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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sTouch Annual Report 2019

Nov 7, 2019

52281_rns_2019-11-07_117352a9-a4ac-4a9c-995c-d9a1d9bbd62b.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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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8 年度及 107 年度 (股票代碼 3049)

公司地址:台南市善化區北園一路 7 號

電 話:(06)505-3959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8 年度及 107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9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3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4 ~ 15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6 ~ 64
(一) 公司沿革 16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6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6 ~ 18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8 ~ 28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 29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9 ~ 51
(七) 關係人交易 52 ~ 53
(八) 質押之資產 53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4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4
(十二)其他 55 ~ 6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2
(十四)部門資訊 62 ~ 64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 108 年度(自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2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8

12

31

%
107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402,233 3 \$ 318,676 2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48,156 - 96,198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六(三)
156,063 1 415,000 3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386,141 2 232,386 1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451 - - -
1200 其他應收款 3,051 - 40,390 -
130X 存貨 六(五) 176,155 1 122,677 1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六(六)及八 81,751 1 50,824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52,419 - 41,087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306,420 8 1,317,238 8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二十六)
產-非流動 6,560 - -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七及八 14,132,137 83 8,831,429 54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1,007,378 6 -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九)及八 - - 5,611,958 34
1780 無形資產 六(二十六) 71,105 - 19,062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三) 436,419 3 610,601 4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四) 81,916 - 59,964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5,735,515 92 15,133,014 92
1XXX 資產總計 \$ 17,041,935 100 \$ 16,450,252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8
12
31
107

12
31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2100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六(十) \$ 30,000 - \$
520,000
3
2150 應付票據 1,903 - 1,062 -
2170 應付帳款 163,274 1 83,056 1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8 - 73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一) 473,792 3 373,769 2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4,015 - 6,217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3,528 - -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八) 83,033 - -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十二) 600,000 4 882,992 5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1,926 - 6,472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371,489 8 1,873,641 11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二)及七 900,000 5 1,500,000 9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三) 4,160,000 24 5,365,466 33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三) 17,908 - 7,664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八) 936,123 6 -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16,584 - -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6,030,615 35 6,873,130 42
2XXX 負債總計 7,402,104 43 8,746,771 53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8,069,485 47 7,369,485 45
資本公積 六(十七)
3200 資本公積 312,925 2 62,535 -
保留盈餘 六(十八)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2,398 - 12,398 -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4,100 - 14,100 -
3350 累積盈虧 971,071 6 (
48,428)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9,379,979 55 7,410,090 45
36XX 非控制權益 259,852 2 293,391 2
3XXX 權益總計 9,639,831 57 7,703,481 47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7,041,935 100 \$
16,450,252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8 107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九)及七 \$ 4,403,816 100 \$ 2,843,178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二十二)
及七 ( 2,741,916) ( 62) ( 2,363,500)( 83)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1,661,900 38 479,678 17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二)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53,680) ( 1) ( 27,692)( 1)
6200 管理費用 ( 303,634) ( 7) ( 229,169)(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43,498) ( 1) ( 51,577)(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148) -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400,960) ( 9) ( 308,438)( 11)
6900 營業利益 1,260,940 29 171,240 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 39,815 1 227,143 8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一)及七 24,825 - ( 69,958)( 3)
7050 財務成本 ( 148,536) ( 3) ( 148,172)( 5)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83,896) ( 2) 9,013 -
7900 稅前淨利 1,177,044 27 180,253 6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三) ( 192,526) ( 5) ( 2,603) -
8200 本期淨利 \$ 984,518 22 \$ 177,650 6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六(十七)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四) \$ 1,803 - \$ 1,433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二十三)
( 361) - ( 286)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 ( 57)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442 - \$ 1,090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985,960 22 \$ 178,740 6
淨利(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018,057 23 \$ 183,340 6
8620 非控制權益 (\$ 33,539) ( 1) (\$ 5,690)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019,499 23 \$ 184,430 6
8720 非控制權益 (\$ 33,539) ( 1) (\$ 5,690) -
每股盈餘 六(二十四)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35 \$ 0.25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35 \$ 0.2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2~

和 鑫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積 保

餘 其
註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發行
資本公積-認列
對子公司所有權
權益變動數 資本公積-其他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累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總
計 非控制權益 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1 月 1 日 \$ 7,369,485 \$ 61,616 \$ - \$ - \$
12,398
\$ 14,100 (\$ 255,796 ) \$ 57 \$ 1,702 \$ 7,203,562 \$
-
\$
7,203,562
追溯適用之影響數 - - - - - - 22,881 - ( 1,702) 21,179 - 21,179
1 月 1 日重編後餘額 7,369,485 61,616 - - 12,398 14,100 ( 232,915 ) 57 - 7,224,741 - 7,224,741
本期淨利(損) - - - - - - 183,340 - - 183,340 ( 5,690) 177,65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1,147 ( 57) - 1,090 - 1,09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184,487 ( 57) - 184,430 ( 5,690) 178,740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 - 919 - - - - - - 919 - 919
非控制權益增加 - - - - - - - - - - 299,081 299,081
12 月 31 日 \$ 7,369,485 \$ 61,616 \$ 919 \$ - \$
12,398
\$ 14,100 (\$ 48,428 ) \$ - \$ - \$ 7,410,090 \$
293,391
\$
7,703,481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1 月 1 日 \$ 7,369,485 \$ 61,616 \$ 919 \$ - \$
12,398
\$ 14,100 (\$ 48,428 ) \$ - \$ - \$ 7,410,090 \$
293,391
\$
7,703,481
本期淨利(損) - - - - - - 1,018,057 - - 1,018,057 ( 33,539) 984,51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1,442 - - 1,442 - 1,44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1,019,499 - - 1,019,499 ( 33,539) 985,960
現金增資 六(十五)(十
六)
700,000 247,419 - 2,971 - - - - - 950,390 - 950,390
12 月 31 日 \$ 8,069,485 \$ 309,035 \$ 919 \$ 2,971 \$
12,398
\$ 14,100 \$ 971,071 \$ - \$ - \$ 9,379,979 \$
259,852
\$
9,639,8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 2
108 年 1 月 1 日

3 1

1 2
107 年 1 月 1 日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177,044 \$ 180,253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二十二) 1,015,060 1,139,521
預期信用損失提列及迴轉 十二(二) 148 ( 954 )
攤銷費用 六(二十二) 6,692 3,654
利息費用 148,599 148,172
利息收入 六(二十) ( 2,884 ) ( 2,246 )
股利收入 六(二十) ( 4,430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六(十五) 5,390 -
處分投資利益 六(二十一) - ( 57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六(二十一) ( 13,362 ) 13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利益) 六(二十一)
損失 ( 38,585 ) 36,171
其他應付款轉列其他收入 六(二十)(二十
七) - ( 161,59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86,627 297,900
應收帳款淨額 ( 151,879 ) 54,297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451 ) -
其他應收款 37,144 46,126
存貨 ( 53,478 ) 113,060
預付退休金 ( 813 ) ( 672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359 ) 5,39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841 52
應付帳款 73,629 ( 26,107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55 ) ( 3,823 )
其他應付款 76,575 ( 290,943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2,202 ) 2,151
其他流動負債 3,951 2,654
其他非流動負債 16,308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379,510 1,543,150
收取之利息 3,355 1,559
收取之股利 4,430 -
支付之利息 ( 132,400 ) ( 151,409 )
支付所得稅 ( 2,765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252,130 1,393,3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8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107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六(三) \$ 258,937 (\$ 415,0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七) ( 514,141 ) ( 957,88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13,362 14,058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六(二十七) - ( 99,128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11 ) ( 56 )
對子公司之收購(扣除所取得之現金) 六(二十六) 18,701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減少 ( 30,927 ) 100,87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54,079 ) ( 1,357,127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六(十) ( 490,000 ) ( 180,000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 58,000 )
償還長期借款 ( 1,988,388 ) ( 3,425,957 )
舉借長期借款 - 4,260,000
償還應付公司債 ( 300,000 ) -
租賃本金償還 六(八) ( 81,106 ) -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減少 - ( 1,130,500 )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六(二十五) - 300,000
現金增資 六(十六) 902,583 -
員工執行認股權 六(十五)(十六) 42,417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914,494 ) ( 234,457 )
匯率影響數 - ( 57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83,557 ( 198,341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318,676 517,01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402,233 \$ 318,676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

和鑫 光 電股 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稱「 本公 司」)民國 88 年 9 月於 中 華民 國 設立。本 公司 及 子公 司(以 下 簡稱「 本集 團 」)主 要營 業 項目 為 觸控 產品 之 製造 及 銷售、不 動產 租 賃及 旅 館業 務等 。 本公 司 股票 自民 國 91 年 9 月 27 日 起於 台 灣證 券 交易 所上 市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20 日 經 董事 會 通過 。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下 簡 稱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發 布 、修 正 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民國108年1月1日
「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民國108年1月1日
「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
民國108年1月1日
「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民國108年1月1日
「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 租賃 」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取代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17 號「租 賃」及 其 相 關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 此 準 則 規 定 承 租 人 應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除租 賃 期 間短 於 12 個 月 或低 價 值 標的 資 產之 租 賃外 );出 租人 會 計 處 理仍 相 同, 按 營業 租賃 及 融資 租 賃兩 種類 型 處理 , 僅增 加相 關 揭露 。

  • 2.於 適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 IFRSs 版本 時 ,本 集 團對 於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第 16 號 係 採 用不 重 編比 較 資訊 (以下 簡 稱「 修 正式 追溯 調 整」 ), 將屬 承 租人 之 租賃 合約,於 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 調 增使 用 權 資產 \$388,640, 並調 增 租賃 負 債 \$388,640。
  • 3.本 集 團於 初 次適 用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第 16 號,採 用之 實務 權 宜作 法 如下:
  • (1)未重 評 估合 約 是 否係 屬(或 包含 )租 賃, 係 按先 前 適 用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17 號及 國 際財 務 報 導解 釋 第 4 號 時已 辨認 為 租賃 之 合約,適用 國 際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之規 定 處理 。
  • (2)將對 具 有合 理 類 似特 性 之租 賃 組合 使用 單 一折 現 率。
  • (3)對租 賃 期間 將 於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前 結束 之 租賃 , 採取 短 期租 賃 之方 式 處理 , 該些 合約 於 民 國 108 年 度認 列 之租 金 費用 為\$1,227。
  • (4)未將 原 始直 接 成 本計 入 使用 權 資產 之衡 量 。
  • 4.本 集 團於 計 算租 賃負 債 之現 值 時,係 採用 本 集 團 增 額借 款利 率,其利 率 區 間 為 2.00%~2.21%。
  • 5.本 集 團按 國 際會 計準 則 第 17 號 揭 露 營業 租 賃承 諾 之金 額,採 用初 次 適用 日之 增 額借 款 利率 折現 之 現值 與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 認 列之 租 賃負 債 的 調節 如 下: 民國107年12月31日採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揭露之營業租賃承諾 \$ 444,524 減:屬短期租賃之豁免 ( 1,266) 民國108年1月1日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應認列租賃負債之租 賃合約總額 \$ 443,258 本集團初次適用日之增額借款利率 2.00%-2.21% 民國108年1月1日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認列之租賃負債 \$ 388,640
  •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9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揭露倡議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民國109年1月1日
重大性之定義」
「業務之定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報 民國109年1月1日
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利率指標變革」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國際 會 計準 則 理事 會已 發 布但 尚 未經 金管 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之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告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決定
「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0年1月1日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一)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國 際會 計 準則 、 解釋 及解 釋 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2)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 資 產 。

