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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sTouch Annual Report 2022

Oct 28, 2022

52281_rns_2022-10-28_c9514b2f-fd78-45e7-933c-c81bd1cb261c.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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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1 年度及 110 年度 (股票代碼 3049)

公司地址:台南市善化區北園一路 7 號

電 話:(06)505-3959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11 年度及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9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3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4 ~ 15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6 ~ 61
(一)
公司沿革
16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6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6 ~ 17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 ~ 28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 29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9 ~ 48
(七)
關係人交易
48 ~ 49
(八)
質押之資產
50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0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0 ~ 51
(十二)其他 51 ~ 59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9 ~ 60
(十四)部門資訊 60 ~ 61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11 年度(自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 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負 責 人:馬維欣

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20 日

和 鑫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1

12

31

%
110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814,501 12 \$
1,843,653
1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141,401 1 71,107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六(一)(四)
781,000 5 2,255,907 14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292,954 2 328,325 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17 - 184 -
1200 其他應收款 15,615 - 10,335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1,074 -
130X 存貨 六(六) 172,132 1 204,452 1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六(七)及八 45,031 1 44,957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31,204 - 26,103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3,293,955 22 4,786,097 29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非流動 177,958 1 96,109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53,821 4 778,137 5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四)
流動 136,934 1 -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及八 10,281,968 68 10,549,981 63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 445,986 3 293,534 2
1780 無形資產 23,416 - 15,189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四) 111,351 1 96,277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590 - 2,950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1,743,024 78 11,832,177 71
1XXX 資產總計 \$ 15,036,979 100 \$
16,618,274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1
12

31
110
12
31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流動負債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二)
債-流動 \$ - - \$ 8 -
2150 應付票據 502 - 1,703 -
2170 應付帳款 141,369 1 159,990 1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3,058 - -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二) 361,641 3 401,179 2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40 - 1,194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03 - 24,844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30,009 - 15,179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十四) 172,754 1 251,015 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6,652 - 41,631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726,128 5 896,743 5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三) 1,500,000 10 1,500,000 9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四) 1,977,789 13 2,972,282 18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四) - - 55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433,151 3 284,929 2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18,693 - 16,329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3,929,633 26 4,773,595 29
2XXX 負債總計 4,655,761 31 5,670,338 34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8,069,485 54 8,069,485 48
資本公積 六(十七)
3200 資本公積 312,925 2 312,925 2
保留盈餘 六(十八)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44,402 2 144,361 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 6,457 -
3350 未分配盈餘 1,248,767 8 1,600,011 10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 90,461) ( 1) 217,756 1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六) ( 18,264) - -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9,766,854 65 10,350,995 62
36XX 非控制權益 四(三) 614,364 4 596,941 4
3XXX 權益總計 10,381,218 69 10,947,936 66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5,036,979 100 \$ 16,618,274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1~

董事長:馬維欣 經理人:簡廷憲 會計主管:簡智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1 110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九)及七 \$ 2,405,963 100 \$ 3,775,822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六)(二十三)
及七 ( 2,272,770)( 94)( 2,477,053)( 65)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133,193 6 1,298,769 35
營業費用 六(二十三)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30,223)( 1)( 36,360)( 1)
6200 管理費用 ( 166,959)( 7)( 225,154)(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32,765)( 2)( 33,939)(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十二(二) 10 - ( 11)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229,937)( 10)( 295,464)( 8)
6900 營業(損失)利益 ( 96,744)( 4) 1,003,305 2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 16,808 - 10,371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一) 124,737 5 176,598 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二) 20,290 1 162,251 4
7050 財務成本 ( 50,853)( 2)( 70,540)(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10,982 4 278,680 7
7900 稅前淨利 14,238 - 1,281,985 34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 六(二十四) 15,027 1 ( 234,040)( 6)
8200 本期淨利 \$ 29,265 1 \$ 1,047,945 28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8349 價損益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二十四) (\$ 308,237)( 13) \$ 225,827 6
- - ( 1,614)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20 - -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308,217)( 13) \$ 224,213 6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78,952)( 12) \$ 1,272,158 34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24,772 1 \$ 1,000,398 27
8620 非控制權益 \$ 4,493 - \$ 47,547 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283,445)( 12) \$ 1,224,611 33
8720 非控制權益 \$ 4,493 - \$ 47,547 1
每股盈餘 六(二十五)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03 \$ 1.24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03 \$ 1.2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馬維欣 經理人:簡廷憲 會計主管:簡智偉

~12~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馬維欣 經理人:簡廷憲
~13~
會計主管:簡智偉

110 年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100,041 - (
100,041)
-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6,457)
6,457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282,432)
- - - ( 282,432) - ( 282,432)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六(二十八) - - - - - - - - - - - 12,930 12,930
買回庫藏股 六(十六) - - - - - - - - - ( 18,264) ( 18,264) - ( 18,264)
12 月 31 日 \$ 8,069,485 \$
309,035
\$
919
\$
2,971
\$
244,402
\$
-
\$
1,248,767
\$
20 (\$
90,481) (\$ 18,264) \$ 9,766,854 \$
614,364
\$ 10,381,218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本期淨利 - - - - - - 1,000,398 - - - 1,000,398 47,547 1,047,94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224,213 - 224,213 - 224,21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1,000,398 - 224,213 - 1,224,611 47,547 1,272,158
10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八)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35,000 - ( 35,000) -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7,643) 7,643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314,710) - - - ( 314,710) - ( 314,710)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 - - - - - - - - - - 279,800 279,800
12 月 31 日 \$ 8,069,485 \$
309,035
\$ 919 \$
2,971
\$
144,361
\$
6,457
\$ 1,600,011 \$
-
\$ 217,756
\$
- \$ 10,350,995 \$
596,941
\$ 10,947,936
111 年
1 月 1 日 \$ 8,069,485 \$
309,035
\$ 919 \$
2,971
\$
144,361
\$
6,457
\$ 1,600,011 \$
-
\$ 217,756
\$
- \$ 10,350,995 \$
596,941
\$ 10,947,936
本期淨利 - - - - - - 24,772 - - - 24,772 4,493 29,26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20 ( 308,237) - ( 308,217) - ( 308,21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24,772 20 ( 308,237) - ( 283,445) 4,493 ( 278,952)
110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八)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100,041 - ( 100,041) -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6,457) 6,457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282,432) - - - ( 282,432) - ( 282,432)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六(二十八) - - - - - - - - - - - 12,930 12,930
買回庫藏股 六(十六) - - - - - - - - - ( 18,264) ( 18,264) - ( 18,264)

1 月 1 日 \$ 8,069,485 \$ 309,035 \$ 919 \$ 2,971 \$ 109,361 \$ 14,100 \$ 941,680 \$ - (\$ 6,457) \$ - \$ 9,441,094 \$ 269,594 \$ 9,710,688

和 鑫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積 保 餘 其
資本公積-實際 透過其他綜合損
取得或處分子公 國外營運機構財 益按公允價值衡
資本公積-發行 司股權價格與帳 務報表換算之兌 量之金融資產未
註 普通股股本 面價值差額 資本公積-其他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實現評價損益 庫藏股票 總 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 2
111 年 1 月 1 日

3 1
110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4,238 \$ 1,281,985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二十三) 881,677 815,766
預期信用損失提列 十二(二) ( 10 ) 11
攤銷費用 六(二十三) 11,400 9,886
利息費用 50,853 70,540
利息收入 六(二十) ( 16,808 ) ( 10,371 )
股利收入 六(二十一) ( 52,972 ) ( 20,888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六(二十二) 1,681 ( 114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六(二十二) - ( 192,69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損失 六(二)(二十二) 17,831 30,300
租賃修改利益 六(九)(二十二) - ( 3,509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94,384 ) ( 52,004 )
應收帳款 35,381 ( 76,268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67 16,710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4,482 )
1,074
( 23,969
1,074 )
存貨 32,320 ( 5,723 )
其他流動資產 ( 4,429 ) 14,33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 1,201 ) 1,486
應付帳款 ( 18,621 ) 23,33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3,058 ( 2,486 )
其他應付款 ( 55,622 ) ( 17,216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1,154 ) 1,128
其他流動負債 ( 34,979 ) ( 9,634 )
其他非流動負債 2,364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777,282 1,897,469
收取之利息 16,010 8,627
收取之股利 52,972 20,888
支付之利息 ( 43,253 ) ( 63,378 )
支付所得稅 ( 25,515 ) ( 143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77,496 1,863,463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非
90,000 )
流動
(\$
75,598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83,921 )
(
358,899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增
加)
1,474,907
(
1,591,075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
136,934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七)
(
574,285 )
(
447,688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147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1,660,264
取得無形資產
(
17,935 )
(
96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8,640 )
(
1,710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減少
(
74 )
14,43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577,520
(
815,488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
40,000
償還短期借款
-
(
40,000 )
舉借長期借款
六(二十七)
-
336,630
償還長期借款
六(二十七)
(
1,072,754 )
(
1,873,333 )
發行應付公司債
六(十三)
(二十七)
-
1,500,000
償還應付公司債
六(二十七)
-
(
900,000 )
租賃本金償還
六(二十七)
(
23,668 )
(
21,737 )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六(二十八)
12,930
279,800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八)
(
282,432 )
(
314,710 )
買回庫藏股
六(十六)
(
18,264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384,188 )
(
993,350 )
匯率影響數
20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29,152 )
54,625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1,843,653
1,789,02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1,814,501
\$
1,843,65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 台幣仟 元 (除特別註 明者外 )

一、 公司沿革

和鑫光電 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 稱「本 公 司」)民國 88 年 9 月於 中華民 國設立。本 公司及子 公司(以 下簡稱「本 集團 」)主 要營業項 目為 觸 控產品 之製造 及銷售、不 動產租賃 及旅館 業務等 。本公 司股票 自 民國 91 年 9 月 27 日起於 台灣證 券交易 所上市。

二、 通過財務 報告之 日期及 程序

本合併財 務報告 已於民國 112 年 2 月 20 日經董事 會通過 。

  • 三、 新發布及 修訂準 則及解 釋之適 用
  • (一)已採用金 融監督 管理委 員會 (以 下簡稱 「 金管會」 )認可並 發布生 效之新 發 布、修正 後國際 財務報 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 並 發布生 效之民 國 111 年 適用之 國際財 務報導準 則之 新發布、 修正 及 修訂之 準則及 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
:達到預
定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民國111年1月1日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二)尚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12 年適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會計估計之定義」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國際會計 準則理 事會已 發布但 尚未經 金 管會認可 之國際 財務報 導準則 之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告準則之 新發布 、修正 及修訂 之準則 及 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投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
民國113年1月1日
「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
「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民國112年1月1日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
民國113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響。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四、 重大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製本合 併財務 報告所 採用之 主要會 計 政策說明 如下。除另有 說明外,此 等政策 在所有報 導期間 一致地 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效之國 際財務 報導準 則、國際會 計準 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 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 合併 財務報 告 係按歷史 成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工具)。
    • (2)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透 過其他 綜合損 益 按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產。
  • 2.編製符 合 IFRSs 之財務 報告需 要使用 一些重要 會計估 計,在 應用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 務報告 編製原 則

(1)本集 團將 所有 子公司 納入 合併財 務報 告編製 之個 體。子 公司 指受本 集

團控制之 個體(包括 結構型 個體),當 本 集團暴露 於來自 對該個 體之參 與之變動 報酬或 對該等 變動報 酬享有 權 利,且透 過對該 個體之 權力有 能力影響 該等報 酬時, 本集團 即控制 該 個體。子 公司自 本集團 取得控 制之日起 納入合 併財務 報告, 於喪失 控 制之日 起 終止合 併。

