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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Jul 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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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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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星马汽车 股票代码:60037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修订稿)

交易对方 地址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望江东路46 号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镇月雅路116 号
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266 号208 室
史正富 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777 号3 楼
杭玉夫 江苏省无锡市扬名镇清二村邓湾里94 号
楼必和 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497 号金兰轩903 室

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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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六月

1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作的任 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 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电子文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文本文件备置于本公司证券部。

2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交易总体方案为: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安徽星马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鼎悦投资有限 公司、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华 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安徽华菱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情况

(1)以2009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 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为178,536.15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以2010 年6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 35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100%股权评估价值为204,428.50 万元。

安徽省国资委已于2011 年3 月17 日出具《关于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对星马汽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补充评估事 宜进行了确认。

本次交易的定价主要参考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 书》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最终确定为178,536.15 万。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8.18 元/股,即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2009 年10 月22 日 公司股票停牌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份 218,259,347 股,但最终发行股份数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份数为准。

4、根据本公司与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威 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

3

先生等9 个对象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非公开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华菱汽车自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的 盈利由星马汽车享有,亏损均由华菱汽车现有股东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 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 承担。

4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公司对2010 年的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有限公司对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是公 司管理层在合理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所依据的各种假设遵循了谨慎性的原 则。但是,由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受若干经济及竞争环境等重大不确定性因素的影 响,在公司的盈利预测的假设条件中有很多因素,如行业和市场的变化,政策的 变化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非本公司所能控制。因此,尽管该盈利预测中的各项 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由于公司对上述因素无法准确判断并加以量化,仍可 能出现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结果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公司提请投资者对上 述情况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适当判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2、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 第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9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满足评 估假设条件下,标的资产华菱汽车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78,536.15 万元,评 估增值率为94.77%。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六合正旭 评报字【2010】第35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0 年6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在满足评估假设条件下,标的资产华菱汽车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204,428.5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77.76%。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 果。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职的 义务,但是如果华菱汽车未来盈利水平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或市场环境发生 变化导致折现率上升,则本次交易存在标的资产价值高估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定价主要参考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 书》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最终确定为178,536.15 万元。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菱汽车仍存在一处土地和部分房产尚未办理相 关产权证书的情形:

(1)2006 年11 月1 日,福马零件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投资协议书》,约定福马零件基于在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需要,拟在 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征用土地约200 亩(东至经二路;西至长江 大堤;南至纬二路;北至太白西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土地的国有土地

5

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之中。

(2)福马零件建筑面积为33,249.31 平方米的厂房、综合楼、开关站、门 卫房等房屋建筑物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未办理产权证 书;华菱汽车建筑面积为8,048.40 平方米的酸洗车间、油化库、动力站房、东 大门、南门卫室等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书。

为此,本次交易的九名特定对象已作出承诺:“如华菱汽车及其下属子公司 未来在办理上述权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本公司(本人)支付;同时,如 因未取得上述权证而给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汽车”)或 华菱汽车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向星马汽车或华菱汽车予以 全额补偿;本公司(本人)具体支付费用或补偿的金额按照本公司(本人)持有 华菱汽车股权的比例计算。”

由于交易标的上述资产未能及时取得相关产权证书,因此存在一定的产权不 完善风险。

4、根据备考财务数据,2010 年12 月31 日备考星马汽车资产负债率为 64.69%,较星马汽车2010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率60.16%有所上升。这是由 于华菱汽车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产销量较高,对资金需求较大,导致借款、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总额相对较大而造成的,与华菱汽车业务发展情况相一致。 而2010 年度备考数据中,除流动比率略有上升外,利息保障倍数、速动比率较 2010 年星马汽车各项相应指标略有下降,故需要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后, 上市公司负债规模的扩大可能会带来一定财务风险。

本公司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并仔细阅读本交易报告书中“第十三 节 风险因素分析”的主要内容。

6

目 录

公司声明........................................................... 2 特别风险提示....................................................... 5 释 义 ............................................................. 9 第一节 交易概述 .................................................. 1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13 二、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情况...................................15 三、本次交易的基本原则.......................................20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21 一、公司概况.................................................21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21 三、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23 四、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数据.........................23 五、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3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5 七、股本结构.................................................36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37 一、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37 二、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4 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9 四、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7 五、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36 六、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143 七、史正富先生..............................................146 八、杭玉夫先生..............................................147 九、楼必和先生..............................................149 十、交易对方之间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情况..................150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55 一、华菱汽车基本情况........................................155 二、拟置入资产评估结果、差异原因及评估方法的选择............204

7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229 第五节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况 .................................... 258 一、发行股份价格及定价原则..................................258 二、发行股份种类及面值......................................258 三、发行股份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8 四、增持股份的限售承诺......................................258 五、上市地点................................................260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260 七、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华菱汽车损益的归属................260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决议的有效期..........................261 九、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61 十、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主要财务数据............................261 十一、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262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63 一、交易标的资产最近两年的简要财务数据......................263 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简要备考财务数据......................266 三、交易标的资产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268 四、上市公司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270 第七节 本公司董事声明 ............................................ 27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75

8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星马汽车/本公司/公司/上市公
司/发行人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交易报告书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
华菱汽车/标的公司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华神建材 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星马集团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工会职工持股会 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职工持股会
湖南星马 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雁南监狱 湖南省雁南监狱
凯马零件 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
菱马建材 马鞍山菱马建材有限公司
省投资集团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星马创投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富华投资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威建材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鼎悦投资 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CPI 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TCG Top Crest Group limited
福马零件 马鞍山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9

福马车桥 安徽福马车桥有限公司
市工投公司 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安徽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建信信托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市国资办 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发行对象/交易对象/特定对象 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
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星马汽车向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
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
楼必和先生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华菱汽车100%
股权之事项
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
审计基准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评估基准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
星马汽车与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
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
楼必和先生于2009 年11 月27 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补充协议》
星马汽车与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
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
楼必和先生于2010 年4 月4 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补充协议(二)》
星马汽车与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
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
楼必和先生于2010 年6 月21 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补充协议(三)》
星马汽车与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
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
楼必和先生于2011 年3 月17 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三)》
《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 星马汽车与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
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
楼必和先生于2010 年4 月4 日签署的《关于业绩补偿
的协议》

10

《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之补充
协议》
星马汽车与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
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
楼必和先生于2010 年6 月21 日签署的《关于业绩补偿
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于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
星马汽车与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
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及杭玉夫先生于2010 年10
月19 日签署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关于业绩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
《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之补充
协议(三)》
星马汽车与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
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
楼必和先生于2011 年3 月17 日签署的《关于业绩补偿
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26 号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证监发【2003】56 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省规划》 《安徽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安徽省国资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事
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华普天健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国融兴华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六合正旭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元 指 人民币元

  • 【注】1、本交易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2、“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1 年2 月更名为“北京国融兴华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不影响投资者阅读的连续性,本交易报告书引用“北京国融 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前身出具的评估数据或结论性意见时,使用名称仍为“北 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或“六合正旭”。

12

第一节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产业政策

2009 年3 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制定了中 国汽车产业2009 年-2011 年的基本规划。提出了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等 要求。同时,也提出了“通过兼并重组,形成2-3 家产销规模超过200 万辆的 大型汽车企业集团,4-5 家产销规模超过100 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产销规模 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目前14 家减少到10 家以内”的兼并 规划目标。

在产业政策和投资拉动等多重有利因素刺激下,汽车行业在2009 年呈现出 较快的增长势头,2009 年累计销售汽车1,364.48 万辆,相比2008 年全年933.63 万辆,2009 年同比增长45.45%。

汽车板块中,各子行业属性和发展机会有所不同,重卡行业2009 年三季度 销量同比增长86.3%,未来重卡业成长空间大,发展前景良好,且产业链较完整, 行业竞争格局稳定。 2009 年,国内累计销售重型卡车(含半挂牵引车)636,171 辆,比2008 年增长17.71%。

2、区域产业政策

2009 年5 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安徽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要求安徽省内汽车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和调整,培育1 个具有100 万辆产销规模 的大型汽车整车制造企业集团,2-4 个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零部件生产企业集 团,5-7 个汽车产业集群。《安徽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分别对星马汽车 和华菱汽车做出了如下具体要求:

星马汽车:作为安徽省专用改装车重点生产企业,在2008 年生产专用改装 车0.5 万辆、实现总产值19.5 亿元的基础上,力争到2011 年生产各种建筑工程 类专用车10,000 辆,销售收入40 亿元。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种建筑工程类专用 车的基础上,开发混凝土泵车系列产品。

13

华菱汽车:作为国家重型载货车重点生产企业,在2008 年生产各类重型载 货车及底盘1.18 万辆、实现总产值28.1 亿元的基础上,力争到2011 年重型载 货车及底盘产能达到3 万辆,销售收入65 亿元。重点发展中重型载货车及配套 的发动机、车桥等关键零部件。

3、星马汽车发展现状

随着国家4 万亿投资拉动内需政策以及《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颁布实施,公司经营形势开始呈恢复性好转, 企业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开创了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局面。

但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与困难:

  • (1)公司产品结构单一,缺乏高附加值的产品,新产品开发相对滞后。

  • (2)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 (3)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外市场需求萎缩,对公司产品出口产生不利影

响。

因此,为配合国家和安徽省汽车产业政策,同时,突破公司现有发展瓶颈, 为公司快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全面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公司拟与华菱汽车进 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符合国家及省政府关于汽车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为了尽快实现省政府在《安徽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对本公司及华 菱汽车的发展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使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平台实现快速发 展,提升公司在行业领域的竞争力,解决公司进一步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实 现双赢。

2、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华菱汽车现已形成单班年产1 万辆重型汽车及汽车底盘的生产能力,是国内 重要的重型汽车生产研发基地,是国家重点支持企业,被国家评为60 家“中国 制造·行业内最具成长力的自主品牌企业”之一,成为国家倡导发展自主品牌、 坚持自主创新的典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若能顺利完成,华菱汽车优质资产成功注入上市公司后,

14

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 益。

3、进行产业整合,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目前,星马汽车具备专用汽车生产资质,华菱汽车具备重型汽车及客车生产 资质,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使星马汽车与华菱汽车共享整车生产资源,同 时,能够扩大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使重型汽车生产与专用汽车生产能够有 机结合,充分发挥本公司和华菱汽车在产业上的互补优势,从而在国内重型汽车 行业和专用汽车行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4、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独立性

近年来,星马汽车与华菱汽车存在较大金额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本次重组有 利于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二、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过程

1、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上海证券交易审核通过,星马汽车股票自 2009 年10 月22 日起停牌;

2、2009 年11 月20 日,根据皖国资产权函【2009】520 号《关于安徽星马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意见》,安徽省 国资委原则同意星马汽车与华菱汽车进行本次资产重组;

3、2009 年11 月27 日,星马汽车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当日与交易对象签署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4、2010 年4 月4 日,星马汽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日,星马汽车与交易 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5、2010 年4 月4 日,星马汽车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10 年4 月21 日,根据皖国资产权函【2010】154 号《关于同意安徽星

15

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 安徽省国资委对此次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7、2010 年4 月27 日,星马汽车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10 年6 月18 日,星马汽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同意公司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补充协议的议 案》。2010 年6 月21 日,星马汽车与交易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补充协议二》;

9、2011 年2 月28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1 年 第4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星马汽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10、2011 年3 月17 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同意星马汽车与华菱汽车重大资产重 组标的资产的作价按评估基准日2009 年12 月31 日的评估值178,536.15 万元 确定;

11、2011 年3 月17 日,星马汽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同意公司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补充协议的议 案》。同日,星马汽车与交易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 议三》;

12、2011 年5 月16 日,星马汽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 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3、2011 年6 月1 日,星马汽车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 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星马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星马汽车股份;

14、2011 年6 月21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核准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向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1】977 号)文件,核准星马汽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日,中国证监会签 发《关于核准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安徽星马汽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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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8 号) 文件,核准豁免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史正富以要约方式增持星马汽车股份。

(二)交易对方

1、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6 月30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2、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7 月31 日 注册资本:224,000 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46 号 法定代表人:杜长棣 3、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11 月25 日 注册资本:11,500 万元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先才 4、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8 月22 日 注册资本:1,650 万元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周学锋

5、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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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3 年9 月18 日 注册资本:7,000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纬三路436 号 法定代表人:童志华 6、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8 月13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266 号208 室 法定代表人:柴汉峰 7、史正富 姓名:史正富 性别:男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777 号3 楼 8、杭玉夫 姓名:杭玉夫 性别:男

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区硕放工业园区南开路无锡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管理中心)

9、楼必和

姓名:楼必和 性别:男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497 号金兰轩903 室

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及价格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 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等9 个对象合计持有 的华菱汽车100%股权。交易标的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

18

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下同)出具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12 号《资产评 估报告书》,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标的资产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 股权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78,536.15 万元,增值率为94.77%。

根据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35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0 年 6 月30 日,标的资产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收益法评估价值为 204,428.50 万元,增值率为77.76%。

本次交易的定价主要参考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 书》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最终确定为178,536.15 万元。

(四)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为星马汽车向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 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发行股份购买其合 计持有的华菱汽车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星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华神 建材持有本公司 30.73%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 《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六合正旭出具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78,536.15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基 准日为2009 年12 月31 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为178,536.15 万元,占星马汽 车2009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54,996.34 万元的324.63%,且超过5,000 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 时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已经非关联股东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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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三、本次交易的基本原则

  •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性规章制度的原则;

  • (二)提高盈利能力,使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原则;

  •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原

  • 则;

  • (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顾的原则;

  • (五)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

  • (六)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坚持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

  • 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立的原则。

  • (七)本次资产购买完成后,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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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XINGMA AUTOMOBILE CO.,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证券代码:600375 公司设立日期:1999 年12 月12 日 公司上市日期:2003 年4 月1 日 注册资本:187,481,250 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沈伟良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16712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340506713957793、(地税)340503713957793 董事会秘书:金方放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联系传真:0555-8323038 邮政编码:243061

经营范围:专用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建材、建筑机械、金属材 料生产、销售;自产AH 系列专用改装车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 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进口;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星马汽车前身为马鞍山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1999 年 12 月 10 日,经马 鞍山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经安徽省体改委皖体改函【1999】86 号《关于同意马鞍山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 批复》批准,由安徽省马鞍山三维建材工业(集团)公司(“华神建材”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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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金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 区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和安徽省企业技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股 东,马鞍山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同日, 星马汽车取得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9)第28 号《安徽省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证书》。

星马汽车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安徽省马鞍山三维建材工业(集团)公司 1,138.07 48.02
2 马鞍山金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28.50 18.08
3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 307.86 12.99
4 安徽省企业技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7.81 11.30
5 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 227.76 9.61
合计 2,370.00 100.00

1999年12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99)第20352 号验资报告,说明截至1999年12月9日止,星马汽车各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2,370万元。

(二)公司设立后的股权变动情况

2001 年3 月,星马汽车实施了每10 股送4.5 股转增0.5 股的200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送股及转增完成后,星马汽车总股本 增至3,555 万股。

2002 年3 月,星马汽车实施了每10 股送5 股派现0.50 元的200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本次送股完成后,星马汽车总股本增至5,332.5 万股。

2003 年3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8 号文核准,星马汽车获 准首次公开发行3,000 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375。 本次发行完成后,星马汽车总股本增至8,332.5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3,000 万 股。

2004 年5 月,星马汽车实施了每10 股转增5 股的2003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本次转增完成后,星马汽车总股本增至12,498.75 万股。

2006 年1 月,星马汽车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 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 股股票。该方案实施完毕后,星马汽车总股本仍 为12,498.75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6,513.75 万股,无限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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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流通股股份为5,985 万股。

2006 年5 月,星马汽车实施了每10 股转增5 股的200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本次转增完成后,星马汽车总股本增至18,748.125 万股。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星马汽车注册资本为187,481,250 元。

三、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最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化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控股股东为华神建材,实际控制人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控股 权和实际控制权均未发生变化。

(二)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外,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四、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数据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多系列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等专用汽 车、汽车配件的生产与销售。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分产品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主营业
务收入
主营业
务成本
主营业
务收入
主营业
务成本
主营业
务收入
主营业
务成本
混凝土搅拌车 319,455.68 271,028.86 188,790.45 166,285.29 127,899.32 114,480.59
散装水泥车 54,805.87
48,955.54
56,675.08 51,924.91 35,190.70 32,899.81
混凝土泵车 7,113.25 6,004.75 5,661.97 4,580.09 8,913.25 6,931.53
自卸车 4,798.39 4,552.92 7,739.37 8,002.99 4,897.43 4,602.48

五、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公司2008 年、2009 年及2010 年的财务报表已经华普天健审计,均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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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2,052,846,805.07 1,737,974,961.01 1,581,533,485.50
其中:流动资产 1,615,270,937.97 1,290,129,601.24 1,147,769,015.51
非流动资产 437,575,867.10 447,845,359.77 433,764,469.99
负债总计 1,235,089,439.33 1,188,011,592.47 1,095,647,862.45
其中:流动负债 1,232,089,439.33 1,188,011,592.47 1,095,647,862.45
非流动负债 3,000,000.0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7,757,365.74 549,963,368.54 485,885,623.0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817,757,365.74 549,963,368.54 485,885,623.0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3,974,464,361.93 2,650,204,628.03 1,876,569,031.23
营业成本 3,488,184,835.65 2,377,740,527.46 1,686,868,733.41
营业利润 311,491,231.25 103,568,871.47 34,659,877.31
利润总额 310,773,076.20 103,810,311.82 34,848,471.78
净利润 267,793,997.20 82,825,870.49 22,672,008.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7,793,997.20 82,825,870.49 22,672,008.6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312,865,100.65 616,729,291.28 15,509,466.58
-14,320,738.36 -21,997,585.07 -42,076,025.66
-276,885,980.82 -424,883,298.62 70,116,538.62
20,272,592.29 169,258,133.80 43,463,343.64

(四)主要财务指标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资产负债率 60.16% 68.36% 6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36 2.93 2.5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7 3.29 0.08
基本每股收益(元) 1.43 0.44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 1.43 0.44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1.43 0.44 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16% 15.71% 4.70%

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25% 15.67% 4.67%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概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名称: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注册资本:2,524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24 日

经营范围:制造建材、装潢材料、建筑机械、非金属矿物制品、无机非金属 材料,建材新产品、技术开发应用转让;经济技术咨询;销售钢材、木材、五金、 百货。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其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 责。

(三)星马汽车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

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市工投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1)2009 年7 月之前,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市工投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马鞍山市人 民政府于2002 年2 月27 日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 亿元。 截至2009 年7 月1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其拥有100%控制权,并通过市工投 公司、星马集团及华神建材而对星马汽车形成实际控制。

(2)2009 年7 月至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市工投公司仍具有实际控制权 2009 年7 月,马鞍山市为募集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经马资办【2009】 20 号《关于同意增资扩股的批复》,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以市工投公司名义 向社会公众发售股权投资类中长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利得盈”基础设施建设型 (定)09 年第3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并取得该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 权,且将募集资金委托建银信托(原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市工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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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增资扩股。该理财产品一期发售规模为10 亿元人民币,投资日期为2009 年7 月17 日至2012 年7 月16 日。

本次增资完成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持有市工投公司23.08%的股权,建信 信托持有市工投公司76.92%的股权。虽然建信信托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是马鞍 山市人民政府仍实际控制市工投公司,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建信信托对市工投公司的增资实质上具有债权性质,目的是为获取投 资收益而非谋求实际控制权。根据2009 年6 月24 日市国资办与建信信托签订的 《增资扩股协议书》,建信信托对市工投公司的增资来源于其发行信托产品—— “利得盈”基础设施建设型(定)09 年第3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所募集的资金,建信信托拥有的股权仅为信托财产;同日,马鞍山市国资办与建 信信托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建信信托持有的市工投公司76.92%的股 权收购价款(包括股权实际投资款及收购溢价款)在信托产品期限内,市国资办 应按季支付上述收购溢价款,并在建信信托股权的持有期限届满日向建信信托支 付当期股权所对应的股权实际投资款,回购建信信托持有的市工投公司76.92% 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市国资办应按季支付的收购溢价款及实际支付价款情 况如下表:

单位:元

单位:元
时间 应付金额 实付金额
2009 年7 月17 日-2009 年9 月20 日 12,081,666.67 12,081,666.67
2009 年9 月21 日-2009 年12 月20 日 16,658,055.56 16,658,055.56
2009 年12 月21 日-2010 年3 月20 日 16,249,315.07 16,249,315.07
2010 年3 月21 日-2010 年6 月20 日 17,066,796.04 17,066,796.04
2010 年6 月21 日-2010 年9 月20 日 16,841,111.11 16,841,111.11
2010 年9 月21 日-2010 年12 月20 日 16,658,055.56 16,658,055.56
合计 95,555,000.01 95,555,000.01

建信信托持有的市工投公司76.92%的股权被市国资办回购完成后,上述股 权将全部转移至市国资办,市工投公司仍将是市国资办的全资子公司,从而为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实际控制。

根据2009 年6 月25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建信信托、 市国资办及市工投公司签订的《关于执行马工投“利得盈”基础设施建设型(定) 09 年第3 期理财产品系列协议的会议纪要》(关于执行马工投“利得盈”基础设

26

施建设型(定)09 年第3 期理财产品系列协议的有关补充说明),建信信托自上 述理财产品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在市国资办正常履行《股权收购协议》义务的前 提下,建信信托不参与市工投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分红。

自2009 年6 月24 日与建信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以来,市工投公司 仅于2009 年8 月4 日召开过一次股东会,决议双方一致同意建信信托以信托资 金对市工投公司增资10 亿元;变更后市工投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 亿元, 股东为建信信托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并决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2009 年8 月4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市工投公司未再召开股东会,建信信 托亦未通过行使其股东表决权决定或影响市工投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

2011 年3 月17 日,建信信托就不谋求对市工投公司实际控制权事宜出具《声 明》,具体如下: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9 年7 月1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安徽省分行”)作为资金信托委托人及 产品管理人发起利得盈基础设施建设型(定)09 年第3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 财产品(产品编号:AH090717003M3600127),发售规模为10 亿元,投资日期为 2009 年7 月17 日至2012 年7 月16 日。

建行安徽省分行将此信托理财产品所募资金委托给本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 托计划,并取得该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此信托资金用于向马鞍山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全资下属企业马鞍山市工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工投公司”)增资扩股。产品到期时,股权收购 方市国资委将按约定的条件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市工投公司股权。 本公司于此郑重声明如下:对于市工投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为固定比率,仅为 获取固定投资收益。在作为市工投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并未参与市工投公司实 际性的经营管理。于产品存续期间,迄今为止本公司在市工投公司历次股东会中 均与市国资办保持了一致意见,直接同意、认可或接受了市国资办关于市工投公 司具体经营管理的各项意见、建议和要求。

同时,本公司承诺在未来作为市工投公司股东期间,在市国资办正常履行《股 权收购协议》义务的前提下,会继续前期的合作模式,与市国资办在市工投公司 经营方面保持高度一致,不谋求对市工投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信托产品到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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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积极配合市国资办对于本公司所持有市工投公司股权的回购工作。”

综上,建信信托未参与市工投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且不谋求对市工投公司 的实际控制权,加入回购条款的股权类信托理财产品实质上具有债权性质;并且, 建信信托已于2011 年3 月17 日就不谋求对市工投公司实际控制权事宜出具《声 明》,因此,建信信托增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而非谋求对市工投公司的 实际控制权。

其次,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实际控制市工投公司董事会,决定市工投公司的日 常经营管理。为确保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市工投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市工投公司 各股东在《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作出如下约定:董事会所有 董事(五名)均由马鞍山市国资办委派,且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马鞍山市国资办 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市工投公司董事会可任免所属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级 管理人员;马鞍山市国资办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 做出最后决定。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 号》第二条的规定:“公 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 权力。”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投资者通过 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则拥有上 市公司控制权”。鉴于在信托产品期限内,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仍能通过实际控制 市工投公司董事会而控制其日常经营管理;建信信托实际并不参与对市工投公司 的经营管理及分红,其增资市工投公司的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而非谋求实际控制 权。因此,在信托产品期限内,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仍是市工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市工投公司成立至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一直为马鞍山市人民 政府。

(3)回购建信信托持有市工投公司76.92%股权的可行性

信托产品到期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授权马鞍山市国资办作为股权受让方, 代表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受让建信信托(原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马 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6.92%的股权,股权价值总额119,7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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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价款用马鞍山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作为支付资金来源,当马鞍山市国资 办按股权受让协议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出现缺额时,由马鞍山市财政安排资金对其 进行补贴,以保证对建信信托偿付股权收购价款,并将该部分财政资金列入对应 年度财政预算。

马鞍山市本级财政财力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一、马鞍山市财政总收入 45.58 64.09 76.28 91.42 110.18 122.31
二、本级财政总收入 38.61 51.99 58.14 74.33 95.30 100.71
三、本级可调度财政收入 17.02 22.77 29.40 39.16 51.89 68.40
1、一般预算收入(扣除上
划部分)
13.80 19.40 22.96 28.80 29.28 43.37
2、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 6.27 7.20 7.39 6.35 8.86 9.91
3、基金收入 1.19 1.01 2.01 5.63 15.00 13.51
4、预算外收入 1.62 1.02 1.17 1.50 1.82 1.97
5、上年结余 0.84 1.44 1.88 1.38 0.41 4.12
减:上解上级支出 6.70 7.30 6.01 6.38 6.34 4.48
四、本级预算内外支出 15.58 20.89 28.02 38.75 47.80 65.76
1、一般预算内支出 13.40 18.80 25.49 33.32 36.13 54.55
2、政府性基金支出 0.80 1.01 1.26 3.98 10.04 9.62
3、预算外支出 1.38 1.08 1.27 1.45 1.60 1.59

由上表可知,马鞍山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可调度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较快增 长,截至2009 年底,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已达100.71 亿元,可调度财政收入平均 增长率高达24.40%,财政状况良好。随着国家级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 业转移示范区——的设立和发展,马鞍山市财政收入必将更加快速增长,对于回 购建信信托持有的市工投公司价值总额119,770 万元的76.92%的股权具有可行 性,并完全有保障。

(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市工投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保障措施 ①马鞍山市财政局对股权回购的承诺

为保证马鞍山市国资办收购建信信托持有的市工投公司76.92%股权的资金 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到位,马鞍山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做如下承诺:

Ⅰ、将募集的10 亿元信托资金投资的5 个项目(即: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农 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马鞍山市老工业区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建设项目、宁 安铁路马鞍山配套建设工程、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马鞍山市

29

慈湖河整治一期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等5 项目)的收益全额不迟延地转入马鞍山市 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开立的专户, 专项用于支付建信信托的股权收购价款。

Ⅱ、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价款用马鞍山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作为支付资金来 源。

Ⅲ、当马鞍山市国资办按《股权收购协议》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出现缺额时, 由马鞍山市财政安排资金对其进行补贴,以保证对建信信托支付股权收购价款, 并将该部分财政资金列入对应年度财政预算。

Ⅳ、在建信信托承诺出让股权后,马鞍山市国资办在建行湖东路支行设立“股 权收购专项资金专户”,将股权收购价款及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拨入“股权收购 专项资金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建信信托股权收购价款。

②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股权回购的承诺

为保证股权收购价款的按期支付,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又出具马政函【2009】 30 号《关于按期向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收购价款的承诺函》,承诺:

Ⅰ、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价款用马鞍山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作为支付资金来 源。

Ⅱ、当马鞍山市国资办按股权受让协议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出现缺额时,由马 鞍山市财政安排资金对其进行补贴,以保证对建信信托偿付股权收购价款,并将 该部分财政资金列入对应年度财政预算。

Ⅲ、在建信信托承诺出让股权后,马鞍山市国资办在建行马鞍山市湖东路支 行设立“股权收购专项资金账户专户”。

Ⅳ、马鞍山市政府负责督促马鞍山市国资办、马鞍山市财政局按照股权收购 协议的规定,将股权收购价款及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拨入“股权收购专项资金账 户专户”,专项用于偿还建信信托股权收购价款。

Ⅴ、马鞍山市政府负责就马鞍山市财政局及市国资办安排的财政补贴资金, 纳入市同期年度财政预算,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Ⅵ、在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马鞍山市国资办与合肥兴泰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协议。

30

2009 年4 月28 日,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马人常【2009】9 号《关于对<关于提请审议按期向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马鞍山市工业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价款的报告>的批复》批准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上 述承诺。

③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承诺

2010 年10 月18 日,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回购建信 信托持有的市工投公司76.92%的股权出具《担保函》,具体如下: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9 年7 月1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安徽省分行”)作为资金信托委托人及产 品管理人发起“利得盈”基础设施建设型(定)09 年第3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产品(产品编号:AH090717003M3600127),发售规模为10 亿元,投资日期 为2009 年7 月17 日至2012 年7 月16 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将此信托理财产品所募资金委托给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 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并取得该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此信托资金用 于向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全资下 属企业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工投公司”)增资扩股。 产品到期前,股权收购方市国资办将按约定的条件收购建信信托所持有的市工投 公司76.92%的股权。

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此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

“如市国资办届时未有足额的资金按约定的条件回购建信信托所持有的市 工投公司股权,本公司将无条件向市国资委提供资金支持,以担保上述股权回购 行为的顺利实施”。

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9 年3 月15 日,原名 马鞍山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0 年8 月3 日,经马鞍山市政府批准更名。 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83767 万元。

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主要代表马鞍山市政府承担城 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及国有城建资产运营职能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目前,该公司 主要承担授权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城市建设及市政府投融资三大职能。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31

为132.65 亿元,净资产为58.01 亿元。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13,265,090,053.51 10,079,520,885.35
其中:流动资产 2,701,878,402.89 862,976,246.13
货币资金 1,733,184,566.02 353,885,587.27
固定资产 4,970,372,450.15 3,893,212,804.3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4,055,304,911.81 4,116,175,200.35
负债合计 7,393,531,367.16 4,242,111,667.39
其中:流动负债 1,106,169,321.96 455,677,875.23
长期负债合计 6,287,362,045.20 3,786,433,792.16
股东权益合计 5,801,488,466.32 5,775,086,664.39
少数股东权益 70,070,220.03 62,322,553.57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20,059,389.09 183,663,923.61
主营业务成本 175,833,987.15 138,998,913.78
主营业务利润 42,611,962.63 43,020,745.81
利润总额 222,900,402.88 189,132,882.12
净利润 209,074,714.42 189,257,022.77

注: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天健正信审(2010)NZ字第011186号《审计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马鞍山市财政局、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城市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马鞍山市国资办回购建信信托持有的市工投公司 76.92%股权的相关保障措施合法有效、切实可行,上述措施可保证不因信托产品 出现变化而导致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市工投公司控制权发生实质性变化。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马鞍山市财政局、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以及马鞍山市 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马鞍山市国资办回购市工投公司76.92%股权 的相关保障措施合法有效并切实可行,不会因信托产品出现变化导致马鞍山市人 民政府对市工投公司控制权发生实质性变化。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马鞍山市财政局、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 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马鞍山市国资办回购建信信托持有的市工投 公司76.92%股权的相关保障措施合法有效、切实可行,上述措施可保证不因信 托产品出现变化而导致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市工投公司控制权发生实质性变化。

(5)信托产品的认购人与本次发行对象及相关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会 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说明

32

在“‘利得盈’基础设施建设型(定)09 年第3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 产品”发行时,星马汽车认购人民币200 万元。

本次交易的九名特定对象于2010 年10 月19 日已出具《声明》,声明如下: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9 年7 月1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安徽省分行’)作为资金信托委托人及 产品管理人发起‘利得盈’基础设施建设型(定)09 年第3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 型理财产品(产品编号:AH090717003M3600127),发售规模为10 亿元,投资日 期为2009 年7 月17 日至2012 年7 月16 日。

建行安徽省分行将此信托理财产品所募资金委托给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并取得该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此信托资金用于向马 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资下属企业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增资扩股。本公司/本人于此郑重声明如下:

除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本公司/本人与上述信托产品的认购人不 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如本公司/本人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本人自愿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 责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除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本次交易的九名特 定对象与“‘利得盈’基础设施建设型(定)09 年第3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 财产品”的认购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因此,信托产品的认购不会导致市工投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九名特定对象与“‘利得盈’基 础设施建设型(定)09 年第3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除星马汽车外的 其他认购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市工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信托产品的认购 而发生变化。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本次交易的九 名特定对象与“‘利得盈’基础设施建设型(定)09 年第3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 型理财产品”的认购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因此,信托产品的认购不会导致市 工投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6)安徽省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市工投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33

2010 年6 月12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意见》(马政秘【2010】46 号),对华菱汽车实际控制人予以确认,确认意见如 下:“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马鞍山市属国有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 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所实际控制。”

经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星马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确认意见的函》(皖政秘【2010】244 号),同意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市工投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2、市工投公司对星马集团具有实际控制权

市工投公司目前持有星马集团51%股权,为星马集团控股股东,对星马集团 具有实际控制权。此外,市工投公司除股权外,对星马集团也具有控制力。具体 如下:

2008 年10 月9 日,星马集团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星马集团董事会 由5 人组成的议案,其中市工投公司推荐3 人,省投资集团推荐1 人,上海同华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1 人。同时,本次股东会选举刘汉如先生、沈伟良先 生、徐道才先生、杜长棣先生及史正富先生为星马集团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 刘汉如先生、沈伟良先生、徐道才先生为市工投公司所推荐。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市工投公司除持有星马集团51%股权外,还控制了星 马集团共5 席董事会席位中的3 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 第三款之规定:“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或投资者 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则拥 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因此,除股权外,市工投公司对星马集团也具有控制力。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市工投公司除持有星马集团51%股权外,还控制了 星马集团共5 席董事会席位中的3 席,对星马集团具有实际控制力。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市工投公司除持有星马集团51%股权外,还控制 了星马集团共5 席董事会席位中的3 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 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或投 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则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因此,除股权外,市工投公司对星马集团也具有控制

34

星马集团于2011 年3 月1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史正富先 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史正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增补刘宇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及股东方市工投公司推荐,提名刘宇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星马集团于2011 年4 月3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刘 宇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因此,市工投公司除持有星马集团51%股权外, 还控制了星马集团共5 席董事会席位中的4 席,对星马集团具有实际控制力。

3、星马集团对华神建材具有实际控制权

星马集团目前持有华神建材99%股权,为华神建材控股股东,对华神建材具 有实际控制权。

4、华神建材对星马汽车具有实际控制权

华神建材目前持有星马汽车30.73%股权,为星马汽车控股股东。由于星马 汽车的控股股东为华神建材,华神建材的控股股东为星马集团,星马集团的控股 股东为市工投公司,市工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所以星马汽 车的实际控制人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综上所述,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通过控制市工投公 司从而对星马集团具有实际控制权,星马集团通过华神建材对星马汽车具有实际 控制权,因此,星马汽车的实际控制人是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星马汽车的实际控制人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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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3.08% 76.92%
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1%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99%
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30.73%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七、股本结构

