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EBEI SINOPACK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55015_rns_2021-04-21_ae72891e-faec-4069-9070-ad9e5e6f16a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河北中瓷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瓷电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1号)核准,中瓷电子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不超过2,666.6667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5.27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40,72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302.77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12 月 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26号《验资报 告》。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消费电子陶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33,309.58 33,309.58
2 电子陶瓷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05.19 3,524.15
3 补充流动资金 8,282.61 469.04
合 计 45,997.38 37,302.77

根据公司2019年6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因经营需要,需要先行实施全部或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司将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 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1年3 月31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843.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其中:建安工程支出土地购置设备购置及安装设计及施工管理费用 其中:建安工程支出土地购置设备购置及安装设计及施工管理费用 其中:建安工程支出土地购置设备购置及安装设计及施工管理费用 其中:建安工程支出土地购置设备购置及安装设计及施工管理费用 本次拟置换金额
土地购置 设备购置及安装 设计及施工管理费用
消费电子陶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8,435,145.4 2 8,235,653.76 199,491.66 8,435,145.42
合 计 8,435,145.4 2 8,235,653.76 199,491.66 8,435,145.42

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2556 号”《河 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 报告》认为: 中瓷电子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瓷电子截止 20213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中瓷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经过公司必要的 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