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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XING ELECTRICAL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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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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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彭琳明)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彭琳明,男,1963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光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上海贝曼元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5月起至2023年4月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上海咕噜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本人自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审议事项,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彭琳明 2 2 1 1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谨慎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基于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必要且有效的沟通。本人通过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查


阅相关报告等方式,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旨在从公司治理与风险防范的角度,理解并监督关键业务流程的规范性,以促进公司运营效率与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在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过程中,本人主要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安排、关键发现及最终审计结论,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发挥决策支持作用。为全面掌握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行业市场动态,本人开展多次现场调研工作;赴公司总部及生产基地实地考察,走访了解重点项目进展,拜访相关客户以深化对业务模式与市场需求的理解,并与管理层及业务骨干座谈交流。通过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市场拓展、客户反馈及重点项目执行情况,结合自身在企业管理与市场运营方面的专业经验,为公司战略落地、业务创新及营销体系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元化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分享行业前沿动态,深度参与业务发展研讨,持续为公司经营管理与战略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全面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行的预测,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小青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聘任该候选人有利于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水平符合行业发展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并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持续关注经营动态,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通过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琳明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