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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a Group Corp.,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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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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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财务报告审 议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作用,现就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穆炯、曹政宜及公司董 事、总经理王建华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穆炯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选举下属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穆炯、曹政宜、吴晓锋组成, 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穆炯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会议及审议情况如 下:

1、2014 年 3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财务会计报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4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014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3、2014 年 8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1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年审 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查和审阅。

1、2013 年 12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13 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2014 年 1 月 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 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同意以公司经理层提交 的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3 年度的财务审计 工作。

3、2014 年 3 月 9 日,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团队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 后,审计委员会发出《审计督促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时间安排,加快工 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4、2014 年 3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与其做了良好的沟 通,再次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拟对 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同意公司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应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 工作,以保证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5、2014 年 3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定稿后,召开了年 审会议对公司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总结、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 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经审计的相关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执行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 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衡所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 道德,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同时, 在公司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公允性,维护股东权益及企业利 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作用, 督查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评估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 性,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依照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四、总体评价

201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严格依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 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履职,在公司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2015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切实 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