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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S Resourc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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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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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

的风险评估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 号 涉及财 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河北宣化工程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河北钢铁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 年8 月31 日,由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000000025972。财务公 司于2012 年8 月28 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颁 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注册资本为20 亿元,其中河北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2 亿元,持股比例为51%;河北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9.8 亿元,持股比例为49%。

公司注册地: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2 号金立方大厦7 层;法定代 表人:于勇。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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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 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要求,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风险管 理委员会。董事会成员7 名,监事会成员3 名。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 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 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的存、 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财务公司在 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财务公司设置了 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存款、贷款、投资、结算、财务、劳动和人 事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的稽 核、检查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稽核部门,直接向董 事会负责。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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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 程。建立内部稽核部门,通过设置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岗位,对财务 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 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 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 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相关制度,包括:《审计管 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了《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资金头寸管理办 法》、《人民币利率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 办法,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的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 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 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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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 账户,财务公司采取银行账户二级联动模式,通过银企直联方式实现 资金归集、下拨结算,财务公司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 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财务公司结算业务处理系统 通过专用防火墙核心服务器、数据库、前置器等连接至各家银行,结 算业务部负责归集成员公司存款,记账及时,并严格执行账务处理二 级复核,对外付款采用经办人制单申请、计划财务部经理复核、财务 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制度,保证账务处理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 时反馈。每日终了业务核心系统将结算数据传输到财务核算系统中, 完成财务记账。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 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留印鉴带 出申请审批制度和带章外出制约机制。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河北钢铁集团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 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客户 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 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管理办 法》、《票据承兑业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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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12 月31 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 58.48 亿元,投放信贷 余额39.56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31,640.9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346.68 万元。

(二)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 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资产质量五级分 类管理办法》、《流动性危机应急处理专项预案》、《操作风险管理办 法》、《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规程》、《风险防范控制管理办法》、《风险 指标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反洗钱客户风 险等级划分标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识别 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制度》、《合规风险管理办 法》、《授权管理办法》、《与河北钢铁集团及成员单位之间的风险隔离 制度》等管理办法。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 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 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 均符合规定要求:

  •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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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 资产)=48.21%

  •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0,不高于资本总额。

  •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公司没有证券投资业务,不高于资本总额。

  •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为0,不高于资本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公司没有长期投资业务,不高于资本总额。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率为0.01%,不高于资本总额 的20%。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2014 年度,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了短期借款业务。本公司作 为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资产情况优良、资信情况良好, 是财务公司优先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针对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本公司制定了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 了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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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 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银监会令2006 年第8 号)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 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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