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BIS Resourc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n 2, 2020
53902_rns_2020-06-02_cae250b7-dfbc-4b4f-bc14-990b98b2abf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0-26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管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 年6 月2 日收到 公司总经理于根茂、总会计师吴向芳、副总经理周绍利和宋学镜先生递交的辞呈, 因公司发展和人事调整原因,上述高管人员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其中于根茂先生 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吴向芳、周绍利和宋学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 会对于根茂、吴向芳、周绍利和宋学镜四名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 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刘键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 聘任黄笃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经公司总经理黄笃学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 会聘任魏广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志魁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总会计师,聘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其中,胡志魁先生自2018 年6 月 12 日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由于其对矿产资源行业相 关财务知识的特长与公司专注打造矿产资源上市平台的战略定位相契合,特聘用 为公司总会计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黄笃学先生,1964 年3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 高级工程师。历任唐钢发展规划部部长,唐山钢铁股份公司董事、发展规划部部 长,河钢集团规划发展部部长,河钢邯钢副总经理,河钢矿业总经理、副董事长, 河钢矿业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河钢资源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河钢矿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截至公告日,黄笃学先生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 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魏广民先生,1972 年12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 程师。历任邯钢酸洗镀锌厂副厂长、厂长,邯钢中板长厂长,河钢邯钢系统创新 部副部长、部长,河钢邯钢西区运营管理部部长,河钢邯钢党委组织部部长、人 力资源部部长,河钢邯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河钢集团德高中国首席运营官(COO) 兼行政总监;现任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PMC 公司董事、总经 理,PC 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魏广民先生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 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胡志魁先生,1965 年5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大 学学历,历任邯钢劳动工资部部长,邯钢邯宝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邯钢股份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邯钢财务部部长,河钢股份财务负责人,河钢集团矿 业公司总会计师、董事,河北宣工财务负责人。现任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 计师,河钢矿业党委常委、董事。截至公告日,胡志魁先生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