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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sTouch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Nov 3, 2017

52281_rns_2017-11-03_de046fea-624d-4774-b733-c36fcdbfd756.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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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二季

(股票代碼 3049)

公司地址:台南市善化區北園一路 7 號

電 話:(06)505-3959

和 鑫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5 ~ 6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7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8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9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0 ~ 44
(一)
公司沿革
10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0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 ~ 13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15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5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5 ~ 32
(七)
關係人交易
32 ~ 34
(八)
質押之資產
34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4 ~ 35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6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6
(十二)其他 36
~ 43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3
(十四)部門資訊 43
~ 44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6

6

30

%
105

12

31

%
105

6

30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497,387 3 \$ 616,288 3 \$ 1,596,326 12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二) 288,328 2 281,847 2 315,750 2
1200 其他應收款 715,247 4 724,672 4 13,531 -
130X 存貨 六(三) 217,876 1 104,738 1 124,686 1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六(四)及
149,030 1 354,358 2 153,478 1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88,470 - 88,684 - 79,187 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956,338 11 2,170,587 12 2,282,958 17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五) 25,450 - 21,910 - 13,938 -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六)
流動 118,652 1 118,652 1 126,771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
七及八 9,822,275 54 9,605,731 53 10,289,859 77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八)及
5,504,145 31 5,512,906 31 - -
1780 無形資產 5,108 - 3,783 - 10,885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613,152 3 613,152 3 613,152 5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五) 57,713 - 57,874 - 60,359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6,146,495 89 15,934,008 88 11,114,964 83
1XXX 資產總計 \$ 18,102,833 100 \$ 18,104,595 100 \$ 13,397,922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
6
30 105
12
31
105
6
30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九) \$ 1,100,000 6 \$ 650,000 4 \$ - -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十)
金融負債-流動 696 - 1,271 - - -
2150 應付票據 278 - 215 - - -
2170 應付帳款 111,057 - 113,106 1 164,488 1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2,970 - 23,651 - 50,367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一) 1,027,784 6 1,158,258 6 1,000,289 8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5,411 - 5,359 - 32,310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 六(十三)
期負債 1,936,000 11 1,547,400 9 3,701,600 28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353 - 24,832 - 6,335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4,215,549 23 3,524,092 20 4,955,389 37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二) 1,800,000 10 1,800,000 10 - -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三) 3,793,234 21 4,512,000 25 1,936,000 1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7,426 - 7,426 - 7,700 -
2610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六(十四) 1,160,000 7 1,160,000 6 -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6,760,660 38 7,479,426 41 1,943,700 14
2XXX 負債總計 10,976,209 61 11,003,518 61 6,899,089 51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七)
3110 普通股股本 7,369,485 41 7,369,485 41 7,369,485 55
資本公積 六(十八)
3200 資本公積 61,616 - 61,616 - 61,616 1
保留盈餘 六(十九)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2,398 - 12,398 - 12,398 -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4,100 - 14,100 - 14,100 -
3350 累積盈虧
其他權益
( 331,482)( 2)( 396,858)( 2)( 947,761)( 7)
3400 其他權益 507 - ( 3,033) - ( 11,005)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合計 7,126,624 39 7,057,708 39 6,498,833 49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二十
五) - - 43,369 - - -
3XXX 權益總計 7,126,624 39 7,101,077 39 6,498,833 49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承諾
重大之災害損失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8,102,833 100 \$ 18,104,595 100 \$ 13,397,922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 0 6 年 4 月 1 日
6
3 0 日 1 0 5 年 4 月 1 日
6
3 0 日 1 0 6 年 1 月 1 日

6
3 0 日 1 0 5 年 1 月 1 日
6
3 0 日
項目 附註 % %
% %
4000 營業收入 \$ 704,313 100 \$ 422,205 100 \$ 1,524,381 100 \$ 981,723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三)及七 ( 561,685) ( 80) ( 922,955) ( 219) ( 1,166,762) ( 77) ( 1,740,555) ( 177)
5950 營業毛利(毛損)淨額 142,628 20 ( 500,750) ( 119) 357,619 23 ( 758,832) ( 77)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 5,154) - ( 3,021) ( 1) ( 10,027) - ( 6,118) -
6200 管理費用 ( 61,473) ( 9) ( 37,729) ( 9) ( 102,097) ( 7) ( 77,744) (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8,339) ( 1) ( 5,485) ( 1) ( 15,619) ( 1) ( 6,108) ( 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74,966) ( 10) ( 46,235) ( 11) ( 127,743) ( 8) ( 89,970) ( 9)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67,662 10 ( 546,985) ( 130) 229,876 15 ( 848,802) ( 8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 33,162 5 3,829 1 35,206 3 7,946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一) ( 44,398) ( 6) ( 56,049) ( 13) ( 105,069) ( 7) ( 131,885) ( 14)
7050 財務成本 ( 44,732) ( 7) ( 31,140) ( 8) ( 94,637) ( 6) ( 71,622) ( 7)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55,968) ( 8) ( 83,360) ( 20) ( 164,500) ( 10) ( 195,561) ( 20)
7900 稅前淨利(淨損) 11,694 2 ( 630,345) ( 150) 65,376 5 ( 1,044,363) ( 106)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三) - - ( 1,200) - - - ( 1,200) -
8200 本期淨利(淨損) \$ 11,694 2 (\$ 631,545) ( 150) \$
65,376
5 (\$ 1,045,563) ( 106)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六(五)
價損益 \$ 2,174 - \$ 2,063 1 \$
3,540
- \$ 3,095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2,174 - \$ 2,063 1 \$
3,540
- \$ 3,095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3,868 2 (\$ 629,482) ( 149) \$
68,916
5 (\$ 1,042,468) ( 106)
淨利(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1,694 2 (\$ 631,545) ( 150) \$
65,376
5 (\$ 1,045,563) ( 106)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3,868 2 (\$ 629,482) ( 149) \$
68,916
5 (\$ 1,042,468) ( 106)
每股盈餘(虧損) 六(二十四)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0.02 (\$ 0.86) \$ 0.09 (\$ 1.42)
9850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 0.02 (\$ 0.86) \$ 0.09 (\$ 1.42)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7~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
員工認股權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非控制權益


105

1

1
日至
6

30
1

1
日餘額
\$ 7,369,485 \$ - \$ 61,616 \$ -
\$
- \$ 124,300 \$ 57 (\$ 14,157 ) \$ 7,541,301 \$ - \$ 7,541,301
104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12,398 - ( 12,398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14,100 ( 14,100 ) - - - - -
本期淨損 - - - - - ( 1,045,563 ) - - ( 1,045,563 ) - (
1,045,563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五) - - - - - - - 3,095 3,095 - 3,095
6

30
日餘額
\$ 7,369,485 \$ - \$ 61,616 \$ 12,398 \$ 14,100 (\$ 947,761 ) \$ 57 (\$ 11,062 ) \$ 6,498,833 \$ - \$ 6,498,833
106

1

1
日至
6

30
1

1
日餘額
\$ 7,369,485 \$ 61,616 \$ - \$ 12,398 \$ 14,100 (\$ 396,858 ) \$ 57 (\$ 3,090 ) \$ 7,057,708 \$ 43,369 \$ 7,101,077
本期淨利 - - - - - 65,376 - - 65,376 - 65,37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五) - - - - - - - 3,540 3,540 - 3,540
非控制權益減少 六(二十
五)
- - - - - - - - - ( 43,369 ) (
43,369 )
6

30
日餘額
\$ 7,369,485 \$ 61,616 \$ - \$ 12,398 \$ 14,100 (\$ 331,482 ) \$ 57 \$ 450 \$ 7,126,624 \$ - \$ 7,126,624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8~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 0 6 年上半年度 1 0 5 年上半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 65,376 (\$ 1,044,363 )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二十一)(二十
二)
690,724 709,704
攤銷費用 六(二十二) 1,093 24,354
利息費用 94,637 71,622
利息收入 六(二十) ( 1,614 ) ( 5,83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一) 8,309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六(二十一) 60,000 12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575 ) 241,188
應收帳款淨額 ( 6,481 ) 117,678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5,734
其他應收款 9,456 9,492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26,713
存貨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113,138 )
214
( 62,627
18,484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 2,049 ) ( 55,390 )
應付票據 63 ( 1,563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10,681 ) ( 49,823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52 ( 13,068 )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
(
215,498 )
3,479 )
( 277,586
6,856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576,409 471,321
收取之利息 1,583 5,746
支付之利息 ( 94,574 ) ( 69,985 )
支付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六(二十三) -
483,418
( 90,379 )
316,703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205,328 ( 161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5,0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六) ( 881,988 ) ( 190,641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108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六(八) ( 1,631 )
-
( -
51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678,183 ) ( 195,853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六(九) 450,000 -
償還長期借款 ( 1,124,000 ) ( 780,000 )
長期借款增加
非控權益變動數
六(二十五) ( 793,233
43,369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75,864 ( 780,000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118,901 ) ( 659,15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616,288 2,255,47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497,387 \$ 1,596,326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馬維欣 經理人:吳許合 會計主管:林素英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