  • 2.編 製 符合 IFRSs 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 在 應用 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合併 基 礎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 集 團 將 所有 子 公 司 納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製 之 個 體 。 子 公 司指 受 本 集 團控 制 之個 體(包 括 結構 型 個體 ),當 本 集團 暴 露於 來 自對 該個 體 之參 與之 變 動報 酬 或對 該等 變 動報 酬 享有 權利 , 且透 過 對該 個體 之 權力 有 能力 影 響該 等 報酬 時, 本 集團 即 控制 該個 體 。子 公 司自 本集 團 取得 控 制之 日 起納 入 合併 財務 報 告, 於 喪失 控制 之 日起 終 止合 併。
  • (2)集 團 內 公 司間 之 交 易 、餘 額 及 未 實 現 損 益業 已 銷 除 。 子 公 司之 會 計 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 益 及 其 他綜 合 損 益 各組 成 部 分 歸 屬 於 母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權 益 ; 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非 控制 權 益 , 即 使因 而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失 控制(與 非 控制 權 益之 交 易),係 作 為權 益 交易 處 理, 亦即 視 為與 業 主間 進行 之 交易 。 非控 制權 益 之調 整 金額 與 所支 付 或收 取對 價 之公 允 價值 間之 差 額係 直 接認 列為 權 益。
  • (5)當 集 團 喪 失對 子 公 司 之控 制 , 對 前 子 公 司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允 價 值 重 新衡 量 ,並 作 為原 始認 列 金融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或 原 始認 列投 資 關聯 企 業或 合 資之 成 本, 公允 價 值與 帳 面金 額之 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損 益 。對 於 先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損 益 與該 子 公司 有關 之 所有 金 額, 其會 計 處理 與 本集 團 若直 接 處分 相關 資 產或 負 債之 基礎 相 同, 亦 即如 先前 認 列為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利益 或損 失 ,於 處 分相 關資 產 或負 債 時將 被重 分 類為 損 益, 則 當喪 失 對子 公司 之 控制 時 ,將 該利 益 或損 失 自權 益重 分 類為 損 益。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說明
和鑫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Richest Investment
Ltd.(Richest
Investment)
投資 100.00 100.00 -
和鑫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金蘋果投資)
投資 100.00 100.00
和鑫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白石股份有限公司
(白石)
旅館業務 42.31 42.31 註一
白石股份有限公
麵旅餐飲股份有限公
司(麵旅餐飲)
餐飲 100.00 100.00
金蘋果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謙商旅股份有限公司 旅館業務 100.00 - 註二
  • 註一 : 對白 石 持股 比例 為 42.31%,惟 因擁 有 白石 三 分之 二之 董 事席 次 , 致 達 表 決 權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而 對 其 具 控 制 能 力 , 故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之 編 製。
  • 註二 : 金蘋 果 投資 於民 國 108 年 4 月 取得 謙 商旅 股 份有 限公 司 發行 100% 之普 通 股股 數 ,業 已辦 理 相關 變 更程 序完 竣 。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之 子公 司 :無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5.重 大 限制 : 無。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非 控制 權 益總 額 分別 為 \$259,852 及 \$293,391,下 列 為對 本集 團 具重 大 性之 非控 制 權益 及 所屬 子公 司 之資 訊:

非控制權益 非控制權益
子公司 主要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名 稱 營業場所 金額 持股百分比 金額 持股百分比
白石 台灣 \$
259,852
57.69% \$
293,391
57.69%

子公 司 彙總 性 財務 資訊 :

資產 負 債表

綜合 損 益表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216,222 \$ 479,169 非流動資產 1,484,787 33,479 流動負債 ( 136,586) ( 4,084) 非流動負債 ( 1,113,996) - 淨資產總額 \$ 450,427 \$ 508,564 白石

白石
108年度 107年度
收入 \$ 8,244
\$
4,834
稅前淨損 ( 66,646)
(
11,389)
所得稅利益 8,509 -
本期淨損 (\$ 58,137)
(\$
11,38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8,137)
(\$
11,38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33,539)
(\$
5,690)

現金 流 量表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7,822) (\$ 9,74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2,114 ( 445,401)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839) 500,00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16,547) 44,85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1,367 16,51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4,820 \$ 61,367

白石
108年度 107年度

(四)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個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 境 之貨 幣( 即 功能 性 貨幣 )衡 量。本 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以本 集 團 之 功 能性 貨幣 「 新台 幣 」作 為表 達 貨幣 列 報。

外幣 交 易及 餘 額

  •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 算 此 等 交易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2.外 幣 貨幣 性 資產 及負 債 餘額,按 資產 負債 表 日之 即 期匯 率評 價 調整,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所 有 其他 兌 換損 益按 交 易性 質 在損 益表 之 「其 他 利益 及損 失 」列 報 。

(五)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六)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 之 短期 現 金承 諾者 , 分類 為 約當 現金 。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割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 交易 成 本認 列於 損 益,後 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其 利益 或 損失 認 列於 損益 。
  • 4.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確 立,與股 利 有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及股 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時, 本集 團 於損 益 認列 股利 收 入。
  • (八)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同時 符 合下 列條 件 者: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為目 的 之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 該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割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 及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並 於 除 列 時, 將 其利 益 或損 失認 列 於損 益 。
  • 4.本 集 團持 有 不符 合約 當 現金 之 定期 存款,因 持有 期 間短,折現 之 影響 不 重 大, 係 以投 資 金額 衡量 。

(九)應收 帳 款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因 折 現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 團係 以原 始 發票 金 額 衡量 。
  • (十)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包 含 重 大 財務 組 成部 分 之應 收帳 款 或合 約 資產、應收 租 賃款、放 款承 諾及 財 務保 證 合 約,考 量 所有 合 理且 可佐 證 之資 訊 (包 括 前瞻 性 者)後,對 自 原始 認 列後 信 用 風險 並 未顯 著 增加 者,按 12 個 月 預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抵 損 失;對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已 顯 著 增 加 者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 量 備 抵 損失;就 不包 含 重大 財務 組 成部 分 之應 收帳 款 或合 約 資產,按存 續 期間 預 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抵 損 失。

(十 一)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符 合 下列 情況 之 一時 , 將除 列金 融 資產 :

  • 1.收 取 來自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之權 利 失效 。
  • 2.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幾 乎 所有 風 險及 報酬 。
  • 3.移 轉 收取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惟 未 保留 對 金 融資 產 之控 制。
  • (十 二)出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營 業 租賃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攤 銷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十 三)存貨

存貨 按 成本 與 淨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 衡量,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製 成 品 及 在製 品 之成 本 包括 原料、直 接 人 工、其 他直 接 成本 及 生產 相關 之 製造 費 用 (按 正常 產 能分 攤),惟 不 包括 借 款成 本。比 較成 本 與淨 變現 價 值孰 低 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尚 須 投入 之 估計 成本 及 相關 變 動銷 售費 用 後之 餘 額。

  • (十 四)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係 以 取得 成 本為 入帳 基 礎,並 將購 建 期間 之 有關 利 息資 本 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 獨 資產。被 重 置 部分 之 帳面 金 額應 除列。所 有 其 他維 修 費用 於 發生 時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 之 後 續衡 量 採成 本模 式,按 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 直線 法 計提 折 舊。不 動 產、廠房 及 設備 各 項組 成若 屬 重大,則 單 獨提 列 折舊。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 行 檢視,若 殘 值 及耐 用 年限 之 預期 值與 先 前之 估 計不 同時,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8 號「 會計 政 策、會計 估 計變 動 及錯 誤 」之 會 計估 計變 動 規定 處 理。 各項 資 產之 耐 用年 限如 下 :
屋 及 建 3年
~ 35年
器 設 備 3年
~ 10年
生 財 器 2年
5年
~
他 設 備 2年
~ 10年

(十 五)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 用 權資 產 /租 賃 負債

民 國 108 年 度 適用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 後 之現 值 認列 ,租 賃 給付 包 括:

(1)固定 給 付, 減 除 可收 取 之任 何 租賃 誘因 ;

(2)取決 於 某項 指 數 或費 率 之變 動 租賃 給付 ;

(3)殘值 保 證下 本 集 團預 期 支付 之 金額 ;

後續 採 利息 法 按攤 銷後 成 本法 衡 量,於 租賃 期 間提 列 利息 費用。當 非 屬 合約 修 改造 成 租賃 期間 或 租賃 給 付變 動時,將 重 評估 租 賃 負債,並 將 再 衡量 數 調整 使 用權 資產 。

  • 3.使 用 權資 產 於租 賃開 始 日按 成 本認 列, 成 本包 括 :
  • (1)租賃 負 債之 原 始 衡量 金 額;
  • (2)於開 始 日或 之 前 支付 之 任何 租 賃給 付; 及
  • (3)發生 之 任何 原 始 直接 成 本 。

後續 採 成本 模 式衡 量,於 使用 權 資產 之 耐用 年 限屆 滿 時或 租賃 期 間屆 滿 時兩 者 之較 早 者,提列 折 舊費 用。當 租賃 負 債重 評 估時,使 用 權資 產 將 調整 租 賃負 債 之任 何再 衡 量數 。

(十 六)營業 租 賃(承租 人)

民 國 107 年 度 適用

營 業 租 賃 之 給 付 扣 除 自 出 租 人 收 取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攤銷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十 七)無形 資 產
  • 1.電 腦 軟體

電腦 軟 體以 取 得成 本認 列 ,依 直 線法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 2~ 6 年 攤 銷。

2.商 譽

商譽 係 因企 業 合併 採收 購 法而 產 生。

(十 八)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集 團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針 對有 減 損跡 象之 資 產,估 計其 可 回收 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列 減 損損 失。可 回 收金 額 係指 一 項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減 處份 成本 或 其使 用 價值,兩者 較 高者。當以 前 年度 已 認列 資 產減 損 之情 況 不存 在 或減少時,則迴 轉 減損 損 失,惟 迴轉 減 損損 失 而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 之 帳面 金 額 。

(十 九)借款

  • 1.係 指 向銀 行 借入 之長、短期 款 項及 其他 長、短 期 借款。本集 團 於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就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息 費 用於 損 益。
  • 2.設 立 借款 額 度時 支付 之 費用,當很 有 可能 提 取部 分 或全 部額 度,則 該 費 用 認 列 為 借 款 之 交 易 成 本 , 予 以 遞 延 至 動 支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有 效 利 率 之 調整;當 不太 可 能 提取 部 分或 全 部額 度,則 認 列該 費 用 為預 付 款項,並 在額 度 相關 之 期間 內攤 銷 。
  • (二 十)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生 之 應付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票 金 額衡 量 。
  • (二 十一 )應付 普 通公 司 債

本 集 團 發 行 之 普 通 應 付 公 司 債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扣 除 交 易 成 本後 之 金額 衡 量,與 贖回 價 值間 之 差額 認列 為 應付 公 司債 溢折 價,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加 項 或 減 項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於 債 券 流 通期 間 內認 列 為當 期損 益 ,作 為 「財 務成 本 」之 調 整項 目。

(二 十二 )金融 負 債之除列

本集 團 於合 約 明定 之義 務 履 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負 債 。

(二 十三 )非避 險 之衍 生 工具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工 具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簽 訂 合 約 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帳 列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或 負 債,後續 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其利 益 或損 失 認列 於損 益 。

(二 十四 )負債 準 備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 很 有 可 能 需 要 流 出 具 經 濟 效益 之 資源 以 清償 該義 務,且 該 義務 之 金額 能 可靠 估 計時 認列。負 債 準 備 之 衡 量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該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現 值 衡 量 , 並於 相 關產 品 出售 當期 認 列為 銷 貨收 入之 減 項 。

(二 十五 )員工 福 利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 列 為費 用 。

  • 2.退休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 畫,係依 權 責發 生 基 礎將 應 提撥 之 退休 基金 數 額 認列 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成 本。預付 提 撥 金於 可 退還 現 金或 減少 未 來 給付 之 範圍 內 認列 為資 產 。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 福 利金 額 折現 計算,並 以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確 定 福利 義務 現 值減 除 計畫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確 定 福 利淨 義 務每 年 由精 算師 採 用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計算,折 現 率係 使 用政 府 公債(於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市 場殖 利 率 。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表 達 於保 留 盈餘 。

