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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VITI ELECTRONICS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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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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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哈 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91230 日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对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 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 通过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 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上限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