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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Jan 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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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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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 效的决策机制,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就职责内一定事项的决策权授予总 经理等被授权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董事会授权事项是指:投资项 目、融资、担保、对外捐赠、大额度资金运作、资产处置、 财务管理及资金支付、组织机构、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制订 及修订、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年度报告等事项。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二章 授权权限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 (一)投资项目
1、拟订公司年度投资预算计划、长期股权投资及年度 计划外投资(不含小型技措),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2、批准单项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年度计划内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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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投资。
(二)融资
拟订公司发行债券、申请注册各类债券发行额度、债券 外的其他融资及银行授信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联担保
拟订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四)对外捐赠
批准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对外捐赠。 (五)资产处置
-
1、批准处置原值在5000万元以下的闲置固定资产处置。
-
2、批准单项租金在300万元以下的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大额度资金支付
批准大额度资金支付。
(七)财务管理
拟订公司年度全面预算及调整方案、公司年度决算、利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组织机构
拟订公司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党委方面除外),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人事工作
- 1、决定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及调整,年度奖金兑现方
2
案。
-
2、决定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
3、提请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及考核。 (十)公司制度
-
1、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公司投资管理、财务
-
管理、会计核算、全面预算管理、对外捐赠管理、资产处置 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全面风险管理等办法,提交公司董事 会制定。
-
2、拟订董事会工作制度,包括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
-
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经理工 作细则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制定。
-
3、拟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提交公
-
司董事会审议。
-
(十一)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年度报告等
-
1、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制定公司三年滚动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4、拟订公司并购重组等对资本市场或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5、拟订公司所属单位破产、改制、兼并重组、合并、
-
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6、拟订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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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六条 被授权人应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和有关管理制 度行使公司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总经理对授权范围内事项,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 签报授权方式进行决策。其中,属于公司“三重一大”的事 项应履行党委前置程序,先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形成意见 后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不属于公司“三重一大”的 事项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签报授权方式进行决策。 如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决策程序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被授权人须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授权决策执行 情况。
第八条 被授权人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或者超越授 权范围。
第九条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事项 及权限进行调整。
第十条 授权事项按规定决策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 施。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对被授权人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被授权人责任
第十二条总经理等被授权人有下列行为,致使公司遭受 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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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授权人在其授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 规或者公司章程;
(二)被授权人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失 误;
- (三)被授权人超越其授权范围做出决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公司制订《董事会主要授权事项清单》作为 本办法的附件。
本办法的制订和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应与本 办法有效衔接。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时,以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 包括本数。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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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股份公司董事会职权及其主要授权事项清单
| 序号 | 决策事项 | 董事会 | 被授权人 | 被授权人 |
|---|---|---|---|---|
| 需要党委前置 | 总经理 | |||
| 需要党委前置 | 无需党委前置 | |||
| 1 | 投资项目 | |||
| 1.1 | 年度投资预算计划(含固定资产投资和 长期股权性投资) |
决定 | 拟订并实施 | |
| 1.2 | 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 | 批准单项金额> 2000 万元 |
2000 万元≥批准单 项金额≥100 万元 |
批准单项金额 <100 万元 |
| 1.3 | 长期股权投资 | 决定 | 拟订 | |
| 1.4 | 年度计划外投资(不含小型技措) | 决定 | 拟订 | |
| 2 | 融资 | |||
| 2.1 | 申请注册各类债券发行额度 | 决定 | 拟订 | |
| 2.2 | 公司发行债券 | 决定 | 拟订 | |
| 2.3 | 公司除债券外的其他融资 | 决定 | 拟订 | |
| 2.4 | 银行授信 | 决定 | 拟订 | |
| 3 | 担保 | |||
| 3.1 | 关联担保 | 决定 | 拟订 | |
| 4 | 对外捐赠 | |||
| 4.1 | 对外捐赠 | 批准>50 万元 | 50 万元≥批准≥20 万元 |
批准<20 万元 |
| 5 | 大额度资金支付 | |||
| 5.1 | 大额度资金支付 | 批准≥100 万元 | 批准<100 万元 | |
| 6 | 资产处置 | |||
| 6.1 | 闲置固定资产处置 | 批准原值>5000 万元 |
5000 万元≥批准处 置原值≥1000 万元 |
批准原值<1000 万元 |
| 6.2 | 国有产权转让 | 决定 | ||
| 6.3 |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 决定 | ||
| 6.4 | 租入或租出资产 | 批准单项租金> 300 万元 |
300 万元≥批准单项 租金≥100 万元 |
批准单项租金 <100 万元 |
| 7 | 财务管理及资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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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 公司年度全面预算及调整方案 | 决定 | 拟订 | |
|---|---|---|---|---|
| 7.2 | 公司年度决算 | 决定 | 拟订 | |
| 7.3 |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决定 | 拟订 | |
| 8 | 组织机构 | |||
| 8.1 | 公司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党委方面除外) | 决定 | 拟订 | |
| 9 | 人事工作 | |||
| 9.1 |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及考核 | 决定 | 提请 | |
| 9.2 | 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及调整,年度奖金 兑现方案。 |
决定 | ||
| 9.3 |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 决定 | ||
| 10 | 规章制度制订及修订 | |||
| 10.1 | 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 制订 | 拟订 | |
| 10.2 |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投资管理、财 务管理、会计核算、全面预算管理、对 外捐赠管理、资产处置管理、内部审计 工作、全面风险管理等办法) |
制定 | 拟订 | |
| 10.3 | 董事会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 办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业委 员会工作规则、经理工作细则等) |
制定 | 拟订 | |
| 11 | 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年度报告等 | |||
| 11.1 | 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 决定 | ||
| 11.2 |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 决定 | 拟订 | |
| 11.3 | 公司三年滚动计划 | 决定 | 拟订 | |
| 11.4 |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 决定 | 拟订 | |
| 11.5 | 公司并购重组等对资本市场或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 |
决定 | 拟订 | |
| 11.6 | 公司所属单位破产、改制、兼并重组、 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
决定 | 拟订 | |
| 11.7 | 风险管理体系 | 决定 | 拟订 | |
| 11.8 | 公司审计专项规划 |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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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资计划、关联交易等达到相关标准,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2、部分事项,董事会决策前需取得上级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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