和鑫 光 電股 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稱「 本集 團」)民國 88 年 9 月於 中 華民 國 設立。本 公司 及 子公 司(以 下 簡稱「 本集 團 」)主 要營 業 項目 為 觸控 產品 之 製造 及 銷售。本 公司 股 票自 民 國 91 年 9 月 27 日起 於 台 灣證 券 交易 所 上市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06 年 8 月 1 日 提 報董 事 會後 發 布。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一)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以下 簡 稱「金 管 會」)認 可 之 新發 布、修 正 後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之 影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6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民國105年1月1日
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民國103年1月1日
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 民國103年1月1日
計之持續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集 團 經評 估 上述 準則 及 解釋 對 本集 團財 務 狀況 與 財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7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 民國107年1月1日
及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之保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
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 民國107年1月1日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 民國106年1月1日
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民國107年1月1日
企業及合資」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相 關 影響 金 額待 評估 完 成時 予 以揭 露:

  •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工 具」
  • (1)金融 資 產債 務 工 具按 企 業之 經 營 模 式及 合 約現 金 流 量 特性 判 斷, 可 分 類為 透 過損 益 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 融 資產 、 透過 其 他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 資 產及 按 攤銷 後 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 金融 資 產權 益 工具 分 類為 透 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除 非 企業 作 不可 撤 銷之 選 擇將 非 交易 目的 之 權益 工 具的 公允 價 值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 。
  • (2)金融 資 產債 務 工 具之 減 損評 估 應 採 預期 信 用損 失 模 式 ,於 每 一資 產 負 債表 日 評估 該 工 具 之信 用 風險 是 否 有 顯著 增 加, 以 適 用 12 個月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於 發 生 減 損 前 之 利 息 收 入 按 資產 帳 面總 額 估計 );或是 否業 已 發生 減 損,於 發生 減 損後 之 利息 收 入 按 提列 備 抵 呆帳 後 之 帳面 淨 額 估計 。 應 收 帳 款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應 按 存 續 期間 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 衡量 備抵 損 失。

  • 2.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 約之 收 入」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5號 「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 取 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1號 「建 造 合約 」、國際 會計 準 則第 18號「收 入」以 及 其相 關 解釋 及解 釋 公告。 按 準 則 規 定 收 入 應 於 客 戶 取 得 對 商 品 或 勞 務 之 控 制 時 認 列 , 當 客 戶 已 具 有 主 導 資 產 之 使 用 並 取 得 該 資 產 之 幾 乎 所 有 剩 餘 效 益 之 能 力 時 表 示 客 戶 取得 對 商品 或 勞務 之控 制 。

此 準 則 之 核 心 原 則 為 「 企 業 認 列 收 入 以 描 述 對 客 戶 所 承 諾 之 商 品 或 勞 務 之移 轉,該 收入 之 金額 反 映該 等 商品 或勞 務 換得 之 預期 有權 取 得之 對 價」 。 企 業 按 核 心 原 則 認 列 收 入 時 需 運 用 下 列 五 步 驟 來 決 定 收 入 認 列 的 時 點 及金 額 :

  • 步驟 1: 辨 認客 戶 合 約。
  • 步驟 2: 辨 認合 約 中 之履 約 義務 。
  • 步驟 3: 決 定交 易 價 格。
  • 步驟 4: 將 交易 價 格 分攤 至 合約 中 之履 約義 務 。
  • 步驟 5: 於(或 隨)企 業滿 足 履約 義 務時 認列 收 入。
  • 此外,準 則 亦包 括 一 套整 合 性之 揭 露規 定,該等 規 定將 使 企 業對 財 務報 表 使用 者 提供 有 關客 戶合 約 所產 生 之收 入與 現 金流 量 之性 質、金額、時間 及 不確 定 性之 綜 合資 訊。
  • 3.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第 15 號 之 修正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5 號 『 客 戶合 約之 收 入』 之 闡釋 」

此 修 正 釐 清 如 何 辨 認 合 約 中 的 履 約 義 務 (即 承 諾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予 客 戶 ) 如 何 決 定 企 業 為 主 理 人 (提 供 商 品 或 勞 務 )或 代 理 人 (負 責 安 排 商 品 或 勞 務之 提 供);以 及 決 定由 授 權取 得 之收 入應 於 某一 時 點或 於一 段 期間 內 認 列。除 上述 之 釐清 外,此 修正 尚 包含 兩項 新 增的 簡 化規 定,以 降低 企 業首 次適 用 新準 則 時之 成本 及 複雜 度 。

4.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2 號 之 修正 「 未實 現 損失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之 認 列」

此 修 正 係 釐 清 有 關 未 實 現 損 失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認 列 , 亦 同 時 釐 清 了 一 些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會 計 之 一 般 基 礎 原 則 。 此 修 正 釐 清 對 於 以 公 允 價 值 列 報 之 資 產 , 當 其 帳 面 金 額 低 於 課 稅 基 礎 時 , 仍 然 會 產 生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於評 估 是否 有 足 夠之 課 稅所 得 以供 可減 除 暫時 性 差異 使用 時,除 稅法 有限 制 外,應將 所 有 可減 除 暫時 性 差異 合併 評 估,且不 考 慮 暫時 性 差異 所 造成 之 課稅 所 得減 少。

5.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40 號 之 修正 「 投資 性 不動 產 之轉 換 」

此修 正 釐清 僅 於用 途改 變 時,始 能轉 入 投資 性 不動 產 或從 投資 性 不動 產 轉 出。不 動產 用 途是 否 改變 應 考量 該 不動 產是 否 仍符 合 投資 性不 動 產之 定 義 及是 否 有證 據 證明 用途 改 變,若 僅管 理 階層 使 用該 不 動產 之意 圖 改變,不 足以 作 為支 持 用途 改變 之 證據。此 外,該修 正 新增 證 明用 途改 變 之例,包 括建 造 中或 開 發中 之不 動 產(無須 已 完 工之 不 動產 ),開 始 轉供 自 用時 可 從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換 為 自 用 不 動 產 及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可 將 存 貨 轉 換 為 投 資 性 不動 產 。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國 際 會計 準則 理 事會 已 發布 但尚 未 納入 金 管會 認可 之 民國 106 年 適用 之 國際 財 務報 告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10年1月1日
民國108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重大 會 計政 策 除遵 循聲 明、編 製 基礎、合併 基 礎及 新 增部 分說 明 如下,餘 與 民國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 四相 同。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 政策 在 所有 報 導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 (一)遵循 聲 明
  • 1.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務 報 導」 編製 。
  • 2.本 合 併財 務 報告 應併 同 民 國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閱 讀。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備 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2.編 製 符合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國際 會 計準 則、解 釋 及解 釋 公 告(以下 簡 稱 IFRSs)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在應 用 本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之 項 目,或 涉及 合 併財 務 報告 之 重大 假設 及 估計 之 項目,請詳 附 註五 說 明。

(三)合併 基 礎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之 編製 原 則與 民 國 105 年 度 合併 財 務報 告 相同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說明
和鑫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Richest
Investment
Ltd.(Richest
Investment)
投資 100.00 100.00 100.00 -
和鑫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金蘋果投
資)
投資 100.00 100.00 100.00 -
和鑫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白石管理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白石管
顧)
投資 100.00 100.00 100.00 註二
和鑫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躍馬貳號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躍馬貳
號)
投資 - 90.00 - 註一
  • 註一 :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5 年 7 月、 11 月及 106 年 1 月 分 別取 得 躍馬 貳 號 之普 通 股 10,200 仟股 、7,800 仟 股 及 2,000 仟股 , 價 款分 別 為 \$265,200、\$202,800 及 \$45,000,累計 持股 比 例 為 100%,並於 民 國 106 年 1 月 13 日經 董事 會 決議 通 過與 躍馬 貳 號進 行 簡易 合併 , 本 公司 為 存續 公 司,合併 基 準日 為 民 國 106 年 1 月 23 日,相 關變 更 作業 業 已辦 理 完竣 。
  • 註 二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6 年 5 月 取 得 白 石 管 理 之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普 通 股 1,990 股, 價 款共 計 19,900,累 計 持 股比 例 為 100%。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子公 司 :無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 5.重 大 限制 : 無。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本集 團 民國 106 年 6 月 30 日及 105 年 6 月 30 日無 重 大之 非控 制 權益 ,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之 非控 制 權益 總 額為 \$43,369, 下 列 為本 集 團具 重 大性 之 非控 制 權益 及所 屬 子公 司 之資 訊:

非控制權益
子公司 主要 105年12月31日

營業場所 金額 持股百分比
躍馬貳號 台灣 \$
43,369
10.00

子公 司 彙總 性 財務 資訊 :

