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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 Annual Report 2025
May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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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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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
世界传统:1608


(一)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
姓 名:黃華志
職稱:總經理
聯絡電話:(07)2814161 分機 300
E-mail:[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
姓 名:劉秀美
職稱:管理部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7)2814161 分機 420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電話
總公司:地址:801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 170 號
電話:(07)2814161(27 線)
台北分公司: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 210 號 11 樓
電話:(02)27717611(5 線)
工廠:地址:814 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 30 號
電話:(07)3426333(8 線)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課
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 210 號 11 樓
電話:(02)27717611(5 線)
網址:www.hegroup.com.tw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陳永祥、蘇彥達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801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 211 號 12 樓之 6
電話:(07)2130888
網址:www.kpmg.com.tw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www.hegroup.com.tw
114年報
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1
貳、公司治理報告 5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等主管資料 5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2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19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58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58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58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59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互為關係人關係之資訊 60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61
參、募資情形 62
一、資本及股份 62
二、公司債、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併購(包括合併、收購及分割)之辦理情形暨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64
肆、營運概況 65
一、業務內容 65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71
三、從業員工資料 75
四、環保支出資訊 76
五、勞資關係 76
六、資通安全管理 80
七、重要契約 82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83
一、財務狀況 83
二、財務績效 84
三、現金流量 85
四、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86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及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與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87
六、風險事項 88
七、其他重要事項 91
陸、特別記載事項 92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92
二、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92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92
柒、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規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92
壹、致股東報告書
114年報
一、前一年度(114年)營業結果: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及子公司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11,331,431仟元,合併營業成本10,156,567仟元,合併營業費用250,901仟元,合併營業淨利923,963仟元,合併營業外淨收入1,683,836仟元,合併本期稅前淨利2,607,799仟元,合併所得稅費用198,106仟元,合併本期稅後淨利2,409,693仟元,合併本期其他綜合損失10,977仟元,合併本期綜合利益總額2,398,716仟元。
(二)預算執行情形:本公司無編製財務預測不適用。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項 目 | 比 率 | |
|---|---|---|
| 資產報酬率 | 16.17% | |
| 權益報酬率 | 24.45% | |
| 占實收資本比率 | 營業淨利 | 14.60% |
| 稅前純益 | 41.21% | |
| 純益率 | 21.26% | |
| 每股盈餘(元) | 5.50 |
(四)研究與發展狀況:
- 電動車、發電機馬達用高品質鋼材研發。
- 溝槽光纜細徑化研發。
- 蛛網光纜研發。
- 低碳電纜材料研發。
壹、致股東報告書
114年報
二、本年度(115年)營業計劃概要
(一)經營方針:
- 無氧銅線DIP作市場區隔,針對電動車與綠能儲能產業,對鋼需求日益增大,並開發高附加價值鋼線及異型材(極細、太陽能、醫療用)。
- 本公司已開發345KV特高壓輸電線纜及器材接續材料認證,配合電力公司「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於10年內投入5,645億元,負責提供台電強韌且高品質的電力基礎設施,提升電力系統的穩定性與抗災能力,確保電力供應的安全與可靠。該計劃包括對現有電網設施的升級改造,以及引入智慧化、自動化技術來優化電網運行,本公司積極爭取中、高壓電纜商機。
- 本公司已取得台電161KV超高壓輸配線纜及器材工程,也將配合政府「離岸風力發電計畫」,本公司提供高效且可靠的電力輸送設備,包括161KV的電纜和相關基礎器材,這項合作確保了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中所產生的電力能夠有效且安全地被輸送到陸地上,供應給區域電網以滿足能源需求,持續爭取輸電線大統包工程,以增加公司營運目標。
- 經濟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增定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約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上的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電網基礎設施的升級和智慧化改造上,隨著再生能源如太陽能和風能的大規模接入,電網需要更高的穩定性和韌性來應對這些能源的間歇性和波動性,電纜作為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技術升級和擴展對於確保電力傳輸的高效和安全至關重要,本公司致力於提供高品質、高效能的電纜和相關基礎設施,以支持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積極爭取所衍生的綠能電纜商機和配合臺灣政府共同致力於實現清潔能源目標的承諾,同時強調了電線電纜公司在推動再生能源領域所發揮的關鍵性作用。
- 因應國際及國內電信5G建置、網銀、雲端儲存大數據、行動支付、物聯網、車聯網自動駕駛。本公司提高光纜產能並成功研發扁平光纜、低磨擦光纜、微簇型光纜、波管光纜
壹、致股東報告書
114年報
及FTTH屋內耐彎型G657A光纜。
-
配合國內重大工程內需,如捷運系統、高鐵建站、鐵路局改善案、工業園區建廠,獲得低煙無毒、消防耐火耐燃等電力電纜訂單,特別是繼高雄黃線,高捷公布紫線規劃路線,全線36公里將為公司帶來商機。
-
研發高壓橡膠配方,爭取台電、林口、大林、通霄、興達、台中及龍澗電廠等工程,陸續爭取EPR耐燃控制電纜訂單。
-
拓展海外銅線市場,已獲得日本、泰國、奧地利、美國、韓國認證,並取得訂單。
(二)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115年預估營業銷售數量,銅線5,700噸、電力電纜15,160噸、光纖光纜75,035 KM-C。因外來因素ECFA取消0關稅,減少銅線銷售的部份由電力電纜來承擔。
(三) 重要產銷政策:
-
本公司產品銷售以市場為導向,產銷平衡為原則,內銷為主,外銷為輔。
-
市場經營對高科技工業、上市上櫃公司和公營機構,採直接銷售方式,其餘則以經銷商銷售方式辦理。
-
追求生產成本合理化,提高新料源開發,及製程管理能力,調整產品別之比重;提高產品品質,縮短交期,增強市場競爭力。
-
船期不稳定、通貨膨脹及軍事衝突使得大宗商品漲價加強原物料(銅、XLPE)管控及避險。
-
加強經銷網及拓展資訊網路作業,提昇服務效率與品質,以滿足客戶需求。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 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 高品質無氧銅。
① 電動車馬達平角線。
(2) 統包工程案:
壹、致股東報告書
114年報
① 超高壓161KV統包、345KV搶修工程案。
(3) 綠能產業:
① 高效率火力發電廠橡膠電纜。
② 太陽能風力發電用中、高壓電纜。
③ 環保RoHS電纜。
(4) 軌道交通:
① 鐵路局特殊鎧裝光纜。
② 捷運低煙無毒電纜。
(5) 石化建廠特殊鎧裝電纜。
- 長期發展計劃:
(1) 加強研發高附加價值產品,整合各研究機構資源,工研院、各大學等研究機構,尋找新產業之機會。
(2) 召募及培育人才,加強與學術界持續人才培訓計劃。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 中東為主要石油供應區,中東衝突可能推高油價,油價上升會增加運輸成本與塑料材料成本。
- 電線電纜主要原料為銅、鋁等金屬,國際價格波動直接影響生產成本,若無法即時轉嫁成本,將壓縮企業獲利。
- 川普推動的關稅政策,尤其是鋁與銅等金屬關稅,對電線電纜產業影響很大,因為電纜產品的主要原料就是銅與鋁價格上升,會直接提高製造成本,影響下游建築與電力工程成本。
- 本公司計劃研究降低碳排放可行性來因應「國內氣候變遷法」及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以達ESG企業永續經營。
- 電力公司能源調度及電信業者雲端物聯網的經營策略,同時增加線纜需求並壓縮交期,將影響電線電纜之市場商機。
- 本公司秉持強化品質管理,加強掌控經營成本與降低風險,積極開發高附加價格產品。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等主管資料:
(一)董事資料 1.
單位:股;日期:115年4月19日
| 職稱 | 姓名 | 選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董事長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宏仁 | 112.06.21 | 三年 | 85.06.10 | 208,563,824 | 32.96% | 208,563,824 | 32.96% | - | - | - | - | |
| 76.10.05 | 13,419,455 | 2.12% | 13,419,455 | 2.12% | 17 | 0.00% | 0 | 0 | ||||
| 董事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劉宗仁 | 112.06.21 | 三年 | 85.06.10 | 3,936,732 | 0.62% | 3,936,732 | 0.62% | - | - | - | - | |
| 96.06.28 | 2,362,021 | 0.37% | 2,362,021 | 0.37% | 13,941,804 | 2.20% | 0 | 0 | ||||
| 董事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明仁 | 112.06.21 | 三年 | 85.06.10 | 208,563,824 | 32.96% | 208,563,824 | 32.96% | - | - | - | - | |
| 111.03.03 | 5,411 | 0% | 5,411 | 0% | 0 | 0 | 0 | 0 | ||||
| 董事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文伶 | 112.06.21 | 三年 | 85.06.10 | 3,936,732 | 0.62% | 3,936,732 | 0.62% | - | - | - | - | |
| 1120621 | 13,941,804 | 2.20% | 13,941,804 | 2.20% | 2,362,021 | 0.37% | 0 | 0 | ||||
| 獨立董事 | 吳統雄 | 112.06.21 | 三年 | 106.06.3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張進德 | 112.06.21 | 三年 | 106.06.3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孫慶鋒 | 112.06.21 | 三年 | 109.06.1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註: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一)董事資料 2.
日期:115 年 4 月 19 日
| 職稱 | 姓名 | 性別
年齡
註2 | 國籍或
註冊地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
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註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第一伸鈞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王宏仁 | 男
66~75歲 | 中華民國 | 美國林登伍德學院企業管理碩士 | 第一伸鈞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華和工程(股)公司董事長
台灣時報社(股)公司董事長
華鴻投資(股)公司董事
國際拆船企業(股)公司董事 | 董事 | 劉宗仁
王文伶 | 二親等
二親等 | — |
| 董事 | 美達(股)公司
代表人:劉宗仁 | 男
66~75歲 | 中華民國 | 美國哥倫比亞學院企業管理 | 第一伸鈞科技(股)公司董事
華鴻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美達(股)公司董事長
台灣時報社(股)公司董事 | 董事 | 王宏仁
王文伶 | 二親等
配偶 | — |
| 董事 | 第一伸鈞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王明仁 | 男
66~76歲 | 中華民國 | 中原理工學院工業工程系 | 第一伸鈞科技(股)公司董事
台灣時報社(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盛豐有限公司負責人
華鴻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美達(股)公司監察人
國際拆船企業(股)公司監察人 | 無 | — | — | — |
| 董事 | 美達(股)公司
代表人:王文伶 | 女
56~65歲 | 中華民國 | 臺北基督學院 | 第一伸鈞科技(股)公司董事
華鴻投資(股)公司董事
美達(股)公司董事
國際拆船企業(股)公司董事 | 董事 | 王宏仁
劉宗仁 | 二親等
配偶 | — |
| 獨立董事 | 吳統雄 | 男
76~85歲 | 中華民國 | 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
會計統計學系
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創辦人及資深合夥人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
台新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長
台新建築經理(股)公司董事
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董事
台新創業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神通建設開發(股)公司董事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無 | — | — | — |
| 獨立董事 | 張進德 | 男
66~76歲 | 中華民國 | 美國聯邦國際大學會計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博士 | 冠恆联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冠寶國際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藥華醫藥(股)公司董事
日高工程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康和綜合證券(股)公司董事
冠得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亞洲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兼任教授
審計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無 | — | — | — |
| 獨立董事 | 孫慶鋒 | 男
56~65歲 | 中華民國 | 美國密西根大學
企管碩士(MBA)
美國密西根州立偉恩大學材料科學碩士(MS) | 國聯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總經理
光元先進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大東紡織(股)公司獨立董事
群光電能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無 | — | — | — |
註 1:本公司之董事,前揭期間未有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
註 2:請列示實際年齡,並得採區間方式表達,如41~50歲或51~60歲。
註 3: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日期:115年4月19日
| 法人股東名稱(註1)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2)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39.44%)、王楊碧娥(10.38%)、 王文伶(1.82%)、匯豐銀行託管高盛國際公司投資專戶(0.83%)、 王鳳絹(0.67%)、王鳳淑(0.43%)、渣打託管瑞穗證券(股)公司投資專戶(0.40%) 花旗託管柏克萊資本SBL/PB投資專戶(0.28%)、王鳳琴(0.23%)、 理虹資本(股)公司(0.23%) |
| 美達股份(有)公司 | 華鴻投資(股)公司(41.05%)、王文伶(16.32%)、王鳳絹(15.79%)、 王鳳淑(15.79%)、王宏仁(5.26%)、王薇淳(2.63%)、王子嘉(2.63%) 王郁婷(0.53%) |
註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
註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經」。
上表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日期:115年4月19日
| 法人股東名稱(註1)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2) |
|---|---|
| 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32.96%)、華鴻投資(股)公司(7.39%)、 王楊碧娥(5.24%)、王鳳淑(2.46%)、王文伶(2.20%)、王宏仁(2.12%)、 陳坤榮(0.80%)、王子嘉(0.73%)、美達股份有限公司(0.62%) 王薇淳(0.62%) |
| 華鴻投資(股)公司 | 香港商恭盛實業有限公司(79.79%)、王文伶(3.19%)、王鳳絹(3.19%)、 王鳳淑(3.19%)、王宏仁(3.19%)、王郁婷(2.13%)、王楊碧娥(1.60%)、 王薇淳(1.49%)、王子嘉(1.38%)、王鳳琴(0.85%) |
| 理虹資本(股)公司 | 理虹工程顧問(股)公司(100%) |
註1:如上表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
註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經」。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一)董事資料3.
