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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wang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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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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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汉 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汉 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 年12 月22 日;
-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88 元;
3、授予数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董事 会确定以2016年12月22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228位激 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 缴纳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3000股授予股份。目前,公司 已完成了对225名激励对象共计299.7万股的授予,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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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0.2792万股的1.4%。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99.7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1410.2792 万股的1.4%,涉及的 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 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6 年-2017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4年-2015年公司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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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 以2014年-2015年公司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7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0%。
上述“净利润”指标指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 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 解除限售比例:
| 80> S≥70 |
70> S≥60 |
|||
|---|---|---|---|---|
| 考评结果(S) | S≥80 | S<60 | ||
| 评价标准 | A | B | C | D |
| 标准系数 | 1.0 | 0.8 | 0.5 | 0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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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
占目前总 股本的比 例 |
||
|---|---|---|---|---|
| 姓名 | 职务 | |||
| 刘昌平 | 总经理 | 10 | 3.34% | 0.05% |
| 朱德永 | 副董事长、副 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
10 | 3.34% | 0.05% |
| 李志峰 | 副总经理 | 8 | 2.67% | 0.04% |
| 张健 | 副总经理 | 8 | 2.67% | 0.04% |
| 杨晶涛 | 副总经理 | 7 | 2.33% | 0.03% |
| 韩峰 | 副总经理 | 6 | 2.00% | 0.03% |
| 王杰 | 副总经理 | 5 | 1.67% | 0.02% |
| 黄磊 | 副总经理 | 5 | 1.67% | 0.02% |
| 马玉飞 | 财务负责人 | 8 | 2.67%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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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技术)人员(216 人) |
232.7 | 77.64% | 1.09% |
|---|---|---|---|
| 合计(225 人) | 299.7 | 100% | 1.40%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在认购过程中,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授予股份,公 司实际授予人数为225 人,授予股份数量为299.7 万股;除上述事项 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在2016 年 12 月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201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 年1 月16 日出 具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17BJA80008), 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 年1 月16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 截至2017 年1 月16 日止,公司已收到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38,601,36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 币2,997,000 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35,604,360 元,全部计 入资本公积。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截至2017 年1 月16 日止,本次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099,792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 民币217,099,792 元。
三、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 年12 月22 日,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 年3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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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项目 | ||||||
| 数量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678,110 | 17.60 | 2,997,000 | 40,675,110 | 18.74 |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7,678,110 | 17.60 | 2,997,000 | 40,675,110 | 18.74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
-- | --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7,678,110 | 17.60 | 2,997,000 | 40,675,110 | 18.74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 |
176,424,682 | 82.40 | -- | -- | 176,424,682 | 81.2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6,424,682 | 82.40 | -- | -- | 176,424,682 | 81.2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214,102,792 | 100.00 | 2,997,000 | 217,099,792 |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21709.9792 万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每股收益为0.023 元,2016 年度每股收益为 0.1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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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214,102,792 股增加至217,099,792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刘迎建先生和徐冬青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9,050,112 股,占授 予前公司股本总额32.2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迎建先生和徐冬青女士持股公司31.81%的股份。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 个月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201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 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
-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其它事项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3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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