資產 負 債表

躍馬貳號
105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38,622
非流動資產 5,512,906
流動負債 ( 894,928)
非流動負債 ( 4,160,000)
淨資產總額 \$ 496,600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五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496,734
\$
616,288
\$
1,434,071
定期存款 653 - 162,255
\$
497,387
\$
616,288
\$
1,596,326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2.現 金 及約 當 現金 提供 質 押者 已 轉列 其他 金 融資 產 ,請 詳附 註 八之 說 明。 (二)應收 帳 款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 \$ 307,739 \$ 299,522 \$ 333,199
減:備抵銷售退回及折讓 ( 1,962) ( 226) -
減:備抵呆帳 ( 17,449) ( 17,449) ( 17,449)
\$ 288,328 \$ 281,847 \$ 315,750
  • 1.本 集 團對 產 品銷 售之 平 均授 信 期間 為 30 至 90 天 。 本 集團 評 估應 收 帳款 有客 觀 減損 證 據時,個 別 評估 其 減損 金額。無減 損 客觀 證據 之 應收 帳 款, 將具 類 似信 用 風險 特徵 者 納入 群 組,分 別評 估 該組 應 收帳 款之 減 損,即 債 務 人 有 逾 期 未 收 款 項 時 , 依 過 去 ㄧ 年 度 應 收 帳 款 未 能 收 回 之 比 率 提 列 備 抵呆 帳 。
  • 2.已 逾 期但 未 減損 之金 融 資產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60天內 \$
32,364
\$ 4,884 \$ 12,571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3.已 減 損金 融 資產 之變 動 分析 :
  • (1)於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 、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集 團 已減 損 之應 收帳 款 金額 皆 為\$17,449。

(2)備抵 呆 帳變 動 表 如下 :

106年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 \$ 16,494 \$ 955 \$
17,449
減損損失迴轉 - - -
6月30日 \$ 16,494 \$ 955 \$
17,449
105年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 \$ 16,494 \$ 955 \$
17,449
減損損失迴轉 - - -
6月30日 \$ 16,494 \$ 955 \$
17,449

4.本 集 團並 未 持有 任何 的 擔保 品 。

(三)存貨

106年6月30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31,890 (\$ 5,573) \$ 26,317
在製品 33,789 - 33,789
製成品 158,062 ( 292) 157,770
合計 \$ 223,741 (\$ 5,865) \$ 217,876
105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49,429 (\$ 26,456) \$ 22,973
在製品 28,256 - 28,256
製成品 61,672 ( 8,163) 53,509
合計 \$ 139,357 (\$ 34,619) \$ 104,738
105年6月30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53,780 (\$ 28,866) \$ 24,914
在製品 68,391 - 68,391
製成品 48,707 ( 17,326) 31,381
合計 \$ 170,878 (\$ 46,192) \$ 124,686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590,893 \$ 1,004,83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29,208) ( 81,875)
\$ 561,685 \$ 922,955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195,516 \$ 1,833,646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28,754) ( 93,091)
\$ 1,166,762 \$ 1,740,555

本集 團 因處 分 已提 列備 抵 跌價 損 失之 存貨 導 致民 國 106 及 105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暨 106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存 貨 淨 變現 價 值回 升 而 認列 銷 貨成 本 減少 。

(四)其他 金 融資 產-流 動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質押定期存款 \$
149,030
\$
353,642
\$
152,762
受限制銀行存款 - 716 716
\$
149,030
\$
354,358
\$
153,478

(五)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非流 動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上市櫃公司股票 \$
25,000
\$ 25,000 \$ 25,000
評價調整 450 ( 3,090) ( 11,062)
\$
25,450
\$ 21,910 \$ 13,938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因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 列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之金 額分 別 為\$2,174、 \$2,063、\$3,540 及\$3,095。

(六)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非 流 動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英屬蓋曼群島商Hannspree
Inc.
\$ 149,975 \$ 149,975 \$
149,975
源河生技應用股份有限公司 55,968 55,968 55,968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5 5
太奇雲端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0 5,000
減:累計減損 ( 92,296) ( 92,296)
(
84,177)
\$ 118,652 \$ 118,652 \$
126,771

本集 團 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6 月 30 日 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未 有提 供 質押 之 情況 。

(七)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未完工程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生財器具 其他設備 待驗設備 合計
106年1月1日
成本 \$ 8,960,415 \$ 7,448,535 \$ 1,040 \$ 83,017 \$ 152,773 \$ 16,645,780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849,724) ( 5,124,301) ( 1,040) ( 64,984) - ( 7,040,049)
\$ 7,110,691 \$ 2,324,234 \$ - \$ 18,033 \$ 152,773 \$ 9,605,731
106年
1月1日 \$ 7,110,691 \$ 2,324,234 \$ - \$ 18,033 \$ 152,773 \$ 9,605,731
增添 - - - - 967,924 967,924
處分 ( 6,644)
(
1,773) - - - ( 8,417)
重分類 - 9,820 978 - ( 13,429) ( 2,631)
折舊費用 ( 205,176)
(
471,373) ( 23) ( 3,760) - ( 680,332)
減損損失 - ( 60,000) - - - ( 60,000)
6月30日 \$ 6,898,871 \$ 1,800,908 \$ 955 \$ 14,273 \$ 1,107,268 \$ 9,822,275
106年6月30日
成本 \$ 8,949,063 \$ 7,443,392 \$ 2,018 \$ 82,425 \$ 1,107,268 \$ 17,584,16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050,192) ( 5,642,484) ( 1,063) ( 68,152) - ( 7,761,891)
\$ 6,898,871 \$ 1,800,908 \$ 955 \$ 14,273 \$ 1,107,268 \$ 9,822,275
未完工程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生財器具 其他設備 待驗設備 合計
105年1月1日
成本 \$ 8,933,645 \$ 6,337,721 \$ 5,354 \$ 86,099 \$ 16,658 \$ 15,379,477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418,124) ( 3,242,770) ( 4,536) ( 59,989) - ( 4,725,419)
\$ 7,515,521 \$ 3,094,951 \$ 818 \$ 26,110 \$ 16,658 \$ 10,654,058
105年
1月1日 \$ 7,515,521 \$ 3,094,951 \$ 818 \$ 26,110 \$ 16,658 \$ 10,654,058
增添 1,580 410 - - 19,450 21,440
重分類 440 455,100 - - ( 11,475) 444,065
折舊費用 ( 204,299) ( 501,195) ( 365) ( 3,845) - ( 709,704)
減損損失 - ( 120,000) - - - ( 120,000)
6月30日 \$ 7,313,242 \$ 2,929,266 \$ 453 \$ 22,265 \$ 24,633 \$ 10,289,859
105年6月30日
成本 \$ 8,935,664 \$ 7,462,847 \$ 5,354 \$ 86,099 \$ 24,633 \$ 16,514,597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622,422) ( 4,533,581) ( 4,901) ( 63,834) - ( 6,224,738)
\$ 7,313,242 \$ 2,929,266 \$ 453 \$ 22,265 \$ 24,633 \$ 10,289,859

1.本 集 團 評估 用 於 進行 觸 控 產品 製 造 之機 器 設 備預 期 未 來現 金 流 入減 少 , 經評 估 可 回收 金 額 小於 帳 面 價值, 故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分 別 認列減 損損 失 為\$30,000、 \$60,000、\$60,000 及\$120,000。

2.以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提供 擔 保之 資訊 , 請詳 附 註八 之說 明 。

(八)投資 性 不動 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6年1月1日
成本 \$
4,972,712
\$ 540,194 \$ 5,512,90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4,972,712 540,194 5,512,906
106年
1月1日 \$
4,972,712
\$ 540,194 \$ 5,512,906
本期增添 1,468 163 1,631
折舊費用 - ( 10,392) ( 10,392)
6月30日 4,974,180 529,965 5,504,145
106年6月30日
成本 \$
4,974,180
\$ 540,357 \$ 5,514,537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10,392) ( 10,392)
4,974,180 529,965 5,504,145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無 此 情形 。

  • 1.本 集 團投 資 性不 動產 於 民國 106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租 金收 入 及直 接 營運 費用 皆 為\$0。
  • 2.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於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6,311,818,係依 獨 立評 價 專家 之 評價 結果。另 經 管 理階 層 評估 公 允價 值 於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 尚 無重 大 變動 。
  • 3.以 投 資性 不 動產 提供 擔 保之 資 訊, 請詳 附 註八 之 說明 。
  • (九)短期 借 款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銀行借款-信用借款 \$
1,100,000
\$
650,000
\$
-
利率區間 1.10%~1.50% 1.43%~1.776% -

(十)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負債

1.持 有 供交 易 之金 融負 債 及相 關 交易 認列 損 失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 696 \$ 1,271 \$ -
2.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6
年 及
1

1
日至
6

30
105

日認 列 之淨 損 失分 別為
4

1
日至
6
30
日 暨
\$1,918、\$0、
106
年 及
\$1,790
105

及\$0。
3.有
非避

之衍
生性

融負
之交
易及

約資

說明
如下
:
106年6月30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
賣美金買台幣
USD 5,000仟元 106/6/16-106/8/7
105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
賣美金買台幣
USD
3,000仟元
105/11/17-106/1/4