- 董事專業資格資訊揭露: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代表人:王宏仁 | 王宏仁先生主修企業管理,曾任華榮電纜及第一伸銅公司董事、台灣時報社(股)公司董事長,現任華榮集團董事長,具有數十年之商務及公司業務所需工作經驗,經營管理及策略領導之能力兼備,領導公司朝向更好發展及永續經營目標,且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美達(股)公司代表人:劉宗仁 | 劉宗仁先生主修企業管理,擔任華榮集團董事約20年,熟悉本公司組織與業務運作,具備經營管理、經濟與市場產業發展之營運判斷力,且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代表人:王明仁 | 王明仁先生畢業於中原理工學院工業工程系,任職台灣時報社專業經理人30年以上,參與建廠工程、機械設備採購及工廠生產製造等擁有實務經驗,具備豐富機械工程、生產管理之專業與經驗,且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美達(股)公司代表人:王文伶 | 王文伶小姐擔任華鴻投資公司董事,累積投資理財之判斷及經驗,對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等有決策能力,具公司業務所需之專業與經驗,且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吳統雄 | 吳統雄先生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會計統計學系,且擁有會計師合格專業證照,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創辦人及資深合夥人、台新集團創辦人之一、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98年~迄今),具豐富商務、財務、會計專業資格及工作經驗,且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張進德 | 張進德先生具有美國聯邦國際大學會計博士及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博士,且擁有會計師合格證照,具備會計及法律專業知識之背景,並且擔任國立中正大學會資所、文化大學會計所兼任教授(任教職超過40年)、冠恆联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會計師執業超過42年),具有豐富商業、會計之工作經驗及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兼任教授專業資格,且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孫慶鋒 | 孫慶鋒先生畢業於美國密西根大學企管碩士,擔任國聯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總經理約20年,擁有豐富的創投經驗專長及宏觀領導決策能力,具備公司業務所需之專業及工作經驗,且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註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2.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 姓名 | 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吳統雄 | 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已符合下述獨立董事評估條件: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 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 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以上,未超過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9)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0)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2)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無 |
| 孫慶鋒 | 1 | |
| 2 |
註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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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3.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公司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超過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本公司亦注意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年齡、國籍、專業知識與經驗。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本公司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
(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包含3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比率為 43%,獨立董事任期均不超過九年,其資格條件均符合法令規定之獨立董事規範。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於任職期間未發生轉換其身分之情事。各董事得以客觀行使職權,且董事間超過半數之席次,未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規定情事。
目前本公司董事會女性董事席次為一席,未達總席次三分之一,主要係因尋找具備產業背景之專業人才不易,未來擬多方考量不同領域合適人才,於改選時逐步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持續推動董事性別多元化之目標。
落實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國籍 | 年齡 | 性別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專業多元化 | ||||||||
|---|---|---|---|---|---|---|---|---|---|---|---|---|---|---|
| 三年以下 | 三年至九年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 |||||
| 董事長 | 王宏仁 | 中華民國 | 66~75歲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劉宗仁 | 中華民國 | 66~75歲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王明仁 | 中華民國 | 66~76歲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王文伶 | 中華民國 | 56~65歲 | 女 | -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吳統雄 | 中華民國 | 76~85歲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張進德 | 中華民國 | 66~76歲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孫慶鋒 | 中華民國 | 56~65歲 | 男 | ☑ | ☑ | ☑ | ☑ | ☑ | ☑ | ☑ | ☑ |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
| 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
|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已達成 |
| 董事會成員至少含一位女性 | 已達成 |
|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超過三屆 | 已達成 |
| 獨立董事席次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 已達成 |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等主管資料:
| 職稱 | 姓名 | 就任日期 | 性別 | 國籍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註2) | 目前兼任 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 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 (註3)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黃華志 | 112.09.08 | 男 | 中華民國 | 0 | 0.00% | 50,000 | 0.00% | 0 | 0 | 台灣大學化研所碩士 | 華和工程(股)公司董事 | 無 | - | - | - |
| 廠長 | 陳昆金 | 100.07.01 | 男 | 中華民國 | 1,617 | 0.00% | 3,000 | 0.00% | 0 | 0 | 高雄工專機械科 | 華和工程(股)公司董事 | 無 | - | - | - |
| 副總經理 | 劉秀美 | 112.09.08 | 女 | 中華民國 | 0 | 0 | 0 | 0 | 0 | 0 | 美國紐約長島大學 會計碩士 | 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董事 合晶科技(股)公司董事 金居開發(股)公司董事 華廣生技(股)公司董事 華和工程(股)公司監察人 | 無 | - | - | - |
| 會計主管 | 鄰家鈺 | 112.11.16 | 女 | 中華民國 | 0 | 0 | 0 | 0 | 0 | 0 | 私立東海大學會計系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 審計部資深經理 | 第一伸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主管 景傳光電(股)公司董事 國際聯合科技(股)公司董事 | 無 | - | - | - |
| 財務主管 | 洪毅倩 | 110.08.16 | 女 | 中華民國 | 0 | 0 | 0 | 0 | 0 | 0 | 逢甲大學經濟學系 | 第一伸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主管 | 無 | - | - | - |
| 公司治理主管 | 魯秀英 | 110.08.16 | 女 | 中華民國 | 15 | 0.00% | 0 | 0 | 0 | 0 | 國立空中大學商學系 | 第一伸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主管 | 無 | - | - | - |
註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等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3: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與董事長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揭露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
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無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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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 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仟元、股;日期:114年12月31日
| 職稱 | 姓 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及占稅 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 F及G等七項總額 及占稅後純益之比 例(註10) | 有無領取 來自子公司 以外轉投資事業 或母公司 酬金(註11) | |
|---|---|---|---|---|---|---|---|
| 報酬(A) (註2)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 (C)(註3) | 業務執行費用 (D)(註4) | 薪資、獎金及特支 費等(E)(註5)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註6) | |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7) |
| 董事 | 第一仲飼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王宏仁 | 7,284 | 9,367 | 0 | 0 | 1,000 | 1,007 |
| 董事 | 禹達(股)公司 代表人:王玉發 | 0 | 0 | 0 | 0 | 0 | 0 |
| 禹達(股)公司 代表人:劉宗仁(註12) | 77 | 77 | 0 | 0 | 1,000 | 1,000 | 105 |
| 董事 | 禹達(股)公司 代表人:王文珍 | 0 | 0 | 0 | 0 | 1,000 | 1,000 |
| 董事 | 第一仲飼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王明仁 | 77 | 148 | 0 | 0 | 1,000 | 1,000 |
| 獨立董事 | 吳桃雄 | 0 | 0 | 0 | 0 | 1,000 | 1,000 |
| 獨立董事 | 張進德 | 0 | 0 | 0 | 0 | 1,000 | 1,000 |
| 獨立董事 | 孫慶鋒 | 0 | 0 | 0 | 0 | 1,000 | 1,000 |
- 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1)配合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經董事會通過每月給付每位獨立董事固定金額之執行業務車馬費。
(2)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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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註8)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9)1 | 本公司(註8)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9)1 | |
| 低於1,000,000元 | 董事: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玉發 | 董事: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玉發 | 董事: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玉發 | 董事: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玉發 |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劉宗仁 | ||||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文伶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明仁 | ||||
| 獨立董事:吳統雄、張進德 | ||||
| 孫慶鋒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劉宗仁 | ||||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文伶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明仁 | ||||
| 獨立董事:吳統雄、張進德 | ||||
| 孫慶鋒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劉宗仁 | ||||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文伶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明仁 | ||||
| 獨立董事:吳統雄、張進德 | ||||
| 孫慶鋒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劉宗仁 | ||||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文伶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明仁 | ||||
| 獨立董事:吳統雄、張進德 | ||||
| 孫慶鋒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宏仁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宏仁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宏仁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宏仁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總計 | 8 | 8 | 8 | 8 |
註1: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並分別列示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3)。
註2: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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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5: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6: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員工酬勞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四)。
註7:應揭露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8: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9: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10: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11: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 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1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或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 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註12:本公司法人董事美達(股)公司原代表人王玉發先生,於114年2月18日法人董事改派劉宗仁先生為代表人。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2)監察人之酬金:不適用,本公司已於106年6月30日股東會董監改選後,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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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仟元、股:日期:114年12月31日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註2)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 特支費等(C) (註3)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註8)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9)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
| 總經理 | 黃華志 | 1,790 | 1,790 | 104 | 104 | 1,790 | 1,795 | 501 | 0 | 501 | 0 | 4,185 0.18% | 4,190 0.18% | 0 |
| 廠長 | 陳昆金 | 1,604 | 1,604 | 95 | 95 | 1,423 | 1,423 | 448 | 0 | 448 | 0 | 3,570 0.15% | 3,570 0.15% | 0 |
| 副總經理 | 劉秀美 | 1,492 | 1,492 | 88 | 88 | 1,374 | 1,379 | 417 | 0 | 417 | 0 | 3,371 0.14% | 3,376 0.14% | 0 |
*不論職稱,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例如:總裁、執行長、總監...等等),均應予揭露。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註7)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E | |
| 低於1,000,000元 |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劉秀美 | 劉秀美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黃華志,陳昆金 | 黃華志,陳昆金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總計 | 3 | 3 |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註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1-1)或(1-2)。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4: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四)。
註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6: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8: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9: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
b.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E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4) 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個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註1) 單位:仟元、股;日期:114年12月31日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註2)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 特支費等(C) (註3)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註6)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7)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黃華志 | 1,790 | 1,790 | 104 | 104 | 1,790 | 1,795 | 501 | 0 | 501 | 0 | 4,185 0.18% | 4,190 0.18% | 0 |
| 廠長 | 陳昆金 | 1,604 | 1,604 | 95 | 95 | 1,423 | 1,423 | 448 | 0 | 448 | 0 | 3,570 0.15% | 3,570 0.15% | 0 |
| 副總經理 | 劉秀美 | 1,492 | 1,492 | 88 | 88 | 1,374 | 1,379 | 417 | 0 | 417 | 0 | 3,371 0.14% | 3,376 0.14% | 0 |
| 副廠長 | 李憲章 | 1,277 | 1,277 | 73 | 73 | 1,210 | 1,210 | 357 | 0 | 357 | 0 | 2,917 0.12% | 2,917 0.12% | 0 |
| 經理 | 王雲明 | 1,268 | 1,268 | 76 | 76 | 999 | 999 | 355 | 0 | 355 | 0 | 2,698 0.12% | 2,698 0.12% | 0 |
註1:所稱「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該主管係指公司經理人,至有關經理人之認定標準,依據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3月27日台財證三字第0920001301號函令規定「經理人」之適用範圍辦理。至於「前五位酬金最高」計算認定原則,係以公司經理人領取來自合併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之薪資、退職退休金、獎金及特支費等,以及員工酬勞金額之合計數(亦即A+B+C+D四項總額),並予以排序後之前五位酬金最高者認定之。若董事兼任前開主管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1-1)。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4: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5)。
註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各項酬金總額。
註6: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7: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酬金係指本公司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5)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仟元、股;日期:114年12月31日
| | 職稱
(註1) | 姓名
(註1)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 --- | --- | --- | --- | --- | --- |
| 經
理
人 | 總經理 | 黃華志 | 0 | 2,500 | 2,500 | 0.11% |
| | 廠長 | 陳昆金 | | | | |
| | 副總經理 | 劉秀美 | | | | |
| | 副廠長 | 李憲章 | | | | |
| | 會計主管 | 鄒家鈺 | | | | |
| | 財務主管 | 洪毅倩 | | | | |
