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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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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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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3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3,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 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3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 52.41 元/股,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818.7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69,158.38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
| 1 |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鸿合创新 | 88,650.00 | 88,650.00 |
| 2 |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 鸿合科技、鸿合创新 | 25,603.03 | 15,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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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鸿合创新、鸿合新线 | 6,771.37 | 6,771.37 |
|---|---|---|---|---|
| 4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鸿合科技、鸿合创新 | 39,380.84 | 31,133.98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鸿合科技、鸿合创新 | 27,000.00 | 27,000.00 |
| 合计 | 187,405.24 | 169,158.38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2019年6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增资人民币 71,771.37万元和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新线”)增资人民 币6,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鸿合创新和鸿合新线为实施主体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同意通过委托银行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6,000.00万元。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 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2、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见下表)及 使用总额不超过28,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 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后 |
|---|---|---|---|---|
|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 场地购置费 | 15,600.00 | 场地购置费 | 12,560.00 |
| 租赁费 | 2,640.00 | |||
| 装修费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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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场地购置费 | 20,800.00 | 场地购置费 | 16,240.00 | |
|---|---|---|---|---|---|
| 租赁费 | 3,960.00 | ||||
| 装修费 | 600.00 |
截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 20,300.00 万元募集资金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 际情况,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场地购置费变更为 6,240.00 万元,变更后 该项目总投资为 29,380.84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1,133.98 万元;新增 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总投资为 19,486.3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为 10,000.00 万元。
| 金额为10,000.00万元。 | 金额为10,000.00万元。 |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 元) |
| 1 |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88,650.00 | 88,650.00 |
| 2 |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 25,603.03 | 15,603.03 |
| 3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6,771.37 | 6,771.37 |
| 4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29,380.84 | 21,133.98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7,000.00 | 27,000.00 |
| 6 | 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 | 19,486.39 | 10,000.00 |
| 合计 | 196,891.63 | 169,158.38 |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3,00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到期前,公司将 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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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 23,000.00 万元以及银 行现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4.35%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可使公司一年节约利息支出约 1,000.5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 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营运资金 的使用效率。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 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在补流期限届满前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5、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系公司基于市场 环境及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 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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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 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没有损害股东权益,且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鸿合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鸿合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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