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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sTouch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Oct 31, 2016

52281_rns_2016-10-31_540037ce-baa5-4f38-afe5-4994a62664b0.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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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We hav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mathbf{r}^{(1)}$ .

民國 105年及 104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3049)

$\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 and $\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 .

公司地址:台南市善化區北園一路7號

話: $(06)505-3959$ 電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及10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sim 10^{-11}$

封面 1
目錄 $2 \sim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boldsymbol{4}$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5~\sim~6$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overline{7}$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8
セ、 合併現金流量表 9
入下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0 - 40$
公司沿革
$(-)$
10
$($ = $)$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0
$(\equiv)$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 - 12$
$(\mathbf{w})$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 - 13$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pm)$
13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六)
$13 - 28$
$(\pm)$
關係人交易
$28 - 30$
$(\wedge)$
質押之資產
30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hbar)$
$30 - 31$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1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1
(十二)其他 $31 - 39$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39
(十四)部門資訊 $39 - 40$

$\mathcal{L}_{\text{max}}$

$\mathcal{A}^{\text{max}}$

$\label{eq:2.1} \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

$\label{eq:2.1} \frac{1}{\sqrt{2}}\int_{\mathbb{R}^3}\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

$\label{eq:2.1} \frac{1}{\sqrt{2}}\int_{\mathbb{R}^3}\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5)財審報字第16000072號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和鑫光雷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3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 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 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 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截至民國105年3月31日之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 產達新台幣 2.159.072 仟元, 管理階層已於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四)說明欲採行改善 財務及營運狀況之對策。

所 資 誠 聯 師 車 務 $\Leftrightarrow$ 會計師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81)台財證(六)第33095號 (85)台財證(六)第68702號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0 $\mathbf{B}$

$-4-$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12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27F, 333, Keelung Road, Sec. 1, Xinyi Dist., Taipei City 11012,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 886 (2) 2757 6371, www.pwc.com/tw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5 年 3 月 31 日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104 年 3 月 31 日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frac{1}{2}$ 1,796,153 $13 \quad$ 2, 255, 476 $15 \quad$ \$ 1,836,236 1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金融資產一流動 255,597 $\overline{2}$ 241,188 $\sqrt{2}$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67,785 $\,1$ 433, 428 3 451,943 $\mathfrak{Z}$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5,734 $\sim$ 1,743
1200 其他應收款 21,116 $\overline{a}$ 22,939 $\overline{\phantom{a}}$ 28,213
121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Ł 79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26,713 28,087
130X 存貨 六(六) 56,645 187,313 $\mathbf{1}$ 303,324 $\mathbf{2}$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 六(九) 444,110 3 625,543 $\overline{4}$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六(七)及
$\lambda$ 153,788 $\mathbf{1}$ 153,317 $\mathbf{1}$ 518,767 3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18,706 $\overline{\phantom{a}}$ 17,524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35,354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369,869 17 3,787,742 25 3,829,210 23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六(三)及
t 11,875 10,843 19,094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六(四)及
流動 t 126,771 $\mathbf{1}$ 121,771 $1\,$ 181,771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 · 七
及八 10,820,099 77 10,654,058 70 11,670,519 71
1780 無形資產 20,872 $\overline{\phantom{a}}$ 31,308 63,442 $\overline{\phantom{0}}$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
$=$ ) 613,152 $\overline{4}$ 613,152 $\overline{4}$ 613,152 $\overline{4}$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62,318 $\mathbf{1}$ 64,239 68,989 $\mathbf{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1,655,087 83 11,495,371 75 12,616,967 77
1XXX 資產總計 \$ 14,024,956 100 $\frac{1}{2}$ 15, 283, 113 100 $\frac{1}{2}$ 16, 446, 177 100
(續次頁)

$\frac{1}{2}$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
月 31 日
年 3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3
月 31 日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附註 %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 \$ \$ \$
200,000
-1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金融負債一流動 27
2150 應付票據 1,141 1,563
2170 應付帳款 115,860 1 219,878 $\overline{2}$ 228,133 1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60,156 100,190 $\mathbf{1}$ 49,508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一) 912,276 7 892,952 6 1,010,116 6
2220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t 22,475 45,378 393,943 3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46,000 46,000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 71,415 $\mathbf{1}$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 六(十
期負債 二)(十三)
及七 3,356,700 24 5,715,560 37 2,991,360 18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14,333 13,191 14,746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4,528,941 32 7,034,712 46 4,959,248 30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三) 2,360,000 17 699,400 5 3,917,120 2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
$=$ )
7,700 7,635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7,700
2,367,700
17 707,100 5 3,924,755 24
2XXX 負債總計 6,896,641 49 7,741,812 51 8,884,003 54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十六) 7,369,485 53 7,369,485 48 11,656,408 71
資本公積
3200 資本公積 六(十七) 61,616 61,616 623,873 $\overline{4}$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4,818
3350 累積盈虧 六(十八)( $289,718$ )( 2) 124,300 1 1 $4,757,076$ ( 29)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13,068) $-$ ( $14,100$ ) $-$ ( 5,849)
3XXX 權益總計 7,128,315 51 7,541,301 49 7,562,174 46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承諾
重大之災害損失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mathbb{S}$ 14,024,956 100 \$ 15,283,113 100 \$ 16,446,177 100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輝賢、林鈞堯會計師民國105年5月10日核閱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105

3

$\mathbf{1}$
$\mathbf{1}$
3 1
104

$\boxminus$


$\mathbf{1}$
3 1
3
$\mathbf{1}$

$\boxdot$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overline{\$}$ 559,518 $\overline{\$}$
100
1,325,626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六)(ニ十一)
5950 營業(毛損)毛利淨額 及七 $817,600$ (
$258,082$ ) (
$146)$ (
46)
$1,073,157$ ) (
252,469
81)
19
營業費用 六(二十一)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3,097$ $($ $1)$ ( $6,682$ ) ( 1)
6200 管理費用 $40,015$ ) ( $7)$ ( $30,736$ ) ( 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23) $\bar{a}$ 481) $\overline{\phantom{a}}$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43,735) ( $8)$ ( 37,899) $\overline{3})$
6900 營業(損失)利益 $301, 817)$ ( 54) 214,570 $\overline{1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九) 4,117 $\mathbf{1}$ 11,714 $\mathbf{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 $75,836$ ) ( $14)$ ( 75)
7050 財務成本 $40,482$ ) ( $7)$ ( $45,107$ ) ( 4)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12,201)$ ( $20)$ ( $33,468$ ) ( $\overline{3})$
13
7900 税前(淨損)淨利 六(二十二) $414,018$ ) ( 74) 181,102
7950
8000
所得税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淨利
$414,018$ ) ( $\overline{74}$ ) 181, 102 $\frac{-}{13}$
8100 停業單位損失 六(九) $44,180$ ) ( 3)
8200 本期(淨損)淨利 $($ \$ 414,018) $\pmb{\$}$
74)
136,922 1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六(三)
價損益 \$ 1,032 $($ \$
$\overline{\phantom{a}}$
2,95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overline{\$}$ 1,032 $($ \$
$\blacksquare$
2,955)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412,986) $\overline{\$}$
74)
133,967 1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 414,018)( \$
74)
136,922 1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 $412,986$ ) ( $\boldsymbol{\mathsf{s}}$
74)
133,967 1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六(二十三)
9710 繼續營業單位(淨損)淨利 $($ \$ $0.56$ ) \$ 0.16
9720 停業單位淨損 0.04)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合計 $($ \$ \$
0.56)
0.12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六(二十三)
9810 繼續營業單位(淨損)淨利 $($ \$ 0.56)
$\boldsymbol{\mathsf{S}}$
0.16
9820 停業單位淨損 0.04)
9850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合計 $($ \$ 0.56)
\$
0.12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王輝賢、林鈞堯會計師民國 105年5月10日核閱報告。