| | 公司治理主管 | 魯秀英 | | | | |
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獲利分派情形。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經理人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3:經理人之適用範圍,依據本會92年3月27日台財證三字第0920001301號函令規定,其範圍如下:
(1)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2)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3)協理及相當等級者
(4)財務部門主管
(5)會計部門主管
(6)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註4:若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有領取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除填列附表(1)外,另應再填列本表。
(6)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職稱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 |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 | |||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含本公司)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含本公司) | |
| 董事 | 0.69% | 0.80% | 1.39% | 1.67% |
| 監察人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0.47% | 0.47% | 1.24% | 1.24% |
說明:
- 本公司董事酬金包括:報酬、車馬費及酬勞。依公司章程第20條,董事長之報酬係參照相關同業通常水準及比較業務規模訂出合理標準,其餘董事不支領薪資;車馬費為業務執行費用,係依每位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給付(如擔任其他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董事長報酬及董事車馬費,不論公司盈虧均比照一般規定發給之。董事酬勞,係依據公司薪酬理念並參考同業水準,明訂於公司章程第42條,考量當年度公司營運績效、稅後盈餘及公司章程所訂比例,公司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董事酬勞之分配係依董事績效評估結果為考量(如出席參與率、營運之參與程度、持續進修等)。
- 經理人酬金分為薪資及員工獎勵金、員工酬勞,依據公司薪資標準、員工獎勵金給付辦法及員工酬勞給付辦法辦理。經理人薪資組合為本俸、效率津貼、伙食津貼、主管津貼、交通津貼;員工酬勞則訂於公司章程第42條,公司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作為全體員工分配總額。員工獎勵金及酬勞連結本公司考績評級管理作業辦法,納入個人考績、個人目標達成率、所負擔之職責職級、對公司之貢獻度及公司營業利益達成率,做為酬金給付之參考,故公司經營績效直接影響經理人酬金之發放。
- 董事及員工酬勞提撥比例及金額,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股東常會報告。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維持本公司現行董事酬金發放標準及經理人薪資、員工獎勵金及員工酬勞辦法;給付酬金與未來風險並無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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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4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註1) | 實際出(列)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註2) | 備註 |
|---|---|---|---|---|---|
| 董事長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宏仁 | 4 | 0 | 100.00% | ||
| 董事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劉宗仁 | 4 | 0 | 100.00% | ||
| 董事 | 美達(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文伶 | 4 | 0 | 100.00% | ||
| 董事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明仁 | 4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吳統雄 | 4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張進德 | 4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孫慶鋒 | 4 | 0 | 100.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114.03.03第二十五屆第九次董事會:
通過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通過114年度簽證會計師簽證委任及報酬案。
114.08.04第二十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
通過修訂本公司「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案。
通過檢討本公司董事之各類薪酬案。
以上議案內容均經所有獨立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114年董事會無此情形。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報告
| 評估週期
(註 3) | 評估期間
(註 4) | 評估範圍
(註 5) | 評估方式
(註 6) | 評估內容
(註 7) |
| --- | --- | --- | --- |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4.1.1~114.12.31 | 整體董事會績效評估 | 董事會內部自評,
(由董事會議事單位進行評估) | 共分五個面向,說明如下: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內部控制 |
| | | 個別董事會成員績效評估 | 由各董事會成員自行評估 | 共分六個面向,說明如下: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董事職責認知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內部控制 |
| | |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 | 功能性委員會內部自評
(由功能性委員會議事單位進行評估) | 共分五個面向,說明如下: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內部控制 |
| | |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 | | |
本公司已完成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採用問卷方式進行自評,由本公司議事單位回收統計評估結果並提送115年第一次董事會報告,作為檢討及改進之依據。董事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4.84分(滿分5分),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4.83分(滿分5分),顯示整體董事會運作情況良好並善盡董事責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績效自評結果,平均分數為4.89分及4.86分(滿分5分),顯示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整體運作情況完善,符合公司治理,有效增進董事會職能。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 本公司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董事成員各具備執行業務所需之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與素養,依據法令規定、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提供營運方針、財務規劃與專業技術,在營運發展上提供有效具體的意見與諮詢。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若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均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
- 本公司已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訂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以資遵循,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輸入董事出席董事會情形、於本公司網站揭露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本公司為鼓勵董事進修,提供董事參加課程,以增加其執行職能及符合董事進修時數之要求。
- 本公司已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成立薪酬委員會及訂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委任薪酬委員三名執行薪酬職能,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以落實公司治理,且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輸入委員出席薪酬委員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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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為提升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職能,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之規定,於106年設置審計委員會,並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三名)獨立董事所組成,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協助董事會執行監督職責,負責執行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並將議決事項請董事會決議,以落實公司治理。
-
本公司自108年起每年投保董事責任險。
-
本公司依董事會通過訂定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進行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每年定期評估一次。114年度評估結果已提報115年第一次董事會報告。
註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2:(1) 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2) 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董事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註3:係填列董事會評鑑之執行週期,例如:每年執行一次。
註4:係填列董事會評鑑之涵蓋期間,例如:對董事會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之績效進行評估。
註5:評估之範圍包括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註6: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同僚評估、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
註7:評估內容依評估範圍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1) 董事會績效評估:至少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2)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至少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3)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
21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第8頁。
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4次(A),獨立董事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列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列席率(%)
(B/A)(註1、註2) | 備註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吳統雄 | 4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張進德 | 4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孫慶鋒 | 4 | 0 | 1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日期、期別 | 議案內容 | 審計委員會
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
委員會意見
之處理 |
| --- | --- | --- | --- |
| 114.03.03
第三屆
第七次 |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出具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3.本公司114年度簽證會計師簽證委任及報酬案。 | 經主席徵詢
全體出席委員
無異議照案通過。 | 經主席徵詢
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08.04
第三屆
第九次 | 1.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案。 | 經主席徵詢
全體出席委員
無異議照案通過。 | 經主席徵詢
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
議案內容獨立董事有無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無此情形。
審議事項主要包括: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形。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 內部稽核主管於審計委員會、溝通座談會中向獨立董事進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法規修訂討論;稽核人員依規定每月稽核報告陳核後送獨立董事查閱,稽核主管亦於董事會進行稽核業務報告,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皆已充分溝通;獨立董事認為必要時,可直接與內部稽核主管以電話、電子郵件或面對面方式進行溝通及詢問。
22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獨立董事於審計委員會、溝通座談會與會計師進行溝通;會計師針對財務報告之查核或核閱結果及擬出具查核或核閱之意見向獨立董事作一完整性之書面及說明報告,並就1.道德與獨立性2.查核人員查核財務報告之責任3.事務所品質管理制度之溝通4.出具查核意見(核閱結論)之類型5.查核(核閱)範圍6.查核(核閱)發現7.其他溝通事項8.年度查核規劃9.重要法規更新等議題進行溝通,會計主管列席並適時提供相關之必要資訊;獨立董事認為必要時,可直接與會計師以電話、電子郵件或面對面方式進行溝通及詢問。
-
溝通頻率: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審計委員會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溝通座談會,由獨立董事、稽核主管、會計師進行溝通。
(二)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於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溝通座談會,溝通情形及頻率如下:
| 日期 | 溝通重點 | 處理執行結果 |
|---|---|---|
| 114/03/03 | 1.113年10月~114年1月份稽核工作報告 | |
| 2.113年內控自評作業評估完成及出具 | ||
| 113年「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書面查閱及董事會報告,獨立董事對稽核業務:洽悉 | |
| 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決議 | ||
| 114/05/05 | 1.114年2~3月份稽核工作報告 | 書面查閱及董事會報告,獨立董事對稽核業務:洽悉 |
| 114/08/04 | 1.114年4~6月份稽核工作報告 | |
| 2.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 | 書面查閱及董事會報告,獨立董事對稽核業務:洽悉 | |
| 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決議 | ||
| 114/11/03 | 1.114年7~9月份稽核工作報告 | |
| 2.115年度稽核計劃 | 書面查閱及董事會報告,獨立董事對稽核業務:洽悉 | |
| 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決議 | ||
| 114/11/03 | ||
| 溝通座談會 | 1.114年度稽核工作報告 | |
| 2.永續報告書完成並於公司網站揭露 | ||
| 3.溫室氣體盤查工作計劃及進度依控制進行 | 稽核人員報告年度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 |
| 稽核人員報告永續報告書完成並於公司網站揭露 | ||
| 稽核人員對溫室氣體盤查工作計劃及進度報告並於公司網站揭露 |
(三)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溝通座談會,溝通情形及頻率如下:
| 日期 | 溝通重點 | 處理執行結果 |
|---|---|---|
| 114/03/03 | 1.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相關事項,進行溝通與討論 | |
| 2.會計師提供並說明「審計品質指標(AQI)」 | ||
| 3.本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 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決議 | |
| 會計師完成「審計品質指標(AQI)」供審計委員會評估114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委任案 | ||
| 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決議 | ||
| 114/05/05 | 1.本公司114年第一季財務報表相關事項,進行溝通與討論 | 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決議 |
| 114/08/04 | 1.本公司114年第二季財務報表相關事項,進行溝通與討論 | 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決議 |
| 114/11/03 | 1.本公司114年第三季財務報表相關事項,進行溝通與討論 | 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決議 |
| 114/11/03 | ||
| 溝通座談會 | 1.會計師報告年度查核規劃 | 會計師報告年度查核細節及重點 |
註1: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2: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獨立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獨立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3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經107年11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於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揭露。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內容依本公司實務略為修正,惟與守則之精神一致。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
| ☑ | ||||
| ☑ | (一)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本公司網站亦設有利害關係人聯絡窗口。 | |||
|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並依法令規定申報。 | ||||
| (三)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於報告事項提出後實施「不為他人背書保證」及「資金不貸與他人」,並訂定對「子公司監理辦法」、「關係人交易之管理」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 | ||||
| (四)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作業」,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每年外訓上課,並由股務單位主辦「防範內線交易法令宣導」講座,召集公司相關人員宣導何謂內線交易概念、法規解析,並說明相關禁止內線交易法律之規範及案例,以強化本公司相關人員防範內線交易觀念及建立控制程序和有效防範措施,並健全公司治理。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 | ☑ | (一)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多元化政策,董事會成員應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術及素養。各董事憑藉其專業之領導決策判斷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及財務會計專業知識,以落實執行多元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情形可參閱第10頁。 | ||
| (二)本公司於100年12月5日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另經106年6月30日股東會決議設置審計委員會,除上述兩委員會外,本公司目前尚無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 ||||
| (三)本公司已於109年3月23日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未來將持續配合相關法令研議。 | ||||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法及其評估方式,並於每年第一季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114年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情形(請參閱第20頁)已於115年3月9日提報董事會。 | |||
| 本公司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之政策、制度,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
| (四)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外,並依註1之標準與13項AQI指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其他確信服務案件之費用外,並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AQI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受訓時數與同業平均值無明顯差異,另採用電子化審計工具、函證數位化、審計生成式AI工具等,提高審計品質及效率。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115年3月9日之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115年3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註1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 | 實務守則規定。 | ||||
| 評估指標 | 評估結果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
| 一、簽證會計師及審計服務小組成員目前或最近二年內無擔任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 是 | 符合 | |||
| 二、簽證會計師及審計服務小組成員無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 | 是 | 符合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 | ||||||
| 三、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無直接或間接重大財務利益關係。 | 是 | 符合 | ||||
| 四、簽證會計師無與查核案件有關或有公費。 | 是 | 符合 | ||||
| 五、簽證會計師是否確認其所屬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已遵循相關獨立性之規範。 | 是 | 符合 | ||||
| 六、簽證會計師卸任一年以內無擔任本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 是 | 符合 | ||||
| 七、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無重大密切之商業關係。 | 是 | 符合 | ||||
| 八、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無潛在之僱佣關係。 | 是 | 符合 | ||||