C.前 期 服務 成 本之 相關 費 用立 即 認列 為損 益 。

3.員 工 酬勞 及 董事 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列 為 費用 及 負債。嗣後 決 議實 際 配發 金額 與 估列 金 額有 差異 時,則 按會 計 估計 變 動處 理。

(二 十六 )員工 股 份基 礎 給付

以現 金 交割 之 股份 基礎 給 付協 議,係 以 所承 擔 負債 之 公允 價值,於 既 得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酬 勞 成 本 及 負 債 , 並 於 各 個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及 交 割 日 按 所 給與 權 益商 品 之公 允價 值 衡量 , 任何 變動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二 十七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 所 得稅,嗣 盈餘 產生 年 度之 次 年度 於股 東 會通 過 盈餘 分 派 案 後, 始就 實 際盈 餘 之分 派情 形 ,認 列 之未 分配 盈 餘所 得 稅費 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產 實 現或 遞 延所 得稅 負 債清 償 時預 期適 用 之稅 率 (及稅法)為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新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
  • (二 十八 )股本

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所 得 稅後 之 淨額 於權 益 中列 為 價款 減項 。

  • (二 十九 )收入 認 列
  • 1.商 品 銷售
    • (1)本集 團 製造 並 銷 售觸 控 面板 相 關產 品,銷貨 收 入於 產 品之 控 制移 轉予 買 方時 認 列,即當 產 品被 交 付予 買方,買 方對 於 產 品銷 售 之 通路 及 價格 具 有裁 量權,且 本集 團 並 無尚 未 履行 之 履約 義務 可 能 影響 客 戶接 受 該產 品時。當 產品 被 運 送至 指 定地 點,陳 舊 過時及 滅失 之 風險 已 移轉 予批 買 方,且買方 依據 銷 售合 約 接受 產品,或 有 客 觀 證 據 證 明 所 有 接 受 標 準 皆 已 滿 足 時 , 商 品 交 付 方 屬 發 生 。
    • (2)商 品 之 銷 售 收 入 以 合 約 價 格 扣 除 估 計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之淨額認 列 。 給 予 客 戶 之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通 常 以 預 期 購 買 量 為 基 礎 計 算 , 本集 團 依據 歷 史經 驗採 預 期購 買 量估 計 銷 貨 退回 及 折讓,收入 認 列金 額 以未 來 高度 很有 可 能不 會 發生 重大 迴 轉之 部 分為 限,並 於 每ㄧ 資 產負 債 表日 更新 估 計。截 至 資 產負 債 表日 止 之銷 貨相 關 之 估計 應 付客 戶 銷貨 退回 及 折讓 認 列為 退款 負 債。銷 貨 交 易之 收 款 條件 為 出貨 日 後 60 天到 期,與 市 場實 務 一致,故判 斷 合約 中 並未 包含 重 大財 務 組成 部分 。
    • (3)應收 帳 款於 商 品 交付 予 客戶 時 認列,因 自該 時 點起 本 集團 對 合約 價款 具 無條 件 權利 ,僅 須 時間 經 過即 可自 客 戶收 取 對價 。
  • 2.租 賃 業務

本集 團 經營 不 動產 租賃 業 務,依 租賃 條 件分 類 為營 業 租賃,於租 賃 期 間內 按 直線 法 將所 收取 之 租賃 給 付認 列為 不 動產 租 賃收 入。

  • 3.餐 飲 服務 、 酒店 商品 銷 售、 客 房住 宿等 相 關服 務
  • (1)餐飲 服 務及 酒 店 商品 銷 售於 商 品銷 售予 客 戶時 認 列。銷貨 之 交易 價款 於 客戶 購 買商 品時 立 即向 客 戶收 取。
  • (2)客房 住 宿於 服 務 提供 予 客戶 之 財務 報導 期 間內 認 列為 收入。客 戶 依照 所 協議 之 付款 時間 表 支付 合 約價 款。

  • (3)本集 團 與客 戶 簽 訂之 合 約,移轉 所 承諾 商 品或 服 務予 客戶 付 款間 之時 間 間隔 未 有超 過一 年 者,因 此 本 集團 並 未調 整 交易 價格 以 反 映貨 幣 時間 價 值。

  • (三 十)政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企 業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 且 將 可 收 到 該項 補 助時,按公 允 價值 認 列。若 政府 補 助之 性 質係 補 償本 集團 發 生之 費 用,則在 相 關費 用 發 生期 間 依有 系 統之 基礎 將 政府 補 助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三 十一 )企業 合 併
  • 1.本 集 團採 用 收購 法進 行 企業 合 併。合 併對 價 根據 所 移轉 之資 產、所 產 生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及 所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計 算 , 所 移 轉 之 對 價 包 括 或 有 對 價 約 定 所 產 生 之 任 何 資 產 和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 與 收 購 有 關 之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 企 業 合 併 中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之 資 產 及所 承 擔之 負 債, 按收 購 日之 公 允價 值衡 量 。
  • 2.移 轉 對 價 若 超 過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 於 收 購日 認 列為 商 譽。
  • (三 十二 )營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方 式 報導。主 要 營 運決 策 者負 責 分配 資源 予 營運 部 門並 評估 其 績效, 經辨 識 本集 團 之主 要營 運 決策 者 為董 事會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集 團 編製 合 併財 務報 告 時,管 理階 層 已運 用 其判 斷 以決 定所 採 用之 會 計政 策,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所 作 出之 重 大會 計估 計 與假 設 可能 與實 際 結果 存 有差 異,將 考 量歷 史 經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 下 個財 務 年度 重 大調 整之 風 險。請 詳 下列 對重 大 會計 判 斷、估 計與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 說明 :

(一)會計 政 策採 用 之重 要判 斷

無。

  • (二)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 1.有 形 資產 減 損評 估

資產 減 損評 估 過程 中,本 集團 需 依賴 主 觀判 斷 並依 據 資產 使用 模 式及 產 業 特性,決定 特 定資 產 群組 之 獨立 現 金流 量、資 產耐 用 年數 及 未來 可 能產 生 之收 益 與費 損,任 何 由於 經 濟狀 況 之變 遷或 公 司策 略 所帶 來的 估 計改 變 均 可能 在 未來 造 成重 大減 損 。

2.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之可 實 現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係 於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使 用 時方 予 以認 列。評 估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之 可實 現 性時,必須 涉 及管 理 階層 之 重大 會 計判 斷及 估 計,包 含預 期 未來 銷 貨收 入 成長 及利 潤 率、可 使 用之 所 得稅 抵 減、稅務 規 劃等 假 設。任何 關 於全 球 經濟 環境、產 業 環境 的 變遷 及 法令 的 改變 ,均 可 能引 起 遞延 所得 稅 資產 之 重大 調整 。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 本公 司 認列 之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為 \$436,419。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745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280,488 273,905
定期存款 121,000 44,771
\$
402,233
\$
318,676
  •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 2.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提 供 質 押 及 用 途 受 限 制 者 已 轉 列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請 詳 附 註六 、(六)及 八之 說明 。
  •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之 原 始 到期 日 超過 三 個月 定期 存 款金 額 分別 為 \$156,063 及 \$415,000, 因其 係 屬不 具高 度 流動 性 之 投資,已 分 類至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請詳 附 註六、(三)說明。
  •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項目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
-
\$ 97,460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40,332 40,332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927 -
41,259 137,792
評價調整 6,897 ( 41,594)
合計 \$
48,156
\$ 96,198
非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
6,560
\$ -

1.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性 質 如下 : (1)權益 工 具: 包 括 上市 (櫃 )、 非 上市 (櫃)及興 櫃 股票 (2)衍生 工 具: 包 括 遠期 外 匯合 約 、外 匯選 擇 權及 賣 回權 。

2.本 集 團 之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賣 回 權 (帳 列 強 制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非 流動 )為民國 108 年 4 月 30 日 購入 謙 商 旅股 份 有限 公 司 100%股 權, 依 照 合約 約 定交 易 日屆 滿起 二 年後 任 一方 得依 合 約約 定 就 交易 股 權 之 70%行 使 賣回 權 或買 回 權 所 產生 。

3.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負債 認 列於 損 益 之明 細 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
36,911
(\$ 30,053)
衍生工具 1,674 ( 6,118)
\$
38,585
(\$ 36,171)

4.本集團承作未適用避險會計之衍生金融資產之交易及合約資訊說明如下: 108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衍生金融資產 (名目本金) (仟元) 契約期間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 賣美金買台幣 美金 \$ 5,000 108/12/13-109/2/3
選擇權交易合約
- 賣出選擇權 美金 2,000 108/12/9-109/1/9

本集 團 簽訂 之 遠期 外匯 交 易係 預 售之 遠期 外 匯合 約,係 為 規避 匯 率波 動 所 產生 之 風險 , 惟未 適用 避 險會 計 。

  • 5.本 集 團 未 有 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 擔 保 之 情形 。
  • 6.相 關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二)。
  • (三)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項目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
之定期存款 \$
156,063
\$
415,000

1.本集團於民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持 有之 原 始到 期 日超 過三 個 月之 定 期存 款利 息 收入 金 額分 別為 \$1,978 及 \$1,146。

2.本集團未 有 將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提 供 作為 質押 擔 保之 情 形 。

3.相 關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二 )。

(四)應收 帳 款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 426,640 \$ 250,565
減:備抵銷售退回及折讓 ( 40,362) ( 1,684)
減:備抵損失 ( 137) ( 16,495)
\$ 386,141 \$ 232,386
1.應 收 帳款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未逾期 \$ 425,277 \$ 212,377
30天內 1,363 18,404
31-90天 - 3,290
365天以上 - 16,494
\$ 426,640 \$ 250,565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2.本集團未 有 將應 收帳 款 提供 作 為質 押擔 保 之情 形 。

3.相 關 應收 帳 款信 用風 險 資訊 請 詳附 註十 二 、 (二)。

(五)存貨

108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56,370 (\$ 8,948) \$ 47,422
在製品 31,136 - 31,136
製成品 104,319 ( 6,722) 97,597
\$ 191,825 (\$ 15,670) \$ 176,155
107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36,832 (\$ 8,313) \$ 28,519
在製品 26,453 - 26,453
製成品 67,754 ( 49) 67,705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108年度 107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2,727,042
\$
2,355,316
跌價損失 7,308 192
存貨報廢 7,566 7,992
\$
2,741,916
\$
2,363,500
(六)其他 金 融資 產-流 動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質押定期存款 \$
38,741
\$
34,823
受限制銀行存款 43,010 16,001
\$
81,751
\$
50,824

以其 他 金融 資 產 -流 動提 供 擔保 之 資訊 ,請 詳 附註 八 之說 明。

(以 下空 白)

