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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3
Ap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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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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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依法 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独立行使监事职权,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 审查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的 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 2022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按时出席,会议情况具 体如下:
|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内容 |
|---|---|---|---|
| 1 | 2022 年4 月27 日 |
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 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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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7.《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
| 8.《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津贴)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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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
|||
| 10.《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 1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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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15.《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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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内容 |
|---|---|---|---|
| 16.《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
| 17.《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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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2 | 2022 年5 月18 日 |
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 次会议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 3 | 2022 年8 月26 日 |
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 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
|||
| 4 | 2022 年10 月28 日 |
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5 | 2022 年12 月27 日 |
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 |
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
|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和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 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内部控制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报告 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 项决议能够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生 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现场检查、听取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 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能有效防范各类经 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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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编制的历次定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 与承诺投入项目不一致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监 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监督和审查。监事会 认为:因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及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核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在 2022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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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健全。公司严格履 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做好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以及被监 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从信息披露基本原 则、管理职责、披露内容、信息传递、审核程序等多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草案、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以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需对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继续为维 护公司、股东、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发挥积极作用,监事会主要工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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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如下:
(一)持续加强过程监督,防范决策风险
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策程序,以 及管理层执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切实防范决策风险。
(二)持续贯彻战略导向,突出监督重点
灵活采用现场调研、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公司重大投资及对公司战 略方向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关注决策程序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督促战略 业务全程识别和防控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三)掌握监管新规,提高履职能力
2023 年,公司监事将按照监管机构要求,继续参加相关培训,掌握最新监管 要求,并将监管新规与公司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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