$~\sim$ 7

經理人:吳許合

阿丽

董事長:馬維欣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會計主管:林素英


益益
普通股股本 發行溢價 資本公積一 資本公積一
員工認股權
法定盈

累積盈虧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换算之兒換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餘額 \$11,656,408 549,142
$\mathbb{S}$
$\mathcal{S}$ 74,731 \$ 44,818 $(\$4,893,998)$ \$ 57 $($ \$ $2,951$ ) \$ 7,428,207
本期淨利 136,922 136,92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三) 2,955) 2,955)
3月31日餘額 \$11,656,408 549,142
$\mathbb{S}$
\$. 74,731 \$. 44,818 $(* 4,757,076)$ $\frac{1}{2}$ 57 $($ \$ 5,906) -SS 7,562,174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餘額 \$7,369,485 \$ $\frac{1}{2}$ $\frac{1}{2}$ 61,616 \$ $\sim$ \$ 124,300 $\frac{1}{2}$ 57 (\$ $14,157$ ) \$ 7,541,301
本期淨損 $\overline{\phantom{a}}$ $-$ ( 414,018) $-$ ( 414,01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三) 1,032 1,032
3月31日餘額 \$7,369,485 £. 61,616 ( 289,718) S 57 ( 13, 125) S 7,128,315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輝賢、林鈞堯會計師民國105年5月10日核閱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 年 1 月 $\mathbf{1}$
104 年
$\mathbf{I}$
月 1
附註 至 3 月 31

3
3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淨利
$($ \$ 414,018) \$ 181,102
停業單位稅前淨損 44,180)
本期税前(淨損)淨利 414,018) 136,92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八)(二十一)
六(二十一)
355,772
12,401
337,607
12,501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40,482 45,107
利息收入 $\left($ $3,164$ ( 2,53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 413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損失(表列停業單位損益) 六(九) 14,180
處分投資利益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六(二十)
六(二十)
60,000 $\left($ 9,662)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減損損失(表列停業單位損益) 六(九) 30,000
其他項目 31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
$14,408$ )
365,643
174
94,358
應收帳款-關係人 5,734 ( 340)
其他應收款 1,864 $\left($ 3,342)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26,634 212,203
存貨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30,668
$1,182$ )
$\left($ 31,124)
4,03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104,018$ ) ( 214,293)
應付票據 422)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40,034) 35,691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23,850)
22,903)
$\left($ 20,857)
39, 313
負債準備一流動 $\blacksquare$ 56)
其他流動負債 1,142 9,99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376,341 690,590
收取之利息 3,123 2,694
支付之利息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0,899)
338,565
43,452)
649,83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六(九) 62,349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left($ $5,000$ )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二十四) $\left($ 94,157) $\left($ 14,889
119,51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347
取得電腦軟體成本 1,368)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789,75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453)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471)
99,628)
310)
746,69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59,834
償還長期借款 698,260) 700,00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98,260) 640, 16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459,323) 756,36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2, 255, 476 1,079,876
1,836,23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1,796,153 $\frac{1}{2}$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王輝賢、林鈞堯會計師民國105年5月10日核閱報告。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民國88年9月於中華民國設立。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觸控產品之製造及銷售。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 91年9月27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5年5月10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無。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夑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 2013 年國際財 務報告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待國際會計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準則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之釐清」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民國105年1月1日
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民國103年1月1日
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 民國103年1月1日
計之繼續」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






















結果 並 無重 大 影響 :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12 號之 修 正「 未 實現 損失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之 認 列」

此 修 正 係 釐 清 有 關 未 實 現 損 失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認 列 , 亦 同 時 釐 清 了 一 些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會 計 之 一 般 基 礎 原 則 。 此 修 正 釐 清 對 於 以 公 允 價 值 列 報 之 資 產 , 當 其 帳 面 金 額 低 於 課 稅 基 礎 時 , 仍 然 會 產 生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 於 評 估 是 否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使 用 時 , 除 稅 法 有 限 制 外 , 應 將 所 有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合 併 評 估 , 且 不 考 慮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造 成 之 課稅 所 得減 少 。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除 遵 循 聲 明 、 編 製 基 礎 、 合 併 基 礎 及 新 增 部 分 說 明 如 下 , 餘 與 民 國 104 年 度合 併 財 務報 表 附註 四 相同 。除 另 有說 明 外, 此等 政 策在 所 有報 導期 間一 致 地適 用 。

  • (一)遵循 聲 明
  • 1.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務 報 導」 編製 。
  • 2.本 合 併財 務 報告 應併 同 民 國 104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閱 讀。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備 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2.編 製 符 合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告 (以 下 簡 稱 IFRSs)之 財 務報 告 需要 使用 一 些重 要 會計 估計,在 應 用本 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說 明 。

(三)合併 基 礎

  1. 合併 財 務報 告 編製 原則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之 編製 原 則與 民 國 104 年 度 合併 財 務報 告 相同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說明
和鑫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Richest
Investment Ltd.
投資 100.00 100.00 100.00 -
和鑫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投資 100.00 - -
和鑫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白石管理顧問(股)
公司
投資 100.00 - -
  • 註: 民 國 105 年度 新投 資 設立 之 公司 。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子公 司 :無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5.重 大 限制 : 無。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無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4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五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現金: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943,378
\$ 1,021,351 \$
1,491,936
定期存款 691,850 1,234,125 344,300
1,635,228 2,255,476 1,836,236
約當現金:
附買回票券 160,925 - -
\$
1,796,153
\$ 2,255,476 \$
1,836,236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2.現 金 及約 當 現金 提供 質 押者 已 轉列 其他 金 融資 產 ,請 詳附 註 八之 說 明。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負債 )

1.持 有 供交 易 之金 融資 產(負 債)及相 關交 易 認列 損 益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黃金存摺 \$
96,545
\$ 96,545 \$ -
受益憑證 150,955 150,955 -
247,500 247,500 -
評價調整 8,097 ( 6,312) ( 27)
合計 \$
255,597
\$ 241,188 (\$ 27)

2.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認 列 之淨 利 益分 別 為 \$14,408 及 \$676。

3.有 關 非避 險 之衍 生性 金 融資 產 之交 易及 合 約資 訊 說明 如下 :

104年3月31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賣美金買日幣 USD
1,000仟元
104/3/6~104/4/1
本集

簽訂

遠期
外匯

易係

售遠
期外

合約,係為

避匯

波動

生之

險,

未適
用避

會計

4.本 集 團未 有 將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提 供質 押 之情 形 。

(三)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非流 動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上市櫃公司股票 \$ 25,000 \$ 25,000 \$ 25,000
評價調整 ( 13,125) ( 14,157) ( 5,906)
\$ 11,875 \$ 10,843 \$ 19,094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因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 列於 其他 綜 合利 益(損 失 )之 金額 分 別為 \$1,032 及(\$2,955)。

(四)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非 流 動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英屬蓋曼群島商Hannspree
Inc.
\$ 149,975 \$ 149,975 \$ 149,975
源河生技應用股份有限公司 55,968 55,968 55,968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5 5
太奇雲端股份有限公司 5,000 - -
減:累計減損 ( 84,177) ( 84,177) ( 24,177)
\$ 126,771 \$ 121,771 \$ 181,771
    1. 本集 團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處 分 賽亞 基 因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 司 股 票 864,000 股, 認列 處 分利 益\$9,662。
    1. 本 集 團 對 所 持 有 之 權 益 投 資 -英 屬 蓋 曼 群 島 商 Hannspree Inc., 因 期 末 淨 值 大 幅 下 跌 至 低 於 原 始 投 資 成 本 , 經 評 估 後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認 列 \$60,000 之 減 損損 失 。
    1. 本集 團 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未 有 提供 質 押之 情況 。

