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BIS Resource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Aug 13, 2021

53902_rns_2021-08-13_0ff7c1ed-15f2-4c0b-a9c9-605cb51762ba.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44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林丽娜女士的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 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6 月26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35),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 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对林丽娜女士持有的 19,590,000 股河钢资源股份进行公开拍卖。

公司于2021 年7 月3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42),2021 年7 月27 日至2021 年 7 月28 日,本次拍卖按期召开,竞买成功两个标的,合计6,53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00%;四个标的因无人竞拍,处于流拍状态,合计13,06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2021 年8 月13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本次拍卖竞拍成功的6,530,000 股已完成 过户手续,同时公司收到林丽娜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林丽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结算公司2021 年8 月11 日《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前述被广州中院拍卖的6,53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已 于2021 年8 月11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前后林丽娜女士持股变动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过户前持有股份 本次过户前持有股份 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 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林丽娜 32,842,878 5.03% 26,312,878 4.03%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8 日至2020 年 12 月 15 日,林丽娜因司法处置,由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穗路证券营业部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 执行通知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27,2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

2021 年7 月28 日,林丽娜因司法处置,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 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林丽娜女士持有的19,590,000 股河钢资源股份进行公 开拍卖,其中竞买成功6,5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权益变动前,林丽娜持有河钢资源39,370,0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

本次权益变动后,林丽娜持有河钢资源 26,312,8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关于上述司法处置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以下公告:2017 年8 月31 日的《持股5% 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4)、2018 年5 月30 日的《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7)、 2020 年7 月16 日《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45)、2020 年11 月14 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78)、2021 年6 月26 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

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35)、2021 年 7 月30 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编号:2021-42)。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林丽娜女士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非公司 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也不 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林丽娜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林丽娜)》;

2、结算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