(七)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未完工程及
土地 房屋及建築 租賃改良物 機器設備 生財器具 其他設備 待驗設備 合計
108年1月1日
成本 \$
-
\$ 9,093,496 \$ - \$ 9,071,853 \$ 9,502 \$ 83,252 \$ 130,269 \$ 18,388,372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681,303) - ( 6,797,636) ( 2,148) ( 75,856) - ( 9,556,943)
\$
-
\$ 6,412,193 \$ - \$ 2,274,217 \$ 7,354 \$ 7,396 \$ 130,269 \$ 8,831,429
108年
1月1日 \$
-
\$ 6,412,193 \$ - \$ 2,274,217 \$ 7,354 \$ 7,396 \$ 130,269 \$ 8,831,429
增添 - - - - 857 - 380,752 381,609
企業合併取得 - - 116,099 - 63 194 - 116,356
重分類 4,974,140 767,362 - 25,957 1,806 92 ( 50,582) 5,718,775
折舊費用 - ( 430,915) ( 14,082) ( 467,348) ( 1,948) ( 1,739) - ( 916,032)
12月31日 \$
4,974,140
\$ 6,748,640 \$ 102,017 \$ 1,832,826 \$ 8,132 \$ 5,943 \$ 460,439 \$ 14,132,137
108年12月31日
成本 \$
4,974,140
\$ 9,927,045 \$ 268,023 \$ 8,057,766 \$ 12,301 \$ 63,365 \$ 460,439 \$ 23,763,07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178,405) ( 166,006) ( 6,224,940) ( 4,169) ( 57,422) - ( 9,630,942)
\$
4,974,140
\$ 6,748,640 \$ 102,017 \$ 1,832,826 \$ 8,132 \$ 5,943 \$ 460,439 \$ 14,132,137
未完工程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生財器具 其他設備 待驗設備 合計
107年1月1日
成本 \$ 8,977,799 \$ 7,419,881 \$ 2,018 \$ 81,879 \$ 1,620,505 \$ 18,102,082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264,378) ( 6,121,979) ( 1,133) ( 71,575) - ( 8,459,065)
\$ 6,713,421 \$ 1,297,902 \$ 885 \$ 10,304 \$ 1,620,505 \$ 9,643,017
107年
1月1日 \$ 6,713,421 \$ 1,297,902 \$ 885 \$ 10,304 \$ 1,620,505 \$ 9,643,017
增添 - - 2,212 - 400,163 402,375
處分 ( 14,195) - - - - ( 14,195)
重分類 135,469 1,666,816 5,273 1,861 ( 1,890,399) ( 80,980)
折舊費用 ( 422,502) ( 690,501) ( 1,016) ( 4,769) - ( 1,118,788)
12月31日 \$ 6,412,193 \$ 2,274,217 \$ 7,354 \$ 7,396 \$ 130,269 \$ 8,831,429
107年12月31日
成本 \$ 9,093,496 \$ 9,071,853 \$ 9,502 \$ 83,252 \$ 130,269 \$ 18,388,372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681,303) ( 6,797,636) ( 2,148) ( 75,856) - ( 9,556,943)
\$ 6,412,193 \$ 2,274,217 \$ 7,354 \$ 7,396 \$ 130,269 \$ 8,831,429

1.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借 款成 本 資本 化金 額 及利 率 區間 :

108年度 107年度
資本化金額
資本化利率區間
\$ -
-
\$
13,691
2.10%

2.以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提供 擔 保之 資訊 , 請詳 附 註八 之說 明 。

(八)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民 國 108 年適用

  • 1.本 集 團租 賃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土 地、建物、機 器 設備、公 務車 等,租 賃合 約 之期 間 通常 介 於 3 到 20 年。租賃 合 約 是採 個 別協 商 並包 含各 種 不同 的 條 款和 條 件, 除 租賃 之資 產 不得 用 作借 貸擔 保 外, 未 有加 諸其 他 之限 制 。
  • 2.本 集 團承 租 之 辦 公室 及 停車 位 之租 賃期 間 不超 過 12 個 月,及 承租 屬 低價 值之 標 的資 產 為國 外發 貨 倉及 宿 舍等 。另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 團 對於 短 期租 賃 承諾 之租 賃 給付 為 \$1,227。
  • 3.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108年度
帳面金額 折舊費用
土地 \$
342,069
\$
30,304
房屋及建築 652,872 42,146
運輸設備(公務車) 192 128
其他設備 12,245 1,729
\$
1,007,378
\$
74,307

4.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4 月 30 日 購 入 謙商 旅 集團,致使 用權 資 產與 租 賃負 債分 別 增加 \$693,046 與 \$696,071,詳 附 註六 、(二 十六 )說 明。

5.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08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5,551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2,548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4,564

6.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度 租賃 現 金流 出 總額 為 \$88,218。

(九)投資 性 不動 產

未完工程及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待驗設備 合計
108年1月1日
成本 \$ 4,974,140 \$ 539,060 \$ 140,224 \$ 5,653,424
累計折舊 - ( 41,466) - ( 41,466)
\$ 4,974,140 \$ 497,594 \$ 140,224 \$ 5,611,958
108年
1月1日 \$ 4,974,140 \$ 497,594 \$ 140,224 \$ 5,611,958
增添 - - 141,859 141,859
重分類(註) ( 4,974,140) ( 472,873) ( 282,083) ( 5,729,096)
折舊費用 - ( 24,721) - ( 24,721)
12月31日 \$ - \$ - \$ - \$ -
108年12月31日
成本 \$ \$ \$ \$
累計折舊 -
-
-
-
-
-
-
-
\$ - \$ - \$ - \$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合計
107年1月1日
成本 \$ 4,974,140 \$ 539,060 \$ - \$ 5,513,200
累計折舊 - ( 20,733) - ( 20,733)
\$ 4,974,140 \$ 518,327 \$ - \$ 5,492,467
107年
1月1日 \$ 4,974,140 \$ 518,327 \$ - \$ 5,492,467
增添 - - 79,235 79,235
重分類 - - 60,989 60,989
折舊費用 - ( 20,733) - ( 20,733)
12月31日 \$ 4,974,140 \$ 497,594 \$ 140,224 \$ 5,611,958
107年12月31日
成本 \$ 4,974,140 \$ 539,060 \$ 140,224 \$ 5,653,424
累計折舊 - ( 41,466) - ( 41,466)
\$ 4,974,140 \$ 497,594 \$ 140,224 \$ 5,611,958
註:本 集 團位 於 信義 區之 不 動產 主 要用 途係 自 營飯 店,該飯 店自 民 國 108

第四 季 營運,因供 自用 所 持有 之 部分 占個 別 不動 產 重大,始 將該 投 資 性 不動 產 重分 類 為不 動產 、 廠房 及 設備 。

1.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租金 收 入及 直 接營 運費 用 :

108年度 107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
\$
-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
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35,897
\$
20,733
  1.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於 民 國 107 年 3 月 2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6,169,534,係依 獨立 評 價專 家 之評 價結 果。該 評 價係 採用 收 益 法,屬第 三等 級 公允 價 值, 另經 管 理階 層 評估 公允 價 值於 民國 107 年 12 月 31 日 尚無 重 大變 動 。

3.投 資 性不 動 產借 款成 本 資本 化 金額 及利 率 區間 :

108年度 107年度
資本化金額 \$
1,689
\$
6,715
資本化利率區間 1.45% 1.45%

4.以 投 資性 不 動產 提供 擔 保之 資 訊, 請詳 附 註八 說 明 。

(十)短期 借 款

108年12月31日
借款性質
107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30,000 \$
520,000
利率區間 1.65% 1.10%~1.25%

於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認列 於 損益 之 利息 費 用 分 別\$5,409 及 \$6,186。

(十 一)其他 應 付款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付設備款 \$
138,167
\$ 128,840
應付薪資及獎金 135,157 56,795
應付修繕費 81,867 38,074
應付水電費 21,217 14,592
應付進出口費用 10,892 7,253
其他 86,492 128,215
\$
473,792
\$ 373,769

(十 二)應付 公 司債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付公司債 \$ 1,500,000 \$ 1,800,000
減:
一年內到期部分
( 600,000) ( 300,000)
\$ 900,000 \$ 1,500,000
  • 1.本 集 團為 充 實營 運資 金 ,於 民國 106 年 10 月 27 日 經 董事 會 決議 辦 理 發行 民國 106 年 度 國內 第 一次 私 募無 擔保 公 司債 , 並於 民國 106 年 11 月 28 日 募 集完 成, 相關 說 明請 詳 附註 七、(二)8.; 本 次 私募 公 司債 發 行情 形 及條 件 如下 :
  • (1)發行 金 額: 發 行 總額 為 新台 幣 拾捌 億元 整 。
  • (2)票面 金 額: 每 張 票面 金 額新 台 幣壹 仟萬 元 整。
  • (3)發行 價 格 :依 票 面金 額 十 足發 行 , 共分 為 甲 、乙 及 丙 三券 , 金 額分 別為 新 台幣 參 億、 陸億 及 玖億 元 整。
  • (4)發行 期 限: 甲 券 發行 期 間為 二 年期 ,自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8 日發 行 至民 國 108 年 11 月 28 日到 期;乙 券發 行期 間 為三 年 期,自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8 日 發行 至民 國 109 年 11 月 28 日到 期;丙 券 發 行期 間 為 五年 期, 自民 國 106 年 11 月 28 日發 行 至民 國 111 年 11 月 28 日到 期。
  • (5)債券 票 面利 率 及 付息 方 式 :甲券 票 面 利率 2.1%、 乙 券票 面利 率 2.2% 及丙 券 票面 利 率 2.3%;自發 行 日起 依 票 面利 率 每半 年 單利 計、付 息 一次 。
  • (6)還本 日 期及 方 式 :到 期 一次 還 本。
  • (7)本集 團 之 贖回 權 :甲 券 於 到期 日 前 五個 月 起 、乙 券 於 到期 日 前 六個 月起、丙 券於 到 期 日前 一 年起,每 月 14 日 (贖回日),本集 團得 向 債 權人 行 使全 部 或部 分債 券 之贖 回 權, 惟行 使 金額 須 為新 台幣 壹 仟萬 元整 或 其倍 數, 本 集團 行 使前 開 贖回 權時 ,將 於 贖回 日 前一 個 月發 給各 債 權人 債 券收 回通 知 書告 知 贖回 金額 。
  • (8)債權 人 之 賣回 權 :甲 券 於 到期 日 前 五個 月 起 、乙 券 於 到期 日 前 六個 月起、丙 券於 到 期日 前一 年 起,每 月 14 日得 向 本集 團 行使 全部 或 部 分債 券 之賣 回 權, 惟行 使 金額 須 為新 台幣 壹 仟萬 元 整或 其倍 數。 債 權人 行 使前 開 賣回 權時, 需 於賣 回 日 前一 個 月發 給 本集 團債 券 賣回 通知 書 告知 賣 回金 額。
  • (9)擔保 方 式: 無 。
  • 2.本 集 團於 民國 106 年 10 月 27 日 經 董事 會 決議 辦 理發 行之 無 擔保 公 司 債係 用 以償 還 民國 105 年 10 月 26 日 經董 事 會決 議 辦理 發行 之 無擔 保 公司 債 。
  • 3.本 集 團 依 流 動 性 將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份 轉 列 一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內 到 期長 期 負債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金 額 分別 為 \$600,000 及\$300,000。

(十 三)長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 108年12月31日
逸仙路二小段土地及建物抵押借款
土地銀行台幣借款:借款期間15年,前3年按月
,第4年起每季還本,於民國122年5月前
付息
還清(註) 1.45% \$
4,160,000
借款性質
、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 107年12月31日
南科新廠抵押聯貸借款
甲項額度借款:自首次動用日起算屆滿十二個
月之日(以該日為第一期)償還第一期款,嗣
後以每6個月為一期
共分五期償還,於民
,
國109年7月前還清(註一) 2.21% \$
1,694,000
乙項額度借款:動用期間循環動用
到期日全
,
部清償 2.21% 100,000
逸仙路二小段土地及建物抵押借款
土地銀行台幣借款:借款期間15年,前3年按月
,第4年起每季還本,於民國122年5月前
付息
還清(註一) 1.45% 4,160,000
5,954,000
減:
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
5,542)
5,948,458
一年內到期部分(含未攤銷長期借款成本)
減:
(
582,992)
\$
5,365,466