  • (2)集團 內公 司間 之交易 、餘 額及未 實現 損益業 已銷 除。子 公司 之會計 政 策已作必 要之調 整,與 本集團 採用之 政 策一致。
  • (3)損益 及其 他綜 合損益 各組 成部分 歸屬 於母公 司業 主及非 控制 權益; 綜 合損益總 額亦歸 屬於母 公司業 主及非 控 制權益, 即使因 而導致 非控制 權益發生 虧損餘 額。
  • (4)對子公 司持股 之變動 若未導 致喪失 控 制(與非控 制權益 之交易 ),係作 為權益交 易處理 ,亦即 視為與 業主間 進 行之交易 。非控 制權益 之調整 金額與所 支付或 收取對 價之公 允價值 間 之差額係 直接認 列為權 益。
  • (5)當集 團喪 失對 子公司 之控 制,對 前子 公司之 剩餘 投資係 按公 允價值 重 新衡量, 並作為 原始認 列金融 資產之 公 允價值或 原始認 列投資 關聯企 業或合資 之成本 ,公允 價值與 帳面金 額 之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對於 先前認列 於其他 綜合損 益與該 子公司 有 關之所有 金額, 其會計 處理與 本集團若 直接處 分相關 資產或 負債之 基 礎相同, 亦即如 先前認 列為其 他綜合損 益之利 益或損 失,於 處分相 關 資產或負 債時將 被重分 類為損 益,則當 喪失對 子公司 之控制 時,將 該 利益或損 失自權 益重分 類為損 益。
  • 2.列入合 併財務 報 告之 子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說明
本公司 Richest Investment
Ltd.
投資 100.00 100.00 -
本公司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金蘋果)
投資 100.00 100.00 -
本公司 白石股份有限公司
(白石)
旅館業務 42.31 42.31 註一
本公司 銀網投資股份有限公
司(銀網投資)
投資 100.00 100.00 註二
本公司 Hanns Blegrain
Ltd.(Hanns
Blegrain)
投資 100.00 100.00 註三
白石 小馬飲夢股份有限公
司(小馬飲夢)
餐飲 51.00 51.00 註四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說明
白石 瓦器股份有限公司
(瓦器)(原名:瀚御
廚股份有限公司
(瀚御廚))
餐飲 51.00 - 註五
及六
銀網投資 瓦器股份有限公司
(瓦器)(原名:瀚御
廚股份有限公司
(瀚御廚))
餐飲 30.00 - 註五
及六
Hanns
Blegrain
和欣商貿技術服務
(深圳)有限公司
(和欣商貿)
技術勞務
服務
100.00 - 註七
  • 註一:對 白石持 股比例 為 42.31%,惟因 擁有白石 三分之 二之董 事席次 且 相 較 其 他 股 東 擁 有 相 對 多 數 表 決 權 而 對 其 具 控 制 能 力 , 故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1 0 年 8 月 依 原 持 股 比 例 以 \$198,000 參 與白石現 金增資 。
  • 註二:本 公司於 民國 110 年 11 月新投 資 設立之公 司。
  • 註三:本 公司於 民國 110 年 12 月新投 資 設立之公 司。
  • 註四:白 石於民 國 11 0 年 11 月新 投資 設立之公 司,擁 有 51%之普 通股股 權,故自 設立日 起將其 納入合 併財務 報 告之編製 。
  • 註五:白石 及銀網 投資與關 聯企業 合資 設立瀚御 廚,業已 於民國 111 年 4 月辦理設 立登記 完竣,設立實 收資本 額 為 \$150,000,非 控制權 益股 東出資金 額計 \$28,500。
  • 註六:瀚御 廚業已 於民國 111 年 10 月辦理名稱變 更登記 完竣,更 名後名 稱為「瓦 器股份 有限公 司」。
  • 註七:Hanns Blegrain 新投 資設立 之公 司,業已於民國 111 年 10 月 辦理 設立登記 完竣, 並於民國 112 年 1 月 注 資完成。
  • 3.未列入 合併財 務報 告 之子公 司:無 。
  • 4.子公司 會計期 間不同 之調整 及處理 方 式 :無。
  • 5.重大限 制:無 。

6.對本集 團具重 大性之 非控制 權益之 子 公司: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非 控制權益 總額 分 別為\$614,364 及 \$596,941,下列為對 本集團 具重大 性之 非控制權 益及所 屬子公 司之資 訊:

非控制權益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子公司
主要
持股 持股


營業場所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白石
台灣
\$
614,364 57.69% \$ 596,941 57.69%
子公司彙 總性財 務資訊 :
資產負債 表
白石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773,473 \$ 737,833
非流動資產 1,454,252 1,405,336
流動負債 ( 110,710) ( 107,230)
非流動負債 ( 1,019,303) ( 1,008,302)
淨資產總額 \$ 1,097,712 \$ 1,027,637
綜合損益 表
白石
111年度 110年度
收入 \$ 236,692 \$ 313,223
稅前淨利 25,458 89,841
所得稅費用 ( 1,896)
(
7,319)
本期淨利 \$ 23,562 \$ 82,52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3,562 \$ 82,52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4,493 \$ 47,547
現金流量 表
白石
111年度 110年度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41,115 \$ 218,73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63,094) ( 537,880)
111年度 110年度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41,115 \$
218,73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63,094)
(
537,88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31,531) 406,35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53,510) 87,208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32,380 45,17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8,870 \$
132,380

(四)外幣換算

本 集團內每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境之 貨幣(即 功能性 貨幣)衡 量。本 合併財務 報告係 以本集 團 之功 能性 貨幣「新 台幣 」 作為表 達貨幣 列報。

外幣交易 及餘額

  •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算此等 交易產生 之換算 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
  • 2.外幣貨 幣性資 產及負 債餘額,按資產 負債表日 之即期 匯率評 價調整,因調 整而產生 之換算 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

3.所有其 他兌換 損益按 交易性 質在損 益 表之「其 他利益 及損失 」列報 。

(五)資產負債 區分流 動及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資產: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 ,或意圖 將其出 售或消 耗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實 現者。
  • (4)現金或 約當現 金,但 於資產 負債表 日 後至少十 二個月 交換或 用以清 償 負債受到 限制者 除外。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資產 分 類為非流 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負債: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到 期清償者 。
  • (4)不能無 條件將 清償期 限遞延 至資產 負 債表日後 至少十 二個月 者。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以 發 行權益工 具而導 致清償 者,不 影響其分 類。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 件 之負債 分 類為非流 動。

(六)約當現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之短 期現金 承諾者 ,分類 為約當 現 金。

  • (七)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割日會 計。

  • 3.本集團 於原始 認列時 按公允 價值衡 量,相 關交易 成本認 列於損 益,後續 按 公允價值 衡量, 其利益 或損失 認列於 損 益。
  • 4.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確 立,與股 利有關 之經濟效 益很有 可能流 入,及股 利金 額能可靠 衡量時 ,本集 團於損 益認列 股 利 收入。
  • (八)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公允價 值變動 列報於 其他 綜 合損益 :
    • (1)在以收 取合約 現金流 量及出 售為目 的 之經營模 式下持 有該金 融資產 。
    • (2)該金融 資產之 合約條 款產生 特定日 期 之現金流 量,完 全為支 付本金 及 流通在外 本金金 額之利 息。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採用 交割日 會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屬權益工 具之公 允價值 變動認 列於其 他 綜合損益,於 除列時,先前認 列於 其他綜合 損益之 累積利 益或損 失後續 不 得重分類 至損益,轉列 至保留 盈餘 項下。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確 立,與股利 有關之經 濟效益 很有可 能流入,及 股利金額 能可靠 衡量時 ,本集 團於損 益 認列股利 收入。

(九)按攤銷後 成本衡 量之 金 融資產

  • 1.係指同 時符合 下列條 件者:
  • (1)在以收 取合約 現金流 量為目 的之經 營 模式下持 有該金 融資產 。
  • (2)該金融 資產之 合約條 款產生 特定日 期 之現金流 量,完 全為支 付本金 及 流通在外 本金金 額之利 息。
  • 2.本集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割 日 會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 及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並 於 除 列 時,將其 利益或 損失認 列於損 益。
  • 4.本集團 持有不 符合約 當現金 之定期 存 款,因持有 期間短,折現之 影響不 重 大,係以 投資金 額衡量 。

(十)應收帳款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帳款 。
  • 2.屬未付 息之短 期應收 帳款,因 折現之 影響不大,本集團 係以原 始發票 金額 衡量。

(十一)金融資產 減損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包 含 重 大財務組 成部分 之應收 帳款或 合約資 產、應收租 賃款、放 款承諾 及財務 保 證合約,考量所有 合理且 可佐證 之資訊 (包括前瞻 性者 )後,對自 原始認 列 後信用風 險並未 顯著增 加者,按 12 個月 預期信用 損失金 額衡量 備抵損 失; 對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已 顯 著 增 加 者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量備抵 損失;就 不包含 重大財 務組成 部分之應 收帳款 或合約 資產,按 存 續期間預 期信用 損失金 額衡量 備抵損 失 。

(十二)金融資產 之除列

當 本 集 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產。

(十三)出租人之 租賃交 易-營 業租賃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攤銷認 列為當 期損益 。

(十四)存貨

存貨按成 本與淨 變現價 值孰低 者衡量,成本 依加 權平均 法決定。製成品 及 在製品之 成本包 括原料、直接人 工、其 他 直接成本 及生產 相關之 製造費 用 (按正常產 能分攤 ),惟不 包括借 款成本。比較成 本與淨 變現價值 孰低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尚須投 入之估 計成本 及 相關 變動銷 售 費用後之 餘額。

(十五)待出售非 流動資 產

當 非 流 動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主 要 係 透 過 出 售 交 易 而 非 繼 續 使 用 來 回 收 , 且 高度很有 可能出 售時,分 類為待 出售資 產,以其 帳面價值 與公允 價值減 出 售成本孰 低者衡 量。

  • (十六)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係 以取得 成本為 入帳基礎,並將購 建期間 之有關 利 息資本化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獨資 產。被重置 部分之 帳面金 額應 除列。所有其 他維修 費用於 發生 時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3.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 之 後續衡 量採成 本模式,按估計耐 用年限 以直 線 法 計提折舊。不動 產、廠房及設 備各項 組 成若屬重 大,則單獨提 列折舊。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行檢 視,若殘值 及耐用 年限之 預期 值與先前 之估計 不同時,或 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國際 會計準 則第 8 號「會計 政策、會計估計 變動及 錯誤」之 會計估 計變動規 定處理 。 各項 資產之 耐用年 限 如下:

房 屋 及 建 築 2年 ~ 35年 機 器 設 備 2年 ~ 10年 生 財 器 具 2年 ~ 6年 其 他 設 備 2年 ~ 10年

(十七)承租人之 租賃交 易-使 用權資 產 /租賃 負 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租賃 期間認 列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後之 現值認 列,租賃給付 包括固 定 給付,減除可收 取之任 何租賃 誘 因。

後續採利 息法按 攤銷後 成本法 衡量,於 租賃期間 提列利 息費用。當非屬 合約修改 造成租 賃期間 或租賃 給付變 動 時,將重評 估租賃 負債,並 將再 衡量數調 整使用 權資產 。

