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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wang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an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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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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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6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1 月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 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 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1 月6 日至2018 年1 月15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公示。2018 年1 月1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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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 年1 月22 日,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8 年1 月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1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公司于 2018 年1 月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3 人调整为142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90 万份调整为 289.9 万份。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 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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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对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后认为:本次对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汉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 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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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对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和《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 决议;

  • 2、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

  • 议;

  • 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 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

  • 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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