| 九、簽證會計師對本公司所提供之非審計服務無直接影響審計案件之重要項目。 | 是 | 符合 | ||||
| 十、簽證會計師無代表本公司與第三者法律案件或其他爭議事項之辯護。 | 是 | 符合 | ||||
| 十一、簽證會計師無宣傳或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其他證券。 | 是 | 符合 | ||||
| 十二、簽證會計師無收受本公司或其董事、經理人或主要股東價值重大之禮物餽贈或特別優惠。 | 是 | 符合 | ||||
| 十三、簽證會計師任期未逾七年。 | 是 | 符合 | ||||
| 十四、簽證會計師是否已符合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有關獨立性之規範。 | 是 | 符合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本公司於110年5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一職,由股務處魯秀英經理兼任,具備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及股務之主管職務皆達3年以上,符合公司治理主管之法定資格,並配置適任且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辦理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依法辦理董事會、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及製作議事錄、公司變更登記、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請參閱第55頁。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各權責單位為溝通之窗口,企業網站中設有電話及電子郵件之詳細聯絡資訊可供聯繫並提供服務。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本公司股務自上市起迄今自行辦理股務事務,股東會相關事宜皆遵守法令規定,在合法、有效、安全之前提下召開,以確保股東權益。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未來將持續配合相關法令研議。 | |
| 七、資訊公開(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一)本公司已架設網站並揭露相關資訊。(二)本公司有專人負責揭露資訊蒐集,並落實發言人制度。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本公司已架設英文網站,已揭露公司基本資料、業務資訊、財務資訊及股務資訊等。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本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後75日前提早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未來將持續配合相關法令研議。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一)員工權益:本公司一向以誠信對待員工,組織工會並依勞動法令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二)員工關懷:提供舒適的工作環境:確保辦公區域整潔、明亮、通風,並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和設備,如舒適的座椅、合適的照明等,以減少員工的身體負擔。關注工作安全: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支援:提供心理健康諮詢和輔導服務,幫助員工應對工作壓力和負面情緒,並保持積極的心態。組織團隊建立活動:定期舉辦團隊建立活動,增強團隊凝聚力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與合作。關注員工生活:了解員工的家庭狀況、興趣愛好等,為員工提供個人化的關懷與支持,如家庭關懷計劃、員工生日祝福等。傾聽員工意見: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鼓勵員工提出意見與建議,及時解決員工關心的問題。(三)投資者關係: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專責處理股東詢問及建議。(四)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之間一向維繫良好的關係,由採購部門專責管理與供應商相關事務。(五)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利害關係人得與公司進行溝通、建言,以維護應有之合法權益。 | 無重大差異情形。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六)最近年度董事進修之情形: | ||
| 職稱 | 姓 名 | 就任日期 |
| 起 | 完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王宏仁 | 112/06/21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劉宗仁 | 114/02/18 |
| 114/07/09 | 114/07/0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王文伶 | 112/06/21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王明仁 | 113/07/01 |
| 114/07/09 | 114/07/0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30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起 | 迄 | |
| 獨立董事 | 吳統雄 | |
| 114/03/03 | 114/03/03 | 營所稅申報要點及疑義解析(上午) |
| 114/03/03 | 114/03/03 | 營所稅申報要點及疑義解析(下午) |
| 114/03/10 | 114/03/10 | 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之刑事法律風險分析-以期後事項查核為核心 |
| 114/03/25 | 114/03/25 | 國際會計準則IFRS18對財務報表之影響與碳權會計處理介紹 |
| 114/04/08 | 114/04/08 | 洗錢防制講習會 |
| 114/06/20 | 114/06/20 | 評價簡介與相關議題 |
| 114/08/22 | 114/08/22 |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
| 114/09/11 | 114/09/11 | 「公平待客原則:從監理要求到治理實務」 |
| 114/09/11 | 114/09/11 | 「金融友善與弱勢保障:包容性治理議題」 |
| 114/10/16 | 114/10/1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 114/10/16 | 114/10/16 |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職稱 | 姓名 | 就任日期 |
| 起 | 完 | |
| 獨立董事 | 張進德 | 112/06/21 |
| 114/07/04 | 114/07/04 | 從司法實務看洗錢防制法 |
| 114/07/30 | 114/07/30 | 櫃買助攻中小微創新企業邁向成功-創櫃板Plus、簡易公發併興櫃及上櫃 |
| 114/09/18 | 114/09/18 | 破會計 GHG Protocol 概論與財務資訊的連結 |
| 114/09/24 | 114/09/24 | 面對稅務犯罪與逃漏之我知我見(從三種角色切入) |
| 孫慶鋒 | 112/06/21 | 114/07/09 |
| 114/07/11 | 114/07/11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 114/08/06 | 114/08/06 | 台商全球經營布局策略:台商退出大陸或降低規模時應注意事項(上) |
| 114/08/06 | 114/08/06 | 台商全球經營布局策略:台商退出大陸或降低規模時應注意事項(下) |
32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七)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經營團隊依公司營運狀況分析風險類別、財務風險、供應鏈與原物料風險、氣候變遷風險、環境及安全衛生管理風險、資訊安全疑慮、工廠管理風險等訂出管控策略及作法,並由經辦單位負責執行。(八)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維持穩定良好關係,以創造公司利潤。(九)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購買董事責任保險,並於114年8月4日二十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報告續保情形。 | 無重大差異情形。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本公司就台灣證券交易所治理中心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114年已改善情形:1.公司年報自願揭露董事之個別酬金。2.公司年報自願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個別酬金。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1.計畫考慮將於股東常會報告董事領取之酬金。 |
註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四)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政策及制度,本公司已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於100年12月5日經第二十一屆第四次董事會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112年8月7日經董事會通過委任吳統雄、張進德、孫慶鋒三人為第五屆薪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至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115年6月20日止,並互推張進德為召集人。
- 薪酬委員會之職責:薪酬委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詳細職責範圍請至交易所網站參考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
(交易所網站:http://mops.twse.com.tw點選『公司治理』項下之「訂定公司治理之相關規程規則」搜尋)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身分別 姓名 | |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張進德 | 參閱第8頁至第9頁
(一)董事資料3. | 1 |
| 獨立董事 | 吳統雄 | | 0 |
| 獨立董事 | 孫慶鋒 | | 2 |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二、本屆委員任期:112年6月21日至115年6月20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註) | 備註 |
|---|---|---|---|---|---|
| 召集人 | 張進德 | 3 | 0 | 100% | |
| 委員 | 吳統雄 | 3 | 0 | 100% | |
| 孫慶鋒 | 3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 |||||
| 日期、期別 | 議案內容 | 薪酬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14.03.03 | |||||
| 第五屆第六次 | 1.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114.08.04 | |||||
| 五屆第七次 | 1.檢討本公司董事之各類薪酬案。 2.修訂本公司「員工酬勞給付計算辦法」案。 3.檢討本公司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結構與績效、評核辦法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114.11.03 | |||||
| 第五屆第八次 | 1.本公司員工薪資調整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註:
(1)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34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五)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費者權益、人權、安全衛生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上市上櫃公司應填報執行情形,非屬遵循或解釋。) | ☑ | 本公司「ESG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由總經理擔任小組召集人,負責召集會議並決議ESG永續發展推動事項(包括:經營治理、企業誠信、環境保護、風險管理、社會關懷、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大議題等事項),整合公司內部跨部門組織,確認並檢討ESG永續發展推動策略、相關具體計劃及執行成果。召開風險控管定期會議;生產、業務、採購及會計等單位每月定期召開銅小組會議、經營會議、產銷會議..等;及由各單位評估訂出風險類別、潛在風險、管理策略及作法。除在ESG報告書中揭露相關資訊外,將有系統的規劃、編列適當預算融入於年度公司各權責單位之工作計畫中;再透過「ESG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將ESG推動情形彙整,並於114年8月4日向董事會報告(每年一次),由董事會監督永續經營之落實並評估執行結果,提供必要的指導。 | 無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註2)(上市上櫃公司應填報執行情形,非屬遵循或解 | ☑ | 1.本公司依永續報告書之重大性原則進行分析,在考量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與公司營運後,收集內外部各利害關係人所回饋意見及彙整利害關係人問卷,據以評估其重大性之ESG議題,訂定有 | 無差異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表 | 表 | 摘要說明 |
| 釋。) | ||
| 2.為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並與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據以評估重大ESG議題,擬定相關風險管控策略說明如下: | ||
| 風險類別 | 潛在風險 | 管控策略及作法 |
| 財務風險 | 利率變動 | 依周、月、年度資金預算需求,採用最佳籌資工具以降低資金成本。 |
| 積極與往來銀行維持良好關係,在本公司財務穩健下,有助於取得最佳利率水準。 | ||
| 適當安排負債的天期以及固定或浮動的利率結構,以降低利率風險。 | ||
| 匯率變動 | 每日關注匯率走勢,掌握市場資訊,適時調整出口押匯時程。 | |
| 藉由平衡外幣資產負債的自然避險方式及採行應收帳款外幣融資方式等降低匯率變動的風險。 | ||
| 供應鏈與原物料風 | 採購零件停產,原物料供應中斷 | 藉由商情收集與發展狀況,反應技術與生產單位提前因應。 |
| 謹慎並持續開發替代材料,避免供應上停產或供料不順,減少單一供應商供應風險 | ||
| 以現地化採購優先,彈性應變生產需求。 | ||
| 管理風險 | 人員異動 | 加強人員培訓,培植技術骨幹,避免技術斷層,影響公司正常運轉。 |
| 同工同酬,晉昇透明化,增加部門間交流,提昇對企業認同,降低人員離職率。 | ||
| 勞資關係 | 定期勞資會議,加強勞資溝通,以促進勞資和諧關係。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表 | 表 | 摘要說明 | |||||
| 市場風險 | 產銷失調 | 掌握產業、市場與客戶發展與市場需求趨勢資訊,作為銷售參考。 | |||||
| 市場應變 | 掌握產業、市場與客戶發展與市場需求趨勢資訊,作為銷售參考。 | ||||||
| 價格波動 | 中國終結清零帶動的經濟復甦,以及Fed政策轉向,將會帶動今年的銷價略為反彈。 | ||||||
| 氣候變遷風險 | 吸排放管制 | 持續推出節能減碳管理。。 | |||||
| 透過跨機能組織,討論與鑑別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 | |||||||
| 管控電力、石化、燃氣等能源依賴比例,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及節約成本。 | |||||||
| 環境及安全衛生 | 環安衛 | 加強安全衛生相關教育訓練,深化職場安全衛生意識。 | |||||
| 持續推動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 |||||||
| 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推行ISO45001。 | |||||||
| 工廠管理風險 | 因應氣候變遷風險,符合環保法規,邁向淨零吸排 | 1.逐步更換生產產區LED省電照明,以節能減碳。 | |||||
| 2.廠房屋頂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 | |||||||
| 3.無氧鋼熔爐節電改善,按計劃持續執行 | |||||||
| 無氧鋼製程設備整備,以維高妥善率 | 1.主傳動聯軸器整修更換 | ||||||
| 2.舞動輸汰舊換新 | |||||||
| 3.無氧鋼M3、M4感應爐更新,提高無氧鋼爐溶解效率 | |||||||
| 老舊設備停機待修風險增高 | 規劃進行老舊電控生產設備之更新代換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資訊安全疑慮 | 資訊系統有安全保護疑慮 | 持續更新資安設備,保護、管理、監控系統與網路行為。 | |||||
| 持續建置資料備份,備援機制。 | |||||||
| 定期災害還原模擬演練。 | |||||||
| 持續宣導資安、智慧財產與個人資料備份保全重要性。 | |||||||
| 詳見永續報告書及本公司網站 | |||||||
| (網址: www.hegroup.com.tw/)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 | ☑ | (1)華榮依產業特性建立環境管理系統,依循ISO 14001:2015年版標準,經驗證機構DQS評鑑通過;持續接受年度複評合格。 | ||||
| (2)對產業特性訂有原料回收3R(reuse、reduce、recycle)再利用流程。 | |||||||
| 華榮自2019年通過ISO 14001(2015年版)環境管理系統認證以來,致力於達成環安衛政策中廢棄物分類回收、減廢與污染防治及持續改善的承諾為目標。在實際的作為中,無氧銅熔爐節電改善,正按計劃持續執行中;針對傳統燃油耗能型鍋爐,實施全面汰換,改以零碳排放之液態氮氣取代;逐年替換老舊高廢氣排放堆高機車輛。 | |||||||
| (3)華榮為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114.11開始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 |||||||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 |||||||
| 評估、揭露氣候變遷可能帶來的風險與機會及預期財務可能之影響,持續降低風險、提升韌性並創造永續發展機會。 | 無差異 | ||||||
| 無差異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 | 治理 | 策略 | 風險管理 | 指標和目標 | 無差異 | |
| 華榮設有「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辨認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公司展望之永續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及預期財務可能之影響,定期向董事會報告以決策重大議題 | 1.透過跨機能組討論與鑑別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管控石化、電力、燃氣等能源依賴比例,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和節約成本 | ||||||
| 2.進行設備製程改善,降低能源消耗 | 運用TCFD架構,建構公司的氣候風險辨識流程。 | ||||||
| 結合ISO14001風險管理流程,鑑別氣候相關風險,藉以提供氣候相關改善機會擬定因應方案 | 配合政府「綠能減碳」目標,配合政府政策,陸續建置太陽能再生能源光電系統,執行汰換節能型LED燈具,達成2030年減碳10%及2050淨零排碳目標 | ||||||
| 考量氣候變遷造成的影響,夏季會大量降雨,為預防產品生產機台被雨水淹到受損而影響公司營運,考慮到廠區排水系統的檢討與改善,增設廠內水溝連通工程及定期清淤作業。 | |||||||
| (4)用水量及廢棄物總產生重量與實際訂貨及產量相關,每年採節約用水及廢棄物分類,加強回收水循環使用及減少垃圾量。 | |||||||
| 華榮已自行統計過去3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清理量。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112年 | 113年 | |
| 總CO2 e噸 | 17,010 | 15,176 |
| 產值百萬 | 7,115 | 8,204 |
| 排放密集度 | 2.2 | 1.85 |
| 註: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公噸)/產值(百萬新台幣) | ||
| (2) 用水量 | ||
| 自來水用量 | ||
| 112年 | 19.6 | |
| 113年 | 21.263 | |
| 114年 | 28.189 | |
| (3)廢棄物總重量 | ||
| 112年 | 113年 | |
| 一般事業廢棄物 | 652.375 | 529.315 |
| 有害事業廢棄物 | 26.56 | 29.45 |
| 單位:噸 | ||
| 華榮為有效管理生產製程產生之廢棄物,訂有「廢棄物管理辦法」;將可以再生利用者,以廠內設備將事業廢棄物轉變成工廠可用之原料,並分門別類妥慎貯存。 | ||
| 餘者則委託經環保主管機關認可之合格廢棄物清理機構清除,並確實要求處理業者掌握廢棄物流向,並予查核,以確保所有廢棄物均經合法妥善處理或再利用。 |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 ☑ | (1)公司恪守相關法規,致力維護員工基本人權,保障員工合法權益,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勞工組織公約,每位員工均受到公平的對待與尊重,建立友善職場,辦理教育訓練宣導相關規定。 | |
| (2)依勞基法制定薪酬、休假相關規定,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依法規提撥福利金,員工福利措施請詳肆之五之(一)之1。 | ||||
| 為使員工在職時能安心工作及保障其退休後生活,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員工退休辦法,提供穩固的退休金提撥及提繳、給付,退休制度請詳肆之五之(一)之3。 | ||||
| 本公司訂定有「員工考績評級管理作業辦法」,使所屬各級主管、職員工,在過去一段時間內之工作表現,及所產生之貢獻度,得到公平合理之評核。 | ||||
| 本公司亦將工作表現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年度核發各級人員年終獎金加減發放之標準,以及調整薪資及昇遷評斷依據。 | ||||
| 晉昇考核項目包含有年資、學歷、考核績效、專業技能等。 | ||||
| (3)114年度計派遣122人次(796人時),參與廠外工安環保課程;並實施年度員工健檢113人。 | ||||
| 114年度火災0件、死傷人數2人及死傷人數占員工總人數比率為0.6%,工作環境及員工安全保護措施請詳見第78頁。 | ||||
| (4)本公司針對各單位需求,年度由各單位提報人員培訓及教育訓練計畫,包含新進人員訓練、在職專業訓練、管理技能訓練,協助同仁透過多元學習,精進個 | 無差異 | |||
| 無差異 | ||||
| 無差異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 | ☑ | 人能力,持續學習成長,114年度合計實施162班,604人次,上課時數2,128人時。 (5)華榮產品均依照法規或客戶要求進行明確標示,內容包括:公司資訊、產品資訊;產品認證資訊(如CNS正字標記、UL、標檢局商品檢驗證標識、RoHS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等);使客戶充分了解產品之供應者資訊及使用安全,以利產品於最終使用壽命後,得以採取適當後續處理,以降低對環境社會之衝擊。 本公司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範,已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聲明」管理措施,以完善個人資料保護及保護客戶隱私。 華榮依據ISO9001品質管理制度,訂定「顧客抱怨及退貨處理管理辦法」,實施保護客戶權益及申訴程序,並針對利害關係人之溝通有建立管道,可至華榮公司網站→企業永續→利害關係人溝通。 (http://www.hegroup.com.tw/index.php?option=module⟨=cht&task=pageinfo&id=142&index=4) (6)本公司針對供應商的管理,未來將以更積極的態度,從環境、社會及經濟等各個面向充分考量,並掌握及關注供應鏈顯著或潛在之風險;同時也透過組織影響力,以帶動供應商永續發展概念及永續管理之能力,提升及引導產業鏈正向循環。 採購單位自2018年底推動供應商簽署「遵行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迄今已有475家供應商簽回,2025年新供應商之簽署比例為100%,承諾力行企業社會 | 無差異 |
43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責任,於其公司業務與生產製造時,需遵守有關勞工健康及安全、道德及誠信、環境保護、持續改善的條款;並確認致力於遵行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法規及標準,確保供應鏈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員工獲得尊重和尊嚴;同時,企業在經營中亦須承擔環保責任並遵守道德規範,共同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之承諾。 | ||||
| 本公司除自身致力於企業社會責任外,也延伸對供應商,要求遵行企業對於社會的責任。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 | (1)本公司編制ESG永續報告書,係依循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永續性報導準則(GRI STANDARDS)核心選項來撰寫,並參照「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指引,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框架,進行資訊揭露。 | ||