  • 3.使用權 資產於 租賃開 始日按 成本認 列 ,成本包 括: (1)租賃負 債之原 始衡量 金額; (2)於開始 日或之 前支付 之任何 租賃給 付 ;及 (3)發生之 任何原 始直接 成本。 後續採成 本模式 衡量,於使 用權資 產之耐 用年限屆 滿時或 租賃期 間屆滿 時兩者之 較早者,提 列折舊 費用。當租 賃負債重 評估時,使 用權資 產將 調整租賃 負債之 任何再 衡量數 。
  • 4.對 減 少 租 賃 範 圍 之 租 賃 修 改 , 承 租 人 將 減 少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反 映 租 賃 部 分 或 全 面 之 終 止 , 並 將 其 與 租 賃 負 債 再 衡 量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認列於損 益中。
  • (十八)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以取得 成本認 列,依 直線法 按 估計耐用 年限 2~6 年攤 銷。 (十九)非金融資 產減損

本集團於 資產負 債表日 針對有 減損跡 象 之資產,估計其可 回收金 額,當 可 回收金額 低於其 帳面價 值時,則 認列減 損損失。可回收金 額係指 一項資 產 之公允價 值減 處 份成本 或其使 用價值,兩者較高 者。當以 前年度 已認列 資 產減損之 情況不 存在 或 減少時,則迴轉 減損損失,惟迴轉 減損損 失而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之帳 面金額 。

(二十)借款

  • 1.係指向 銀行借 入之長、短期 款 項及其 他長、短 期借款。本集團 於原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就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息費用 於損益 。
  • 2.設立借 款額度 時支付 之費用,當很有 可能提取 部分或 全部額 度,則該 費 用 認 列 為 借 款 之 交 易 成 本 , 予 以 遞 延 至 動 支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有 效 利 率 之 調整;當 不太可 能提取 部分或 全部額 度,則認列 該費用 為預付 款項,並 在額度相 關之期 間內攤 銷。
  • (二十一)應付帳款 及票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發生之 應付票 據。
  • 2.屬未付 息之短 期應付 帳款及 票據,因 折現之影 響不大,本 集團係 以原 始發票金 額衡量 。
  • (二十二)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負債
  • 1.係 指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近 期 內 再 買 回 , 及 除 依 避 險 會 計 被 指 定 為 避 險 工 具 外 之 衍 生 工 具 而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本 集 團 於 金 融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時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其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1)係混合 (結合)合約; 或
    • (2)可消除 或重大 減少衡 量或認 列不一 致 ;或
    • (3)係依書 面之風 險管理 政策,以公 允價 值基礎管 理並評 估其績 效之 工具。
  • 2.本集團 於原始 認列時 按公允 價值衡 量,相關 交易成 本認列 於損益,後 續按公允 價值衡 量,其 利益或 損失認 列 於損益。
  • (二十三)應付普通 公司債

本集團發 行之普 通應付 公司債,於 原始認 列時按公 允價值 扣除交 易成本 後之金額 衡量,與 贖回價 值間之 差額認 列為應付 公司債 溢折價,列為應 付公司債 之加項 或減項;後 續採有 效利息 法按攤銷 後成本 於債券 流通期 間內認列 為當期 損益, 作為「 財務成 本 」之調整 項目。

(二十四)金融負債 之除列

本集團於 合約明 定之義 務履 行 、取消 或 到期時, 除列金 融負債 。 (二十五)非避險之 衍生工 具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工 具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簽 訂 合 約 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帳 列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或負債,後續 按公允 價值衡 量, 其利益或 損失認 列於損 益。

(二十六)負債準備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 很 有 可 能 需 要 流 出 具 經 濟 效益之資 源以清 償該義 務,且該義 務之 金額能可 靠估計 時認列。負 債準 備 之 衡 量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該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現 值 衡 量,並於 相關產 品出售 當期認 列為銷 貨 收入之減 項 。

  • (二十七)員工福利
  • 1.短期員 工福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列為 費用。

  • 2.退休金
  • (1)確定提 撥計畫

對於確定 提撥計 畫,係依權責 發生基 礎 將應提撥 之退休 基金數 額 認列為當 期之退 休金成 本。預付提撥 金 於可退還 現金或 減少未 來 給付之範 圍內認 列為資 產。

  • (2)確定福 利計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福利 金額折 現計算,並以資產 負債 表 日之確 定福利 義務現 值減除計 畫資產 之公允 價值。確定 福利 淨義務每 年由精 算師採 用預計單 位福利 法計算,折現率 係 使用 政府公債( 於 資產 負債 表日)之市 場殖利 率 。
  • B.確定福 利計畫 產生 再 衡量數 於發生 當 期認列於 其他綜 合損益 , 並表達於 保留盈 餘。

C.前期服 務成本 之相關 費用立 即認列 為 損益 。

3.員工酬 勞及董 事酬勞

員 工 酬勞及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列為費 用及負 債。嗣後決 議實際 配發 金額與估 列金額 有差異 時,則 按會計估 計變動 處理。

  • (二十八)所得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所 得稅係 認列於 損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所得 稅,嗣盈 餘產生 年度之 次年度 於股東會 通過盈 餘分 派 案後, 始就實際 盈餘之 分 派情 形,認 列之未 分 配盈餘所 得稅費 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資產負債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產實現 或遞延 所得稅 負債清 償時預 期 適用之稅 率 (及稅 法)為 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新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所得稅 資產。
  • (二十九)股本
  • 1.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所得稅 後之淨 額於權 益中列 為價款 減 項。
  • 2.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稅 後 淨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 。 買 回 之 股 票 後 續 再 發 行 時 ,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扣 除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及 所 得 稅 影 響 後與帳面 價值之 差額認 列為股 東權益 之 調整。
  • (三十)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 集 團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集 團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 列,分派 現金股 利認列 為負債 。

  • (三十一)收入認列
  • 1.商品銷 售
    • (1)本集團 製造並 銷售觸 控面板 相關產 品,銷貨 收入於 產品之控 制移 轉予買方 時認列,即當產品 被交付 予買 方,買方對 於產品 銷售之 通路及價 格具有 裁量權,且本 集團並 無 尚未履行 之履約 義務可 能 影響客戶 接受該 產品時。當 產品被 運送 至指定地 點,陳舊 過時及 滅失之風 險已移 轉予批 買方,且買 方依 據銷售合 約接受 產品,或 有客觀證 據證明 所有接 受標準 皆已滿 足 時,商品 交付方 屬發生 。
    • (2)商 品 之 銷 售 收 入 以 合 約 價 格 扣 除 估 計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之 淨 額 認 列。給予 客戶之 銷貨退 回及折 讓通常 以 預期購買 量為基 礎計算 , 本集團依 據歷史 經驗採 預期購 買量估 計 銷貨退回 及折讓,收入 認 列金額以 未來高 度很有 可能不 會發生 重 大迴轉之 部分為 限,並於 每ㄧ資產 負債表 日更新 估計。截至資 產 負債表日 止之銷 貨相關 之 估計應付 客戶 銷 貨退回 及折讓 認列為 退 款負債。銷貨交 易之收 款 條件為出 貨日後 60 天到 期,與市場實 務 一致,故判斷合 約中並 未 包含重大 財務組 成部分 。
    • (3)應收帳 款於商 品交付 予客戶 時認列,因自該時 點起本 集團對 合約 價款具無 條件權 利,僅 須時間 經過即 可 自客戶收 取對價 。
  • 2.租賃業 務

本集團經 營不動 產租賃 業務,依租 賃條 件分類為 營業租 賃,於租賃 期 間內按直 線法將 所收取 之租賃 給付認 列 為不動產 租賃收 入。

  • 3.餐飲服 務、酒 店商品 銷售、 客房住 宿 等相關服 務
  • (1)餐飲服 務及酒 店商品 銷售於 商品銷 售 予客戶時 認列。銷貨之 交易 價款於客 戶購買 商品時 立即向 客戶收 取 。
  • (2)客房住 宿於服 務提供 予客戶 之財務 報 導期間內 認列為 收入。 客戶 依照所協 議之付 款時間 表支付 合約價 款 。
  • (3)本集團 與客戶 簽訂之 合約,移轉 所承 諾商品或 服務予 客戶付 款間 之時間間 隔未有 超過一 年者,因此本 集 團並未調 整交易 價格以 反 映貨幣時 間價值 。
  • (三十二)政府補助

政 府 補 助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企 業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 且 將 可 收 到該項補 助時,按公 允價值 認列。若政 府 補助之性 質係補 償本集 團發生 之 費 用 , 則 在 相 關 費 用 發 生 期 間 依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將 政 府 補 助 認 列 為 當 期損益。

  • (三十三)企業合併
  • 1.本集團 採用收 購法進 行企業 合併。合 併對價根 據所移 轉之資 產、所產 生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及 所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計 算 , 所 移 轉 之 對 價 包 括 或 有 對 價 約 定 所 產 生 之 任 何 資 產 和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 與 收 購 有 關 之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 企 業 合 併 中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之 資 產 及所承擔 之負債 ,按收 購日之 公允價 值 衡量。
  • 2.移轉對價 若 超 過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 於 收 購日認列 為商譽 。
  • (三十四)營運部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方式報 導。主要營 運決策 者負責分 配 資源予營 運部門 並評估 其績 效, 經辨識本 集團之 主要營 運決策 者為董 事 會 。

五、 重大會計 判斷、 估計及 假設不 確定性 之 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 製合併 財務報 告時,管 理階層 已運用其 判斷以 決定所 採用之 會計政 策, 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及假 設。所作 出之重 大會計 估計與 假設可 能 與實際結 果存有 差異,將考量 歷史經 驗 及 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 個財務年 度重大 調整之 風險。請詳下 列 對重大會 計 判斷、估計 與假設 不確定 性 之 說明:

(一)會計政策 採用之 重要判 斷

無。

(二)重要會計 估計及 假設

有形資產 減損評 估

資 產 減 損 評 估 過 程 中 , 本 集 團 需 依 賴 主 觀 判 斷 並 依 據 資 產 使 用 模 式 及 產 業 特性,決定 特定資 產群組 之獨立 現金流 量、資產耐 用年數 及未來 可能產 生之 收 益 與 費 損 , 任 何 由 於 經 濟 狀 況 之 變 遷 或 公 司 策 略 所 帶 來 的 估 計 改 變 均 可 能在未來 造成重 大減損 。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443 \$
268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384,058 343,385
定期存款 1,400,000 1,400,000
約當現金
附買回票券 30,000 100,000
\$ 1,814,501 \$
1,843,653
  •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 風險, 預期發 生 違約 之可能 性 甚低 。
  • 2.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提 供 質 押 及 用 途 受 限 制 者 已轉列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請詳附 註六(七)及八之 說明。
  • 3.本集團 於民國 111 年 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 之原始 到期日 超過三 個月 定期存款 金額 分 別為\$781,000 及\$2,255,907,因 其係屬 不具高 度流動 性 之投資,已 分類至 按攤銷 後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產,請詳附 註六 (四 )說明。
  • (二)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負 債
項目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 124,962 \$ 55,965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48,877
48
48,877
363
評價調整 ( 173,887
32,486)
( 105,205
34,098)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141,401 \$ 71,107
衡量之金融負債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 - \$ 8
項目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 62,100 \$
40,000
受益憑證 103,498 50,000
165,598 90,000
評價調整 12,360 6,109
\$ 177,958 \$
96,109
1.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性質如下 :
(1)權益工 具:包 括上市 (櫃)及
非上市
(櫃)股票。
(2)受益憑 證:包 括國內 外有限 合夥。
(3)衍生工 具:包 括遠期 外匯合 約。
2.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負債認列 於明細 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負債
權益工具 \$ 11,218 (\$
38,699)
受益憑證 ( 3,809) 6,792
衍生工具 ( 25,240) 1,607
(\$ 17,831) (\$
30,300)
3.本 集 團 承 作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之 交 易 及 合 約 資 訊 說 明 如
下:
111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衍生金融資產 (名目本金) (仟元) 契約期間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 賣美金買台幣 美金 \$
1,500
111/12/29~112/01/31
110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衍生金融資產 (名目本金) (仟元) 契約期間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 賣美金買台幣 美金 \$
5,500
110/11/26~111/01/28
本集團簽 訂之遠 期外匯 交 易係 預售之 遠 期外匯合 約,係為規避
匯率波 動所
產生之風 險,惟 未適用 避險會 計。

