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BIS Resourc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0
Jan 25, 2010
53902_rns_2010-01-25_2c9497f6-9dc4-4008-b431-511046273d4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0-02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河北宣工)获悉,中 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公司)于2009 年8 月29 日, 依法受让了中国银行沧州运东支行对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化 股份)的借款债权,成为该债权的合法权利人。在河北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 权利人东方公司于2010 年1 月21 日签署协议,同意全部解除本公司对沧化股份 在中国银行沧州运东支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再向本公司行 使追索权。
本公司是于 2005 年 4 月 6 日与沧化股份签署了《互保合同》,合同约定自 2005 年 4 月 6 日至 2007 年 4 月 5 日,双方以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额度为对方的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截止到 2007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为沧化股份在中国银行运 东支行贷款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4246.55 万元,且均已逾期。2007 年 4 月 27 日,为了壮大河北省装备制造业,顺利完成河北宣工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河北 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公司)在收购本公司前出具了承 诺函,承诺:若担保损失实际发生,国控公司将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产生的实际损 失。上述事项,本公司已在2007 年4 月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站的《2006 年年度报告》“期后事项”进行公开披露。
为了履行上述承诺,在东方公司解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后,国控公司根据河 北省政府赋予的不良资产处置职能,经河北省国资委批准,按照与东方公司协商 的债权转让价格,以整体资产收购方式受让了东方公司所持有的沧化股份贷款本 息约7120.67 万元(含沧化集团担保额)的不良资产包,取得了资产包的相关权 利,承担了资产包的相关风险,且已支付全部收购价款。国控公司的上述行为, 履行了自己在收购本公司前所做的上述承诺,实际承担了所做承诺引发的自身义 务。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