(五)應收 帳 款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 93,727 \$ 451,720 \$ 469,392
減:備抵銷售退回及折讓 ( 8,493) ( 843) -
減:備抵呆帳 ( 17,449) ( 17,449) ( 17,449)
\$ 67,785 \$ 433,428 \$ 451,943
  • 1.本 集 團對 產 品銷 售之 平 均授 信 期間 為 30 至 90 天 。 本 集團 評 估應 收 帳款 有客 觀 減損 證 據時,個別 評 估其 減 損金 額。無減 損 客 觀證 據 之應 收 帳款 , 將 具 類 似 信 用 風 險 特 徵 者 納 入 群 組 , 分 別 評 估 該 組 應 收 帳 款 之 減 損 , 即 債 務 人 有 逾 期 未 收 款 項 時 , 依 過 去 一 年 度 應 收 帳 款 未 能 收 回 之 比 率 提 列 備抵 呆 帳。
  • 2.已 逾 期但 未 減損 之金 融 資產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60天內 \$
14
\$
7,662
\$
196
61-90天 153 - -
91天以上 - - -
\$
167
\$
7,662
\$
196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3.已 減 損金 融 資產 之變 動 分析 :
  • (1)於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止, 本集 團 已減 損 之應 收帳 款 金額 皆 為\$17,449。
  • (2)備抵 呆 帳變 動 表 如下 :
105年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 \$
16,494
\$
955
\$
17,449
減損損失迴轉 - - -
3月31日 \$
16,494
\$
955
\$
17,449
104年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 \$
16,494
\$
955
\$
17,449
減損損失迴轉 - - -
3月31日 \$
16,494
\$
955
\$
17,449

4.本 集 團並 未 持有 任何 的 擔保 品 。

(六)存貨

105年3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67,030
(\$ 23,894) \$ 43,136
製成品 117,682 ( 104,173) 13,509
合計 \$
184,712
(\$ 128,067) \$ 56,645
104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59,228
(\$ 28,084) \$ 31,144
在製品 27,136 - 27,136
製成品 240,232 ( 111,199) 129,033
合計 \$
326,596
(\$ 139,283) \$ 187,313
104年3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83,331
(\$ 47,886) \$ 35,445
在製品 19,372 ( 7,244) 12,128
製成品 426,719 ( 170,968) 255,751
合計 \$
529,422
(\$ 226,098) \$ 303,324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828,816 \$ 1,075,387
回升利益 ( 11,216) ( 2,230)
\$ 817,600 \$ 1,073,157

本集 團 因處 分 已提 列備 抵 跌價 損 失之 存貨 致 民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產 生 存 貨跌 價 回升 利 益。

(七)其他 金 融資 產-流 動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三個月以上定期存款 \$
-
\$
-
\$
438,200
質押定期存款 153,073 152,602 79,852
受限制銀行存款 715 715 715
\$
153,788
\$
153,317
\$
518,767

(八)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生財器具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合計
105年1月1日
成本 \$ 8,933,645 \$
6,337,721
\$ 5,354 \$ 86,099 \$ 16,658 \$ 15,379,477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418,124)
(
3,242,770) ( 4,536) ( 59,989) - ( 4,725,419)
\$ 7,515,521 \$
3,094,951
\$ 818 \$ 26,110 \$ 16,658 \$ 10,654,058
105年
1月1日 \$ 7,515,521 \$
3,094,951
\$ 818 \$ 26,110 \$ 16,658 \$ 10,654,058
增添 1,580 410 - - 135,758 137,748
重分類 440 446,970 - - ( 3,345) 444,065
折舊費用 ( 102,101)
(
251,565) ( 183) ( 1,923) - ( 355,772)
減損損失 -
(
60,000) - - - ( 60,000)
3月31日 \$ 7,415,440 \$
3,230,766
\$ 635 \$ 24,187 \$ 149,071 \$ 10,820,099
105年3月31日
成本 \$ 8,935,665 \$
7,454,717
\$ 5,354 \$ 86,099 \$ 149,071 \$ 16,630,90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520,225)
(
4,223,951) ( 4,719) ( 61,912) - ( 5,810,807)
\$ 7,415,440 \$
3,230,766
\$ 635 \$ 24,187 \$ 149,071 \$ 10,820,099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生財器具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合計
104年1月1日
成本 \$ 8,925,684
\$
6,285,574 \$ 5,354 \$ 88,879 \$ 13,983 \$ 15,319,474
累計折舊及減損 ( 968,844)
(
2,308,590) ( 3,798) ( 55,731) - ( 3,336,963)
\$ 7,956,840
\$
3,976,984 \$ 1,556 \$ 33,148 \$ 13,983 \$ 11,982,511
104年
1月1日 \$ 7,956,840
\$
3,976,984 \$ 1,556 \$ 33,148 \$ 13,983 \$ 11,982,511
增添 11,998 3,805 - 800 12,341 28,944
處分 -
(
1,760) - - - ( 1,760)
重分類 -
(
1,259) - - ( 310) ( 1,569)
折舊費用 ( 102,412)
(
232,988) ( 186) ( 2,021) - ( 337,607)
3月31日 \$ 7,866,426
\$
3,744,782 \$ 1,370 \$ 31,927 \$ 26,014 \$ 11,670,519
104年3月31日
成本 \$ 8,937,682
\$
6,285,646 \$ 5,354 \$ 89,484 \$ 26,014 \$ 15,344,180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071,256)
(
2,540,864) ( 3,984) ( 57,557) - ( 3,673,661)
\$ 7,866,426
\$
3,744,782 \$ 1,370 \$ 31,927 \$ 26,014 \$ 11,670,519

以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提 供擔 保 之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八之 說明 。

(九)待出 售 非流 動 資產 及停 業 單位

  • 1.本 公 司 預 計 處 分 與 觸 控 感 應 器 一 廠 相 關 機 器 設 備 一 批 , 此 項 處 分 計 畫 與 提 升 本 公 司 經 營 效 益 之 策 略 一 致 , 目 前 已 積 極 尋 找 買 主 。 因 觸 控 感 應 器 一 廠 及 相 關 機 器 設 備 符 合 停 業 單 位 定 義 而 表 達 為 停 業 單 位 。 前 述 單 位 或 資 產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處 分 群 組 時 , 若 已 產 生 減 損 , 相 關 之 減 損 損 失 已 予 認 列。
  • 2.停 業 單位 之 現金 流量 資 訊如 下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
-
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62,349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
總現金流量 \$
62,349
3.分

為待

售處
群組

資產
: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44,110
\$
625,543

4.停 業 單位 經 營結 果分 析 如下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銷貨收入淨額 \$ -
銷貨成本 -
銷貨毛損 -
營業費用 -
營業損失 -
其他利益及損失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 ( 14,180)
備淨(損)利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減損損失 ( 30,000)
淨外幣兌換損失 -
利息費用 -
稅前淨損 ( 44,180)
所得稅費用 -
停業單位淨損 (\$ 44,180)
  • 5.本 集 團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認列 之 待出 售 非 流動 資 產減 損 損 失分 別 計\$30,000。
  • 6.本 集 團 自 分 類 日 起 兩 年 內 無 法 完 成 出 售 , 故 停 止 將 該 資 產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非流 動 資產 , 並重 分類 至 不動 產 、廠 房及 設 備。

(十)短期 借 款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銀行借款-信用借款 \$ - \$ - \$
200,000
利率區間 - - 1.63%~1.99%
(十 一)其他

付款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應付設備款 \$ 733,615 \$ 690,024 \$
858,453
應付薪資及獎金 30,011 39,768 34,419
應付水電費 9,479 15,002 18,940
應付修繕費 65,342 18,420 20,548
應付進出口費用 3,810 18,041 12,873
其他 70,019 111,697 64,883
\$ 912,276 \$ 892,952 \$
1,010,116
(十 二)應付

司債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應付公司債 \$ 1,800,000 \$ 1,800,000 \$
-
減:一年內可執行賣
回權公司債 ( 1,800,000) ( 1,800,000) -
應付公司債 \$ - \$ - \$
-

本公 司 為充 實 營運 資金 , 於民 國 104 年 9 月 2 日 經董 事 會決 議 辦理 發 行 民 國 104 年 度 國內 第一 次 私募 無 擔保 公司 債,並 於 民國 104 年 9 月 16 日 募 集 完 成 , 相 關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七 (ㄧ )8.; 本 次 私 募 公 司 債 發 行 情 形 及 條 件如 下 :