4.相 關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二)。

(三)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
權益工具
上市櫃公司股票 \$ 644,302 \$
560,381
評價調整 ( 90,481) 217,756
\$ 553,821 \$
778,137

1.本集團選 擇 將 為 穩 定 收 取 股 利 之 權 益 投資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該等 投資於 民 國 111 年 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 之 公允價值 分別為\$553,821 及 \$778,137。

2.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之 之明細如 下:

111年度 110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
允價值變動 (\$ 308,237) \$
225,827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於本期期末仍持有者 \$ 46,760 \$
20,696
  • 3.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透過其 他綜合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 金融資產,於 民 國 111 年 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信用風險 最大之 暴險金 額分 別為 \$553,821 及\$778,137。
  • 4.相關透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十二(二 )。
  • (四)按攤銷後 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項目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
之定期存款 \$
781,000
\$ 2,255,907
非流動項目
:
普通公司債 \$
136,934
\$ -
    1. 本集團於 民國 111 年 及 110 年 度按攤 銷 後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利息收 入 金額分別 為\$\$5,783 及\$3,957。
    1. 在不 考 慮所 持 有 之擔 保 品或 其 他信 用 增 強之 情 況下 , 最 能代 表 本集 團持 有按攤銷 後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於 民 國 111 年及 110 年度信 用風險 最 大之暴險 金額分 別為 \$917,934 及\$2,255,907。
    1. 相關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 資產 信 用 風險 資 訊請 詳 附註 十 二 (二 )。 本

集團 投 資定 期 存 單之 交 易對 象 為信 用 品 質良 好 之金 融 機 構, 預 期發 生違 約之可能 性甚低 。

(五)應收帳款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 293,044 \$
328,425
減:備抵損失 ( 90)
(
100)
\$ 292,954 \$
328,325
  1. 截至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團估計 銷貨折 讓分別 為 \$9,142 及\$10,984,因符合 金融負 債與金 融資產 互抵之條 件,淨額表 達於應 收帳 款。

  2. 應收帳款 之帳齡 分析如 下: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未逾期 \$
272,665
\$
328,425
30天內 20,379 -
\$
293,044
\$
328,425

以上係以 逾期天 數為基 準進行 之帳齡 分 析。

    1. 民國 111 年 及 110 年 12 月 3 1 日之應 收 帳款餘額 均為客 戶 合約 所產生 , 另於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客戶 合約之 應 收帳款餘 額為 \$252,157。
    1.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集團應 收帳款於 民國 111 年 及 110 年 12 月 3 1 日信用風 險最大 之暴險 金額分 別 為\$293,044 及\$328,425。

5.相關應 收帳款 信用風 險資訊 請詳附 註 十二 (二)。 (六)存貨

111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87,758 (\$ 12,323) \$ 75,435
在製品 1,725 - 1,725
製成品 124,601 ( 30,413) 94,188
客房用品(註) 784 - 784
\$ 214,868 (\$ 42,736) \$ 172,132

110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84,343
(\$ 4,250) \$
80,093
在製品 39,700 - 39,700
製成品 88,417 ( 4,962) 83,455
客房用品(註) 1,204 - 1,204
\$
213,664
(\$ 9,212) \$
204,452

註:含食 品酒水 及商品 存貨。

本集團當 期認列 為費損 之存貨 成本:

111年度 110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803,052
\$ 2,468,494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429,857 6,725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33,524 ( 19,115)
存貨報廢損失 6,337 20,949
\$
2,272,770
\$ 2,477,053
(七)其他金融 資產
-流 動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質押定期存款 \$
28,919
\$ 28,919
受限制銀行存款 16,112 16,038
\$
45,031
\$ 44,957

以其他金 融資產 -流動提 供擔保 之資訊 , 請詳附註 八之說 明。

(八)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未完工程及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生財器具 其他設備 待驗設備 合計
111年1月1日
成本 \$
4
974
140
,
,
\$ 6
740
526
,
,
\$ 8
113
460
,
,
\$ 53
956
,
\$ 69
419
,
\$ 431
371
,
\$ 20
382
872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153)
2
660
,
,
( 233)
7
091
,
,
( 822)
19
,
( 683)
61
,
- ( 891)
9
832
,
,
\$
4
974
140
,
,
\$ 4
080
373
,
,
\$ 1
022
227
,
,
\$ 34
134
,
\$ 7
736
,
\$ 431
371
,
\$ 10
549
981
,
,
111年
1月1日 \$
4
974
140
,
,
\$ 4
080
373
,
,
\$ 1
022
227
,
,
\$ 34
134
,
\$ 7
736
,
\$ 431
371
,
\$ 10
549
981
,
,
增添 - 1
967
,
- 4
105
,
- 583
013
,
589
085
,
處分 - ( 275)
1
,
- ( 406) - - ( 681)
1
,
重分類 - 152
667
,
672
143
,
20
936
,
1
164
,
( 910)
846
,
-
折舊費用 - ( 455)
361
,
( 920)
475
,
( 184)
15
,
( 858)
2
,
- ( 417)
855
,
12月31日 \$
4
974
140
,
,
\$ 3
872
277
,
,
\$ 1
218
450
,
,
\$ 43
585
,
\$ 6
042
,
\$ 167
474
,
\$ 10
281
968
,
,
111年12月31日
成本 \$
4
974
140
,
,
\$ 6
893
885
,
,
\$ 8
785
603
,
,
\$ 78
591
,
\$ 70
583
,
\$ 167
474
,
\$ 20
970
276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608)
3
021
,
,
( 153)
7
567
,
,
( 006)
35
,
( 541)
64
,
- ( 308)
10
688
,
,
\$
4
974
140
,
,
\$ 3
872
277
,
,
\$ 1
218
450
,
,
\$ 43
585
,
\$ 6
042
,
\$ 167
474
,
\$ 10
281
968
,
,
未完工程及
-------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生財器具 其他設備 待驗設備 合計
110年1月1日
成本 \$
4
974
,
,
\$
140
6
730
299
,
,
\$ 8
075
148
,
,
\$ 46
106
,
\$ 69
309
,
\$ 8
657
,
\$ 19
903
659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726)
2
306
,
,
( 509)
6
665
,
,
( 178)
10
,
( 092)
59
,
- ( 505)
9
041
,
,
\$
4
974
,
,
140
\$
4
423
573
,
,
\$ 1
409
639
,
,
\$ 35
928
,
\$ 10
217
,
\$ 8
657
,
\$ 10
862
154
,
,
110年
1月1日 \$
4
974
,
,
140
\$
4
423
573
,
,
\$ 1
409
639
,
,
\$ 35
928
,
\$ 10
217
,
\$ 8
657
,
\$ 10
862
154
,
,
增添 - 3
363
,
- 4
137
,
592 486
413
,
494
505
,
處分 (
-
32) - ( 1) - - ( 33)
重分類 - 7
015
,
44
125
,
3
714
,
( 172) ( 699)
63
,
( 017)
9
,
折舊費用 (
-
546)
353
,
( 537)
431
,
( 644)
9
,
( 901)
2
,
- ( 628)
797
,
12月31日 \$
4
974
,
,
\$
140
4
080
373
,
,
\$ 1
022
227
,
,
\$ 34
134
,
\$ 7
736
,
\$ 431
371
,
\$ 10
549
981
,
,
110年12月31日
成本 \$
4
974
,
,
\$
140
6
740
526
,
,
\$ 8
113
460
,
,
\$ 53
956
,
\$ 69
419
,
\$ 431
371
,
\$ 20
382
872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153)
2
660
,
,
( 233)
7
091
,
,
( 822)
19
,
( 683)
61
,
- ( 891)
9
832
,
,
\$
4
974
,
,
140
\$
4
080
373
,
,
\$ 1
022
227
,
,
\$ 34
134
,
\$ 7
736
,
\$ 431
371
,
\$ 10
549
981
,
,
註一:以 不動產 、廠房 及設備 提供擔 保 之資訊, 請詳附 註八之 說明

註二:不 動產、 廠房及 設備 於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度均 無利息 資本化 情形。

(九)租賃交易 -承租 人

  • 1.本集團 租賃之 標的資 產包括 土地、建 物、機 器設備、公 務車 等,租 賃合約 之期間通 常介於 3 到 20 年。租 賃合約 是 採個別協 商並包 含各種 不同的 條 款和條件 ,除租 賃之資 產不得 用作借 貸 擔保外, 未有加 諸其他 之限制 。
  • 2.本集團 承租之 辦公室 及停車 位之租 賃 期間不超過 12 個 月,及承 租 屬低 價 值之標的 資產為 國外發 貨倉 及 宿舍等 。
  • 3.使用權 資產之 帳面價 值與認 列之折 舊 費用資訊 如下: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土地 \$
276,732
\$
275,939
房屋及建築 161,715 8,007
運輸設備(公務車) 480 801
其他設備 7,059 8,787
\$
445,986
\$
293,534
111年度 110年度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土地 \$
15,303
\$
15,888
房屋及建築 8,908 297
運輸設備(公務車) 321 224
其他設備 1,728 1,729

4.本集團 使用權 資產於 民國 111 年及 11 0 年度之變動 如下:

111年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公務車) (桶槽) 合計
1月1日 \$ 275,939 \$ 8,007 \$ 801 \$ 8,787 \$ 293,534
增添 16,096 162,616 - - 178,712
折舊費用 ( 15,303) ( 8,908) ( 321) ( 1,728) ( 26,260)
12月31日 \$ 276,732 \$ 161,715 \$ 480 \$ 7,059 \$ 445,986
110年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公務車) (桶槽) 合計
1月1日 \$ 325,143 \$ - \$ 64 \$ 10,516 \$ 335,723
增添 - 8,304 961 - 9,265
租賃修改 ( 33,316) - - - ( 33,316)
折舊費用 ( 15,888) ( 297) ( 224) ( 1,729) ( 18,138)
12月31日 \$ 275,939 \$ 8,007 \$ 801 \$ 8,787 \$ 293,534

5.與租賃 合約有 關之損 益項目 資訊如 下 :

111年度 110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8,008
\$
6,700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2,465 2,694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10,664 11,908
租賃修改利益 - 3,509
  • 6.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11 年 及 110 年 度 租 賃 現 金 流 出 總 額 分 別 為 \$36,797 及 \$36,339。
  • (十)租賃交易 -出租 人
  • 1.本集團 出租之 標的資 產 為建 物,租賃 合約之期 間 通常 介於 1 到 20 年,租 賃合約是 採個別 協商並 包含各 種不同 的 條款及條 件。
  • 2.本集團 於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度基於 營業租賃 合約 分 別認列 之租金 收入 如下,內 無屬變 動租賃 給付。
租金收ノ
111年度 110年度
租金收入 \$
2,020
\$
68,955