截至本报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份已实现全流通,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481,250 100%
其中:华神建材 57,614,793 30.73%
合计 187,481,250 100.00%

36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 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

一、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6 月30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00000040566

税务登记证号码:340506754858046

经营范围:汽车、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国家限制的 项目除外)。

(二)历史沿革

1、设立

2002 年11 月19 日,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政秘【2002】60 号《马鞍山市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马鞍山 市人民政府投入4,000 万元成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星马汽车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2002 年12 月2 日,安徽兴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皖兴永验字(2002)第243 号验资报告,说明截至2002 年12 月2 日止,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000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4,000 万元。

2、改制

37

2003 年9 月27 日,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政秘【2003】32 号《关于安徽星 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批准,同意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实施改制。改制后的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股本设置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折合2,415 万美元)。

本次改制完成后,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15 万美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1 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207.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000 万元) 50.00
2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3.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00 万元) 20.00
3 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工会职工持股会
483.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00 万元) 20.00
4 美国联合太平洋投资有限公司 241.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00 万元) 10.00
合计 2,415.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000 万元) 100.00

2003 年10 月16 日,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永验字(2003)10147 号《验 资报告》,说明截至2003 年10 月16 日止,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 收到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星马汽 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职工持股会缴纳的第1 期注册资本合计21,427,848.23 美元,占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8.73%,其中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 公室实缴11,767,848.23 美元,占48.73%,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 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职工持股会各自实缴4,000 万元(折合 4,830,000 美元),各占20%。

2003 年11 月24 日,安徽江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皖江会验【2003】364 号验 资报告,说明截至2003 年11 月24 日,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 美国联合太平洋投资有限公司缴纳的第2 期注册资本合计100 万美元,占4.14%。

2004 年2 月25 日,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永验字(2004)02029 号验 资报告,说明截至2004 年2 月20 日止,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 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缴纳的第3 期以货币出资的注册资本307,151.77 美元,占1.27%,美国联合太平洋投资有限公司缴纳的第3 期以货币出资的注册 资本1,415,000 美元,占5.86%。截至2004 年2 月20 日止,连同第1,2 期出 资,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2,415 万美 元。

2003 年9 月27 日,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外经贸皖府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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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8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第一次股东变更

2003 年11 月25 日,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政秘【2003】40 号《关于安徽 星马汽车控股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同意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股东由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变更为安徽星马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后,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1 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207.50(折合人民币10,000 万元) 50
2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3.00(折合人民币4,000 万元) 20
3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83.00(折合人民币4,000 万元) 20
4 美国联合太平洋投资有限公司 241.50(折合人民币2,000 万元) 10
合计 2,415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000 万元) 100

4、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11 月26 日,经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安徽 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对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15 万美元(折 合人民币200 万元)出资转让予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双方于2004 年 2 月10 日签署了转让出资协议书。2004 年2 月17 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下发的马开管【2004】13 号文件,同意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的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股份(即24.15 万美元)转让给马鞍山 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股权比例(%)
1 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231.65(折合人民币10,200 万元) 51.00
2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3.00(折合人民币4,000 万元) 20.00
3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8.85(折合人民币3,800 万元) 19.00
4 美国联合太平洋投资有限公司 241.50(折合人民币2,000 万元) 10.00
合计 2,415.00(折合人民币20,000 万元) 100.00

5、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名称变更

经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4 年6 月18 日董事会决议,并经马鞍 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马开管【2004】64 号《关于同意安徽星马汽车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及变更名称的批复》文件批准,同意:

(1)美国联合太平洋投资有限公司(占星马集团10%股份,出资额241.5 万美元)将所持出资全部转让予上海天汇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同华

39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的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外合 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将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

2004 年6 月24 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皖)名称预核企外字【2004】 第89 号《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本次名称变更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0,200 51.00
2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 20.00
3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800 19.00
4 上海天汇投资有限公司 2,000 10.00
合计 20,000 100.00

6、第二次名称变更

经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5 年3 月26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名 称变更为“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5 年3 月31 日,安徽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下发(皖)名变核内字【2005】第1008 号《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 核准通知书》,核准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名称变更事宜。

7、第二次股东变更

2007 年2 月5 日,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政秘【2007】9 号文件《关于授权 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3 家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范围的批复》批复,授权马鞍 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的星马集团 股权10,2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星马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200.00 51.00
2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00
3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800.00 19.00
4 上海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星马集团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40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星马集团的设立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各股东已按时足额出资,且 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了证明,星马集团在设立时履行了法定的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瑕疵。

(2)星马集团的改制、增资及股权转让均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履行了 法定的程序,其过程符合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星马集团的设立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各股东已按时足额出资,且 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了证明,星马集团在设立时履行了法定的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瑕疵。

(2)星马集团的改制、增资及股权转让均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履行了 法定的程序,其过程符合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星马集团主营业务为汽车、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 年来,其主营业务收入呈现稳步增长,从2007 年的374,361.62 万元到2009 年 的495,302.27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到15.02%。最近三年星马集团主营业务相关 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主营业
务收入
主营业
务成本
主营业
务收入
主营业
务成本
主营业
务收入
主营业
务成本
495,302.27 425,325.36 372,388.83 328,637.45 374,361.62 330,572.11

2、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星马集团2007 年、2008 年、2009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计
其中: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543,295.90 459,799.79 388,973.47
393,823.84 342,170.22 284,183.85
149,472.06 117,629.56 104,789.62

41

负债合计 394,353.14 341,568.08 293,913.39
其中:流动负债 342,439.45 301,454.39 287,276.04
非流动负债 51,913.69 40,113.69 6,637.35
股东权益合计 148,942.76 118,231.71 95,060.0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29,796.34 25,128.20 25,171.58
资产负债率 72.59% 74.29% 75.5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11,078.07 381,153.16 385,919.58
营业总成本 482,098.94 373,716.48 367,779.55
营业利润 28,994.60 7,447.55 15,480.40
利润总额 41,873.87 12,008.76 15,853.13
净利润 31,958.00 9,861.17 11,81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29.58 620.60 2,032.49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95,605.71 5,590.02 -23,280.00
-33,343.09 -14,190.48 -12,041.40
-62,071.68 69,028.94 28,801.31
-139.10 60,576.54 -6,666.89

星马集团 200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并出具会审字【2010】3278 号《审计报告》。

42

(四)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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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信托对马鞍山市工投公司的增资实质上具有债权性质,目的是为获取投 资收益而非谋求实际控制权。其回购资金由马鞍山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作为资金 来源,并经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同时,本次所募集的资金将 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该行为属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政府融资行为,市工投 公司仅为该政府行为的融资平台。建信信托实际并不参与对马鞍山市工投公司的 经营管理;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星马集团的控股股东为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其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市政府代表国有资产出 资人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 本金)的基础管理,处理国有资产监管的日常工作;组织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 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调解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制定企业合并、 分立、承包、租赁、股份制改制和产权转让所涉及的国有资产安全保障措施并督 促实施等。

(五)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主要企业名录

除标的公司外,星马集团主要下属企业如下:

产业分类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43

建材业 马鞍山华神建材工
业有限公司
2,524 99% 制造建材、装潢材料、建筑机械、
非金属矿物制品、无机非金属材
料,建材新产品、技术开发应用
转让,经济技术咨询,销售钢材、
木材、五金、百货
汽车业 湖南星马汽车有限
公司
4,500 66.70% 专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

(六)星马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星马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华神建材持有星马汽车30.73%的 股份,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星马集团直接持有星马汽车7.3% 的股份(29,636,112 股),其控股子公司华神建材持有星马汽车14.20%的股份。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星马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星马集团向星马汽车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如下:

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在上市公司
担任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1 沈伟良 董事长 2009 年8 月12 日 2012 年8 月12 日
2 段超飞 副董事长 2009 年8 月12 日 2012 年8 月12 日
3 汪竹焰 监事会主席 2009 年8 月12 日 2012 年8 月12 日
4 徐 骏 监事 2009 年8 月12 日 2012 年8 月12 日

(八)星马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星马集团已声明,星马集团及其主要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7 月31 日

44

注册资本:224,000 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46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46 号 法定代表人:杜长棣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12269 税务登记证号码:皖地税直字340104705044214 号、

皖地税合字340103705044214 号

经营范围:筹措、管理、经营本省基本建设基金、铁路建设基金和其他建设 资金,产业投资、资本运营,投资咨询服务,投资项目相关的物资供应及产品销 售,综合开发经营。

(二)历史沿革

1、设立

1998 年7 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8】109 号《关于同意组建安徽 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皖政秘【1998】115 号《关于安徽省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设投资公司和安徽省农业投资公司合并组建国有独资公司安徽省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2.2 亿元。1998 年7 月31 日,安徽省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4896698-7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增资

2008 年11 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皖国资综合函 【2008】512 号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现金对省投资 集团增资10.2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省投资集团注册资本增至22.4 亿元。安 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 年10 月27 日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皖 中健验字(2008)100 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本次增资已全部到位。本次增 资完成后,省投资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完成后,省投资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24,000 100.00%

45

合计 224,000 100.00%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省投资集团设立时未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 存在瑕疵。但截至1998 年12 月31 日,省投资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99 亿 元,远高于12.2 亿元,不存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形。由于省投资集团设立距1998 年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较短,且省投资集团系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 资公司,其设立及注册登记行为均获得了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并取得了安徽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注册登记,本所律师认为,省投资集团设立时虽存在 未履行验资程序的瑕疵,但该瑕疵不构成省投资集团设立、存续及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以上瑕疵外,省投资集团增资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履行了法定的程序, 其增资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1998 年7 月16 日出具的皖政秘【1998】115 号 《关于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省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暂按原省建设投资公司、原省农业投资公司、原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合计12.2 亿元作为其注册资本金,待其国有资本核定后再补 办变更手续。根据上述批复,省投资集团设立时未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 此后也未聘请验资机构对设立时的出资进行验资,存在瑕疵。

截至1998 年12 月31 日,省投资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99 亿元,远高 于12.2 亿元,因此省投资集团设立时不存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形。由于省投资集 团设立时距1998 年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较短,且省投资集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 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其设立及注册登记行为均获得了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 准,取得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因此,省投资集团设立时虽 然存在未履行验资程序的瑕疵,但该瑕疵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法 律障碍。

(2)省投资集团增资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其增资 过程符合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46

省投资集团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主营业务为产业投资。2007 年省投资集团实现投资收益13,039.59 万元;2008 年实现投资收益20,091.29 万元;2009 年实现投资收益14,585.91 万元。

2、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省投资集团2007 年、2008 年、2009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1,618,294.41 1,167,846.33 689,872.89
其中:流动资产 612,114.25 557,778.59 276,706.28
非流动资产 1,006,180.16 610,067.73 413,166.61
负债合计 717,708.78 568,498.65 282,752.73
其中:流动负债 277,163.87 307,429.02 129,810.47
非流动负债 440,544.91 261,069.63 152,942.26
股东权益合计 900,585.63 599,347.68 407,120.1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53,998.48 554,227.77 401,054.17
资产负债率 44.35% 48.68% 40.9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收入
222,432.84
13,782.01
13,129.43
投资收益
14,585.91
20,091.29
13,039.59
营业利润
9,661.33
9,081.64
5,487.83
利润总额
10,821.49
13,047.80
5,639.49
净利润
9,077.02
12,520.25
4,475.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59.81
11,195.35
3,753.25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收入 222,432.84 13,782.01 13,129.43
投资收益 14,585.91 20,091.29 13,039.59
营业利润 9,661.33 9,081.64 5,487.83
利润总额 10,821.49 13,047.80 5,639.49
净利润 9,077.02 12,520.25 4,475.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59.81 11,195.35 3,753.25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16.78
57,744.22
-55,157.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570.57
-217,834.09
-28,635.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233.70
257,989.89
69,239.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4,379.92
97,900.03
-14,553.69
项 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16.78 57,744.22 -55,157.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570.57 -217,834.09 -28,635.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233.70 257,989.89 69,239.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4,379.92 97,900.03 -14,553.69

省投资集团200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并出具浩华皖审字[2010]第037 号《审计报告》。

(四)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47

安徽省国资委

100%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投资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其主要根据安徽省政府 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根据省政府授权监管相关金融类 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 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 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主要企业名录

除标的公司外,省投资集团主要下属企业如下:

产业分类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 安徽皖投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5,000 100.00% 管理、经营母公司剥离的不良资
产,债务追偿,项目投资等
咨询业 安徽皖投华威经
济发展公司
39,000 100.00% 项目投资及咨询,经济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粮食局油及制品、
饲料加工等
房地产业 安徽皖投置业有
限责任公司
8,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等
旅游业 安徽省天一旅游
发展有限公司
120 100.00% 旅游景点、资源开发;旅游商品
研制、开发销售;信息咨询服务
制造业 安徽海螺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80,000 51.00% 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产权交
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运输、
仓储,建筑工程,科技产品开发、
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等
创业投资 安徽省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等

(六)省投资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省投资集团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其参股公司星马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华神建材持有星马汽车 30.73%的股份,省投资集团为上市公司关联 方;本次交易完成后,省投资集团直接持有星马汽车 8.03%的股份(32,599,723 股),其参股公司星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神建材持有星马汽车 14.20%的股份。

48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省投资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省投资集团未向星马汽车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八)省投资集团及其主要高管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省投资集团已声明,省投资集团及其主要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11 月25 日 注册资本:11,500 万元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先才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00000048644 税务登记证号码:340506758532537

经营范围:资金筹措、产业投资、资本运营,投资咨询服务,与投资项目相 关的物资供应及产品销售,综合开发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

1、设立

星马创投前身——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经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马开管【2003】118 号《关于同意成立“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

的批复》批准,由工会职工持股会、自然人刘汉如、沈伟良及邱卫人于2003 年 11 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500 万元。

工会职工持股会以其持有的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星马集团前 身)4,000 万元出资用以向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自然人刘汉如、沈 伟良、邱卫人分别以其持有的在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华菱汽车前身)的 3,000 万元出资、1,000 万元出资、500 万元出资用以向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出资。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职工持股会
4,000 47.06
2 刘汉如 3,000 35.29
3 沈伟良 1,000 11.76
4 邱卫人 500 5.88
合计 8,500 100

2003 年11 月25 日,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永验字(2003)11181 号《验资报告》,说明截至2003 年11 月18 日,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8,500 万元,均以股权出资。

2003 年11 月25 日,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5001090007。

在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自然人刘汉如、沈伟良和邱卫人及工 会职工持股会分别以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为华菱汽车前身)及安徽星马 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星马集团前身)的股权出资,上述股权出资时未进行评 估存在以下瑕疵 :

(1)在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鉴于其当时适用的《公司法》 (2004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鉴于《公司法》(2004修正)并未明 确规定股东可以用股权作价出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以股权作价 出资存在出资方式上的瑕疵。

(2)鉴于《公司法》(2004修正)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 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

50

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 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由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完全以股权出资设立,其对外投资超了过其净资产的50%,存在瑕疵。

(3)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用以出资的股权未进行评估,存在 作价真实性及合理性上的瑕疵。

对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上述瑕疵,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 为:

(1)关于出资方式及对外投资占净资产比例问题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通过,现行有效的《公司法》(2005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 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 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公司法》(2005修订) 取消了公司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限制。

因此,《公司法》(2005修订)放宽了对于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凡可以用货 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均可以作价出资,包括股权。同时,《公司 法》(2005修订)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的限制。

综上,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虽有“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但从《公 司法》修订情况来看,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立法者在逐步放开对于公司出资 方式及对外投资等各方面的限制。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方式 及对外投资比例虽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之规定,但却符合现行有效的《公 司法》之规定。

(2)股权评估问题

①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工会职工持股会持有的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4,000万元出资系于2003年10月16日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 制时投入,此次改制涉及的非货币资产均进行了评估,而此次改制与安徽星马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设立时间间隔较短,股权价值变动也相应较小。

②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由于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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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03年11月)间隔较短,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正处于建设期,账 面资产主要为在建工程,且在建工程均尚未完工,也未出现应计提减值的情形, 因此自然人刘汉如、沈伟良及邱卫人以货币出资认缴的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 司4,500万元出资所对应的股权在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验资基准日出现减 值的可能性较小。

③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星马重 型汽车有限公司和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03年10月31日的账面净 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审验程序,以确保作为出资的股权作价不高于对应的账面净资 产值。

针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出资事宜,2011年3月24日,马 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关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说 明》。具体如下:

“经本局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出资事宜进行审查, 兹说明如下:

1、该公司设立时,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虽未将股权列为出资情形,但公 司设立时以股权出资,符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法》之规定,因此不构成该公司合 法有效存续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该公司设立时用以出资的股权均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法验资。

3、该公司自设立以来能够严格遵守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行为。

4、鉴于该公司成立时股东以股权出资经我局核准,本局不会对该公司设立 时因股权出资事宜而进行处罚。”

综上,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鉴于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就上述股 权出资事宜做出说明,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看,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 立时的以上瑕疵不构成星马创投合法有效存续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对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以上瑕疵不构 成星马创投合法有效存续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实质性

52

影响。

2、第一次增资

经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4 年2 月13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工会 职工持股会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000 万元,增资后安徽星马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5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职工持股会 7,000 60.87
2 刘汉如 3,000 26.09
3 沈伟良 1,000 8.69
4 邱卫人 500 4.35
合计 11,500 100.00

根据永涵会计师2004 年2 月13 日出具的永验字(2004)02016 号《验资报 告》验证:截至2004 年2 月12 日止,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工 会职工持股会缴纳的注册资本3,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4 年2 月17 日,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第一次出资转让

经2008 年12 月30 日股东会决议,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 让,工会职工持股会及自然人股东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将其持有出资全额转 让给48 名自然人。并于2008 年11 月15 日向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了股 东变更登记。

详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星马创投委托持股及委托持股清理情况/1、星马创投委托持股的形成及其 演变/(3)第一次股权转让—48 名自然人股东代表421 名实际出资职工持有安 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500 万出资”。

4、第二次出资转让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2009 年6 月26 日股东会决议,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90 名实际出 资人中的248 名实际出资人将其实际所持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转让 予其余104 名实际出资人。本次出资转让完成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 东刘汉如等142 人签订《发起人协议》,以截至2009 年5 月31 日经审计的账面

53

净资产值折股,进行整体变更,设立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 11,500 万股。

本次股权转让后及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星马创投股东增至142 人,股权结构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股权比例
1 刘汉如 902.30 7.85% 73 何双喜 39.64 0.34%
2 沈伟良 686.62 5.97% 74 潘娟娟 39.49 0.34%
3 邱卫人 486.45 4.23% 75 郑学美 39.40 0.34%
4 段超飞 428.72 3.73% 76 郑生广 39.20 0.34%
5 邵键 427.35 3.72% 77 王敏 39.11 0.34%
6 陈祥斌 406.03 3.53% 78 邢军 38.71 0.34%
7 金方放 403.68 3.51% 79 严为霖 38.61 0.34%
8 高志华 278.22 2.42% 80 汪祥支 38.29 0.33%
9 陈先才 272.72 2.37% 81 吴强 37.34 0.32%
10 刘世良 254.85 2.22% 82 郑宁钢 36.26 0.32%
11 夏筱芳 244.08 2.12% 83 臧敏 36.17 0.31%
12 汪竹焰 228.00 1.98% 84 蔡宏伟 36.10 0.31%
13 庄伟康 224.97 1.96% 85 周德刚 35.99 0.31%
14 夏宏 198.22 1.72% 86 赵小红 35.89 0.31%
15 朱荣珊 197.40 1.72% 87 邹国素 35.63 0.31%
16 王建芳 191.04 1.66% 88 刘和平 35.48 0.31%
17 陶春保 187.80 1.63% 89 张定峰 34.73 0.30%
18 何晓生 184.97 1.61% 90 计德奇 34.67 0.30%
19 羊明银 191.98 1.67% 91 查磊 34.42 0.30%
20 王延安 173.38 1.51% 92 邵世云 34.15 0.30%
21 张玉宝 88.07 0.77% 93 周立琴 33.77 0.29%
22 束君波 82.53 0.72% 94 杨涵 33.70 0.29%
23 朱明书 74.09 0.64% 95 张学连 33.45 0.29%
24 任长荣 73.58 0.64% 96 周光兵 33.45 0.29%
25 范宗贵 71.21 0.62% 97 许有雨 32.68 0.28%
26 邵世源 70.94 0.62% 98 杨圣 32.61 0.28%
27 金嵬 69.77 0.61% 99 吴宏保 32.52 0.28%
28 薛永昌 68.63 0.60% 100 左进春 32.48 0.28%
29 白云志 65.02 0.57% 101 陈慧 32.41 0.28%
30 王后林 62.59 0.54% 102 杜正芳 32.26 0.28%
31 计德林 62.48 0.54% 103 邵钢 32.21 0.28%
32 朱传理 62.18 0.54% 104 周立保 31.98 0.28%
33 张燐 62.08 0.54% 105 周继萍 31.58 0.27%
34 舒经旺 61.94 0.54% 106 赵敬雨 31.25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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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徐骏 58.61 0.51% 107 李兵 31.09 0.27%
36 朱辉 58.23 0.51% 108 陶贵宝 30.72 0.27%
37 晋传琪 57.90 0.50% 109 陈金保 30.72 0.27%
38 汪建刚 57.48 0.50% 110 郑霞 30.40 0.26%
39 凌其银 57.33 0.50% 111 王道骏 30.20 0.26%
40 杨道群 57.29 0.50% 112 王强 29.80 0.26%
41 徐模龙 56.71 0.49% 113 沈志宏 29.65 0.26%
42 郑志强 55.72 0.48% 114 计长金 29.15 0.25%
43 徐国清 55.63 0.48% 115 张步翔 29.12 0.25%
44 谢佑生 55.22 0.48% 116 马太明 29.00 0.25%
45 王学勤 54.99 0.48% 117 吴国蓉 28.79 0.25%
46 刘炳炎 53.72 0.47% 118 陈军 28.73 0.25%
47 孙红军 53.63 0.47% 119 苏畅 28.63 0.25%
48 杨生院 53.30 0.46% 120 张海燕 28.21 0.25%
49 柯华亭 52.99 0.46% 121 周永华 27.91 0.24%
50 田爱荣 51.83 0.45% 122 童平云 27.33 0.24%
51 魏安平 51.48 0.45% 123 高建国 27.32 0.24%
52 杨丽红 50.88 0.44% 124 吴明 27.30 0.24%
53 汪大高 50.76 0.44% 125 周立志 24.81 0.22%
54 高赢山 50.36 0.44% 126 倪益胜 24.47 0.21%
55 李祖合 48.72 0.42% 127 周德云 24.00 0.21%
56 曹文俊 47.36 0.41% 128 洪四林 23.25 0.20%
57 张宪聪 46.95 0.41% 129 王荣泉 22.46 0.20%
58 洪良平 45.98 0.40% 130 刘汉斌 22.23 0.19%
59 马明德 45.72 0.40% 131 崔萍 22.01 0.19%
60 张国军 45.16 0.39% 132 奚桂先 21.17 0.18%
61 张伟 44.30 0.39% 133 张明 20.01 0.17%
62 周雪峰 43.70 0.38% 134 蒋尊箭 19.87 0.17%
63 路涛 43.20 0.38% 135 甘培银 18.72 0.16%
64 孙林 42.14 0.37% 136 陈兵 17.91 0.16%
65 吴仕贵 41.79 0.36% 137 赵玉生 17.43 0.15%
66 杜彪 41.72 0.36% 138 邢彩虹 17.29 0.15%
67 宗毅 41.71 0.36% 139 夏玉萍 16.93 0.15%
68 胡邦宏 41.53 0.36% 140 潘桂玲 16.7 0.15%
69 孔翊 40.56 0.35% 141 杨武山 16.57 0.14%
70 张武 40.02 0.35% 142 钱仁华 16.41 0.14%
71 曩树禹 39.83 0.35% 合计 11,500.00 100%
72 王金发 39.71 0.35%

2009 年7 月26 日,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公司章程。

2009 年7 月27 日,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永验字(2009)07072 号

55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 年5 月31 日,星马创投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 有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11,500 万元。

2009 年7 月27 日,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星马创投设立后的历次股权变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及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星马创投设立后的历次股权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 法律障碍。

(三)出资来源

星马创投设立及增资的出资包括三个部分:①设立时,刘汉如、沈伟良、邱 卫人三人投入的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华菱汽车前身)4,500 万元出资; ②设立时,工会职工持股会投入的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星马集团前 身)4,000 万出资;③增资时,工会职工持股会投入的现金出资3,000 万元。

上述三部分出资的资金来源为:

出资 委托持股关系 资金来源
4,500 万元出资 397 名实际出资人委托刘
汉如等三人代为持有
1、2002 年度计提的职工工效挂钩工资结余2,200 万元
2、职工互保取得的马鞍山市商业银行贷款2,300 万元
4,000 万元出资 361 名实际出资人委托工
会持股会代为持有
1、星马集团改制时,应补发的职工1998-2002 年工效挂钩
工资结余3,657.06 万元
2、星马集团改制时,345 名职工身份置换时计发经济补偿
金2,145.32 万元中的342.94 万元
3,000 万元出资 318 名实际出资人委托工
会持股会代为持有
1、318 名职工缴纳的货币资金1,200 万元
2、星马集团改制时,317 名职工身份置换时计发经济补偿
金2,145.32 万元中的300 万元
3、职工互保取得的马鞍山市商业银行贷款1,500 万元

1、设立时4500 万元的出资来源

2003 年11 月,自然人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以其持有的对安徽星马重型 汽车有限公司(华菱汽车前身)的4,500 万元出资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来源如下:

(1)2002 年度计提的职工工效挂钩工资结余2,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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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结余2,200 万元的来源:根据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 市财政局、马鞍山市地税局联合下发的马劳社【2002】107 号文《关于对安徽星 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通知》,星马汽车于2002 年度总计 提取了工资32,478,459.47 元,当年已使用额度12,459,971.30 元,加上2002 年初结余的工资总额1,992,444.39 元,截至2002 年底尚有已提取未使用的工资 总额为22,010,932.56 元。根据2003 年4 月12 日,星马汽车八届三次职工代表 大会讨论通过的《组建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出资细则》,星马汽车将 上述应付工资量化给刘汉如等362 名职工,共计2,200 万元。该362 名职工同意 将该笔款项作为对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的出资,故星马汽车直接将该笔款 项汇入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在马鞍山中国银行佳山分理处开设 的账户上,作为362 名职工对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设立时认缴的部分出 资。具体分配明细见“实际出资人表1”。

(2)职工互保取得的马鞍山市商业银行贷款2,300 万元

2003 年4 月,230 名职工通过互保的方式总计向马鞍山市商业银行贷款 2,300 万元。根据《组建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出资细则》并根据职工 个人意愿、对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发展前景的判断,共有397 名职工根据 相关原则利用上述贷款(具体参见“贷款分配原则”),对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 限公司(华菱汽车前身)进行出资。2,300 万元贷款具体分配明细见“实际出资 人表1”。

实际出资人表1——

单位:元


姓名 2,300 万
银行贷款
分配明细
工效工资
结余分配
明细
合计
姓名 2,300 万
银行贷款
分配明细
工效工资结
余分配明细
合计
1 刘汉如 1,615,400 1,271,170 2,886,570 200 何翠花 44,900 42,386 87,286
2 沈伟良 1,023,100 804,568 1,827,668 201 杨路 55,700 17,633 73,333
3 邱卫人 717,100 476,332 1,193,432 202 杨继勇 40,600 35,322 75,922
4 段超飞 642,000 381,088 1,023,088 203 赵宏喜 17,100 52,900 70,000
5 邵键 611,600 412,865 1,024,465 204 张北慧 32,900 52,965 85,865
6 陈祥斌 555,200 299,944 855,144 205 侯维国 48,100 38,833 86,933
7 金方放 545,800 291,075 836,875 206 谈殷蓉 31,200 52,929 84,129
8 陈先才 340,000 204,628 544,628 207 周光水 35,400 45,876 81,276
9 庄伟康 156,000 303,488 459,488 208 陈家珍 73,000 10,551 83,551
10 高志华 190,400 303,510 493,910 209 陈华刚 72,900 42,337 11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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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刘世良 256,700 204,647 461,347 210 尹德庆 40,900 42,337 83,237
12 夏筱芳 252,500 148,157 400,657 211 尹海健 40,900 42,337 83,237
13 汪竹焰 285,400 79,371 364,771 212 崔震海 40,900 42,337 83,237
14 夏宏 187,800 148,178 335,978 213 廖岚峰 6,300 7,033 13,333
15 朱荣珊 211,600 148,192 359,792 214 赵小青 31,800 28,200 60,000
16 羊明银 191,000 138,292 329,292 215 徐邦友 28,300 52,937 81,237
17 王建芳 175,700 128,123 303,823 216 黄荣 28,300 52,937 81,237
18 陶春保 148,900 127,710 276,610 217 朱和香 28,300 52,937 81,237
19 何晓生 154,700 112,595 267,295 218 潘文斌 28,300 52,937 81,237
20 张燐 126,100 144,716 270,816 219 吴云华 28,300 52,937 81,237
21 王后林 172,000 130,869 302,869 220 吴福梅 27,700 52,959 80,659
22 张玉宝 173,900 122,486 296,386 221 屈保中 27,100 52,980 80,080
23 束君波 131,300 148,160 279,460 222 徐瑶 34,100 44,107 78,207
24 范宗贵 120,900 148,241 269,141 223 李峰 70,000 0 70,000
25 任长荣 130,200 148,163 278,363 224 唐玉梅 29,200 49,370 78,570
26 徐国清 114,900 146,417 261,317 225 郭钰 7,900 56,502 64,402
27 谢佑生 147,100 139,777 286,877 226 吴玉贵 35,100 45,833 80,933
28 刘炳炎 19,000 127,000 146,000 227 何莉 33,500 45,875 79,375
29 王延安 76,100 114,300 190,400 228 孙林 17,300 56,417 73,717
30 高赢山 117,700 70,971 188,671 229 周德云 32,900 45,896 78,796
31 金嵬 125,700 82,556 208,256 230 王勇 49,600 31,717 81,317
32 汪建刚 265,100 309,675 574,775 231 褚华玲 35,700 44,076 79,776
33 邵世源 69,200 127,046 196,246 232 张垚 33,400 44,062 77,462
34 曹文俊 72,900 127,063 199,963 233 何延圣 30,000 45,904 75,904
35 白云志 52,100 114,300 166,400 234 邵世红 30,000 45,904 75,904
36 朱明书 52,100 114,300 166,400 235 王芳 30,000 45,904 75,904
37 计德林 101,200 114,637 215,837 236 苏传玉 27,600 42,332 69,932
38 舒经旺 98,800 137,588 236,388 237 梁鹏懿 35,500 42,365 77,865
39 朱辉 73,700 87,121 160,821 238 屈浩 34,400 42,308 76,708
40 李祖合 61,500 125,661 187,161 239 徐袁 33,800 42,329 76,129
41 张国军 84,900 127,045 211,945 240 张龙飞 25,300 42,319 67,619
42 凌其银 15,100 87,130 102,230 241 付纲丽 13,800 52,976 66,776
43 柯华亭 32,100 114,300 146,400 242 张海军 30,900 42,337 73,237
44 杨道群 60,900 84,316 145,216 243 崔萍 30,900 42,337 73,237
45 王学勤 131,500 102,704 234,204 244 陶起海 7,900 49,433 57,333
46 郑志强 43,800 82,216 126,016 245 钱扬满 17,700 52,959 70,659
47 孙林 82,700 91,753 174,453 246 孙战美 8,800 21,200 30,000
48 徐骏 67,100 109,364 176,464 247 潘秀华 14,400 49,397 63,797
49 杜彪 22,100 114,300 136,400 248 季昌全 8,100 52,891 60,991
50 朱传理 50,300 116,457 166,757 249 喻昌华 50,800 14,074 64,874
51 徐模龙 86,600 85,367 171,967 250 黄仙容 24,500 42,374 66,874
52 汪大高 15,000 127,000 142,000 251 万维中 20,500 42,325 62,825

58

53 孙红军 38,400 73,430 111,830 252 朱明晖 9,200 44,133 53,333
54 张武 33,700 84,329 118,029 253 余江发 20,000 0 20,000
55 曩树禹 61,400 95,308 156,708 254 陈燕 9,700 42,300 52,000
56 王金发 83,600 114,283 197,883 255 汪茂云 27,600 42,332 69,932
57 郑学美 9,400 127,038 136,438 256 郑晓波 39,400 10,600 50,000
58 郑生广 62,600 96,664 159,264 257 张小龙 23,100 28,233 51,333
59 魏安平 31,800 93,495 125,295 258 董孝炳 4,400 51,133 55,533
60 邹国素 46,600 84,321 130,921 259 俞光明 14,300 35,309 49,609
61 周雪峰 81,300 58,932 140,232 260 汪小龙 24,000 24,667 48,667
62 洪良平 177,900 52,919 230,819 261 江小云 8,200 47,333 55,533
63 郑宏敏 69,200 135,829 205,029 262 刘世树 50,000 0 50,000
64 查磊 53,100 78,328 131,428 263 陈家祥 50,000 0 50,000
65 宗毅 47,300 78,343 125,643 264 李金英 40,800 14,074 54,874
66 杨圣 70,900 63,543 134,443 265 陈光兰 8,800 35,329 44,129
67 邝穗伦 146,100 52,904 199,004 266 吴继明 35,100 21,146 56,246
68 张宪聪 83,800 96,001 179,801 267 杨文 22,500 31,746 54,246
69 陈金保 57,800 113,600 171,400 268 陈圣勤 52,600 14,090 66,690
70 马明德 85,300 60,033 145,333 269 朱丽芸 18,900 28,218 47,118
71 吴仕贵 122,900 52,965 175,865 270 宋志明 38,300 7,033 45,333
72 汪祥支 57,100 52,900 110,000 271 朱名玉 10,200 31,800 42,000
73 潘娟娟 121,200 52,929 174,129 272 李玉芳 19,800 24,652 44,452
74 计长金 16,100 66,374 82,474 273 汤荣彬 13,100 28,233 41,333
75 李兵 10,400 39,200 49,600 274 高飞 14,800 21,200 36,000
76 陈慧 130,500 52,965 183,465 275 赖祥国 14,800 21,200 36,000
77 童平云 57,700 50,081 107,781 276 孙宗香 10,800 31,711 42,511
78 高建国 116,200 52,970 169,170 277 李菊芳 9,900 31,750 41,650
79 吴明 75,200 52,979 128,179 278 陈舟贵 8,000 17,619 25,619
80 田战军 74,700 52,900 127,600 279 何春英 5,800 31,800 37,600
81 路涛 45,600 46,275 91,875 280 周国贵 3,500 31,786 35,286
82 曹浩宇 11,100 59,967 71,067 281 刘翠 16,600 14,067 30,667
83 邢军 78,500 70,532 149,032 282 方瑞 16,600 14,067 30,667
84 张伟 116,100 52,904 169,004 283 汪得亭 30,000 0 30,000
85 薛永昌 54,800 41,274 96,074 284 周道华 20,800 14,074 34,874
86 胡邦宏 62,600 58,955 121,555 285 童纯洁 17,400 10,600 28,000
87 王敏 118,200 52,951 171,151 286 俞琼 17,400 10,600 28,000
88 王强 113,300 49,400 162,700 287 汪普元 17,400 10,600 28,000
89 田爱荣 97,000 52,914 149,914 288 苏超 4,800 21,200 26,000
90 周继萍 103,100 49,353 152,453 289 裴志军 4,800 21,200 26,000
91 倪益胜 53,900 21,220 75,120 290 高建祥 4,800 21,200 26,000
92 蔡宏伟 64,900 66,304 131,204 291 刘煜 4,800 21,200 26,000
93 孔翊 24,500 34,259 58,759 292 陈金枝 2,400 17,600 20,000
94 严为霖 92,800 52,899 145,699 293 陆远望 6,400 17,600 24,000

