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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S Resourc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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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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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7-68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家口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36 号文核准,河北宣化工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724,406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7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65,377,337.77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2,534,622,662.23 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北分所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亚会A 验字(2017)0017 号《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606018282,截至2017 年11 月24 日专户余额为255,088.75486 万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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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606018282,截止2017 年11 月24 日,专户余额为255,088.75486 万元。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PC 铜矿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 不得为专户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不得通存通兑,仅可在乙方开户行 柜台办理业务。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独立财务顾问主 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 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袁晨、崔登辉可以随时到乙方 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 专户的资料。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或募集资 金净额的10%的(以孰低为原则),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 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甲方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出具鉴证报告。

8、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 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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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告。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独立 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五条 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丙方应当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丙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甲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 查报告并披露。如甲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结 论”、“否定结论”或者“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丙方应当在其核查报告中 认真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甲方、 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丙方的上述工作。

12、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 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18 年12 月31 日解除。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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