(1)發行 金 額: 發 行 總額 為 新台 幣 拾捌 億元 整 。

(2)票面 金 額: 每 張 票面 金 額新 台 幣壹 仟萬 元 整。

  • (3)發行 價 格: 依 票 面金 額 十足 發 行。
  • (4)發行 期 限: 發 行 期間 兩 年, 自 民國 104 年 9 月 16 日至 106 年 9 月 16 日到 期 。
  • (5)債券 票 面利 率 及 付息 方 式:票面 利 率 2%; 自 發行 日 起 依票 面 利率 每 半 年單 利 計、 付 息一 次。
  • (6)還本 日 期及 方 式 :到 期 一次 還 本。
  • (7)本公 司 之贖 回 權 :於 105 年 3 月 15 日、105 年 9 月 15 日 及 106 年 3 月 15 日於 贖 回日 前 一 個月 時,發出 債 券 收回 通 知書。本 公 司得 向 債權 人 行 使 全 部 或 部 分債 券 之 贖 回 權 , 惟行 使 金 額 須 為 新 台幣 壹 仟 萬 元 整 或 其倍 數 。
  • (8)債權 人 之賣 回 權 :於 105 年 3 月 15 日、105 年 9 月 15 日 及 106 年 3 月 15 日於 賣 回日 前 一 個月 時,發出 債 券 賣回 通 知書。債 權 人得 向 本公 司 行 使 全 部 或 部 分債 券 之 賣 回 權 , 惟行 使 金 額 須 為 新 台幣 壹 仟 萬 元 整 或

其倍 數 。

(9)擔保 方 式: 無 。

(十 三)長期 借 款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 105年3月31日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一)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償
還,於民國107年5月前還清(註)
2.42% \$ 800,000
乙項額度借款:民國107年5月前可循環使
用,民國104年3月至107年5月到期(註)
2.60~2.65% 1,720,000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二)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
償還,於民國106年3月前還清(註) 2.42% 1,400,000
3,920,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含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
\$
1,560,000)
2,360,000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 104年12月31日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一)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償
還,於民國105年5月前還清(註)
2.34% \$ 800,000
乙項額度借款:民國105年5月前可循環使
用,民國104年3月至105年5月到期(註)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二)
2.52~2.57% 1,720,000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
償還,於民國106年3月前還清(註)
2.34% 2,100,000
4,620,000
減: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 5,040)
4,614,96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含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 3,915,560)

699,400\$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 104年3月31日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一)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償
還,於民國105年5月前還清(註)
2.25% \$ 2,400,000
乙項額度借款:民國105年5月前可循環使
用,民國104年3月至105年5月到期(註)
2.44%-2.47% 1,720,000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二)
甲項額度借款:以6個月為一期,分六期
償還,於民國106年3月前還清(註)
2.25% 2,800,000
6,920,000
減: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 11,52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含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
\$
6,908,480
2,991,360)
3,917,120
  • 註:擔保品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本 集 團為 支 應資 本支 出 及充 實 營運 資金,分 別 於民 國 98 年 12 月 3 日 、 民 國 100 年 3 月 2 日及 民 國 100 年 8 月 19 日與 聯 貸銀 行 團簽 訂 為 期 5 年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 總 額 度 分 別 為 南 科 新 廠 抵 押 聯 貸 借 款 (一 )甲 項 額 度 33 億 元、 南 科新 廠抵 押 聯貸 借 款(一 )乙 項額 度 72 億 元 及南 科 新廠 抵押 聯 貸借 款(二)甲項 額 度 60 億 元。 除一 般 條款 外, 各 聯合 授 信合 約 對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作 若 干 限 制 , 並 要 求 本 集 團 於 借 款 存 續 期 間 內 應 維 持 約定 流 動比 率 、負 債比 率 、利 息 保障 倍數 及 權益 餘 額。
  • 2.本 集 團已 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與 聯貸 銀行 團 協議 修 訂原 聯合 授 信合 約 , 更新 財 務比 率 及限 制條 款 之約 定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流 動 比率 未 符 合 合 約 約 定 主 係 因 一 年 內 到 期 長 期 借 款 較 多 , 導 致 流 動 比 率 下 降 。 民國 105 年 3 月 31 日流 動 比率 及 利息 保障 倍 數未 符 合合 約約 定 主係 受 地 震 災 害 影 響 , 致 相 關 財 務 比 率 下 降 。 依 合 約 約 定 , 本 集 團 因 違 反 財 務 比 率 需 支 付 約 定 費 率 之 罰 款 , 另 加 計 改 善 期 間 之 加 碼 利 率 。 本 集 團 認為 違 反財 務 比率 對營 運 或財 務 狀況 將不 致 產生 重 大影 響。
  • 3.為 清 償本 集 團民 國 100 年 3 月 2 日 聯 貸 72 億 元授 信 案,並 充 實營 運 資 金及 改 善財 務 結構 ,本 公 司民 國 104 年 8 月 5 日 董 事會 決議 委 請台 灣 土地 銀 行等 金 融機 構主 辦 33.2 億 元之 聯合 擔 保貸 款 延期 ,預 計 展 延 2 年 , 以 本 公 司 南 科 廠 房 (必 要 時 亦 提 供 部 分 機 器 設 備 )作 為 擔 保 品 。 董 事 會 授 權 董 事 長 全 權 代 表 本 公 司 與 聯 貸 銀 行 團 洽 訂 授 信 合 約 。 聯 貸 案 已通 過 各家 銀 行授 審會 及 董事 會,並 於民 國 105 年 2 月 18 日 簽 訂展 期 2 年 還 款合 約 。

(十 四)退休 金

  • 1.(1)本 公 司依 據「 勞動 基 準法 」之 規 定, 訂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 ,適 用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 前所 有正 式 員工 之服 務 年資,以及 於實 施「勞 工 退休 金條 例 」後 選 擇繼 續適 用 勞 動 基準 法 員工 之 後續 服務 年 資。員 工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退 休金 之 支 付 係根 據 服務 年 資及 退休 前 6 個 月之 平 均薪 資 計算 ,15 年 以內 (含 ) 的服 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給 予 兩個 基 數, 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給 予 一個 基 數, 惟累 積 最高 以 45 個基 數 為限 。 本公 司按 月 就薪 資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基 金 ,以 勞 工退 休準 備 金監 督 委員 會之 名 義專 戶儲 存 於台 灣 銀行 。
  • (2)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公 司 依 上述 退 休金 辦 法認 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皆 為\$0。
  • (3)本集 團 於民 國 106 年 度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0。
  • 2.(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本 公司 依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 定提 撥 之退 休 辦法,適用 於本 國 籍之 員工。本公 司 就員 工選 擇 適 用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所 定之 勞 工退 休 金制 度 部分,每 月 按薪 資 之 6% 提繳 勞 工退 休 金至 勞保 局 員工 個 人帳 戶,員 工 退休 金 之 支付 依 員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 休 金 方 式領 取 。
  • (2)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公 司 依 上開 退 休金 辦 法認 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分 別 為\$2,157 及\$1,855。
  • (十 五)股份 基 礎給 付
  •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1 月 10 日 經 金 管 會 核 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65,000 單 位 ,每 一 單位 可 認購 普 通股 一仟 股 。憑 證 持有 人於 持 有滿 2 年之 日 起, 可 執行 100%之 認股 權 憑證 ,此 認 股權 憑 證之 有效 期 限為 5 年, 屬 酬勞 性 員工 認股 權 計畫 。
  • 2.上 述 股份 基 礎給 付協 議 之詳 細 資訊 如下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認股權 加權平均 認股權 加權平均
單位數 (元) 單位數 (元)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1,286 \$
10
1,650 10\$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
34)
- (
83)
-
3月31日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1,252 10 1,567 10
3月31日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1,252 10 1,567 10

3.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流 通在 外之 認 股權,履 約 價格 皆 為 10 元,加 權平 均 剩餘 合 約期 間分 別 為 0.61 年、 0.86 年及 1.61 年。