本集 團 簽訂 之 遠期 外匯 交 易係 預 售遠 期外 匯 合約,係 為 規 避匯 率 波動 所 產生 之 風險 , 惟未 適用 避 險會 計 。

4.本 集 團未 有 將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負 債提 供質 押 之情 形 。 (十 一)其他 應 付款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應付設備款 \$
744,038
\$
658,102
\$ 520,823
應付修繕費 179,688 384,377 360,013
應付薪資及獎金 38,912 43,478 40,854
應付水電費 17,034 12,243 17,815
應付進出口費用 3,827 5,254 2,322
其他 44,285 54,804 58,462
\$
1,027,784
\$
1,158,258
\$ 1,000,289
(十 二)應付

司債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應付公司債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減:一年內到期或可執行
賣回權之公司債 - - ( 1,800,000)
應付公司債 \$
1,800,000
\$
1,800,000
\$ -
  • 1.本 集 團為 充 實營 運資 金 ,於 民國 104 年 9 月 2 日經 董 事會 決 議辦 理 發 行民 國 104 年 度國 內第 一 次私 募 無擔 保公 司 債, 並 於民 國 104 年 9 月 16 日 募 集完 成 ,相 關說 明 請詳 附 註七 (二)7.; 本 次私 募 公 司債 發 行情 形及 條 件如 下 :
  • (1)發行 金 額: 發 行 總額 為 新台 幣 拾捌 億元 整 。
  • (2)票面 金 額: 每 張 票面 金 額新 台 幣壹 仟萬 元 整。
  • (3)發行 價 格: 依 票 面金 額 十足 發 行。
  • (4)發行 期 限: 發 行 期間 兩 年, 自 民 國 104 年 9 月 16 日 至 106 年 9 月 16 日到 期 。
  • (5)債券 票 面 利率 及 付息 方 式:票 面利 率 2%; 自 發 行日 起 依票 面 利 率每 半年 單 利計 、 付息 一次 。

  • (6)還本 日 期及 方 式 :到 期 一次 還 本。

  • (7)本集 團 之贖 回 權 :於 105 年 3 月 15 日、 105 年 9 月 15 日 及 106 年 3 月 15 日 於 贖回 日 前 一個 月 時,發 出 債券 收回 通 知書。本 集團 得向 債 權人 行 使全 部 或部 分債 券 之贖 回 權, 惟行 使 金額 須 為新 台幣 壹 仟萬 元整 或 其倍 數 。
  • (8)債權 人 之賣 回 權 :於 105 年 3 月 15 日、 105 年 9 月 15 日 及 106 年 3 月 15 日 於 賣回 日 前 一個 月 時,發 出 債券 賣回 通 知書。債 權人 得向 本 集團 行 使全 部 或部 分債 券 之賣 回 權, 惟行 使 金額 須 為新 台幣 壹 仟萬 元整 或 其倍 數 。
  • (9)擔保 方 式: 無 。
  • 2.本 集 團為 充 實營 運資 金 ,於 民國 105 年 10 月 26 日 經 董事 會 決議 辦 理 發行 民 國 105 年 度 國內 第 一次 私 募無 擔保 公 司債 , 並於 民國 105 年 11 月 10 日 募 集完 成,相關 說 明請 詳 附註 七(二)7.;本 次 私 募公 司 債發 行 情形 及 條件 如 下:
  • (1)發行 金 額: 發 行 總額 為 新台 幣 拾捌 億元 整 。
  • (2)票面 金 額: 每 張 票面 金 額新 台 幣壹 仟萬 元 整。
  • (3)發行 價 格: 依 票 面金 額 十足 發 行。
  • (4)發行 期 限: 發 行 期間 三 年, 自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0 日 至 108 年 11 月 10 日 到 期。
  • (5)債券 票 面利 率 及 付息 方 式:票面 利 率 2.1%;自 發 行日 起依 票 面利 率 每半 年 單利 計 、付 息一 次 。
  • (6)還本 日 期及 方 式 :到 期 一次 還 本。
  • (7)本集 團 之贖 回 權 : 於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 起,每 月 十 日,本 集 團得 向債 權 人行 使 全部 或部 分 債券 之 贖回 權,惟 行 使金 額 須 為新 台 幣壹 仟萬 元 整或 其 倍數 。本 集團 行 使前 開 贖回 權 時, 將於 贖 回日 前 一個 月發 給 各債 權 人債 券收 回 通知 書 告知 贖回 金 額。
  • (8)債權 人 之賣 回 權 :於 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 起 ,每 月 十 日, 債 權人 得 向本 集 團行 使 全部 或部 分 債券 之 賣回 權,惟 行 使金 額 須 為新 台 幣壹 仟萬 元 整或 其 倍數 。債 權人 行 使前 開 賣回 權 時, 需於 賣 回日 前 一個 月發 給 本集 團 債券 賣回 通 知書 告 知賣 回金 額 。
  • (9)擔保 方 式: 無 。
  • 3.本 公司 於 民 國105年10月 26日 經董 事 會 決議 辦 理 發行 之 無 擔保 公 司 債係 用以 償 還民 國104年 9月2日 經董 事 會決 議辦 理 發行 之 無擔 保公 司 債。

(十 三)長期 借 款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 106年6月30日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一)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償
還,於民國107年5月前還清(註) 2.34% \$ 560,000
乙項額度借款:於民國107年5月到期(註) 2.45% 1,376,000
逸仙路二小段土地及建物聯貸借款
甲項額度借款:自首次動用日起算屆滿二年之
日為第一期還本日,其後每三個月為一期,
共分十三期償還,於民國110年10月前還清
(註) 1.89% 3,000,000
華南銀行外幣借款:自質設日起算屆滿一年
之日為第一期還本日,其後每三個月為一
期平均攤還,預計於民國111年3月前還清
(註) 2.10% 47,487
台新建北:自首次動用日起算屆滿二年之日為
第一期還本日,以6個月為一期,分七期償
還,於民國109年9月前還清(註) 1.96% 290,950
安泰信義:自質設日起算屆滿十五個月之日為
第一期還本日,其後每三個月為一期攤還
(註) 2.42% 170,000
臺銀忠孝:民國108年6月30日為第一期,嗣後
每滿三個月為一期,按期平均攤還,利息
按月計收。 2.43% 284,797
5,729,234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1,936,000)
\$ 3,793,234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 105年12月31日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一)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償
還,於民國107年5月前還清(註) 2.34% \$ 640,000
乙項額度借款:於民國107年5月到期(註) 2.45% 1,720,000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二)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
償還,於民國106年3月前還清(註) 2.27% 700,000
逸仙路二小段土地及建物聯貸借款
甲項額度借款:自首次動用日起算屆滿二年之
日為第一期還本日,其後每三個月為一期,
共分十三期償還,於民國110年10月前還清
(註) 1.90% 3,000,000
6,060,000
減: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 600)
6,059,4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含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 1,547,400)
\$ 4,512,000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 105年6月30日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一)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償
還,於民國107年5月前還清(註) 2.21% \$ 720,000
乙項額度借款:民國107年5月前可循環使
用,民國104年3月至107年5月到期(註) 2.30~2.33% 1,720,000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二)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 2.12% 1,400,000
償還,於民國106年3月前還清(註)
減: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 3,840,000
2,4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含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 3,837,600
1,901,600)
\$ 1,936,000
  • 註: 擔 保品 為 不動 產、 廠 房及 設 備與 投資 性 不動 產 。
  • 1.本 集 團為 支 應資 本支 出 及充 實 營運 資金,分 別 於民 國 98 年 12 月 3 日、 民 國 100 年 3 月 2 日及 民 國 100 年 8 月 19 日與 聯 貸銀 行 團簽 訂 為 期 5 年之 聯 合授 信 合約,總額 度 分別 為 南科 新廠 抵 押聯 貸 借款 (一)甲、乙 項 額 度 72 億 元及 南 科 新廠 抵 押聯 貸 借款 (二)甲、乙 項 額度 60 億元。除 一 般條 款 外,各 聯 合授 信合 約 對本 集 團之 營運 作 若干 限 制,並 要求 本 集團 於借 款 存續 期 間內 應維 持 約定 流 動比 率、負 債 比率、利息 保障 倍 數及 權 益餘 額 。

  • 2.本 集 團已 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與 聯貸 銀行 團 協議 修 訂原 聯合 授 信合 約 , 更新 財 務比 率 及限 制條 款 之約 定 。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及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 之流 動 比率 及 利 息保 障 倍數 未 符合 合約 約 定主 係受 地 震災 害 影響,致 相 關 財務 比 率 下降。依 合約 約 定,本集 團 因違 反 財務 比 率需 支 付約 定費 率 之罰 款,另加 計改 善 期間 之 加碼 利率。本 集團 認為 違 反財 務 比率 對營 運 或財 務 狀況 將不 致 產生 重 大影 響。