| (2)本公司永續報告書已取得第三方驗證。 | 無差異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1)本公司於107年11月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復於民國111年5月經董事會通過修正該守則,更名為「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以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之落實。本公司定期依該守則檢視執行情形並據以改進,執行至今尚無差異情形。 | ||||
| (2)本公司亦已編製永續報告書,運作情形請參閱本公司「2025永續報告書」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請上網查詢本公司「企業永續」專項介紹及說明http://www.hegroup.com.tw/ |
註1:執行情形如勾選「是」,請具體說明所採行之重要政策、策略、措施及執行情形;執行情形如勾選「否」,請於「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欄位解釋差異情形及原因,並說明未來採行相關政策、策略及措施之計畫。但有關推動項目一及二,上市上櫃公司應敘明永續發展之治理及督導架構,包含但不限於管理方針、策略與目標制定、檢討措施等,另敘明公司對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及其評估情形。
註2: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
註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1.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1.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
| 2.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1.氣候變遷對於企業營運日趨顯著的影響下,考量氣候變遷對公司永續經營的重要性,在本公司董事會的授權下2021年成立永續發展ESG推動小組,負責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策略訂定與執行管理,定期向董事會提報告各項工作進度及實施成效。 | |||
| 2.本公司密切注意全球氣候變遷趨勢與國際應變方向,將氣候變遷納入企業永續發展的重大議題與關鍵性重大風險項目之一,持續進行分析與管控,鑑別可能對營運造成的重大性風險與機會,並明訂其目標,推動減碳策略等管理作為,風險與機會摘要如下: | ||||
| (1).4項風險摘要如下: | ||||
| 期間 | 風險 | 影響 | 因應措施 | |
| 中、長期 | 1.開徵碳邊境稅 | |||
| 2.碳費徵收 | ||||
| 3.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 營運成本增加 | 1.參加國內法規研討訓練,持續關注國內外趨勢與進展(如ESG、碳中和、IFRS與碳交易機制等)。 | ||
| 2.計劃研究降低碳排放可行性來因應「國內氣候變遷法」及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以達ESG企業永續經營。 | ||||
| 3.依循ISO14064-1之規範要求,進行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及盤查及查證。 | ||||
| 4.持續推行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節能減碳。 | ||||
| 5.逐步更換生產產區LED省電照明,以節能減碳。 | ||||
| 6.廠房屋頂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 | ||||
| 7.無氧銅熔爐節電改善,按計劃持續執行。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短、中期 | 颱風強度增強極端降雨造成水災 | 資本支出增加 | ||
| 營業收入減少(生產中斷) | 1. 成立緊急應變組織,即時應變減少災損。 | |||
| 2. 定期點檢抽水幫浦,設置緊急發電系統及儲水系統以備不時之需,水溝定期清淤。 | ||||
| 3. 加強防範應變措施,確保天然災害發生時,製程能穩定生產。 | ||||
| 4. 工廠水溝改建工程,加速廠區排水速度,降低大雨淹水危險。 | ||||
| 短、中期 | 耗水費用徵收 | 營運成本增加 | 1. 持續監控,即時修正異常用水狀況。 | |
| 2. 確保廠內水管及水循環設備妥善率,減少浪費。 | ||||
| 3. 製程冷卻水回收再利用。 | ||||
| 中、長期 | 金融機構恐將提高借款利率予高碳產業 | 產業綠能環保轉型成本增加 | 積極參與國內外節能減碳倡議,配合國家政策,推動各項減碳措施,提升商譽 |
(2).4項機會
| 期間 | 機會 | 影響 | 因應措施 |
|---|---|---|---|
| 中、長期 | 開發及推廣低碳產品 | 營運成本降低營運收入增加 | 1. 包裝材料(中古鐵木軸、封板)回收再利用。 |
| 2. 配合市場趨勢,開發低煙無毒環保電線電纜、太陽能電纜(IEC 62930、EN50618、UL 4703)。 | |||
| 中、長期 | 積極參與國內外節能減碳倡議,配合國家政策,推動各項減碳措施,提升商譽 | 營運收入增加 | 積極參與國際永續評比(如:CDP),持續精進ESG相關永續策略,進而提高市場肯定。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3.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中、長期 | 綠色採購與供應商管理 | 透過綠色採購與供應商管理,支持低碳、提升商譽,降低營運成本。 | 華榮採購政策係致力於「綠色採購」與「節能減碳」,盡力配合綠色與節能減碳的方針,自2018年底推動供應商簽署「遵行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持續推動有利友善環境的採購政策,重視有害化學品對於環境的危害,對於塑化品的供應商均要求必須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以嚴格控管對於環境有害物質的使用,保護環境免予受到污染。 | |
| 長期 | 天然災害危機處理與預防 | 制定並確保調適措施有效性,穩定的生產,增進客戶信賴度,減少營業損失 | 備有不斷電設備、備援伺服器及緊急發電機等備援機制,定期進行災害應急應變措施,確保危機來臨時,設備可以正常運行。 | ||
| 3.(1)針對極端氣候(極端氣候造成營運中斷、或造成淹水導致營運損失)及轉型行動(減碳政策與法規因應成本、產業綠能環保轉型成本、污染產業造成公司聲譽衝擊),對於財務之影響,詳如上揭項目2之說明。(2)本公司將持續透過ESG永續發展小組的運作,來降低氣候風險因子對於公司營運的衝擊。此外,未來亦將根據情境分析結果,重新描繪自我風險承擔能力及資產風險定價,衡量其對華榮可能造成之業務、策略以及財務影響。(3)妥善管理極端天氣事件及低碳經濟轉型的相關風險,將氣候變遷的風險納入營運決策,辨識並管理風險,同時正視全球暖化與資源耗竭的危機,全力響應節能減碳趨勢,進行減緩與調適作為。 |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4.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4.本公司依據完整的風險管理架構,範圍涵蓋營運風險、法律及法遵風險,以及環境風險(含氣候風險),考量面向包括環境保護(E,Environmental)、社會責任(S,Social)以及公司治理(G,Governance),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已納入環境風險(含氣候風險),代表本公司將氣候變遷視為戰略性的營運風險,並將其辨識、衡量與管理。 | |
| 本公司氣候風險管理流程主要分為四大步驟,從風險辨識、評估、處理、監控,分述如下: | ||
| 管理流程 | 內容 | |
| 風險辨識 | (1).配合公司ESG及IFRS規劃時程,每年進行氣候風險與機會的辨識。 | |
| (2).本公司各部門偕同ESG永續發展推動小組,進行整體風險辨識的整合。 | ||
| (3).參考國內外機構氣候風險報告。 | ||
| 風險評估 | (1).本公司依業務特性(財務、供應鏈、管理、業務市場、氣候變遷、環安衛、工廠管理、資安)評估各項風險的衝擊與影響程度。 | |
| (2)衡量範疇包括衝擊路徑、衝擊時間與地域範疇及財務衝擊。 | ||
| 風險處理 | 評估風險因子影響程度之重要性、急迫性予以排序,擬定管控策略及作法。 | |
| 風險監控 | 稽核單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稽核計劃並執行,落實監督機制及控管各項風險管理 | |
| 5.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5.(1)華榮考量氣候變遷風險對華榮營運的影響,導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框架,進行氣候變遷風險及機會管理之盤點與揭露,依據「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大面向,建構本公司因應氣候風險之管理架構,鑑別氣候變遷造成之災害風險及相關機會議題,並採取相關應對策略,減少及降低氣候風險可能對公司營運之實質衝擊及影響程度。 | |
| (2)目前本公司未使用情境分析評估分析不同時間點、不同情境下與氣候相關的財務衝擊。 | ||
|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 | 6.本公司依循公司低碳營運管理指標與目標,分別依溫室氣體減量排放(範疇一、範疇二)及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達成2030年減碳10%及2050淨零排碳目標,執行情形分述如下: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1).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一、範疇二) |
| 2025年碳排放量14,329公噸CO2 e/年,較2024年減量5.05%,持續邁向2050淨零排碳目標。 |
(2).再生能源使用
建置780kW太陽能再生能源光電系統,預期發電量929,400度,已於2025.12.12併入發電自發自用;另廠區已全面汰換節能型LED燈具781盒,每年節電820,050度,第二期太陽能光電系統待計劃評估後,也將陸續展開,繼續配合政府執行「綠能減碳」政策。 |
| 7.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7.目前公司內部碳定價將規劃依台灣碳費規定NT$ 300元/噸,為制定基礎。 |
| 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8.(1)階段目標為2030年減碳10%,持續努力達成2050年淨零排碳目標,執行活動包括陸續建置太陽能再生能源光電系統、執行汰換節能型LED燈具及製程節能改善..等。
(2)2025年執行活動詳如上揭項目6.(2)之說明。 |
| 9.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及1-2)。 | 9.2025年完成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並完成溫室氣體盤查第三方查證。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最近三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 年度 | 營業額 (百萬) | 溫室氣體排放量(公噸CO2e/年) | 溫室氣體 排放強度 (公噸CO2e/噸) | ||
|---|---|---|---|---|---|
| 範疇1 | 範疇2 | 總排放量 | |||
| 112年 | 7,115 | 1,048.5156 | 14,127.7700 | 15,176.2856 | 2.13 |
| 113年 | 8,204 | 1,017.4023 | 14,073.9144 | 15,091.3176 | 1.84 |
| 114年 | 8,450 | 1,044.3518 | 13,284.5965 | 14,328.9483 | 1.70 |
註1:直接排放量(範疇一,即直接來自於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即來自於輸入電力、熱或蒸氣而造成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及其他間接排放量(範疇三,即由公司活動產生之排放,非屬能源間接排放,而係來自於其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註2:直接排放量及能源間接排放量資料涵蓋範圍,應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其他間接排放量資訊得自願揭露。
註3: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或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發布之ISO14064-1。
註4: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密集度得以每單位產品/服務或營業額計算,惟至少應敘明以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計算之數據。
1-1-2.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年度 | 營業額 (百萬) | 溫室氣體排放量(公噸CO2e/年) | 溫室氣體 排放強度 (公噸CO2e/噸) | 確信機構 | 確信情形說明 | 確信意見/結論 | ||
|---|---|---|---|---|---|---|---|---|
| 範疇1 | 範疇2 | 總排放量 | ||||||
| 112年 | 7,115 | 1,048.5156 | 14,127.7700 | 15,176.286 | 2.13 |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 由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進行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查證 | 符合實質性門檻/合理保證等級 |
| 113年 | 8,204 | 1,017.4023 | 14,073.9144 | 15,091.318 | 1.84 |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 由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進行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查證 | 符合實質性門檻/合理保證等級 |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114年 | 8,450 | 1,044.3518 | 13,284.5965 | 14,328.9483 | 1.70 |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 由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進行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查證 | 符合實質性門檻/合理保證等級 |
|---|---|---|---|---|---|---|---|---|
註1:應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若公司未及於年報刊印日取得完整溫室氣體確信意見,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於永續報告書揭露」,若公司未編製永續報告書者,則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次一年度年報揭露完整之確信資訊。
註2:確信機構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之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相關規定。
註3:揭露內容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112年),總排放量為15,176.286公噸 $\mathrm{CO}_{2}\mathrm{e}$,階段目標為2030年減碳 $10\%$ ,持續努力達成2050年淨零排碳目標,執行活動包括陸續建置太陽能再生能源光電系統、執行汰換節能型LED燈具、電動堆高機替換及製程節能改善..等。
減量目標:2030年減量 $10\%$ 。
減量策略:定義「短期、中期、長期」之時間區間及連結公司的策略規劃,同時評估氣候風險與機會對公司經營模式及價值鏈的影響程度。
具體行動計畫:建置能源管理系統(EnMS),找出節能熱點,以系統P-D-C-A管理循環持續改善,達到改善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及溫室氣體排放。
註1:應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
註2:基準年應為以合併財務報告邊界完成盤查之年度,例如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114年完成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故基準年為113年,倘公司已提前完成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得以該較早年度為基準年,另基準年之數據得以單一年度或數年度平均值計算之。
註3:揭露內容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1)本公司為恪遵法令及謹守道德規範,除遵循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規章法令外,經107年11月5日董事會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以廉潔誠信、公平透明、自律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落實各項道德規範政策,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及風險控管機制,謀求永續發展。 | ||
| (2)本公司為防範不誠信行為,訂定工作規則、獎懲辦法、誠信經營守則及相關管理作業。規範員工行為及倫理規範,對擔任營業、採購、成品倉儲、監工等職務者,均以內控稽核制度查核,以防範弊端。 | ||||
| (3)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及檢舉、申訴辦法,落實執行,並檢討修正。 | 無差異 | |||
| 無差異 | ||||
| 無差異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1)本公司依誠信經營相關規章,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訂有員工行為及倫理規範,確保無營私舞弊、品行不端、洩密或謊報等行為,並要求員工不得接受廠商邀請應酬及財物饋贈。 | ||
| (2)本公司設置誠信經營推動小組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運作,並由專責單位管理部主管擔任召集人,內部稽核單位負責監督,將不誠信行為、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114年落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已於114.11.03董事會報告。 | 無差異 | |||
| 無差異 |
52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供應商承諾 | 1.所有供應商均須簽署「廉潔承諾書、供應商遵行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明定不得有任何貪腐行為;114年已有67家新廠商簽署,簽署率100%。 | |
| 2.發布「原料供應商評估作業標準」管理原料廠商並定期進行評鑑,如有品質不良情形發生,則依作業標準予以取消供應商資格。 | ||
| 3.114年未有廠商因貪腐行為而遭取消供應商資格。 | ||
| 教育訓練 | 1.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內容包含「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相關內部規章:參加人員共25人次。 | |
| 2.商標權、專利權及營業秘密法之相關知識與觀念宣導(二小時):參加人員共22人次。 | ||
| 3.防範內線交易法令宣導(二小時):參加人員共21人次。 | ||
| 承諾 | 114年新進員工到職簽署「個人資料安全保護保密切結書」,共16人簽署,簽署率100%。 | |
| 宣導 | 1.透過公佈欄及內部網路系統向全體員工進行誠信及保密責任宣導。 | |
| 2.依「檢舉作業辦法」提供利害關係人檢舉管道。舉報與申訴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3)本公司已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訂防止利益衝突政策,建置公開公平之採購發包機制,以公開招標,透過電子交易平台採購發包系統進行作業,並於本公司網站「企業永續」內之「利害關係人溝通」專區,提供外部適當陳述管道,內部亦設有檢舉信箱,並由相關單位專責處理。 | 無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4)全面推行作業電腦化,將人事、財務、營業、生產、資材及工程等管理機能串連,層層勾稽,執行異常管理。亦建立獨立內部稽核運作架構,依據稽核計劃執行各項查核,並定期於董事會報告。 | 無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5)公司對於員工之管理,除訂有「工作規則」外,為確保所有員工皆能以最高倫理標準從事營運活動,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訂立並公布「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相關內部規章,規範所有員工在從事商業行為時應具備的倫理與責任,並廣泛宣導及持續深化企業道德廉潔價值觀,建立誠信企業文化。每年定期向全體員工宣導,並執行內控制度及稽核作業,透過自行查核及法令遵循自行評估,達到有效控管及落實執行,並由稽核單位獨立稽核,確保整體機制之運作,共同管理與預防不誠信行為之產生。 | 無差異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1)本公司為執行誠信經營政策,訂定工作規則及檢舉作業辦法,指定專責單位受理檢舉及查證,建立便利檢舉管道。 | ||
| (2)對於違反誠信經營規定情事,依檢舉作業辦 | 無差異 |
114年報
貳、公司治理報告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 | 法,檢舉案件均須以密件方式專案處理,由本公司稽核室受理調查,如查明確實,視情節影響予以獎懲,並提改善措施杜絕再發生。 | |
| (3)本公司均對檢舉人善盡保密及保護之責任,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 無差異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 | 本公司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已揭露於公司網站之企業永續專區中。 | 無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且確實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及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作各項專案查核。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 ||||
| 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誠信經營政策,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成效。 |
註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七)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1.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有關之進修及訓練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
| 起 | 迄 | |||||
| 副總經理 | 劉秀美 | 114/08/08 | 114/08/0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從檢調角度看內線交易 | 3 |
| 114/08/14 | 114/08/14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企業永續與風險管理 | 3 | ||
| 114/11/06 | 114/11/0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投資人視角下的永續揭露與投資價值:闡述ESG揭露框架與風險監控,連結資本市場信任 | 3 | ||
| 經理(會計主管) | 鄰家鈺 | 114/09/30 | 114/10/01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持續進修班 | 12 |
| 經理(公司治理主管) | 魯秀英 | 114/03/27 | 114/03/28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上市櫃公司永續揭露宣導會 | 3 |
| 114/04/18 | 114/04/18 | 臺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2025安侯建業領袖學院論壇-公司治理升級:打造人才競爭力新局 | 3 | ||
| 114/07/09 | 114/07/0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6 | ||
| 114/08/19 | 114/08/1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數位永續雙軸轉型與相關創新議題 | 6 | ||
| 114/08/29 | 114/08/2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永續發展宣導會 | 3 | ||
| 114/09/26 | 114/09/2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14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說明會 | 3 | ||
| 114/10/31 | 114/10/31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14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 3 | ||
| 稽核主管 | 尤寶慶 | 114/09/26 | 114/09/26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內線交易法規與防範實務簡介 | 3 |
| 114/10/21 | 114/10/21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法令規章遵循」內控內稽重點研討 | 6 | ||
| 114/12/10 | 114/12/10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董事會及功能委員會(審計、薪酬)法規解析與稽核重點 | 6 |
- 本公司財會稽核相關人員取得國內外相關證照情形:
會計師執照1人、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證照7人、證券經紀商業務員證照2人、記帳士執照1人。
- 訂定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
(1) 本公司依規定訂定員工「工作規則」,並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用以規範員工行為。
(2) 本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對員工利用職權謀取不法利益、接受招待、饋贈、收受回扣、侵佔公款,或其他不法利益訂有懲處,以杜絕不誠信行為,對員工教育訓練及不定時宣導,並透過內部稽核單位的查核機制,防範舞弊行為發生。