59

95 郑宁钢 90,500 52,885 143,385 294 韩雅芹 5,900 14,100 20,000
96 臧敏 94,900 52,947 147,847 295 尹万珍 5,900 14,100 20,000
97 王荣泉 63,700 73,417 137,117 296 蔡红梅 18,300 7,033 25,333
98 计德奇 83,500 52,943 136,443 297 吴凤琴 8,900 21,180 30,080
99 何双喜 25,100 20,100 45,200 298 刘春苗 5,700 17,633 23,333
100 夏兵 81,000 52,963 133,963 299 冯铖 5,700 17,633 23,333
101 奚桂先 73,400 138,318 211,718 300 朱玉霞 9,400 10,600 20,000
102 洪四林 16,000 28,225 44,225 301 刘秀英 9,400 10,600 20,000
103 吴强 76,400 52,936 129,336 302 伍计高 9,400 10,600 20,000
104 刘和平 74,700 52,900 127,600 303 潘跃华 18,900 14,073 32,973
105 赵小红 74,100 52,922 127,022 304 沈金妹 23,000 10,551 33,551
106 张学连 72,900 52,965 125,865 305 方晓润 2,700 14,076 16,776
107 晋传琪 72,900 52,965 125,865 306 曹桂芳 16,000 14,080 30,080
108 杨涵 49,600 42,314 91,914 307 胡小芹 15,400 14,102 29,502
109 周立志 79,100 52,962 132,062 308 吴晨霞 6,600 14,067 20,667
110 周立琴 74,400 49,376 123,776 309 庞进军 6,600 14,067 20,667
111 张明 67,100 52,980 120,080 310 王巧林 6,600 14,067 20,667
112 张定峰 67,100 52,980 120,080 311 方毅 6,600 14,067 20,667
113 周永华 73,200 49,419 122,619 312 汤晨 6,600 14,067 20,667
114 蒋尊箭 32,800 70,613 103,413 313 宛太平 6,600 14,067 20,667
115 张海燕 86,900 52,928 139,828 314 于百川 6,600 14,067 20,667
116 程俊明 17,300 56,497 73,797 315 董中文 6,600 14,067 20,667
117 周学锋 24,800 21,200 46,000 316 王少军 20,000 0 20,000
118 郑霞 62,900 52,965 115,865 317 王淑珍 20,000 0 20,000
119 甘培银 68,400 49,426 117,826 318 李先英 20,000 0 20,000
120 杜正芳 61,200 52,929 114,129 319 王建春 20,000 0 20,000
121 周立保 58,300 52,937 111,237 320 潘志云 20,000 0 20,000
122 刘汉斌 68,600 42,323 110,923 321 夏芝凤 10,800 14,074 24,874
123 杨丽红 62,100 49,362 111,462 322 周维霞 10,800 14,074 24,874
124 邵钢 55,400 52,945 108,345 323 王月华 10,800 14,074 24,874
125 陶贵宝 62,800 52,899 115,699 324 朱月英 10,800 14,074 24,874
126 陈兵 62,200 52,920 115,120 325 张景华 10,800 14,074 24,874
127 叶军 26,600 14,067 40,667 326 柏丁 1,200 17,692 18,892
128 吴宏保 61,000 52,963 113,963 327 王家信 2,900 7,100 10,000
129 盛忠良 61,000 52,963 113,963 328 牛俊 8,300 7,033 15,333
130 马太明 58,000 49,413 107,413 329 赵长金 8,300 7,033 15,333
131 邵世云 59,300 52,928 112,228 330 陈翠云 2,900 7,100 10,000
132 赵玉生 93,500 14,100 107,600 331 张翠花 2,900 7,100 10,000
133 邢彩虹 82,500 42,387 124,887 332 王锦标 2,900 7,100 10,000
134 王道骏 55,800 52,957 108,757 333 闻春彩 2,900 7,100 10,000
135 左进春 55,800 52,957 108,757 334 张守涛 2,900 7,100 10,000
136 夏玉萍 52,400 52,886 105,286 335 丁俊 3,600 7,067 10,667

60

137 周光兵 52,400 52,886 105,286 336 李国辉 3,600 7,067 10,667
138 吴国蓉 52,400 52,886 105,286 337 李伟 3,600 7,067 10,667
139 陈军 51,800 52,908 104,708 338 徐平 3,600 7,067 10,667
140 张步翔 51,200 52,929 104,129 339 张安成 3,600 7,067 10,667
141 陈家斌 51,200 52,929 104,129 340 刘成志 3,600 7,067 10,667
142 葛晓生 600 21,185 21,785 341 程结根 3,600 7,067 10,667
143 周德刚 60,900 42,337 103,237 342 陈卫 10,000 0 10,000
144 潘桂玲 50,000 52,973 102,973 343 余正茂 10,000 0 10,000
145 杨武山 56,800 52,948 109,748 344 雍其斌 10,000 0 10,000
146 杨生院 48,300 52,937 101,237 345 邵恩奇 10,000 0 10,000
147 赵敬雨 48,300 52,937 101,237 346 郝立峰 10,000 0 10,000
148 周光兰 48,300 52,937 101,237 347 王彬彬 10,000 0 10,000
149 唐飞 48,300 52,937 101,237 348 李荣 10,000 0 10,000
150 沈志宏 48,300 52,937 101,237 349 范春霞 10,000 0 10,000
151 苏畅 48,300 52,937 101,237 350 涂春来 10,000 0 10,000
152 钱仁华 47,100 52,980 100,080 351 李先祥 10,000 0 10,000
153 何引保 47,100 52,980 100,080 352 黎林军 10,000 0 10,000
154 许有雨 55,100 52,913 108,013 353 马兰香 10,000 0 10,000
155 周玉霞 52,100 49,362 101,462 354 牛静环 10,000 0 10,000
156 许礼来 23,100 28,233 51,333 355 吴琼华 10,000 0 10,000
157 龙秀琴 52,200 52,920 105,120 356 张祥珍 10,000 0 10,000
158 徐正善 16,600 14,067 30,667 357 唐尚勇 10,000 0 10,000
159 郑鸣 43,700 52,909 96,609 358 陈红友 10,000 0 10,000
160 王大军 49,200 49,370 98,570 359 文卓华 10,000 0 10,000
161 黄守福 58,400 52,917 111,317 360 张学礼 10,000 0 10,000
162 高崇勤 54,700 45,832 100,532 361 胡海磊 1,800 3,533 5,333
163 王芸 49,900 52,906 102,806 362 杨光军 1,800 3,533 5,333
164 朱勇 64,400 35,240 99,640 363 崔华山 1,800 3,533 5,333
165 赵明 56,800 44,133 100,933 364 董玉侠 1,800 3,533 5,333
166 刘金平 46,300 49,378 95,678 365 董成钢 1,800 3,533 5,333
167 孙学明 54,500 44,119 98,619 366 马永兵 1,800 3,533 5,333
168 倪益俊 51,900 49,396 101,296 367 胡柏林 6,500 45,900 52,400
169 胡军 44,100 52,922 97,022 368 王垒 10,000 28,200 38,200
170 周培波 43,500 52,943 96,443 369 郭荣军 4,500 28,200 32,700
171 潘桂斌 43,500 52,943 96,443 370 丁传满 10,700 35,300 46,000
172 施汉臣 27,100 52,900 80,000 371 穆荣宇 7,900 7,100 15,000
173 罗会俊 42,900 52,965 95,865 372 钱家忠 6,500 3,500 10,000
174 姜霞 42,900 52,965 95,865 373 钟志斌 14,800 28,200 43,000
175 张卫兵 42,400 52,886 95,286 374 黄文明 11,100 17,600 28,700
176 张新乐 42,400 52,886 95,286 375 张宏 7,900 7,100 15,000
177 汪道军 25,100 20,100 45,200 376 朱德宏 3,100 14,100 17,200
178 李存梅 39,500 52,894 92,394 377 黄志钢 900 14,100 15,000

61

179 邰长生 38,300 52,937 91,237 378 孙志花 12,500 17,600 30,100
180 洪春保 38,300 52,937 91,237 379 许可义 12,200 14,100 26,300
181 陈玉鸿 38,300 52,937 91,237 380 黄萍 5,600 14,100 19,700
182 王德跃 38,300 52,937 91,237 381 曾庆芳 6,800 14,100 20,900
183 徐庆平 38,300 52,937 91,237 382 汪晓红 6,400 14,100 20,500
184 王媛媛 55,900 42,377 98,277 383 黄继璜 7,900 7,100 15,000
185 何天霞 37,100 52,980 90,080 384 王安川 7,900 7,100 15,000
186 李方进 38,400 56,495 94,895 385 王玉梅 9,100 7,100 16,200
187 周翠明 49,700 44,126 93,826 386 黄万珍 6,700 7,100 13,800
188 周德兰 39,200 49,370 88,570 387 谷慎兵 2,900 7,100 10,000
189 孙昌美 45,200 45,910 91,110 388 王宗保 3,600 7,100 10,700
190 陈铭 32,500 52,953 85,453 389 戴素萍 3,200 7,100 10,300
191 臧本武 44,100 45,853 89,953 390 袁亚彪 2,500 3,500 6,000
192 崔国胜 47,300 42,300 89,600 391 高岩 3,300 0 3,300
193 朱承荣 38,700 42,389 81,089 392 杨柯毅 2,500 3,500 6,000
194 李寿武 40,000 45,904 85,904 393 范文惠 2,600 0 2,600
195 汤本华 40,000 45,904 85,904 394 邹宇丽 6,000 0 6,000
196 余良 40,000 45,904 85,904 395 张伟中 6,000 0 6,000
197 陈昌和 38,200 42,311 80,511 396 倪曙红 6,000 0 6,000
198 张竹林 46,100 42,343 88,443 397 王红伍 1,000 0 1,000
199 朱八一 34,700 52,900 87,600 合计 23,000,000 22,000,000 45,000,000

经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在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华菱 汽车”前身)设立时,刘汉如等397 名职工以部分现金出资,该出资方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但其向银行贷款2,300 万元作为其出资,不符合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1996 年8 月1 日起施行)第七十一条借款人不得 “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之规定,存在法律瑕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 鉴于该贷款已全部还清(具体参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 的会审字【2010】3898 号《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3,800 万元借款取得及归还情况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该法律瑕疵对华菱汽车及星 马创投的设立、有效存续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经本次交易法律顾问核查后认为,397 名职工以银行贷款作为其出资,不符 合中国人民银行于发布的《贷款通则》(1996 年8 月1 日起施行)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之规定,存在法律瑕疵。但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贷款已全部还清(具体参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 3,800 万元借款取得及归还情况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该法律瑕疵不构成星

62

马创投存续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因此,在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397 名实际出资人以其持有的 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其出资从而转为持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的股权,该出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内部程序,股权权属清晰,亦不存在纠 纷。虽然在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以该股权出资未进行评估而存在瑕 疵,该瑕疵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设立、有效存续及本次发行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4,000 万元的出资来源

2003 年8 月11 日,经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讨论通过,同意以工会职工持股会作为361 名实际出资人代表,对安徽星马汽 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出资,本次出资完成后,工会职工持股会持有其4,000 万元出资。

2003 年11 月,工会职工持股会以其持有的对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的4,000 万元出资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其出资来源如下:

(1)星马集团改制时,应补发的职工1998-2002 年工效挂钩工资结余 3,657.06 万元

星马汽车1998-2002 年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但在实际操 作中,星马汽车仅2002 实施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提取了部分绩效 工资。2003 年9 月27 日,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政秘【2003】32 号《关于安徽 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批准,同意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实施改制,并对2003 年星马集团改制时星马汽车1998—2002 年应计提 但实际并未提取或未足额提取的计提效益工资重新进行计算并确认归属于职工。

因此,依据马劳社【1998】122 号、马劳社【1999】113 号、马劳社【2000】 95 号、马劳社【2001】93 号、马劳社【2002】107 号文件,以及上海立信长江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星马汽车1998—2002 年信会师报字(99)第20370 号、 信长会师报字(2002)第20259 号、信长会师报字(2003)第20125 号审计报告, 星马汽车1998—2002 年可以提取但未提取或未足额提取并发放的计提效益工资 合计3,657.06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核定工资 实发工资 工资差额 核定福利 实发福利 福利差 总差额

63

部分 额部分
1998 年 354.84 115.42 239.42 49.68 33.09 16.59 256.01
1999 年 366.59 148.32 218.27 51.32 38.74 12.58 230.85
2000 年 934.32 397.28 537.04 130.81 77.10 53.71 590.75
2001 年 2,043.04 948.61 1,094.43 286.03 167.87 118.16 1,212.59
2002 年 4,471.00 3,247.95 1,223.05 625.94 482.14 143.8 1,366.85
合计 8,169.80 4,857.58 3,312.22 1,143.77 798.94 344.83 3,657.06

鉴于《关于对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通知》 并未实际执行,且星马汽车已于2003 年4 月1 日上市,为不侵犯上市公司中小 股东利益同时又考虑到国有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经马证秘【2003】32 号《关 于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批准,由三维建材集团公司 承担星马汽车应发放给职工的计提效益工资3,657.06 万元,并在星马集团改制 过程中,将3,657.06 万元职工权益从改制净资产中分离,由工会职工持股会持 有。

2010 年6 月12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意见》(马政秘【2010】46 号),对上述星马集团改制及改制过程中计提的3,657.06 万元效益工资事项予以确认,确认意见如下:“2003 年9 月,星马集团进行改制。 市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国有资产进行了评估确认,并按规定程序批复了计提 效益工资3,657.06 万元,由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职工持股会代 职工持有。星马集团改制和国有资产的评估确认、相关资产分离处理是严格按照 法定程序办理的,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星马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确认意见的函》(皖政秘【2010】244 号),同意上 述确认。

根据2003 年8 月11 日,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 大会讨论通过的《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实施细则》,将上述 计提效益工资量化给刘汉如等361 名职工,共计3,657.06 万元。具体分配明细 见“实际出资人表2”。

(2)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时,345 名职工身份置换时计发 经济补偿金2,145.32 万元中的342.94 万元

根据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马劳社【2003】85 号《关于安徽星

64

马汽车控股集团公司改制提留有关费用的批复》,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现为“星马集团”)改制时有345 名职工身份置换时计发经济补偿金 2,145.32 万元。根据2003 年8 月11 日,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届 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实施细 则》,其中345 名职工将2,145.32 万元经济补偿金中的342.94 万元作为对星马 集团的出资。具体分配明细见“实际出资人表2”。

实际出资人表2——

实际出资人表2—— 实际出资人表2—— 实际出资人表2—— 实际出资人表2—— 实际出资人表2—— 实际出资人表2——
单位:元

姓名 342.94 万
出资明细
3,657.06

出资明细
出资合计
姓名 342.94 万
出资明细
3,657.06 万
出资明细
出资合计
1 刘汉如 39,952 5,148,823 5,188,775 182 王媛媛 5,504 10,496 16,000
2 沈伟良 38,185 2,995,611 3,033,796 183 何天霞 7,888 8,112 16,000
3 邱卫人 39,217 2,134,187 2,173,404 184 李方进 4,472 3,528 8,000
4 段超飞 30,273 1,627,722 1,657,995 185 周翠明 5,504 10,496 16,000
5 邵键 29,585 1,585,810 1,615,395 186 周德兰 6,880 9,120 16,000
6 陈祥斌 33,025 1,636,173 1,669,198 187 孙昌美 6,192 9,808 16,000
7 金方放 19,608 1,548,058 1,567,666 188 陈铭 11,696 4,304 16,000
8 陈先才 15,480 761,935 777,415 189 臧本武 6,192 9,808 16,000
9 庄伟康 27,177 730,849 758,026 190 崔国胜 5,504 10,496 16,000
10 高志华 22,704 605,638 628,342 191 朱承荣 12,040 11,960 24,000
11 刘世良 15,824 709,455 725,279 192 李寿武 6,192 9,808 16,000
12 夏筱芳 22,704 587,717 610,421 193 汤本华 6,192 9,808 16,000
13 汪竹焰 34,376 594,045 628,421 194 余良 6,192 9,808 16,000
14 夏宏 7,568 427,248 434,816 195 陈昌和 14,448 9,552 24,000
15 朱荣珊 15,136 298,075 313,211 196 张竹林 6,192 9,808 16,000
16 羊明银 12,728 330,483 343,211 197 朱八一 4,472 3,528 8,000
17 王建芳 16,856 288,355 305,211 198 何翠花 5,504 10,496 16,000
18 陶春保 17,888 292,323 310,211 199 杨路 3,096 44,904 48,000
19 何晓生 8,944 293,267 302,211 200 杨继勇 10,320 21,680 32,000
20 张燐 28,553 200,855 229,408 201 赵宏喜 11,696 12,304 24,000
21 王后林 13,760 288,451 302,211 202 张北慧 4,472 3,528 8,000
22 张玉宝 12,040 282,171 294,211 203 侯维国 4,816 11,184 16,000
23 束君波 20,640 168,965 189,605 204 谈殷蓉 4,472 3,528 8,000
24 范宗贵 26,833 172,772 199,605 205 周光水 6,192 9,808 16,000
25 任长荣 26,833 165,772 192,605 206 陈家珍 8,256 31,744 40,000
26 徐国清 27,865 171,740 199,605 207 陈华刚 5,504 10,496 16,000
27 谢佑生 31,649 151,035 182,684 208 尹德庆 5,504 10,496 16,000
28 刘炳炎 26,833 262,378 289,211 209 尹海健 5,504 10,496 16,000

65

29 王延安 13,760 226,648 240,408 210 崔震海 5,504 10,496 16,000
30 高赢山 13,072 258,217 271,289 211 廖岚峰 3,096 100,588 103,684
31 金嵬 7,912 225,996 233,908 212 赵小青 8,256 39,744 48,000
32 邵世源 17,888 175,717 193,605 213 徐邦友 4,472 3,528 8,000
33 曹文俊 18,920 158,685 177,605 214 黄荣 4,472 3,528 8,000
34 白云志 8,256 210,152 218,408 215 朱和香 4,472 3,528 8,000
35 朱明书 6,536 211,872 218,408 216 潘文斌 4,472 3,528 8,000
36 计德林 17,888 149,796 167,684 217 吴云华 4,472 3,528 8,000
37 舒经旺 21,672 106,012 127,684 218 吴福梅 4,472 3,528 8,000
38 朱辉 8,256 218,152 226,408 219 屈保中 4,472 3,528 8,000
39 李祖合 35,433 134,172 169,605 220 徐瑶 5,504 10,496 16,000
40 张国军 22,704 120,980 143,684 221 李峰 2,752 53,248 56,000
41 凌其银 8,256 274,955 283,211 222 唐玉梅 4,472 3,528 8,000
42 柯华亭 8,256 194,152 202,408 223 郭钰 5,504 10,496 16,000
43 杨道群 11,696 206,712 218,408 224 吴玉贵 4,472 3,528 8,000
44 王学勤 19,608 93,195 112,803 225 何莉 4,472 3,528 8,000
45 郑志强 6,880 227,528 234,408 226 孙林 4,472 3,528 8,000
46 孙林 14,448 163,157 177,605 227 周德云 4,472 3,528 8,000
47 徐骏 9,632 151,973 161,605 228 王勇 8,256 7,744 16,000
48 杜彪 6,536 187,872 194,408 229 褚华玲 4,472 3,528 8,000
49 朱传理 11,696 149,909 161,605 230 张垚 4,472 3,528 8,000
50 徐模龙 13,760 163,845 177,605 231 何延圣 4,472 3,528 8,000
51 汪大高 6,536 147,069 153,605 232 邵世红 4,472 3,528 8,000
52 孙红军 13,072 221,336 234,408 233 王芳 4,472 3,528 8,000
53 张武 13,760 204,648 218,408 234 苏传玉 14,448 1,552 16,000
54 曩树禹 17,544 152,061 169,605 235 梁鹏懿 4,472 3,528 8,000
55 王金发 35,777 77,026 112,803 236 屈浩 4,472 3,528 8,000
56 郑学美 13,072 140,533 153,605 237 徐袁 4,472 3,528 8,000
57 郑生广 15,824 143,860 159,684 238 张龙飞 13,760 2,240 16,000
58 魏安平 9,976 159,629 169,605 239 付纲丽 4,472 3,528 8,000
59 邹国素 8,944 152,661 161,605 240 张海军 4,472 3,528 8,000
60 周雪峰 13,416 156,189 169,605 241 崔萍 4,472 3,528 8,000
61 洪良平 16,512 63,488 80,000 242 陶起海 6,880 9,120 16,000
62 郑宏敏 6,536 33,464 40,000 243 孙战美 8,256 15,744 24,000
63 查磊 8,256 145,349 153,605 244 潘秀华 4,472 3,528 8,000
64 宗毅 12,728 140,877 153,605 245 季昌全 4,472 3,528 8,000
65 杨圣 6,880 136,804 143,684 246 喻昌华 8,256 23,744 32,000
66 邝穗伦 22,016 57,984 80,000 247 黄仙容 4,472 3,528 8,000
67 张宪聪 24,768 41,153 65,921 248 万维中 4,472 3,528 8,000
68 陈金保 26,833 23,088 49,921 249 朱明晖 5,504 10,496 16,000
69 马明德 23,736 82,185 105,921 250 余江发 8,256 72,547 80,803
70 吴仕贵 15,136 64,864 80,000 251 陈燕 5,504 10,496 16,000

66

71 汪祥支 6,880 138,725 145,605 252 汪茂云 14,448 1,552 16,000
72 潘娟娟 8,944 71,056 80,000 253 郑晓波 16,512 23,488 40,000
73 计长金 6,880 112,804 119,684 254 张小龙 4,128 19,872 24,000
74 李兵 4,816 205,592 210,408 255 汪小龙 13,072 10,928 24,000
75 陈慧 8,944 47,056 56,000 256 刘世树 19,952 20,048 40,000
76 童平云 8,944 118,740 127,684 257 陈家祥 19,952 20,048 40,000
77 高建国 19,264 44,736 64,000 258 李金英 12,728 11,272 24,000
78 吴明 19,264 85,539 104,803 259 陈光兰 4,472 3,528 8,000
79 田战军 9,632 95,171 104,803 260 吴继明 3,440 12,560 16,000
80 路涛 5,504 138,180 143,684 261 杨文 4,472 3,528 8,000
81 曹浩宇 10,320 127,285 137,605 262 陈圣勤 4,472 3,528 8,000
82 邢军 6,880 59,041 65,921 263 朱丽芸 4,128 11,872 16,000
83 张伟 14,104 41,896 56,000 264 宋志明 5,504 26,496 32,000
84 薛永昌 5,504 130,180 135,684 265 朱名玉 4,472 3,528 8,000
85 胡邦宏 12,384 84,419 96,803 266 李玉芳 4,128 11,872 16,000
86 王敏 14,792 33,208 48,000 267 汤荣彬 4,472 11,528 16,000
87 王强 6,880 41,120 48,000 268 高飞 3,096 12,904 16,000
88 田爱荣 12,384 43,616 56,000 269 赖祥国 4,472 11,528 16,000
89 周继萍 6,880 49,120 56,000 270 陈舟贵 4,472 3,528 8,000
90 倪益胜 8,256 145,349 153,605 271 刘翠 2,752 13,248 16,000
91 蔡宏伟 13,072 44,849 57,921 272 方瑞 2,752 13,248 16,000
92 孔翊 4,816 148,789 153,605 273 汪得亭 6,192 17,808 24,000
93 严为霖 17,200 30,800 48,000 274 周道华 4,472 3,528 8,000
94 郑宁钢 12,040 35,960 48,000 275 童纯洁 8,944 7,056 16,000
95 臧敏 11,696 28,304 40,000 276 俞琼 8,256 7,744 16,000
96 王荣泉 29,585 2,415 32,000 277 汪普元 9,632 6,368 16,000
97 计德奇 11,008 36,992 48,000 278 苏超 4,472 3,528 8,000
98 何双喜 4,128 149,477 153,605 279 裴志军 4,472 3,528 8,000
99 夏兵 11,696 28,304 40,000 280 高建祥 4,472 3,528 8,000
100 洪四林 4,128 141,477 145,605 281 刘煜 4,472 3,528 8,000
101 吴强 12,040 27,960 40,000 282 陈金枝 6,880 9,120 16,000
102 刘和平 16,512 23,488 40,000 283 韩雅芹 6,880 9,120 16,000
103 赵小红 12,384 27,616 40,000 284 尹万珍 6,880 9,120 16,000
104 张学连 19,952 20,048 40,000 285 蔡红梅 2,064 13,936 16,000
105 晋传琪 11,696 28,304 40,000 286 刘春苗 4,472 3,528 8,000
106 杨涵 5,504 75,299 80,803 287 冯铖 4,472 3,528 8,000
107 周立志 23,392 8,608 32,000 288 朱玉霞 6,880 9,120 16,000
108 周立琴 6,880 33,120 40,000 289 刘秀英 6,880 9,120 16,000
109 张明 12,384 27,616 40,000 290 伍计高 6,880 9,120 16,000
110 张定峰 11,696 28,304 40,000 291 吴晨霞 4,472 3,528 8,000
111 周永华 6,880 33,120 40,000 292 庞进军 4,472 3,528 8,000
112 蒋尊箭 6,192 35,729 41,921 293 王巧林 4,472 3,528 8,000

67

113 张海燕 11,696 4,304 16,000 294 方毅 4,472 3,528 8,000
114 程俊明 8,256 7,744 16,000 295 汤晨 4,472 3,528 8,000
115 周学锋 8,256 119,428 127,684 296 宛太平 4,472 3,528 8,000
116 郑霞 8,944 23,056 32,000 297 于百川 4,472 3,528 8,000
117 甘培银 6,880 25,120 32,000 298 董中文 4,472 3,528 8,000
118 杜正芳 11,696 20,304 32,000 299 王少军 2,752 13,248 16,000
119 周立保 11,696 20,304 32,000 300 王淑珍 6,880 9,120 16,000
120 刘汉斌 4,816 35,184 40,000 301 李先英 6,880 9,120 16,000
121 杨丽红 6,880 25,120 32,000 302 王建春 6,880 9,120 16,000
122 邵钢 13,072 18,928 32,000 303 潘志云 6,880 9,120 16,000
123 陶贵宝 19,952 4,048 24,000 304 王家信 4,472 3,528 8,000
124 陈兵 15,480 8,520 24,000 305 牛俊 4,472 3,528 8,000
125 叶军 8,256 119,428 127,684 306 赵长金 4,472 3,528 8,000
126 吴宏保 16,512 7,488 24,000 307 陈翠云 4,472 3,528 8,000
127 盛忠良 15,824 8,176 24,000 308 张翠花 4,472 3,528 8,000
128 马太明 6,880 25,120 32,000 309 王锦标 4,472 3,528 8,000
129 邵世云 13,072 10,928 24,000 310 闻春彩 4,472 3,528 8,000
130 赵玉生 24,080 31,920 56,000 311 张守涛 4,472 3,528 8,000
131 邢彩虹 9,976 6,024 16,000 312 陈卫 4,472 3,528 8,000
132 王道骏 15,136 8,864 24,000 313 余正茂 4,472 3,528 8,000
133 左进春 11,696 12,304 24,000 314 雍其斌 4,472 3,528 8,000
134 夏玉萍 15,824 8,176 24,000 315 邵恩奇 4,472 3,528 8,000
135 周光兵 11,696 12,304 24,000 316 郝立峰 4,472 3,528 8,000
136 吴国蓉 11,696 12,304 24,000 317 王彬彬 4,472 3,528 8,000
137 陈军 8,944 15,056 24,000 318 李荣 4,472 3,528 8,000
138 张步翔 19,952 4,048 24,000 319 范春霞 4,472 3,528 8,000
139 陈家斌 11,696 12,304 24,000 320 涂春来 4,472 3,528 8,000
140 葛晓生 3,440 126,165 129,605 321 李先祥 0 8,000 8,000
141 周德刚 5,504 26,496 32,000 322 黎林军 0 8,000 8,000
142 潘桂玲 12,728 11,272 24,000 323 马兰香 0 8,000 8,000
143 杨武山 12,016 3,984 16,000 324 牛静环 0 8,000 8,000
144 杨生院 11,696 12,304 24,000 325 吴琼华 0 8,000 8,000
145 赵敬雨 12,040 11,960 24,000 326 张祥珍 0 8,000 8,000
146 周光兰 13,072 10,928 24,000 327 唐尚勇 0 8,000 8,000
147 唐飞 11,696 12,304 24,000 328 陈红友 4,472 3,528 8,000
148 沈志宏 11,696 12,304 24,000 329 文卓华 4,472 3,528 8,000
149 苏畅 12,384 11,616 24,000 330 张学礼 4,472 3,528 8,000
150 钱仁华 17,888 6,112 24,000 331 胡柏林 8,576 12,424 21,000
151 何引保 12,384 11,616 24,000 332 王垒 8,256 9,744 18,000
152 许有雨 12,384 3,616 16,000 333 郭荣军 8,256 6,744 15,000
153 周玉霞 6,880 17,120 24,000 334 丁传满 8,256 7,144 15,400
154 许礼来 4,128 84,675 88,803 335 穆荣宇 5,160 4,840 10,000

68

155 龙秀琴 8,256 7,744 16,000 336 钱家忠 3,096 1,904 5,000
156 徐正善 3,096 116,588 119,684 337 钟志斌 5,976 7,124 13,100
157 郑鸣 16,168 7,832 24,000 338 黄文明 3,224 8,776 12,000
158 王大军 6,880 17,120 24,000 339 张宏 5,160 4,840 10,000
159 黄守福 4,472 3,528 8,000 340 朱德宏 3,224 8,776 12,000
160 高崇勤 6,192 17,808 24,000 341 黄志钢 5,160 4,840 10,000
161 王芸 12,384 3,616 16,000 342 孙志花 6,192 13,808 20,000
162 朱勇 4,816 27,184 32,000 343 许可义 5,160 4,840 10,000
163 赵明 5,504 18,496 24,000 344 黄萍 5,160 4,840 10,000
164 刘金平 6,880 17,120 24,000 345 曾庆芳 5,160 4,840 10,000
165 孙学明 5,504 18,496 24,000 346 汪晓红 3,224 8,776 12,000
166 倪益俊 9,288 6,712 16,000 347 黄继璜 5,160 4,840 10,000
167 胡军 7,912 8,088 16,000 348 王安川 3,096 1,904 5,000
168 周培波 13,760 2,240 16,000 349 王玉梅 3,096 1,904 5,000
169 潘桂斌 12,384 3,616 16,000 350 黄万珍 3,096 1,904 5,000
170 施汉臣 11,696 20,304 32,000 351 谷慎兵 3,096 1,904 5,000
171 罗会俊 12,016 3,984 16,000 352 王宗保 3,096 1,904 5,000
172 姜霞 12,384 3,616 16,000 353 戴素萍 0 4,000 4,000
173 张卫兵 11,008 4,992 16,000 354 袁亚彪 0 2,000 2,000
174 张新乐 9,952 6,048 16,000 355 高岩 0 1,000 1,000
175 汪道军 7,224 81,579 88,803 356 杨柯毅 0 2,000 2,000
176 李存梅 6,512 9,488 16,000 357 范文惠 0 1,000 1,000
177 邰长生 11,696 4,304 16,000 358 邹宇丽 0 2,000 2,000
178 洪春保 14,448 1,552 16,000 359 张伟中 0 2,000 2,000
179 陈玉鸿 8,944 7,056 16,000 360 倪曙红 0 2,000 2,000
180 王德跃 8,944 7,056 16,000 361 王红伍 0 500 500
181 徐庆平 11,008 4,992 16,000 合计 3,429,400 36,570,600 40,000,000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为“星马 集团”)增资改制时所计提的3,657.06 万元的效益工资及身份置换时计发经济 补偿金中2,145.32 万元中的342.94 万元均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符合相应的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计提的效益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分配履行了相应的内部程序。

综上,在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361 名实际出资人以其持有的安 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00 万元出资对其出资,从而转为对安徽星马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为出资人真实意思表示,股权权属清晰,亦不存在纠纷。 虽然在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以该股权出资未进行评估而存在瑕疵, 但该瑕疵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设立、有效存续及本次发行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69

3、3000 万元的出资来源

(1)318 名职工缴纳的货币资金1,200 万元

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为“星马集团”)改制时有345 名职工 身份置换时计发经济补偿金2,145.32 万元。根据2003 年8 月11 日,安徽星马 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实施细则》,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公司将身份置换时计发 经济补偿金2,145.32 万元中的1,434.5016万元直接发放给星马集团及其下属公 司的345 名职工。本次增资时,上述345 名职工中的318 名职工用所发放的经济 补偿金共计1,200 万元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出资明细见 “实际出资人表3”。

(2)星马集团改制时,317 名职工身份置换时计发经济补偿金2,145.32 万 元中的300 万元

本次增资前,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公司改制职工身份置换时计发经济补偿 金2,145.32 万元中的367.8784 万元尚未发放给职工。本次增资时,上述345 名职工中的317 名职工以其享有但尚未发放的经济补偿金共计300 万元对安徽星 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出资明细见“实际出资人表3”。