  • 3.為 清 償本 集 團民 國 100 年 3 月 2 日 聯 貸 72 億 元授 信 案,並 充 實營 運 資 金及 改 善財 務 結構 ,本 集 團民 國 104 年 8 月 5 日 董 事會 決議 委 請台 灣 土地 銀 行等 金 融機 構主 辦 33.2 億 元之 聯合 擔 保貸 款 延期 ,預 計 展 延 2 年,以 本 集團 南 科廠 房(必要 時 亦提 供 部 分機 器 設備 )作 為 擔 保品。董 事 會 授 權 董 事 長 全 權 代 表 本 集 團 與 聯 貸 銀 行 團 洽 訂 授 信 合 約 。 聯 貸 案 已 通過 各 家銀 行 授審 會及 董 事會 , 並於 民 國 105 年 2 月 18 日簽 訂 展 期 2 年還 款 合約 。
  • 4.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6 年 7 月經 董 事會 決議 通 過委 請 台灣 土地 銀 行主 辦 新 台幣 30 億 元 之聯 合 授信 案 ,用 以 償還 民國 100 年 3 月 2 日聯 貸 72 億 元授 信 案, 請 詳附 註十 一 。
  • 5.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5 年 7 月 22 日 與聯 貸銀 行 團簽 訂 為期 5 年 之聯 合 授信 合約,總 額 度分 別 為 逸仙 路 二小 段 土地 及建 物 聯貸 借 款-甲 項額 度 30 億 元及 逸 仙路 二 小段 土地 及 建物 聯 貸借 款-乙項 額度 11.6 億元 (帳 列 長期 應付 票 據及 款 項), 除一 般 條款 外, 此 聯合 授 信合 約 要求 躍馬 貳 號每 年 提 供 該 不 動 產 之 鑑 價 報 告 , 並 對 該 鑑 價 金 額 與 授 信 額 度 維 持 約 定 之 比 率。
  • (十 四)長期 應 付票 據 及款 項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商業本票 \$
1,160,000
\$
1,160,000
\$
-
利率區間 0.858% 0.82%~1.07% -

1.逸 仙 路二 小 段土 地及 建 物聯 貸 借款 -乙項 額 度 11.6 億 元, 授 信期 間 為 動 用 日 起 算 五 年 , 自 首 次 動 用 日 起 算 屆 滿 二 年 之 日 為 第 一 期 乙 項 授 信 額度 遞 減日,其 後 每一 年 為一 期,逐 期遞 減 授信 額 度,本公 司 得於 授信 期限 內 循環 動 用。

2.長 期 應付 票 據及 款項 之 擔保 品 為投 資性 不 動產 , 請詳 附註 八 。 (十 五)退休 金

1.(1)本 公 司依 據「 勞動 基 準法 」之 規 定, 訂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 ,適 用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 前所 有正 式 員工 之服 務 年資,以及 於實 施「勞 工 退休 金條 例 」後 選 擇繼 續適 用 勞 動 基準 法 員工 之 後續 服務 年 資。員 工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退 休金 之 支 付 係根 據 服務 年 資及 退休 前 6 個 月 之平 均薪 資 計算,15 年 以內 (含 )的 服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予 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服 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予 一 個基 數,惟 累 積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限。本公 司 按月 就 薪資 總 額 2%提 撥 退休 基 金,以 勞 工退 休 準備 金 監督 委 員會 之 名義 專戶 儲 存 於台 灣 銀行。另本 公司 於 每年 年 度終 了前,估算 前 項勞 工退 休 準 備 金專 戶 餘額,若 該 餘額 不 足給 付 次一 年度 內 預估 符 合退 休金 條 件之 勞工 依 前述 計 算之 退休 金 數額,本 公 司將 於 次年 度 三月 底前 一 次提 撥其 差 額。

  • (2)民國 106 年 及 105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 本公 司 依上 述 退休 金辦 法 認列 之 退休 金成 本 皆為 \$0。
  • (3)本集 團 於民 國 107 年 度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0。
  • 2.(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本 集團 依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 定提 撥 之退 休 辦法,適用 於本 國 籍之 員工。本集 團 就員 工選 擇 適 用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所 定之 勞 工退 休 金制 度 部分,每 月 按薪 資 之 6% 提繳 勞 工退 休 金至 勞保 局 員工 個 人帳 戶,員 工 退休 金 之 支付 依 員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 休 金 方 式領 取 。
  • (2)民國 106 年 及 105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 本集 團 依上 開 退休 金辦 法 認列 之 退休 金成 本 分別 為\$2,312、 \$2,149、\$4,595 及\$4,306。
  • (十 六)股份 基 礎給 付
  •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1 月 10 日 經 金 管 會 核 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65,000 單 位 ,每 一 單位 可 認購 普 通股 一仟 股 。憑 證 持有 人於 持 有滿 2 年之 日 起, 可 執行 100%之 認股 權 憑證 ,此 認 股權 憑 證之 有效 期 限為 5 年, 屬 酬勞 性 員工 認股 權 計畫 。
  • 2.上 述 股份 基 礎給 付協 議 之詳 細 資訊 如下 :
105年6月30日
認股權
單位數
加權平均
(元)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1,286 \$ 10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 34) -
6月30日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1,252 10
6月30日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1,252 10

3.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流 通 在外 之 認 股權,履約 價 格為 10 元,加 權 平 均剩 餘 合約 期 間 為 0.36 年。此 流通 在 外 認股 權 已於 民 國 105 年 全 數逾 期失 效 。

4.本 公 司員 工 認股 權計 畫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評 價模 式 估計 認 股 選擇 權 之公 允 價值 ,相 關 資訊 如 下:

履約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每單位
協議之類型 價格(元)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率 利率 公允價值(元)
員工認股權 10\$ 66.39% 3.5年 0% 1.04% \$ 2.969
  • (十 七)股本
  • 1.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 公司 登 記額 定 資本 額 為\$15,000,000, 分 為 1,500,000 仟股 ,實 收資 本 額為 \$7,369,485,每 股 面額 10 元,本 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之股 款均 已 收訖 。
  • 2.本 公 司為 償 還負 債、充實 營 運 資金、改善 財 務結 構 或為 策略 聯 盟發 展 相 關事 務 用途,於 民 國 103 年 5 月 30 日 經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以私 募 或公 開 發行 方 式於 合 計總 額度 普 通股 700,000 仟股 之 限額 內 辦 理現 金 增資 發 行 普 通 股 或 現 金 增 資 參 與 發 行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其 中 私 募 普 通 股 不 超 過 300,000 仟 股 之限 額 ),每 股 面 額均 為 10 元;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8 日 董 事會 決 議 辦 理現 金 增資 私 募普 通 股 281,690 仟 股 ,每 股 以 7.10 元折 價 發行 ,計 \$1,999,999。私 募 基準 日為 民 國 103 年 7 月 22 日 ,現 金 增 資 用 途 為 增 加 營 運 資 金 。 本 次 私 募 普 通 股 之 權 利 義 務 除 證 交 法 規 定 有 流 通 轉 讓 之 限 制 且 須 於 交 付 日 滿 三 年 並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後 才 能 申 請 上市 掛 牌交 易 外, 餘與 其 他之 已 發行 普通 股 同。
  • 3.本 公 司為 促 成策 略聯 盟 發展、改善 財務 結 構、充 實營 運資 金、償 還 負債 等所 需 資金 , 於民 國 106 年 6 月 7 日 經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擬於 普 通股 不 超過 1.5 億 股 額度 內辦 理 國內 現 金增 資或 現 金增 資 發行 新股 參 與發 行 海外 存 託憑 證 或私 募普 通 股,擇 一 或三 者或 搭 配方 式,一次 或分 次 辦理 之, 每 股面 額 新台 幣 10 元 。
  • (十 八)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 公 積,除 得用 於彌 補 虧損 外,於 公司 無 累積 虧 損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另 依 證 券交 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 上 開資 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司 非 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 補充 之。

  • (十 九)保留 盈 餘/累積 盈 虧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年 度總 決 算如 有盈 餘,應 先 提繳 稅款、彌補 累 積虧 損,次 提 百分 之 十為 法定 盈 餘公 積,但法 定盈 餘 公積 累 積已 達本 公 司實 收資 本 總額 時,不 在此 限。嗣 餘 盈 餘,連同 期 初未 分 配盈 餘,由 董事 會 擬具 盈 餘分 派 案, 提請 股 東會 決 議分 派股 東 股息 紅 利或 予以 保 留。
  • 2.依 據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公 司 得 依財 務、業 務及 經 營 面等 因 素之 考 量將 當 年 度 可 分 配 盈 餘 全 數 分 派 。 盈 餘 之 分 派 得 以 現 金 股 利 或 股 票 股 利 之 方 式 單 獨 或 共 同 為 之 , 其 中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之 比 例 以 不 得 低 於 當 年 度 發 放

