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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S Resources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Dec 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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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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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0-85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1 月19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8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计划在 2020 年12 月11 日至2021 年5 月11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800,000 股。
公司于2020 年12 月16 日收到中国长城资产递交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达到1%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止到2020 年12 月16 日中国长城资产累计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52.72 万股,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并已超过披露减 持计划拟减持数量的一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相关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用于募 集配套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 持 日 期 |
减持 均价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 中国长 城资产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0 年12 月15 日 | 24.59 | 319.47 |
0.49% |
| 2020 年12 月16 日 | 25.62 | 333.25 |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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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计 | 652.72 | 1.00% |
||
|---|---|---|---|---|
| 大宗交易 | 0 | 0 |
||
| 合 计 | 652.72 | 1.00%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中 国 长 城 资 产 |
合计持有股份 | 3,937.0078 | 6.03% |
3,284.2878 |
5.03% |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37.0078 | 6.03% |
3,284.2878 |
5.03% |
二、减持股份数量达到1%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 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 年12 月15 日至2020 年12 月16 日 | ||||
| 股票简称 | 河钢资源 | 股票代码 | 000923 | ||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 股 | 减持652.72 万股 | 减持1.00% | |||
| 合 计 | 减持652.72 万股 | 减持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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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937.0078 | 6.03 | 3,284.2878 | 5.03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37.0078 | 6.03 | 3,284.2878 | 5.03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中国长城资产于2020 年11 月19 日预披露减持计划(公告编号: 2020-81),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6,800,000 股,目前减持计划已实施减持数量过 半,尚未执行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8.备查文件 | ||||||
|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国长城资产本次减持公司股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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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
2、截至本公告日,中国长城资产减持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
-
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
-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
4、中国长城资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 1、中国长城资产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达到 1%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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