(3)职工互保取得的马鞍山市商业银行贷款1500 万元

银行贷款1,500 万元的来源系从马鞍山市商业银行取得的借款,期限为3 年,年利率5.49%,借款方式为150 名职工以互保的形式取得。205 名职工根据 相关原则利用上述贷款(具体参见“贷款分配原则”),对星马创投进行了增资。 此次出资分配明细见“实际出资人表3”。

实际出资人表3——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1,200 万元出资明细 1,500 万元出资明细 300 万元出资明细 出资合计
1 刘汉如 301,407 524,769 36,077 862,253
2 沈伟良 200,000 468,200 35,877 704,077
3 邱卫人 150,000 338,300 36,885 525,185
4 段超飞 130,000 597,000 28,489 755,489
5 邵键 400,000 399,900 27,849 827,749
6 陈祥斌 500,000 265,400 31,084 796,484
7 金方放 500,000 326,800 18,482 845,282
8 陈先才 500,000 429,200 14,565 943,765
9 庄伟康 110,000 866,600 25,595 1,002,195

70

10 高志华 600,000 430,900 21,357 1,052,257
11 刘世良 100,000 853,100 14,883 967,983
12 夏筱芳 100,000 829,900 21,343 951,243
13 汪竹焰 130,000 775,600 32,329 937,929
14 夏宏 500,000 490,200 7,122 997,322
15 朱荣珊 500,000 483,400 14,275 997,675
16 羊明银 600,000 494,900 11,927 1,106,827
17 王建芳 40,000 936,600 15,867 992,467
18 陶春保 60,000 930,100 16,824 1,006,924
19 何晓生 40,000 955,700 8,367 1,004,067
20 张燐 16,393 15,800 26,893 59,086
21 王后林 0 0 853 853
22 张玉宝 0 0 963 963
23 束君波 53,309 0 19,405 72,714
24 范宗贵 56,106 0 25,227 81,333
25 任长荣 55,114 0 25,227 80,341
26 徐国清 59,137 0 26,197 85,334
27 谢佑生 48,237 0 29,754 77,991
28 刘炳炎 30,000 36,800 25,200 92,000
29 王延安 500,000 553,500 12,900 1,066,400
30 高赢山 21,311 0 12,289 33,600
31 金嵬 43,571 0 7,438 51,009
32 邵世源 79,183 0 16,817 96,000
33 曹文俊 60,000 18,200 17,800 96,000
34 白云志 30,000 48,600 7,800 86,400
35 朱明书 30,000 50,300 6,100 86,400
36 计德林 69,850 0 16,817 86,667
37 舒经旺 30,000 53,600 20,400 104,000
38 朱辉 40,000 18,100 7,767 65,867
39 李祖合 50,000 11,600 33,333 94,933
40 张国军 50,000 24,700 21,300 96,000
41 凌其银 30,000 28,100 7,767 65,867
42 柯华亭 10,000 68,600 7,800 86,400
43 杨道群 30,000 22,700 11,033 63,733
44 王学勤 59,166 0 18,434 77,600
45 郑志强 50,000 5,700 6,433 62,133
46 孙林 55,750 0 13,583 69,333
47 徐骏 40,000 33,600 9,067 82,667
48 杜彪 0 80,300 6,100 86,400
49 朱传理 40,000 37,000 11,000 88,000
50 徐模龙 51,597 0 12,936 64,533
51 汪大高 30,000 75,900 6,100 112,000

71

52 孙红军 43,178 0 12,289 55,467
53 张武 30,000 20,800 12,933 63,733
54 曩树禹 50,000 5,500 16,500 72,000
55 王金发 52,765 0 33,635 86,400
56 郑学美 30,000 61,700 12,300 104,000
57 郑生广 58,190 0 14,877 73,067
58 魏安平 50,000 11,300 9,367 70,667
59 邹国素 40,000 15,300 8,433 63,733
60 周雪峰 31,920 0 12,613 44,533
61 洪良平 24,476 0 15,524 40,000
62 郑宏敏 50,000 46,500 6,167 102,667
63 查磊 30,000 21,400 7,800 59,200
64 宗毅 30,000 17,200 12,000 59,200
65 杨圣 41,531 0 6,469 48,000
66 邝穗伦 19,302 0 20,698 40,000
67 张宪聪 49,247 0 23,286 72,533
68 陈金保 30,000 30,600 25,267 85,867
69 马明德 23,018 0 22,315 45,333
70 吴仕贵 25,770 0 14,230 40,000
71 汪祥支 20,000 13,500 6,500 40,000
72 潘娟娟 31,591 0 8,409 40,000
73 计长金 20,000 62,900 6,433 89,333
74 李兵 20,000 5,100 4,500 29,600
75 陈慧 31,591 0 8,409 40,000
76 童平云 29,458 0 8,409 37,867
77 高建国 21,889 0 18,111 40,000
78 吴明 21,889 0 18,111 40,000
79 田战军 30,945 0 9,055 40,000
80 路涛 29,758 0 5,175 34,933
81 曹浩宇 10,000 41,400 9,667 61,067
82 邢军 46,864 0 6,469 53,333
83 张伟 26,740 0 13,260 40,000
84 薛永昌 26,025 0 5,175 31,200
85 胡邦宏 32,891 0 11,642 44,533
86 王敏 26,093 0 13,907 40,000
87 王强 30,864 0 6,469 37,333
88 田爱荣 28,358 0 11,642 40,000
89 周继萍 30,864 0 6,469 37,333
90 倪益胜 8,238 0 7,762 16,000
91 蔡宏伟 37,844 0 12,289 50,133
92 孔翊 21,339 0 4,528 25,867
93 严为霖 23,830 0 16,170 40,000

72

94 郑宁钢 28,681 0 11,319 40,000
95 臧敏 29,004 0 10,996 40,000
96 王荣泉 27,652 0 27,815 55,467
97 计德奇 29,651 0 10,349 40,000
98 何双喜 11,319 0 3,881 15,200
99 夏兵 29,004 0 10,996 40,000
100 洪四林 17,452 0 3,881 21,333
101 吴强 28,681 0 11,319 40,000
102 刘和平 24,476 0 15,524 40,000
103 赵小红 28,358 0 11,642 40,000
104 张学连 21,242 0 18,758 40,000
105 晋传琪 29,004 0 10,996 40,000
106 杨涵 20,000 6,800 5,200 32,000
107 周立志 18,008 0 21,992 40,000
108 周立琴 30,864 0 6,469 37,333
109 张明 28,358 0 11,642 40,000
110 张定峰 29,004 0 10,996 40,000
111 周永华 30,864 0 6,469 37,333
112 蒋尊箭 20,000 27,500 5,833 53,333
113 张海燕 20,000 9,000 11,000 40,000
114 程俊明 20,000 74,900 7,767 102,667
115 周学锋 8,238 0 7,762 16,000
116 郑霞 31,591 0 8,409 40,000
117 甘培银 30,864 0 6,469 37,333
118 杜正芳 29,004 0 10,996 40,000
119 周立保 29,004 0 10,996 40,000
120 刘汉斌 27,472 0 4,528 32,000
121 杨丽红 30,864 0 6,469 37,333
122 邵钢 27,711 0 12,289 40,000
123 陶贵宝 21,242 0 18,758 40,000
124 陈兵 25,446 0 14,554 40,000
125 叶军 2,905 0 7,762 10,667
126 吴宏保 24,476 0 15,524 40,000
127 盛忠良 25,123 0 14,877 40,000
128 马太明 30,864 0 6,469 37,333
129 邵世云 27,711 0 12,289 40,000
130 赵玉生 10,667 0 0 10,667
131 邢彩虹 20,000 2,600 9,400 32,000
132 王道骏 25,770 0 14,230 40,000
133 左进春 29,004 0 10,996 40,000
134 夏玉萍 25,123 0 14,877 40,000
135 周光兵 29,004 0 10,996 40,000

73

136 吴国蓉 29,004 0 10,996 40,000
137 陈军 30,000 1,600 8,400 40,000
138 张步翔 21,242 0 18,758 40,000
139 陈家斌 29,004 0 10,996 40,000
140 葛晓生 0 12,800 3,200 16,000
141 周德刚 26,825 0 5,175 32,000
142 潘桂玲 28,034 0 11,966 40,000
143 杨武山 20,000 8,700 11,300 40,000
144 杨生院 29,004 0 10,996 40,000
145 赵敬雨 28,681 0 11,319 40,000
146 周光兰 27,711 0 12,289 40,000
147 唐飞 29,004 0 10,996 40,000
148 沈志宏 29,004 0 10,996 40,000
149 苏畅 28,358 0 11,642 40,000
150 钱仁华 23,183 0 16,817 40,000
151 何引保 28,358 0 11,642 40,000
152 许有雨 20,000 8,400 11,600 40,000
153 周玉霞 30,000 900 6,433 37,333
154 许礼来 17,452 0 3,881 21,333
155 龙秀琴 20,000 12,200 7,800 40,000
156 徐正善 7,757 0 2,910 10,667
157 郑鸣 24,799 0 15,201 40,000
158 王大军 30,000 900 6,433 37,333
159 黄守福 10,000 25,800 4,200 40,000
160 高崇勤 28,845 0 5,822 34,667
161 王芸 20,000 8,400 11,600 40,000
162 朱勇 22,139 0 4,528 26,667
163 赵明 28,158 0 5,175 33,333
164 刘金平 30,000 900 6,433 37,333
165 孙学明 28,158 0 5,175 33,333
166 倪益俊 20,000 8,600 8,733 37,333
167 胡军 20,000 12,600 7,400 40,000
168 周培波 20,000 7,100 12,900 40,000
169 潘桂斌 20,000 8,400 11,600 40,000
170 施汉臣 29,004 0 10,996 40,000
171 罗会俊 20,000 8,700 11,300 40,000
172 姜霞 20,000 8,400 11,600 40,000
173 张卫兵 20,000 9,700 10,300 40,000
174 张新乐 20,000 10,600 9,400 40,000
175 汪道军 8,409 0 6,791 15,200
176 李存梅 20,000 13,900 6,100 40,000
177 邰长生 20,000 9,000 11,000 40,000

74

178 洪春保 20,000 6,400 13,600 40,000
179 陈玉鸿 20,000 11,600 8,400 40,000
180 王德跃 20,000 11,600 8,400 40,000
181 徐庆平 20,000 9,700 10,300 40,000
182 王媛媛 20,000 6,800 5,200 32,000
183 何天霞 20,000 12,600 7,400 40,000
184 李方进 10,000 28,500 4,167 42,667
185 周翠明 20,000 8,200 5,133 33,333
186 周德兰 20,000 10,900 6,433 37,333
187 孙昌美 20,000 8,800 5,867 34,667
188 陈铭 20,000 9,000 11,000 40,000
189 臧本武 20,000 8,800 5,867 34,667
190 崔国胜 20,000 6,800 5,200 32,000
191 朱承荣 20,681 0 11,319 32,000
192 李寿武 20,000 8,800 5,867 34,667
193 汤本华 20,000 8,800 5,867 34,667
194 余良 20,000 8,800 5,867 34,667
195 陈昌和 18,417 0 13,583 32,000
196 张竹林 20,000 6,200 5,800 32,000
197 朱八一 10,000 25,800 4,200 40,000
198 何翠花 20,000 6,800 5,200 32,000
199 杨路 10,423 0 2,910 13,333
200 杨继勇 16,965 0 9,702 26,667
201 赵宏喜 29,004 0 10,996 40,000
202 张北慧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03 侯维国 20,000 4,800 4,533 29,333
204 谈殷蓉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05 周光水 20,000 8,800 5,867 34,667
206 陈家珍 238 0 7,762 8,000
207 尹德庆 20,000 6,800 5,200 32,000
208 尹海健 20,000 6,800 5,200 32,000
209 崔震海 20,000 6,800 5,200 32,000
210 廖岚峰 0 10,400 2,933 13,333
211 赵小青 13,571 0 7,762 21,333
212 徐邦友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13 黄荣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14 朱和香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15 潘文斌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16 吴云华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17 吴福梅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18 屈保中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19 徐瑶 20,000 8,200 5,133 33,333

75

220 唐玉梅 10,000 23,100 4,233 37,333
221 郭钰 20,000 17,500 5,167 42,667
222 吴玉贵 0 29,100 4,233 33,333
223 何莉 10,000 20,500 4,167 34,667
224 孙林 35,796 0 4,204 40,000
225 周德云 10,000 20,500 4,167 34,667
226 王勇 16,238 0 7,762 24,000
227 褚华玲 10,000 19,100 4,233 33,333
228 张垚 10,000 19,100 4,233 33,333
229 何延圣 10,000 20,500 4,167 34,667
230 邵世红 10,000 20,500 4,167 34,667
231 王芳 10,000 20,500 4,167 34,667
232 苏传玉 18,417 0 13,583 32,000
233 梁鹏懿 10,000 17,800 4,200 32,000
234 屈浩 10,000 17,800 4,200 32,000
235 徐袁 10,000 17,800 4,200 32,000
236 张龙飞 19,064 0 12,936 32,000
237 付纲丽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38 张海军 10,000 17,800 4,200 32,000
239 崔萍 10,000 17,800 4,200 32,000
240 陶起海 20,000 10,900 6,433 37,333
241 钱扬满 0 40,000 0 40,000
242 孙战美 30,000 18,200 7,800 56,000
243 潘秀华 10,000 23,100 4,233 37,333
244 季昌全 10,000 25,800 4,200 40,000
245 喻昌华 2,905 0 7,762 10,667
246 黄仙容 10,000 17,800 4,200 32,000
247 万维中 10,000 17,800 4,200 32,000
248 朱明晖 20,000 8,200 5,133 33,333
249 陈燕 20,000 6,800 5,200 32,000
250 汪茂云 18,417 0 13,583 32,000
251 郑晓波 8,000 0 0 8,000
252 张小龙 17,452 0 3,881 21,333
253 董孝炳 0 38,667 0 38,667
254 俞光明 0 42,667 0 42,667
255 汪小龙 6,378 0 12,289 18,667
256 江小云 0 35,733 0 35,733
257 李金英 10,667 0 0 10,667
258 陈光兰 10,000 23,100 4,233 37,333
259 吴继明 12,766 0 3,234 16,000
260 杨文 10,000 9,800 4,200 24,000
261 陈圣勤 6,463 0 4,204 10,667

76

262 朱丽芸 17,452 0 3,881 21,333
263 宋志明 158 0 5,175 5,333
264 朱名玉 10,000 17,800 4,200 32,000
265 李玉芳 14,786 0 3,881 18,667
266 汤荣彬 17,129 0 4,204 21,333
267 高飞 13,090 0 2,910 16,000
268 赖祥国 11,796 0 4,204 16,000
269 孙宗香 0 24,000 0 24,000
270 李菊芳 0 24,000 0 24,000
271 陈舟贵 10,000 15,093 4,240 29,333
272 何春英 0 24,000 0 24,000
273 周国贵 0 24,000 0 24,000
274 刘翠 8,080 0 2,587 10,667
275 方瑞 8,080 0 2,587 10,667
276 周道华 6,463 0 4,204 10,667
277 童纯洁 0 0 8,000 8,000
278 俞琼 238 0 7,762 8,000
279 汪普元 8,000 0 0 8,000
280 苏超 10,000 1,800 4,200 16,000
281 裴志军 10,000 1,800 4,200 16,000
282 高建祥 10,000 1,800 4,200 16,000
283 刘煜 10,000 1,800 4,200 16,000
284 陈金枝 6,864 0 6,469 13,333
285 陆远望 0 24,000 0 24,000
286 韩雅芹 4,198 0 6,469 10,667
287 尹万珍 4,198 0 6,469 10,667
288 蔡红梅 3,392 0 1,941 5,333
289 吴凤琴 0 16,000 0 16,000
290 刘春苗 9,129 0 4,204 13,333
291 冯铖 9,129 0 4,204 13,333
292 朱玉霞 1,531 0 6,469 8,000
293 刘秀英 1,531 0 6,469 8,000
294 伍计高 1,531 0 6,469 8,000
295 潘跃华 0 10,667 0 10,667
296 沈金妹 0 8,000 0 8,000
297 方晓润 0 24,000 0 24,000
298 曹桂芳 0 10,667 0 10,667
299 胡小芹 0 10,667 0 10,667
300 吴晨霞 6,463 0 4,204 10,667
301 庞进军 6,463 0 4,204 10,667
302 王巧林 6,463 0 4,204 10,667
303 方毅 6,463 0 4,204 10,667

77

304 汤晨 6,463 0 4,204 10,667
305 宛太平 6,463 0 4,204 10,667
306 于百川 6,463 0 4,204 10,667
307 董中文 6,463 0 4,204 10,667
308 夏芝凤 0 10,667 0 10,667
309 周维霞 0 10,667 0 10,667
310 王月华 0 10,667 0 10,667
311 朱月英 0 10,667 0 10,667
312 张景华 0 10,667 0 10,667
313 柏丁 0 16,000 0 16,000
314 王家信 6,463 0 4,204 10,667
315 牛俊 1,129 0 4,204 5,333
316 赵长金 1,129 0 4,204 5,333
317 陈翠云 3,796 0 4,204 8,000
318 张翠花 3,796 0 4,204 8,000
319 王锦标 3,796 0 4,204 8,000
320 闻春彩 3,796 0 4,204 8,000
321 张守涛 3,796 0 4,204 8,000
322 丁俊 0 10,667 0 10,667
323 李国辉 0 10,667 0 10,667
324 李伟 0 10,667 0 10,667
325 徐平 0 10,667 0 10,667
326 张安成 0 10,667 0 10,667
327 刘成志 0 10,667 0 10,667
328 程结根 0 10,667 0 10,667
329 胡海磊 0 5,333 0 5,333
330 杨光军 0 5,333 0 5,333
331 崔华山 0 5,333 0 5,333
332 董玉侠 0 5,333 0 5,333
333 董成钢 0 5,333 0 5,333
334 马永兵 0 5,333 0 5,333
335 胡柏林 3,938 0 8,062 12,000
336 王垒 2,238 0 7,762 10,000
337 郭荣军 2,238 0 7,762 10,000
338 丁传满 4,238 0 7,762 12,000
339 穆荣宇 149 0 4,851 5,000
340 钱家忠 2,090 0 2,910 5,000
341 钟志斌 4,381 0 5,619 10,000
342 黄文明 6,969 0 3,031 10,000
343 张宏 149 0 4,851 5,000
344 朱德宏 6,969 0 3,031 10,000
345 黄志钢 149 0 4,851 5,000

78

346 孙志花 4,178 0 5,822 10,000
347 许可义 149 0 4,851 5,000
348 黄萍 149 0 4,851 5,000
349 曾庆芳 149 0 4,851 5,000
350 汪晓红 4,969 0 3,031 8,000
351 黄继璜 149 0 4,851 5,000
352 王玉梅 2,090 0 2,910 5,000
353 黄万珍 2,090 0 2,910 5,000
354 谷慎兵 2,090 0 2,910 5,000
355 王宗保 0 2,100 2,900 5,000
356 戴素萍 0 4,000 0 4,000
357 袁亚彪 2,000 0 0 2,000
358 高岩 0 1,000 0 1,000
359 杨柯毅 2,000 0 0 2,000
360 范文惠 0 1,000 0 1,000
361 邹宇丽 2,000 0 0 2,000
362 张伟中 2,000 0 0 2,000
363 倪曙红 2,000 0 0 2,000
364 王红伍 0 400 0 400
365 徐冬生 0 16,000 0 16,000
366 盛秀云 0 10,667 0 10,667
367 姜长令 0 10,667 0 10,667
368 陈玉洁 0 10,667 0 10,667
369 胡菊秀 0 10,667 0 10,667
370 黄元满 0 8,000 0 8,000
371 计忠银 0 8,000 0 8,000
372 盛文惠 0 8,000 0 8,000
373 俞汝珍 0 8,000 0 8,000
374 季学秀 0 8,000 0 8,000
375 成德珍 0 8,000 0 8,000
376 陈德霞 0 8,000 0 8,000
377 程桂华 0 8,000 0 8,000
378 尚桂香 0 8,000 0 8,000
379 袁世凤 0 8,000 0 8,000
380 王兆金 0 8,000 0 8,000
381 吴吉生 0 8,000 0 8,000
382 王世海 0 8,000 0 8,000
383 查贵仁 0 8,000 0 8,000
384 郑素蓉 0 8,000 0 8,000
385 胡祥琳 0 8,000 0 8,000
386 鲁守珍 0 8,000 0 8,000
387 祖大玲 0 8,000 0 8,000

79

388 董兴芳 0 8,000 0
8,000
合计 12,000,000 15,000,000 3,000,000 30,000,000

(4)计提或补发1998-2002 年工效挂钩工资的合法性、是否需要缴纳个人 所得税及三险一金。

计提或补发1998-2002 年工效挂钩工资获得了马鞍山市劳动局、财政局、地 税局及冶金建材局等有权部门的批准,并依据马劳社【1998】122 号、马劳社 【1999】113 号、马劳社【2000】95 号、马劳社【2001】93 号及马劳社【2002】 107 号等文件之规定以及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星马汽车1998 —2002 年信会师报字(99)第20370 号、信长会师报字(2002)第20259 号、 信长会师报字(2003)第20125 号审计报告相关数据来计提或补发,因此,星马 汽车计提或补发1998 年-2002 年工效挂钩工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的规定。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于2010 年10 月18 日出具《证明》,截至2010 年10 月18 日,对于上述量化给刘汉如等职工的效益工资合计5,857.06 万元,星马集 团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相应职工足 额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合计809.267278 万元,并全额缴入国库,且免于征收 滞纳金、罚款等。

为确认星马集团计提或补发的1998-2002 年工效挂钩工资合计5,857.06 万 元是否需补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内的“三险一 金”事宜,星马集团分别向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马鞍山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发请示函进行咨询。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马鞍山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于2010 年10 月12 日及2010 年10 月15 日向星马集团作出 复函,对于星马集团计提或补发1998-2002 年工效挂钩工资合计5,857.06 万元, 星马集团无需再为相关职工补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 金在内的“三险一金”。

同时,为充分保障相关职工的合法权益,星马集团于2010 年10 月19 日出 具承诺如下:“对于上述量化给刘汉如等职工的效益工资合计5,857.06 万元,如 被确认需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内的‘三险一 金’,本公司将无条件缴纳应由本公司承担的部分”。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对于计提或补发1998 年-2002 年工效挂钩工资

80

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缴纳,并全额缴入国库,且免于征收滞纳金、罚款等。 根据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复函,对 于计提或补发1998 年-2002 年工效挂钩工资无须补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内的“三险一金”,且星马集团已对上述“三险一金” 问题做出承诺,可有效保障星马集团相关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上述个人所得 税及“三险一金”问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对于计提或补发的 1998-2002 年工效挂钩工资,星马集团已为相关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9.267278 万元,不存在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对于“三险一金”问题,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星马集团出具的的承诺切 实可行,有效保障了星马集团相关职工的合法权益;该等“三险一金”事宜不构 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5)历次用于股权投资的商业贷款合同、偿还情况及银行贷款分配的原则 或标准

①贷款合同的基本情况

2003 年4 月及2004 年2 月,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380 名职工从马鞍山市 商业银行贷款贷款3,800 万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 借款金额 资金用途 资金用途
借款人 星马集团及
其下属企业
的380 名员工
10 万元/人 名义用途 集资建房
实际用途 2,300 万元在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华菱汽车前身)设立时作为部分出资
贷款人 马鞍山市商
业银行
1,500 万元用于星马创投在2004 年2 月增
资时的部分出资

②贷款分配的原则

Ⅰ、2,300 万元贷款的分配原则

2,300 万元贷款的分配原则是根据2003 年4 月12 日星马汽车职代会通过的 《组建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出资细则》,凡符合分配条件的职工按照 参加工作的时间以半年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半年的按月进行计算,计算单位从 1997 年下半年开始统计至2003 年上半年止。公司按照职工的工龄长短、岗位职

81

级、贡献大小等因素,分九档确定每个计算单位的分配值,并通过靠档计算得出 每个职工应分配的出资额,应分配的出资额再扣除如因违反厂规厂纪所缴纳的罚 款金额后,余额即为每个职工的实际分配出资额。

考虑到还款能力、离退休人员(含内退)没有分配贷款数,其余额由公司部 分领导承接。

Ⅱ、1,500 万元贷款的分配原则

1,500 万元贷款的分配原则是根据2003 年8 月11 日星马集团职代会通过的 《安徽星马控股集团改制方案实施细则》及市政府对改制方案的批复,按照1997 年公司制改制以来的在册在岗正式职工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进行的分配,借鉴相 关企业的做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原则上确定职工占比30%,中层管理及核 心骨干人员占比30%,经营班子占比40%进行切块分配。

职工占比30%即450 万元,按1997 年以来职工个人支持企业发展交纳集资 款的金额(该集资款在星马汽车上市辅导期清退)按比例进行分配;中层管理及 核心骨干人员占比30%即450 万元,按各自所在岗位、任职年限、贡献大小分配; 经营班子占比40%即600 万元,按照经营者35%,其他经营层人员65%进行分配, 其他经营层人员按各自所在岗位、任职年限、贡献大小等确定额度。实际执行中, 刘汉如及经营班子的分配金额根据广大职工意愿情况作了一定幅度的调整。

③贷款本息偿还情况

Ⅰ、偿还方式

i、实际借款职工个人直接还款

星马创投股东在取得第一次2,300 万元借款后,在2003 年度及2004 年1 季度期间,均由实际借款职工于每次还款日前在银行指定还款账户存入相当于当 期需还款本息金额的现金,银行到期自动扣划相应金额的本息,作为形式借款人 的还款。在该期间由职工个人直接还款的本息共计8,543,107.11 元。

ii、星马创投代收代付方式还款

实际借款职工个人直接还款方式由于涉及人员众多,难免出现少数人员不能 及时存入指定金额本息的情况。故第二次1,500 万元借款取得后,为更好的管理 借款本息的归还,维护公司信誉,星马创投与银行协商,由星马创投代收还款本 息后在还款日前存入星马创投与银行协商开立的指定账户,银行从指定账户中扣

82

款再用于归还上述3,800 万元借款剩余本息,在2004 年至2007 年期间,通过此 种方式还款金额共计34,264,945.39 元。

Ⅱ、累计还款本息

上述两笔借款本息合计42,808,052.50 元,已于2003 年至2007 年期间以分 期还款方式全部归还完毕,具体还款情况如下表所示(详见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 字【2010】3898 号《星马创投股东用于出资的3,800 万元借款取得及归还情况 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还款期间 职工个人直
接还款金额
通过星马创投账
户集中还款金额
两种还款方式合计
2003 年~2004 年1 季度 8,543,107.11 8,543,107.11
2004 年 6,019,861.00 6,019,861.00
2005 年 10,642,437.50 10,642,437.50
2006 年 15,553,680.50 15,553,680.50
2007 年 2,048,966.39 2,048,966.39
合计 8,543,107.11 34,264,945.39 42,808,052.50

(6)安徽省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星马创投11,500 万元出资情况 的确认

2010 年6 月12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意见》(马政秘【2010】46 号),对星马创投设立时的11,500 万元出资情况予以 确认,确认意见如下:“星马创投前身——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3 名自然人股东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以其委托持有的华菱汽车4,500 万元股权, 星马集团工会职工持股会以其委托持有的星马集团4,000 万元股权出资,实则代 表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397 名职工持有8,500 万元出资。符合当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纠纷及争议。

2004 年2 月,星马集团工会职工持股会动员职工出资3,000 万元对安徽星 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其实际出资人为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388 名职 工。该委托持股情况系由历史原因形成,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 规定,不存在纠纷及争议。

以上出资来源均为自筹资金或工资结余、提留改制费用等,符合相应的法律 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经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星马汽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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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确认意见的函》(皖政秘【2010】244 号),同意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对星马创投11,500 万元出资的确认。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此次增资时,刘汉 如等390 名实际出资人以部分现金出资,该出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但其向银行贷款作为其出资,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 (1996 年8 月1 日起施行)第七十一条借款人不得“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 资”之规定,存在法律瑕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鉴于该部分贷款已全部还清 (具体参见附件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审字【2010】3898 号《安徽星 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3,800 万元借款取得及归还情况的专 项说明审核报告》),该瑕疵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设立、有效存续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205 名职工以银行贷款作为其出资,不符合中国人 民银行于发布的《贷款通则》(1996 年8 月1 日起施行)第七十一条“借款人 不得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之规定,存在法律瑕疵。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该等贷款已全部还清(具体参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 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3,800 万元借款取得及归还情况 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该法律瑕疵不构成星马创投存续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实质性法律障碍。

4、第一次转让时出资来源

经2008 年12 月30 日股东会决议,工会职工持股会及自然人股东刘汉如、 沈伟良、邱卫人将其持有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全额转让给48 名自 然人。

本次转让仅为名义股东之间的转让,其实际出资人并未发生变化,因此,本 次股权转让款并未实际支付。

5、第二次转让时出资来源

经2009 年6 月26 日股东会决议,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90 名实际出 资人中的248 名实际出资人将其实际所持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转让 予其余104 名实际出资人。本次转让的资金来源于出资人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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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马创投委托持股及其清理情况

1、星马创投委托持股的形成及其演变

(1)设立时——3 名自然人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及工会职工持股会代 表397 名出资职工持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500 万元出资

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设立时,自然人刘汉如、沈伟良及邱卫人等作为 职工代表,代397 名职工对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出资4,500 万元。

在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经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由安 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于2003 年11 月更名而来)股东会审议通过,自然人刘 汉如、沈伟良、邱卫人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的4,500 万元股 权作为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因此,由于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 公司设立时的委托持股行为导致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出现上述委 托持股情况。

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于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 增资时的持有4,000 万元股权其出资来源于星马汽车应发放给361 名职工 1998-2002 年的计提效益工资3,657.06 万元及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公司改制 时有345 名职工身份置换时计发经济补偿金2,145.32 万元中的342.94 万元。

在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工会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的安徽星马 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4,000 万元股权作为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 出资。因此,由于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增资时的委托持股行为导 致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出现上述委托持股情况。

2010 年6 月12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意见》(马政秘【2010】46 号),对星马集团改制时,由职工持股会代表星马集 团及其下属企业361 名职工持有4,000万元出资所形成的委托持股情况及其清理 情况予以确认,确认意见如下:“星马集团改制时,由职工持股会代表星马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361 名职工持有4,000 万元出资,该委托持股情况系由历史原因形 成,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目前,星马集团的委托持股已 妥善解决,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况,不存在权属纠纷及争议。”

85

经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星马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确认意见的函》(皖政秘【2010】244 号),同意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对上述委托持股及其清理情况的确认。

对于工会职工持股会、自然人刘汉如、沈伟良及邱卫人持有的安徽星马汽车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500 万元出资,其实际出资人为星马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 397 名职工,其具体出资额见“实际出资人表4”。

实际出资人表4——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4500 万出资额 4000 万出资额 出资总额 出资比例
1 刘汉如 2,886,570 5,188,775 8,075,345 9.50%
2 沈伟良 1,827,668 3,033,796 4,861,464 5.72%
3 邱卫人 1,193,432 2,173,404 3,366,836 3.96%
4 段超飞 1,023,088 1,657,995 2,681,083 3.15%
5 邵键 1,024,465 1,615,395 2,639,860 3.11%
6 陈祥斌 855,144 1,669,198 2,524,342 2.97%
7 金方放 836,875 1,567,666 2,404,541 2.83%
8 陈先才 544,628 777,415 1,322,043 1.56%
9 庄伟康 459,488 758,026 1,217,514 1.43%
10 高志华 493,910 628,342 1,122,252 1.32%
11 刘世良 461,347 725,279 1,186,626 1.40%
12 夏筱芳 400,657 610,421 1,011,078 1.19%
13 汪竹焰 364,771 628,421 993,192 1.17%
14 夏宏 335,978 434,816 770,794 0.91%
15 朱荣珊 359,792 313,211 673,003 0.79%
16 羊明银 329,292 343,211 672,503 0.79%
17 王建芳 303,823 305,211 609,034 0.72%
18 陶春保 276,610 310,211 586,821 0.69%
19 何晓生 267,295 302,211 569,506 0.67%
20 张燐 270,816 229,408 500,224 0.59%
21 王后林 302,869 302,211 605,080 0.71%
22 张玉宝 296,386 294,211 590,597 0.69%
23 束君波 279,460 189,605 469,065 0.55%
24 范宗贵 269,141 199,605 468,746 0.55%
25 任长荣 278,363 192,605 470,968 0.55%
26 徐国清 261,317 199,605 460,922 0.54%
27 谢佑生 286,877 182,684 469,561 0.55%
28 刘炳炎 146,000 289,211 435,211 0.51%
29 王延安 190,400 240,408 430,808 0.51%
30 高赢山 188,671 271,289 459,960 0.54%

86

31 金嵬 208,256 233,908 442,164 0.52%
32 汪建刚 574,775 0 574,775 0.68%
33 邵世源 196,246 193,605 389,851 0.46%
34 曹文俊 199,963 177,605 377,568 0.44%
35 白云志 166,400 218,408 384,808 0.45%
36 朱明书 166,400 218,408 384,808 0.45%
37 计德林 215,837 167,684 383,521 0.45%
38 舒经旺 236,388 127,684 364,072 0.43%
39 朱辉 160,821 226,408 387,229 0.46%
40 李祖合 187,161 169,605 356,766 0.42%
41 张国军 211,945 143,684 355,629 0.42%
42 凌其银 102,230 283,211 385,441 0.45%
43 柯华亭 146,400 202,408 348,808 0.41%
44 杨道群 145,216 218,408 363,624 0.43%
45 王学勤 234,204 112,803 347,007 0.41%
46 郑志强 126,016 234,408 360,424 0.42%
47 孙林 174,453 177,605 352,058 0.41%
48 徐骏 176,464 161,605 338,069 0.40%
49 杜彪 136,400 194,408 330,808 0.39%
50 朱传理 166,757 161,605 328,362 0.39%
51 徐模龙 171,967 177,605 349,572 0.41%
52 汪大高 142,000 153,605 295,605 0.35%
53 孙红军 111,830 234,408 346,238 0.41%
54 张武 118,029 218,408 336,437 0.40%
55 曩树禹 156,708 169,605 326,313 0.38%
56 王金发 197,883 112,803 310,686 0.37%
57 郑学美 136,438 153,605 290,043 0.34%
58 郑生广 159,264 159,684 318,948 0.38%
59 魏安平 125,295 169,605 294,900 0.35%
60 邹国素 130,921 161,605 292,526 0.34%
61 周雪峰 140,232 169,605 309,837 0.36%
62 洪良平 230,819 80,000 310,819 0.37%
63 郑宏敏 205,029 40,000 245,029 0.29%
64 查磊 131,428 153,605 285,033 0.34%
65 宗毅 125,643 153,605 279,248 0.33%
66 杨圣 134,443 143,684 278,127 0.33%
67 邝穗伦 199,004 80,000 279,004 0.33%
68 张宪聪 179,801 65,921 245,722 0.29%
69 陈金保 171,400 49,921 221,321 0.26%
70 马明德 145,333 105,921 251,254 0.30%
71 吴仕贵 175,865 80,000 255,865 0.30%
72 汪祥支 110,000 145,605 255,605 0.30%