現金 及 股票 股 利合 計數 之 20%為 原則 。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 用 之,惟發 給 新股 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25%之部 分 為限 。
  • 4.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5 年 6 月 7 日 經股 東會 決 議通 過 民 國 104 年 度盈 餘 分 派案 , 計提 撥 法定 盈餘 公 積與 特 別盈 餘公 積 分別 為\$12,398 與 \$14,100 仟元。上 述有 關 股 東會 決 議盈 餘 分派 情形,請 至台 灣 證 券交 易 所之「 公 開資 訊 觀測 站 」查 詢。

5.有 關 員工 酬 勞及 董事 酬 勞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六(二十 二)。

(二 十)其他 收 入

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利息收入 \$ 368 \$ 2,666
代採購光罩收入 471 -
逾期應付款轉列其他收入 30,826 -
其他收入 1,497 1,163
合計 \$ 33,162 \$ 3,829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利息收入 \$ 1,614 \$ 5,830
代採購光罩收入 471 643
逾期應付款轉列其他收入 30,826 -
其他收入 2,295 1,473
合計 \$ 35,206 \$ 7,946
(二 十一
)其他

益及

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淨外幣兌換利益 \$ 1,025 \$ 2,76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工具(損失)利益 ( 1,918) 3,75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8,309)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30,000) ( 60,000)
折舊費用-投資性不動產-建物 ( 5,196) -

其他損失 - 2,565)( 合計 44,398)(\$ 56,049)(\$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淨外幣兌換損失 (\$ 23,313)
(\$
24,94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工具(損失)利益 ( 1,790) 18,16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8,309)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60,000)
(
120,000)
折舊費用-投資性不動產-建物 ( 10,392) -
其他損失 ( 1,265)
(
5,103)
合計 (\$ 105,069)
(\$
131,885)

(二 十二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31,922 \$ 16,126 \$ 48,048
勞健保費用 3,116 1,102 4,218
退休金費用 1,655 657 2,312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5,802 3,267 9,06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335,262 626 335,888
攤銷費用 455 106 561
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30,460 \$ 13,758 \$ 44,218
勞健保費用 2,921 884 3,805
退休金費用 1,617 532 2,149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5,689 2,936 8,62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352,700 1,232 353,932
攤銷費用 11,920 33 11,953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62,346 \$ 31,150 \$ 93,496
勞健保費用 6,528 2,310 8,838
退休金費用 3,289 1,306 4,595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1,651 6,698 18,34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679,101 1,231 680,332
攤銷費用 910 183 1,093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63,902
\$ 27,283 \$ 91,185
勞健保費用 6,216 1,859 8,075
退休金費用 3,255 1,051 4,30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1,467 5,811 17,27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707,220 2,484 709,704
攤銷費用 24,289 65 24,354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 公司 依 當年 度 獲利 狀 況扣 除 累積 虧損 後,如 尚 有餘 額 ,應 提 撥員 工酬 勞 不低 於 0.001%, 董 事及 監 察人 酬勞 不 高於 2%。
  • 2.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6 月 30 日 係 為 累積 虧 損,故 未 估 列應 付 員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 。
  • 3.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站 查 詢。
  • (二 十三 )所得 稅

1.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當期所得稅:
以前年度所的低估 \$
-
\$
1,200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
迴轉 - -
所得稅費用 \$
-
\$
1,200

2.累 積 盈虧 相 關資 訊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87年度以後 (\$ 331,482)
(\$
396,858) (\$
947,761)
  • 3.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6 月 30 日,本 集 團股 東 可扣 抵 稅額 帳戶 餘 額分 別 為\$194,743、\$194,743 及\$236,260。
  • 4.本 集 團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度 止所 得 稅 申報 案 件, 原 業經 稅捐 稽 徵機 關 核定 , 惟於 民國 103 年 4、5 月經 國 稅 局更 正 核定 民國 96 至 100 年 度之 所 得稅 申 報,否准 民 國 97 至 100 年度 之 稅務 虧 損供 以後 年 度抵 減,並 核 定補 繳 相 關稅 額。本集 團 已 於民 國 103 年 6 月 將民 國 97 年 及 99 年度 更 正 核定 補繳 稅 額計 \$70,248 全 數 繳納 , 惟對 更正 核 定之 內容 尚 有不 服 ,目 前尚 在 行政 救 濟中 。
  • 5.本 集 團民 國 101 年度 營 利事 業 所得 稅業 經 稅捐 稽 徵機 關核 定 ,否 准 該 年 度 虧 損 供 以 後 年 度 抵 減 , 主 係 前 負 責 人 於 以 前 年 度 取 得 百 總 工 程 虛 開 發 票 從 事 掏 空 之 不 法 行 為 , 本 集 團 依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編 制 財 務

報表 認 列折 舊 費用,並非 故 意以 詐 術或 其他 不 正當 方 法逃 漏稅 捐,且 民國 101 年 度 帳列 虛開 發 票之 折 舊金 額, 未 超過 當 年度 可供 以 後年 度扣 除 虧損 比 例 5%,情 節 非屬 重 大, 本集 團 對該 核 定之 內容 不 服, 已提 出 行政 救 濟, 經考 量 予以 認 列部 分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6.經 國 稅局 核 定民 國 95 年及 96 年 , 故本 集 團自 行 減列 調整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
  • 7.本 集 團截 至 民 國 102 年 度 營利 事 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 否准 民 國 94 至 95 年度 之 稅務 虧 損供 以後 年 度抵 減 ,並 核定 補 繳相 關稅 額。本集 團 已於 民 國 105 年 5 月將 核定 補 繳稅 額 計\$90,204 全 數 繳納 , 惟對 核 定之 內容 尚 有不 服 ,目 前尚 在 行政 救 濟中 。

(二 十四 )每股 盈 餘(虧損 )

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 11,694 736,949 \$ 0.02
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基本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 (\$ 631,545) 736,949 (\$ 0.86)
稀釋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 (\$ 631,545) 736,949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註)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631,545) \$
736,949
(\$ 0.86)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 65,376 736,949 \$ 0.09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基本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 (\$
1,045,563)
736,949 (\$
1.42)
稀釋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 (\$
1,045,563)
736,949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註)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045,563)
\$
736,949
(\$
1.42)
註:

公司

工認
股權

執行

格高
於民
105
年度

二季

份之

均市 價 ,不 具 稀釋 作用 , 故未 納 入稀 釋每 股 盈餘 之 計算 。

(二 十五 )與非 控 制權 益 之交 易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6 年 1 月 4 日 以 現金 \$45,000 購 入躍 馬 貳 號投 資 股份 有 限公 司 額 外 10%已 發 行股 份。躍 馬 貳號 投 資股 份 有限 公 司非 控制 權 益於 收購 日 之帳 面 金額 為\$43,369,該 交 易 減少 非 控制 權 益\$43,369。

(二 十六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僅有 部 分現 金 支付 之投 資 活動 :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967,924 \$
21,440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658,102 690,024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744,038)
(
520,823)
本期支付現金 \$ 881,988 \$
190,641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 係人 之 名稱 、關 係 及簡 稱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瀚宇彩晶)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瀚宇彩欣) 其他關係人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二)與 關係 人 間之 重大 交 易事 項

1.進 貨

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商品購買:
瀚宇彩晶 \$ 2,107 \$ 13,005
其他關係人 6,148 -
合計 \$ 8,255 \$ 13,005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商品購買:
瀚宇彩晶 \$ 8,132 \$ 74,909
其他關係人 16,114 -
合計 \$ 24,246 \$ 74,909

商品 進 貨之 交 易未 有其 他 同類 型 交易 可循,交 易條 件 係由 雙方 協 商決 定。 2.加 工 費

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瀚宇彩欣 \$
-
\$
8,968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瀚宇彩欣 \$
-
\$
8,968

加工 費 係含 加 工所 需材 料 費用 。

3.租 金 支出

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瀚宇彩晶 \$
651
\$
726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瀚宇彩晶 \$
1,286
\$
1,450
4.利

支出
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瀚宇彩晶 \$
9,450
\$
7,500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瀚宇彩晶 \$
18,900
\$
18,000

5.應 付 款項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應付帳款:
瀚宇彩晶 \$
3,028
\$ 23,651 \$
50,367
其他關係人 9,942 - -
其他應付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5,411 5,359 32,310
合計 \$
18,381
\$ 29,010 \$
82,677
6.財

交易
取得

動產

廠房
及設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978 \$ -
其他關係人 260 -
\$ 1,238 \$ -
  • 7.發 行 應付 公 司債
  • (1)本集 團 於民 國 104 年 9 月 16 日發 行 104 年 度國 內 第 一次 私 募無 擔 保 公司 債 ,發 行 額度 為新 台 幣拾 捌 億元 整, 全 數由 瀚 宇彩 晶認 購 。
  • (2)本集 團 於民 國 105 年 11 月 10 日 發 行 105 年 度 國內 第 一次 私 募無 擔 保 公司 債,發 行 額度 為新 台 幣拾 捌 億元 整,用 以償 還 前述 民 國 104 年 發 行之 公 司債 , 本次 發行 之 公司 債 全數 由瀚 宇 彩晶 認 購。