4.本 公 司員 工 認股 權計 畫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評 價模 式 估計 認 股 選擇 權 之公 允 價值 ,相 關 資訊 如 下:

履約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每單位
協議之類型 價格(元)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率 利率 公允價值(元)
員工認股權 10\$ 66.39% 3.5年 0% 1.04% \$
2.969
  • (十 六)股本
  • 1.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止, 本 公司 登 記額 定 資本 額 為\$15,000,000, 分 為 1,500,000 仟股 ,實 收 資本 額 為\$7,369,485, 每股 面 額 10 元。
  • 2.本 公 司 為 償 還 負 債 、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或 為 策 略 聯 盟 發 展 相關 事 務用 途,於 民 國 103 年 5 月 30 日經 股 東會 決 議通 過以 私 募或 公 開發 行 方式 於 合計 總額 度 普通 股 700,000 仟 股 之限 額 內 辦理 現 金增 資 發 行 普 通 股 或 現 金 增 資 參 與 發 行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其 中 私 募 普 通 股 不 超 過 300,000 仟 股之 限額 ),每 股面 額 均 為 10 元;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8 日 董事 會 決議 辦理 現 金增 資 私募 普通 股 281,690 仟 股,每股 以 7.10 元折 價 發行 ,計 \$1,999,999。私 募 基準 日為 民 國 103 年 7 月 22 日 ,現 金 增 資 用 途 為 增 加 營 運 資 金 。 本 次 私 募 普 通 股 之 權 利 義 務 除 證 交 法 規 定 有 流 通 轉 讓 之 限 制 且 須 於 交 付 日 滿 三 年 並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後 才 能 申 請 上市 掛 牌交 易 外, 餘與 其 他之 已 發行 普通 股 同。
  •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6 月 3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44,818 及資 本 公 積\$562,257 彌補 虧 損, 並 決議 辦 理減 資\$4,286,923 以彌 補 虧損。減 資 後實 收 資本 額 為\$7,369,485,減 資 後 股 數 計 736,949 仟股 , 每股 面 額為 新台 幣 10 元。
  • 4.本 公 司 為 因 應 策 略 聯 盟 發 展 、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 償 還 借 款, 於 民 國 104 年 6 月 3 日 經股 東 會 決議 通 過於 普 通股 不超 過 3.5 億 股 額 度 內 辦 理 國 內 現 金 增 資 或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參 與 發 行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或 私 募 普 通 股 , 擇 一 或 三 者 或 搭 配 方 式 , 一 次 或 分 次 辦 理 之 ; 本 案 授權 董 事會 評 估辦 理。
  • 5.本 公 司 為 因 應 策 略 聯 盟 發 展 、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 償 還 負 債等 所 需資 金 及促 成可 能 之策 略 聯盟 發展 等,於 民 國 105 年 3 月 15 日 經董 事 會決 議 通過 擬於 普 通股 不 超過 4.5 億 股 額度 內 辦 理國 內 現金 增 資 或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參 與 發 行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或 私 募 普 通 股 , 擇 一 或 三者 或 搭配 方 式, 一次 或 分次 辦 理之 ,每 股 面額 新 台 幣 10 元 。
  • (十 七)資本 公 積
  •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 本 公 積 , 除 得 用 於 彌 補 虧 損 外 ,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 ,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 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 以 上 開 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 公 司

非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本 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補 充 之。 (十 八)保留 盈 餘/累積 盈 虧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除 依 法 完 納 一 切 稅 捐 外 , 應先 彌 補以 往 年度 虧損,次 提 列 10%為 法定 盈 餘公 積,如 尚有 盈 餘應 依 股東 會 決議 保 留或 分派 之 。
  • 2.依 據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得 依 財 務 、 業 務 及 經 營 面 等 因 素 之 考 量 將 當 年 度 可 分 配 盈 餘 全 數 分 派 。 盈 餘 之 分 派 得 以 現 金 股 利 或 股 票 股 利 之 方 式 單 獨 或 共 同 為 之 , 其 中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之 比 例 以 不 得 低 於 當 年 度 發 放現 金 及股 票 股利 合計 數 之 20%為原 則 。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25%之部 分 為限 。
  • 4.有 關 員工 酬 勞(紅 利)及董 事 酬勞 資 訊 ,請 詳 附註 六(二 十 一)。

(十 九)其他 收 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利息收入 \$ 3,164 \$ 2,536
代採購光罩收入 643 668
技術回饋金收入 - 7,988
其他收入 310 522
合計 \$ 4,117 \$ 11,714
(二 十)其他

益及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淨外幣兌換損失 (\$ 27,706) (\$ 7,46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工具淨利 14,408 676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利益 - 9,66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
損失 - ( 413)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60,000) -
其他損失 ( 2,538) ( 2,540)
合計 (\$ 75,836) (\$ 75)

(二 十一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33,442
\$ 13,525 \$ 46,967
勞健保費用 3,295 975 4,270
退休金費用 1,638 519 2,157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5,778 2,875 8,653
折舊費用 354,520 1,252 355,772
攤銷費用 12,369 32 12,401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27,236
\$ 9,004 \$ 36,240
勞健保費用 3,097 619 3,716
退休金費用 1,514 341 1,855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5,777 2,409 8,186
折舊費用 336,282 1,325 337,607
攤銷費用 12,469 32 12,501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 本 公司 於 分派 盈餘 時 ,應 分 派員 工紅 利 0.001%至 15%,董 事 酬 勞 2%。 惟依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公 司 法修 訂 後之 規 定, 公 司應 以當 年 度獲 利 狀況 之 定額 或 比率,分派 員 工酬 勞。但 公 司尚 有 累積 虧 損時,應予 彌 補。 前述 員 工酬 勞 以股 票或 現 金為 之,應 由 董事 會 以董 事 三分 之二 以 上之 出 席及 出 席董 事 過半 數同 意 之決 議 行之,並報 告 股東 會。另 章 程得 訂 明前

項發 給 股票 或 現金 之對 象,包 括符 合 一 定條 件 之從 屬 公司 員工。本 公 司 已於 104 年 12 月 24 日經董事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修正後章程規定, 本公 司 依當 年 度獲 利狀 況 扣除 累 積虧 損後,如 尚 有餘 額,應提 撥 員工 酬 勞不 低於 0.001%, 董事 及 監察 人 酬勞 不高 於 2%。 此 章程 修正 案 將提 民 國 105 年股 東 會決 議。

2.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係 為 累積 虧 損,故 未估 列應 付 員工 酬 勞 及董 事 酬勞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開 資 訊觀 測 站查 詢。

  • (二 十二 )所得 稅
  • 1.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當期 所 得 稅、遞 延 所得 稅及 所 得稅 費 用均 為\$0。
  • 2.累 積 盈虧 相 關資 訊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87年度以後 (\$ 289,718) \$ 124,300 (\$ 4,757,076)
  • 3.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本 公 司股 東 可扣 抵 稅額 帳戶 餘 額均 為\$38,383。
  • 4.本 公 司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度 止所 得 稅 申報 案 件, 原 業經 稅捐 稽 徵機 關 核定 , 惟於 民國 103 年 4、5 月經 國 稅 局更 正 核定 民國 96 至 100 年 度之 所 得稅 申 報,否准 民 國 97 至 100 年度 之 稅務 虧 損供 以後 年 度抵 減,並 核 定補 繳 相 關稅 額。本公 司 已 於民 國 103 年 6 月 將民 國 97 年 及 99 年度 更 正 核定 補繳 稅 額計 \$70,248 全 數 繳納 , 惟對 更正 核 定之 內容 尚 有不 服 ,目 前尚 在 行政 救 濟中 。
  • 5.本 公 司民 國 101 年度 營 利事 業 所得 稅業 經 稅捐 稽 徵機 關核 定 ,否 准 該 年 度 虧 損 供 以 後 年 度 抵 減 , 主 係 前 負 責 人 於 以 前 年 度 取 得 百 總 工 程 虛 開 發 票 從 事 掏 空 之 不 法 行 為 , 本 公 司 依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編 制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折 舊 費 用 , 並 非 故 意 以 詐 術 或 其 他 不 正 當 方 法 逃 漏 稅 捐 , 且民 國 101 年 度帳 列虛 開 發票 之 折舊 金額 , 未超 過 當年 度可 供 以後 年度 扣 除虧 損 比 例 5%,情 節 非屬 重 大,本 公司 對 該核 定 之內 容不 服 , 已提 出 行政 救 濟, 經考 量 予以 認 列部 分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6.經 國 稅局 核 定民 國 95 年及 96 年 , 故本 公 司自 行 減列 調整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
  • (二 十三 )每股 盈 餘(虧損 )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基本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損 414,018)(\$ 736,949 0.56)(\$ 稀釋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損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414,018)(\$ 736,949 0.56)(\$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虧)
基本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繼續
營業單位之本期淨利 \$ 181,102 1,165,641 \$ 0.16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停業
單位之本期淨損
( 44,180) 1,165,641 ( 0.04)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 136,922 1,165,641 \$ 0.12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繼續營業單
位之本期淨利 \$ 181,102 1,165,641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繼續
營業單位之本期淨利加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181,102 1,165,641 \$ 0.16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停業
單位之本期淨損 ( 44,180) 1,165,641 ( 0.04)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36,922 1,165,641 \$ 0.12

