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4, 2021

56688_rns_2021-02-04_3974d3df-c4be-4e3e-9006-ddb32ca1393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1-01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东控股”)委托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向汉马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放人民币6 亿元贷 款,贷款年利率为该笔贷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 的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即4.65%,按年结息,期限60 个月。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 年2 月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江东控股委托工商银行 马鞍山花山支行向公司发放人民币6 亿元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该笔贷款提款日前 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即4.65%,按年结息,期限60 个月。

江东控股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且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时间未满12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江东控股仍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接受江东控股的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

==> picture [3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公司名称: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1999 年3 月15 日 4、注册资本: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5、法定代表人:张道祥

  • 6、公司住所: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 号

7、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餐饮服务;物 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 年12 月31 日,江东控股的资产总额 9,666,465.42 万元,负债总额5,715,084.55 万元,资产净额3,951,380.87 万 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862,289.51 万元,净利润77,566.03 万元(以上数据已 经审计)。

9、关联关系说明:江东控股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的间接控股股东且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时间未满12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江东控股仍为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江东控股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6 亿元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该笔贷款 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即4.65%,按年结息,期限60 个月。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流 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2 月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

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公司原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刘汉 如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晏成先生、汪家常先生对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委 托贷款事项已经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 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付利息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相关的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 为:本次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股 东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 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2 月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