(三)主 要管 理 階層 薪酬 資 訊

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短期員工福利 \$
2,761
\$
2,761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短期員工福利 \$
8,096
\$
6,832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集 團 之資 產 提供 作為 長 期借 款 、進 口原 料 之關 稅 擔保 及履 約 保證 明 細如 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質押定存單(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 149,030 \$ 353,642 \$ 152,762
銀行活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 716 71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投資性不動產 13,330,238 13,964,210 9,109,722
\$ 13,479,268 \$ 14,318,568 \$ 9,263,200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截至 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 止 ,重 大 承 諾及 或 有事 項 摘要 如下 :

(一)或有 事 項

  • 1.台 南 地檢 署 於民 國 102 年 11 月 起 訴 本公 司 及本 公 司前 董事 長 及財 務 主管 等人 涉 嫌透 過 虛列 及墊 高 工程 款、購 買 報廢 舊 設備、挪用 存 款及 收 受回 扣 等行 為 掏空 本 集團 資產,涉及 違 反證 券交 易 法、刑 法、商 業會 計 法及 稅 捐 稽徵 法 之背 信 等罪 嫌,本 公司 亦 對該 案涉 案 之其 他 被 告 14 人 提 起民 事 訴 訟,台 南地 方 法院 刑事 庭 已於 民 國 105 年 12 月 判決 本 公 司無 罪,主 要 犯 罪事 實 及被 告 均為 有罪,附 帶 民 事訴 訟 仍繫 屬 台南 地 方法 院。上述 工 程 及 設 備 均 已 於 以 前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中 經 由 計 提 折 舊 、 減 損 及 認 列 處 分 損 失 而 全數 自 帳上 減 除, 故對 本 集團 目 前之 財務 狀 況並 無 影響 。
  • 2.百 總 工程 有 限公 司(百總 工 程)於民 國 102 年 9 月 就 本 集團 新 建廠 房 工程 及設 備 款向 台 南地 方法 院 提起 民 事訴 訟,請求 本 集團 給 付 款 項 5 億餘 元, 復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據 同 一事 件 向仲 裁協 會 提請 仲 裁,撤 回該 民 事訴 訟。 仲裁 協 會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27 日 判 斷 本集 團 應給 付 百總 工程 2 億 9 仟 萬 餘元,本 集 團 已依 法 提出 撤 銷仲 裁 判斷,並於 民 國 105 年 7 月一 審 及民 國 106 年 4 月 二 審均 判 決本 集 團敗 訴,本 集團 已 依法 上 訴第 三審,本 案對 本 集團 營 運應 無 重大 影響 。
  • 3.毅 嘉 科技 股 份有 限公 司 於民 國 103 年 6 月向 台 南地 方 法院 提 起民 事 訴訟 請求 本 集團 給 付原 物料 款 項, 民 國 104 年 9 月ㄧ 審 及民 國 106 年 1 月 二 審均 判 決本 集 團勝 訴,惟對 造 已 上訴 第 三審,目 前 尚 難評 估 訴訟 可 能之 結 果。
  • 4.營 利 事業 所 得稅 務行 政 救濟 , 請詳 附註 六(二 十三 )相 關說 明 。
  • (二)承諾 事 項
  • 1.已 簽 約但 尚 未發 生之 資 本支 出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930,909 \$ 910,324 \$
474,294
2.本

團以

業租
賃承
車輛
辦公
室及
房,
賃期
間介

民國
100
121
年 。民 國
106
年 及
105
4

1
日 至
6
30
日 暨
106
年 及
105

1

1
日 至
6

30
日 分別 認 列\$9,773、\$10,018、\$19,409
\$20,257

金費

。另

可取
消合
之未
最低
租賃

付總

如下
:
106年6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6月30日
不超過1年 \$
35,683
\$ 35,691 \$
36,994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130,934 132,410 139,081
超過5年 287,622 303,984 333,041
總計 \$
454,239
\$ 472,085 \$
509,116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本公 司 受民 國 105 年 2 月 6 日 高雄 美 濃地 震 影響 , 致部 分存 貨 、建 物 及設 備毀 損,經 評 估災 害 損失 並估 算 相對 應 之保 險理 賠,已認 列 可能 之災 害 損失 及 應收 理 賠款;此 外,本 公 司 復工 期 間之 營 運成 本與 營 業中 斷 損失 相關 保 險理 賠 業經 本公 司保 守 估列 。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本公 司 為償 還 既有 金融 機 構貸 款 及充 實營 運 資金 , 經民 國 106 年 7 月 3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委 請 台 灣 土 地 銀 行 主 辦 新 台 幣 貳 拾 伍 億 元 聯 合 授 信 , 並 將 聯 貸 案授 信 額度 調 高至 新台 幣 參拾 億 元,相 關事 宜 業已 授 權董 事長 於 民 國 106 年 7 月 4 日 與聯 貸 銀行 團簽 訂 聯合 授 信合 約。

  • 十二 、 其他
  • (一)資本 管 理

本集 團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公 司 能繼 續 經營,維持 最 佳資 本 結構 以 降低 資 金成 本,並 為股 東 提供 報 酬。為了 維 持或 調 整資 本結 構,本 集 團透 過發 行 新股 舉 借或 償還 借 款等 方 式調 整資 本 結構 。

  • (二)金融 工 具
  • 1.金 融 工具 公 允價 值資 訊
    • 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帳 款、 其他 應 收款 、 其他 金 融資 產-流 動 、短 期借 款 、應 付 票據 、應 付 帳 款 (含 關 係 人 )、 其 他 應 付 款 (含 關 係 人 )及 長 期 應 付 票 券 及 款 項 的 帳 面 金額 係 公允 價 值之 合理 近 似值。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6 月 30 日長 期 借款 (包 含 一 年或 一 營業 週 期內 到期 部 份)之 公允 價 值分 別 為\$5,443,955、\$5,994,121 及 \$3,725,942。 另以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公允 價 值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三)。
  • 2.財 務 風險 管 理政 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利 率風 險 及 價格 風 險)、信 用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本集 團 整體 風險 管 理政 策 著重 於金 融 市場 的 不可 預測 事 項,並尋 求 可降 低 對財 務狀 況 及財 務 績效 之潛 在 不利 影 響。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集 團 財務 部 按照 董事 會 核准 之 政策 執行。本 集 團 財務 部 透過 與 集團 營運 單 位密 切 合作,負責 辨 認、評 估 與規 避 財務 風險。董 事會 對 整 體風 險 管理 訂 有書 面原 則,亦對 特 定 範圍 與 事項 提供 書 面政 策, 例 如匯 率 風險、 利 率 風險、 信 用風 險、 衍生 與 非衍 生金 融 工具 之 使用 ,以 及 剩餘 流 動資 金之 投 資。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 A.本 集 團係 跨 國營 運,因 此 受不 同 貨 幣所 產 生之 匯 率風 險,主 要 為 美元 及 日幣。相 關 匯率 風 險來 自 未來 之商 業 交易、已 認 列之 資 產 與負 債 ,及 對 國外 營運 機 構之 淨 投資 。
  • B.本 集 團管 理 階層 已訂 定 政策,規 定 集團 內 各公 司 管理 相對 其 功能 性貨 幣 之匯 率 風險。集團 內 各公 司 應 透過 集 團財 務 部之 整體 匯 率 風險 進 行避 險。為 管理 來 自未 來 商業 交易 及 已認 列 資產 與負 債 之 匯率 風 險,集 團 內 各公 司 透過 集 團財 務部 採 用遠 期 外匯 合約 進 行 之。當未 來 商業 交 易、已認 列 資產 或 負債 係 以非 該 個體 之功 能 性 貨幣 之 外幣 計 價時 ,匯 率 風險 便 會產 生。
  • C.本 集 團運 用 遠期 外匯 合 約等 衍 生性 金融 商 品,規避 已 認列 之 外幣 資產 或 負債 或 高度 很有 可 能發 生 之預 期交 易,以降 低 匯 率波 動 所 產生 之 公平 價 值風 險及 現 金流 量 風險。並 隨時 監 測匯 率 波動,設 置停 損 點, 以 降低 匯率 風 險。
  • D.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集 團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台 幣),故 受 匯率 波動 之 影響,具 重 大 匯率 波 動影 響 之外 幣資 產 及負 債 資訊 如 下:
106年6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4,300
30.42 \$
435,015
日幣:新台幣 226,266 0.2716 61,45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121 30.42 64,506
日幣:新台幣 371,554 0.2716 100,914
105年12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8,021
32.25 \$
576,946
日幣:新台幣 266,521 0.2756 73,929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724 32.25 87,849
日幣:新台幣 267,736 0.2756 73,788
歐元:新台幣 622 33.90 21,079
105年6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5,864
32.275 \$
1,157,511
日幣:新台幣 30,828 0.3143 9,689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5,782 32.275 186,614
日幣:新台幣 130,071 0.3143 40,881
歐元:新台幣 622 35.89 22,324