- 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1) 本公司於111年11月7日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2) 公開資訊申報均依據權責主管簽核後,由專職人員之電腦安裝「憑證軟體」搭配金鑰使用予以控管,始得上傳公告申報。
(3) 設置發言人制度,凡公司有重大資訊對外發言,由本公司負責人、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統一對外發言。
55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八)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內部控制聲明書: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索引路徑如下: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公司治理>公司規章/內部控制>內控聲明書公告。或參閱網址: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6sg20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股東會重要決議
| 日期 | 會 別 | 重要決議 | 執行情形 |
|---|---|---|---|
| 114.06.18 | 114年股東常會 | 1.承認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通過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股東會當日公告決議事項。 |
| 2.承認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照案執行且授權董事長訂定114年7月21日為配息基準日並於114年8月20日起發放現金股利(每股分配現金股利1元)。 | ||
| 3.通過變更本公司章程 | 114年股東會通過後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並依更正後程序辦理。 |
- 董事會重要決議
| 日期 | 會 別 | 重要決議 |
|---|---|---|
| 114.03.03 | 第二十五屆第九次董事會 | 1.通過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案。 |
| 2.通過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3.通過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4.通過變更本公司章程案。 | ||
| 5.通過召開114年股東常會案。 | ||
| 6.通過114度營業預算案。 | ||
| 7.通過出具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8.通過114年度簽證會計師簽證委任及報酬案。 | ||
| 9.通過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 ||
| 10.通過對廠商之銷貨額度案。 | ||
| 11.通過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額度案。 | ||
| 114.05.05 | 第二十五屆第十次董事會 | 1.通過本公司114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114.08.04 | 第二十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 | 1.通過本公司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2.通過修訂本公司「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案。 | ||
| 3.通過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增加融資額度案。 | ||
| 4.通過編製本公司113年度永續報告書議案。 | ||
| 5.通過本公司高楠廠擬增購設備案。 | ||
| 6.通過檢討本公司董事之各類薪酬案。 | ||
| 7.通過修訂本公司「員工酬勞給付計算辦法」案。 | ||
| 8.通過檢討本公司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結構與績效、評核辦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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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 日期 | 會別 | 重要決議 |
|---|---|---|
| 114.11.03 | 第二十五屆第十二次董事會 | 1.通過本公司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2.通過本公司為投資理財需要擬增加114年度買賣股票額度案。 | ||
| 3.通過本公司115年度買賣股票額度案。 | ||
| 4.通過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5.通過聘任115年度顧問案。 | ||
| 6.通過本公司員工薪資調整案。 | ||
| 115.03.09 | 第二十五屆第十三次董事會 | 1.通過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案。 |
| 2.通過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3.通過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4.通過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 ||
| 5.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或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 6.通過召開115年股東常會案。 | ||
| 7.通過115年度營業預算案 | ||
| 8.通過出具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9.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案。 | ||
| 10.通過115年度簽證會計師簽證委任及報酬案。 | ||
| 11.通過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 ||
| 12.通過修訂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案。 | ||
| 13.通過高楠廠增購設備案。 | ||
| 14.通過取得子公司華和工程(股)公司股份案。 | ||
| 15.通過對廠商之銷貨額度案。 | ||
| 16.通過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額度案。 | ||
| 115.05.04 | 第二十五屆第十四次董事會 | 1.通過本公司115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2.通過提名第二十六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
| 3.通過修訂本公司「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案。 | ||
| 4.通過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增加融資額度案。 | ||
| 5.通過本公司高楠廠增購設備案。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陳永祥、蘇彥達 |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 1,715 | 575 | 2,290 | 稅務簽證及確信服務 |
請具體敘明非審計公費服務內容:(例如稅務簽證、確信或其他財務諮詢顧問服務)
註:本年度本公司若有更換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者,應請分別列示查核期間,及於備註欄說明更換原因,並依序揭露所支付之審計與非審計公費等資訊。非審計公費並應附註說明其服務內容。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工作輪調之需要,自112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起,簽證會計師由許振隆會計師、陳永祥會計師變更為陳永祥會計師、蘇彥達會計師。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不適用。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不適用。
(三)前任會計師對「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及第二目之3事項之復函:不適用。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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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董事、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 職稱 | 姓名 | 114年度 | | 當年度截至115年4月19日止
(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日) | |
| --- | --- | --- | --- | --- | --- |
| |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 董事長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大股東)
代表人:王宏仁 | 0 | 0 | 0 | 0 |
| 董事 | 美達(股)公司
代表人:劉宗仁
代表人:王文伶 | 0 | 0 | 0 | 0 |
| 董事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大股東)
代表人:王明仁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吳統雄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張進德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孫慶鋒 | 0 | 0 | 0 | 0 |
| 總經理 | 黃華志 | 0 | 0 | 0 | 0 |
| 廠長 | 陳昆金 | 0 | 0 | 0 | 0 |
| 副總經理 | 劉秀美 | 0 | 0 | 0 | 0 |
| 副廠長 | 李憲章 | 0 | 0 | 0 | 0 |
| 會計主管 | 鄒家鈺 | 0 | 0 | 0 | 0 |
| 財務主管 | 洪穀倩 | 0 | 0 | 0 | 0 |
| 公司治理主管 | 魯秀英 | 0 | 0 | 0 | 0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二)股權移轉資訊:不適用(股權移轉之相對人非關係人)。
(三)股權質押資訊:不適用(股權質押之相對人非關係人)。
59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單位:股
| 姓名(註1)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208,569,277 | 32.96% | — | — | — | — | 王楊碧娥、王鳳淑 王文伶、劉宗仁 | 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董事長:王宏仁 | 13,419,455 | 2.12% | — | — | — | — | |||
| 華鴻投資(股)公司 | 46,738,000 | 7.39% | — | — | — | — | 王文伶 王楊碧娥、王鳳淑、 王宏仁 | 配偶 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董事長:劉宗仁 | 2,362,021 | 0.37% | 13,941,804 | 2.20% | — | — | |||
| 王楊碧娥 | 33,147,094 | 5.24% | — | — | —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華鴻投資(股)公司 美達(股)公司 | 董事長為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王鳳淑、王文伶、 王宏仁、劉宗仁 王薇淳、王子嘉 | 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王鳳淑 | 15,587,781 | 2.46% | — | — | —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華鴻投資(股)公司 美達(股)公司 | 董事長為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王楊碧娥、王文伶 王宏仁、劉宗仁 | 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王文伶 | 13,941,804 | 2.20% | 2,362,021 | 0.37% | —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華鴻投資(股)公司 美達(股)公司 | 董事長為二親等以內親屬 董事長為配偶 | |
| 劉宗仁 王楊碧娥、王鳳淑、 王宏仁 | 配偶 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王宏仁 | 13,419,455 | 2.12% | — | — | —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華鴻投資(股)公司 美達(股)公司 | 該公司董事長 董事長為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王楊碧娥、王鳳淑 王文伶、劉宗仁 | 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陳坤榮 | 5,038,462 | 0.80% | — | — | — | — | 無 | 無 | |
| 王子嘉 | 4,625,452 | 0.73% | 王楊碧娥 | 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美達(股)公司 | 3,936,732 | 0.62% | — | — | — | — | 王文伶 王楊碧娥、王鳳淑、 王宏仁 | 配偶 二親等以內親屬 | |
| 董事長:劉宗仁 | 2,362,021 | 0.37% | 13,941,804 | 2.20% | — | — | |||
| 王薇淳 | 3,911,453 | 0.62% | — | — | — | — | 王楊碧娥 | 二親等以內親屬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60
貳、公司治理報告
114年報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綜合持股比例
日期:115年3月31日;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註)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公司 | 141,818,196 | 39.44% | 577,253 | 0.16% | 142,395,449 | 39.60% |
| 華和工程(股)公司 | 1,726,000 | 49.31% | 10,000 | 0.29% | 1,736,000 | 49.60% |
| 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 | 11,843,730 | 9.57% | 0 | 0.00% | 11,843,730 | 9.57% |
| 合晶科技(股)公司 | 5,951,040 | 1.04% | 0 | 0.00% | 5,951,040 | 1.04% |
| 遠傳電信(股)公司 | 8,292,187 | 0.23% | 0 | 0.00% | 8,292,187 | 0.23% |
| 華廣生技(股)公司 | 7,704,384 | 11.45% | 0 | 0.00% | 7,704,384 | 11.45% |
| 金居開發(股)公司 | 5,862,375 | 2.32% | 0 | 0.00% | 5,862,375 | 2.32% |
| 景傳光電(股)公司 | 2,089,200 | 8.53% | 0 | 0.00% | 2,089,200 | 8.53% |
| 國際聯合科技(股)公司 | 987,354 | 6.04% | 0 | 0.00% | 987,354 | 6.04% |
註:係公司之主要投資。
61
參、募資情形
114年報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元) | 股數 | 金額(元)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92年7月 | 10 | 632,773,506 | 6,327,735,060 | 632,773,506 | 6,327,735,060 | 盈餘轉增資31,481,270元 | 無 | 註 |
註:92年7月9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30603號函核准辦理。
股份種類
| 股份
種類 | 核定股本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已上市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記名式
普通股 | 632,773,506 | 0 | 632,773,506 | — |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不適用。
(二)主要股東名單
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19日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 | --- |
| 第一伸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8,569,277 | 32.96% |
| 華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46,738,000 | 7.39% |
| 王楊碧娥 | 33,147,094 | 5.24% |
※持股 5%以上股東。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酌提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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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募資情形
114年報
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股利政策將著重穩定性原則,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時,應考量未來獲利狀況及營運資金規劃,得酌予保留部分盈餘,盈餘分配應占可分配盈餘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 2%時,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當年度股利分派總額之百分之十。
-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每壹股配發2元,計配發1,265,547,012元。
(四)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並無無償配股,故不適用。
(五)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三%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不低於30%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
- 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以114年度稅前淨利2,610,252仟元(所謂稅前淨利係指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依本公司章程所定成數估列員工酬勞78,308仟元及董事酬勞7,000仟元。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將該差異數認列為115年度損益。
- 董事會通過之分派酬勞情形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
① 以現金分派之員工酬勞78,307,546元。
② 以現金分派之董事酬勞7,000,000元。
③ 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董事會通過之擬分派金額與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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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募資情形
114年報
- 前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
(1) 以現金分派之員工酬勞25,025,390元。
(2) 以現金分派之董事酬勞4,170,898元。
(3) 與認列員工及董事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前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並無差異。
(六)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本公司無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故不適用。
二、公司債、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併購(包括合併、收購及分割)之辦理情形暨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本公司未發生上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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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本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如下:
(1) 各種電線電纜、複合光纖電纜之製造、加工、買賣及外銷貿易。
(2) 電積銅、銅鈇、銅製品、銅線、漆包線、銅條之加工、製造、買賣及外銷貿易。
(3) 光電傳輸設備、光電轉換器之設計、製造、販賣及施工及光纖維之製造、買賣。
(4) 各種電線電纜製品生產設備之製造及買賣。
(5) 各種電力、通信工程設計、施工維護及技術服務。
(6) 各種電氣器具、電力及通信器材、通信用戶迴路配線器材、通信用戶迴路測試、維護器材 (電話用戶迴路遙測介面隔離器、用戶保安器單體等) 之製造買賣。
(7) 22KV及69KV以上電纜接頭之加工、製造、買賣及外銷貿易。
(8) 電器承裝業:承裝高低壓電氣設備工程及台電公司發包之輸配電線路工程。
(9)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售出租業務。
(10) 家俱製造買賣。
(11) 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
(12) 食品、菸酒之經營。
(13) 接受委託辦理市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14) 停車場、超級市場業務之經營。
(15) 景觀、庭園綠化之設計及施工業務。(營造業務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
(16) 預拌混凝土之製造買賣業務。
(17) 水泥製品製造買賣業務。
(18) 各種不銹鋼板、不銹鋼管製造加工買賣。
(19) 各種鋼板、鋼鐵製造買賣。
(20) 電子產品之加工製造買賣。
(21) 保齡球館業務之經營。
(22) 醫院經營管理技術服務之提供及諮詢分析顧問業務。
(23) 代理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24) H703010 廠房出租業。
(25) H703020 倉庫出租業。
(26) H703030 辦公大樓出租業。
(27)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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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2.營業比重:(1)銅線 15% (2)電力電纜 48% (3)光纖電纜 1%
(4)銅片 22% (5)其他 14%
3.公司目前之商品項目:
| 項目 | 產品名稱 | 用途說明 |
|---|---|---|
| 1. | 無氧銅線 | 各類電線電纜用導體、電子(電機)極細用線 |
| 2. | 特殊無氧銅材 | 風力發電、電動汽車產業需求之特殊銅材 |
| 3. | 電力電纜 | 供應台電公司低、中、高壓輸電線路(300V~345kV) |
| 及各公民營單位中低壓配電線路所需之電力傳輸 | ||
| 4. | 通信電纜 | 作為通訊及網路資訊數位傳輸 |
| 5. | 光纖光纜 | 作為高速數位寬頻網路及光纖到家服務傳輸 |
4.計畫開發之新商品:
(1)高品質無氧銅材新產品開發。
(2)蜂網光纜開發。
(3)溝槽光纜細徑化開發。
(4)低碳電纜材料開發。
(二)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1)台灣的電線電纜產業長期以來一直是關鍵的基礎產業之一,扮演著國家基礎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重要角色。該產業廣泛涉及能源、通訊、交通、建築等多個領域。根據台灣區電線電纜工業同業公會的資料,目前會員廠家數量達109家,主要提供電力輸配電、建築工程、通訊設備及工業設備所需的電線電纜產品。產業以中大型製造商為主,並有多家上市櫃公司,產品種類涵蓋:低壓與中高壓電力電纜、通訊電纜與光纖、建築用電線、工業與特殊用途電纜。市場需求主要來自國內基礎建設、電力工程、電子產業及出口市場。目前台灣電線電纜產業需求主要來自以下幾個領域、台電推動電網強化與電力設備更新計畫、提升輸配電系統穩定度,帶動電力電纜需求,都市更新、住宅建設及公共工程增加電線電纜需求,離岸風電、太陽能發電等能源轉型政策,增加電力傳輸電纜需求,半導體與電子設備產業發展帶動特殊線材需求。
(2)電線電纜產業在台灣雖屬傳統領域,但鑑於本土市場潛力有限,業者正積極提升出口比例以尋求更廣闊的發展空間。為了順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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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銷市場的需求,產業內上下游供應鏈正進行整合,形成產銷協同的高效率合作模式。企業與國內產業界、政府機構及學術界緊密合作,致力於研發關鍵零件與新型材料,力求減少對進口高端設備的依賴,並增強本土產業鏈的自給自足能力。同時,電線電纜產業正加速推動全面自動化進程,旨在減輕對基礎勞動力的依賴,提升生產效率和彈性。在政府引導下,遵循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原則,台灣正逐步將CNS國家標準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國際標準相協調,此舉不僅促進了產業升級,還顯著提高了產品質量,降低了生產成本,從而增強了整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透過這些綜合措施,台灣的電線電纜產業正穩步邁向更繁榮和永續的未來。
