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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S Resourc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ug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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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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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420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 年8 月28 日下午 4:30 在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 号5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2024 年8 月23 日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 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樊海泉先生主持会议,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 。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2024-21) 。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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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报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4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22)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和审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海涛先生、李文彬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 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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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监事简历:

1、张海涛先生简历

张海涛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历任邯钢股份公司财务部财务 科科员,邯钢公司财务部科员、会计科副科长、科长,河钢股份资产财务部会计 管理处处长、经营财务部会计管理高级经理,河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河钢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团审计部负责人、副部长。现任河钢集团审计部 部长。

张海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李文彬先生简历

李文彬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历任宁城县宏大矿业有 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科员,选矿二车间核算员,党群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 任,公司团委书记;河钢集团矿业公司纪委(监察部)案件审理室副主任(主持 工作)、一级主管,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司家营北区矿山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 委书记、工会主席,河钢矿业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党委巡察办主任;河钢工 业技术纪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现任河钢集团党委巡察办主任。

李文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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