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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S Resource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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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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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河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河钢资源 股票代码: 0009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 号 联系地址:月坛大厦A1508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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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 《证 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 — “ 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河钢资 源 ”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钢资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 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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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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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长城资产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长城资产
河钢资源、上市公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河钢资源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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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晓明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123,360.9796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

通讯地址: 月坛大厦A1508(邮政编码:100045)

成立日期: 1999 年 11 月 2 日

经营期限: 1999 年 11 月 2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 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 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 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 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其他国家或 长期 身份证号码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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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地区居留权 居住地 他公司兼职情况
沈晓明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11010219** 党委书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持有、控 制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5%以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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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河钢资源股份目的为流动性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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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河钢资源39,370,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 。 股份来源为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用于募集配套

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2020年12月15日开盘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河钢资源39,370,07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03%。

2021年3月18日收盘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河钢资源32,570,07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1 年3 月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河钢资源32,570,078 股,占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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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的4.99%,全部为流通股,无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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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首日2020年12月15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买卖河钢资源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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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再为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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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沈晓明

日期: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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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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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省张家口
股票简称 河钢资源 股票代码 000923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
北街2号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
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予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股股票
股份数量:39,370,078股
变动比例:6.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A股股票
股份数量:32,570,078股
变动比例:4.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时间: 2020年12月15日-2021年3月18日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800,000股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不适用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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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不排除继续减持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2020年12月15日前6个月内未
买卖公司股票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 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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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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