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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Sep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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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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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5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 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9)。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子公司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程光电”)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蚌埠分行”)申请办理授 信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中国银行蚌埠分行签署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公司为鸿程光电在 5,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MA2UBP3486
营业期限 永续经营
注册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1268号(高新智能终端产业园B栋)
法定代表人 王京
股东构成 公司持股100.0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办公设备耗材制
造;电视机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
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电子产
品销售;软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
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4.6.30
资产总额 53,253.33 57,116.87
负债总额 30,534.03 31,924.2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8,114.89 29,747.93
其中:银行贷
款总额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22,719.30 25,192.58
项目 2023 年度 20241-6
营业收入 104,250.07 37,531.85
利润总额 11,291.70 3,286.86
净利润 8,452.09 2,462.31

注:上表中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被担保公司鸿程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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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 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授 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3

开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 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同意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 关合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4,1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7.5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3,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7.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1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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