本公 司 員工 認 股權 因執 行 價格 高 於民 國 105 及 104 年 度 第一 季 股份 之 平均 市 價, 具 反稀 釋作 用 ,故 未 納入 稀釋 每 股盈 餘 之計 算。

(二 十四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僅 有部 分 現金 支 付之 投 資活 動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37,748
\$
28,944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690,024 949,019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733,615)
(
858,453)
本期支付現金 \$ 94,157
\$
119,510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1.營 業 收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營業收入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818 \$ 1,528
商品

售之

易未
有其

同類

交易
可循,交易
件係

雙方
商決

2.進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61,904\$ 51,417\$

商品 進 貨之 交 易未 有其 他 同類 型 交易 可循,交易 條 件係 由 雙方 協 商決 定 。 3.加 工 費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 \$ 218,264
加工

係含

工所
需材
費用
4.租

支出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724 \$ 724
5.利

支出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10,500 \$ -
6.應

款項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
之個體 \$
-
\$ 5,734 \$
1,743
其他應收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
之個體 79 - 22,187
其他關係人 - 26,713 5,900
小計 79 26,713 28,087
合計 \$
79
\$ 32,447 \$
29,830

其他 應 收款 主 係應 收代 購 料款 、 應收 設備 款 及應 收 代墊 款。

7.應 付 款項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應付帳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
之個體
\$ 60,156 \$
100,190
\$ 49,508
其他應付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
之個體
22,475 45,378 393,943
合計 \$ 82,631 \$
145,568
\$ 443,451

8.發 行 應付 公 司債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4 年 9 月 16 日 發行 國 內第 一 次私 募 無擔 保公 司 債, 發 行 額度 為 新台 幣 拾捌 億元 整 ,全 數 由對 本集 團 具重 大 影響 力之 個 體認 購 。

(二)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短期員工福利 \$ 4,071 \$ 6,062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集 團 之資 產 提供 作為 長 期借 款 、進 口原 料 之關 稅 擔保 及履 約 保證 明 細如 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質押定存單(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 153,073 \$ 152,602 \$ 79,852
銀行活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715 715 71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424,532 9,741,336 10,735,913
\$ 9,578,320 \$ 9,894,653 \$ 10,816,480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截至 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止 ,重 大 承 諾及 或 有事 項 摘要 如下 :

(一)或有 事 項

  • 1.台 南 地檢 署 於民 國 102 年 11 月 起 訴 本公 司 前董 事 長及 財務 主 管等 人 涉嫌 透 過 虛 列 及 墊 高 工 程 款 、 購 買 報 廢 舊 設 備 、 挪 用 存 款 及 收 受 回 扣 等 行 為 掏 空 本 公 司 資 產 , 涉 及 違 反 證 券 交 易 法 、 刑 法 、 商 業 會 計 法 及 稅 捐 稽 徵 法 之 背 信 等 罪 嫌 , 全 案 已 移 交 台 南 地 方 法 院 刑 事 庭 審 理 中 , 目 前 尚 難 評 估訴 訟 可能 之 結果 ,本 公 司已 依 法進 行民 事 求償 。
  • 2.百 總 工程 有 限公 司(百總 工 程)於民 國 102 年 9 月 就 本 公司 新 建廠 房 工程 及設 備 款向 台 南地 方法 院 提起 民 事訴 訟,請求 本 公司 給 付 款項 5 億餘 元 , 復於 民國 102 年 12 月據 同 一事 件 向仲 裁協 會 提請 仲 裁,撤 回該 民 事訴 訟。 仲裁 協 會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27 日 判 斷 本公 司 應給 付 百總 工程 2 億 9 仟 萬 餘 元 , 本 公 司 已 依 法 提 出 撤 銷 仲 裁 判 斷 , 並 委 託 律 師 積 極 應 訴 , 本 案 對 本公 司 營運 應 無重 大影 響 。
  • 3.毅 嘉 科技 股 份有 限公 司 於民 國 103 年 6 月向 台 南地 方 法院 提 起民 事 訴訟 請求 本 公司 給 付原 物料 款 項, 業 於 104 年 9 月ㄧ 審 判決 本公 司 勝訴 , 惟 對造 復 提起 上 訴, 目前 尚 難評 估 訴訟 可能 之 結果 。
  • 4.北 京 京東 方 光電 科技 有 限公 司 於民 國 104 年 向台 南 地 方法 院 提起 民 事訴 訟 請 求 本 公 司 賠 償 彩 色 濾 光 片 品 質 問 題 , 雙 方 就 系 爭 交 易 內 容 有 爭 議 , 本公 司 已委 託 律師 應訴 , 目前 尚 難評 估訴 訟 可能 之 結果 。
  • 5.營 利 事業 所 得稅 務行 政 救濟 , 請詳 附註 六(二 十二 )相 關說 明 。

(二)承諾 事 項

1.本 公 司於 民國 100 年 2 月 15 日與 韓 國三 星 行動 顯 示公 司簽 訂 生產 線 技術 合作 及 供貨 協 定, 合約 期 間自 簽 約日 起 算 3 年 。本 公 司 業經 董 事會 決 議 通 過 新 建 生 產 線 以 生 產 應 用 於 主 動 式 有 機 發 光 二 極 體 顯 示 器 之 高 精 度 觸 控玻 璃 感應 器 ,並 依約 於 民國 101 年 5 月生 產 線量 產起 2 年期 間 每月 銷 售約 定 數量 之 上述 產品 予 該公 司 ,目 前雙 方 合約 期 限至 民 國 105 年 5 月 底。 本 公司 量 產且 供貨 予 該公 司 2 年 後, 銷 售因 該 公司 技術 協 助所 生 產 之 產 品 予 其 他 客 戶 時 , 應 就 該 產 品 售 予 其 他 客 戶 之 銷 售 淨 額 約 定 比 例 支 付技 術 支援 費 。

2.已 簽 約但 尚 未發 生之 資 本支 出

105年3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89,232
\$
88,639
  • 3.已 開 立而 尚 未使 用信 用 狀為 日 幣 47,600 仟 元。
  • 4.本 集 團以 營 業租 賃承 租 車輛 、 辦公 室及 廠 房, 租 賃期 間介 於 民國 100 至 121 年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分 別 認列 \$10,239 及 \$11,656 之 租 金費 用 。另 不 可取 消 合約 之未 來 最低 租 賃給 付總 額 如下 :
105年3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不超過1年 \$ 35,237 \$ 34,578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136,725 126,247
超過5年 341,547 345,271
總計 \$ 513,509 \$ 506,096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本公 司 受民 國 105 年 2 月 6 日 高雄 美 濃地 震 影響 , 所導 致之 財 務相 關 損失 ,包 含 建 物 設 備 、 營 業 中 斷 等 均 有 保 險 , 截 至 報 告 日 止 , 保 險 公 司 針 對 理 賠 評 估 仍 在進 行 中。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此 情 形。

