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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VITI ELECTRONICS CORP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Sep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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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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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9 月15 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以下简称“出让方”)的通 知,其与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久有基 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承诺函》及《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 诺函》,合计拟转让公司21.43%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同时出让方陈振 华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26.02%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陈庆华放弃其持有上市公 司3.42%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上述协议尚需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批复后方可生效。

以上内容详见2020 年9 月16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 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2020 年9 月19 日披露 的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0 年9 月23 日,公司收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丽水经济技 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收购上市公司事宜的批复》(丽经开函〔2020〕 37 号),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则同意丽水久有基金与出让方哈尔滨威帝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振华及其他两位股东陈庆华、刘国平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和《承诺函》,收购陈 振华、陈庆华、刘国平合计持有的公司21.43%股份,并自《股份转让协议》所 述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股东陈振华、陈庆华承诺无条件且永久不可撤销地 放弃行使所持合计上市公司股份165,481,807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9.44%) 所对应的表决权。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9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