註: 擔 保品 為 不動 產、 廠 房及 設 備 。

  • 1.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6 年 7 月 4 日 與聯 貸銀 行 團簽 訂 為 期 3 年 之 聯合 授 信 合約, 總 額度 分 別 為南 科 新廠 抵 押聯 貸借 款 甲項 額 度 20 億元、 乙 項額 度 10 億 元。 除一 般 條 款 外, 各聯 合 授 信合 約 對本 集 團之 營運 作 若干 限 制,並 要 求本 集 團 於借 款 存續 期 間內 應維 持 約定 流 動比 率、負 債 比率、 利息 保 障倍 數 及權 益餘 額 。
  • 2.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5 年 7 月 22 日 與聯 貸銀 行 團簽 訂 為期 5 年 之聯 合 授信 合約,總 額 度分 別 為 逸仙 路 二小 段 土地 及建 物 聯貸 借 款 -甲 項額 度 30 億 元及 逸 仙路 二 小段 土地 及 建物 聯 貸借 款 -乙項 額度 11.6 億元 (帳 列 長期 應付 票 據及 款 項 ), 除一 般 條款 外, 此 聯合 授 信合 約 要求 本集 團 每年 提 供該 不 動產 之 鑑價 報告,並 對該 鑑 價金 額與 授 信額 度 維持 約定 之 比率。
  •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7 年 5 月 8 日與 土 地 銀行 簽 訂為 期 15 年 之聯 合 授信 合 約,總 額 度為 逸 仙 路二 小 段土 地 及建 物 借 款 41.6 億 元, 用以 償 還前 述 與聯 貸 銀行 團 簽訂 之甲 、 乙項 聯 貸借 款。
  • 4.前 述 1.及 2.與 聯 貸銀 行 團簽 訂 之抵 押借 款 已於 民 國 108 年 9 月提前清 償, 並 於民 國 108 年 10 月 塗 銷質 押 資 產, 請 詳附 註 八說 明。

(十 四)退休 金

  • 1.(1)本 公 司依 據「 勞動 基 準法 」之 規 定, 訂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 ,適 用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 前所 有正 式 員工 之服 務 年資,以及 於實 施「勞 工 退休 金條 例 」後 選 擇繼 續適 用 勞 動 基準 法 員工 之 後續 服務 年 資。員 工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退 休金 之 支 付 係根 據 服務 年 資及 退休 前 6 個 月 之平 均薪 資 計算,15 年 以內 (含 )的 服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予 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服 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予 一 個基 數,惟 累 積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限。本公 司 按月 就 薪資 總 額 2%提 撥 退休 基 金,以 勞 工退 休 準備 金 監督 委 員會 之 名義 專戶 儲 存 於台 灣 銀行。另本 公司 於 每年 年 度終 了前,估算 前 項勞 工退 休 準 備 金專 戶 餘額,若 該 餘額 不 足給 付 次一 年度 內 預估 符 合退 休金 條 件之 勞工 依 前述 計 算之 退休 金 數額,本 公 司將 於 次年 度 三月 底前 一 次提 撥其 差 額。
  • (2)資產 負 債表 認 列 之金 額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716) (\$ 621)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62,427 59,716
淨確定福利資產 \$ 61,711 \$ 59,095
(3)淨確 定 福利
資 產
之變 動 如下 :
0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資產
108年
1月1日餘額 (\$ 621) \$ 59,716 \$ 59,095
利息(費用)收入 ( 9) 822 813
( 630) 60,538 59,908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
包括於利息收入
或費用之金額) - 1,889 1,889
人口統計假設變
動影響數 ( 8) - ( 8)
財務假設變動影
響數 ( 49) - ( 49)
經驗調整 ( 29) - ( 29)
( 86) 1,889 1,803
12月31日餘額 (\$ 716) \$ 62,427 \$ 61,711
0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資產
107年
1月1日餘額 (\$ 403) \$
57,393
\$ 56,990
利息(費用)收入 ( 5) 677 672
( 408) 58,070 57,662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
包括於利息收入
或費用之金額) ( 150) 1,646 1,496
財務假設變動影 19 - 19
響數
經驗調整 ( 82) - ( 82)
( 213) 1,646 1,433
12月31日餘額 (\$ 621) \$
59,716
\$ 59,095

(4)本公 司 之 確定 福 利退 休 計 畫基 金 資 產, 係 由 臺灣 銀 行 按該 基 金 年度 投資 運 用計 畫 所定 委託 經 營項 目 之比 例及 金 額範 圍 內, 依勞 工 退休 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 構, 投資 國 內外 上 市、 上櫃 或 私募 之 權益 證 券及 投 資國 內外 不 動產 之證 券 化商 品 等) 辦理 委 託經 營, 相 關運 用 情形 係 由勞 工退 休 基金 監理 會 進行 監 督。 該基 金 之運 用, 其 每年 決 算分 配 之最 低收 益, 不 得低 於 依當 地 銀行 二年 定 期存 款 利率 計算 之 收益 ,若 有 不足 ,則 經 主管 機 關核 准 後由 國庫 補 足。因 本公司無 權 參與 該 基金 之運 作 及管 理, 故 無法 依 國際 會計 準 則第 19 號 第 142 段 規 定揭 露 計劃 資 產公 允價 值 之分 類 。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構 成 該基 金 總 資產 之 公 允價 值 ,請 詳 政府 公告 之 各年 度 之勞 工退 休 基金 運 用報 告。

(5)有關 退 休金 之 精 算假 設 彙總 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折現率 1.000% 1.375%
未來薪資增加率 2.00% 2.00%
對於 未 來死 亡 率之 假設 係 依據 台 灣壽 險業 第 五回 經 驗生 命表 之 百分
之十 估 計。
因採 用 之主 要 精算 假設 變 動而 影 響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 現值 分析 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08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
34)
\$
35
\$
35
(\$
33)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07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
30)
\$
32
\$
31
(\$
30)
上 述之 敏 感 度 分析 係 基於 其 他 假 設不 變 的情 況 下 分 析單 一 假設 變 動
之 影響 。 實 務 上許 多 假設 的 變 動 則可 能 是連 動 的 。 敏感 度 分析 係 與
計算 資 產負 債 表之 淨退 休 金資 產 所採 用的 方 法一 致 。
本期 編 製敏 感 度分 析所 使 用之 方 法 與 前期 相 同。
(6)本公 司
於民 國
109
年 度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0。
  • (7)截至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該 退 休計 畫 之加 權 平均 存續 期 間為 19.2 年 。 退休 金 支 付之 到 期分 析 如下 : 5年以上 \$ 95
  • 2.(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本 集團 依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 定提 撥 之退 休 辦法,適用 於本 國 籍之 員工。 本集 團 就員 工選 擇 適 用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所 定之 勞 工退 休 金制 度 部分,每 月 按薪 資 之 6% 提繳 勞 工退 休 金至 勞保 局 員工 個 人帳 戶,員 工 退休 金 之 支付 依 員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 休 金 方 式領 取 。
  • (2)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 本集 團 依上 開退 休 金辦 法 認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分別為\$13,185 及 \$9,505。

(十 五)股份 基 礎給 付

1.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團 之 股 份基 礎 給付 協 議如 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仟股)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 108/8/12 7,000 - 立即既得
上述 股 份基 礎 給付 協議 係 以權 益 交割 。

2.上 述 股份 基 礎給 付協 議 之詳 細 資訊 如下 :

108年
認股權 加權平均
數量(仟股) 履約價格(元)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
-
本期給與認股權 7,000 13.50
本期執行認股權 ( 3,142) 13.50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 3,858) 13.50
12月31日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
12月31日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 -

3.民 國 108 年 度執 行之 認 股權 於 執行 日之 加 權平 均 股價 為 14.05 元 。

4.本 集 團給 與 日給 與之 股 份基 礎 給付 交易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擇 權 評 價模 式 估計 認 股選 擇權 之 公允 價 值, 相關 資 訊如 下 :

履約 預期 預期存 無風險 每單位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股價 價格 波動率 續期間 利率 公允價值 現金增資保 留員工認購 108/8/12 14.05 13.50 50.49% 9日 0.49% 0.77

註:預 期波 動 率係 依 給予 日 回 推之 股 價 日報 酬 率 年化 標 準 差平 均 值 估計 而得 。

5.股 份 基礎 給 付交 易產 生 之費 用 如下 :

108年度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 \$
5,390

民 國 107 年 12 月 31 日 無 此情 形 。

  • (十 六)股本
  • 1.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登記額 定 資本 額 為 \$20,000,000,分 為 2,000,000 仟股 ,實 收 資本 額 為 \$8,069,485, 每股 面 額 10 元。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 (單位 : 仟股 )調 節如 下 :

108年 107年
1月1日 736,949 736,949
現金增資 70,000 -
12月31日 806,949 736,949
  • 2.本 公 司為 償 還負 債、充實 營 運 資金、改善 財 務結 構 或為 策略 聯 盟發 展 相 關事 務 用途,於 民 國 103 年 5 月 30 日 經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以私 募 或公 開 發行 方 式於 合 計總 額度 普 通股 700,000 仟股 之 限額 內 辦 理現 金 增資 發 行 普 通 股 或 現 金 增 資 參 與 發 行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其 中 私 募 普 通 股 不 超 過 300,000 仟 股 之限 額 ),每 股 面 額均 為 10 元;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8 日 董 事會決議 辦 理現 金 增資 私 募普 通 股 281,690 仟 股 ,每 股 以 7.10 元折 價 發行 ,計 \$1,999,999。私 募 基準 日為 民 國 103 年 7 月 22 日 ,現 金 增 資 用 途 為 增 加 營 運 資 金 。 本 次 私 募 普 通 股 之 權 利 義 務 除 證 交 法 規 定 有 流 通 轉 讓 之 限 制 且 須 於 交 付 日 滿 三 年 並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後 才 能 申 請 上市 掛 牌交 易 外, 餘與 其 他之 已 發行 普通 股 同。
  • 3.本 公 司為 促 成策 略聯 盟 發展、改善 財務 結 構、充 實營 運資 金、償 還 負債 等所 需 資金,於 民 國 108 年 6 月 12 日 經股 東 常會 決 議通 過擬 於 普通 股 不 超 過 柒 仟 萬 股 額 度 內 辦 理 國 內 現 金 增 資 或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參 與 發 行海 外 存託 憑 證或 私募 普 通股,擇 一或 搭配 方 式辦理之,每 股面 額 新台 幣 10 元, 本 公司 已 於民 國 108 年 6 月 20 日遞 送 發行 新 股 申報 書 相關 資料 至 主管 機 關,並 經主 管 機關 函 文核 准申 報 生效 日 為民 國 108 年 7 月 8 日,增資 基 準日 為民 國 108 年 9 月 23 日, 後 續現 金 增 資發 行 新股 作 業已 完 成。

(十 七)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 公 積,除 得用 於彌 補 虧損 外,於 公司 無 累積 虧 損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另 依 證 券交 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 上 開資 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司 非 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 補充 之 。

(十 八)保留 盈 餘/累積 盈 虧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年 度總 決 算如 有盈 餘,應 先 提繳 稅款、彌補 累 積虧 損,次 提 10%為 法 定 盈餘 公 積,但 法定 盈餘 公 積累 積 已達 本公 司 實收 資 本總 額 時,不 在 此 限。嗣 餘盈 餘,連同 期初 未 分配 盈 餘,由董 事 會擬 具 盈餘 分 派案 , 提請 股東 會 決議 分 派股 東股 息 紅利 或 予以 保留 。
  • 2.依 據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公 司 得 依財 務、業 務及 經 營 面等 因 素之 考 量將 當 年 度 可 分 配 盈 餘 全 數 分 派 。 盈 餘 之 分 派 得 以 現 金 股 利 或 股 票 股 利 之 方 式 單 獨 或 共 同 為 之 , 其 中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之 比 例 以 不 得 低 於 當 年 度 發 放 現金 及 股票 股 利合 計數 之 20%為 原則 。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 用 之,惟發 給 新股 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本 額 25%之部 分 為限 。
  • 4.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9 年 3 月 20 日 經 董 事會 決 議如 下 :
108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96,963
發放現金股利 282,432 \$ 0.35
\$
379,395