  • 十二 、 其他
  • (一)資本 管 理

本 集 團 之 資 本 管 理 目 標 , 係 為 保 障 公 司 能 繼 續 經 營 , 維 持 最 佳 資 本 結 構 以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 並 為 股 東 提 供 報 酬 。 為 了 維 持 或 調 整 資 本 結 構 , 本 集 團透 過 發行 新 股舉 借或 償 還借 款 等方 式調 整 資本 結 構。

  • (二)金融 工 具
  • 1.金 融 工具 公 允價 值資 訊

本集 團 非以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包括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應收 帳 款 (含 關係 人)、其 他 應 收款 (含 關 係人 )、其 他金 融 資產 -流 動、短期 借 款、 應付 短 期票 券、應 付帳 款(含 關係 人)及其 他 應付 款(含 關 係人 ))的帳 面 金額 係 公允 價 值之 合理 近 似值 。 民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長 期借 款(包 含 一年 或 一營 業 週期 內到 期 部份 ) 之公 允 價值 分 別為 \$3,793,694、\$4,551,203 及\$6,733,417。另 以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公 允 價值 資 訊請 詳附 註 十二 (三 )。

  • 2.財 務 風險 管 理政 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及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 本 集 團 整 體風 險 管理 政 策著 重於 金 融市 場 的不 可預 測 事項,並 尋 求可 降 低對 財務 狀 況及 財 務績 效之 潛 在不 利 影響。本 集團 使 用衍 生 金融 工 具以 規避 特 定暴 險 ,請 詳附 註 六(二)。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集 團 財務 部 按照 董事 會 核准 之 政策 執行。本 集 團 財務 部 透過 與 集團 營運 單 位密 切 合作,負責 辨 認、評 估 與規 避 財務 風險。董 事會 對 整 體風 險 管理 訂 有書 面原 則,亦對 特 定 範圍 與 事項 提供 書 面政 策, 例 如匯 率 風險、 利 率 風險、 信 用風 險、 衍生 與 非衍 生金 融 工具 之 使用 ,以 及 剩餘 流 動資 金之 投 資。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 匯率 風 險
    • A.本 集 團係 跨 國營 運,因 此 受不 同 貨 幣所 產 生之 匯 率風 險,主 要 為 美元 及 日幣。相 關 匯率 風 險來 自 未來 之商 業 交易、已 認 列之 資 產 與負 債 ,及 對 國外 營運 機 構之 淨 投資 。
    • B.本 集 團管 理 階層 已訂 定 政策,規 定 集團 內 各公 司 管理 相對 其 功能 性貨 幣 之匯 率 風險。集團 內 各公 司 應 透過 集 團財 務 部就 其整 體 匯 率風 險 進行 避 險。為管 理 來自 未 來商 業交 易 及已 認 列資 產與 負 債 之匯 率 風險,集 團 內各 公 司透 過 集團 財務 部 採用 遠 期外 匯合 約 進 行。當未 來 商業 交 易、已認 列 資產 或 負債 係 以非 該 個體 之功 能 性 貨幣 之 外幣 計 價時 ,匯 率 風險 便 會產 生。
    • C.本 集 團運 用 遠期 外匯 合 約等 衍 生性 金融 商 品,規避 已 認列 之 外幣 資產 或 負債 或 高度 很有 可 能發 生 之預 期交 易,以降 低 匯 率波 動 所 產生 之 公平 價 值風 險及 現 金流 量 風險。並 隨時 監 測匯 率 波動,設 置停 損 點, 以 降低 匯率 風 險。
    • D.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集 團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台 幣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 具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105年3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41,106
32.185 \$
1,322,997
日幣:新台幣 26,504 0.2863 7,588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4,548 32.185 146,377
日幣:新台幣 80,656 0.2863 23,092
歐元:新台幣 622 36.51 22,709
104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7,901
32.825 \$
1,244,100
日幣:新台幣 186,637 0.2727 50,89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8,256 32.825 271,003
日幣:新台幣 260,129 0.2727 70,937
歐元:新台幣 622 35.88 22,317
104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69,046
31.30 \$
2,161,140
日幣:新台幣 59,529 0.2604 15,50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7,190 31.30 538,047
日幣:新台幣 387,144 0.2604 100,812
歐元:新台幣 622 33.65 20,930

E.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於民 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認 列之 全 部兌 換損 失(含 已實 現 及 未實 現) 彙總 金 額分 別 為\$27,706 及 \$7,460。

F.本 集 團因 重 大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 外幣 市場 風 險分 析 如下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3,230
\$
-
日幣:新台幣 1% 76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1,464 -
日幣:新台幣 1% 231 -
歐元:新台幣 1% 227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1,611
\$
-
日幣:新台幣 1% 155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5,380 -
日幣:新台幣 1% 1,008 -

利率 風 險

本集 團 之借 款 主係 為浮 動 利率,利 率 風險 來 自長 短 期借 款。按 浮 動 利率 發 行之 借 款使 本集 團 承受 現 金流 量利 率 風險,部 分 風險 被 按浮 動利 率 持有 之 現金 及約 當 現金 抵 銷。

歐元:新台幣 1% 209 -

  • (2)信用 風 險
  • A.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務 而 產生 財 務損 失之 風 險。本集 團 依授 信 政策,集 團 內各 營 運 單位 於 訂定 付 款及 提出 交 貨之 條 款與 條件 前,須就 其 每 一新 客 戶 進行 管 理及 信 用風 險分 析。內部 風 險 控管 係 透過 考 慮其 財務 狀 況、

過往 經 驗及 其 他因 素,以評 估 客戶 之 信用 品 質。個別 風 險之 限 額 係董 事 會依 內 部或 外部 之 評等 而 制訂,並定 期 監控 信 用 額度 之 使 用。主 要 信用 風 險 來自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衍 生 金融 工 具,及存 放 於銀 行 與金 融 機構 之存 款,亦 有來 自 於顧 客 之信 用 風險,並 包括 尚未 收 現之 應 收帳 款。對銀 行 及金 融 機構 而 言,僅有 信 用評 等 良 好之 機 構, 才 會被 接納 為 交易 對 象。

  • B.於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並 無 超 出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 , 且 不 預 期 會 受 交 易 對 手 之 不 履 約 而 產 生 任 何 重 大 損 失。
  • C.本 集 團 重 大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品 質 , 請 詳 附 註 六 (五)1.說明 。
  • D.本 集 團已 逾 期之 金融 資 產之 帳 齡分 析, 請 詳 附 註 六 (五 )2.說 明 。
  • E.本 集 團 業 已 發 生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的 個 別 分 析 請 詳 附 註 六 (五 )3. 說明 。
  •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 由集 團 財務 部 予以 彙總。集 團 財務 部 監控 集 團流 動 資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 其有 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 營運 需要 。
  • B.下 表 係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淨 額 或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負 債,按 相關 到 期日 予 以分 組,非 衍生 金 融負 債 係依 據資 產 負 債表 日 至合 約 到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 進行 分析;衍 生金 融 負 債係 依 據 資產 負 債表 日 至預 期到 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進 行 分析 如 下: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5年3月31日 1年內 2至3年內 3至4年內 5年以上
應付票據 \$
1,141
\$
-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76,016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934,751 -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46,000 -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4,333 - - -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
內可執行賣回權公司 1,800,000 - - -
債)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1,647,671 2,414,201 - -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4年12月31日 1年內 2至3年內 3至4年內 5年以上
應付票據 \$
1,563
\$
-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320,068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938,330 -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46,000 -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3,191 - - -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
內可執行賣回權公司
債)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1,800,000 - - -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3,977,823 704,123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4年3月31日 1年內 2至3年內 3至4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200,000
\$
-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77,641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404,059 - - -
  • 負債準備-流動 71,415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4,746 -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3,130,912 3,953,939 - -
  • C.為 償 還借 款,本 集 團擬 公 開募 集 或私 募有 價 證券,請詳 附 註六 (十 六)4.及 5.說 明。
  • D.本 集 團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或 實際 金 額會 有 顯著 不同 。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註 十 二(二)1.說 明。
  • 2.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交 易 發 生 , 以 在 持 續 基 礎 上 提 供 定 價 資 訊 之 市 場 。 本 集 團投 資 之上 市 股票 投資 的 公允 價 值屬 之。
    • 第 二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但 包 括 於 第 一 等 級 之 報 價 者 除 外 。 本 集 團 投 資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的 公 允 價 值 屬之 。
    • 第三 等 級: 資 產或 負債 之 不可 觀 察輸 入值 。
    1. 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以 公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 本 集 團 依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性 質 、 特 性 及 風險 及 公允 價 值等 級之 基 礎分 類 ,相 關資 訊 如下 :