(十一)待出售非 流動資 產

本集團於 民國 109 年 11 月 5 日考量資 產 使用效率 與活化 資產, 業經董事 會 決 議 出 售 南 部 科 學 園 區 廠 房 之 一 樓 至 三 樓 , 該 項 交 易 出 售 金 額 為 \$2,768,264,於民國 110 年 4 月 23 日已 完成點交, 並 分別於 民國 109 年 11 月 23 日收取第一 期款金 額計 \$1,108,000、於民國 110 年 2 月 2 日收取 第二期款 金額計 \$554,000 及 於民 國 110 年 5 月 23 日收 取第三期 出售 尾 款 金額計\$1,106,264。該項 交易業 已於民 國 110 年第二季 完成,待 出售非 流 動資產處 分利益 計 \$192,690。

(十二)其他應付 款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 \$
85,662
\$
153,907
應付設備款 114,687 99,887
應付修繕費 68,923 58,484
應付水電費 20,448 19,411
應付進出口費用 4,333 5,069
其他 67,588 64,421
\$
361,641
\$
401,179

(十三)應付公司 債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應付公司債 \$
1,500,000
\$
1,500,000
減:
一年內到期部分
- -
\$
1,500,000
\$
1,500,000
  • 1.本集團 為充實 營運資 金,於 民國 106 年 10 月 27 日經董 事會決 議辦理 發行民國 106 年 度國內 第一次 私募無 擔 保公司債 甲、乙及丙三 券,金額 分別為新 台幣參 億、陸 億及玖 億元整 , 業已分別 於民國 108 年 1 0 月 、 109 年 8 月及 110 年 4 月提前清償 。
  • 2.本集團 為充實 營運資 金,於 民國 110 年 5 月 5 日 經董事 會決議 通過發 行民國 110 年 度國內 第一次 有擔保 普通 公司債, 並於本 次普通 公司債 發行情形 及條件 如下:
  • (1)發行 金額: 發行總 額為新 台幣玖 億元 整,依擔 保機構 不同分 為 A、 B、C 三券, 各券發行 金額均 為新台 幣參 億元整。
  • (2)票面金 額:每 張票面 金額新 台幣壹 佰 萬元整。
  • (3)發行價 格:皆 於發行 日依票 面金額 十 足發行。
  • (4)發行期 限:各 券發行 期限均 為五年 期 ,自民國 110 年 7 月 5 日 開始 發行,至 民國 115 年 7 月 5 日到期。
  • (5)債券 票面利 率及付 息方式 :各券 票面 利率均為 固定年 利率 0.51%; 均自發行 日起依 票面利 率,每年單 利計、 付息一次 。
  • (6)還本日 期及方 式:到 期一次 還本。
  • (7)擔保方 式:銀 行保證 。本公 司債 A 券 委由兆豐 國際商 業銀行 股份有 限公司、B 券委由 華南商 業銀行 股份有 限 公司、C 券 委由 台新國 際商業 銀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共三 家 銀行依 個別簽 訂 之委任保 證契約 及履行 公司債 保證契 約 保證。
  • (8)受託銀 行:永 豐商業 銀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 3.本集團 為充實 營運資 金,於民國 110 年 11 月 5 日經董事會決 議通過 發 行民國 110 年 度國內 第二次 有擔保 普通 公司債, 並於本 次普通 公司債 發行情形 及條件 如下:
  • (1)發行金 額:發 行總額 為新台 幣陸億 元 整。
  • (2)票面金 額:每 張票面 金額新 台幣壹 佰 萬元整。
  • (3)發行價 格:於 發行日 依票面 金額十 足 發行。
  • (4)發行期 限:發 行期限 為五年 期,自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6 日發行 ,至 民國 115 年 11 月 26 日到期。
  • (5)債券 票面利 率及付 息方式 :票面 利率 為固定年 利率 0.57%; 自發行 日起依票 面利率,每 年單利 計、付息一

次。

  • (6)還本日 期及方 式:到 期一次 還本。
  • (7)擔保 方式: 本公司 債委由 臺灣新 光商 業銀行股 份有限 公司依 委任保 證契約履 行公司 債保證 。
  • (8)受託銀 行:台 新國際 商業銀 行股份 有 限公司。

(十四)長期借款

利率 111年12月31日
1.70% \$ 1,813,913
付息,第3年起每季還本,於民國115年10月前
1.79% 336,630
2,150,543
( 172,754)
\$ 1,977,789
利率 110年12月31日
1.20% \$ 2,886,667
1.10% 336,630
3,223,297
( 251,015)

註:擔保品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本集團於民國 107 年 5 月 8 日與土 地 銀行簽訂為期 1 5 年 之長期借款合約, 總額度為\$ 4,160,000,業已於 民國 110 年 12 月 以及民國 111 年 1 月 提前清償 部分借款,金額分別 為\$1,100,000 以及\$900,000。

(十五)退休金

  • 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集團依 據「勞工退 休金條 例」,訂 有確定 提 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集團就 員工選 擇適用「勞工 退 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提繳勞工退 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 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 2.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 分別為\$13,508 及\$14,006。

(十六)股本

1.民國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 司登 記額定資 本額為 \$20,000,000,分 為 2,000,000 仟 股,實 收資本 額為 \$8,069,485,每 股面額 10 元 。 本公司普 通股期 初與期 末流通 在外股 數 (單位:仟 股)調節 如下:

111年 110年
1月1日 806,949 806,949
買回庫藏股 ( 1,907) -
12月31日 805,042 806,949
  • 2.本公司 為 促 成 策 略 聯 盟 發 展 、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等 所 需 資 金,於民國 111 年 5 月 24 日經股東 會決 議通過擬 於普通 股不超過 8 仟 萬 股 額 度 內 辦 理 國 內 現 金 增 資 或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參 與 發 行 海 外 存 託 憑證或私 募普通 股, 擇 一或搭 配方式 辦 理之,每 股面額 新台幣 10 元 。
  • 3.庫藏股
  • (1)本公司 於民國 111 年 8 月 1 日 經董事 會通過, 買回本 公司普 通股 轉 讓予員工,預計 買回 20,000 仟股,買回 期間為民國 111 年 8 月 2 日 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買回 之區間 價 值為 6.59 元至 14.57 元之 間,相關 執行情 況請詳 下:

111年12月31日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收 回 原 股數 帳面金額(註)
本公司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1,907 \$ 18,264

註:不含 交易成 本 。

  • (2)證券 交易法 規定公 司對買 回發 行 在外 股份之數 量比例 ,不得 超過公 司已發行 股份總 數百分 之十,收 買股份 之總金額, 不得逾 保留盈 餘 加計發行 股份溢 價及已 實現之 資本公 積 金額。
  • (3)本公 司持有 之庫藏 股票依 證券交 易法 規定不得 質押, 於未轉 讓前亦 不得享有 股東權 利。
  • (4)依證 券交易 法規定 ,因供 轉讓股 份予 員工所買 回之股 份,應 於買回 之日起五 年內將 其轉讓, 逾期未 轉讓者 ,視為公司 未發 行 股份, 並 應辦理變 更登記 銷除股 份。而為維 護公 司信用及 股東權 益所買 回股 份,應於 買回之 日起六 個月內 辦理變 更 登記銷除 股份。
  • (十七)資本公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公積,除得 用於彌補 虧損外,於公 司無累積 虧損時,按股東 原有股 份 之比例發 給新股 或現金。另依證 券交易 法之相關 規定,以 上開資 本公積 撥 充資本時,每年以 其合計 數不超 過實收 資本額百 分之十 為限。公 司非於 盈 餘公積填 補資本 虧損仍 有不足 時,不 得 以資本公 積補充 之 。

(十八)保留盈餘/期後事 項

  •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年 度總決 算如有 盈餘,應 先提繳 稅款、彌 補累積 虧 損,次提 10%為法 定盈餘 公積,但法 定盈 餘公積累 積已達 本公司 實收資 本總額時,不在 此限。除分派 現金股 息及 紅利授權 董事會 決議並 報告股 東會外, 餘由董 事會擬 具分派 案,提 請 股東會決 議。
  • 2.依據公 司章程 規定,本 公司得 依財務、業務及經 營面等 因素之 考量將 當 年 度 可 分 配 盈 餘 全 數 分 派 。 盈 餘 之 分 派 得 以 現 金 股 利 或 股 票 股 利 之 方 式 單 獨 或 共 同 為 之 , 其 中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之 比 例 以 不 得 低 於 當 年 度 發 放 現金及股 票股利 合計數之 20%為原 則。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用 之,惟 發給新 股或現 金 者,以該 項公積 超過實 收資本 額 25%之部分 為限 。
  • 4.本公司 於民國 112 年 2 月 20 日經董 事 會決議如 下:
111年度
金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477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90,461
\$
92,938

5.本公司 於民國 111 年 5 月 24 日及民 國 110 年 7 月 26 日經股 東會決 議 通過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盈 餘分配 案:

110年度 109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00,041 \$ 35,000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6,457) ( 7,643)
發放現金股利 282,432 \$ 0.35 314,710 \$
0.39
\$ 376,016 \$ 342,067

(十九)營業收入

111年度 110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觸控感應器相關產品 \$
2,098,527
\$
3,413,623
旅館業務相關收入 235,439 295,134
租賃收入 70,872 67,065
其他 1,125 -
\$
2,405,963
\$
3,775,822

客戶合約 收入之 細分

本 集 團 之 收 入 源 於 某 一 時 點 移 轉 之 商 品 及 勞 務 , 收 入 可 細 分 為 下 列 主 要 地理區域 :

111年度 110年度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南韓 \$
1,130,362
\$
2,228,543
中國 939,013 1,130,920
台灣 334,527 415,915
歐洲 2,061 444
\$
2,405,963
\$
3,775,822
(二十)利息收入
111年度 110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867
\$
6,278
利息收入 5,783 3,957
其他利息收入 158 136
\$
16,808
\$
10,371

(二十一)其他收入

111年度 110年度
股利收入 \$
52,972
\$
20,888
研究開發收入(註1) 33,506 -
政府補助收入(註2) 10,566 19,213
代採購光罩收入 10,859 19,209
租金收入(註3) 2,020 68,955
其他收入(註4) 14,814 48,333
\$
124,737
\$
176,598
  • 註 1:係本集團 受關聯 企業瀚 宇彩晶股 份 有限公司 委託設 計暨製 程開發 之收入。
  • 註 2:本集團因 受新型 冠狀病 毒肺炎 影 響,申請紓 困補助 並依補 貼時程 於 民 國 111 年 及 110 年 度 分 別 認 列 補 助 款 收 入 \$10,566 及 \$19,213。
  • 註 3:請詳附 註六(十 )相關 說明。
  • 註 4:民國 110 年度主 係本公 司提供廠 區 內地下管 施工補 償費收 入 及出 租廠房之 物業收 入,共 計 \$28,263。

(二十二)其他利益 及損失

111年度 110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40,227 (\$
3,62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損失 ( 17,831) (
30,300)
租賃修改利益 - 3,509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處分利益 - 192,69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損失)利益 ( 1,681) 114
其他損失 ( 425) (
140)
\$ 20,290 \$
162,251