(3) 隨著全球對於環境保護和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增加,台灣的電線電纜產業也受益於相關發展。這包括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項目,這些項目對於電線電纜的需求相對增加。再加上5G技術的普及和應用,電線電纜在支援高速、大容量通信方面扮演著關鍵角色。台灣的通信基礎設施升級和擴展對電線電纜行業提出了新的商機和機遇。
-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1) 上游:SCR與無氧銅廠商,如:華榮、太平洋、華新…等。
(2) 中游:軟硬絞銅線、高壓、中壓、低壓電力線、通信、光纖、電子線、漆包線…等,如:華榮、華新、大亞…等。
(3) 下游:使用線纜單位,如台電、中華電信、各大公共建設、民營建廠…等各相關行業公司。
-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1) 銅線:由於台灣產業外移,拓展外銷大陸、泰國並開發車用、醫療電子材、太陽能、極細線用銅市場,維持無氧銅銷售,倚重高品質優勢作為市場之區隔。
(2) 電力電纜:① 配合台灣電力公司公布「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將於10年內投入5,645億元,此計劃分為「推動分散電網工程」(4,379億)、「精進強固電網工程」(1,250億)、「強化系統防衛能力」(16.9億)等三大主軸,本公司配合台電計劃,爭取訂單。
② 提高石化建廠用特殊鎧裝電纜。
③ 提高橡膠利基優勢產品市場佔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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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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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提高建築消防耐火及環保RoHS電纜。
⑤ 降低電力電纜材料與加工費用成本。
(3) 通信電纜:① 中華電信通信銅纜逐年有遞減趨勢,加強外銷通信銅纜,合併製程降低成本。
② 中華電信推動4G、5G寬頻網路、雲端儲存及電子支付、光纖到家FTTH計劃、車聯網透過5G與物聯網來達到自動駕駛。
(4) 產品開發:① 345KV超高壓電纜及接續材料的開發。
② FTTH光纖到家引入式光纜(扁平光纜、屋內光纜、低磨擦光纜及微簇型光纜)。
③ BS歐規鐵線鎧裝電纜,並引進集合新設備。
④ 取得EN 50618 & IEC 62930認證 PV Cable(光伏電纜)。
⑤ 取得CNS正字標記鍍錫軟銅絞電線產品。
(5) 在政府國產化政策的積極推動下,國內電線電纜產業透過加強技術合作,持續推動技術創新與研發,使得產品日益成熟。這些高品質的產品不僅滿足了國內市場的需求,也逐漸打開了海外市場的大門。然而,近年來隨著部分產業向海外轉移,以及國內市場需求成長放緩(除了台灣電力公司的非核能家園計畫仍有一定商機外),業內普遍預期未來的成長空間有限。面對這項挑戰,電線電纜廠商正積極調整策略,將目光投向中國大陸及發展中國家市場,尋求新的成長機會。透過加大在這些地區的投資力度,廠商們希望能夠在更廣闊的市場中拓展業務,實現持續發展。這項策略調整不僅有助於緩解國內市場競爭壓力,也為電線電纜產業帶來了新的發展機會。
(6) 台商回流投資或增加產能,以及政府各項能源轉型政策,帶動銅市場需求增長,廠商為反映銅價大規模上漲而調漲售價,進而推升了國內銅線產值達1,079億元、電力用電線及電纜618億元,本公司持續成長。
(7) 唯有政府若能適時推動擴大內需的各項經濟政策,例如:台電「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火力發電廠、太陽能、風力電廠、高鐵延伸線、捷運系統、台鐵環島改善案、前瞻軌道建設...等,這些措施將有效改善投資環境與刺激經濟景氣,對產業提昇競爭力才有正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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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三) 技術及研發概況: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與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研究支出 | 成 果 |
|---|---|---|
| 114年度 | 12,183 | 1. 蛛網光纜研發。 |
| 2. 細徑化溝槽光纜開發。 | ||
| 3. 充膠束管芯數倍增光纜開發。 | ||
| 截至年報刊印日 | 5,794 |
(四)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 高品質無氧鋼DIP,拓展海外大陸、泰國及日本市場。
(2) 電力統包工程案:
① 超高壓統包案,包含161KV與345KV工程。
② 海纜工程統包案。
③ 石化建廠特殊鐳裝電纜。
④ 火力發電廠耐熱橡膠電纜。
⑤ 捷運及高鐵新增車站用特殊用線。
⑥ 科學園區大型建廠低煙無毒電力電纜。
⑦ 配合政府發展離岸風力發電政策「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爭取161KV標案。
(3) 通信FTTH光纖到家,智慧大樓。
(4) 拓展日本及東南亞電力電纜市場。
- 長期發展計劃:
(1) 保持與工研院等研究機構連繫,尋找新產業之機會。
(2) 召募及培育人才,加強與學術界持續人才培訓計劃。
(3) 發展高壓與超高壓電力電纜。
(4) 推動智慧電纜與監測系統技術。
-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本公司為有效達成營運目標,提升競爭力,秉持誠信原則,藉由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之執行,保護公司研發成果及營業秘密,達成利益目標。
(1) 商標管理
① 因應業務推展,建立品牌形象,進行事前商標檢索、風險排查評估及商標註冊申請。
② 強化商標權登記策略及保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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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③定期執行商標延展及確認商標使用單位依核准圖樣使用並保存使用證據,以確保維持商標效力。
④由專責單位進行權利相關文件之保存及造冊。
(2)專利管理
①提升研發同仁之專利知識,有效啟動專利維權流程。
②配合業務開發,即時進行專利檢索並提出專利註冊策略之建議及申請。
③了解專利權登記及保護規範。
④由專責單位進行專利權維權、專利文件保存及造冊。
(3)營業秘密管理:
①加強員工管理,持續落實新進員工對公司保密義務之承諾及簽署有關保密等相關文件。
②優化現任員工之保密意識及遵守保密義務,防範洩漏公司機密資訊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③強化機密文件等級分級規範,確保機密資訊皆獲得保護,有效防止機密外洩。
④由專責單位進行營業秘密資訊之建立及政策宣導。
(4)執行情形
①將上述「智慧財產管理計畫」相關內容揭露於公司網站。
商標權:本公司截至114年9月共計已註冊台灣商標4件。
專利權:截至114年9月,本公司擁有專利件數共4件。(本公司原持有4件專利證書,專利權已於2022年4月26日到期,該專利權於期滿時消滅。)
②為強化同仁智慧財產相關法律知識與觀念宣導,透過教育訓練以確保智慧財產權管理觀念融入營運作業,已於114年9月11日完成內部教育訓練。
③改善計畫:建議排定稽核計畫,並配合智慧財產法令修訂持續改善優化,以確保管理制度的符合性。
④本「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情形」,每年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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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本公司主要產品內銷比率佔97%,國內市場以供應各公民營事業機構為主,外銷市場主要為大陸,外銷比率佔3%。
2.市場占有率及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及成長性:
(1)本公司產製之產品佔國內市場比率為:電力線纜約 60%,通信、光纖電纜約 1%,銅線約 21%,工程及其他 18%。
(2)政府積極擴大內需,包括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捷運、台電興建林口、大林及通霄、興達、台中、龍潤電廠、民營石化廠等工程的進行,對於線纜的需求將有成長。
(3)台電公司目前推動綠能進展,包含太陽光電、陸域風力、離岸風力、水力(小水力、微水力)地熱發電、公民電廠。此外,為了加速綠能的推展,台電更推動綠能一期的計畫,預計113年完成再生能源多元建置,其間將建造數百座變電站和綠長的輸電線路,線纜更新及地下化的需求量甚為龐大,並將推動連工帶料的超高壓345KV大統包工程案。
(4)政府開放電信民營化,民營固網系統的建設,為提高國內電信傳輸線路品質及配合網路系統數位化、物聯網、電子支付和雲端儲存,建設5G光纖傳輸網路工程,對於光纖光纜、網際網路第五、第六類電纜等用量將逐漸增加。
3.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競爭利基:
a.準確之交期,良好的品質及新產品研發。
b.MIS 資訊管理系統控管所有技術設計、生產安排、存貨管理、配銷等,嚴格成本控管。
c.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ISO 9001)認可登錄、CSA及UL認證通過、CNS4898、CNS3471、耐燃、耐火低煙無毒電纜申請LR認證通過;840°C耐火電纜380°C耐熱電纜申請消防署認證通過、LAN CABLE TYPE CMR CM CMX第六類電纜申請UL認證通過;船舶電纜申請ABS及DNV認證通過;台電ACSR鋁線認證。取得台電161KV輸配電線承製資格。ISO9001品保制度認證通過。日本PSE電力線認證。環保 RoHS 電纜。華榮「測試實驗室」通過 ISO IEC 17025(2017)TAF實驗室認證。
d.將多年累積經驗及技術的傳承,不斷研究降低成本與積極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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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發新產品,使公司產品在市場上更具競爭性。
(2)發展遠景有利之因素:
隨著台灣推動的「智慧製造」計劃,電線電纜製造業將朝著自動化、智慧化的方向發展。這將有助於提升生產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同時提高產品的品質和競爭力。電線電纜產業將持續推動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採用新材料、新製程和新技術來生產更有效率、節能、環保的產品。例如,交聯聚乙烯(XLPE)電纜因其出色的性能,逐漸取代部分聚氯乙烯(PVC)電纜的市場份額。隨著全球對環保和永續發展的重視,綠色環保電線電纜將成為未來市場的主流。這類電纜具有無污染、安全環保等優點,符合未來的發展趨勢。台灣電線電纜產業將積極響應此號召,開發符合綠色環保標準的產品,以滿足市場需求。
(3)發展遠景不利之因素:
a.台灣電線電纜產業面臨的一個主要劣勢是台灣市場需求趨於飽和。隨著基礎設施建設的逐步完善和電線電纜產品的普及,市場對電線電纜的需求成長放緩。這導致電線電纜企業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利潤空間也受到壓縮。
b.建築業景氣不明,導致建築用線需求減少,但原料成本高漲,造成產品毛利下降;產業外移使國內建廠、擴廠減少,造成營業訂單有下降之趨勢。
c. 國際貿易呈自由化之趨勢,電線電纜產品市場競爭更形激烈,因台灣未加入東南亞國協,形成外銷關稅障礙;國內投資環境惡化,工時縮短,人工成本增加,環保意識抬頭等因素,經營成本不斷提高,重大影響內外銷競爭之能力,同業競爭激烈,營業利潤有降低之趨勢。
d.政府對能源政策的決策方向,將影響電纜銷售之消長。
(4)因應對策:
a.市場佔有率將逐步向具有品牌、品質、技術優勢的規模化生產企業傾斜,企業應加快整合腳步。
b.降低生產成本,提昇產品品質並加強品質管制,積極開發新產品,以配合國內外產業升級,公營機關、國防、經濟建設之需,達到公司最有利之競爭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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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1) 無氧銅線:為各種電線電纜製造之主要原料。
(2) 電力電纜:為電力傳導之主要媒介,供應工業主要所需。
(3) 通信電纜:為電訊傳輸及高度傳真電訊傳輸之主要器材。 -
產製過程:
鋼板 → 無氧銅線 → 伸、絞線 → 集合 → 被覆 → 電纜成品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1. 電解銅板:國外進口。
2. 超高壓絕緣料XLPE:國外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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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四)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廠商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截至115年3月31日(註2)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總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總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總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廠商乙 | 2,606,982 | 27.31 | 無 | 廠商乙 | 1,271,215 | 13.14 | 無 | 廠商乙 | 821,259 | 29.05 | 無 |
| 2 | 廠商丙 | 1,714,373 | 17.96 | 無 | 廠商丙 | 1,217,944 | 12.59 | 無 | 廠商丙 | 245,924 | 8.70 | 無 |
| 3 | 廠商甲 | 1,051,639 | 11.02 | 無 | 廠商甲 | 1,832,422 | 18.94 | 無 | 廠商甲 | 362,562 | 12.83 | 無 |
| 4 | 廠商丁 | 977,066 | 10.24 | 無 | 廠商丁 | 298,260 | 3.08 | 無 | 廠商丁 | 234,338 | 8.29 | 無 |
| 5 | 其他 | 3,195,808 | 33.47 | — | 其他 | 5,055,223 | 52.25 | — | 其他 | 1,162,815 | 41.13 | — |
| 進貨淨額 | 9,545,868 | 100.00 | 進貨淨額 | 9,675,064 | 100.00 | 進貨淨額 | 2,826,898 | 100.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增減變動原因:因應國際銅價劇烈波動降低採購成本。
-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截至115年3月31日(註2)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總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總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總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客戶A | 2,649,511 | 23.38 | 無 | 客戶A | 2,071,067 | 18.28 | 無 | 客戶A | 788,418 | 22.83 | 無 |
| 2 | 其他 | 8,681,920 | 76.62 | — | 其他 | 9,257,938 | 81.72 | — | 其他 | 2,664,701 | 77.17 | — |
| 銷貨淨額 | 11,331,431 | 100.00 | 銷貨淨額 | 11,329,005 | 100.00 | 銷貨淨額 | 3,453,119 | 100.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增減變動原因: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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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三、從業員工資料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資料
| 年 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截至115年3月31日 | |
|---|---|---|---|---|
| 員工人數 | 管理人員 | 231 | 233 | 230 |
| 技術人員 | 66 | 61 | 68 | |
| 工務人員 | 373 | 367 | 371 | |
| 合 計 | 670 | 661 | 669 | |
| 平均年 齡 | 47.62 | 47.87 | 47.73 | |
| 平均服務年資 | 16.84 | 17.20 | 16.86 | |
| 學歷分佈比率 | 博 士 | 1 | 1 | 1 |
| 碩 士 | 49 | 48 | 49 | |
| 大 專 | 321 | 310 | 325 | |
| 高 中 | 226 | 237 | 225 | |
| 高 中 以 下 | 73 | 65 | 69 |
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 114年度環保違規事項:
無違反環保相關規定。
(二) 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之支出:
- 未來因應對策或改善措施:遵循法令之要求持續改善。
- 可能之支出:115年度所需支出約400萬元。
五、勞資關係:
(一) 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員工福利措施主要如下:
(1) 安全健康照顧
a. 員工定期健康檢查
b. 醫生駐廠諮詢服務
c. 健康促進講座
d. 醫務室及圖書室器材設施
e. 制服及安全鞋
(2) 獎金及節日福利
a. 員工酬勞
b. 特殊貢獻獎金
c. 年終獎金
d. 勞動節紀念品
e. 中秋節禮金
f. 員工生日禮金
(3) 生活育樂
a. 員工餐廳、員工伙食團
b. 員工旅遊補助
c. 員工康樂活動補助
d. 歲末聯歡活動
(4) 家庭關懷
a. 員工及子女結婚禮金、喜幟、花籃
b. 員工、配偶及子女奠儀金、輓聯、花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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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c. 員工及子女教育獎學金
d. 員工及配偶生育禮金
e. 育嬰留職停薪
f. 設置哺(集)乳室
g. 與臨近幼兒園簽訂特約企業托兒合約
(5) 安心保障
a. 勞工保險
b. 全民健康保險
c. 員工團體傷害保險
d. 退休員工離職金
e. 居齡退休金牌
- 員工訓練及進修情形:
(1) 每年編列預算配合內部員工教育訓練、派外教育訓練及各類進修補助等制度,實施員工工作技能與知識之教育訓練。
(2) 本公司114年的教育訓練費用支出為NT$293,120元,員工進修訓練實施情形如下:
| 課程名稱 | 班次 | 總人數 | 總時數 | 支出金額 |
|---|---|---|---|---|
| 管理 | 3 | 65 | 93 | 31,500 |
| 技能研修 | 41 | 231 | 507 | 36,900 |
| 品 管 | 6 | 28 | 50 | 21,700 |
| 環安衛生 | 68 | 160 | 970 | 203,020 |
| 電腦資訊 | 44 | 120 | 508 | 0 |
| 合 計 | 162 | 604 | 2,128 | 293,120 |
- 退休制度
為使從業人員在職時能安心工作及維護其退休後生活,依據「勞動基準法」(簡稱「勞退舊制」)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簡稱「勞退新制」)制定從業人員退休辦法,以確保員工退休之權益。選擇勞退舊制之員工,按月依薪資總額之核定比率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職工退休基金;選擇勞退新制之員工,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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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 團體協約
本公司有成立企業工會,惟因工會迄今未向公司提出團體協約之協商草案,尚在協商中,爰未簽訂團體協約。
- 其他重要協議:無。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本公司在福利措施、管理制定及勞資互動良好,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登印日止,並無勞資糾紛事件及損失,預計未來亦無此類事件發生。
(三) 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本公司屬傳統產業,工作環境潛藏高溫、噪音、粉塵等風險,採工程控制及個人防護具保護,對一般作業在職員工(定期)實施健康檢查與管理;每年安排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如高溫、噪音、粉塵作業等)員工等,進行特殊作業健康檢查;若於健康檢查發現異常且被列入二級管理員工,則安排進行評估與衛教建議,同時針對職場不法侵害、霸凌及性騷擾等社會心理危害,公司已訂定相關防治政策與申訴處理機制,明確宣示零容忍立場,提供員工安全、尊重與友善的工作環境。安全衛生制度及管理措施如下:
- 取得國際 ISO-45001:2018認證及安全管理(效期 2026.1.27~2029.1.26):
本公司已取得DQS認證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ISO-45001)認證。透過安全衛生規劃、執行、查核及改善的循環機制,落實全方位的安全衛生管理,營造安全衛生的健康工作環境。
- 公司安全衛生、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設立情形:
(1) 本公司設有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進行運作,由廠長擔任主任委員,並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及訂定安衛管理方針等相關議題。其中勞工代表依法佔所有委員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以提供管理者與員工面對面溝通安全衛生議題的正式管道。
(2) 安全衛生管理單位編制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管理師及安全衛生管理員,執行安全衛生業務,並經主管機關核備在案。在環保部份已取得DQS認證之環境管理系統 ISO14001:2015認證(有效期間 2026.1.27~2029.1.26),並設置專責人員進行環保管理相關業務。
- 推行廠區綠化運動:
配合廠區環境改善工程,推展廠區公園化,培植成樹、花株、草坪等,綠地約達2萬5千平方米,並配合各項工程規劃持續推廣廠區綠化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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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 供應商及承攬商管理:
本公司致力成為良好的企業公民,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不僅承諾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予員工,亦與供應商共同努力,致力提升企業社會責任。因此本公司在供應商管理政策上為「要求供應商在環保、安全與衛生議題上共同遵循相關規範,並進行充份瞭解及溝通,以鼓勵其增進環保、安全與衛生績效」:實務上則是將供應商視為本公司重要作業伙伴,共同做好工作場所安全防護及對其加強環保之相關要求,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除上所述,依本公司行業之特性,亦特別密切關注供應商的規範風險與以下幾個部份,以確保同仁之職場安全:
(1) 定義高風險作業進行重點管制。
(2) 要求供應商依法提供專業技術人員技能認證。
在承攬商的管理方面,每項工程發包前均召開工程協議組織安全會議,由承攬商、工程監工及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共同參與,說明廠區安全衛生規定與作業注意事項,並完整留存會議紀錄。
- 安全衛生管理重要工作:
(1) 採購、承攬及變更管理之安全衛生配合事項
針對採購作業、承攬工程及作業內容變更,訂定相關安全衛生管理與配合措施,確保作業風險於事前評估並落實必要之防護與管制。
(2) 危害性化學品管理
依相關法規建立危害性化學品之辨識、標示、儲存、使用及教育訓練制度,並定期檢視管理成效,以降低化學品對員工健康與作業環境之風險。
(3) 危險性機械設備與捲夾危害預防
針對危險性機械設備、捲夾風險,以及天車與堆高機等設備,訂定安全作業標準、實施定期檢點與檢查,並確保操作人員具備合格資格與訓練。
(4) 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新進員工於到職時即接受「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其充分瞭解工作環境之基本安全規範與作業風險,建立正確之安全意識。
(5) 在職員工定期安全教育訓練
在職員工每三年須完成至少三小時之定期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訓練內容包含職場風險辨識、事故案例分享及預防措施,以持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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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化安全觀念。
(6)消防安全:依消防法規定,設置完善之消防系統以維持廠房及人員安全之保障,並依法定期檢查申報、消防訓練及緊急事件應變演習。
- 安環業務管理及績效評估措施:
(1) 定期危險性機械設備與工作場所檢查:廠內所有危險性機械設備均依法令實施定期檢查合格,操作人員均取得專業證照並定期接受在職回訓。
(2) 本公司定期執行安全、衛生、環保及消防等相關查核作業,透過制度化查核機制,持續檢視各單位之管理成效與風險控管情形。並設置績效評比制度,遴選表現優良之單位,給予即時獎金獎勵,以正向激勵方式鼓勵各單位主動落實安全衛生管理,持續提升整體職場安全與永續營運績效。
- 設置護理師及駐診醫師:
(1) 員工健康檢查及健檢數據管理。
(2) 醫師免費諮詢及護理師健康照護。
(3) 協助員工做各項健康促進事宜。
(4) 協助員工意外事件處理及相關事宜協調。
(5) 每月提供社會流行疾病動態及員工需注意健康維護事項。
- 職場不法侵害、霸凌及性騷擾防治措施:
(1) 訂定職場不法侵害、霸凌與性騷擾防治政策,明確禁止任何形式之不當行為。
(2) 建立申訴、調查及保密處理機制,確保申訴人權益不受不利影響。
(3) 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加強員工及主管對職場尊重、溝通與衝突管理之認知。
