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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VITI ELECTRONICS CORP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Sep 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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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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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 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丽水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方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 由于该事项完成尚需履行前置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 年9 月15 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或“标的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以下简称“甲 方”或“转让方”)的通知,其与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乙方”或“丽水久有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份转让协议”或“本协议”)、《承诺函》及《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 诺函》,合计拟转让公司21.43%股份,同时转让方陈振华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 26.02%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陈庆华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3.42%股份所对应的表 决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丽水久有基金将持有上市公司21.43%的股权,公司股东 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3,585,8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4%,合计放弃表决权股份165,481,8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4%。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陈振华变更为丽水久有基金,实际控制人将由陈振华变更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0-052)。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 丽水久有基金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 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方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3、由于该事项完成尚需履行前置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4、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丽水久有基金已履行权益变 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9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