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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5

Dec 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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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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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75

证券代码: 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 7、出席对象:

  •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大道一号鸿合大厦办公楼 16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
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5)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
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姚瑞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3.02 选举王陈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3.03 选举彭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4.01 选举宋利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4.02 选举李姚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4.03 选举黄福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提案 5.00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1.00、提案 2.00 已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3.00、提案 4.00 以及提案 1.00 中《公司章程》、 提案 2.00 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数量的修订内 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2.01、2.02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2 需要逐项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涉及到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提案 4.00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 3.00 和提案 4.00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选举, 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5、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

  •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 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 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登记表(请见附件三) 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 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 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 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3.00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4.00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

  • 1、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 11:30 和 13:00

  •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 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 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 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 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
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
提案3.00、4.00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 《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姚瑞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3.02 选举王陈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3.03 选举彭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4.00 《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应选人数3人 应选人数3人 应选人数3人
4.01 选举宋利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4.02 选举李姚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4.03 选举黄福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非累积投
票提案
5.00 《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注:1、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 数为 X3;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 X3;(X 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 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 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 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 视为放弃。

2、对于提案 1.00、2.00、5.00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 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 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 委托人股份类别: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

委托日期: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时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