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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a Group Corp.,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Mar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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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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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财务报告审 议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 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光明、姚宁、杨小 龙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王光明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具体会议及审议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审会议,审议了如下事 项:

(1)《公司 2017 年财务会计报表》;(2)《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3)《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4)《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5)《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各项议案和报告发表了同 意和认可意见。

2、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18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对该议案发表了同 意和认可意见。

3、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18 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 和认可意见。

4、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对该议案发表同

意和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聘用的审计 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执业的情形。 该审计单位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符合上级监管部门和公司聘用要求。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开展审计工 作,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及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我们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 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则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实施部门内控评价方案 提出指导性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天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高效地完成 了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独立董事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8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就 2018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 排及审计过程中需要沟通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切实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2019 年,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切实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应的职责, 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可持续地发展。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