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 12 月 31 日 係為 累積 虧 損, 故 未有 盈餘 分 派。 5.有 關 員工 酬 勞及 董事 酬 勞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六、 (二 十 二 )。

(十 九)營業 收 入

108年度 107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觸控感應器相關產品 \$
4,199,530
\$
2,838,549
其他 204,286 4,629
\$
4,403,816
\$
2,843,178

客戶 合 約收 入 之細 分

本 集 團 之 收 入 源 於 某 一 時 點 移 轉 之 商 品 及 勞 務 , 收 入 可 細 分 為 下 列 主 要 地理 區 域:

108年度 107年度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南韓 \$ 3,120,698 \$ 2,155,077
中國 1,069,182 650,610
新加坡 - 4,575
台灣 213,936 32,916
\$ 4,403,816 \$ 2,843,178

(二 十)其他 收 入

108年度 107年度
利息收入 \$ 2,884 \$ 2,246
代採購光罩收入 11,605 10,026
股利收入 4,430 4,430
逾期應付款轉列其他收入 - 7,726
政府補助收入(註一) 14,137 14,883
其他收入(註二) 6,759 187,832
\$ 39,815 \$ 227,143
  • 註一 : 本公 司 於獲 經濟 部 AOI 之 智 能 檢測 回 饋系 統 提升 觸控 感 應器 產 值 計畫 案 及 A+企 業 創 新研 發 淬鍊 計 畫補 助大 尺 寸 Micro LED 顯示技 術開 發 案。 該 些計 畫開 發 時程 為 17~ 24 個月 , 本公 司 於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依 執 行 進 度 認 列 之 補 助 款 收 入 分 別 為 \$14,137 及 \$14,883。
  • 註二 : 主係 百 總工 程有 限 公司 (百總工程)於民 國 102 年 9 月 就 本公 司 新 建 廠 房 工 程 及 設 備 款 向 台 南 地 方 法 院 提 起 民 事 訴 訟 , 請 求 本 公 司 給付 款 項 5 億 餘元,復 於 民國 102 年 12 月 據 同一 事 件向 仲 裁協 會 提請 仲 裁,撤 回該 民事 訴 訟。仲 裁協 會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27 日 判 斷本 公 司應 給 付百 總工 程 2 億 9 仟 萬 餘元 , 本公 司 已依 法提 出 撤 銷仲 裁 判斷,雖 一 審 及二 審 判決 本 公司 敗訴,然 第 三審 法 院 業於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5 日判 決 發回 第 二審 法院 重 為審 理 ,更 一審 法 院 於民 國 107 年 7 月 4 日判 決 本公 司 敗 訴, 本 公司 已 於民 國 107 年 9 月 依 仲裁 判 斷給 付 應付 工 程款 結 案,並 將應 付 工程 款 與原 始估 列 之差 額 轉列 其 他收 入。

(二 十一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8年度 107年度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14,592)
\$
11,04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利益(損失) 38,585
(
36,171)
處分投資利益 - 5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13,362
(
137)
其他損失 ( 12,530)
(
44,749)
\$ 24,825
(\$
69,958)

(二 十二 )員工 福 利費 用 及 費 用性 質 之額 外 資訊

108年度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94,228
\$
160,721
\$
354,949
勞健保費用 15,441 10,898 26,339
退休金費用 7,297 5,075 12,372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7,566 20,427 47,993
折舊費用 988,701 26,359 1,015,060
攤銷費用 4,301 2,391 6,692
107年度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22,305
\$
67,760
\$
190,065
勞健保費用 12,977 5,132 18,109
退休金費用 6,487 2,346 8,833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2,391 12,736 35,127
折舊費用 1,114,591 24,930 1,139,521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 公司 依 當年 度 獲利 狀 況扣 除 累積 虧損 後,如 尚 有餘 額 ,應 提 撥員 工酬 勞 不低 於 0.001%, 董事 酬 勞不 高 於 2%。
  • 2.本 公 司民 國 108 年度 員 工酬 勞 估列 金額 及 董事 酬 勞估 列金 額 分別 為 \$59,364 及 \$17,128,前 述 金額 帳 列薪 資費 用 科目 。

民 國 108 年 係 依該 年度 獲 利狀 況,依 章 程規 定 估列。董事 會 決議 實 際 配發 金 額與 估 列金 額一 致 ,其 中 員工 酬勞 將 採現 金 之方 式發 放 。

民國 107 年 12 月 31 日係 為 累積 虧 損 ,故 未 估列 應 付員 工酬 勞 及董 事酬 勞 。

3.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詢 。

(二 十三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08年度 107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948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 809 52
當期所得稅總額 2,757 52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189,769 83,666
稅率改變之影響 - ( 81,115)
遞延所得稅總額 189,769 2,551
所得稅費用 \$ 192,526 \$ 2,603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
108年度 107年度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361 \$ 286
2.所 得 稅費 用 與會 計利 潤 關係
108年度 107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164,256 \$ 39,300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4,254 87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之所得 ( 4,721) 5,796
暫時性差異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26,692 -
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1,236 2,194
使用以前年度未認列為資產之課稅損失 - ( 44,826)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 81,115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809 52
當期暫時性差異當期稅率與實現年度稅率
差異影響數 - ( 81,115)
所得稅費用 \$ 192,526 \$ 2,603

3.因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課 稅 損 失 而 產 生 之 各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金 額 如 下:

108年
企業合併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取得 損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負債準備 \$
3,636
\$
-
\$
4,436
\$ - \$
8,072
減損損失 195,213 - (
157,450)
- 37,763
存貨跌價損失 1,672 - 1,462 - 3,134
未實現金融商品評
價損失
12,052 - (
12,052)
- -
未實現兌換損失 416 - (
145)
- 271
租賃財稅差 - 605 1,154 1,759
遞延收入 - 4,639 (
464)
4,175
虧損扣抵 397,612 460 (
16,827)
- 381,245
小計 610,601 5,704 (
179,886)
- 436,419
-遞延所得稅負債: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7,664)
- (
-
361) ( 8,025)
未實現金融商品評
價利益
- (
9,883)
(
9,883)
小計 (
7,664)
-
-
( 9,883) ( -
361) (
17,908)
合計 \$ 602,937 \$
5,704
(\$
189,769) (\$
361) \$
418,511
107年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資產:
負債準備 \$ \$
3,247
389 \$ - \$
3,636
減損損失 167,807 27,406 - 195,213
存貨跌價損失 1,389 283 - 1,672
其他 2,551 9,917 - 12,468
虧損扣抵 (
438,158
40,546) - 397,612
小計 (
613,152
2,551) - 610,6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7,378) - ( 286)
(
7,664)
小計 ( 7,378) - ( 286)
(
7,664)
合計 \$ (\$
605,774
2,551) (\$ 286) \$
602,937
4.未 認 列為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可 減除 暫時 性 差異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33,460 \$ -

5.本 集 團 尚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民國101年 \$
2,380,945
\$
590,636
\$
-
民國111年
民國103年 994,989 994,989 - 民國113年
民國105年 278,110 278,110 48 民國115年
民國106年 36 36 36 民國116年
民國107年 11,402 11,402 11,402 民國117年
民國108年 48,720 48,720 6,178 民國118年
107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民國101年 \$
2,380,945
\$
947,076
\$
-
民國111年
民國103年 994,989 994,989 - 民國113年
民國105年 278,110 278,110 232,117 民國115年
民國106年 36 36 36 民國116年
民國107年 10,972 10,972 10,972 民國117年

6.本 公 司及 子 公司 -白石 股 份有 限 公司、金蘋 果 投資 股 份 有限 公 司及 謙 商 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分 別 核 定 至 民 國 106 年 度 、民 國 106 年度 、 民 國 107 年度 及 民國 105 年度 。

(二 十四 )每股 盈 餘

108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018,057
753,916 \$
1.35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018,057
753,916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紅利 - 1,259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018,057
755,175 \$
1.35
107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83,340
736,949 \$
0.25

(二 十五 )與非 控 制權 益 之交 易

本集 團 之子 公 司 -白 石於 民 國 107 年 4 月現 金 增資 發 行普 通股 50,000 仟股,本 公 司 與非 控 制權 益 分別 認 購 20,000 及 30,000 仟 股,價 款 分別 為\$200,000 及 \$300,000,而 前述 交 易致 本集 團 持股 比 例下 降 為 42.31%。

  • (二 十六 )企業 合 併
  • 1.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4 月 30 日 以 現 金\$30,012 購入 謙 商旅 股 份有 限 公司 100%股 權 ,並 取得 對 該公 司 之控 制, 該 公司 在 台灣 經營 飯 店業 務。 本 集團 預 期收 購後 可 加強 在 此等 市場 之 地位 。
  • 2.收 購 謙 商 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 所 取 得 之 資 產 和 承 擔 之 負 債在 收 購日 之 公允 價值 之 資訊 如 下:
108年4月30日
收購對價
現金 \$ 30,012
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公允價值
現金 48,713
應收帳款 2,024
其他流動資產 10,97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6,356
使用權資產 693,046
遞延所得稅資產 5,704
其他非流動資產 19,620
應付帳款 ( 6,589)
其他應付款 ( 13,474)
本期所得稅負債 ( 3,260)
租賃負債-流動 ( 53,230)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1,503)
長期借款 ( 199,930)
租賃負債-非流動 ( 642,841)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 276)
可辨認淨資產總額 ( 24,66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賣回權 6,560
商譽 \$ 48,119

3.本 集 團自 民 國 108 年 4 月合併 謙商 旅股 份 有限 公 司起 ,該 公 司貢 獻 之營 業 收入 及 稅前 淨 利 分 別為 \$176,313 及\$6,009。若假設該 公 司自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即 已 納入 合 併, 則本 集 團之 營 業收 入及 稅 前淨 利將 分 別為 \$4,480,947 及\$1,182,658。

4.商 譽 分 攤 至 按 營 運 部 門 辨 認 之 本 集 團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 可 回 收 金 額 依 據 使 用 價 值 評 估 , 而 使 用 價 值 係 依 據 管 理 階 層 已 核 准 之 五 年 度 財 務 預 算 之 稅 前 現 金 流 量 預 測 計 算 。 本 集 團 依 據 使 用 價 值 計 算 之 可 收 回 金額 超 過帳 面 金額 ,故 商 譽並 未 發生 減損 。

(二 十七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1.僅 有 部分 現 金支 付之 投 資活 動 :

108年度 107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381,609
402,375
重分類 (
152,313
52,722)
:期初應付設備款
96,011 865,828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115,792)
(
96,011)
減:
其他
(
-
161,590)
本期支付現金 \$ \$
514,141
957,880
108年度 107年度
購置投資性不動產 \$ \$
141,859
79,235
重分類 ( 152,313) 52,722
:期初應付設備款
32,829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22,375)
(
32,829)
本期支付現金 \$ \$
-
99,128

2.來 自 籌資 活 動之 負債 之 變動 :

本集 團 民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來 自 籌 資活 動 負債 包 含短 期借 款 、應 付短 期 票券、應 付 公司 債、長 期借 款、長期 應 付票 據 及租 賃負 債,其 變動 皆 為籌 資 現金 流量、取得 子 公司 及 其他 非 現金 之 變 動,彙總 金 額 如下 , 其餘 資 訊請 參閱 現 金流 量 表。

