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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wang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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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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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8 月17 日上午9:30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控 股子公司北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智远”)提供 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期 限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可循环办理),资金使用费用不低于银行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控股子公司汉王智远提供最高不
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北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
2、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 号5 号楼3 层356 室 3、法定代表人:刘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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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2222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6、成立时间:2014 年01 月14 日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 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 计算机系统集成;产品设计。
8、股权结构和出资:
| 8、股权结构和出资: | ||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90% |
| 北京智远健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2万元 | 10% |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5年 |
| 资产总额 | 55,246,814.71 |
| 负债总额 | 15,613,198.87 |
| 净资产 | 39,633,615.84 |
| 营业收入 | 75,461,295.32 |
| 净利润 | 10,243,082.17 |
注:上表所列为2015 年已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10、与公司关联关系:
汉王智远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股东之一的北京智 远健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远健坤”)是为 实施《北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实施方案》而设立的员 工持股平台,公司高管张健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公司总裁刘昌平先 生持有智远健坤出资份额,公司与智远健坤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汉王 智远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11、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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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汉王智远提供财务资助。
-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
1、名称:北京智远健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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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 号5 号楼35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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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合伙人:张健
-
4、出资份额:5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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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6、成立时间:2014 年08 月05 日
-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三)其他股东义务
智远健坤虽未按出资比例履行提供财务资助的义务,但其普通合 伙人张健先生承诺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以确保公 司利益不受损害。
-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提供委托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在
有效期内可循环办理)。
-
(二)期限:首笔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三)借款用途:用于日常运营。
-
(四)委托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委托贷款协议
约定结算。
- (五)担保:由张健先生对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四、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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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汉王智远提供 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的委托贷款,可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及建立金融信用。汉王智远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 的偿债能力,且张健先生承诺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该项委托贷款的风险是可控的。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2016 年8 月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向汉王智远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本 次委托贷款事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 有助于推动汉王智远经营业务的发展。同时,公司高管张健先生承诺 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 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其他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未对外提供其他财务 资助(不含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2、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 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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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
八、备查文件
-
1、《汉王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8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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