(二十三)員工福利 費用及 費用性 質之額 外資訊 /期 後事項

111年度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61,175
\$
85,872
\$
247,047
勞健保費用 20,913 8,329 29,242
退休金費用 9,235 4,273 13,508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3,246 10,165 33,411
折舊費用 871,921 9,756 881,677
攤銷費用 7,183 4,217 11,400
110年度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231,464
\$
158,118
\$
389,582
勞健保費用 21,644 9,810 31,454
退休金費用 8,956 5,050 14,00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3,231 10,675 33,906
折舊費用 812,370 3,396 815,766
攤銷費用 5,839 4,047 9,886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本公 司依當 年度 獲利狀況 扣除累 積虧損 後,如尚 有餘額, 應提撥 員工酬勞 0.001%至 15 %,董事酬 勞不高於 2%。

2.本公司 民國 111 年 及 110 年度員 工酬 勞估列金 額分別為\$1 及\$54,000; 董事酬勞 估列金 額分別 為 \$0 及\$19,600,前述金額 帳列為 薪資費 用科 目。

民國 111 年 及 110 年 度係依 該年度 之獲 利情況, 依章程 規定估 列 。 另董事會 於民國 112 年 2 月 20 日 決議 實際配發 金額與 估列金 額一 致,其中 員工酬 勞將採 現金之 方式發 放 。

經董事會 決議之 民國 110 年度員 工酬勞 及董事酬 勞與民 國 110 年 度 財務報告 認列一 致 。

3.本公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詢。

(二十四)所得稅

1.所得稅(利益)費用

(1)所得稅 (利益)費用組 成部分 :

111年度 110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02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 825)
當期所得稅總額 102 ( 825)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 15,129) 234,865
遞延所得稅總額 ( 15,129) 234,865
(\$ 15,027) \$ 234,040
(2)與其他 綜合損 益相關 之所得 稅金額 :
111年度 110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公允價值變動 \$ - \$ 1,614
2.所得稅(利益)費用與 會計利 潤關係
111年度 110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
之所得稅
\$ 2,848 \$ 254,641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132 -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之所得 ( 14,459) ( 14,602)
暫時性差異未認列遞延所
得稅資產 ( 6,193) -
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
稅資產 2,645 1,694
使用以前年度未認列為資 (
產之課稅損失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 6,868)
825)
(\$ -
15,027)
\$ 234,040

3.因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課 稅 損 失 而 產 生 之 各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金 額 如 下:

111年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資產:
負債準備 \$ 2,197 (\$ 369) \$ - \$ 1,828
減損損失 11,177 - - 11,177
存貨跌價損失 1,843 6,705 - 8,548
虧損扣抵 76,254 12,463 - 88,717
其他 4,806 ( 3,725) - 1,081
96,277 15,074 - 111,351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兌換利益 ( 55) 55 - -
\$ 96,222 \$ 15,129 \$ - \$ 111,351
110年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資產:
負債準備 \$ 4,161 (\$ 1,964) \$ - \$ 2,197
減損損失 13,313 ( 2,136) - 11,177
存貨跌價損失
未實現金融商品
5,666 ( 3,823) - 1,843
評價損失 1,614 - ( 1,614) -
虧損扣抵 308,726 ( 232,472) - 76,254
其他 - 4,806 - 4,806
333,480 ( 235,589) ( 1,614) 96,277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兌換利益 ( 6) ( 49) - ( 55)
未實現金融商品
評價利益 ( 773) 773 - -
( 779) 724 - ( 55)
\$ 332,701 (\$ 234,865) (\$ 1,614) \$ 96,222
111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民國103年 994,010 88,720 - 民國113年
民國105年 278,110 278,086 24 民國115年
民國106年 36 15 15 民國116年
民國107年 10,972 15 15 民國117年
民國108年 67,311 608 608 民國118年
民國109年 3,148 536 536 民國119年
民國110年 8,824 8,824 8,824 民國120年
民國111年 90,028 90,028 13,226 民國121年
110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民國103年 994,010 94,039 - 民國113年
民國105年 278,110 278,086 24 民國115年
民國106年 36 15 15 民國116年
民國107年 10,972 15 15 民國117年
民國108年 67,311 7,376 民國118年
608
民國109年 2,936 2,936 536 民國119年
民國110年 8,471 8,471 8,471 民國120年
5.本公司 及子公 司之營 利事業 所得稅 經 稅捐稽徵 機關核 定 情形 如下:
核定情況
本公司 核定至民國109年度
白石 核定至民國109年度
金蘋果投資 核定至民國109年度
(二十五)每股盈餘
111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24,772
806,460 \$
0.03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24,772
806,46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紅利 -
532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24,772
806,992 \$
0.03

4.本集團 尚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如 下:

110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000,398
806,949 \$
1.24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000,398
806,949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紅利
- 3,617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000,398
810,566 \$
1.23

(二十六)現金流量 補充資 訊

僅有部分 現金支 付之投 資活動 :

111年度 110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89,085 \$ 494,505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99,887 53,070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114,687) ( 99,887)
本期支付現金 \$ 574,285 \$ 447,688

(二十七)來自籌資 活動之 負債之 變動

本集團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度來 自籌資 活動負債 包含短 期借款 、 應付 股利、應付 公司債、長期借 款及租 賃負 債,其變動 皆為籌 資現金 流量及 其他非現 金之變 動,彙 總金額 如下, 其 餘資訊請 參閱現 金流量 表。

111年
來自籌資活動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註)
租賃負債(註)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1,500,000
\$
3,223,297
\$
300,108
\$
5,023,405
籌資現金流
量之變動 - (
1,072,754)
(
23,668)
(
1,096,422)
其他非現金
之變動 - -
186,720
186,720
12月31日 \$
1,500,000
\$
2,150,543
\$
463,160
\$
4,113,703
110年
來自籌資活動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註) 租賃負債(註)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900,000
\$ 4,760,000 \$ 342,765 \$ 6,002,765
籌資現金流
量之變動
600,000 ( 1,536,703) ( 21,737) ( 958,440)
其他非現金
之變動 - - ( 20,920) ( 20,920)
12月31日 \$
1,500,000
\$ 3,223,297 \$ 300,108 \$ 5,023,405
註:包含 一年或 一營業 週期 到期。

(二十八)非控制權 益之 變 動

  • 1.本集團 與非控 制權益 股東於 民國 111 年 4 月設立 本集團 之子公 司瓦 器(原名:瀚御廚),非控制 權益股 東投 資 金額計\$28,500。另本集 團 之 子 公 司 白 石 於 民 國 11 1 年 6 月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予 非 控 制 權 益 \$15,570。
  • 2.本集團 之非控 制權益 股東於 民國 110 年 8 月增資 本集團 之子公 司白 石股份有 限公司 ,金額 為 \$270,000, 增 資後持股 比例不 變。
  • 七、 關係人交 易
  • (一)關係人之 名稱、 關係及 簡稱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瀚宇彩晶)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彩晶商貿技術服務(深圳)有限公司(彩晶商貿) 其他關係人
財團法人彩晶文教基金會(彩晶文教) 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 間之重 大交易 事項

1.營業收 入

111年度 110年度
商品銷售及客房收入: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5,085 \$ 40,240
其他關係人 275 -
\$ 5,360 \$ 40,240

商品銷售 之交易 未有其 他同類 型交易 可 循,交易條 件係由 雙方協 商決定。 2.進貨

商品進貨 之交易 未有其 他同類 型交易 可 循,交 易條件 係由雙 方協商 決定。 111年度 110年度 商品購買: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21,425 \$ 5,518

3.營業費 用

111年度 110年度
其他關係人 \$ 2,389 \$ -
4.租金支 出
111年度 110年度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9,758 \$ 10,523
租賃之協 議未有 其他同 類型交 易可循,交易條件 係由雙 方協商 決定,並按
月支付約 定之款 項
5.利息支 出
111年度 110年度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 \$ 5,986
6.應收關 係人款 項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109 \$ 184
其他關係人 \$ 8
117
\$ -
184
其他應收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 \$ 1,074
7.應付關 係人款 項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其他應付款:
\$ 13,058 \$ -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40 \$ 1,194
8.財產交 易
處分不動 產、廠 房及設 備
111年度 110年度
處分價款 處分利益 處分價款 處分利益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
\$
-
\$
2,768,284
\$
192,702

9.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度 與對本 集團具 重大影響 之個體 之委託 設計暨 製程 開發收入 分別為\$33,506 及\$0。

(三)主要管理 階層薪 酬資訊

111年度 110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7,022 \$ 39,444

八、 質押之資 產

本集團之 資產提 供作為 長期借 款 及票 據、進口 原料之 關稅擔 保及履 約保證 明細 如 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質押定存單(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
28,919
\$
28,919
銀行活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16,112 16,03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488,679 5,144,468
\$
5,533,710
\$
5,189,425

九、 重大或有 負債及 未認列 之合約 承諾

截至民國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重大 承 諾及或有 事項摘 要如下 :

(一)或有事項

台南地檢 署於民 國 102 年 1 1 月起 訴本公 司及本公 司前董 事長及 財務主 管等 人涉嫌透 過虛列 及墊高 工程款、購買報 廢舊設備、挪用存 款及收 受回扣 等行 為掏空本 公司資 產,涉及 違反證 券交易 法、刑法、商業會 計法及稅 捐稽徵 法 之背信等 罪嫌,台 南地方 法院刑 事庭已 於 民國 105 年 12 月判決本 公司無 罪, 二審法院 另於民國 108 年 3 月維 持其他 被告有罪 之判決 ,惟三 審法院 於 民 國 109 年 11 月判決部分 二審判 決發回 重 為審理,目前 刑事案 件繫屬 於 台灣 高等法院 台南分 院;本公 司對該 案涉案 之其他被 告提起 之附帶 民事訴 訟,一 審法院及 二審法 院皆判 決本公 司部分 勝 訴部分敗 訴,本 公 司已於 民國 111 年 9 月依法上訴 第三審,目前 前附帶 民事 訴訟 案件 繫屬於 最高法 院審理 中。本 案 涉 及 之 工 程 及 設 備 均 已 於 以 前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中 經 由 計 提 折 舊 、 減 損 及 認 列處分損 失而全 數自帳 上減除 ,故對 本 公司目前 之財務 狀況並 無影響 。

(二)承諾事項

截至民國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集團 已簽約但 尚未發 生之資 本支出 金額 為\$293,653。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一)請詳 附註六(十八)及六(二 十 三)。

  • (二)本公 司於民國 112 年 2 月 20 日經 董 事會通過,擬修改 公司名 稱為精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英 文 名 稱 為 HannsTouch Solutions &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 (三)本公 司於民國 112 年 2 月 20 日經董 事會決議 不辦理 於民國 111 年 5 月 24 日股東常 會決議 通過, 於普通 股不超 過 8 仟萬股 額度內 以私募 或公開 發 行方式擇 一或搭 配辦理 現金增 資發行 普 通股,以因應 策略聯 盟發展、充 實 營運資金 乙案。為 使公司 能有因 應產業 及 景氣變化 之彈性 並配合 主管機 關 審核現金 增資案 慣例, 將另提 新增資 案 。

  • (四)本公 司因應 策略聯 盟發展、充實 營 運資金等 所需資 金,於民國 112 年 2 月 20 日經董事 會決議通 過擬於 普通股 8 仟 萬股額度 內,每 股面額 新台幣 10 元,以私募 或公開 發行方 式擇一 或搭配 辦 理現金增 資發行 普通股 或參與 發 行海外存 託憑證 。