108年
短期借款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520,000 \$ 1,800,000 \$ 5,948,458 \$
-
\$ 8,268,458
適用新準則調整數 - - - 388,640 388,640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490,000) ( 300,000) ( 1,988,388) ( 81,106) ( 2,859,494)
取得子公司之變動 - - 199,930 696,071 896,001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15,551 15,551
12月31日 \$ 30,000 \$ 1,500,000 \$ 4,160,000 \$ 1,019,156 \$ 6,709,156
107年
長期應付票據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及款項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700,000 \$
58,000
\$ 1,800,000 \$ 5,419,957 \$ 1,130,500 \$ 9,108,457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180,000) ( 58,000) - 534,043 1,130,500) (
(
834,457)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 5,542) - ( 5,542)
12月31日 \$ 520,000 \$
-
\$ 1,800,000 \$ 5,948,458 \$
-
\$ 8,268,458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係 人 之名 稱 、關 係及 簡 稱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瀚宇彩晶)
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瀚宇彩欣)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1.營 業 收入
108年度
107年度
商品銷售: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1,115
\$
-
商品 銷 售之 交 易未 有其 他 同類 型 交易 可循,交 易 條 件係 由雙 方 協商 決 定。
2.進 貨
商品購買: 108年度
107年度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5,446
\$
5,584
其他關係人 643
6,233
\$
6,089
\$
11,817
商品 進 貨之 交 易未 有其 他 同類 型 交易 可循,交 易 條 件係 由雙 方 協商 決 定。
3.租 金 支出
108年度
107年度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2,548
\$
3,398
租賃 之 協議 未 有其 他同 類 型交 易 可循,交易 條 件係 由 雙方 協商 決 定,並 按
月支 付 約定 之 款項
4.利 息 支出
108年度
107年度
瀚宇彩晶 \$
38,751
\$
40,200
5.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107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451
\$
-

6.應 付 關係 人 款項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18
\$ 107
其他關係人 - ( 34)
\$
18
\$ 73
其他應付款: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4,015
\$ 6,217

7.財 產 交易

處分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108年度 107年度
處分價款 處分損益 處分價款 處分損益
對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
\$
-
\$ 10,758 (\$
3,094)

8.發 行 應付 公 司債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6 年 11 月 28 日 發行 106 年 度 國內 第 一 次私 募 無擔 保 公 司債 , 發行 額 度 為 新台 幣 拾捌 億 元 整 ,用 以 償還 民 國 105 年 發 行之 公 司 債, 本 次發 行 之公 司債 全 數由 瀚 宇彩 晶認 購 。 至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司 應 付公 司債 為 \$1,500,000(含一 年 內到 期 部份 )。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08年度 107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38,249
\$
10,038
股份基礎給付 1,176 -
總計 \$
39,425
\$
10,038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 集 團 之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長 期 借 款 及 票 據 、 進 口 原 料 之 關 稅 擔 保 及 履 約 保 證 明 細 如下 :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質押定存單(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
38,741
\$
34,823
銀行活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43,010 16,00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610,105 9,694,103
\$
5,691,856
\$
9,744,927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截至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重 大 承 諾 及或有事 項 摘要 如下 :

(一)或有 事 項

  • 1.台 南 地檢 署 於民 國 102 年 11 月 起 訴 本公 司 及本 公 司前 董事 長 及財 務 主管 等人 涉 嫌透 過 虛列 及墊 高 工程 款、購 買 報廢 舊 設備、挪用 存 款及 收 受回 扣 等行 為 掏空 本 公司 資產,涉及 違 反證 券交 易 法、刑 法、商 業會 計 法及 稅 捐 稽徵 法 之背 信 等罪 嫌,台 南地 方 法院 刑事 庭 已於 民 國 105 年 12 月 判決 本 公司 無 罪,二 審法 院 另於 民 國 108 年 3 月維 持 其他 被 告有 罪之 判 決。上 訴 刑案 部 分,其 他被 告 業已 提 起上 訴 第三 審,目前 案 件 繫屬 於 最高 法 院審 理 中;本 公司 對 該案 涉案 之 其他 被 告 14 人提 起 之附 帶 民事 訴訟,一 審 法 院 業 於 108 年 1 月判 決本 公 司部 分 勝訴 部分 敗 訴,本 公司 已 依法 上 訴,目 前 案 件 繫 屬 於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臺 南 分 院 審 理 中 。 上 述 工 程 及 設 備 均 已 於 以 前 年度 財 務報 表 中經 由計 提 折舊、減 損 及 認列 處 分損 失 而全 數自 帳 上減 除, 故對 本 公司 目 前之 財務 狀 況並 無 影響 。
  • 2.毅 嘉 科技 股 份有 限公 司 於民 國 103 年 6 月向 台 南地 方 法院 提 起民 事 訴訟 請求 本 公司 給 付原 物料 款 項, 民 國 104 年 9 月一 審 及民 國 106 年 1 月 二 審均 判 決本 公 司勝 訴 , 惟 三審 法 院於 民國 108 年 10 月 31 日判 決 二審 判 決部 分 發回 第 二審 法院 重 為審 理 ,目 前尚 難 評估 訴 訟可 能之 結 果。
  • (二)承諾 事 項
1.已 簽 約但 尚 未發 生之 資 本支 出
------------------------- -- -- -- -- -- -- -- -- -- -- -- -- --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68,452
\$
102,235
投資性不動產 - 180,572
\$
168,452
\$
282,807

2.本 集 團以 營 業租 賃承 租 車輛、辦 公室 及廠 房,租賃 期 間介 於民 國 100 年 至 121 年。民 國 107 年 度認 列\$42,408 之 租 金費 用。另 不 可取 消合 約 之未 來 最低 租 賃給 付 總額 如下 :

107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
38,928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147,296
超過5年 258,300
\$
444,524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請詳 附 註六 (十 八)及附 註 六(二十 二)。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集 團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 公 司 能繼 續 經營,維持 最 佳資 本 結構 以 降低 資 金成 本,並 為股 東 提供 報 酬。為了 維 持或 調 整資 本結 構,本 集 團透 過發 行 新股 舉 借或 償還 借 款等 方 式調 整資 本 結構 。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金融資產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4,716
\$
96,198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02,233
\$
318,67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56,063 415,00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386,592 232,386
其他應收款 3,051 40,390
其他金融資產 81,751 50,824
\$
1,029,690
\$
1,057,276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30,000
\$
520,000
應付票據 1,903 1,062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63,292 83,129
其他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477,807 379,986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
期內到期) 1,500,000 1,800,000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
內到期) 4,160,000 5,948,458
\$
6,333,002
\$
8,732,635
租賃負債 \$
1,019,156
\$
-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利 率風 險 及 價格 風 險 )、信 用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為減 少 不確 定性 導 致對 本 集團 財務 績 效之 不 利影 響,本集 團 承作 遠 期匯 率 合約 及匯 率 選擇 權 合約 以規 避 匯率 風 險。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集 團 財務 處 按照 董事 會 核准 之 政策 執行。本 集 團 財務 處 透過 與 集團 內各 營 運單 位 密切 合作, 以 負責 辨 認、評估 與 規 避財 務 風險。董 事 會對 整 體風 險 管理 訂有 書 面原 則,亦 對特 定 範圍 與事 項 提供 書 面政 策,例 如 匯率 風 險 、利率 風 險、信 用 風險、 衍 生 與非 衍 生金 融 工具 之使 用 ,以 及 剩餘 流動 資 金之 投 資。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 A.本 集 團係 跨 國營 運,因此 受 相對 與 本公 司 及各 子 公 司 功能 性 貨幣 不同 的 交易 所 產生 之匯 率 風險,主 要 為美 元 及日 幣。相 關匯 率 風 險來 自 未來 之 商業 交易 及 已認 列 之資 產與 負 債。
  • B.本 集 團管 理 階層 已訂 定 政策,規 定 集團 內 各公 司 管理 相對 其 功能 性貨 幣 之匯 率 風險。各公 司 應透 過 集 團 財務處之 整 體匯 率風 險 進 行避 險。匯率 風 險 的衡 量 是透 過 高度 很有 可 能產 生 之美 元及 日 幣 支出 的 預期 交 易,採用 遠 期外 匯 合約 以減 少 匯率 波 動對 於預 期 購 買存 貨 成本 之 影響 。
  • C.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集 團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台 幣),故 受 匯率 波動 之 影響,具 重 大 匯率 波 動影 響 之外 幣資 產 及負 債 資訊 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變動 影響其他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影響損益 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3,549
29.980 \$ 406,197 1% \$ 4,062 \$
-
日幣:新台幣 120,067 0.2760 33,139 1% 331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003 29.980 60,047 1% 600 -
日幣:新台幣 101,771 0.2760 28,089 1% 281 -
107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變動 影響其他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影響損益 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1,053
30.715 \$ 339,493 1% \$ 3,395 \$
-
日幣:新台幣 60,988 0.2782 16,967 1% 170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650 30.715 50,680 1% 507 -
日幣:新台幣 375,268 0.2782 104,400 1% 1,044 -
  • D.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於 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 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損 失 )利 益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彙 總 金 額 分 別為 (\$14,592)及\$11,042。
  • 價格 風 險
  • A.本 集 團暴 露 於價 格風 險 的權 益 工具,係 所持 有 帳列 於 透過 損 益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為 管理 權 益工 具 投資 之 價格 風險,本 集團 將 其投 資 組合 分散,其 分散 之 方 式係 根 據本 集 團設 定之 限 額 進行 。
  • B.本 集 團主 要 投資 於國 內 公司 發 行之 權益 工 具,此等 權 益工 具 之價 格會 因 該投 資 標的 未來 價 值之 不 確定 性而 受 影響。若 該 等權 益 工 具價 格 上升 或 下 跌 1%,而其 他 所有 因 素 維持 不 變之 情 況下,對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之 稅 後淨 利 因來 自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 之權 益 工具 之 利益 或損 失 將分 別 增加 或減 少 \$472 及 \$961。
  •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利 率 風險

本 集團 之 利 率 風險 主 要來 自 按 浮 動利 率 發行 之 長 期 借款 , 使集 團 暴 露於 現 金流 量 利率 風險。本 集 團之 政 策係 至 少維 持 1~3%之借 款 為固 定利 率 ,於 必 要時 將透 過 利率 交 換以 達成 。 於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 度本 集 團按 浮 動利 率發 行 之借 款 主要 為新 台 幣計 價 。

  • (2)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要 來 自交 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按 收 款條 件 支付 之應 收 帳款,及 分 類為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 與 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的 合 約現 金 流量 。
  • B.本 集 團假 設 當合 約款 項 按約 定 之支 付條 款 逾期 超 過 120 天,視 為 已發 生 違約 。
  • C.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供 以 下之 前 提 假設 , 作為 判 斷自 原始 認 列 後金 融 工具 之 信用 風險 是 否有 顯 著增 加之 依 據 : 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定 之支 付 條款 逾 期超 過 30 天 ,視 為 金 融資 產 自 原始 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已 顯 著增 加 。
  • D.本 集 團用 以 判定 債務 工 具投 資 為信 用減 損 之指 標 如下 :
    • (A)發 行 人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或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能 性 大增 ;
    • (B)發行 人 由於 財 務 困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之 活 絡市 場 消失 ;
    • (C)發行 人 延滯 或 不 償付 利 息或 本 金 。
  • E.本 集 團經 追 索程 序後,對 無 法合 理 預期 可 回收 金 融資 產之 金 額予 以沖 銷,惟本 集 團 仍會 持 續進 行 追索 之法 律 程序 以 保全 債權 之 權 利。然 本 集團 於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無已 沖 銷 且仍 有 追索 活 動之 債 權 。

  • F.本集團評 估 應收 帳款 之 預期 信 用風 險方 法 如下 :