87

73 潘娟娟 174,129 80,000 254,129 0.30%
74 计长金 82,474 119,684 202,158 0.24%
75 李兵 49,600 210,408 260,008 0.31%
76 陈慧 183,465 56,000 239,465 0.28%
77 童平云 107,781 127,684 235,465 0.28%
78 高建国 169,170 64,000 233,170 0.27%
79 吴明 128,179 104,803 232,982 0.27%
80 田战军 127,600 104,803 232,403 0.27%
81 路涛 91,875 143,684 235,559 0.28%
82 曹浩宇 71,067 137,605 208,672 0.25%
83 邢军 149,032 65,921 214,953 0.25%
84 张伟 169,004 56,000 225,004 0.26%
85 薛永昌 96,074 135,684 231,758 0.27%
86 胡邦宏 121,555 96,803 218,358 0.26%
87 王敏 171,151 48,000 219,151 0.26%
88 王强 162,700 48,000 210,700 0.25%
89 田爱荣 149,914 56,000 205,914 0.24%
90 周继萍 152,453 56,000 208,453 0.25%
91 倪益胜 75,120 153,605 228,725 0.27%
92 蔡宏伟 131,204 57,921 189,125 0.22%
93 孔翊 58,759 153,605 212,364 0.25%
94 严为霖 145,699 48,000 193,699 0.23%
95 郑宁钢 143,385 48,000 191,385 0.23%
96 臧敏 147,847 40,000 187,847 0.22%
97 王荣泉 137,117 32,000 169,117 0.20%
98 计德奇 136,443 48,000 184,443 0.22%
99 何双喜 45,200 153,605 198,805 0.23%
100 夏兵 133,963 40,000 173,963 0.20%
101 奚桂先 211,718 0 211,718 0.25%
102 洪四林 44,225 145,605 189,830 0.22%
103 吴强 129,336 40,000 169,336 0.20%
104 刘和平 127,600 40,000 167,600 0.20%
105 赵小红 127,022 40,000 167,022 0.20%
106 张学连 125,865 40,000 165,865 0.20%
107 晋传琪 125,865 40,000 165,865 0.20%
108 杨涵 91,914 80,803 172,717 0.20%
109 周立志 132,062 32,000 164,062 0.19%
110 周立琴 123,776 40,000 163,776 0.19%
111 张明 120,080 40,000 160,080 0.19%
112 张定峰 120,080 40,000 160,080 0.19%
113 周永华 122,619 40,000 162,619 0.19%
114 蒋尊箭 103,413 41,921 145,334 0.17%

88

115 张海燕 139,828 16,000 155,828 0.18%
116 程俊明 73,797 16,000 89,797 0.11%
117 周学锋 46,000 127,684 173,684 0.20%
118 郑霞 115,865 32,000 147,865 0.17%
119 甘培银 117,826 32,000 149,826 0.18%
120 杜正芳 114,129 32,000 146,129 0.17%
121 周立保 111,237 32,000 143,237 0.17%
122 刘汉斌 110,923 40,000 150,923 0.18%
123 杨丽红 111,462 32,000 143,462 0.17%
124 邵钢 108,345 32,000 140,345 0.17%
125 陶贵宝 115,699 24,000 139,699 0.16%
126 陈兵 115,120 24,000 139,120 0.16%
127 叶军 40,667 127,684 168,351 0.20%
128 吴宏保 113,963 24,000 137,963 0.16%
129 盛忠良 113,963 24,000 137,963 0.16%
130 马太明 107,413 32,000 139,413 0.16%
131 邵世云 112,228 24,000 136,228 0.16%
132 赵玉生 107,600 56,000 163,600 0.19%
133 邢彩虹 124,887 16,000 140,887 0.17%
134 王道骏 108,757 24,000 132,757 0.16%
135 左进春 108,757 24,000 132,757 0.16%
136 夏玉萍 105,286 24,000 129,286 0.15%
137 周光兵 105,286 24,000 129,286 0.15%
138 吴国蓉 105,286 24,000 129,286 0.15%
139 陈军 104,708 24,000 128,708 0.15%
140 张步翔 104,129 24,000 128,129 0.15%
141 陈家斌 104,129 24,000 128,129 0.15%
142 葛晓生 21,785 129,605 151,390 0.18%
143 周德刚 103,237 32,000 135,237 0.16%
144 潘桂玲 102,973 24,000 126,973 0.15%
145 杨武山 109,748 16,000 125,748 0.15%
146 杨生院 101,237 24,000 125,237 0.15%
147 赵敬雨 101,237 24,000 125,237 0.15%
148 周光兰 101,237 24,000 125,237 0.15%
149 唐飞 101,237 24,000 125,237 0.15%
150 沈志宏 101,237 24,000 125,237 0.15%
151 苏畅 101,237 24,000 125,237 0.15%
152 钱仁华 100,080 24,000 124,080 0.15%
153 何引保 100,080 24,000 124,080 0.15%
154 许有雨 108,013 16,000 124,013 0.15%
155 周玉霞 101,462 24,000 125,462 0.15%
156 许礼来 51,333 88,803 140,136 0.16%

89

157 龙秀琴 105,120 16,000 121,120 0.14%
158 徐正善 30,667 119,684 150,351 0.18%
159 郑鸣 96,609 24,000 120,609 0.14%
160 王大军 98,570 24,000 122,570 0.14%
161 黄守福 111,317 8,000 119,317 0.14%
162 高崇勤 100,532 24,000 124,532 0.15%
163 王芸 102,806 16,000 118,806 0.14%
164 朱勇 99,640 32,000 131,640 0.15%
165 赵明 100,933 24,000 124,933 0.15%
166 刘金平 95,678 24,000 119,678 0.14%
167 孙学明 98,619 24,000 122,619 0.14%
168 倪益俊 101,296 16,000 117,296 0.14%
169 胡军 97,022 16,000 113,022 0.13%
170 周培波 96,443 16,000 112,443 0.13%
171 潘桂斌 96,443 16,000 112,443 0.13%
172 施汉臣 80,000 32,000 112,000 0.13%
173 罗会俊 95,865 16,000 111,865 0.13%
174 姜霞 95,865 16,000 111,865 0.13%
175 张卫兵 95,286 16,000 111,286 0.13%
176 张新乐 95,286 16,000 111,286 0.13%
177 汪道军 45,200 88,803 134,003 0.16%
178 李存梅 92,394 16,000 108,394 0.13%
179 邰长生 91,237 16,000 107,237 0.13%
180 洪春保 91,237 16,000 107,237 0.13%
181 陈玉鸿 91,237 16,000 107,237 0.13%
182 王德跃 91,237 16,000 107,237 0.13%
183 徐庆平 91,237 16,000 107,237 0.13%
184 王媛媛 98,277 16,000 114,277 0.13%
185 何天霞 90,080 16,000 106,080 0.12%
186 李方进 94,895 8,000 102,895 0.12%
187 周翠明 93,826 16,000 109,826 0.13%
188 周德兰 88,570 16,000 104,570 0.12%
189 孙昌美 91,110 16,000 107,110 0.13%
190 陈铭 85,453 16,000 101,453 0.12%
191 臧本武 89,953 16,000 105,953 0.12%
192 崔国胜 89,600 16,000 105,600 0.12%
193 朱承荣 81,089 24,000 105,089 0.12%
194 李寿武 85,904 16,000 101,904 0.12%
195 汤本华 85,904 16,000 101,904 0.12%
196 余良 85,904 16,000 101,904 0.12%
197 陈昌和 80,511 24,000 104,511 0.12%
198 张竹林 88,443 16,000 104,443 0.12%

90

199 朱八一 87,600 8,000 95,600 0.11%
200 何翠花 87,286 16,000 103,286 0.12%
201 杨路 73,333 48,000 121,333 0.14%
202 杨继勇 75,922 32,000 107,922 0.13%
203 赵宏喜 70,000 24,000 94,000 0.11%
204 张北慧 85,865 8,000 93,865 0.11%
205 侯维国 86,933 16,000 102,933 0.12%
206 谈殷蓉 84,129 8,000 92,129 0.11%
207 周光水 81,276 16,000 97,276 0.11%
208 陈家珍 83,551 40,000 123,551 0.15%
209 陈华刚 115,237 16,000 131,237 0.15%
210 尹德庆 83,237 16,000 99,237 0.12%
211 尹海健 83,237 16,000 99,237 0.12%
212 崔震海 83,237 16,000 99,237 0.12%
213 廖岚峰 13,333 103,684 117,017 0.14%
214 赵小青 60,000 48,000 108,000 0.13%
215 徐邦友 81,237 8,000 89,237 0.10%
216 黄荣 81,237 8,000 89,237 0.10%
217 朱和香 81,237 8,000 89,237 0.10%
218 潘文斌 81,237 8,000 89,237 0.10%
219 吴云华 81,237 8,000 89,237 0.10%
220 吴福梅 80,659 8,000 88,659 0.10%
221 屈保中 80,080 8,000 88,080 0.10%
222 徐瑶 78,207 16,000 94,207 0.11%
223 李峰 70,000 56,000 126,000 0.15%
224 唐玉梅 78,570 8,000 86,570 0.10%
225 郭钰 64,402 16,000 80,402 0.09%
226 吴玉贵 80,933 8,000 88,933 0.10%
227 何莉 79,375 8,000 87,375 0.10%
228 孙林 73,717 8,000 81,717 0.10%
229 周德云 78,796 8,000 86,796 0.10%
230 王勇 81,317 16,000 97,317 0.11%
231 褚华玲 79,776 8,000 87,776 0.10%
232 张垚 77,462 8,000 85,462 0.10%
233 何延圣 75,904 8,000 83,904 0.10%
234 邵世红 75,904 8,000 83,904 0.10%
235 王芳 75,904 8,000 83,904 0.10%
236 苏传玉 69,932 16,000 85,932 0.10%
237 梁鹏懿 77,865 8,000 85,865 0.10%
238 屈浩 76,708 8,000 84,708 0.10%
239 徐袁 76,129 8,000 84,129 0.10%
240 张龙飞 67,619 16,000 83,619 0.10%

91

241 付纲丽 66,776 8,000 74,776 0.09%
242 张海军 73,237 8,000 81,237 0.10%
243 崔萍 73,237 8,000 81,237 0.10%
244 陶起海 57,333 16,000 73,333 0.09%
245 钱扬满 70,659 0 70,659 0.08%
246 孙战美 30,000 24,000 54,000 0.06%
247 潘秀华 63,797 8,000 71,797 0.08%
248 季昌全 60,991 8,000 68,991 0.08%
249 喻昌华 64,874 32,000 96,874 0.11%
250 黄仙容 66,874 8,000 74,874 0.09%
251 万维中 62,825 8,000 70,825 0.08%
252 朱明晖 53,333 16,000 69,333 0.08%
253 余江发 20,000 80,803 100,803 0.12%
254 陈燕 52,000 16,000 68,000 0.08%
255 汪茂云 69,932 16,000 85,932 0.10%
256 郑晓波 50,000 40,000 90,000 0.11%
257 张小龙 51,333 24,000 75,333 0.09%
258 董孝炳 55,533 0 55,533 0.07%
259 俞光明 49,609 0 49,609 0.06%
260 汪小龙 48,667 24,000 72,667 0.09%
261 江小云 55,533 0 55,533 0.07%
262 刘世树 50,000 40,000 90,000 0.11%
263 陈家祥 50,000 40,000 90,000 0.11%
264 李金英 54,874 24,000 78,874 0.09%
265 陈光兰 44,129 8,000 52,129 0.06%
266 吴继明 56,246 16,000 72,246 0.08%
267 杨文 54,246 8,000 62,246 0.07%
268 陈圣勤 66,690 8,000 74,690 0.09%
269 朱丽芸 47,118 16,000 63,118 0.07%
270 宋志明 45,333 32,000 77,333 0.09%
271 朱名玉 42,000 8,000 50,000 0.06%
272 李玉芳 44,452 16,000 60,452 0.07%
273 汤荣彬 41,333 16,000 57,333 0.07%
274 高飞 36,000 16,000 52,000 0.06%
275 赖祥国 36,000 16,000 52,000 0.06%
276 孙宗香 42,511 0 42,511 0.05%
277 李菊芳 41,650 0 41,650 0.05%
278 陈舟贵 25,619 8,000 33,619 0.04%
279 何春英 37,600 0 37,600 0.04%
280 周国贵 35,286 0 35,286 0.04%
281 刘翠 30,667 16,000 46,667 0.05%
282 方瑞 30,667 16,000 46,667 0.05%

92

283 汪得亭 30,000 24,000 54,000 0.06%
284 周道华 34,874 8,000 42,874 0.05%
285 童纯洁 28,000 16,000 44,000 0.05%
286 俞琼 28,000 16,000 44,000 0.05%
287 汪普元 28,000 16,000 44,000 0.05%
288 苏超 26,000 8,000 34,000 0.04%
289 裴志军 26,000 8,000 34,000 0.04%
290 高建祥 26,000 8,000 34,000 0.04%
291 刘煜 26,000 8,000 34,000 0.04%
292 陈金枝 20,000 16,000 36,000 0.04%
293 陆远望 24,000 0 24,000 0.03%
294 韩雅芹 20,000 16,000 36,000 0.04%
295 尹万珍 20,000 16,000 36,000 0.04%
296 蔡红梅 25,333 16,000 41,333 0.05%
297 吴凤琴 30,080 0 30,080 0.04%
298 刘春苗 23,333 8,000 31,333 0.04%
299 冯铖 23,333 8,000 31,333 0.04%
300 朱玉霞 20,000 16,000 36,000 0.04%
301 刘秀英 20,000 16,000 36,000 0.04%
302 伍计高 20,000 16,000 36,000 0.04%
303 潘跃华 32,973 0 32,973 0.04%
304 沈金妹 33,551 0 33,551 0.04%
305 方晓润 16,776 0 16,776 0.02%
306 曹桂芳 30,080 0 30,080 0.04%
307 胡小芹 29,502 0 29,502 0.03%
308 吴晨霞 20,667 8,000 28,667 0.03%
309 庞进军 20,667 8,000 28,667 0.03%
310 王巧林 20,667 8,000 28,667 0.03%
311 方毅 20,667 8,000 28,667 0.03%
312 汤晨 20,667 8,000 28,667 0.03%
313 宛太平 20,667 8,000 28,667 0.03%
314 于百川 20,667 8,000 28,667 0.03%
315 董中文 20,667 8,000 28,667 0.03%
316 王少军 20,000 16,000 36,000 0.04%
317 王淑珍 20,000 16,000 36,000 0.04%
318 李先英 20,000 16,000 36,000 0.04%
319 王建春 20,000 16,000 36,000 0.04%
320 潘志云 20,000 16,000 36,000 0.04%
321 夏芝凤 24,874 0 24,874 0.03%
322 周维霞 24,874 0 24,874 0.03%
323 王月华 24,874 0 24,874 0.03%
324 朱月英 24,874 0 24,874 0.03%

93

325 张景华 24,874 0 24,874 0.03%
326 柏丁 18,892 0 18,892 0.02%
327 王家信 10,000 8,000 18,000 0.02%
328 牛俊 15,333 8,000 23,333 0.03%
329 赵长金 15,333 8,000 23,333 0.03%
330 陈翠云 10,000 8,000 18,000 0.02%
331 张翠花 10,000 8,000 18,000 0.02%
332 王锦标 10,000 8,000 18,000 0.02%
333 闻春彩 10,000 8,000 18,000 0.02%
334 张守涛 10,000 8,000 18,000 0.02%
335 丁俊 10,667 0 10,667 0.01%
336 李国辉 10,667 0 10,667 0.01%
337 李伟 10,667 0 10,667 0.01%
338 徐平 10,667 0 10,667 0.01%
339 张安成 10,667 0 10,667 0.01%
340 刘成志 10,667 0 10,667 0.01%
341 程结根 10,667 0 10,667 0.01%
342 陈卫 10,000 8,000 18,000 0.02%
343 余正茂 10,000 8,000 18,000 0.02%
344 雍其斌 10,000 8,000 18,000 0.02%
345 邵恩奇 10,000 8,000 18,000 0.02%
346 郝立峰 10,000 8,000 18,000 0.02%
347 王彬彬 10,000 8,000 18,000 0.02%
348 李荣 10,000 8,000 18,000 0.02%
349 范春霞 10,000 8,000 18,000 0.02%
350 涂春来 10,000 8,000 18,000 0.02%
351 李先祥 10,000 8,000 18,000 0.02%
352 黎林军 10,000 8,000 18,000 0.02%
353 马兰香 10,000 8,000 18,000 0.02%
354 牛静环 10,000 8,000 18,000 0.02%
355 吴琼华 10,000 8,000 18,000 0.02%
356 张祥珍 10,000 8,000 18,000 0.02%
357 唐尚勇 10,000 8,000 18,000 0.02%
358 陈红友 10,000 8,000 18,000 0.02%
359 文卓华 10,000 8,000 18,000 0.02%
360 张学礼 10,000 8,000 18,000 0.02%
361 胡海磊 5,333 0 5,333 0.01%
362 杨光军 5,333 0 5,333 0.01%
363 崔华山 5,333 0 5,333 0.01%
364 董玉侠 5,333 0 5,333 0.01%
365 董成钢 5,333 0 5,333 0.01%
366 马永兵 5,333 0 5,333 0.01%

94

367 胡柏林 52,400 21,000 73,400 0.09%
368 王垒 38,200 18,000 56,200 0.07%
369 郭荣军 32,700 15,000 47,700 0.06%
370 丁传满 46,000 15,400 61,400 0.07%
371 穆荣宇 15,000 10,000 25,000 0.03%
372 钱家忠 10,000 5,000 15,000 0.02%
373 钟志斌 43,000 13,100 56,100 0.07%
374 黄文明 28,700 12,000 40,700 0.05%
375 张宏 15,000 10,000 25,000 0.03%
376 朱德宏 17,200 12,000 29,200 0.03%
377 黄志钢 15,000 10,000 25,000 0.03%
378 孙志花 30,100 20,000 50,100 0.06%
379 许可义 26,300 10,000 36,300 0.04%
380 黄萍 19,700 10,000 29,700 0.03%
381 曾庆芳 20,900 10,000 30,900 0.04%
382 汪晓红 20,500 12,000 32,500 0.04%
383 黄继璜 15,000 10,000 25,000 0.03%
384 王安川 15,000 5,000 20,000 0.02%
385 王玉梅 16,200 5,000 21,200 0.02%
386 黄万珍 13,800 5,000 18,800 0.02%
387 谷慎兵 10,000 5,000 15,000 0.02%
388 王宗保 10,700 5,000 15,700 0.02%
389 戴素萍 10,300 4,000 14,300 0.02%
390 袁亚彪 6,000 2,000 8,000 0.01%
391 高岩 3,300 1,000 4,300 0.01%
392 杨柯毅 6,000 2,000 8,000 0.01%
393 范文惠 2,600 1,000 3,600 0.00%
394 邹宇丽 6,000 2,000 8,000 0.01%
395 张伟中 6,000 2,000 8,000 0.01%
396 倪曙红 6,000 2,000 8,000 0.01%
397 王红伍 1,000 500 1,500 0.00%
合计 45,000,000 40,000,000 85,000,000 100.00%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后,3 名自然人股东刘汉如、沈伟良、邱卫 人代表397 名出资职工持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00 万股权,工会职工 持股会代表361 名出资职工持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 万股权。

(2)增资时——3 名自然人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及工会职工持股会代 表421 名出资职工持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500 万元出资

经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4 年2 月13 日股东会决议,股东工会职工 持股会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000 万元,增资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

95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8,500 万元增至11,500 万元。

本次增资的实际出资人为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388 名职工,具体出资资金来源由以下三部分构成:318 名职工以货币资金出资 合计1,200 万元、317 名职工以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公司改制时身份置换计发 经济补偿金2,145.32 万元中的300 万元出资、205 名职工利用银行贷款出资合 计1,500 万元。

在本次增资过程中,“实际出资人表4”中397 名出资人中的部分出资人增 加了出资;同时,又新增24 名职工作为实际出资人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进行实际出资。至此,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500 万元, 其实际出资人为421 人。实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具体见“实际出资人表5”。 实际出资人表5——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4,500 万出资额 4,000 万出资额 3,000 万出资总额 出资总额 出资比例
1 刘汉如 2,886,570 5,188,775 862,253 8,937,598 7.77%
2 沈伟良 1,827,668 3,033,796 704,077 5,565,541 4.84%
3 邱卫人 1,193,432 2,173,404 525,185 3,892,021 3.38%
4 段超飞 1,023,088 1,657,995 755,489 3,436,572 2.99%
5 邵键 1,024,465 1,615,395 827,749 3,467,609 3.02%
6 陈祥斌 855,144 1,669,198 796,484 3,320,826 2.89%
7 金方放 836,875 1,567,666 845,282 3,249,823 2.83%
8 陈先才 544,628 777,415 943,765 2,265,808 1.97%
9 庄伟康 459,488 758,026 1,002,195 2,219,709 1.93%
10 高志华 493,910 628,342 1,052,257 2,174,509 1.89%
11 刘世良 461,347 725,279 967,983 2,154,609 1.87%
12 夏筱芳 400,657 610,421 951,243 1,962,321 1.71%
13 汪竹焰 364,771 628,421 937,929 1,931,121 1.68%
14 夏宏 335,978 434,816 997,322 1,768,116 1.54%
15 朱荣珊 359,792 313,211 997,675 1,670,678 1.45%
16 羊明银 329,292 343,211 1,106,827 1,779,330 1.55%
17 王建芳 303,823 305,211 992,467 1,601,501 1.39%
18 陶春保 276,610 310,211 1,006,924 1,593,745 1.39%
19 何晓生 267,295 302,211 1,004,067 1,573,573 1.37%
20 张燐 270,816 229,408 59,086 559,310 0.49%
21 王后林 302,869 302,211 853 605,933 0.53%
22 张玉宝 296,386 294,211 963 591,560 0.51%
23 束君波 279,460 189,605 72,714 541,779 0.47%
24 范宗贵 269,141 199,605 81,333 550,079 0.48%

96

25 任长荣 278,363 192,605 80,341 551,309 0.48%
26 徐国清 261,317 199,605 85,334 546,256 0.48%
27 谢佑生 286,877 182,684 77,991 547,552 0.48%
28 刘炳炎 146,000 289,211 92,000 527,211 0.46%
29 王延安 190,400 240,408 1,066,400 1,497,208 1.30%
30 高赢山 188,671 271,289 33,600 493,560 0.43%
31 金嵬 208,256 233,908 51,009 493,173 0.43%
32 汪建刚 574,775 0 0 574,775 0.50%
33 邵世源 196,246 193,605 96,000 485,851 0.42%
34 曹文俊 199,963 177,605 96,000 473,568 0.41%
35 白云志 166,400 218,408 86,400 471,208 0.41%
36 朱明书 166,400 218,408 86,400 471,208 0.41%
37 计德林 215,837 167,684 86,667 470,188 0.41%
38 舒经旺 236,388 127,684 104,000 468,072 0.41%
39 朱辉 160,821 226,408 65,867 453,096 0.39%
40 李祖合 187,161 169,605 94,933 451,699 0.39%
41 张国军 211,945 143,684 96,000 451,629 0.39%
42 凌其银 102,230 283,211 65,867 451,308 0.39%
43 柯华亭 146,400 202,408 86,400 435,208 0.38%
44 杨道群 145,216 218,408 63,733 427,357 0.37%
45 王学勤 234,204 112,803 77,600 424,607 0.37%
46 郑志强 126,016 234,408 62,133 422,557 0.37%
47 孙林 174,453 177,605 69,333 421,391 0.37%
48 徐骏 176,464 161,605 82,667 420,736 0.37%
49 杜彪 136,400 194,408 86,400 417,208 0.36%
50 朱传理 166,757 161,605 88,000 416,362 0.36%
51 徐模龙 171,967 177,605 64,533 414,105 0.36%
52 汪大高 142,000 153,605 112,000 407,605 0.35%
53 孙红军 111,830 234,408 55,467 401,705 0.35%
54 张武 118,029 218,408 63,733 400,170 0.35%
55 曩树禹 156,708 169,605 72,000 398,313 0.35%
56 王金发 197,883 112,803 86,400 397,086 0.35%
57 郑学美 136,438 153,605 104,000 394,043 0.34%
58 郑生广 159,264 159,684 73,067 392,015 0.34%
59 魏安平 125,295 169,605 70,667 365,567 0.32%
60 邹国素 130,921 161,605 63,733 356,259 0.31%
61 周雪峰 140,232 169,605 44,533 354,370 0.31%
62 洪良平 230,819 80,000 40,000 350,819 0.31%
63 郑宏敏 205,029 40,000 102,667 347,696 0.30%
64 查磊 131,428 153,605 59,200 344,233 0.30%
65 宗毅 125,643 153,605 59,200 338,448 0.29%
66 杨圣 134,443 143,684 48,000 326,127 0.28%

97

67 邝穗伦 199,004 80,000 40,000 319,004 0.28%
68 张宪聪 179,801 65,921 72,533 318,255 0.28%
69 陈金保 171,400 49,921 85,867 307,188 0.27%
70 马明德 145,333 105,921 45,333 296,587 0.26%
71 吴仕贵 175,865 80,000 40,000 295,865 0.26%
72 汪祥支 110,000 145,605 40,000 295,605 0.26%
73 潘娟娟 174,129 80,000 40,000 294,129 0.26%
74 计长金 82,474 119,684 89,333 291,491 0.25%
75 李兵 49,600 210,408 29,600 289,608 0.25%
76 陈慧 183,465 56,000 40,000 279,465 0.24%
77 童平云 107,781 127,684 37,867 273,332 0.24%
78 高建国 169,170 64,000 40,000 273,170 0.24%
79 吴明 128,179 104,803 40,000 272,982 0.24%
80 田战军 127,600 104,803 40,000 272,403 0.24%
81 路涛 91,875 143,684 34,933 270,492 0.24%
82 曹浩宇 71,067 137,605 61,067 269,739 0.23%
83 邢军 149,032 65,921 53,333 268,286 0.23%
84 张伟 169,004 56,000 40,000 265,004 0.23%
85 薛永昌 96,074 135,684 31,200 262,958 0.23%
86 胡邦宏 121,555 96,803 44,533 262,891 0.23%
87 王敏 171,151 48,000 40,000 259,151 0.23%
88 王强 162,700 48,000 37,333 248,033 0.22%
89 田爱荣 149,914 56,000 40,000 245,914 0.21%
90 周继萍 152,453 56,000 37,333 245,786 0.21%
91 倪益胜 75,120 153,605 16,000 244,725 0.21%
92 蔡宏伟 131,204 57,921 50,133 239,258 0.21%
93 孔翊 58,759 153,605 25,867 238,231 0.21%
94 严为霖 145,699 48,000 40,000 233,699 0.20%
95 郑宁钢 143,385 48,000 40,000 231,385 0.20%
96 臧敏 147,847 40,000 40,000 227,847 0.20%
97 王荣泉 137,117 32,000 55,467 224,584 0.20%
98 计德奇 136,443 48,000 40,000 224,443 0.20%
99 何双喜 45,200 153,605 15,200 214,005 0.19%
100 夏兵 133,963 40,000 40,000 213,963 0.19%
101 奚桂先 211,718 0 0 211,718 0.18%
102 洪四林 44,225 145,605 21,333 211,163 0.18%
103 吴强 129,336 40,000 40,000 209,336 0.18%
104 刘和平 127,600 40,000 40,000 207,600 0.18%
105 赵小红 127,022 40,000 40,000 207,022 0.18%
106 张学连 125,865 40,000 40,000 205,865 0.18%
107 晋传琪 125,865 40,000 40,000 205,865 0.18%
108 杨涵 91,914 80,803 32,000 204,717 0.18%

98

109 周立志 132,062 32,000 40,000 204,062 0.18%
110 周立琴 123,776 40,000 37,333 201,109 0.17%
111 张明 120,080 40,000 40,000 200,080 0.17%
112 张定峰 120,080 40,000 40,000 200,080 0.17%
113 周永华 122,619 40,000 37,333 199,952 0.17%
114 蒋尊箭 103,413 41,921 53,333 198,667 0.17%
115 张海燕 139,828 16,000 40,000 195,828 0.17%
116 程俊明 73,797 16,000 102,667 192,464 0.17%
117 周学锋 46,000 127,684 16,000 189,684 0.16%
118 郑霞 115,865 32,000 40,000 187,865 0.16%
119 甘培银 117,826 32,000 37,333 187,159 0.16%
120 杜正芳 114,129 32,000 40,000 186,129 0.16%
121 周立保 111,237 32,000 40,000 183,237 0.16%
122 刘汉斌 110,923 40,000 32,000 182,923 0.16%
123 杨丽红 111,462 32,000 37,333 180,795 0.16%
124 邵钢 108,345 32,000 40,000 180,345 0.16%
125 陶贵宝 115,699 24,000 40,000 179,699 0.16%
126 陈兵 115,120 24,000 40,000 179,120 0.16%
127 叶军 40,667 127,684 10,667 179,018 0.16%
128 吴宏保 113,963 24,000 40,000 177,963 0.15%
129 盛忠良 113,963 24,000 40,000 177,963 0.15%
130 马太明 107,413 32,000 37,333 176,746 0.15%
131 邵世云 112,228 24,000 40,000 176,228 0.15%
132 赵玉生 107,600 56,000 10,667 174,267 0.15%
133 邢彩虹 124,887 16,000 32,000 172,887 0.15%
134 王道骏 108,757 24,000 40,000 172,757 0.15%
135 左进春 108,757 24,000 40,000 172,757 0.15%
136 夏玉萍 105,286 24,000 40,000 169,286 0.15%
137 周光兵 105,286 24,000 40,000 169,286 0.15%
138 吴国蓉 105,286 24,000 40,000 169,286 0.15%
139 陈军 104,708 24,000 40,000 168,708 0.15%
140 张步翔 104,129 24,000 40,000 168,129 0.15%
141 陈家斌 104,129 24,000 40,000 168,129 0.15%
142 葛晓生 21,785 129,605 16,000 167,390 0.15%
143 周德刚 103,237 32,000 32,000 167,237 0.15%
144 潘桂玲 102,973 24,000 40,000 166,973 0.15%
145 杨武山 109,748 16,000 40,000 165,748 0.14%
146 杨生院 101,237 24,000 40,000 165,237 0.14%
147 赵敬雨 101,237 24,000 40,000 165,237 0.14%
148 周光兰 101,237 24,000 40,000 165,237 0.14%
149 唐飞 101,237 24,000 40,000 165,237 0.14%
150 沈志宏 101,237 24,000 40,000 165,237 0.14%

99

151 苏畅 101,237 24,000 40,000 165,237 0.14%
152 钱仁华 100,080 24,000 40,000 164,080 0.14%
153 何引保 100,080 24,000 40,000 164,080 0.14%
154 许有雨 108,013 16,000 40,000 164,013 0.14%
155 周玉霞 101,462 24,000 37,333 162,795 0.14%
156 许礼来 51,333 88,803 21,333 161,469 0.14%
157 龙秀琴 105,120 16,000 40,000 161,120 0.14%
158 徐正善 30,667 119,684 10,667 161,018 0.14%
159 郑鸣 96,609 24,000 40,000 160,609 0.14%
160 王大军 98,570 24,000 37,333 159,903 0.14%
161 黄守福 111,317 8,000 40,000 159,317 0.14%
162 高崇勤 100,532 24,000 34,667 159,199 0.14%
163 王芸 102,806 16,000 40,000 158,806 0.14%
164 朱勇 99,640 32,000 26,667 158,307 0.14%
165 赵明 100,933 24,000 33,333 158,266 0.14%
166 刘金平 95,678 24,000 37,333 157,011 0.14%
167 孙学明 98,619 24,000 33,333 155,952 0.14%
168 倪益俊 101,296 16,000 37,333 154,629 0.13%
169 胡军 97,022 16,000 40,000 153,022 0.13%
170 周培波 96,443 16,000 40,000 152,443 0.13%
171 潘桂斌 96,443 16,000 40,000 152,443 0.13%
172 施汉臣 80,000 32,000 40,000 152,000 0.13%
173 罗会俊 95,865 16,000 40,000 151,865 0.13%
174 姜霞 95,865 16,000 40,000 151,865 0.13%
175 张卫兵 95,286 16,000 40,000 151,286 0.13%
176 张新乐 95,286 16,000 40,000 151,286 0.13%
177 汪道军 45,200 88,803 15,200 149,203 0.13%
178 李存梅 92,394 16,000 40,000 148,394 0.13%
179 邰长生 91,237 16,000 40,000 147,237 0.13%
180 洪春保 91,237 16,000 40,000 147,237 0.13%
181 陈玉鸿 91,237 16,000 40,000 147,237 0.13%
182 王德跃 91,237 16,000 40,000 147,237 0.13%
183 徐庆平 91,237 16,000 40,000 147,237 0.13%
184 王媛媛 98,277 16,000 32,000 146,277 0.13%
185 何天霞 90,080 16,000 40,000 146,080 0.13%
186 李方进 94,895 8,000 42,667 145,562 0.13%
187 周翠明 93,826 16,000 33,333 143,159 0.12%
188 周德兰 88,570 16,000 37,333 141,903 0.12%
189 孙昌美 91,110 16,000 34,667 141,777 0.12%
190 陈铭 85,453 16,000 40,000 141,453 0.12%
191 臧本武 89,953 16,000 34,667 140,620 0.12%
192 崔国胜 89,600 16,000 32,000 137,600 0.12%

