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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S Resourc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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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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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0-50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7 月23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2400 万美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2017 年6 月30 日下发证监许可[2017]1036 号文核准,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四联资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香港)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用于四联香港下属子公司Palabora Copper Proprietary Limited(以 下简称:PC 公司)铜矿二期项目,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204,724,406 股新股, 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534,622,662.23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 年8 月11 日出具了亚会A 验字 (2017)00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独立财务顾问及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商务部2017 年7 月25 日出具的境外投资证书(N1300201700046),批 准公司向四联香港股权投资金额为372,146,388.02 美元,截至2018 年5 月16 日,公司已向四联香港汇出增资金额372,146,388.02 美元(折合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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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6,893,655.05 元),其中:募集资金310,738,918.34 美元(折合人民币 1,994,622,662.23 元)。2018 年7 月5 日,四联香港与PC 公司签署贷款协议, 协议约定四联香港利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PC 公司提供贷款,用于PC 公司铜 矿二期项目。

在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2.2 亿美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2018 年7 月27 日起至2019 年7 月26 日止。截 至2019 年7 月25 日,该笔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告编 号:2018-77,2019-2,2019-28 和2019-34)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1.07 亿美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2019 年7 月25 日 起至2020 年7 月24 日止。截至2020 年7 月23 日,该笔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告编号:2019-37 和2020-51)

截至2020 年6 月30 日,PC 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99,243,814.91 元, 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进度98.60%。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汇率变动因素)总 计为141,708,629.34 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为106,776,825.29 元,利息 34,931,804.05 元。

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 年7 月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400 万美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2020 年7 月23 日起至2021 年7 月22 日 止),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四联香港铁矿石贸易主营业 务,补充流动资金后,预计减少财务费用24 万美元,有利于通过灵活贸易方式, 增加铁矿石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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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如果募集 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 投资,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400 万美元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 前,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 风险投资行为,承诺在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进度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400 万美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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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使 用不超过2,400 万美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一)河钢资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河钢资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承诺在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将及时归还募 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河钢资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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