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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hang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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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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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针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
经核查,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担保总额为3.89 亿元,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89 亿元,公司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迪康药业贷 款担保的反担保金额为1 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 的担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020 年度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 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二)关于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利润分配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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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汉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0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于2021 年3 月30 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21]0100720 号无保留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关于上 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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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蔡学恩 胡迎法 戴小喆
2021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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