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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a Group Corp.,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7
Aug 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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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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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98 股票简称:凯诺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07—014 号 转债代码:110398 转债简称:凯诺转债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关于“凯诺转债” 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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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凯诺转债”按票面金额从 2006 年 8 月 15 日(起息日)起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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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票面利率为 1.4%;
- 2、派发年度:2006 年 8 月 15 日至 200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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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扣税前每手可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14 元,扣税后每手可转债面值 1000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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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息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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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0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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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息日为 200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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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兑息日为 2007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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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06 年 8 月 15 日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凯诺转债”至 2007 年 8 月 14 日止满一年,根据《凯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利息每年兑付一次, 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
按照《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 规定,本公司发行的“凯诺转债”从 2006 年 8 月 15 日起开始计算利息,票面年 利率第一年为 1.4%,即每手可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14 元(含税)。对于持有 “凯诺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公司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 发每手可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11.2 元;对于持有“凯诺转债”的机构投资者, 实际派发每手可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14 元。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每个计息年度按票面利率应付利息计算公式为: I B i = ×
I :支付的利息额;
B :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的票面利率。
当年利息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本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 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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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0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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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息日为 200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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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兑息日为 2007 年 8 月 21 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截止 2007 年 8 月 1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凯诺转债”持有人。 四、付息相关事宜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及已转股的“凯诺转债”不再支付利息,但 与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东享有同等权益;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上交 所登记在册的“凯诺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可转债利息。本公司将在付 息债权登记日之后 5 个交易日之内支付当年利息。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凯诺 转债”的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凯诺转债”持有人可于付息债权登记日 之后的第 5 个交易日,即 2007 年 8 月 21 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对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凯诺转债”持有人的利息款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 取利息。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关于“凯诺转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凯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于 2006 年 8 月 9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应条款。
五、咨询机构: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电话:(0510)86121388-3180
传真:(0510)86126877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