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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S Resourc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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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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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7-48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资产过户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6 月30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河 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6 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 年7 月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的《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立即开展资产过户与交割工作,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与交割情况

根据四联香港提供的股东名册及香港律师的法律意见,河钢集团、天物进出 口、俊安实业、中嘉远能分别持有的四联香港 60.57%、25.00%、9.93%以及 4.50% 股份已转让至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四联香港 100%股份,公司 成为四联香港的唯一股东,四联香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6 亿元,公司有权 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长城资产、诺鸿天祺、点石 3 号、君享宣工、林丽娜、 余斌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实施。

2、公司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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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手续,在深交所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3、公司尚需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 续。

  •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7 年7 月24 日出具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 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河北宣工尚需办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本 次交易新增股份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 记;新增股份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核准。河北宣工尚需就本次交易办 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河北宣工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 新增股份发行和上市办理信息披露手续。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上述后续事项对河北宣工不构成重大风险。

2、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金 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诚同达”)于2017 年7 月24 日出具了《北京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金诚同达律师认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已取得了目前所需取得的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 及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相关方尚须办理法律意见书第四部分所述的后 续事项,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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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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