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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 SINOPACK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Annual Report 2020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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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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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二十三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河北 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查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相关议案,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符合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经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必要的复核, 能够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 日财务报告 的编报符合上市公司相关的会计准则,我们同意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 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不存 在与年度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公司《2020年年度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
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我 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我 们予以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能够认真贯彻 执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没有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按照经营发展规划,本着以效益为目标、控制 风险为先导、合理安排、确保重点、控制一般的原则, 对于实现公司经营的良性 发展有重要意义。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与该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 经营和发展需要。交易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 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 促 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 产生协同效应, 降低成本, 扩大市场份额, 提升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存在交易的必要 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 大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 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以总股本 106.670.000 股为基数, 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的余额, 转股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另外,公司 2020 年未分配 利润的 30%用于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我们认真审阅后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 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河 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 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的。我们认为该薪酬标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的工作 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前述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查, 公司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 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的。我们认为该薪酬标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前述公司 2021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十、关于聘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 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聘请其为审计机构 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 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 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 报告 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 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 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内部 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讲行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 刘建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 其辞职原因与实 际情况一致。刘建亭先生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 常讲行。
经审阅宋雪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我们认为,宋雪先生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 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宋雪先 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宋雪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河北 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 常经营。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 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公司 主营业务资金需求, 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六、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 序,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符 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七、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因经营发展及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在现有经营 范围基础上增加"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器件专 用设备、其他电子专用设备的制造及销售;软件设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事 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变更经营范围并 修改公司章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 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瑛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有星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frac{1}{2}$
独立董事签字:
袁亮丽
袁蓉丽
$\frac{1}{\sqrt{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