100

193 朱承荣 81,089 24,000 32,000 137,089 0.12%
194 李寿武 85,904 16,000 34,667 136,571 0.12%
195 汤本华 85,904 16,000 34,667 136,571 0.12%
196 余良 85,904 16,000 34,667 136,571 0.12%
197 陈昌和 80,511 24,000 32,000 136,511 0.12%
198 张竹林 88,443 16,000 32,000 136,443 0.12%
199 朱八一 87,600 8,000 40,000 135,600 0.12%
200 何翠花 87,286 16,000 32,000 135,286 0.12%
201 杨路 73,333 48,000 13,333 134,666 0.12%
202 杨继勇 75,922 32,000 26,667 134,589 0.12%
203 赵宏喜 70,000 24,000 40,000 134,000 0.12%
204 张北慧 85,865 8,000 40,000 133,865 0.12%
205 侯维国 86,933 16,000 29,333 132,266 0.12%
206 谈殷蓉 84,129 8,000 40,000 132,129 0.11%
207 周光水 81,276 16,000 34,667 131,943 0.11%
208 陈家珍 83,551 40,000 8,000 131,551 0.11%
209 陈华刚 115,237 16,000 0 131,237 0.11%
210 尹德庆 83,237 16,000 32,000 131,237 0.11%
211 尹海健 83,237 16,000 32,000 131,237 0.11%
212 崔震海 83,237 16,000 32,000 131,237 0.11%
213 廖岚峰 13,333 103,684 13,333 130,350 0.11%
214 赵小青 60,000 48,000 21,333 129,333 0.11%
215 徐邦友 81,237 8,000 40,000 129,237 0.11%
216 黄荣 81,237 8,000 40,000 129,237 0.11%
217 朱和香 81,237 8,000 40,000 129,237 0.11%
218 潘文斌 81,237 8,000 40,000 129,237 0.11%
219 吴云华 81,237 8,000 40,000 129,237 0.11%
220 吴福梅 80,659 8,000 40,000 128,659 0.11%
221 屈保中 80,080 8,000 40,000 128,080 0.11%
222 徐瑶 78,207 16,000 33,333 127,540 0.11%
223 李峰 70,000 56,000 0 126,000 0.11%
224 唐玉梅 78,570 8,000 37,333 123,903 0.11%
225 郭钰 64,402 16,000 42,667 123,069 0.11%
226 吴玉贵 80,933 8,000 33,333 122,266 0.11%
227 何莉 79,375 8,000 34,667 122,042 0.11%
228 孙林 73,717 8,000 40,000 121,717 0.11%
229 周德云 78,796 8,000 34,667 121,463 0.11%
230 王勇 81,317 16,000 24,000 121,317 0.11%
231 褚华玲 79,776 8,000 33,333 121,109 0.11%
232 张垚 77,462 8,000 33,333 118,795 0.10%
233 何延圣 75,904 8,000 34,667 118,571 0.10%
234 邵世红 75,904 8,000 34,667 118,571 0.10%

101

235 王芳 75,904 8,000 34,667 118,571 0.10%
236 苏传玉 69,932 16,000 32,000 117,932 0.10%
237 梁鹏懿 77,865 8,000 32,000 117,865 0.10%
238 屈浩 76,708 8,000 32,000 116,708 0.10%
239 徐袁 76,129 8,000 32,000 116,129 0.10%
240 张龙飞 67,619 16,000 32,000 115,619 0.10%
241 付纲丽 66,776 8,000 40,000 114,776 0.10%
242 张海军 73,237 8,000 32,000 113,237 0.10%
243 崔萍 73,237 8,000 32,000 113,237 0.10%
244 陶起海 57,333 16,000 37,333 110,666 0.10%
245 钱扬满 70,659 0 40,000 110,659 0.10%
246 孙战美 30,000 24,000 56,000 110,000 0.10%
247 潘秀华 63,797 8,000 37,333 109,130 0.09%
248 季昌全 60,991 8,000 40,000 108,991 0.09%
249 喻昌华 64,874 32,000 10,667 107,541 0.09%
250 黄仙容 66,874 8,000 32,000 106,874 0.09%
251 万维中 62,825 8,000 32,000 102,825 0.09%
252 朱明晖 53,333 16,000 33,333 102,666 0.09%
253 余江发 20,000 80,803 0 100,803 0.09%
254 陈燕 52,000 16,000 32,000 100,000 0.09%
255 汪茂云 69,932 16,000 32,000 117,932 0.10%
256 郑晓波 50,000 40,000 8,000 98,000 0.09%
257 张小龙 51,333 24,000 21,333 96,666 0.08%
258 董孝炳 55,533 0 38,667 94,200 0.08%
259 俞光明 49,609 0 42,667 92,276 0.08%
260 汪小龙 48,667 24,000 18,667 91,334 0.08%
261 江小云 55,533 0 35,733 91,266 0.08%
262 刘世树 50,000 40,000 0 90,000 0.08%
263 陈家祥 50,000 40,000 0 90,000 0.08%
264 李金英 54,874 24,000 10,667 89,541 0.08%
265 陈光兰 44,129 8,000 37,333 89,462 0.08%
266 吴继明 56,246 16,000 16,000 88,246 0.08%
267 杨文 54,246 8,000 24,000 86,246 0.07%
268 陈圣勤 66,690 8,000 10,667 85,357 0.07%
269 朱丽芸 47,118 16,000 21,333 84,451 0.07%
270 宋志明 45,333 32,000 5,333 82,666 0.07%
271 朱名玉 42,000 8,000 32,000 82,000 0.07%
272 李玉芳 44,452 16,000 18,667 79,119 0.07%
273 汤荣彬 41,333 16,000 21,333 78,666 0.07%
274 高飞 36,000 16,000 16,000 68,000 0.06%
275 赖祥国 36,000 16,000 16,000 68,000 0.06%
276 孙宗香 42,511 0 24,000 66,511 0.06%

102

277 李菊芳 41,650 0 24,000 65,650 0.06%
278 陈舟贵 25,619 8,000 29,333 62,952 0.05%
279 何春英 37,600 0 24,000 61,600 0.05%
280 周国贵 35,286 0 24,000 59,286 0.05%
281 刘翠 30,667 16,000 10,667 57,334 0.05%
282 方瑞 30,667 16,000 10,667 57,334 0.05%
283 汪得亭 30,000 24,000 0 54,000 0.05%
284 周道华 34,874 8,000 10,667 53,541 0.05%
285 童纯洁 28,000 16,000 8,000 52,000 0.05%
286 俞琼 28,000 16,000 8,000 52,000 0.05%
287 汪普元 28,000 16,000 8,000 52,000 0.05%
288 苏超 26,000 8,000 16,000 50,000 0.04%
289 裴志军 26,000 8,000 16,000 50,000 0.04%
290 高建祥 26,000 8,000 16,000 50,000 0.04%
291 刘煜 26,000 8,000 16,000 50,000 0.04%
292 陈金枝 20,000 16,000 13,333 49,333 0.04%
293 陆远望 24,000 0 24,000 48,000 0.04%
294 韩雅芹 20,000 16,000 10,667 46,667 0.04%
295 尹万珍 20,000 16,000 10,667 46,667 0.04%
296 蔡红梅 25,333 16,000 5,333 46,666 0.04%
297 吴凤琴 30,080 0 16,000 46,080 0.04%
298 刘春苗 23,333 8,000 13,333 44,666 0.04%
299 冯铖 23,333 8,000 13,333 44,666 0.04%
300 朱玉霞 20,000 16,000 8,000 44,000 0.04%
301 刘秀英 20,000 16,000 8,000 44,000 0.04%
302 伍计高 20,000 16,000 8,000 44,000 0.04%
303 潘跃华 32,973 0 10,667 43,640 0.04%
304 沈金妹 33,551 0 8,000 41,551 0.04%
305 方晓润 16,776 0 24,000 40,776 0.04%
306 曹桂芳 30,080 0 10,667 40,747 0.04%
307 胡小芹 29,502 0 10,667 40,169 0.03%
308 吴晨霞 20,667 8,000 10,667 39,334 0.03%
309 庞进军 20,667 8,000 10,667 39,334 0.03%
310 王巧林 20,667 8,000 10,667 39,334 0.03%
311 方毅 20,667 8,000 10,667 39,334 0.03%
312 汤晨 20,667 8,000 10,667 39,334 0.03%
313 宛太平 20,667 8,000 10,667 39,334 0.03%
314 于百川 20,667 8,000 10,667 39,334 0.03%
315 董中文 20,667 8,000 10,667 39,334 0.03%
316 王少军 20,000 16,000 0 36,000 0.03%
317 王淑珍 20,000 16,000 0 36,000 0.03%
318 李先英 20,000 16,000 0 36,000 0.03%

103

319 王建春 20,000 16,000 0 36,000 0.03%
320 潘志云 20,000 16,000 0 36,000 0.03%
321 夏芝凤 24,874 0 10,667 35,541 0.03%
322 周维霞 24,874 0 10,667 35,541 0.03%
323 王月华 24,874 0 10,667 35,541 0.03%
324 朱月英 24,874 0 10,667 35,541 0.03%
325 张景华 24,874 0 10,667 35,541 0.03%
326 柏丁 18,892 0 16,000 34,892 0.03%
327 王家信 10,000 8,000 10,667 28,667 0.02%
328 牛俊 15,333 8,000 5,333 28,666 0.02%
329 赵长金 15,333 8,000 5,333 28,666 0.02%
330 陈翠云 10,000 8,000 8,000 26,000 0.02%
331 张翠花 10,000 8,000 8,000 26,000 0.02%
332 王锦标 10,000 8,000 8,000 26,000 0.02%
333 闻春彩 10,000 8,000 8,000 26,000 0.02%
334 张守涛 10,000 8,000 8,000 26,000 0.02%
335 丁俊 10,667 0 10,667 21,334 0.02%
336 李国辉 10,667 0 10,667 21,334 0.02%
337 李伟 10,667 0 10,667 21,334 0.02%
338 徐平 10,667 0 10,667 21,334 0.02%
339 张安成 10,667 0 10,667 21,334 0.02%
340 刘成志 10,667 0 10,667 21,334 0.02%
341 程结根 10,667 0 10,667 21,334 0.02%
342 陈卫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43 余正茂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44 雍其斌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45 邵恩奇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46 郝立峰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47 王彬彬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48 李荣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49 范春霞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50 涂春来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51 李先祥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52 黎林军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53 马兰香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54 牛静环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55 吴琼华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56 张祥珍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57 唐尚勇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58 陈红友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59 文卓华 10,000 8,000 0 18,000 0.02%
360 张学礼 10,000 8,000 0 18,000 0.02%

104

361 胡海磊 5,333 0 5,333 10,666 0.01%
362 杨光军 5,333 0 5,333 10,666 0.01%
363 崔华山 5,333 0 5,333 10,666 0.01%
364 董玉侠 5,333 0 5,333 10,666 0.01%
365 董成钢 5,333 0 5,333 10,666 0.01%
366 马永兵 5,333 0 5,333 10,666 0.01%
367 胡柏林 52,400 21,000 12,000 85,400 0.07%
368 王垒 38,200 18,000 10,000 66,200 0.06%
369 郭荣军 32,700 15,000 10,000 57,700 0.05%
370 丁传满 46,000 15,400 12,000 73,400 0.06%
371 穆荣宇 15,000 10,000 5,000 30,000 0.03%
372 钱家忠 10,000 5,000 5,000 20,000 0.02%
373 钟志斌 43,000 13,100 10,000 66,100 0.06%
374 黄文明 28,700 12,000 10,000 50,700 0.04%
375 张宏 15,000 10,000 5,000 30,000 0.03%
376 朱德宏 17,200 12,000 10,000 39,200 0.03%
377 黄志钢 15,000 10,000 5,000 30,000 0.03%
378 孙志花 30,100 20,000 10,000 60,100 0.05%
379 许可义 26,300 10,000 5,000 41,300 0.04%
380 黄萍 19,700 10,000 5,000 34,700 0.03%
381 曾庆芳 20,900 10,000 5,000 35,900 0.03%
382 汪晓红 20,500 12,000 8,000 40,500 0.04%
383 黄继璜 15,000 10,000 5,000 30,000 0.03%
384 王安川 15,000 5,000 0 20,000 0.02%
385 王玉梅 16,200 5,000 5,000 26,200 0.02%
386 黄万珍 13,800 5,000 5,000 23,800 0.02%
387 谷慎兵 10,000 5,000 5,000 20,000 0.02%
388 王宗保 10,700 5,000 5,000 20,700 0.02%
389 戴素萍 10,300 4,000 4,000 18,300 0.02%
390 袁亚彪 6,000 2,000 2,000 10,000 0.01%
391 高岩 3,300 1,000 1,000 5,300 0.00%
392 杨柯毅 6,000 2,000 2,000 10,000 0.01%
393 范文惠 2,600 1,000 1,000 4,600 0.00%
394 邹宇丽 6,000 2,000 2,000 10,000 0.01%
395 张伟中 6,000 2,000 2,000 10,000 0.01%
396 倪曙红 6,000 2,000 2,000 10,000 0.01%
397 王红伍 1,000 500 400 1,900 0.00%
398 徐冬生 0 0 16,000 16,000 0.01%
399 盛秀云 0 0 10,667 10,667 0.01%
400 姜长令 0 0 10,667 10,667 0.01%
401 陈玉洁 0 0 10,667 10,667 0.01%
402 胡菊秀 0 0 10,667 10,667 0.01%

105

403 黄元满 0 0 8,000 8,000 0.01%
404 计忠银 0 0 8,000 8,000 0.01%
405 盛文惠 0 0 8,000 8,000 0.01%
406 俞汝珍 0 0 8,000 8,000 0.01%
407 季学秀 0 0 8,000 8,000 0.01%
408 成德珍 0 0 8,000 8,000 0.01%
409 陈德霞 0 0 8,000 8,000 0.01%
410 程桂华 0 0 8,000 8,000 0.01%
411 尚桂香 0 0 8,000 8,000 0.01%
412 袁世凤 0 0 8,000 8,000 0.01%
413 王兆金 0 0 8,000 8,000 0.01%
414 吴吉生 0 0 8,000 8,000 0.01%
415 王世海 0 0 8,000 8,000 0.01%
416 查贵仁 0 0 8,000 8,000 0.01%
417 郑素蓉 0 0 8,000 8,000 0.01%
418 胡祥琳 0 0 8,000 8,000 0.01%
419 鲁守珍 0 0 8,000 8,000 0.01%
420 祖大玲 0 0 8,000 8,000 0.01%
421 董兴芳 0 0 8,000 8,000 0.01%
合计 45,000,000 40,000,000 30,000,000 115,000,000 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3 名自然人股东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代表397 名出资

职工持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00 万元出资,工会职工持股会代表419 名出资职工持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000 万元出资。

(3)第一次转让——48 名自然人股东代表421 名实际出资职工持有安徽星 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500 万元出资

经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8 年12 月30 日股东会同意,工会职工持 股会将其持有的7,000 万元出资全额转让予何双喜等24 位自然人;同意自然人 股东刘汉如将其持有的3,000 万元出资全额转让予桑世保等17 位自然人;同意 自然人股东沈伟良将其持有的1,000 万元出资全额转让予郭钰等5 位自然人,同 意自然人股东邱卫人将其持有的500 万元出资全额转让予陈卫和吴晨霞。各方于 2008 年11 月15 日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何双喜 387.5 3.37%
2 胡邦宏 287.5 2.50%
3 李峰 287.5 2.50%

106

4 徐成斌 287.5 2.50%
5 凌其银 287.5 2.50%
6 路涛 287.5 2.50%
7 刘恒士 287.5 2.50%
8 钱家忠 287.5 2.50%
9 曹克邦 287.5 2.50%
10 张宪聪 287.5 2.50%
11 沈志宏 287.5 2.50%
12 张俊 287.5 2.50%
13 朱传理 287.5 2.50%
14 朱荣珊 287.5 2.50%
15 贺应涛 287.5 2.50%
16 许礼来 287.5 2.50%
17 陶春保 287.5 2.50%
18 邢军 287.5 2.50%
19 邵世源 287.5 2.50%
20 束君波 287.5 2.50%
21 裴志军 287.5 2.50%
22 陆远望 287.5 2.50%
23 雍其斌 287.5 2.50%
24 杨海涛 287.5 2.50%
25 桑世保 240 2.09%
26 陶小玲 172.5 1.50%
27 蔡宏伟 172.5 1.50%
28 程利军 172.5 1.50%
29 崔震海 172.5 1.50%
30 汤荣彬 172.5 1.50%
31 陈铭 172.5 1.50%
32 高建祥 172.5 1.50%
33 杨路 172.5 1.50%
34 王成 172.5 1.50%
35 高泓 172.5 1.50%
36 邵恩奇 172.5 1.50%
37 余正茂 172.5 1.50%
38 童纯洁 172.5 1.50%
39 张秀萍 172.5 1.50%
40 杨生院 172.5 1.50%
41 赵明 172.5 1.50%
42 郭钰 200 1.74%
43 臧敏 200 1.74%
44 尹德庆 200 1.74%
45 蔡红梅 200 1.74%

107

46 陈玉鸿 200 1.74%
47 陈卫 250 2.17%
48 吴晨霞 250 2.17%
合计 11,500 100.00%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本次转让仅为股东名义上的变更,于本次转让 时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及其实际出资情况并未发生任何变 化。其实际出资人仍为421 人,各实际出资人出资情况与“实际出资人表5”相 同。本次转让完成后,48 名自然人股东代表421 名实际出资职工持有安徽星马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500 万元出资。

  • (4)31 名实际出资人将其持有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予以转

  • 让——48 名自然人股东代表390 名实际出资职工持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11,500 万元出资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增至421 人后,至2009 年6 月期间, 31 名实际出资人因退休或工作变动等原因,将其实际持有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出资等额予以转让,具体如下:

股权转让表1——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转让人 转让金额 受让人 序号 转让人 转让金额 受让人
1 胡柏林 85,400 刘汉如 17 黄继璜 30,000 王建芳
2 王垒 66,200 沈伟良 18 王安川 20,000 陶春保
3 郭荣军 57,700 邱卫人 19 王玉梅 26,200 何晓生
4 丁传满 73,400 段超飞 20 黄万珍 23,800 张燐
5 穆荣宇 30,000 邵键 21 谷慎兵 20,000 王后林
6 钱家忠 20,000 陈祥斌 22 王宗保 20,700 张玉宝
7 钟志斌 66,100 金方放 23 戴素萍 18,300 束君波
8 黄文明 50,700 陈先才 24 袁亚彪 10,000 范宗贵
9 张宏 30,000 庄伟康 25 高岩 5,300 任长荣
10 朱德宏 39,200 高志华 26 杨柯毅 10,000 徐国清
11 黄志钢 30,000 刘世良 27 范文惠 4,600 谢佑生
12 孙志花 60,100 夏筱芳 28 邹宇丽 10,000 刘炳炎
13 许可义 41,300 汪竹焰 29 张伟中 10,000 王延安
14 黄萍 34,700 夏宏 30 倪曙红 10,000 高赢山
15 曾庆芳 35,900 朱荣珊 31 王红伍 1,900 金嵬
16 汪晓红 40,500 羊明银 合计 982,000

上述胡柏林等31 名实际出资人对其出资转让完成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实际出资人减少至390 人。具体出资情况见“实际出资人表6”。

108

实际出资人表6——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实际出资额 序号 姓名 实际出资额 序号 姓名 实际出资额
1 刘汉如 9,022,998 132 赵玉生 174,267 263 陈家祥 90,000
2 沈伟良 5,631,741 133 邢彩虹 172,887 264 李金英 89,541
3 邱卫人 3,949,721 134 王道骏 172,757 265 陈光兰 89,462
4 段超飞 3,509,972 135 左进春 172,757 266 吴继明 88,246
5 邵键 3,497,609 136 夏玉萍 169,286 267 杨文 86,246
6 陈祥斌 3,340,826 137 周光兵 169,286 268 陈圣勤 85,357
7 金方放 3,315,923 138 吴国蓉 169,286 269 朱丽芸 84,451
8 陈先才 2,316,508 139 陈军 168,708 270 宋志明 82,666
9 庄伟康 2,249,709 140 张步翔 168,129 271 朱名玉 82,000
10 高志华 2,213,709 141 陈家斌 168,129 272 李玉芳 79,119
11 刘世良 2,184,609 142 葛晓生 167,390 273 汤荣彬 78,666
12 夏筱芳 2,022,421 143 周德刚 167,237 274 高飞 68,000
13 汪竹焰 1,972,421 144 潘桂玲 166,973 275 赖祥国 68,000
14 夏宏 1,802,816 145 杨武山 165,748 276 孙宗香 66,511
15 朱荣珊 1,706,578 146 杨生院 165,237 277 李菊芳 65,650
16 羊明银 1,819,830 147 赵敬雨 165,237 278 陈舟贵 62,952
17 王建芳 1,631,501 148 周光兰 165,237 279 何春英 61,600
18 陶春保 1,617,545 149 唐飞 165,237 280 周国贵 59,286
19 何晓生 1,593,573 150 沈志宏 165,237 281 刘翠 57,334
20 张燐 580,010 151 苏畅 165,237 282 方瑞 57,334
21 王后林 625,933 152 钱仁华 164,080 283 汪得亭 54,000
22 张玉宝 617,760 153 何引保 164,080 284 周道华 53,541
23 束君波 560,079 154 许有雨 164,013 285 童纯洁 52,000
24 范宗贵 560,079 155 周玉霞 162,795 286 俞琼 52,000
25 任长荣 556,609 156 许礼来 161,469 287 汪普元 52,000
26 徐国清 556,256 157 龙秀琴 161,120 288 苏超 50,000
27 谢佑生 552,152 158 徐正善 161,018 289 裴志军 50,000
28 刘炳炎 537,211 159 郑鸣 160,609 290 高建祥 50,000
29 王延安 1,507,208 160 王大军 159,903 291 刘煜 50,000
30 高赢山 503,560 161 黄守福 159,317 292 陈金枝 49,333
31 金嵬 495,073 162 高崇勤 159,199 293 陆远望 48,000
32 汪建刚 574,775 163 王芸 158,806 294 韩雅芹 46,667
33 邵世源 485,851 164 朱勇 158,307 295 尹万珍 46,667
34 曹文俊 473,568 165 赵明 158,266 296 蔡红梅 46,666
35 白云志 471,208 166 刘金平 157,011 297 吴凤琴 46,080
36 朱明书 471,208 167 孙学明 155,952 298 刘春苗 44,666
37 计德林 470,188 168 倪益俊 154,629 299 冯铖 44,666
38 舒经旺 468,072 169 胡军 153,022 300 朱玉霞 44,000
39 朱辉 453,096 170 周培波 152,443 301 刘秀英 44,000

109

40 李祖合 451,699 171 潘桂斌 152,443 302 伍计高 44,000
41 张国军 451,629 172 施汉臣 152,000 303 潘跃华 43,640
42 凌其银 451,308 173 罗会俊 151,865 304 沈金妹 41,551
43 柯华亭 435,208 174 姜霞 151,865 305 方晓润 40,776
44 杨道群 427,357 175 张卫兵 151,286 306 曹桂芳 40,747
45 王学勤 424,607 176 张新乐 151,286 307 胡小芹 40,169
46 郑志强 422,557 177 汪道军 149,203 308 吴晨霞 39,334
47 孙林 421,391 178 李存梅 148,394 309 庞进军 39,334
48 徐骏 420,736 179 邰长生 147,237 310 王巧林 39,334
49 杜彪 417,208 180 洪春保 147,237 311 方毅 39,334
50 朱传理 416,362 181 陈玉鸿 147,237 312 汤晨 39,334
51 徐模龙 414,105 182 王德跃 147,237 313 宛太平 39,334
52 汪大高 407,605 183 徐庆平 147,237 314 于百川 39,334
53 孙红军 401,705 184 王媛媛 146,277 315 董中文 39,334
54 张武 400,170 185 何天霞 146,080 316 王少军 36,000
55 曩树禹 398,313 186 李方进 145,562 317 王淑珍 36,000
56 王金发 397,086 187 周翠明 143,159 318 李先英 36,000
57 郑学美 394,043 188 周德兰 141,903 319 王建春 36,000
58 郑生广 392,015 189 孙昌美 141,777 320 潘志云 36,000
59 魏安平 365,567 190 陈铭 141,453 321 夏芝凤 35,541
60 邹国素 356,259 191 臧本武 140,620 322 周维霞 35,541
61 周雪峰 354,370 192 崔国胜 137,600 323 王月华 35,541
62 洪良平 350,819 193 朱承荣 137,089 324 朱月英 35,541
63 郑宏敏 347,696 194 李寿武 136,571 325 张景华 35,541
64 查磊 344,233 195 汤本华 136,571 326 柏丁 34,892
65 宗毅 338,448 196 余良 136,571 327 王家信 28,667
66 杨圣 326,127 197 陈昌和 136,511 328 牛俊 28,666
67 邝穗伦 319,004 198 张竹林 136,443 329 赵长金 28,666
68 张宪聪 318,255 199 朱八一 135,600 330 陈翠云 26,000
69 陈金保 307,188 200 何翠花 135,286 331 张翠花 26,000
70 马明德 296,587 201 杨路 134,666 332 王锦标 26,000
71 吴仕贵 295,865 202 杨继勇 134,589 333 闻春彩 26,000
72 汪祥支 295,605 203 赵宏喜 134,000 334 张守涛 26,000
73 潘娟娟 294,129 204 张北慧 133,865 335 丁俊 21,334
74 计长金 291,491 205 侯维国 132,266 336 李国辉 21,334
75 李兵 289,608 206 谈殷蓉 132,129 337 李伟 21,334
76 陈慧 279,465 207 周光水 131,943 338 徐平 21,334
77 童平云 273,332 208 陈家珍 131,551 339 张安成 21,334
78 高建国 273,170 209 陈华钢 131,237 340 刘成志 21,334
79 吴明 272,982 210 尹德庆 131,237 341 程结根 21,334
80 田战军 272,403 211 尹海健 131,237 342 陈卫 18,000
81 路涛 270,492 212 崔震海 131,237 343 余正茂 18,000

110

82 曹浩宇 269,739 213 廖岚峰 130,350 344 雍其斌 18,000
83 邢军 268,286 214 赵小青 129,333 345 邵恩奇 18,000
84 张伟 265,004 215 徐邦友 129,237 346 郝立峰 18,000
85 薛永昌 262,958 216 黄荣 129,237 347 王彬彬 18,000
86 胡邦宏 262,891 217 朱和香 129,237 348 李荣 18,000
87 王敏 259,151 218 潘文斌 129,237 349 范春霞 18,000
88 王强 248,033 219 吴云华 129,237 350 涂春来 18,000
89 田爱荣 245,914 220 吴福梅 128,659 351 李先祥 18,000
90 周继萍 245,786 221 屈保中 128,080 352 黎林军 18,000
91 倪益胜 244,725 222 徐瑶 127,540 353 马兰香 18,000
92 蔡宏伟 239,258 223 李峰 126,000 354 牛静环 18,000
93 孔翊 238,231 224 唐玉梅 123,903 355 吴琼华 18,000
94 严为霖 233,699 225 郭钰 123,069 356 张祥珍 18,000
95 郑宁钢 231,385 226 吴玉贵 122,266 357 唐尚勇 18,000
96 臧敏 227,847 227 何莉 122,042 358 陈红友 18,000
97 王荣泉 224,584 228 孙林 121,717 359 文卓华 18,000
98 计德奇 224,443 229 周德云 121,463 360 张学礼 18,000
99 何双喜 214,005 230 王勇 121,317 361 胡海磊 10,666
100 夏兵 213,963 231 褚华玲 121,109 362 杨光军 10,666
101 奚桂先 211,718 232 张垚 118,795 363 崔华山 10,666
102 洪四林 211,163 233 何延圣 118,571 364 董玉侠 10,666
103 吴强 209,336 234 邵世红 118,571 365 董成钢 10,666
104 刘和平 207,600 235 王芳 118,571 366 马永兵 10,666
105 赵小红 207,022 236 苏传玉 117,932 367 徐冬生 16,000
106 张学连 205,865 237 梁鹏懿 117,865 368 盛秀云 10,667
107 晋传琪 205,865 238 屈浩 116,708 369 姜长令 10,667
108 杨涵 204,717 239 徐袁 116,129 370 陈玉洁 10,667
109 周立志 204,062 240 张龙飞 115,619 371 胡菊秀 10,667
110 周立琴 201,109 241 付纲丽 114,776 372 黄元满 8,000
111 张明 200,080 242 张海军 113,237 373 计忠银 8,000
112 张定峰 200,080 243 崔萍 113,237 374 盛文惠 8,000
113 周永华 199,952 244 陶起海 110,666 375 俞汝珍 8,000
114 蒋尊箭 198,667 245 钱扬满 110,659 376 季学秀 8,000
115 张海燕 195,828 246 孙战美 110,000 377 成德珍 8,000
116 程俊明 192,464 247 潘秀华 109,130 378 陈德霞 8,000
117 周学锋 189,684 248 季昌全 108,991 379 程桂华 8,000
118 郑霞 187,865 249 喻昌华 107,541 380 尚桂香 8,000
119 甘培银 187,159 250 黄仙容 106,874 381 袁世凤 8,000
120 杜正芳 186,129 251 万维中 102,825 382 王兆金 8,000
121 周立保 183,237 252 朱明晖 102,666 383 吴吉生 8,000
122 刘汉斌 182,923 253 余江发 100,803 384 王世海 8,000
123 杨丽红 180,795 254 陈燕 100,000 385 查贵仁 8,000

111

124 邵钢 180,345 255 汪茂云 117,932 386 郑素蓉 8,000
125 陶贵宝 179,699 256 郑晓波 98,000 387 胡祥琳 8,000
126 陈兵 179,120 257 张小龙 96,666 388 鲁守珍 8,000
127 叶军 179,018 258 董孝炳 94,200 389 祖大玲 8,000
128 吴宏保 177,963 259 俞光明 92,276 390 董兴芳 8,000
129 盛忠良 177,963 260 汪小龙 91,334 合计 115,000,000
130 马太明 176,746 261 江小云 91,266
131 邵世云 176,228 262 刘世树 90,000

以上31 名实际出资人对其出资转让完成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 义股东未发生变更,仍为前述48 名自然人,此时委托持股行为变更为48 名自然 人代上述39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5)31 名实际出资人将其持有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予以转 让至2009 年委托持股清理前——实际出资人和委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31 名实际出资人将其持有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予以转让至 2009 年委托持股清理前,390 名实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未发生变化,委托持股数 量未发生变化,何双喜等48 名名义股东仍然代39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安徽星马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500 万元出资。

2、星马创投委托持股的清理及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委托持股的清理情况

为清理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的委托持股事宜,经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2009 年6 月26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何双喜等15 名自然人将其持有的安 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95 万元出资中的3,071.5714 万元转让予刘汉如等 127 名自然人,同意李峰等33 名自然人将其持有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全部出资7,045 万元转让予刘汉如等127 名自然人。即:390 名实际出资人中的 248 名实际出资人将实际所持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转让予其余104 名 实际出资人。同日,各方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转让人姓名 出资转让价格 序号 受让人 受让出资价格
1 郑宏敏 695,392 1 沈伟良 2,468,962
2 程俊明 384,928
3 赵小青 258,666
4 邝穗伦 638,008
5 郑晓波 196,000
6 徐冬生 32,000

112

7 陈玉洁 21,334
8 王勇 242,634
9 沈金妹 83,102 2 邱卫人 1,829,528
10 喻昌华 215,082
11 马兰香 36,000
12 陈圣勤 170,714
13 刘世树 180,000
14 王锦标 52,000
15 胡小芹 80,338
16 朱月英 71,082
17 张翠花 52,000
18 李金英 179,082
19 王家信 57,334
20 陈舟贵 125,904
21 朱和香 258,474
22 尹万珍 93,334
23 潘志云 72,000
24 查贵仁 16,000
25 鲁守珍 16,000
26 周维霞 71,082
27 龙秀琴 322,240 3 段超飞 1,554,546
28 汪茂云 235,864
29 徐邦友 258,474
30 陈金枝 98,666
31 汪小龙 182,668
32 周道华 107,082
33 方晓润 81,552
34 陈家祥 180,000
35 王建春 72,000
36 吴吉生 16,000
37 潘秀华 218,260 4 邵键 1,551,734
38 俞琼 104,000
39 江小云 182,532
40 姜长令 21,334
41 张祥珍 36,000
42 朱承荣 274,178
43 万维中 205,650
44 胡祥琳 16,000
45 何春英 123,200
46 汪普元 104,000
47 袁世凤 16,000
48 郑素蓉 16,000

113

49 盛文惠 16,000
50 潘跃华 87,280
51 李菊芳 131,300
52 王淑珍 72,000 5 陈祥斌 1,438,964
53 陈家珍 263,102
54 李存梅 296,788
55 苏传玉 235,864
56 夏芝凤 71,082
57 吴凤琴 92,160
58 黄守福 318,634
59 吴琼华 36,000
60 盛秀云 21,334
61 祖大玲 16,000
62 尚桂香 16,000
63 罗会俊 303,730 6 金方放 1,441,686
64 朱八一 271,200
65 韩雅芹 93,334
66 李先英 72,000
67 董孝炳 188,400
68 陈翠云 52,000
69 朱玉霞 88,000
70 闻春彩 52,000
71 陈昌和 273,022
72 成德珍 16,000
73 程桂华 16,000
74 陈德霞 16,000
75 何天霞 292,160 7 陈先才 821,384
76 钱扬满 221,318
77 胡菊秀 21,334
78 牛静环 36,000
79 计忠银 16,000
80 俞汝珍 16,000
81 唐尚勇 36,000
82 王兆金 16,000
83 周国贵 118,572
84 王世海 16,000
85 赵艺 16,000
86 黄元满 16,000
87 张龙飞 231,238 8 刘世良 727,714
88 付纲丽 229,552
89 陈光兰 178,924
90 伍计高 88,000

114

91 屈保中 256,160 9 汪竹焰 615,242
92 张守涛 52,000
93 孙战美 220,000
94 张景华 71,082
95 季学秀 16,000
96 徐正善 322,036 10 何双喜 364,704
97 程结根 42,668
98 李峰 252,000 11 徐骏 330,668
99 汤晨 78,668
100 俞光明 184,552 12 王建芳 557,700
101 柏丁 69,784
102 廖岚峰 260,700
103 董玉侠 21,332
104 董成钢 21,332
105 梁鹏懿 235,730 13 何晓生 512,222
106 吴继明 176,492
107 于百川 78,668
108 胡海磊 21,332
109 崔国胜 275,200 14 张玉宝 525,864
110 张小龙 193,332
111 李荣 36,000
112 杨光军 21,332
113 王大军 319,806 15 杨丽红 656,064
114 陈家斌 336,258
115 赵明 316,532 16 高志华 1,136,976
116 邰长生 294,474
117 王媛媛 292,554
118 屈浩 233,416
119 王芸 317,612 17 朱传理 410,944
120 蔡红梅 93,332
121 汤本华 273,142 18 陶春保 520,948
122 唐玉梅 247,806
123 周翠明 286,318 19 束君波 530,402
124 何莉 244,084
125 赵宏喜 268,000 20 左进春 304,000
126 陈卫 36,000
127 孙学明 311,904 21 夏筱芳 836,852
128 陈华钢 262,474
129 尹海健 262,474
130 裴志军 100,000 22 汪大高 200,000
131 高建祥 100,000
132 赖祥国 136,000 23 凌其银 244,000

