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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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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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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4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9,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 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5)。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鸿合创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深圳坪山支行”)申请办理融资,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中国银行 深圳坪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鸿合创新在 10,000 万元人民 币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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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7月30日
注册资本 84,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78596362X
营业期限 永续经营
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丹梓北路1号鸿合大厦1栋
A座101及整栋
法定代表人 XING XIUQING(邢修青)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的开发和销售;音视频设备、计算机
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
无线手写板、电子白板、视频展示台、书写屏、显示器、计
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教育设备、VR设备、通信设备、网
络硬件产品、音视频设备、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机械臂、
机器人、电子元器件、模组、印刷线路板组件、建筑材料、
会议系统设备、办公设备及上述产品相关配件的设计开发、
生产、加工和销售、出版物(含音像制品)零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总资产 265,057.76 270,853.46
总负债 165,295.64 173,711.75
净资产 99,762.12 97,141.71
项目 20211-3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77,533.18 348,465.57
利润总额 2,253.66 4,549.64
净利润 2,049.04 4,911.25
  • 注:上表中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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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 元(壹亿 元整)。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 2021 年资金安 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 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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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和主营业务的稳定。 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75,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4.8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74,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4.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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