E.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於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暨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損 失 )利 益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1,025、\$2,763、 \$(23,313)及 (\$24,943)。

F.本 集 團因 重 大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 外幣 市場 風 險分 析 如下 :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4,350 \$ -
日幣:新台幣 1% 615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645 -
日幣:新台幣 1% 1,009 -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1,575 \$ -
日幣:新台幣 1% 97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1,866 -
日幣:新台幣 1% 409 -
歐元:新台幣 1% 223 -

利率 風 險

本集 團 之借 款 主係 為浮 動 利率,利 率 風險 來 自長 短 期借 款。按 浮 動 利率 發 行之 借 款使 本集 團 承受 現 金流 量利 率 風險,部 分 風險 被 按浮 動利 率 持有 之 現金 及約 當 現金 抵 銷。

  • (2)信用 風 險
  • A.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務 而 產生 財 務損 失之 風 險。本集 團 依授 信 政策,集 團 內各 營 運 單位 於 訂定 付 款及 提出 交 貨之 條 款與 條件 前,須就 其 每 一新 客 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 用 風 險 分 析 。 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財 務 狀 況 、 過往 經 驗及 其 他因 素,以評 估 客戶 之 信用 品 質。個別 風 險之 限 額 係董 事 會依 內 部或 外部 之 評等 而 制訂,並定 期 監控 信 用 額度 之 使 用。主 要 信 用風 險 來自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衍 生 金融 工 具,及存 放 於銀 行 與金 融 機構 之存 款,亦 有來 自 於顧 客 之信 用 風險,並 包括 尚未 收 現之 應 收帳 款。對銀 行 及金 融 機構 而 言,僅有 信 用評 等 良

好之 機 構, 才 會被 接納 為 交易 對 象。

  • B.於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並 無 超 出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 , 且 不 預 期 會 受 交 易 對 手 不 履 約 而 產 生 任 何 重 大 損 失 。 C.本 集 團 重 大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品 質 , 請 詳 附 註 六 (二)1.說明 。
  • D.本 集 團已 逾 期之 金融 資 產之 帳 齡分 析, 請 詳附 註 六(二 )2.說明 。
  • E.本 集 團 業 已 發 生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的 個 別 分 析 請 詳 附 註 六 (二 )3. 說明 。
  •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 由集 團 財務 部 予以 彙總。集 團 財務 部 監控 集 團流 動 資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 其有 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 營運 需要 。
  • B.下 表 係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淨 額 或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負 債,按 相關 到 期日 予 以分 組,非 衍生 金 融負 債 係依 據資 產 負 債表 日 至合 約 到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 進行 分析;衍 生金 融 負 債係 依 據 資產 負 債表 日 至預 期到 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進 行 分析 如 下: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6年6月30日 1年內 2至3年內 3至4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1,100,000
\$
-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24,027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033,195 -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353 - - -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
內可執行賣回權公司
債)
- 1,800,000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2,014,250 2,086,539 1,841,496 5,946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 1,160,000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5年12月31日 1年內 2至3年內 3至4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650,000
\$
-
\$
-
\$
-
應付票據 215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36,757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163,617 -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4,832 - - -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
內可執行賣回權公司 - 1,800,000 - -
債)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2,525,223 3,373,160 230,772 -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 1,160,000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5年6月30日 1年內 2至3年內 3至4年內 5年以上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214,855
\$
-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032,599 -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6,335 - - -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
內可執行賣回權公司 1,800,000 - - -
債)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1,972,780 1,971,603 - -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C.為 償 還借 款,本 集 團擬 公 開募 集 或私 募有 價 證券,請詳 附 註六 (十 七)4.說 明 。

D.本 集 團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或 實際 金 額會 有 顯著 不同 。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二 )1.說 明 , 本 集 團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資訊 請 詳附 註 六(八 )說 明。
  • 2.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 易 發生,以 在持 續基 礎 上提 供 定價 資訊 之 市場。本 集團 投資 之 上市 股 票投 資的 公 允價 值 屬之 。
    • 第二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或間 接 之可 觀察 輸 入值,但 包括 於第 一 等級 之 報 價 者 除 外 。 本 集 團 投 資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的 公 允 價 值 屬

之。

第三 等 級: 資 產或 負債 之 不可 觀 察輸 入值 。

  • 3.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6 月 30 日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融 工 具,本 集 團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性 及 風險 及公 允 價值 等 級之 基礎 分 類, 相 關資 訊如 下 : 106年6月30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25,450\$ -\$ -\$ 25,450\$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 696 - 696 合計 25,450\$ 696\$ -\$ 26,146\$ 105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21,910\$ -\$ -\$ 21,910\$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 -\$ 1,271\$ -\$ 1,271\$ 105年6月30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3,938\$ -\$ -\$ 13,938\$
  • 4.本 集 團用 以 衡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 (1)本集 團 採用 市 場 報價 作 為公 允 價輸 入值 (即 第 一等 級)者,係依 上 市 公司 收 盤價 衡 量。
  • (2)除上 述 有活 絡 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 價技 術 或參 考 交易 對手 報 價取 得。透 過評 價 技術 所 取得 之公 允 價值 可參 照 其他 實 質上 條件 及 特性 相 似之 金融 工 具之 現 時公 允價 值、現 金流 量 折現 法 或以 其他 評 價技 術,包 括以 合 併資 產 負債 表日 可 取得 之市 場 資訊 運 用模 型計 算 而得 。

  • (3)當評 估 非標 準 化 且複 雜 性較 低 之金 融工 具 時,例如 無 活絡 市 場之 債 務工 具、利 率 交換 合約、換 匯 合 約及 選擇 權,本 集 團採 用廣 為 市場 參與 者 使用 之 評價 技術。此 類 金融 工 具之 評 價模 型 所使 用之 參 數通 常為 市 場可 觀 察資 訊。

  • 5.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無第 一 等級 與第 二 等級 間 之 任何 移 轉。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無。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無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一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無 。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6.處 分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無 。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 無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請 詳附 註 六(十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無 。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二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三 。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無。
  • 十四 、 部門 資 訊
  • 本集 團 僅經 營 單一 產業,且 集 團 董事 會 係以 集 團整 體 評估 績效 及 分配 資 源,經 辨認 本 集團 為 一應 報導 部 門。

(一)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資 訊

部 門 間 之 銷 售 係 按 公 允 交 易 原 則 進 行 。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 外 部 收 入, 與 損益 表 內之 收入 採 用一 致 之衡 量方 式 。

(二)產品 別 資訊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觸控面版 \$
1,524,381
\$ 981,723

(三)地區 別 資訊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南韓 \$
1,318,683
\$
-
\$ 740,521 \$ -
中國 180,747 142,368
新加坡 22,838 - 97,389 -
台灣 2,113 15,331,528 1,445 10,361,103
\$
1,524,381
\$
15,331,528
\$ 981,723 \$ 10,361,103

(四)重要 客 戶資 訊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收入 收入
\$
1,312,356
\$ 739,692
22,838 97,389
97,130 52,832
\$
1,432,324
\$ 889,913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仟股/仟單位)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註) 備註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中華聯合半導體設備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6,000 \$
-
3.75% \$
-
立纖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2,000 - 5.00% -
源河生技應用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5,255 27,272 2.56% 27,272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1 5 0.00% 5
英屬蓋曼群島商 Hannspree Inc.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公司之關聯企業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200,000 89,975 10.60% 89,975
太奇雲端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500 1,400 19.24% 1,400
\$
118,652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公司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
2,788 \$ 25,450 0.08% \$
25,450

註: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 本期認列之投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
比率
帳面金額 期損益 資損益 備註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Richest Investment Ltd. 開曼群島 投資 \$
148,434
\$ 148,434 4,500 100.00 \$ - \$ - \$ - 註1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投資 100 100 10 100.00 68 ( 7) ( 7) 註1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白石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管理顧問 20,000 100 2,000 100.00 19,945 ( 31) ( 31) 註1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躍馬貳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投資 - 468,000 - - - ( 6,834) ( 6,834) 註2

註1:本公司之子公司

註2:本公司之子公司,業於106年1月進行簡易合併,存續公司為本公司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本期期初自台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投資
實收資本額 灣匯出累積投 投資金額 灣匯出累積投 被投資公司本 或間接投資 損益 期末投資帳面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註1) 投資方式 資金額 匯出 收回 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3) 金額(註3)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南京冠鑫光電有限公
開發、生產PMMA
導光板及其相關
零組件
\$
469,950
註2 \$ 148,434 \$
-
\$
-
\$ 148,434 \$
4,884
31.12 \$
-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公司名稱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4) 核准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1,789,949
\$
1,721,665
\$ 4,275,974

註1:係依歷史匯率換算。

註2:透過Richest Investment Ltd.再投資。

註3:本公司已於民國102年度評估對南京冠鑫光電有限公司之投資價值已減損至\$0。

註4:係依實際匯出之歷史匯率換算之台幣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