(4) 必要時提供心理諮詢或轉介資源,協助員工因應職場壓力與心理困擾。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資通安全風險管理:
-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
本公司資訊安全之權責單位為資訊處,負責規劃、執行及推動資訊安全管理事項,並宣導資訊安全意識。
-
本公司稽核室為資訊安全監理之查核單位,若查核發現缺失,即要求受查單位提出相關改善計畫並呈報董事會,且定期追蹤改善成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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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內部資安風險。
- 架構運作模式採循環式管理,確保目標之達成且持續改善。

2. 資通安全政策
為貫徹本公司各項資訊管理制度能有效運作執行,維護重要資訊系統的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以確保資訊系統、設備網路之安全維運,達到永續經營目的。
3. 具體管理方案(同公司網頁)
| 資訊安全管理方案 | ||
|---|---|---|
| 項目 | 說明 | 相關措施 |
| 權限管理 | 人員帳號、權限管理與系統操作行為之管理措施 | ·人員帳號權限管理與審核 |
| ·人員帳號權限盤點 | ||
| 存取管控 | 人員存取內外部系統及資料傳輸管道之控制措施 | ·內/外部存取管控措施 |
| ·操作行為軌跡記錄 | ||
| 外部威脅 | 內部潛在弱點、中毒管道與防護措施 | ·主機/電腦弱點檢測及更新措施 |
| ·病毒防護與惡意程式檢測 | ||
| 系統可用性 | 系統可用狀態與服務中斷時之處置措施 | ·系統/網路狀態監控及通報機制 |
| ·資訊備份措施、本/異地備份機制 | ||
| ·定期災害復原演練 |
肆、營運概況
114年報
- 投入資通安全管理的資源
(1)人力:目前資訊處二人協同負責相關資通安全。
(2)作為:與ISO 27001顧問公司簽署輔導合約,協助華榮電線電纜與第一伸銅公司執行資安管理系統之聯合導入ISO27001與驗證,期間為114年8月6日至117年4月30日。除取得認證外,亦將落實資安會議檢討及災難復原演練。針對硬體風險,將辦理設備火險投保,並與專業廠商簽署維護服務合約,以確保整體資訊系統的穩定與安全。
(3)預算:以資訊設備各項費用與相關設備系統維護費用兩項,114年度約197萬元。
(二)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的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期,並無重大資通安全事件而遭受損失。
七、重要契約:列示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仍有效存續及最近年度到期之供銷契約、技術合作契約、工程契約、長期借款契約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契約之當事人、契約起訖日期、主要內容及限制條款。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國外技術合作 | 昭和電線電纜株式會社 | 114.04~117.03 | 超高壓電纜技術合作 | 無 |
| 國內統包工程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113.05~115.12 | 興達電廠 345kV 電纜統包工程 | 無 |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114年報
一、財務狀況:
最近二年度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8,873,080 | 7,405,001 | 1,468,079 | 19.83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864,442 | 1,761,149 | 1,103,293 | 62.65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78,581 | 92,422 | (13,841) | (14.98)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326,632 | 3,178,018 | 148,614 | 4.68 |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 1,041,587 | 1,045,392 | (3,805) | (0.36) |
| 其他資產 | 349,580 | 373,969 | (24,389) | (6.52) |
| 資產總額 | 16,533,902 | 13,855,951 | 2,677,951 | 19.33 |
| 流動負債 | 4,854,450 | 3,896,534 | 957,916 | 24.58 |
| 非流動負債 | 956,735 | 973,353 | (16,618) | (1.71) |
| 負債總額 | 5,811,185 | 4,869,887 | 941,298 | 19.33 |
| 股本 | 6,327,735 | 6,327,735 | — | — |
| 資本公積 | 436,138 | 353,880 | 82,258 | 23.24 |
| 保留盈餘 | 3,804,378 | 2,101,828 | 1,702,550 | 81.00 |
| 其他權益 | (20,713) | (6,872) | (13,841) | (201.41) |
| 庫藏股票 | (968,671) | (968,671) | — | — |
| 非控制權益 | 1,143,850 | 1,178,164 | (34,314) | (2.91) |
| 權益總額 | 10,722,717 | 8,986,064 | 1,736,653 | 19.33 |
應說明公司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項目(前後期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者)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及未來因應計畫。
(一)變動之主要原因: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主係本年度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評價利益所致。
- 流動負債增加:主係本年度銀行借款增加所致。
- 資本公積增加:主係本年度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調整數。
- 保留盈餘增加:主係本年度營運獲利所致。
- 其他權益減少:主係本年度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評價損失所致。
(二)影響:對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三)未來因應計劃: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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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114年報
二、財務績效:
(一)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11,331,431 | 11,329,005 | 2,426 | 0.02 |
| 營業成本 | 10,156,567 | 10,376,657 | (220,090) | (2.12) |
| 營業毛利 | 1,174,864 | 952,348 | 222,516 | 23.36 |
| 營業費用 | 250,901 | 220,600 | 30,301 | 13.74 |
| 營業淨利 | 923,963 | 731,748 | 192,215 | 26.27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683,836 | 230,850 | 1,452,986 | 629.41 |
| 稅前淨利 | 2,607,799 | 962,598 | 1,645,201 | 170.91 |
| 所得稅費用 | 198,106 | 143,749 | 54,357 | 37.81 |
| 本期淨利 | 2,409,693 | 818,849 | 1,590,844 | 194.28 |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0,977) | 25,568 | (36,545) | (142.93)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398,716 | 844,417 | 1,554,299 | 184.07 |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增減比例變動超過 20% 者,主要原因分析說明及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變動之主要原因:
(1) 營業毛利增加:本年度受國際同業競爭及消化低價訂單,且銅價大幅上漲原料採購成本增加,侵蝕銅片產品營收及獲利;但因配合台電公共工程建設持續進行,特超高壓電纜銷售量增加及建廠用線銷售量增加,本年度營業毛利較上年度增加。
(2) 營業淨利增加:主係本年度營業毛利增加。如上述(1)說明。
(3) 營業外收入增加:主係本年度認列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評價利益。
(4) 稅前淨利增加:主係本年度營業毛利增加及營業外收入增加。如上述(1)及(3)說明。
(5) 所得稅費用增加:主係本年度獲利增加。
(6) 本期淨利增加:主係本年度營業毛利增加及營業外收入增加。如上述(1)及(3)說明。
(7)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減少:主係本年度認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評價損失。
(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增加:主係本年度本期淨利增加。如上述(6)說明。
-
公司主要營業內容無改變。
-
預期銷售數量及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1) 預期銷售數量:
銅線5,700噸、電力電纜15,160噸、光纖電纜75,035KM-C、銅片10,20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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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114年報
(2)銷售依據:
① 配合研發高品質銅線依市場需求作客戶區隔,電動車與綠能儲能產業,對銅需求日益增大。
② 配合政府「強化電網靭性建設計劃」、「離岸風力發電計劃」、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建置、輸電線大統包工程建設、建廠及建築用線之電力電纜需求;配合網路系統數位化、電子支付和雲端儲存,建設 5G 光纖傳輸網路工程,光纖光纜、網際網路第五、第六類電纜需求將逐漸增加。
③ 再熔電鍍銅片用於汽車連接器、端子有穩定基本需求量。
④ 散熱片和電器端子紅銅片產品需求旺盛;AI、伺服器市場需求增加。
⑤ 高階材料尤其是高強度、高導電率材料未來用量需求增加。
(3) 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① 配合無氧銅線客戶長期需求及開發高品質銅線以穩定訂單。
② 配合政府各項配電改善計劃及風力發電計劃等推行與民間電纜需求,本公司陸續更新電控設備提高生產效益,強化電纜的市場競爭力。
③ 半導體和LED用材料仍會優先滿足國內客戶需求;提高汽車連接器、端子的鍍錫材料接單量,並推廣高階合金鍍錫材;推廣銅錫線合金供應做鋰電池組材料;持續穩定供應AI、伺服器產業所需高導電、高散熱材料及二次加工沖型品開發新機種並增加產能。
④ 加強採購、銷售及存貨庫存的整合性管理,穩健運用避險機制以減少國際銅價及匯率波動的風險,降低營運獲利的不確定性,以維持合理利潤。
三、現金流量: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量 | 全年投資及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量 |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433,715 | (164,579) | 125,067 | 394,203 | — | — |
-
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 營業活動:主係本年度應收帳款增加及國際銅價上漲備量生產庫存增加,致產生現金流出。
(2) 投資活動:主係本年度處分金融資產,致產生現金流入。
(3) 籌資活動:主係本年度發放現金股利,致產生現金流出。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無現金不足之情形,故不適用。
-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量 | 全年投資及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量 |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劃 | 投資計劃 | ||||
| 394,203 | 1,915,797 | (1,822,939) | 487,06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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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114年報
(1)未來一年度現金流量情形分析:
①營業活動:主係預期經營獲利及降低庫存水準,致產生現金流入。
②投資活動:主係預期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致產生現金流出。
③籌資活動:主係預期償還銀行借款及發放現金股利,致產生現金流出。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一)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計畫項目 | 實際或預期之資金來源 | 實際或預期完工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
|---|---|---|---|---|---|---|---|---|---|---|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115年度 | 116年度 | 117年度 | 118年度 | ||||
| 機器設備及廠房 | 自有資金及借款 | 115.12.31 | 56,971 | 13,950 | 271 | 36,791 | 5,959 | |||
| 機器設備及廠房 | 自有資金及借款 | 115.12.31 | 152,679 | 11,132 | 45,952 | 95,595 | ||||
| 機器設備及廠房 | 自有資金及借款 | 117.12.31 | 551,350 | 96,580 | 4,270 | 450,500 |
註:若預期未來舉債及增資之相對資金成本或舉債及增資政策將有重大變動時,應加以說明。
(二)預期可能產生效益
- 生產設備電控更新提高設備稼動率及產量。
- 因應消防耐熱電纜需求、提高銅片生產效率增加成品產出量及提高厚板市場競爭力。
- 減少排碳持續達成國際節能減碳要求。
- 新增厚片分條機設備,在全球綠能、電動車與AI伺服器產業鏈帶動下,分裁高導電、高散熱的厚板材因應市場需求,提昇公司競爭力及擴展厚板供應量。
- 新增粗軋機設備,提高生產效率增加成品產出量,提高厚板市場競爭力。
- 因應極端氣候改善廠區排水功能及廠房屋頂更新,降低天然災害損失。
- 廠房及廠區全面更新LED照明,節電降低耗能以因應政府減碳政策,能在2050年淨零排放。
- 建置太陽能光電再生能源工程,符合法規要求及綠色能源供應以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持續達成國際節能減碳要求。
- 投資新產品蜂網光纜生產設備,以因應中華電信及全球AI資料中心傳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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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114年報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轉投資政策:本公司以選定未來具成長性產業為投資標的,投資通訊業、半導體業及電機機械業等。
-
轉投資事業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1) 第一伸銅公司:股票上市公司。為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經營各種銅製品及銅片之製銷與加工。於114年度因國際銅業競爭及消化低價訂單致營收衰退;且銅價大幅上漲原料採購成本增加致生產成本提高,侵蝕產品獲利致營業淨損,另收到母公司發放現金股利致本期淨利,114年度本期淨利121,501仟元,每股盈餘0.34元。
(2) 中宇環保公司:股票上市公司。為中國鋼鐵公司之子公司。主要從事環境保護工程設備、汽電共生工程設備、鋼鐵工業工程設備等之規劃、設計、安裝、維護及環境影響評估等業務。並配合政府推動於114年度營收成長獲利穩定,但因營業費用增加及營業外收入減少,致本期淨利較113年度減少。114年度本期淨利495,280仟元,每股盈餘4.00元。
(3) 遠傳電信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原為亞太電信公司,與遠傳電信公司合併轉換為遠傳電信公司。為國內綜合性電信服務公司,經營業務以固定通信服務:提供市話服務、長途電話及國際電話服務;個人行動通信服務:提供行動語音及上網服務暨各項通信相關服務;以及專業電信整合服務等。於114年度營收成長獲利穩定,本期淨利較113年度增加。114年度本期淨利13,732,077仟元,每股盈餘3.81元。
(4) 合晶科技公司:股票上櫃公司。主要經營項目為半導體及其材料之研發、設計、製造;半導體矽晶圓材料及晶圓加工設備與零組件之設計、加工、進出口銷售及售後服務。於114年度雖營收成長,但營業成本大幅增加致營業淨損,惟認列權益法評價利益致本期淨利。114年度本期淨利51,897仟元,每股盈餘0.09元。
(5) 金居開發公司:股票上櫃公司。主要經營項目為鍊銅、金屬表面處理及電子零組件製造。生產單一產品-電子級銅箔之製造及銷售。於114年度營收成長獲利增加,本期淨利較113年度增加。114年度本期淨利1,062,536仟元,每股盈餘4.21元。
- 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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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風險事項: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全球通膨壓力逐步緩和,主要國家央行貨幣政策轉向寬鬆,市場普遍預期利率將維持相對穩定或緩步調整,全球經濟可望維持溫和成長。惟地緣政治風險、氣候變遷及主要國家貿易政策調整等因素,仍可能為國際經貿環境帶來不確定性。本公司利率風險主要來自營運週轉及購料融資,在維持穩健財務結構並與金融機構保持良好合作關係下,有助於取得較佳融資條件。未來將持續關注利率及匯率變動,適時調整資金調度,以降低市場波動對公司營運之影響。
-
公司主要原料仰賴國外進口,並以美元計價,故外幣淨部位多為美元負債。面對外匯市場波動,公司持續關注匯率走勢並掌握市場資訊,適時調整出口押匯時程,並透過外幣應收帳款融資或預購遠期外匯等方式,以降低匯率變動風險。114年度兌換利益佔營業收入比例為 0.08%,影響微小。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公司不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
- 本公司並未有資金貸與他人或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情形。
-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係以規避風險、降低成本為主要目的,且依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辦理,並未從事以投機為目的之衍生性商品交易。
(三)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計劃名稱 | 計劃之目前進度 | 費用 | 時間 | 成功之主要因素 |
|---|---|---|---|---|
| 蜂網光纜研發 | 已完成中華電信認證,量產設備規劃中 | 100萬 | 114~116年 | 網狀光纖絲如何綁紮或點膠成形 |
| 溝槽光纜細徑化研發 | 集合完成待被覆押出 | 50萬 | 114~115年 | (1)如何取得細徑化溝槽體(2)平行帶如何成功嵌入溝槽體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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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貿易政策:各國相繼加入關稅互惠貿易組織,例如RCEP CPTPP FTA。
(1) 影 擬:市場競爭加劇。
(2) 因應措施:①評估公司技術成本優缺點,採取選擇擴大優勢及迴避威脅之策略。
②高技術產品配合南向政策拓展。 -
能源政策: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法規。
(1) 影 擬:政府推動太陽能、風力發電等配電計劃,形成對電線電纜利多之競爭優勢。
(2) 因應措施:①積極配合台電輸配電計劃之進度,及台電161KV和345KV統包工程之實施狀況,爭取各項工程。
②控管電價對成本的影響。 -
交通政策:
(1) 影 擬:高速鐵路與都會區捷運系統建設之便利,對業者展現高度商業契機。
(2) 因應措施:低煙無毒電纜的運用以利未來業務工作之推展,及加速TAF品質認證。 -
目前公司每月已按比率提撥存入台灣銀行勞工退休金專戶;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司配合政府規定辦理。
(五)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科技改變:
(1) 影 擬:電動車科技改變使競爭者實力增強,競爭者憑藉設備技術改良,逐漸使競爭者方便掌握通路,控制市場。
(2) 因應措施:行銷策略與產品政策加強車業對高品質無氧鋼的需求,增加其他利基產品市場占有率及選擇通路區隔,更加強銷售點資訊系統的建立。 -
資通安全風險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1) 影 擬:本公司的資通訊主要應用在企業內部各項營運管理作業,與外部上下游供應鏈並無直接跨網連線,在企業網內終端設備與各式伺服器均設置防病毒軟體,電腦主機房設不斷電系統,重要伺服器HA與每日備援異地備援等具體管理措施,與資通安全專業廠商、終端設備維護廠商、資訊整合廠商等簽訂維護合約,在資通異常時有即時的支援服務。在對外部特定金融機構或監管機關的連線傳輸,都依照機關訂定的傳輸協定且遵照權責簽核流程執行。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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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114年報
評估,資通安全風險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面的影響較不顯著。
(2) 因應措施:各式資安威脅難以預測且型態不斷演變,本公司在既有防護系統持續監測,落實資安管理作為,與支援服務廠商密切配合,強化資料安全保護技術。
- 產業變化:
(1) 影響:台電非核家園及火力、風力、太陽能發電建設計劃實施逐漸採用統包方式發包,承包廠商須有規劃、設計、土木施作、線纜材料製造、線纜佈放、接續等項目之能力。
(2) 因應措施:結合異業、策略聯盟,增加應變能力,以團隊之力量共同爭取統包工程與銷售。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影響:近年為加強企業獲利,公司不斷研發高附加價值利基產品,且加強落實公司治理之能力,建立良好企業形象。
-
因應措施:團隊溝通整合與決策監控的經營能力加強,並設有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發言人制度等,且針對各種危機分層迅速處理,充分應對策略。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並無併購計劃。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並無擴充廠房計劃。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進貨對象為世界級長期配合之知名供應商,且分散採購,貨源取得容易無風險可言。
本公司銷貨對象中佔較大比率之客戶係屬公營機構,銷售風險小。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無大量移轉或更換。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及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無大量移轉或更換,經營權之改變風險不大。
(十二)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之訴訟或非訟事件:
- 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無。
- 主要涉訟當事人、事實及處理情形:無。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資安風險評估分析之說明:
- 電腦病毒及惡意軟體之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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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114年報
本公司設置電腦病毒防制軟體,掃瞄電腦系統及資料儲存媒體,自動更新病毒碼;定期更新作業系統與軟體修正程式,有效阻隔電腦病毒及惡意軟體。
- 電腦媒體與資料文件安全
對於可重複使用的資料儲存媒體,不再繼續使用時,內容予以消除;執行電腦媒體定期備份,並採異地備援措施,確保公司營運管理重要媒體檔案安全;與外部他單位進行電子資料交換,採行保護措施,防止資料受損及未經授權的資料存取及竄改。
- 網路系統安全
執行嚴謹的身分辨識作業,使用防火墻記錄控管網路行為;系統最高使用權限經權責主管人員審慎評估交付可信賴的人員管理;離(休)職人員依資訊安全規定及程序,取銷其存取網路權利;網路系統中主要主機伺服器有備援主機,在主要作業主機無法正常運作時可以接續重要關鍵系統運作;網路硬體設備使用不斷電系統,防止不正常的斷電狀況。
綜上檢核重要項目,本公司於資安風險不大。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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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114年報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索引路徑如下:
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關係企業三書表專區。或參閱網址: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10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柒、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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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王宏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