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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a Group Corp.,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Dec 17, 2018

56705_rns_2018-12-17_c84f1f08-a0af-4276-bdff-5a5baaec4a3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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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 为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12,304.2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王光明 姚 宁 杨小龙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