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itevisio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ug 15, 2019

54944_rns_2019-08-15_55e43e81-e08f-41ac-a5a5-c757f8d786a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本公司” ) 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5,078.0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512.80 万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 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3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 52.41 元/股,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818.7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69,158.38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系统 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 187,405.24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169,158.38 万元。

根据《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 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 2019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 5,078.03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鸿 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 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32320 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 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额
拟置换
金额
1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
地项目
88,650.00 88,650.00 575.87 575.87
2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
25,603.03 15,603.03 1,621.90 1,621.90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6,771.37 6,771.37 1,784.76 1,784.76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9,380.84 31,133.98 1,095.50 1,095.50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 --
合计 187,405.24 169,158.38 5,078.03 5,078.0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截至 2019 年 7 月 20 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 投入 5,078.03 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5,078.03 万元。

(二)关于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 至 2019 年 7 月 20 日止,发行费用中人民币 2,512.80 万元前期已从公司资金账户 中支付,因此此次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别 已预先支付资金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 2,512.80 2,512.80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相关说明

公司已在招股书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上述项目 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 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 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078.0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512.80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本次置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078.03 万元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512.80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未与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募集资 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5,078.0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12.80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鸿合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 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32320 号),认为:鸿 合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19 年 7 月 20 日止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的反映了鸿合科技截至 2019 年 7 月 2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鸿合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 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核查 意见》;

(五)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 报告》(天职业字[2019]32320 号)。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