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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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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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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8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9,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 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5)。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鸿合创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 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融资,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浦发银行 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鸿合创新在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 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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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8年7月30日 |
| 注册资本 | 102,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78596362X |
| 营业期限 | 永续经营 |
| 住所 |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丹梓北路1号鸿合大厦1栋 A座101及整栋 |
| 法定代表人 | XING XIUQING(邢修青) |
| 股东构成 |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的开发和销售;音视频设备、计算机 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 无线手写板、电子白板、视频展示台、书写屏、显示器、计 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教育设备、VR设备、通信设备、网 络硬件产品、音视频设备、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机械臂、 机器人、电子元器件、模组、印刷线路板组件、建筑材料、 会议系统设备、办公设备及上述产品相关配件的设计开发、 生产、加工和销售、出版物(含音像制品)零售。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9.30 | 2020.12.31 |
| 总资产 | 333,285.68 | 270,853.46 |
| 总负债 | 208,802.68 | 173,711.75 |
| 净资产 | 124,483.01 | 97,141.71 |
| 项目 | 2021 年1-9 月 | 2020 年度 |
| 营业收入 | 389,514.68 | 348,465.57 |
| 利润总额 | 8,579.29 | 4,549.64 |
| 净利润 | 8,355.70 | 4,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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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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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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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 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 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 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00,000(叁亿元)元整。
(2)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 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 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 证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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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 2021 年资金安 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 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和主营业务的稳定。 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73,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4.2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72,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3.8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0.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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