  • (五)本公 司於民國 112 年 2 月 20 日經 董 事會通過,擬辦理 註銷 111 年第一 次 買回本公 司普通 股股份 未轉讓 予員工 之 股份案,擬 訂定未 轉讓之 庫藏股 註 銷基準日 為民國 112 年 3 月 30 日,並 授 權董事長 全權處 理註銷 庫藏股 之 資本額減 資變更 登記事 宜。
  • (六)本公 司於民國 112 年 2 月 20 日經 董 事會通過,擬買回 本公司 普通股轉 讓 予員工, 預計買 回 5,000 仟股 ,買回 期 間為民國 112 年 2 月 21 日 至 112 年 4 月 20 日止,買回之 區間價 格為 6.8 元至 13 元之間。
  • (七)本公 司於民國 112 年 2 月 20 日經董 事會通過 擬於總 累積額 度 \$1,500,000 內自公開 市場分 批 繼續 買進瀚 宇彩晶 股 份有限公 司普通 股。
  • 十二、 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 資本管 理目標,係為保 障 公司 能繼續經 營,維持 最佳資 本結構 以 降低資金 成本,並為股東 提供報 酬。為 了維持或 調整資 本結構,本 集團 透 過發行新 股舉借 或償還 借款等 方式調 整 資本結構 。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 具之種 類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 319,359 \$
167,2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 553,821 \$
778,13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814,501 \$
1,843,65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917,934 2,255,907
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293,071 328,509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15,615 11,409
其他金融資產 45,031 44,957
\$ 3,086,152 \$
4,484,435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 - \$
8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 \$
-
應付票據 502 1,703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54,427 159,990
其他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361,681 402,373
應付公司債(註) 1,500,000 1,500,000
長期借款(註) 2,150,543 3,223,297
\$ 4,167,153 \$
5,287,363
租賃負債(註) \$ 463,160 \$
300,108

註:包含 一年或 一營業 週期內 到期 。

  • 2.風險管 理政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利率 風險及 價格風 險 )、信用 風險 及流動性 風險。為 減少不 確 定性導致 對本集 團財務 績效之 不利影 響,本集 團承作 遠期匯 率合約 及匯率選 擇權合 約以規 避匯率 風險。
  • (2)風險管 理工作 由本集 團財務 處按照 董 事會核准 之政策 執行。本 集 團 財務處透 過與集 團內各 營運單 位密切 合 作, 以負責辨認、評 估與規 避財務風 險。董事會對 整體風 險管理 訂 有書面原 則,亦對特定 範圍 與事項提 供書面 政策,例如 匯率風 險、 利率風險、 信用風 險、衍生 與非衍生 金融工 具之使 用,以 及剩餘 流 動資金之 投資。
  • 3.重大財 務風險 之性質 及程度

(1)市場風 險 匯率風險

  • A.本集團 係跨國 營運,因此受 相對與 本 公司及各 子公 司 功能性 貨幣 不同的交 易所產 生之匯 率風險,主 要為 美元及日 幣。相關 匯率風 險來自未 來之商 業交易 及 已認 列之資 產 與負債。
  • B.本集團 管理階 層已訂 定政策,規定 集 團內各公 司管理 相對其 功能 性貨幣之 匯率風 險。各公司應 透過集 團 財務處之 整體匯 率風險 進 行避險。匯率風 險的衡 量是透 過高度 很 有可能產 生之美 元及 日 幣 支出的預 期交易,採用 遠期外 匯合約 以 減少匯率 波動對 於預期 購 買存貨成 本之影 響 。
  • C.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集 團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台幣),故受匯 率波動 之影響,具重 大 匯率波動 影響之 外幣資 產 及負債資 訊如下 :
111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變動 影響其他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影響損益 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1,121 30.715 \$ 341,582 1% \$ 3,416 \$
-
日幣:新台幣 79,482 0.2325 18,480 1% 185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073 30.715 32,957 1% 330 -
日幣:新台幣 207,559 0.2325 48,257 1% 483 -
110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變動 影響其他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影響損益 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0,758 27.680 \$ 297,781 1% \$ 2,978 \$
-
日幣:新台幣 79,282 0.2404 19,059 1% 191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683 27.680 74,265 1% 743 -
日幣:新台幣 82,885 0.2404 19,926 1% 199 -
D.本集團 貨幣性 項目因 匯率波 動具重 大 影響於 民國 111
年及
110

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利 益 (損 失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彙 總 金 額 分 別為\$40,227 及(\$3,622)。

價格風險

  • A.本集團 暴露於 價格風 險的權 益工具,係所持有 帳列於 透過損 益按 公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為管 理權益 工具投資 之價格 風險,本 集團將其 投資組 合分散,其分散 之方式 係根據本 集團設 定之限 額 進行。
  • B.本集團 主要投 資於國 內公司 發行之 權 益工具 及 基金,此等權 益工 具之價格 會因該 投資標 的未來 價值之 不 確定性而 受影響。若該等 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 1%,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對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度之 稅後淨 利因來自 透過 損 益按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將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3,194 及 \$1,669。對 其他綜 合損益 因分類 為透過 其他綜合 損益按 公允價 值 衡量之權 益投資 之利益 或損失 增加或 減 少\$5,538 及\$7,781。

現金流量 及公允 價值利 率風險

本集團 之利率 風險 主要來 自按浮 動利 率 發行之 長期借 款, 使集團 暴 露於現金 流量利 率風險。本 集團之政 策 係至少維持 1~3%之借 款為固 定利率, 於必要 時將透 過利率 交換以 達 成。於民 國 111 年及 110 年 度本集團 按浮動 利率發 行之借 款主要 為 新台幣 計 價。

  • (2)信用風 險
  • A.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 約義務而 導致本 集團財 務損失 之風險,主要來自 交易對 手無法 清 償按收款 條件支 付之應 收帳款,及分類 為按攤銷 後成本 衡量與 透 過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債務 工具投 資 的合約現 金流量 。
  • B.本集團 假設當 合約款 項按約 定之支 付 條 款逾期 超過 120 天,視為 已發生違 約。
  • C.本集團 採用 IFRS 9 提供以 下之前 提 假設,作 為判斷 自原始 認列 後金融工 具之信 用風險 是否有 顯著增 加 之依據 :

當合約款 項按約 定之支 付條款 逾 期超 過 30 天,視 為金融 資產自 原始認列 後信用 風險已 顯著增 加。

  • D.本集團 用以判 定債務 工具投 資為信 用 減損之指 標如下 :
  • (A)發行人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 可能性大 增;
  • (B)發行人 由於財 務困難 而使該 金融資 產 之活絡市 場消失 ;

(C)發行人 延滯或 不償付 利息或 本金 。

  • E.本集團 經追索 程序後,對無 法合理 預 期可回收 金融資 產之金 額予 以沖銷,惟 本集團 仍會持 續進行 追索之 法律程序 以保全 債權之 權 利。然本集 團於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無已沖銷 且仍有 追索活動 之債權 。
  • F.本集團 評估應 收帳款 之預期 信用風 險 方法如下 :
  • (A)依照個別重大已發生違約之應收帳款,個別估計預期信用損 失;
  • (B)其餘客戶依據本集團信用依據本集團信用標準評等對客戶之 應 收 帳 款 進 行 分 組 , 按 不 同 群 組 採 用 不 同 之 損 失 率 法 或 準 備 矩陣為基 礎估計 預期信 用損失 ;
  • (C)納入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調整按特 定期間歷 史及現 時資訊 所建立 之損失 率 。
  • (D)民國 111 年 及 110 年 1 2 月 3 1 日依 個別及依 損失率 法或準 備 矩陣估計 應收帳 款的備 抵損失 分別如下:
群組1 群組2 合計
111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100% 0.03%
帳面價值總額 \$
-
\$
293,044
\$
293,044
群組1 群組2 合計
110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100% 0.03%
帳面價值總額 \$
-
\$
328,425
\$
328,425

群組 1:已發生 減損跡象 之銷售 客戶,考 慮保險及 債權清 償順 序,決定 個別預 期信用 損失。

群組 2:長期 合作銷 售客戶 ,且以 往收 款情況良 好。

G.本集團 採簡化 作法之 應收帳 款備 抵 損 失變動表 如下:

111年 110年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1月1日 \$ 100 \$ 89
提列減損損失 - 11
減損損失迴轉 ( 10) -
12月31日 \$ 90 \$ 100

(3)流動性 風險

  • A.現金流 量預測 是由 集 團內各 營運個 體 執行,並由集 團 財務處 予以 彙總。集團 財務處 監控集 團流動 資金需 求之預測,確保其 有足夠 資金得以 支應營 運需要,並在任 何時候 維持足夠 之未支 用的借 款 額度,以使 集團不 致違反 相關之 借款限 額或條款,此等 預 測考量 集團之財 務融資 計畫、債 務條款 遵循、符合內部 資產負 債表之 財 務比率目 標及外 部 監管 法令之 要求。
  • B.下表係本集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淨 額 或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負債,按 相關到 期日予 以分組,非衍 生金融負 債係依 據資產 負 債表日至 合約到 期日之 剩餘期 間進行 分 析;衍生金 融負債 係依據 資產負債 表日至 預期到 期日之 剩餘期 間 進行分析 如下: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11年12月31日 1年內 2至3年內 3至4年內 5年以上
應付票據 \$
502
\$
-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54,427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361,681 -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103 - - -
租賃負債 30,009 63,039 63,915 306,197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6,652 - - -
應付公司債 8,010 16,020 1,508,010 -
長期借款 208,271 628,004 497,005 995,193
衍生金融負債
:
遠期外匯合約 \$
-
\$
-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10年12月31日 1年內 2至3年內 3至4年內 5年以上
應付票據 \$
1,703
\$
-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59,990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402,373 -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24,844 - - -
租賃負債 15,179 31,208 32,132 221,58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41,631 - - -
應付公司債 8,010 16,020 1,516,020 -
長期借款 287,969 678,443 774,232 1,695,989
衍生金融負債
:
遠期外匯合約 \$
8
\$
-
\$
-
\$
-

C.為償還 借款,本集團 擬公開募 集或私 募有 價證 券,請 詳附註 六 (十 六)3.說明 。

(三)公允價值 資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一等級: 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經調整 )。活絡市 場係指 有充分 頻率 及數量之 資產或 負債 交易發生,以在 持續基 礎上提 供定價 資 訊之市場。本集 團投 資之上市 股票投 資的公 允價值 屬之。
  • 第二等級:資 產或負 債直接 或間接 之可 觀察輸入 值,但包括 於第一 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 。本集團投資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的公允價值 屬 之。
  • 第三等級:資 產或負 債之 不 可觀察 輸入 值。本集團因 投資之 無活絡 市場 之權益工 具及受 益憑證 投資屬 之。
  • 2.非以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工 具

除下表所 列者外,包括 現金及 約當現 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應收帳款 (含關 係人)、 其他應 收款 (含關 係人)、 其他金 融資產 -流動、 應付票據、應付帳 款 (含關 係人)及其他 應付款 (含 關係人 )、租賃 負債的 帳面金額 係公允 價值之 合理近 似 值:

111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金融負債
:
應付公司債 \$
1,500,000
\$ - \$
1,262,123
\$
-
長期借款(註) 2,150,543 - - 1,858,726
\$
3,650,543
\$ - \$
1,262,123
\$
1,858,726