115

133 余正茂 36,000
134 雍其斌 36,000
135 邵恩奇 36,000
136 陈铭 282,906 24 杨生院 735,614
137 周德兰 283,806
138 朱丽芸 168,902
139 刘金平 314,022 25 邵世源 447,044
140 孙宗香 133,022
141 童纯洁 104,000 26 周继萍 140,000
142 范春霞 36,000
143 何翠花 270,572 27 朱荣珊 534,830
144 谈殷蓉 264,258
145 夏兵 427,926 28 晋传琪 746,324
146 高崇勤 318,398
147 宋志明 165,332 29 吴仕贵 244,000
148 宛太平 78,668
149 朱明晖 205,332 30 金嵬 405,332
150 陈燕 200,000
151 朱勇 316,614 31 薛永昌 846,650
152 周学锋 379,368
153 方瑞 114,668
154 陈红友 36,000
155 臧本武 281,240 32 王延安 453,240
156 赵长金 57,332
157 王彬彬 36,000
158 吴晨霞 78,668
159 黄荣 258,474 33 任长荣 358,474
160 刘煜 100,000
161 高飞 136,000 34 夏宏 358,668
162 刘翠 114,668
163 汪得亭 108,000
164 苏超 100,000 35 柯华亭 189,332
165 冯铖 89,332
166 陶起海 221,332 36 周德刚 385,332
167 朱名玉 164,000
168 方毅 78,668 37 王强 100,000
169 马永兵 21,332
170 王少军 72,000 38 周雪峰 165,332
171 牛俊 57,332
172 郝立峰 36,000
173 张安成 42,668 39 羊明银 200,004
174 徐平 42,668

116

175 刘成志 42,668
176 涂春来 36,000
177 文卓华 36,000
178 陆远望 96,000 40 汪祥支 174,668
179 庞进军 78,668
180 李国辉 42,668 41 王学勤 250,668
181 李先祥 36,000
182 张学礼 36,000
183 黎林军 36,000
184 崔华山 21,332
185 王巧林 78,668
186 李伟 42,668 42 洪四林 42,668
187 何延圣 237,142 43 周德云 237,142
188 黄仙容 213,748 44 崔萍 213,748
189 曹桂芳 81,494 45 张燐 81,494
190 王月华 71,082 46 李祖合 71,082
191 刘秀英 88,000 47 周立志 88,000
192 汪道军 298,406 48 魏安平 298,406
193 许礼来 322,938 49 路涛 322,938
194 葛晓生 334,780 50 孔翊 334,780
195 李方进 291,124 51 杨道群 291,124
196 丁俊 42,668 52 李兵 42,668
197 胡军 306,044 53 徐模龙 306,044
198 徐瑶 255,080 54 陶贵宝 255,080
199 吴玉贵 244,532 55 计德奇 244,532
200 曹浩宇 539,478 56 朱明书 539,478
201 叶军 358,036 57 白云志 358,036
202 杨继勇 269,178 58 孙红军 269,178
203 侯维国 264,532 59 杨涵 264,532
204 余江发 201,606 60 潘娟娟 201,606
205 董中文 78,668 61 刘汉斌 78,668
206 施汉臣 304,000 62 范宗贵 304,000
207 刘春苗 89,332 63 陈慧 89,332
208 盛忠良 355,926 64 张伟 355,926
209 李玉芳 158,238 65 周永华 158,238
210 孙林 243,434 66 蔡宏伟 243,434
211 张海军 226,474 67 马太明 226,474
212 王芳 237,142 68 陈军 237,142
213 张新乐 302,572 69 舒经旺 302,572
214 何引保 328,160 70 吴强 328,160
215 季昌全 217,982 71 洪良平 217,982
216 周培波 304,886 72 严为霖 304,886

117

217 汤荣彬 157,332 73 宗毅 157,332
218 吴福梅 257,318 74 张学连 257,318
219 田战军 544,806 75 田爱荣 544,806
220 倪益俊 309,258 76 计德林 309,258
221 杨文 172,492 77 张海燕 172,492
222 周光水 263,886 78 王敏 263,886
223 郑鸣 321,218 79 马明德 321,218
224 徐袁 232,258 80 郑霞 232,258
225 张卫兵 302,572 81 张宪聪 302,572
226 张北慧 267,730 82 臧敏 267,730
227 姜霞 303,730 83 赵小红 303,730
228 张竹林 272,886 84 杜正芳 272,886
229 陈玉鸿 294,474 85 赵敬雨 294,474
230 王德跃 294,474 86 张定峰 294,474
231 李寿武 273,142 87 周立琴 273,142
232 郭钰 246,138 88 张步翔 246,138
233 邵世红 237,142 89 吴国蓉 237,142
234 洪春保 294,474 90 刘和平 294,474
235 尹德庆 262,474 91 郑宁钢 262,474
236 吴云华 258,474 92 王道骏 258,474
237 徐庆平 294,474 93 吴宏保 294,474
238 余良 273,142 94 周立保 273,142
239 张垚 237,590 95 邢军 237,590
240 杨路 269,332 96 郑志强 269,332
241 唐飞 330,474 97 邵世云 330,474
242 周玉霞 325,590 98 许有雨 325,590
243 周光兰 330,474 99 周光兵 330,474
244 孙昌美 283,554 100 邵钢 283,554
245 褚华玲 242,218 101 苏畅 242,218
246 崔震海 262,474 102 沈志宏 262,474
247 潘文斌 258,474 103 朱辉 258,474
248 潘桂斌 304,886 104 胡邦宏 304,886
合计 42,604,926 合计 42,604,926

本次转让完成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持股情况得以彻底清理。 其实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刘汉如 902.30 7.85% 73 何双喜 39.64 0.34%
2 沈伟良 686.62 5.97% 74 潘娟娟 39.49 0.34%
3 邱卫人 486.45 4.23% 75 郑学美 39.40 0.34%
4 段超飞 428.72 3.73% 76 郑生广 39.20 0.34%

118

5 邵键 427.35 3.72% 77 王敏 39.11 0.34%
6 陈祥斌 406.03 3.53% 78 邢军 38.71 0.34%
7 金方放 403.68 3.51% 79 严为霖 38.61 0.34%
8 高志华 278.22 2.42% 80 汪祥支 38.29 0.33%
9 陈先才 272.72 2.37% 81 吴强 37.34 0.32%
10 刘世良 254.85 2.22% 82 郑宁钢 36.26 0.32%
11 夏筱芳 244.08 2.12% 83 臧敏 36.17 0.31%
12 汪竹焰 228.00 1.98% 84 蔡宏伟 36.10 0.31%
13 庄伟康 224.97 1.96% 85 周德刚 35.99 0.31%
14 夏宏 198.22 1.72% 86 赵小红 35.89 0.31%
15 朱荣珊 197.40 1.72% 87 邹国素 35.63 0.31%
16 王建芳 191.04 1.66% 88 刘和平 35.48 0.31%
17 陶春保 187.80 1.63% 89 张定峰 34.73 0.30%
18 何晓生 184.97 1.61% 90 计德奇 34.67 0.30%
19 羊明银 191.98 1.67% 91 查磊 34.42 0.30%
20 王延安 173.38 1.51% 92 邵世云 34.15 0.30%
21 张玉宝 88.07 0.77% 93 周立琴 33.77 0.29%
22 束君波 82.53 0.72% 94 杨涵 33.70 0.29%
23 朱明书 74.09 0.64% 95 张学连 33.45 0.29%
24 任长荣 73.58 0.64% 96 周光兵 33.45 0.29%
25 范宗贵 71.21 0.62% 97 许有雨 32.68 0.28%
26 邵世源 70.94 0.62% 98 杨圣 32.61 0.28%
27 金嵬 69.77 0.61% 99 吴宏保 32.52 0.28%
28 薛永昌 68.63 0.60% 100 左进春 32.48 0.28%
29 白云志 65.02 0.57% 101 陈慧 32.41 0.28%
30 王后林 62.59 0.54% 102 杜正芳 32.26 0.28%
31 计德林 62.48 0.54% 103 邵钢 32.21 0.28%
32 朱传理 62.18 0.54% 104 周立保 31.98 0.28%
33 张燐 62.08 0.54% 105 周继萍 31.58 0.27%
34 舒经旺 61.94 0.54% 106 赵敬雨 31.25 0.27%
35 徐骏 58.61 0.51% 107 李兵 31.09 0.27%
36 朱辉 58.23 0.51% 108 陶贵宝 30.72 0.27%
37 晋传琪 57.90 0.50% 109 陈金保 30.72 0.27%
38 汪建刚 57.48 0.50% 110 郑霞 30.40 0.26%
39 凌其银 57.33 0.50% 111 王道骏 30.20 0.26%
40 杨道群 57.29 0.50% 112 王强 29.80 0.26%
41 徐模龙 56.71 0.49% 113 沈志宏 29.65 0.26%
42 郑志强 55.72 0.48% 114 计长金 29.15 0.25%
43 徐国清 55.63 0.48% 115 张步翔 29.12 0.25%
44 谢佑生 55.22 0.48% 116 马太明 29.00 0.25%
45 王学勤 54.99 0.48% 117 吴国蓉 28.79 0.25%
46 刘炳炎 53.72 0.47% 118 陈军 28.73 0.25%

119

47 孙红军 53.63 0.47% 119 苏畅 28.63 0.25%
48 杨生院 53.30 0.46% 120 张海燕 28.21 0.25%
49 柯华亭 52.99 0.46% 121 周永华 27.91 0.24%
50 田爱荣 51.83 0.45% 122 童平云 27.33 0.24%
51 魏安平 51.48 0.45% 123 高建国 27.32 0.24%
52 杨丽红 50.88 0.44% 124 吴明 27.30 0.24%
53 汪大高 50.76 0.44% 125 周立志 24.81 0.22%
54 高赢山 50.36 0.44% 126 倪益胜 24.47 0.21%
55 李祖合 48.72 0.42% 127 周德云 24.00 0.21%
56 曹文俊 47.36 0.41% 128 洪四林 23.25 0.20%
57 张宪聪 46.95 0.41% 129 王荣泉 22.46 0.20%
58 洪良平 45.98 0.40% 130 刘汉斌 22.23 0.19%
59 马明德 45.72 0.40% 131 崔萍 22.01 0.19%
60 张国军 45.16 0.39% 132 奚桂先 21.17 0.18%
61 张伟 44.30 0.39% 133 张明 20.01 0.17%
62 周雪峰 43.70 0.38% 134 蒋尊箭 19.87 0.17%
63 路涛 43.20 0.38% 135 甘培银 18.72 0.16%
64 孙林 42.14 0.37% 136 陈兵 17.91 0.16%
65 吴仕贵 41.79 0.36% 137 赵玉生 17.43 0.15%
66 杜彪 41.72 0.36% 138 邢彩虹 17.29 0.15%
67 宗毅 41.71 0.36% 139 夏玉萍 16.93 0.15%
68 胡邦宏 41.53 0.36% 140 潘桂玲 16.7 0.15%
69 孔翊 40.56 0.35% 141 杨武山 16.57 0.14%
70 张武 40.02 0.35% 142 钱仁华 16.41 0.14%
71 曩树禹 39.83 0.35% 合计 11,500.00 100%
72 王金发 39.71 0.35%

(2)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上 限,经2009 年6 月26 日股东会决议,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刘汉如等 142 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将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截至2009 年5 月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进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安 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11,500 万股。

本次转让及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 142 人,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股权比例
1 刘汉如 902.30 7.85% 73 何双喜 39.64 0.34%
2 沈伟良 686.62 5.97% 74 潘娟娟 39.49 0.34%

120

3 邱卫人 486.45 4.23% 75 郑学美 39.40 0.34%
4 段超飞 428.72 3.73% 76 郑生广 39.20 0.34%
5 邵键 427.35 3.72% 77 王敏 39.11 0.34%
6 陈祥斌 406.03 3.53% 78 邢军 38.71 0.34%
7 金方放 403.68 3.51% 79 严为霖 38.61 0.34%
8 高志华 278.22 2.42% 80 汪祥支 38.29 0.33%
9 陈先才 272.72 2.37% 81 吴强 37.34 0.32%
10 刘世良 254.85 2.22% 82 郑宁钢 36.26 0.32%
11 夏筱芳 244.08 2.12% 83 臧敏 36.17 0.31%
12 汪竹焰 228.00 1.98% 84 蔡宏伟 36.10 0.31%
13 庄伟康 224.97 1.96% 85 周德刚 35.99 0.31%
14 夏宏 198.22 1.72% 86 赵小红 35.89 0.31%
15 朱荣珊 197.40 1.72% 87 邹国素 35.63 0.31%
16 王建芳 191.04 1.66% 88 刘和平 35.48 0.31%
17 陶春保 187.80 1.63% 89 张定峰 34.73 0.30%
18 何晓生 184.97 1.61% 90 计德奇 34.67 0.30%
19 羊明银 191.98 1.67% 91 查磊 34.42 0.30%
20 王延安 173.38 1.51% 92 邵世云 34.15 0.30%
21 张玉宝 88.07 0.77% 93 周立琴 33.77 0.29%
22 束君波 82.53 0.72% 94 杨涵 33.70 0.29%
23 朱明书 74.09 0.64% 95 张学连 33.45 0.29%
24 任长荣 73.58 0.64% 96 周光兵 33.45 0.29%
25 范宗贵 71.21 0.62% 97 许有雨 32.68 0.28%
26 邵世源 70.94 0.62% 98 杨圣 32.61 0.28%
27 金嵬 69.77 0.61% 99 吴宏保 32.52 0.28%
28 薛永昌 68.63 0.60% 100 左进春 32.48 0.28%
29 白云志 65.02 0.57% 101 陈慧 32.41 0.28%
30 王后林 62.59 0.54% 102 杜正芳 32.26 0.28%
31 计德林 62.48 0.54% 103 邵钢 32.21 0.28%
32 朱传理 62.18 0.54% 104 周立保 31.98 0.28%
33 张燐 62.08 0.54% 105 周继萍 31.58 0.27%
34 舒经旺 61.94 0.54% 106 赵敬雨 31.25 0.27%
35 徐骏 58.61 0.51% 107 李兵 31.09 0.27%
36 朱辉 58.23 0.51% 108 陶贵宝 30.72 0.27%
37 晋传琪 57.90 0.50% 109 陈金保 30.72 0.27%
38 汪建刚 57.48 0.50% 110 郑霞 30.40 0.26%
39 凌其银 57.33 0.50% 111 王道骏 30.20 0.26%
40 杨道群 57.29 0.50% 112 王强 29.80 0.26%
41 徐模龙 56.71 0.49% 113 沈志宏 29.65 0.26%
42 郑志强 55.72 0.48% 114 计长金 29.15 0.25%
43 徐国清 55.63 0.48% 115 张步翔 29.12 0.25%
44 谢佑生 55.22 0.48% 116 马太明 29.00 0.25%

121

45 王学勤 54.99 0.48% 117 吴国蓉 28.79 0.25%
46 刘炳炎 53.72 0.47% 118 陈军 28.73 0.25%
47 孙红军 53.63 0.47% 119 苏畅 28.63 0.25%
48 杨生院 53.30 0.46% 120 张海燕 28.21 0.25%
49 柯华亭 52.99 0.46% 121 周永华 27.91 0.24%
50 田爱荣 51.83 0.45% 122 童平云 27.33 0.24%
51 魏安平 51.48 0.45% 123 高建国 27.32 0.24%
52 杨丽红 50.88 0.44% 124 吴明 27.30 0.24%
53 汪大高 50.76 0.44% 125 周立志 24.81 0.22%
54 高赢山 50.36 0.44% 126 倪益胜 24.47 0.21%
55 李祖合 48.72 0.42% 127 周德云 24.00 0.21%
56 曹文俊 47.36 0.41% 128 洪四林 23.25 0.20%
57 张宪聪 46.95 0.41% 129 王荣泉 22.46 0.20%
58 洪良平 45.98 0.40% 130 刘汉斌 22.23 0.19%
59 马明德 45.72 0.40% 131 崔萍 22.01 0.19%
60 张国军 45.16 0.39% 132 奚桂先 21.17 0.18%
61 张伟 44.30 0.39% 133 张明 20.01 0.17%
62 周雪峰 43.70 0.38% 134 蒋尊箭 19.87 0.17%
63 路涛 43.20 0.38% 135 甘培银 18.72 0.16%
64 孙林 42.14 0.37% 136 陈兵 17.91 0.16%
65 吴仕贵 41.79 0.36% 137 赵玉生 17.43 0.15%
66 杜彪 41.72 0.36% 138 邢彩虹 17.29 0.15%
67 宗毅 41.71 0.36% 139 夏玉萍 16.93 0.15%
68 胡邦宏 41.53 0.36% 140 潘桂玲 16.7 0.15%
69 孔翊 40.56 0.35% 141 杨武山 16.57 0.14%
70 张武 40.02 0.35% 142 钱仁华 16.41 0.14%
71 曩树禹 39.83 0.35% 合计 11,500.00 100%
72 王金发 39.71 0.35%

注:根据马鞍山市中心医院医务科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星马创投股东谢佑生、吴福梅及董兴芳已死亡,目前其在星马创投享有的股东权益由其继承 人继承。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本次转让履行了相应的内部程序及法定变更 程序,本次转让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 有效。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亦履行 了相应的内部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条件,获得了 有权部门的批准,变更登记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

(3)委托持股清理的确认情况

122

①安徽省马鞍山市为民公证处对委托持股清理情况予以公证

为确保星马汽车不存在委托持股行为引起的其他纠纷,星马汽车于2010 年 3 月委托安徽省马鞍山市为民公证处对390 名实际出资人的委托持股清理情况进 行了逐一公证,包括:

对在2009 年6 月,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90 名实际出资人中的248 名人将其实际所持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转让予其余104 名实际出资 人时的转让行为予以公证。安徽省马鞍山市为民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共计 248 份《公证书》。证明:经查,转让方、受让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股权转让 协议书》;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具体、 明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 定,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协议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属实。

②星马创投390 名实际出资人签署的《确认函》

2010 年6 月,本独立财务顾问会同律师对390 名实际出资人进行了访谈, 星马创投390 名实际出资人签署了《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

Ⅰ、对于委托持股情况确认如下:代持人在代持期间代本人行使相应股东权 利以及代持人将代本人持有的以上出资(包含该等出资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 予以转让的行为均出自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Ⅱ、对于委托持股清理后不再持有安徽星马创投的股东,其确认如下:

本人已收到出资受让人应支付给本人的全部出资转让款。本次转让后,本人 不再通过委托持股方式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享有任何出资人权益,上述代持的清理不存 在纠纷,本人不会向受让人提出有关已转让出资的任何权利主张,亦不会对受让 人和曾代持人现在持有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出任何异议。

Ⅲ、对于委托持股清理后仍持有安徽星马创投股权的股东,其确认如下:

本人应支付(或得到)的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成(或得到),该资金均 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向华菱等相关方借款的情形,也未以华菱产权及资产 作为标的物通过抵押、质押、购现等方式筹集资金。同时,该等款项也不存在通

123

过抵押、质押、贴现国有产权或国有资产等方式筹集的情形。

本人现持有的星马创投股份为本人自身持有,不存在任何代持、委托持股等 情形,本人持有的星马创投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及争议;同时, 如该等股份发生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纠纷及争议),本人自 愿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

③刘汉如等31 名出资受让人出具相关《承诺函》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增至421 人后,至2009 年6 月期间, 31 名实际出资人(具体见“出资转让表1”)将其出资转让给刘汉如等31 名受 让人后,因退休或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其通讯方式或住址变更未能联系到。

鉴于上述情况,刘汉如等31 名受让人已于2010 年6 月出具《承诺函》,承 诺:本人已全额支付了出资受让款;本人就受让上述出资事宜与出让人不存在任 何纠纷或争议;如因该等事宜发生纠纷或争议,本人自愿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 任并自行妥善予以解决。

④委托持股清理后潜在风险的责任主体

针对星马创投现有股东持有的星马创投股份情况,星马创投现有142 名股东 或权利继承人已于2010 年3 月出具《承诺函》,承诺:“本人持有的星马创投股 份为本人自身持有,不存在任何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本人持有的星马创投股 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及争议;同时,如该等股份发生任何权属纠纷 或争议,本人自愿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2010 年4 月,安徽省马鞍山市 为民公证处出具了142 份《公证书》,对上述142 名股东或合法权利继承人的《承 诺函》予以了公证。

⑤安徽省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星马创投委托持股清理情况的确 认

2010 年6 月12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意见》(马政秘【2010】46 号),对星马创投委托持股清理情况予以确认,确认 意见如下:“2009 年6 月,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48 名实际出资人将实际 所持出资转让给其他104 名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变更为142 人。此后,48 名名义股东将其受托持有的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

124

且142 名实际出资人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 有限公司,星马创投委托持股情况得以妥善解决。前述股权转让系相关方真实意 思的体现,目前,星马创投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亦不存在权属纠纷 及争议。”

经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星马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确认意见的函》(皖政秘【2010】244 号),同意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对星马创投委托持股清理情况的确认。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星马创投历史上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已经星马创 投有效清理完毕。星马创投现有142 名股东均为实际出资人,不存在委托持股等 情况。其所持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今后如因委托持股清理行 为导致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风险,星马创投142 名股东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 关责任主体明确。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星马创投历史上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已经星马创投 有效清理完毕。星马创投现有142 名股东均为实际出资人,不存在委托持股等情 况;所持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星马创投主营业务为资金筹措、产业投资、资本运营、投资咨询服务,与投 资项目相关的物资供应及产品销售、综合开发经营。

2、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星马创投2007 年、2008 年、2009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139,837,944.79 143,033,687.18 208,181,451.79
其中:流动资产 8,363,698.95 17,601,961.86 32,098,745.18
非流动资产 131,474,245.84 125,431,725.32 7,332,531.26
负债合计 12,862,431.78 14,696,535.91 43,064,255.96
其中:流动负债 12,862,431.78 14,696,535.91 43,064,255.96
非流动负债 - - -
股东权益合计 126,975,513.01 128,337,151.27 165,117,195.83

125

资产负债率 9.20% 10.27% 20.6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1,419,575.35 842,009.81 13,567,485.42
-911,638.26 843,965.01 13,581,571.04
-911,638.26 843,965.01 13,581,571.04
-911,638.26 843,965.01 13,581,571.0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334.66 6,277,902.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41,989.42 6,955.20 -10,410,170.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64,830.24 - 10,819,682.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840.82 -368,379.46 6,687,413.78

星马创投200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并出具会审字【2010】3277 号《审计报告》

(六)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 picture [354 x 1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42 名自然人
100%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
17.652% 1% 19% 50%
华菱汽车 华神建材 星马集团 菱马建材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七)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主要企业名录

除标的公司外,星马创投主要下属企业为菱马建材及华神建材,其基本情况 如下:

如下:
产业分类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经营范围
汽车制造业 星马集团 20,000 19% 汽车、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
建材业 菱马建材 400 50.00% 建材加工、销售

126

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机械、非金属 华神建材 2,524 1.00% 矿物制品、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八)星马创投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星马创投持有星马集团19%的股份,是星马集团的主要股东,且星马创投 主要股东沈伟良、段超飞、邵键、陈祥斌、汪竹焰、徐骏、束君波、邱卫人及金 方放等在星马汽车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08 年9 月第6 次修订)》第10.1.3 条第(五)款规定,根据实质 重于形式原则,星马创投与上市公司有关联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 易完成后,星马创投直接持有星马汽车9.5%的股份(38,526,946 股),其参股公 司华神建材持有星马汽车14.20%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九)星马创投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星马创投未向星马汽车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十)星马创投及其主要高管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星马创投已声明,星马创投及其主要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8 月22 日 注册资本:1,650 万元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周学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27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00000005564 税务登记证号码:340506666220931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资产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涉及行 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

1、设立

2007 年8 月,自然人周学锋、徐国清、范宗贵、任长荣、周雪峰、金嵬、 徐模龙、洪良平、丁传满、郭荣军等10 人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各165 万元,设 立了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50 万元。

富华投资设立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学锋 165 10.00%
2 徐国清 165 10.00%
3 范宗贵 165 10.00%
4 任长荣 165 10.00%
5 周雪峰 165 10.00%
6 金嵬 165 10.00%
7 徐模龙 165 10.00%
8 洪良平 165 10.00%
9 丁传满 165 10.00%
10 郭荣军 165 10.00%
合计 1,650 100.00%

根据永涵会计师出具的永验字(2007)0813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 年8 月16 日,富华投资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合计1,65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7 年8 月22 日,富华投资取得了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500000005564。

2、第一次出资转让

经富华投资2008 年11 月13 日股东会同意,股东丁传满将其持有的公司全 部出资165 万元等价全额转让予股东周学锋;股东郭荣军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出 资165 万元等价全额转让给徐国清。各方于2008 年11 月11 日分别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

12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华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学锋 330 20.00%
2 徐国清 330 20.00%
3 范宗贵 165 10.00%
4 任长荣 165 10.00%
5 周雪峰 165 10.00%
6 金嵬 165 10.00%
7 洪良平 165 10.00%
8 徐模龙 165 10.00%
合计 1,650 100.00%

2008 年11 月14 日,富华投资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上述工商 变更登记。

3、第二次出资转让

经富华投资2009 年6 月18 日股东会决议,8 名股东将其持有富华投资的部 分出资转让给30 名自然人。同日,各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详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四、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 富华投资委托持股及委托持股清理情况/2、富华投资委托持股的清理/(1)委托 持股的清理情况”。

(三)出资来源

1、设立时出资来源

在富华投资设立时,10 名名义股东代表3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富华投资1650 万元出资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且不存在向华菱汽车等相关方借款的情形,也 未以华菱汽车产权及资产作为标的物通过抵押、质押、贴现等方式筹集资金,同 时,该等款项也不存在通过抵押、质押、贴现国有产权或国有资产等方式筹集的 情形。

富华投资设立时出资已足额到位,且本次出资已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 并出具了验资证明,合法有效。

2、第一次出资转让时出资来源

经富华投资2008 年11 月13 日股东会同意,股东丁传满将其持有的公司全 部出资165 万元等价全额转让予股东周学锋;股东郭荣军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出

129

资165 万元等价全额转让给徐国清。

本次股权转让仅为名义股东之间的转让,其实际出资人并未发生变化,因此,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并未实际支付。

3、第二次出资转让时出资来源

经富华投资2009 年6 月18 日股东会决议,周学锋将其持有的公司330 万元 出资中的220 万元等价分别转让给张宝玮和陆友林各110 万元,同意徐国清、范 宗贵、任长荣、周雪峰、洪良平、金嵬、徐模龙将其持有的公司1,320 万元出资 等价分别转让给陈红友等27 名自然人。

本次出资转让为富华投资的名义股东按照实际出资人真实出资情况将其代 持股权恢复给30 名实际出资人。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并未实际支付。

(四)富华投资委托持股及委托持股清理情况

1、富华投资委托持股的形成及其演变

(1)设立时——10 名名义股东代表3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富华投资1,650 万元出资

对于周学锋等10 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富华投资1,650 万元出资,其实际出 资人为华菱汽车的30 名职工,其具体出资额见“实际出资人表7”。

实际出资人表7——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周学锋 110 6.67% 17 方瑞 50 3.03%
2 张宝玮 110 6.67% 18 刘翠 50 3.03%
3 陆友林 110 6.67% 19 钱涛 50 3.03%
4 陈红友 60 3.64% 20 崔华山 50 3.03%
5 刘春苗 60 3.64% 21 张晓玲 50 3.03%
6 王少军 60 3.64% 22 叶军 50 3.03%
7 赵长金 60 3.64% 23 方毅 50 3.03%
8 刘志强 60 3.64% 24 朱云兵 40 2.42%
9 王彬彬 60 3.64% 25 李含坤 40 2.42%
10 庞进军 60 3.64% 26 史凤波 40 2.42%
11 牛俊 60 3.64% 27 余江发 40 2.42%
12 张刚 60 3.64% 28 朱明晖 20 1.21%
13 熊涛 60 3.64% 29 吴贤明 20 1.21%
14 丁志强 50 3.03% 30 马永兵 20 1.21%

130

15 胡珊 50 3.03% 合计 1,650 100.00%
16 郝立峰 50 3.03%

富华投资设立后,10 名自然人股东代表3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富华投资1,650 万元出资。

(2)第一次出资转让——8 名名义股东代表3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富华投资 1,650 万元出资

经富华投资2008 年11 月13 日股东会同意,股东丁传满将其持有的公司全 部出资165 万元等价全额转让予股东周学锋;股东郭荣军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出 资165 万元等价全额转让给徐国清。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华投资股东仅为名义上变更。对于周学锋等8 名自 然人股东持有的富华投资1,650 万元出资,于本次股权转让时点,富华投资实际 出资人及其实际出资情况并未发生任何变化,其实际出资人仍为华菱汽车的30 名职工,其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实际出资人表7”。

(3)2008 年11 月出资转让完成至2009 年6 月委托持股清理前——实际出 资人和委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008 年11 月出资转让完成至2009 年6 月委托持股清理前,30 名实际出资 人及其出资额未发生变化,委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周学锋等8 名名义股东仍 然代3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富华投资1,650 万元出资。

(4)安徽省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富华投资委托持股情况的确认

2010 年6 月12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意见》(马政秘【2010】46 号),对富华投资设立时的委托持股情况予以确认, 确认意见如下:“富华投资设立时,由10 名名义股东代表3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 1,650 万元出资,该委托持股关系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纠纷及争议。”

经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星马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确认意见的函》(皖政秘【2010】244 号),同意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富华投资委托持股情况的确认。

2、富华投资委托持股的清理

(1)委托持股的清理情况

为清理富华投资存在的委托持股事宜,经富华投资2009 年6 月18 日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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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同意周学锋将其持有的公司330 万元出资中的220 万元等价分别转让给张 宝玮和陆友林各110 万元;同意徐国清、范宗贵、任长荣、周雪峰、洪良平、金 嵬、徐模龙将其持有的公司1,320 万元出资等价分别转让给陈红友等27 名自然 人,其中陈红友、刘春苗、王少军、赵长金、刘志强、王彬彬、庞进军、牛俊、 张刚、熊涛分别受让60 万元;丁志强、胡珊、郝立峰、方瑞、刘翠、钱涛、崔 华山、张晓玲、叶军、方毅分别受让50 万元;朱云兵、李含坤、史凤波、余江 发分别受让40 万元;朱明晖、吴贤明、马永兵分别受让20 万元。同日,各方分 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华投资出资人及其实际出资情况与“实际出资人表 7”相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华投资委托持股情况得以彻底清理。

富华投资的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相应的内部程序及法定变更程序,本次股权 转让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华投资委托持股情况得以彻底清理。

(2)委托持股清理的确认情况

①平安证券及发行人律师对富华投资30 名实际出资人进行访谈并取得其签 署的《确认函》

2010 年6 月,平安证券及发行人律师对30 名实际出资人进行访谈,并取得 其签署的《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

Ⅰ、富华投资设立时,本人委托周学锋、徐国清、范宗贵、任长荣、周雪峰、 金嵬、徐模龙、洪良平、丁传满、郭荣军等同意代为出资及持有上述出资并代为 行使相应股东权利;

Ⅱ、本人委托周学锋、徐国清、范宗贵、任长荣、周雪峰、金嵬、徐模龙、 洪良平、丁传满、郭荣军并同意代为出资及持有上述出资并行使相应股东权利, 以及变更代持人的行为系出资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会因上述代为出资及代为 持有的出资数额、代持出资行为及代持人代为行使相应股东权利、变更代持人事 宜而与代持人及其他出资人存在现实及潜在纠纷。

Ⅲ、2009 年6 月,本人已与周学锋、徐国清、范宗贵、任长荣、周雪峰、 金嵬、徐模龙、洪良平等8 名委托持股人解除委托代持关系。本人持有的富华投 资股权为本人自身持有,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及争议;同时,如该等股份发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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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权属纠纷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纠纷及争议),本人自愿承担所有相关的 法律责任;同时,如该等股权如因上述代持事项发生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本人 自愿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

②委托持股清理后潜在风险的责任主体

针对富华投资现有股东持有的富华投资股份情况,富华投资现有30 名股东 已于2010 年3 月19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本人持有的富华投资股权为本 人自身持有,不存在任何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本人持有的富华投资股权权属 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及争议;同时,如该等股权发生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本人自愿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

2010 年4 月,安徽省马鞍山市为民公证处出具了30 份《公证书》,对上述 30 名股东的承诺予以了公证。

综上,关于委托持股及其清理情况,富华投资30 名实际出资人于2010 年3 月签订了《承诺函》,于2010 年4 月2 日在马鞍山市为民公证处进行公证;2010 年6 月,30 名实际出资人已签署《确认函》对委托持股及委托持股清理的有关 事实进行确认;且富华投资委托持股清理情况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人 民政府确认。

③安徽省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富华投资委托持股清理情况的确 认

2010 年6 月12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意见》(马政秘【2010】46 号),对富华投资委托持股清理情况予以确认,确认 意见如下:“2009 年6 月,名义股东将其代为持有的出资转让给实际出资人,富 华投资股东变更为30 名实际出资人,富华投资委托持股情况得以妥善解决。前 述股权转让系相关方真实意思的体现,目前,富华投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 托持股,亦不存在权属纠纷及争议。”

经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星马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确认意见的函》(皖政秘【2010】244 号),同意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富华投资委托持股清理情况的确认。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华投资历史上存在的委

133

托持股行为已经富华投资彻底清理,富华投资现30 名股东均为实际出资人,不 存在委托持股等情况;所持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富华 投资现30 名股东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其持有的富华投资股权为自身所持有, 权属清晰,并自愿承担因该等股权发生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 任,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今后如因委托持股清理行为导致 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风险,富华投资全体股东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关责任主 体明确。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富华投资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富华投资存续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富华投 资历史上存在的委托代持行为已经富华投资有效清理,富华投资现30 名股东均 为实际出资人,不存在委托持股等情况;所持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同时,富华投资现30 名股东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其持有的富华投资股 权为自身所持有,权属清晰,并自愿承担因该等股权发生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而 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富华投资现主要经营企业投资,资产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等。 2、主要财务数据

富华投资2007 年、2008 年、2009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92,036,811.49 16,513,163.43 16,502,497.50
其中:流动资产 1,506,811.49 1,513,163.43 1,502,497.50
非流动资产 90,530,000.00 15,000,000.00 -
负债合计 75,530,465.69 6,866.03 449.55
其中:流动负债 75,530,465.69 6,866.03 449.55
非流动负债 - - -
股东权益合计 16,506,345.80 16,506,297.40 16,502,047.95
资产负债率 82.07% 0.04% 0.0027%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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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成本 - - -
营业利润 64.54 5,665.93 2,497.50
利润总额 64.54 5,665.93 2,497.50
净利润 48.40 4,249.45 2,047.95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66.4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14.54 10,665.93 -14,977,502.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6,50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351.94 10,665.93 1,502,497.50

