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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XING ELECTRICAL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Jan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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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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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92 号文核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9,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624,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2,117,846,740.11元。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海兴电力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对海兴电力的持续 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金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对海兴电力进行 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周智辉及项目组成员于2016年12月29日对海兴电力进 行了持续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中金公司查看了公司自发行上市以来公司治理和 内控等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三会”文件和信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等相关资料,并对海兴电力相关高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访谈。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代表人周智辉及项目组成员查阅了海兴电力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 了海兴电力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检 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重点关 注了上述三会会议召开方式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兴电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 序,公司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制订的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代表人周智辉及项目组成员检查了公司的“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和相关工作底稿,认为公司己披露的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格式符合相关 规定,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保荐代表人周智辉及项目组成员查阅了公司的基本账务情况、相关重大业务 合同,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访谈,确认海兴电力资产完 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独立,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海兴电力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代表人周智辉及项目组成员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代表人周智辉及项目组成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内部决策文件及重大合同 等资料,并与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认为自发行上市以来, 公司不存在新增对外担保的情况,且公司相关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代表人周智辉及项目组成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并与 公司总经理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了解,认为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己提请公司关注仪器仪表行业变化趋势,控制市场和经营风险,关 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 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海兴电力不存在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 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阶段持续督导期间,海兴电力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检查人员与 海兴电力高管及员工进行访谈和实地检查,为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便利;其他中介 机构也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兴电力制订了公司治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 效,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 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独立,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海兴电力资 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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