110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金融負債
:
應付公司債 \$
1,500,000
\$
-
\$
1,238,489
\$
-
長期借款(註) 3,223,297 - - 2,719,194
\$
4,723,297
\$
-
\$
1,238,489
\$
2,719,194

註:包含 一年或 一營業 週期內 到期 。

3.以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及非 金融工 具
(1)本集團
依資產 及負債 之性質、特 性及 風險及公 允價值 等級之 基礎分
類,相關 資訊如 下
:
111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
123,121
\$
-
\$
-
\$
123,121
受益憑證 - - 105,171 105,171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91,019 91,019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 48 - 4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興櫃股票 553,821 - - 553,821
\$
676,942
\$
48
\$
196,190
\$
873,180
110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
53,697
\$
-
\$
-
\$
53,697
受益憑證 - - 55,483 55,483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57,673 57,673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 363 - 36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興櫃股票 778,137 - - 778,137
\$
831,834
\$
363
\$
113,156
\$
945,353

110年12月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 - \$ 8 \$ - \$ 8

  • (2)本集團 用以衡 量公允 價值所 使用之 方 法及假設 說明如 下:
  • A.本集團 採用市 場報價 作為公 允價輸 入 值 (即第一 等級)者,係依上 市公司收 盤價衡 量。
  • B.除上述 有活絡 市場之 金融工 具外,其 餘金融工 具之公 允價值 係以 評價技術 或參考 交易對 手報價 取得。透 過評價技 術所取 得之公 允 價 值 可 參 照 其 他 實 質 上 條 件 及 特 性 相 似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現 時 公 允 價值、現金 流量折 現法或 以其他 評價技 術,包括以 合併資 產負債 表日可取 得之市 場資訊 運用模 型計算 而 得 。
  • C.當評估 非標準 化且複 雜性較 低之金 融 工具時,例如 無活絡市 場之 債務工具、利率 交換合 約、換匯合 約及 選擇權,本集團 採用廣 為 市場參與 者使用 之評價 技術。此 類金融 工具之評 價模型 所使用 之 參數通常 為市場 可觀察 資訊。
  • 4.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無 第 一等與第 二等級 間之任 何移轉 。
  • 5.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度無自 第三等 級 轉入及轉 出之情 形。
  • 6.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會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態、確認資 料來源 係獨立、可靠、與 其他資源 一致以 及代表 可執行 價格,並 定期校 準評價 模型、進行回 溯 測試、更 新評價 模型所 需輸入 值 及資料及 其他任 何必要 之公允 價值調 整,以確保評價結 果係屬 合理。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則 由 本 集 團 財 會 部 門 依 金 管 會 公 告 之 評 價 方 法 及 參 數 假設委由 外部估 價師鑑 價。
  • 7.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之量 化資訊 及重大 不可觀 察輸入 值 變動之敏 感度分 析說明 如下 :
111年12月31日 評價 重大不可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技術 觀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
91,019
可類比上 股價淨值比 0.17~5.02 乘數及控制權
公司股票 市上櫃公 乘數及缺乏 溢價愈高

,
司法 市場流通性 允價值愈高
;
折價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愈高
,
公允價值愈低
投資私募 105,171 淨資產價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基金 值法
110年12月31日 評價 重大不可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技術 觀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
57,673
可類比上 股價淨值比 0.23~2.00 乘數及控制權
公司股票 市上櫃公 乘數及缺乏 溢價愈高

,
司法 市場流通性 允價值愈高
;
折價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愈高
,
公允價值愈低
投資私募 55,483 淨資產價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基金 值法

(四)其他事項

本 集 團 之 疫 情 因 應 業 已 遵 行 中 央 流 行 疫 情 指 揮 中 心 宣 布 之 相 關 措 施 及 傳 染病防治 法相關 之防疫 規定。

本 集 團 並 未 因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流 行 及 政 府 推 動 多 項 防 疫 措 施 而 對 本集團之 營運、繼續經營 能力及 籌資風 險產生重 大影響。經本集 團評估, 新型冠狀 病毒之 疫情對 於本集 團整體 營 運及財務 狀況並 無重大 影響。

  • 十三、 附註揭露 事項
  • (一)重大交易 事項相 關資訊
    • 1.資金貸 與他人 : 請詳 附表一 。
    • 2.為他人 背書保 證: 無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詳 附表二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二十 以上: 無。
    • 5.取得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無。
    • 6.處分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 8.應收關 係人款 項達新 台幣一 億元或 實 收資本額 百分之 二十以 上: 無 。 9.從事衍 生工具 交易: 請詳附 註六(二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無。
  • (二)轉投資事 業相關 資訊

被投資公 司名稱、 所在地 區等相 關資訊 (不包含大 陸被投 資公司): 請詳 附表三。

(三)大陸投資 資訊

1.基本資 料:請 詳附表 四。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易事 項:無 。

(四)主要股東 資訊

主要股東 資訊: 請詳附 表 五。

十四、 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 訊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董 事 會 於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 導 部門。

(二)部門資訊 之衡量

本 集 團 係 以 營 運 部 門 收 入 及 部 門 營 業 淨 損 益 衡 量 , 並 已 消 除 部 門 間 交 易 之影響。

(三)部門資訊 之資訊

提供予主 要營運 決策者 之應報 導部門 資 訊如下:

調整
觸控產品製造 旅館業務 其他 及沖銷 總計
外部收入 \$
2,098,527
\$235,439 \$
71,997
\$
-
\$
2,405,963
內部部門收入 - 1,253 89,330 (
90,583)
-
部門收入 \$
2,098,527
\$236,692 \$161,327 (\$
90,583)
\$
2,405,963
部門營業淨損益 (\$
174,484)
\$
12,605
\$
73,584
(\$
8,449)
(\$
96,744)
部門營業淨損益
包含:
折舊及攤銷 \$
806,684
\$116,840 \$
38,027
(\$
68,474)
\$
893,077

111年度

110年度
調整
觸控產品製造 旅館業務 其他 及沖銷 總計
外部收入 \$
3,413,623
\$295,134 \$
67,065
\$
-
\$
3,775,822
內部部門收入 - 18,089 78,956 (
97,045)
-
部門收入 \$
3,413,623
\$313,223 \$146,021 (\$
97,045)
\$
3,775,822
部門營業淨損益 \$
865,933
\$
72,833
\$
57,881
\$
6,658
\$
1,003,305
部門營業淨損益
包含:
折舊及攤銷 \$
748,474
\$113,264 \$
37,587
(\$
73,673)
\$
825,652

(四)部門損益 之調節 資訊

部 門 間 之 銷 售 係 按 公 允 交 易 原 則 進 行 。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 外 部 收 入,與損 益表內 之收入 採用一 致之衡 量 方式。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度 部門損 益與繼 續 營業部門 稅前損 益調節 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應報導部門損益 (\$ 161,879) \$
938,766
其他營運部門損益 65,135 64,539
營運部門合計 ( 96,744) 1,003,30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10,982 278,68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14,238 \$
1,281,985

(五)地區別資 訊

111年度 110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南韓 \$ 1,130,362 \$ - \$
2,228,543
\$ -
中國 939,013 - 1,130,920 -
台灣 334,527 10,762,960 415,915 10,861,653
歐洲 2,061 - 444 -
\$ 2,405,963 \$ 10,762,960 \$
3,775,822
\$ 10,861,653

(六)重要客戶 資訊

111年度 110年度
收入 地區 收入 地區
\$
1,128,983
南韓 \$
2,227,200
南韓
620,062 中國 657,499 中國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是否 本期 有短期融通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號 貸出資金 往來項目 為關 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資金貸 業務 資金必要之 提列備抵 擔保品 資金貸與限 總限額
(註1) 之公司 貸與對象 (註2) 係人 (註3) (註3) 金額 利率區間 與性質 往來金額 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額(註4) (註5) 備註
0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 白石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 \$ 200,000 \$ 200,000 \$ - 尚未決定 有短期 \$
-
充實營運資 \$
-
\$ - \$ 1,953,371 \$ 2,930,056 註4、5
公司 款-關係人 融通資
金之必

註1: 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編號

註2: 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 本期最高資金貸與金額及期末資金貸與金額餘額係指董事會通過額度,而非實際動撥金額。

註4: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對有短期融通資金之需求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額20%。

註5: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不得超過淨值之30%。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11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仟股/仟單位)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註) 備註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91 \$ 15,490 0.36% \$ 15,490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甲種特別股 466 24,092 不適用 24,092
Banyan Tree Holdings Limited 2,990 21,885 0.35% 21,885
富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09 58,244 2.78% 58,244
宏正自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 3,410 0.04% 3,410
源河生技應用股份有限公司 6,973 7,917 3.40% 7,917
太奇雲端股份有限公司 250 878 1.88% 878
\$ 131,916
安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0 47,573
25,214
2.86% \$ 47,573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25
\$
72,787 0.65% 25,214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9,670 \$ 553,821 1.74% \$ 553,821
債 券
NISSAN MOTOR CO LTD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250 單位 \$ 36,934 不適用
\$
36,934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單位 50,000 不適用 50,000
\$ 86,934
受益憑證
聯鼎資本投資有限合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不適用
\$
57,095 不適用
\$
57,095
廣富資本投資有限合夥 不適用 29,553 不適用 29,553
Cypress Venture Capital III Ltd. 不適用 18,523 不適用 18,523
\$ 105,171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謙商旅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100 \$ 9,437 19.00% \$ 9,437
白石股份有限公司 債 券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000 單位 \$ 50,000 不適用
\$
50,000

註: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Richest Investment Ltd. 開曼群島 投資 \$
148,434
\$
148,434
4,500 100.00 \$
-
\$
-
\$
-
註1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投資 150,000 150,000 15,000 100.00 121,445 (
1,737)
(
1,737)
白石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旅館業務 406,582 418,000 33,000 42.31 457,734 27,616 10,318
銀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投資 150,000 150,000 15,000 100.00 149,182 (
919)
(
820)
Hanns Blegrain Ltd. 開曼群島 投資 30,695 - 1,000 100.00 30,714 (
1)
(
1)
白石股份有限公司 小馬飲夢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餐飲 10,200 10,200 1,020 51.00 7,759 (
4,670)
(
2,307)
註2
瓦器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餐飲 76,500 - 7,650 51.00 74,663 (
3,602)
(
1,837)
銀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瓦器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餐飲 45,000 - 4,500 30.00 43,919 (
3,602)
(
1,081)

註1:本公司之子公司。

註2:本公司之孫公司。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實收資本額 本期期初自台
灣匯出累積投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
灣匯出累積投
被投資公司本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列投資 期末投資帳面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註1) 投資方式 資金額 匯出 收回 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損益 金額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南京冠鑫光電有限公司 開發、生產PMMA
導光板及其相關
零組件
\$ 469,950 註2 \$ 148,434 \$ - \$ - \$ 148,434 \$ - 31.12 \$ - \$ - \$ - 註4
和欣商貿技術服務(深
圳)有限公司
技術勞務服務 29,179 註3 - 29,179 - 29,179 - 100 - 29,179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公司名稱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5) 核准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1,819,128
\$
1,721,665
\$
6,228,731

註1:係依歷史匯率換算。

註2:透過Richest Investment Ltd.再投資。

註3:透過Hanns Blegrain Ltd.再投資。

註4:本公司已於民國102年度評估對南京冠鑫光電有限公司之投資價值已減損至\$0。

註5:係依實際匯出之歷史匯率換算之台幣金額。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11年12月31日

附表五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仟) 持股比例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214,639 26.59%
華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9,440 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