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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 SINOPACK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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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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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003031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离职监事的基本情况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 事会主席、非职工监事郝军英的书面辞职报告,郝军英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郝军英女士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截至本公告日,郝军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郝军英女士的辞任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 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未上 任前,郝军英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郝军英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事项

2023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 戴志华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戴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5)。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戴志华先生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戴志华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条件,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 止任职的条件,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戴志华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变更非职工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戴志华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戴志华先生简历

戴志华,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在 职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2003 年 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 年 7 月起就职 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 研究所财务资产管理部职员、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规划与 经济运行部主任、企业策划部主任、人力资源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副所长, 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兼任桂林大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桂林信 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第三十六研究所总 会计师,2022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总会计师、国 基北方总会计师。

戴志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戴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