105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黃金存摺 104,145 \$
-
\$
-
\$
104,145
受益憑證 151,452 - - 151,45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1,875 - - 11,875
合計 \$
267,472
\$
-
\$
-
\$
267,472
104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黃金存摺 \$
89,889
\$
-
\$
-
\$
89,889
受益憑證 151,299 - - 151,29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0,843 - - 10,843
非重複性公允價值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 444,110 444,110
合計 \$
252,031
\$
-
\$
444,110
\$
696,141
104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19,094
\$
-
\$
-
\$
19,094
非重複性公允價值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註) - - 625,543 625,543
合計 \$
19,094
\$
-
\$
625,543
\$
644,637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
\$
27
\$
-
\$
27
註:考量民國103年12月31日鑑價報告衡量之。
  • 4.本 集 團用 以 衡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 (1)本集 團 採用 市 場 報價 作 為公 允 價輸 入值 (即 第 一等 級)者,係依 上 市 公司 收 盤價 衡 量。
  • (2)除上 述 有活 絡 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 價技 術 或參 考 交易 對手 報 價取 得。透 過評 價 技術 所 取得 之公 允 價值 可參 照 其他 實 質上 條件 及 特性 相 似之 金融 工 具之 現 時公 允價 值、現 金流 量 折現 法 或以 其他 評 價技 術,包 括以 合 併資 產 負債 表日 可 取得 之市 場 資訊 運 用模 型計 算 而得 。
  • (3)當評 估 非標 準 化 且複 雜 性較 低 之金 融工 具 時,例如 無 活絡 市 場之 債 務工 具、利 率 交換 合約、換 匯 合 約及 選擇 權,本 集 團採 用廣 為 市場 參與 者 使用 之 評價 技術。此 類 金融 工 具之 評 價模 型 所使 用之 參 數通 常為 市 場可 觀 察資 訊。
  • 5.民 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無第 一 等級 與第 二 等級 間 之 任何 移 轉。
  • (四)截至 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止,本 公 司 流動 負 債超 過 流動 資產 達\$2,159,072, 本公 司 擬採 取 下列 對策 以 改善 營 運及 財務 狀 況:
  • 1.加 強 與調 整 接單 能力 : 本公 司 5.5 代玻 璃 基板 具 最經 濟切 割 之生 產 優 勢 , 且 可 涵 蓋 多 數 觸 控 產 品 之 應 用 。 鑒 於 觸 控 產 品 之 市 場 強 烈 需 求 , 本 公 司 慎 選 利 潤 較 佳 之 訂 單 , 並 積 極 搶 佔 市 場 , 擴 大 整 體 營 運 規 模 以 提升 市 占率 ;
  • 2.提 升 產 品 品 質 及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 本 公 司 具 備 專 業 生 產 管 理 經 驗 , 並 持 續 強 化 產 品 製 造 良 率 , 以 提 升 產 品 品 質 。 另 透 過 嚴 格 控 管 人 力 成 本 與 費用 支 出, 以 降低 生產 成 本及 提 升競 爭能 力 ;

3.調 整 客 戶 收 款 條 件 : 本 公 司 對 外 將 向 客 戶 爭 取 縮 短 應 收 帳 款 之 收 款 天 期及 進 行應 收 帳款 融資 , 以因 應 公司 營運 資 金之 需 求。

4.4.5 億股 額 度內 辦 理現 金 增資 : 請詳 附註 六(十 六)5.相 關說 明 。

本公 司 管理 階 層認 為,上 述之 對 策應 足 以改 善 本公 司 營運 及財 務 狀況,惟 現金 增 資案 尚 待相 關作 業 及主 管 機關 允准 。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無。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無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一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請 詳附 表 二。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無 。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 無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請 詳附 註 六(二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無 。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三 。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四 。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無。

十四 、 部門 資 訊

本 集 團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且 集 團 董 事 會 係 以 集 團 整 體 評 估 績 效 及 分 配 資 源 , 經辨 認 本集 團 為一 應報 導 部門 。

(一)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資 訊

部門 間 之銷 售 係按 公允 交 易原 則 進行。向主 要 營運 決 策者 呈報 之 外部 收 入 , 與損 益 表內 之 收入 採用 一 致之 衡 量方 式。

(二)產品 別 資訊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觸控面版 \$ 559,518 \$ 1,325,626
(三)地區

資訊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南韓 \$ 469,275 \$
-
\$ 876,671 \$
-
新加坡 72,820 - 444,202 -
台灣 835 11,655,087 3,951 12,616,967
其他 16,588 - 802 -
\$ 559,518 \$
11,655,087
\$ 1,325,626 \$
12,616,967
(四)重要

戶資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收入 收入
\$
469,275
\$
876,671
72,820 444,202
\$
542,095
\$
1,320,873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股 數
持有之公司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股 票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仟股/仟單位)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註) 備註
中華聯合半導體設備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6,000 \$
-
3.75% \$
-
立纖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2,000 - 5.00% -
源河生技應用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5,255 31,791 2.56% 31,791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1 5 0.00% 5
英屬蓋曼群島商 Hannspree Inc.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公司之關聯企業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200,000 89,975 10.60% 89,975
太奇雲端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500 5,000 19.24% 5,000
\$
126,771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公司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
2,788 \$ 11,875 0.08% 11,875
基 金
日盛貨幣市場基金 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
6,881 \$ 100,720 - \$ 100,720
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
聯邦貨幣市場基金 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3,885 50,732 - 50,732
\$
151,452
黃 金 存 摺
黃金存摺 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
- \$
104,145
- \$ 104,145
註: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產-流動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有價證券種類及
交易對象
關係 期初 買入(註3) 賣出(註3) 期 末
買、賣之公司 名稱(註1) 帳列科目 (註2) (註2) 仟單位 金 額 仟單位 金額 仟單位 售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仟單位 金額
和鑫光電股份有 附買回票券 約當現金 中華票券金融 - - - - 979,350 - 815,322 818,425 3,103 - \$ 160,925
限公司 (股)公司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者,須填寫該二欄,餘得免填。 註3:買進、賣出金額含評價損益。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 本期認列之投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 比率 帳面金額 期損益 資損益 備註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Richest Investment Ltd. 開曼群島 投資 148,434 148,434 4,500 100.00 - - -
註一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投資 100 - 10 100.00 88 (
12)
( 12)
子公司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白石管理顧問(股)公司 台灣 管理顧問 100 - 10 100.00 89 (
11)
( 11)
子公司

註一:詳附表四註2、註3說明。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本期期初自台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投資
實收資本額 灣匯出累積投 投資金額 灣匯出累積投 被投資公司本 或間接投資 損益 期末投資帳面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註1) 投資方式 資金額 匯出 收回 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3) 金額(註3)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南京冠鑫光電有限公
開發、生產PMMA
導光板及其相關
零組件
\$
469,950
註2 \$ 148,434 - - \$ 148,434 (\$ 16,920) 31.12 \$ -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公司名稱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4) 核准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1,789,949
\$
1,766,958
\$
4,276,989

註1:係依歷史匯率換算。

註2:透過Richest Investment Ltd.再投資。

註3:本公司已於民國102年度評估對南京冠鑫光電有限公司之投資價值已減損至\$0。

註4:係依實際匯出之歷史匯率換算之台幣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