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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a Group Corp.,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l 26, 2018

56705_rns_2018-07-26_bcbce99e-e5b4-4baa-b0fc-eabc93c91bd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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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 为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6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 开发行人民币 3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933,018.87 元(不 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8,066,981.13 元。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 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到帐至本次增资 完成期间的银行利息对全资子公司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牌 管理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本次增资款项不涉及募 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募集资 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独立董事:王光明 姚 宁 杨小龙 2018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