  • (A)依 照 個 別 重 大 已 發 生 違 約 之 應 收 帳 款 , 個 別 估 計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 (B)其 餘 客 戶 依 據 本 集 團 信 用 依 據 本 集 團 信 用 標 準 評 等 對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進 行 分 組 , 按 不 同 群 組 採 用 不 同 之 損 失 率 法 或 準 備 矩陣 為 基礎 估 計預 期信 用 損失 ;
  • (C)納 入 巴 塞 爾 銀 行 監 理 委 員 會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 調 整 按 特 定期 間 歷史 及 現時 資訊 所 建立 之 損失 率。
  • (D)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依 個別 及 依損 失 率法 或準 備 矩陣 估 計應 收 帳款 的備 抵 損失 分 別如 下:
群組1 群組2 合計
108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100% 0.03%
帳面價值總額 \$
-
\$
426,640
\$
426,640
群組1 群組2 合計
107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100% 0.03%~8.36%
帳面價值總額 \$
16,494
\$
234,071
\$
250,565

群 組 1:已 發 生減 損 跡象 之 銷售 客 戶,考慮 保 險及 債 權清 償順 序, 決 定個 別 預期 信用 損 失。

群 組 2:長 期 合作 銷 售客 戶 ,且 以 往年 度收 款 情況 良 好。

G.本 集 團採 簡 化作 法之 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失 變 動表 如 下:

108年
應收帳款
1月1日 \$ 16,495
減損損失提列及迴轉 148
沖銷 ( 16,506)
12月31日 \$ 137
107年
應收帳款
1月1日 \$ 17,449
適用新準則調整數 -
減損損失提列 1
減損損失迴轉 ( 955)
12月31日 \$ 16,495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 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 由集 團 財務 處 予以 彙總。集 團 財務 處 監控 集 團流 動 資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 其有 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 營運 需要,並 在任 何 時 候維 持 足夠 之 未支 用的 借 款 額度,以 使 集團 不 致違 反 相關 之 借款 限額 或 條款,此 等 預測 考 量 集團 之 財務 融 資計 畫、債務 條 款遵 循、符 合內 部 資產 負 債表 之 財 務比 率 目標 及 外部 監管 法 令之 要 求。
  • B.下 表 係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淨 額 或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負 債,按 相關 到 期日 予 以分 組,非 衍生 金 融負 債 係依 據資 產 負 債表 日 至合 約 到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 進行 分析;衍 生金 融 負 債係 依 據 資產 負 債表 日 至預 期到 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進 行 分析 如 下: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8年12月31日 1年內 2至3年內 3至4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30,000
\$
-
\$ - \$ -
應付票據 1,903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63,292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477,807 -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3,528 - - -
租賃負債 83,033 170,430 160,050 605,643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1,926 - - -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內
可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600,000 900,000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 695,603 789,232 3,131,656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7年12月31日 1年內 2至3年內 3至4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520,000 \$
-
\$ - \$ -
應付票據 1,062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83,129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379,986 -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6,472 - - -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內
可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300,000 600,000 900,000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674,816 1,516,329 799,286 3,523,655

C.為 償 還 借 款 , 本 集 團 擬 公 開 募 集 或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六)3.說 明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 易 發生,以 在 持 續基 礎 上提 供 定價 資訊 之 市場。本 集 團 投資 之 上市 股 票投 資的 公 允價 值 屬之 。
  • 第二 等 級:資 產或 負 債直 接 或間 接 之可 觀察 輸 入值,但 包 括 於第 一 等級 之 報 價 者 除 外 。本集團投資之 遠期外匯合約 的 公 允 價 值 屬 之。
  • 第三 等 級:資 產或 負 債之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本 集團 因 投資 產 生之 賣 回權 屬之 。
  • 2.以 成 本衡 量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的 公允 價值 資 訊請 詳 附註 六、 (九 )說 明 。
  • 3.非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本集 團 非以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包括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應收 帳 款、 其他 應 收款 (含關係人)、 其 他金 融 資產 -流 動、 短期 借 款、 應付 短 期票 券、應 付票 據、應付 帳款 (含 關 係人 )、其他 應 付款 (含關係人)、租 賃 負 債的 帳 面金 額 係公 允價 值 之合 理 近似 值。民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屬 第 三 等 級 之 長 期 借 款 (包 含 一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 內 到 期 部 份 )之 公 允 價值 分 別為 \$3,278,828 及\$4,968,575。

4.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

(1)本集 團 依資 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性 及風 險 及公 允 價值 等級 之 基礎 分
類, 相 關資 訊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
-
\$
47,229
\$
47,229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 927 6,560 7,487
\$
-
\$
927
\$
53,789
\$
54,716
107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
60,026
\$
-
\$
-
\$
60,026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36,172 36,172
\$
60,026
\$
-
\$
36,172
\$
96,198
  • (2)本集 團 用以 衡 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 A.本 集 團採 用 市場 報價 作 為公 允 價輸 入值 (即 第 一等 級)者,係依 上 市公 司 收盤 價 衡量 。
  • B.除 上 述有 活 絡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價 技 術或 參 考交 易對 手 報價 取 得。透過 評 價技 術 所取 得之 公 允 價 值 可 參 照 其 他 實 質 上 條 件 及 特 性 相 似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現 時 公 允 價值、現 金 流量 折 現法 或 以其 他 評價 技術,包 括 以合 併 資產 負 債 表日 可 取得 之 市場 資訊 運 用模 型 計算 而得 。
  • C.當 評 估非 標 準化 且複 雜 性較 低 之金 融工 具 時,例如 無 活絡 市 場之 債務 工 具、利率 交 換合 約、換 匯合 約 及選 擇 權,本 集 團 採用 廣 為 市場 參 與者 使 用之 評價 技 術。此 類 金 融工 具 之評 價 模型 所使 用 之 參數 通 常為 市 場可 觀察 資 訊。
  • 5.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無 第 一等 與 第二 等 級間 之任 何 移轉 。
  • 6.民 國 107 年 度轉 入第 三 等級 之 金額 為 \$36,172。民國 108 年度 無 此情 形。
  • 7.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會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 態、確認 資 料 來源 係 獨立、可 靠、與其 他 資源 一 致以 及代 表 可執 行 價格,並 定期 校 準 評價 模 型、進 行 回 溯測 試、更新 評 價 模型 所 需輸 入值 及資 料 及其 他 任何 必要 之 公允 價 值調 整,以 確 保評 價 結果 係屬 合 理。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則 由 本 集 團 財 會 部 門 依 金 管 會 公 告 之 評 價 方 法 及 參 數 假 設 委由 外 部估 價 師鑑 價。
  • 8.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加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 47,229 可類比上市 股價淨值比乘 不適用 乘數及控制權溢價愈
公司股票 上櫃公司法 數、缺乏市場
流通性折價
高,公允價值愈高;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107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加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 36,172 可類比上市 股價淨值比乘 不適用 乘數及控制權溢價愈
公司股票 上櫃公司法 數、缺乏市場
流通性折價
高,公允價值愈高;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請詳 附 表一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 無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二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 無 。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6.處 分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無 。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 無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請 詳附 註 六(二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無 。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三 。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四 。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無。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董 事 會 於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 導 部門 。

(二)部門 資 訊之衡量

本 集 團 係 以 營 運 部 門 收 入 及 部 門 營 業 淨 損 益 衡 量 , 並 已 消 除 部 門 間 交 易 之影 響 。

(三)部門 資 訊之資訊

提供 予 主要 營 運決 策者 之 應報 導 部門 資訊 如 下:

108年度
觸控產品製造 其他 調整及沖銷 總計
外部收入 \$
\$
4,199,530
204,286 \$
-
\$
4,403,816
內部部門收入 - (
29,701
29,701) -
部門收入 \$
\$
4,199,530
233,987 (\$
29,701)
\$
4,403,816
部門營業淨損益 \$
(\$
1,314,664
51,530) (\$
2,194)
\$
1,260,940
部門營業淨損益包含:
折舊及攤銷 \$
\$
939,037
108,654 (\$
25,939)
\$
1,021,752
107年度
觸控產品製造 其他 調整及沖銷 總計
外部收入 \$
\$
2,838,549
4,629 \$
-
\$
2,843,178
內部部門收入 - (
215
215) -
部門收入 \$
\$
2,838,549
4,844 (\$
215)
\$
2,843,178
部門營業淨損益 \$
(\$
184,478
14,545) \$
1,307
\$
171,240
部門營業淨損益包含:
折舊及攤銷 \$
\$
1,121,527
21,648 \$
-
\$
1,143,175

(四)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 資 訊

部 門 間 之 銷 售 係 按 公 允 交 易 原 則 進 行 。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 外 部 收 入, 與 損益 表 內之 收入 採 用一 致 之衡 量方 式 。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部 門損 益 與繼 續營 業 部門 稅 前損 益調 節 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應報導部門損益 \$ 1,314,664 \$ 184,478
其他營運部門損益 ( 53,724) ( 13,238)
營運部門合計 1,260,940 171,24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83,896) 9,013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1,177,044 \$ 180,253

(五)地區 別 資訊

108年度 107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南韓 \$
3,120,698
\$
-
\$
2,155,077
\$
-
中國 1,069,182 - 650,610 -
新加坡 - - 4,575 -
台灣 213,936 15,230,825 32,916 14,463,318
\$
4,403,816
\$
15,230,825
\$
2,843,178
\$
14,463,318

(六)重要 客 戶資 訊

108年度 107年度
收入 地區 收入 地區
\$
3,120,698
南韓 \$
2,155,077
南韓
548,141 中國 231,033 中國

(以 下空 白)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是否 本期 有短期融通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號 貸出資金 往來項目 為關 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資金貸 業務 資金必要之 提列備抵 擔保品 資金貸與限 總限額
(註1) 之公司 貸與對象 (註2) 係人 (註3) (註3) 金額 利率區間 與性質 往來金額 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額(註4) (註5) 備註
1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 謙商旅股份有限公 其他應收 \$
55,000
\$
55,000
\$
55,000
2.616% 有短期 \$
-
營業週轉 \$
-
\$ - \$
61,451
\$
61,451
限公司 款關係人 融通資
融資款項 金之必

註1: 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編號

註2: 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 本期最高資金貸與金額及期末資金貸與金額餘額係指董事會通過額度,而非實際動撥金額。

註4: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40%。

註5: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不得超過淨值之40%。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仟股/仟單位)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註) 備註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源河生技應用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6,973 \$ 45,021 3.40% \$ 45,021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6 1,596 0.26% 1,596
太奇雲端股份有限公司 250 612 3.42% 612
\$
47,229

註: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本期認列之投資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 比率 帳面金額 期損益 損益 備註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Richest Investment Ltd. 開曼群島 投資 \$ 148,434 \$ 148,434 4,500 100.00 \$ - \$
-
\$ - 註1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投資 150,000 100 15,000 100.00 153,627 3,682 3,682
白石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旅館業務 220,000 220,000 22,000 42.31 193,566 ( 58,137) ( 21,608)
白石股份有限公司 麵旅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餐飲 4,000 4,000 400 100.00 3,636 66 66 註2、4
金蘋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謙商旅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旅館業務 120,012 - 11,050 100.00 124,302 687 4,290 註2、3、4

註1:本公司之子公司

註2: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108年4月30日併購謙商旅集團,故僅認列108年5~12月損益。

註4:除本公司之子公司外,其餘未直接認列損益。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本期期初自台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投資
實收資本額 灣匯出累積投 投資金額 灣匯出累積投 被投資公司本 或間接投資 損益 期末投資帳面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註1) 投資方式 資金額 匯出 收回 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3) 金額(註3)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南京冠鑫光電有限公司 開發、生產PMMA
導光板及其相關
零組件
\$ 469,950 註2 \$ 148,434 \$
-
\$
-
\$ 148,434 \$
-
31.12 \$
-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公司名稱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4) 核准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1,789,949 \$ 1,721,665 \$ 5,627,987

註1:係依歷史匯率換算。

註2:透過Richest Investment Ltd.再投資。

註3:本公司已於民國102年度評估對南京冠鑫光電有限公司之投資價值已減損至\$0。

註4:係依實際匯出之歷史匯率換算之台幣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