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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a Group Corp.,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l 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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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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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 订)》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作为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

1、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在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 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审议时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增资子公司,由其实施“海澜之家智 能仓储配送中心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并结合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经营 及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3、同意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政宜、穆炯、吴晓锋

2014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