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4
Oct 30, 2014
56688_rns_2014-10-30_71f323cc-573b-4826-aba0-90fba471807b.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4-030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4 年11 月17 日(星期一)
●股权登记日
2014 年11 月12 日(星期三)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4 年11 月17 日(星期一)下午14:00
时整。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14 年11 月17 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
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 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五)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否 |
| 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否 |
| 2.1 | 发行规模 | 否 |
| 2.2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否 |
| 2.3 | 债券期限 | 否 |
| 2.4 | 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 2.5 | 发行方式 | 否 |
| 2.6 | 上市场所 | 否 |
| 2.7 | 偿债保障措施 | 否 |
| 2.8 | 决议的有效期 | 否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 年10 月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2014 年10 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11 月12 日(星期三)。凡在2014 年11 月1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 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 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 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4 年11 月16 日上午8:00—12:00 和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公司办公楼四楼)。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11 月17 日 (星期一)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投票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比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3、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投票股东
3
==> picture [3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8375 华菱投票 10 A 股股东
(2)投票具体流程
①买卖方向均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99.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 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 99 | 总议案 | 99.00 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0 元 |
| 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0 元 |
| 2.1 | 发行规模 | 2.01 元 |
| 2.2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2 元 |
| 2.3 | 债券期限 | 2.03 元 |
| 2.4 | 募集资金用途 | 2.04 元 |
| 2.5 | 发行方式 | 2.05 元 |
| 2.6 | 上市场所 | 2.06 元 |
| 2.7 | 偿债保障措施 | 2.07 元 |
| 2.8 | 决议的有效期 | 2.08 元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 元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 代表对议案2 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 代表弃权。 | |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3)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 决申报不能撤单。
②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如1.00 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
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案(如99.00 元)的表决申报。
③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 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
1、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项投票表决方式,若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现场投票表
-
决为准。
-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
七、其他事项
联系人:金方放、李峰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0 月30 日
5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 年11 月17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该表决权具 体指示如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2.1 | 发行规模 | |||
| 2.2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2.3 | 债券期限 | |||
| 2.4 | 募集资金用途 | |||
| 2.5 | 发行方式 | |||
| 2.6 | 上市场所 | |||
| 2.7 | 偿债保障措施 | |||
| 2.8 | 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