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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wang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ul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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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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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7 月23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 年7 月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刘迎建先生的书面说明,提 请在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5 年7 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 年7 月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 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刘迎 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030,8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3%,提案人的身份 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15 年8 月10 日召开的 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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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2、股权登记日:2015 年8 月4 日(星期二)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8 月10 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8 月9 日(星期日)至2015 年8 月10 日(星期 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8 月10 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8 月9 日下午15:00 至2015 年8 月10 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 号5 号楼汉 王大厦)

  •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三、出席会议对象

  • 1、截止2015 年8 月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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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 项的议案;

  • 3、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5 年7 月23 日、2015 年7 月31 日 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

五、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时间:2015 年8 月5 日,上午9:00 -11:00,下午 1:30 -4:30

  •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 号5 号楼汉王大厦三层 3、登记方法:

  •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

续;

  •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

  • 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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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 年8 月5 日下午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 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 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362

  • 2、投票简称:汉王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 年8 月1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汉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

  • 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

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指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00
1 关于《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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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2.00
3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00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 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8 月9 日15:00 至2015 年8 月1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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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

  • 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 其它事项

  • 1、会议联系人: 朱德永、周英瑜

  • 联系电话:010-82786816

  • 传真:010-82786786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 号5 号楼三层

  • 邮编:100193

  •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后附授权委托书。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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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 出席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 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 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 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 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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