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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 Renewable Ener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12, 2026
52649_rns_2026-05-12_fa280545-11af-4e47-b97b-980f7fc3ce86.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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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5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地下一樓
澎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586-5859(服務專線)
網址:http://www.yuanta.com.tw
證券代號:6873
本次股東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含在辦理股務業務之活
的範圍內為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將依法令或契約之保存期
限保存,貴股東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國內
部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999號
國內郵局
手信
限時
掛號
開會通知請即拆開
股東 台股
379
379
379
元大股務網
115-1
379 澎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現點: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27號(流畔區恭會議廳)
將領:中華民國1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即股東,股票人、受託代理人及指派代表人出席股東會時,請
邀帶回有利子之麥合證明文件在表,以備相關。
即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兩者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請
委託書由股東交付股票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股東戶號:
股東戍代
理人姓名
待有股數:
法人指派書
且指派
出席簽公司本次股東會
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專用)
親自出席簽名或蓋章
股東回報簽名後,請將回報簽名後,請勸告股東回報。
股東回報簽名後,請勸告股東回報。
股東戶號:
當日,請勸告股東回報。
股東戶號:
當日,請勸告股東回報。
股東戶號:
當日,請勸告股東回報。
股東戶號:
當日,請勸告股東回報。
股東戶號:
當日,請勸告股東回報。
股東戶號:
當日,請勸告股東回報。
股東戶號:
當日,請勸告股東回報。
股東戶號:
當日,請勸告股東回報。
股東戶號:
036593
036593
036593
股東回報
股東回報
股東戶號
股東戶號
股東戶號
股東戶號
股東戶號
股東戶號
治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附件一】
跟理私募普通股案說明:
-
本公司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及增強與策略合作伙伴的長期合作關係,以利公司長期經營與業務發展,擬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等規定,預計於不超過15,000仟股普通股之額度內跟理私募,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跟理私募應說明事項如下:
(1)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 本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本公司董事會依股東會決議授權之訂價依據之定價日前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之八成:
a. 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每股股價。
b.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每股股價。
B. 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跟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故本私募案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
(2) 特定人選擇方式: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本公司目前尚未治定特定應募人,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以公司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節益者為首要考量,並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
(3) 跟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A. 不採用公開發行之理由:與公開募集相較,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B. 私募之額度:擬於15,000仟股額度內私募普通股,私募總金額依實際私募情形,授權董事會決行。
C. 跟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公司將得市場及洽特定人之狀況,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3次)跟理,合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15,000
【附件二】
發行115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說明:
-
擬依公司法第267條第9項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相關規定,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本次擬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內容如下:
(1) 預計發行總額(股):以不超過普通股1,000仟股為限,約當目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0.70%,每股面額10元,總額為新台幣10,000仟元。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一次或分次跟理。實際發行股數及費用,將參考給與時之股價,計算實際發行股數及費用,並依法由董事會決議、另行公告實際發行股數。
(2) 發行條件
(2-1) 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2-2) 發行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2-3) 既得條件:
(2-3-1)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日當日仍在職,且期間經本公司認定未曾有違反公司賠償相關契約、道德行為守則、惡託契約、論惡經營守則、員工工作規則、在職類業禁止與保密協議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並同時達成公司所設定個人績效評核指標與公司營運目標,於各年度既得日之既得比例分別如下:
- 回滿一年,可既得股份比例25%。
- 回滿二年,可既得股份比例25%。
- 回滿三年,可既得股份比例25%。
- 回滿四年,可既得股份比例25%。
(2-3-2) 個人績效指標:既得期間回滿之最近一年度考核評等違良(表)以上且達成本公司所設定個人員工績效指標。
(2-3-3) 公司營運目標: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之當年度及次3個會計年度,按會計總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為計算基礎,每年營收成長率及每股盈餘項同時成長10%以上。
(2-4) 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詳如發行跟法第六條。
- 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之股數
(1) 本獎勵計畫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仍在職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及其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
(2) 員資格之員工項為(A)對本公司營運決策有重大影響者,或(B)本公司未來核心技術與策略發展之關鍵人才。
(3) 員資格之員工得獲配股數將參酌公司營運成果,以及個人職級、工作績效及其它適當參考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薪酬委員會同意,非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4) 得獲配股份數量之認定與計算,依「募發準則」及相關規定跟理。
- 跟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關鍵優秀人才,以達成公司中、長期目標,期能激勵員工全力以赴達成公司營運目標,得以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更高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1)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以115年4月16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新台幣88.80元擬制計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之情況下可能費用化總金額為79,920仟元。如於115年12月底發行,暫依民國116年至119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41,625仟元、21,645仟元、11,655仟元及4,995仟元。
(2) 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及不超過本次發行額度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算,暫依民國116年至119年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為新台幣0.29元、0.15元、0.08元及0.03元。
(3) 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
本公司115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跟法,請詳議事手冊。
-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等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之。
-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規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跟法跟理。
治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本公司訂於民國1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九時,於股東會會場辦理報到),假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27號(沃田旅店會議廳),召開115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 114年度營業報告。2. 審計委員會查核114年度決算表現報告。3. 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 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5. 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擅有競爭項報告。6. 114年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7. 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修訂報告。8. 「端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修訂報告。(二)承認事項:1.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11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 辦理私募普通股案。2. 發行115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3.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4.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
二、股利分派主要內容:現金股利新台幣354,880,925元,每股配發2.5元。
三、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說明:請參閱附件一;本公司銷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說明,請參閱附件二。
四、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擬請在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於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競業禁止之限制,其董事競業內容,請參閱股東會議事手冊。
五、檔案出庫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乙份,貴股東如決定親自出庫。請於「出庫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會議當日請註會場報到;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或親自填記代理人姓名、地址備,於股東會五日前零(注)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凡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期(106045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地下一樓),以利零發出庫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六、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5月12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券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s://free.sfl.org.tw至「委託書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八、本次股東會審議主要內容,若有公司法第172條規定之事項,除列舉於召集通知外,其主要內容,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點選「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輸入查詢條件(公司證券代號或簡稱及年度)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查詢。
九、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5月13日至115年6月9日止,請這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子投票平台,依相關說明條件之。【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治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
委託書用紙填發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庫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出庫簽到卡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庫,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庫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般未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四、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委託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遺罪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五、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紙一編號。
六、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紙一編號。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追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