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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a Group Corp.,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28, 2019
56705_rns_2019-08-28_2410eb4d-a61f-4ffd-81e3-7a70f728281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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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 为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第二十 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出具的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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