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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S Resourc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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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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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 年8 月31 日,由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财务公司于2012 年8 月28 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金融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00005269231XW 。
截止2021 年12 月31 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66.6 亿元,其中河钢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33.966 亿元,持股比例为51%;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2.634 亿元, 持股比例为49%。公司注册地: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 号10 层;法定代表人: 赵晔;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经批准发行财务 公司债券业务资格;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要求,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高级管理层。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管 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成员3 名,监事会成员3 名。并且对董事会和董 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 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 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财务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 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财务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存款、贷款、投资、 结算、财务、劳动和人事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建立对各项 业务的稽核、检查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稽核部门,直接向董事 会负责。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公司按照内部牵制原则设置业务部门,明确职责与岗位,并设立独立的风险合规 部和稽核审计部内部控制部门,风险合规部作为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事中控制, 稽核审计部负责内控监督评价,并负责对违规行为考核问责。公司构建起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职能部室 “三层三道防线”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职能部室三个层次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 策机构,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向股东会负责;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 性向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 一线部门,稽核审计部对公司重大风险事项的管控情况,以及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计评价、报告并跟踪整改,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业务 开展过程中实行三道防线控制,第一道防线为业务部门风险自我控制;第二道防 线为风险合规部在主要业务环节操作风险提示;第三道防线为稽核审计事中、事 后监督、检查。实现全员、全过程风险控制。三道防线互为补充,发挥业务流程 中三道防线合力作用,有效防范风险,保证公司稳健运行。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 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 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 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从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推进标准化管理两个管理目标出发,以公司战 略、治理结构为前提,以制度为基础,以流程控制为手段,以内控评价和监督为 保证,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编制《内控手册》。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产 负债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头寸管理办法》、《人民币利 率管理规定》、《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业务 管理办法,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的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 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财务 公司采取银行账户二级联动模式,通过银企直联方式实现资金归集、下拨结算, 财务公司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 如下:财务公司结算业务处理系统通过专用防火墙核心服务器、数据库、前置器 等连接至各家银行,结算业务部负责归集成员公司存款,每日终了业务核心系统 将结算数据传输到财务核算系统中,完成财务记账。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执行账务处理二级复核,对 外付款采用经办人制单申请、计划财务部经理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制度,保证账务处理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 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留印鉴带出申请审批制度 和带章外出制约机制。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主要限于河钢集团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 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客 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银 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止2021 年12 月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3,125,949.09 万元,存放同业款
项284,882.63 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35,470.41 万元,吸收存款 2,263,492.02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083.51 万元,利润总额 84,347.56 万元,净利润63,278.68 万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 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 理办法》、《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操作风险管理办法》、《风险识别与评 估管理规程》、《风险防范控制管理办法》、《风险指标监控与预警办法》、《反 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大额交易和可 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管 理制度》、《合规风险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与河钢集团及成员单 位之间的风险隔离制度》等28 项风险管理办法。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 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 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 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产+12.5 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22.52%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0,不高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公司短期证券投资比例为0.52%,低于4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为35.27 亿,不高于资本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公司长期投资比例为4.10%,低于30%。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率为0.02%,不高于资本总额的20%。 四、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我们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财务公司 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2021 年度财务公司严格按 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 的要求,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