富华投资200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并出具会审字【2010】3276 号《审计报告》。

(六)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30 名自然人 100%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863%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主要企业名录

富华投资除持股标的公司华菱汽车外,无其他参控股公司。

(八)富华投资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富华投资股东为华菱汽车管理营销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9 月第6 次修订)》第10.1.3 条第(五)款规定,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富华投资与上市公司有关联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富华投资直接持有星马汽车5.84%的股份(23,708,889 股), 仍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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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富华投资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华投资未向星马汽车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十)富华投资及其主要高管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华投资已声明,富华投资及其主要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9 月18 日 注册资本:7,000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纬三路436 号 办公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纬三路436 号 法定代表人:童志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98000003305

税务登记证号码:浙税联字330104754401011 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混凝土(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 年11 月30 日)。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批发、零售:水泥制品,建筑材料,钢材, 沥青,混凝土外加剂;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历史沿革

1、设立

2003 年9 月,浙江华威投资有限公司(华威建材前身)由浙江华威建材有 限公司与童志华、支伟华、陶惠良、张辛、胡甫铭、戚国民和王章夫等七名自然

136

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根据浙江之江会计师事务所2003 年9 月10 日出具的浙之验字(2003)第 36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3 年9 月10 日止,浙江华威投资有限公司已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0 万元整,均以货币出资。

浙江华威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华威建材有限公司 2,500 83.34
2 童志华 255 8.5
3 支伟华 125 4.17
4 陶惠良 50 1.67
5 张辛 25 0.83
6 胡甫铭 25 0.83
7 戚国民 10 0.33
8 王章夫 10 0.33
合计 3,000 100.00

2、第一次股权转让

经浙江华威投资有限公司2004 年3 月12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浙江华威建材 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分别转让予童志华、洪一新、陶惠良、张辛、胡 甫铭、戚国民和王章夫等,其中1,27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童志华、625 万元的出 资转让给洪一新、250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陶惠良、12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张辛、 12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胡甫铭、50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戚国民、50 万元的出资转 让予王章夫;同意支伟华将持有的公司125 万元出资转让给洪一新。同日,各方 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出资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华威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童志华 1,530 51.00
2 洪一新 750 25.00
3 陶惠良 300 10.00
4 张辛 150 5.00
5 胡甫铭 150 5.00
6 戚国民 60 2.00
7 王章夫 60 2.00
合计 3,000 100.00

3、第一次吸收合并

经华威投资2004 年3 月16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浙江华威投资有限公司吸收

137

合并浙江华威建材有限公司;同意浙江华威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华威建材 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 至6,000 万元人民币。

2004 年3 月16 日,浙江华威建材有限公司及浙江华威投资有限公司就上述 吸收合并事宜在《每日商报》进行了公告。

根据浙江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 年3 月1 日出具的天华验字 (2010)第6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 年6 月30 日止,华威建材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000 万元整,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原浙江 华威建材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出资。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威建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童志华 3,060 51.00
2 洪一新 1,500 25.00
3 陶惠良 600 10.00
4 张辛 300 5.00
5 胡甫铭 300 5.00
6 戚国民 120 2.00
7 王章夫 120 2.00
合计 6,000 100.00

4、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 年2 月4 日,经华威建材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陶惠良、胡甫铭、王 章夫、戚国民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童志华。同日,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威建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童志华 4,200 70.00
2 洪一新 1,500 25.00
3 张辛 300 5.00
合计 6,000 100.00

5、第二次吸收合并

经华威建材2007 年4 月2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华威建材吸收合并浙江华博 建材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威建材注册资本增加至7,000 万元。

2007 年4 月24 日,华威建材及浙江华博建材有限公司就上述吸收合并事宜 在《今日早报》进行了公告。

根据杭州中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07 年9 月25 日出具的杭中业验字(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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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 年4 月30 日止,华威建材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其所持有的浙江华博建材有限公 司股权出资,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威建材注册资本7,000 万元,累计实收资 本7,000 万元。

2007 年11 月15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核发了注册号33019800000330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童志华 4,900 70.00
2 洪一新 1,750 25.00
3 张辛 350 5.00
合计 7,000 100.00

6、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 年10 月31 日,经华威建材股东会决议,同意童志华将其拥有华威建 材28%的股权(即1,960 万元出资)转让给杭州华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洪一 新将其拥有华威建材10%的股权(即700 万元出资)转让给杭州华威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同意张辛将其拥有的华威建材2%的股权(即140 万元出资)转让给杭 州华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9 年10 月31 日,童志华、洪一新及张辛分别与杭州华威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上述三人股权以出资价格进行转让。上述股权转 让已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华威建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童志华 2,940 42.00
2 杭州华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800 40.00
3 洪一新 1,050 15.00
4 张辛 210 3.00
合计 7,000 100.00

7、第四次股权转让

经华威建材2010 年12 月13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张辛将其拥有的华威建材 3%的股权转让给童志华。2010 年12 月13 日,张辛与童志华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张辛将其持有的华威建材3%的股权以2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童志华。上述 股权转让已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

139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威建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童志华 3,150 45.00
2 杭州华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800 40.00
3 洪一新 1,050 15.00
合计 7,000 100.00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除2004 年3 月华威建材实施吸收合后并未履行验资 手续而存在瑕疵外,其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律及相 关法规的规定。

鉴于其于2010 年3 月1 日由浙江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04 年3 月的吸收合并事宜进行验资,并出具的天华验字(2010)第63 号《验资报告》, 实施吸收合并时,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原浙江华威建材有限公司的股权3,000 万元进行出资。因此上述瑕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华威建材2004 年3 月实施吸收合后未及时履行验 资手续,存在瑕疵。但2010 年3 月,浙江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华威 建材该次吸收合并事宜进行追加验资,并出具天华验字(2010)第63 号《验资 报告》予以验证。以上瑕疵不构成华威建材合法存续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 法律障碍。

除以上瑕疵外,华威建材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影响其合法有效存续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 性法律障碍。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2004 年3 月华威建材实施吸收合后并未履行 验资手续而存在瑕疵外,其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律 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鉴于其于2010 年3 月1 日由浙江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04 年3 月的吸收合并事宜进行验资,并出具的天华验字(2010)第63 号《验资报告》, 实施吸收合并时,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原浙江华威建材有限公司的股权3,000 万元进行出资。因此上述瑕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140

华威建材主营业务为生产水泥预制品等建材产品及实业投资。 2、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华威建材2007 年、2008 年、2009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559,033,261.08 463,200,565.03 352,034,604.16
其中:流动资产 258,568,215.92 203,000,583.28 133,483,239.73
非流动资产 300,465,045.16 260,199,981.75 218,551,364.43
负债合计 426,968,779.00 356,599,073.71 265,190,772.93
其中:流动负债 367,121,203.69 280,285,711.22 248,330,396.93
非流动负债 59,847,575.31 76,313,362.49 16,860,376.00
股东权益合计 132,064,482.08 106,601,491.32 86,843,831.23
资产负债率 76.38% 76.99% 75.33%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25,282,662.24 335,202,116.40 319,550,691.76
主营业务利润 28,004,965.94 30,998,328.58 25,795,185.94
投资收益 31,285,217.95 20,682,121.66 1,501,500.00
利润总额 38,398,160.03 29,194,005.15 7,487,447.20
净利润 36,493,200.08 27,056,077.39 6,491,758.11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118,485.94 32,599,564.94 80,824,177.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24,714.96 -27,462,038.16 -81,341,307.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24,814.01 -15,239,152.92 892,064.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318,584.99 -10,101,626.14 374,934.91

华威建材200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 具中磊审字【2010】3008 号《审计报告》。

(四)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及其主要下属企业

141

==> picture [227 x 1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45% 40% 15%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投 杭
资 州
童 洪
有 华
志 限 威 一
华 公 实 新
司 业
----- End of picture text -----

华威建材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童志华,其基本情况如下: 童志华,男,生于1954 年4 月,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住所:杭州市江 干区彭埠镇七堡村6-45 号。童志华1978 年-1988 年,先后在杭州砖纸厂、市政 干校担任经营、生产、计划等管理工作;1988 年-1995 年,在杭州华南建筑工程 公司任队长、经理;1995 年-2004 年,在浙江华威建材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 理;2004 年至今,在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五)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主要企业名录

除标的公司外,华威建材主要下属企业为基本情况如下:

产业分类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经营范围
房地产业 杭州中庆置业有限
公司
4,000 49.20%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等
材料业 浙江赛凡新材料有
限公司
1,000 51.00% 销售:高纯高浓纳米溶胶,纳米无机陶
瓷涂料、纳米无机高分子树脂
金融业 杭州市江干区汇银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公司
20,000 10.00% 办理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
财务等咨询业务
杭州联合农村合作
银行
72,525.596 1.66%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贴现,同业拆借,
银行保函及外汇业务等
电力业 桐庐县分水江水力
发电有限公司
7,650 49.00% 水力发电

(六)华威建材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华威建材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星马汽车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无关 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威建材直接持有星马汽车4.38%的股份(17,781,667 股)。

142

华威建材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星马汽车及华菱汽车其他直 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星马汽车及华菱汽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华威建材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威建材未向星马汽车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八)华威建材及其主要高管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威建材已声明,华威建材及其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8 月13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266 号208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266 号208 室 法定代表人:柴汉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0000007125 税务登记证号码:浙税联字330100665213297 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批发,零售;服装,服饰,机械设备,鞋帽,日用百

货;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历史沿革

鼎悦投资成立于2007 年8 月,系由自然人卓爱珍、叶振华、孙静、卓爱玉

143

及浙江耀江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 万元。

根据杭州永浩联合会计事务所2007 年8 月9 日出具的永浩验字(2007)第 50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 年8 月8 日止,鼎悦投资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 的全部注册资本2,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鼎悦投资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卓爱珍 800.00 40.00
2 叶振华 500.00 25.00
3 孙静 300.00 15.00
4 卓爱玉 200.00 10.00
5 浙江耀江混凝土有限公司 200.00 10.00
合计 2,000.00 100.00

鼎悦投资于2007 年8 月30 日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10000000712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鼎悦投资设立至今未发生股权结构变 化。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鼎悦投资的设立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律及相关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瑕疵,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障碍。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鼎悦投资的设立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鼎悦投资的设立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律及 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瑕疵,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鼎悦投资自2007 年8 月成立以来,主要业务以实业投资为主。

2、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鼎悦投资2007 年、2008 年、2009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5,103.27 5,120.48 6,020.12
其中:流动资产 3.27 3,019.90 19.84

144

非流动资产 5,100.00 2,100.58 6,000.28
负债合计 3,105.00 3,120.48 4,020.12
其中:流动负债 3,105.00 3120.48 4020.12
非流动负债 - - -
股东权益合计 1,998.27 2,000.00 2,000.00
资产负债率 60.84% 60.94% 66.78%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利润 -1.73 - -
利润总额 -1.73 - -
净利润 -1.73 - -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16.64 -899.64 -
- 899.70 -
- - -
-16.64 0.06 -

鼎悦投资200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并出具利安达审字【2010】第L1204 号《审计报告》。

(四)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及其主要下属企业

==> picture [261 x 1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40% 25% 15% 10% 10%
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卓 叶 孙 卓 有
耀
爱 振 爱 限 江

珍 华 静 玉 司 混

----- End of picture text -----

鼎悦投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卓爱珍,其基本情况如下:

卓爱珍,女,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所:浙江省 杭州市西湖区亚洲城东流阁6B。卓爱珍自1997 年5 月至2006 年11 月,任杭州 好时运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06 年12 月至今任薇萝妮卡(杭州)服饰 有限公司董事长。

145

(五)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主要企业名录

鼎悦投资除持股标的公司华菱汽车外,无其他参控股公司。

(六)鼎悦投资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鼎悦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星马汽车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无关 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鼎悦投资直接持有星马汽车2.48%的股份(10,076,278 股)。

鼎悦投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星马汽车及华菱汽车其他直 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星马汽车及华菱汽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鼎悦投资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悦投资未向星马汽车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八)鼎悦投资及其主要高管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悦投资已声明,鼎悦投资及其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史正富先生

(一)基本情况

姓名:史正富

出生日期:1954 年9 月7 日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住所:上海浦东芳甸路333 弄21 号2901 室

146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777 号3 楼

联系电话:021-61042999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曾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现已注销

(二)个人简历

(二)个人简历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2000 年3 月-至今 上海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4 年11 月-至今 复旦大学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 主任、教授

史正富先生除在星马集团及华菱汽车担任董事外,与星马汽车及华菱汽车其 他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星马汽车及华菱汽车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参控股公司情况

除标的公司外,史正富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产业
分类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创业
与股
权投
上海同华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11,000 万元 50% 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资产
经营管理(除金融业务),
投资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
件的开发、制作、销售,网
络工程设计、安装
上海同华动力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33,811 万元 2.37%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
Comway
Biomaterial
Limited
5 万美元 100%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China Bio Solutions
Group Limted
5 万美元 12.53% 财务顾问咨询

(四)史正富先生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史正富先生已声明,其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八、杭玉夫先生

(一)基本情况

147

姓名:杭玉夫

出生日期:1952 年2 月7 日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扬名镇清二村邓湾里94 号

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区硕放工业园区南开路无锡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2-6274576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个人简历

(二)个人简历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1992.09.02-至今 无锡新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董事长
1995.12.15-至今 无锡杭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董事长
1995.12.26-至今 昆山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0.09.07-至今 江阴新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2.01.31-至今 无锡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2.06.13-至今 苏州杭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董事
2002.06.26-至今 昆山新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2.10.22-至今 宁波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3.05.13-至今 苏州杭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3.09.25-至今 无锡市杭氏投资策划部 投资人
2003.12.04-至今 苏州杭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08.07.15-至今 都江堰杭氏志达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杭玉夫先生与星马汽车及华菱汽车其他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

与星马汽车及华菱汽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参控股公司情况

除标的公司外,杭玉夫主要参控股公司情况如下:

产业分类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
比例
经营范围
咨询业 无锡市杭氏投资策划
个人独资企业 100% 投资策划服务;建筑材料、工程机
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的销售
建材业 ~~江阴新兴混凝土有限~~ ~~245 万美元~~ ~~75%~~ ~~生产商品混凝土~~


148

公司
苏州杭达水泥制品有
限公司
950 万美元 70% 生产销售及泵送商品混凝土和水
泥制品
无锡金鑫商品混凝土
有限公司
1,000 万美元 25% 生产商品混凝土

(四)杭玉夫先生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玉夫先生已声明,其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九、楼必和先生

(一)基本情况

姓名:楼必和 出生日期:1942 年2 月7 日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497 号金兰轩903 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497 号金兰轩903 室

联系电话:0571-86908729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个人简历

(二)个人简历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2001 年-至今 杭州德川建材有限公司 总经理

楼必和先生与星马汽车及华菱汽车其他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 与星马汽车及华菱汽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参控股公司情况

楼必和先生除持股标的公司华菱汽车外,无其他参控股公司。

149

(四)楼必和先生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楼必和先生已声明,其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十、交易对方之间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一)华菱汽车六名法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六名法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星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星马集团于2011 年3 月1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史正富先生 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史正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增补刘宇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及股东方市工投公司推荐,提名刘宇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星马集团于2011 年4 月3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刘宇辉先生 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因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星马集团的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1 刘汉如 董事长、总经理 2008 年10 月 2011 年10 月
2 沈伟良 董事 2008 年10 月 2011 年10 月
3 徐道才 董事 2008 年10 月 2011 年10 月
4 杜长棣 董事 2008 年10 月 2011 年10 月
5 刘宇辉 董事 2011 年4 月 2011 年10 月
6 徐骏 财务负责人 2008 年10 月 2011 年10 月

2、省投资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省投资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1
2
3
3
4
5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杜长棣 总经理 2009 年12 月 2012 年12 月
杨俊社 副总经理 2009 年12 月 2012 年12 月
宋同发 副总经理 2009 年12 月 2012 年12 月
陈先明 副总经理 2009 年12 月 2012 年12 月
章光华 总会计师 2009 年12 月 2012 年12 月
钱 进 总经济师 2009 年12 月 2012 年12 月

3、星马创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星马创投于2011 年4 月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刘汉如先

150

生、沈伟良先生、段超飞先生、邱卫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 于增补朱荣珊先生、何双喜先生、魏安平先生、王建芳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和《关于改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星马创投于2011 年5 月12 日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朱荣珊先生、何 双喜先生、魏安平先生、王建芳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星马创投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1 陈先才 董事长、总经理 2009 年7 月 2012 年7 月
2 朱荣珊 董事 2011 年5 月 2012 年7 月
3 何双喜 董事 2011 年5 月 2012 年7 月
4 魏安平 董事 2011 年5 月 2012 年7 月
5 王建芳 董事 2011 年5 月 2012 年7 月
6 陈慧 财务负责人 2011 年4 月 2012 年7 月

4、富华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华投资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1 周学锋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9 年6 月 2012 年6 月
2 张秀萍 财务负责人 2009 年6 月 2012 年6 月

5、华威建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威建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1 童志华 董事长 2009 年9 月 2012 年9 月
2 洪一新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9 年9 月 2012 年9 月
3 张辛 副总经理 2009 年9 月 2012 年9 月
4 童春霞 董事 2009 年9 月 2012 年9 月

6、鼎悦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悦投资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柴汉蜂 董事长、总经理 2010 年8 月
杨勤勇 财务负责人 2010 年8 月

(二)交易对方之间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华菱汽车九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如下:

1、星马集团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

151

(1)星马创投持有星马集团19%股权,星马创投142 名股东均为星马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以上情形外,星马集团与星 马创投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星马集团与星马创投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富华投资30 名股东均为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员工;除以上情形外, 星马集团与富华投资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星马集团与富华投资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3)省投资集团持有星马集团20%股权,省投资集团董事长杜长棣亦为星 马集团董事;除以上情形外,星马集团与省投资集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根据省投资集团于2010 年6 月21 日出具的《声明》,省投资集团在作为华 菱汽车股东期间,将一直保持与星马集团的一致行动。

(4)史正富先生持有上海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股权,而上海同 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星马集团10%股权,除以上情形外,星马集团与史 正富先生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根据史正富先生于2010 年6 月21 日出具的《声明》,史正富先生在作为华 菱汽车股东期间,将一直保持与星马集团的一致行动。

(5)星马集团与华威建材、鼎悦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星马集团与华威建 材、鼎悦投资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星马集团与杭玉夫先生、楼必和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星马集团与杭 玉夫先生、楼必和先生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省投资集团

省投资集团持有星马集团20%股权,省投资集团董事长杜长棣亦为星马集团 董事;除以上情形外,省投资集团与星马集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根据省投资集团于2010 年6 月21 日出具的《声明》,省投资集团在作为华 菱汽车股东期间,将一直保持与星马集团的一致行动。

除上述情形外,省投资集团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省投资集 团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3、星马创投

(1)星马创投持有星马集团19%股权,星马创投142 名股东均为星马集团

152

及其下属企业员工(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以上情形外,星马创投与星 马集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星马创投142 名股东与富华投资30 名股东均为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员工(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以上情形外,星马创投与富华投资不存在 其他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形外,星马创投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星马创 投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富华投资

富华投资30 名股东与星马创投142 名股东均为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员工 (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以上情形外,富华投资与星马集团、星马创投 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形外,富华投资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富华投 资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5、华威建材

华威建材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华威建材与华菱汽车其他股 东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鼎悦投资

鼎悦投资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鼎悦投资与华菱汽车其他股 东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7、史正富

史正富持有上海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股权,而上海同华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除以上情形外,史正富 与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根据史正富于2010 年6 月21 日出具的《声明》,史正富在作为华菱汽车股 东期间,将一直保持与星马集团的一致行动。

除上述情形外,史正富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史正富与 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8、杭玉夫

杭玉夫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杭玉夫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

153

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9、楼必和

楼必和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楼必和与华菱汽车其他股东不 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154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华菱汽车 100%的股权,华菱汽车不存在出资不 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一、华菱汽车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36,823.2088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400000568 税务登记证号码:34050674894224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1 月29 日

经营范围:重型汽车、汽车底盘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二)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

1、公司设立

(1)背景

推广散装水泥和发展商品混凝土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 转变及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泥散装 化率和混凝土商品化率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 距,提高散装水泥技术装备水平成为缩小差距的一项重要举措。

星马汽车是国内散装水泥车和混凝土搅拌车制造的龙头企业,其产销量和市 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居行业前列,2003 年之前星马汽车所需专用汽车底盘绝大 部分依赖进口,其中以进口日本三菱和五十铃底盘为主,不仅需要较大的外汇支 出,而且进口底盘供货周期长,产品价格高,服务不到位,不利于自主品牌的树 立和行业的健康发展。2003 年前后,中日间发生贸易摩擦,从而影响了公司对

155

日本三菱和五十铃底盘的进口,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鉴于上述 情况,为摆脱重卡底盘严重依赖于进口,易受国际贸易关系影响的局面,星马汽 车自主研发重卡底盘产品的工作已刻不容缓。

2003 年5 月,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支持专用汽车龙头企业开发生 产专用汽车底盘,满足国产专用汽车增加新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逐步替代进口, 促进专用汽车制造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关政策,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政秘 【2003】14 号文批准,由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及 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等3 人作为职工代表入股,共同出资设立了安徽星马重 型汽车有限公司(华菱汽车前身),注册资本为8,000 万元,开始了专用汽车底 盘的研发和试制工作。

(2)设立情况

2003 年5 月8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以马政秘【2003】14 号文批准,由安 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投资集团及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等3 人作 为职工代表入股,共同出资设立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华菱汽车前身),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 万元。

根据安徽兴永会计师事务所2003 年5 月15 日出具的皖兴永验字(2003)第 09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3 年5 月14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注册资本合计8,000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8,000 万元。

2003 年5 月16 日,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5001090005。

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汉如 3,000.00 37.50
2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 31.25
3 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2.50
4 沈伟良 1,000.00 12.50
5 邱卫人 500.00 6.25
合计 8,000.00 100.00

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持有的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4,500 万元出资, 系代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397 名职工(详见“实际出资人表1”)持有,目 前已经彻底清理。

具体委托持股情况及委托持股清理情况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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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菱汽车基本情况/(三)华菱汽车委托持股股份及其清理情况。” (3)各股东出资原因

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马鞍山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其投资设立的 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华菱汽车前身),开发生产与星马汽车相配套的上 游底盘产品,延伸产业链,符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对于拉动就业、增加税收、 振兴马鞍山地方经济等均能起到重要作用。省投资集团为安徽省政府授权的投资 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具有引导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功能。汽车制造业是 安徽省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其对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的投资符合产业 引导政策,可形成底盘和专用汽车生产的产业链。

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系代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职工对安徽星马重型汽 车有限公司进行出资,其投资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现为“华菱汽车”) 是期望该企业不断发展,从而对员工的就业提供保障。基于对星马汽车所取得成 就的肯定,广大员工对开发生产重型汽车的前景充满信心。

2、第一次更名

经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2003 年10 月7 日股东会同意,并于2003 年 10 月24 日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皖)名称预核企内字【2003】第135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更名为“安 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003 年11 月11 日,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就上述变更事宜在马鞍山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3、第一次股东变更

2003 年11 月,上述397 名职工(实际出资人表1)以其实际持有的安徽星 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56.25%股权作为部分出资设立了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故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三人将其合计委托持有的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 公司4,500 万元出资转让给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 56.25
2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 31.25
3 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2.50
合计 8,000.00 100.00

157

2003 年12 月1 日,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在马鞍 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第一次增资

(1)背景

随着年产10000 辆重型汽车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急需资金以满足该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2003 年11 月25 日,马鞍山市人民 政府出具马政秘【2003】40 号《关于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 复》,同意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增资事宜。

(2)增资情况

2003 年11 月18 日,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省投资集团、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中 外合资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书》。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至2,898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000 万元),增资后安徽星马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出资905.625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500 万元)、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出资724.5 万美元(折合6,000 万元)、省投资集团出资 664.2216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500 万元)、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 资603.653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00 万元)。

2003 年11 月25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马政秘【2003】40 号《关于安 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增 资事宜。增资后,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 业。

2003 年11 月26 日,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取得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颁 发的外经贸皖府资字【2003】034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根据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04 年3 月3 日和7 月13 日分别出具的永验字 (2004)02034 号及永验字(2004)0704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 年7 月7 日止,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2,898 万美元。

2004 年7 月26 日,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就上述事宜在马鞍山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58

上述增资完成后,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05.625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500 万元) 31.25
2 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724.5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00 万元) 25.00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64.2216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500 万元) 22.92
4 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03.653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00 万元) 20.83
合计 2,898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000 万元) 100.00

(3)相关股东出资原因

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及原股东对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现 为“华菱汽车”)发展的大力支持,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000 万元, 省投资集团增资3,000 万元,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4,000 万元, 新股东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增资724.5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6,000 万元)。至此,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4,000 万元。

新股东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是史正富先生控制的企业,其 对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增资基于以下原因:首先,当时中国经济的整体发 展形势向好,国内物流运输行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都将有较好表现,重型卡车 主要应用于公路物流和工程建设两个方面,发展潜力巨大,因此,对整个重卡行 业的发展前景比较乐观。其次,华菱汽车引进日本三菱90 年代末的产品技术, 相比于国内其他企业具有技术领先优势,且华菱汽车一直奉行“技术引进、自主 创新”的产品开发原则,符合国家产业升级发展导向,因此看好企业未来的发展。 再次,华菱汽车的主攻产品为需求增速较快的高档专用汽车底盘,可代替进口底 盘而能较好满足星马汽车对底盘的需求,星马汽车作为关联买方,可大大降低华 菱汽车初期的市场风险,因此对华菱汽车的投资风险较小。最后,对华菱汽车的 管理团队比较信任。史正富先生及CPI 公司当时比较看好华菱汽车的管理人团 队,刘汉如先生的过往业绩已证明其是一个合格的企业经营者,因此,史正富先 生及CPI 公司对刘汉如先生及其带领的管理团队充满信心。

5、第二次更名

经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2005 年3 月26 日董事会同意,并经2005 年 3 月31 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皖)名变核内字【2005】第1009 号《企 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华 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59

2005 年4 月12 日,公司就上述变更事宜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

6、第一次股权转让及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背景

2005 年12 月10 日,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华菱汽车股权中 的480 万元出资转让给菱马零件(现为“菱马建材”)。转让背景为华菱汽车拟由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当时的《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 司股东不低于5 人,为满足相关条件,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菱马零件(现 为“菱马建材”)经协商一致,签署了《转让出资协议书》。菱马零件受让该部分 出资成为华菱汽车股东。

(2)股权转让及整体改制相关情况

2005 年12 月10 日,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安徽星马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48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转让给马鞍山菱马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马鞍山菱马建材有限公司”);同意将安徽 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12 月11 日,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省投资集团、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菱马零件(现 更名为“菱马建材”)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并于2006 年1 月18 日制定了公 司章程。

2007 年1 月8 日,商务部以商资批【2006】2434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安徽 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的批复》,同意安徽 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2%的股权给马鞍 山菱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同意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制为中外合资股 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1 月17 日,华菱汽车取得了商务部颁发的商外资资审字【2007】0010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 年1 月26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出具的工商 外企授函【2007】12 号批准,授权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安徽华菱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进行登记注册。2007 年1 月29 日,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

160

更为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完成后,华菱汽车总股本为24,000 万股。 根据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05 年12 月12 日出具的永验字(2005)1218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5 年12 月12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 册资本合计2,898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000 万元)。

2007 年1 月29 日,华菱汽车就上述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

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后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020.00 29.25
2 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6,000.00 25.00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00.00 22.92
4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83
5 马鞍山菱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80.00 2.00
合计 24,000.00 100.00

(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到位及补足情况

华菱汽车在上述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未作专项审计以确认公司净资产 值。2009 年11 月25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原华普天 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5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复核审计。经复核审计,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95,285,520.39 元,少于整体变更后折成的 注册资本240,000,000.00 元,差额为44,714,479.61 元。

鉴于上述情况,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对欠缴的注册资本于 2009 年11 月进行了补足,具体补足金额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应补足金额(元) 实际补足金额(元)
1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25 13,078,985.29 13,162,500.00
2 史正富* 25.00 11,178,619.90 11,250,000.00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92 10,248,558.73 10,314,000.00
4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83 9,314,026.10 9,373,500.00
5 马鞍山菱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0 894,289.59 900,000.00
合计 100.00 44,714,479.61 45,000,000.00

注:史正富为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实际控制人,本次替代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履行补齐出资义务。

161

同时,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史正富及菱马零件(现为菱马建 材)承诺将承担未来可能出现的因本次出资不实导致的全部风险及赔偿责任。

2009 年11 月27 日,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复核审验 并出具会验字(2009)3967 号《关于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情况的复核报告》,说明截至2009 年11 月27 日止,华菱汽车原 股东(或权利义务承继人)已于2009 年11 月27 日前将欠缴的注册资本补足, 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与当时《公司章程》所约定的出资额一致。

2009 年11 月27 日,华菱汽车股东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自然 人杭玉夫、史正富出具承诺,针对华菱汽车设立时出资存在的问题,承诺:“鉴 于当时的股东现已以现金方式对上述差额予以补足,本公司(本人)同意放弃依 据公司法向其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鉴于上述情况,虽然华菱汽车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存在出资不到位的 情形,但各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现已补齐了全部出资,并承诺将 承担未来可能出现的因本次出资不实导致的全部风险及赔偿责任。因此,上述补 齐出资事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障碍。

7、第二次增资

(1)第二次增资的背景及原因

2007 年5 月,在华菱汽车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吸引人才,从而保持企业 的稳定和长远发展,华菱汽车决定实施企业核心员工持股的激励政策。华菱汽车 增资4,000 万元,全部由华菱汽车在职中高级技术、管理、营销核心骨干人员认 购。因员工数量较多,不可避免出现人员变动情况,为了使华菱汽车股东保持相 对稳定,由上述中高级技术、管理、营销核心骨干人员出资设立富华投资,认缴 华菱汽车1,500 万股。部分华菱汽车高层管理人员出资设立了马鞍山福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认缴华菱汽车1,500 万股。同时,为使华菱汽车能够继续享受中外 合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华菱汽车引进了加拿大籍华人刘福康先生认缴华菱汽车 1,000 万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菱汽车注册资本由24,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28,000 万元人民币。

(2)增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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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华菱汽车2007 年5 月27 日股东大会同意,并经商务部于2007 年11 月9 日出具的商资批【2007】1775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的批复》批准,华菱汽车注册资本由24,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8,000 万元 人民币,增资部分由马鞍山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500 万元认缴1,500 万股、富华投资出资1,500 万元认缴1,500 万股、加拿大籍华人刘福康出资 135.3137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01.213129 万元)认缴1,000 万股,其中1,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作为注册资本,剩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

根据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07 年11 月26 日出具的永验字(2007)1117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 年11 月23 日止,华菱汽车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4,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7 年11 月27 日,华菱汽车就上述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菱汽车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020.00 25.072
2 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6,000.00 21.429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00.00 19.643
4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17.857
5 马鞍山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5.357
6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5.357
7 刘福康(外籍) 1,000.00 3.571
8 马鞍山菱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80.00 1.714
合计 28,000.00 100.00

8、第三次增资

(1)第三次增资的背景及原因

2007 年11 月,重卡市场需求旺盛,华菱汽车产销量不断增长,同比增幅达 90%以上。企业规模扩大致使资金供需缺口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抓住机遇,加快 发展,缓解资金压力,同时鉴于华菱汽车业绩的不断增长,该公司股东对其通过 实施IPO 进入资本市场有了初步期望,华菱汽车实施增资扩股,引进了部分财务 投资者。

华菱汽车引进日本三菱重卡技术后,产品起点高工艺工装处行业内较高水 平,产品差异化显著,再加上科学的管理,较大的研发投入及地方政府的重点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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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使华菱汽车具备较高的成长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逐步提升,对投资 人来说有着较强的吸引力。

本次增资过程中,由于史正富先生继续看好华菱汽车的发展,其通过实际控 制的公司Top Crest Group Limited 与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对华菱汽车增资6,000 万元。华威建材、苏州杭氏物流有限公司、鼎悦投资等公 司主要业务在建筑建材领域,郭金禄先生也主要涉足建筑建材领域,对华菱汽车 所生产的底盘和星马汽车所生产的专用汽车比较了解,上述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合 计6,000 万元。

(2)第三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经华菱汽车2007 年11 月28 日股东大会同意,并经商务部2008 年1 月16 日出具的商资批【2008】21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 资的批复》批准,华菱汽车注册资本由28,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0,000 万人民 币,新增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由原股东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和新股东Top Crest Group Limited、华威建材、苏州杭氏物流有限公 司、鼎悦投资、郭金禄等6 家境内外投资者以每3 元人民币认缴1 元注册资本的 价格认购,溢价所得24,000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根据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08 年4 月30 日和2008 年7 月24 日分别出具 的永验字(2008)04037 号《验资报告》和永验字(2008)06052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2008 年5 月21 日止,华菱汽车已收到全体股东累计出资 368,232,088.74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92.058%。新增注册资本具体缴纳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本次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实缴出资(万元)
1 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1,000.00 --
2 Top Crest Group Limited 5,000.00 2,823.208874
3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4 苏州杭氏物流有限公司 1,950.00 1,950.00
5 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700.00
6 郭金禄(外籍) 350.00 350.00
合计 12,000.00 8,823.208874

2008 年12 月26 日,华菱汽车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40,000 万元,实收资

164

本36,823.2088 万元。至此,华菱汽车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注册资本
总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
实缴注册资本
总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
1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020.00 17.55 7,020.00 17.55
2 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7,000.00 17.50 6,000.00 15.00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00.00 13.75 5,500.00 13.75
4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12.50 5,000.00 12.50
5 Top Crest Group Limited 5,000.00 12.50 2,823.208874 7.058
6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7.50 3,000.00 7.50
7 苏州杭氏物流有限公司 1,950.00 4.875 1,950.00 4.875
8 马鞍山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3.75 1,500.00 3.75
9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3.75 1,500.00 3.75
10 刘福康(外籍) 1,000.00 2.50 1,000.00 2.50
11 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1.75 700.00 1.75
12 马鞍山菱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480.00 1.20 480.00 1.20
13 郭金禄(外籍) 350.00 0.875 350.00 0.875
合计 40,000.00 100.00 36,823.20887 92.058

9、减资及股权转让

(1)减资及股权转让的背景

2008 年11 月,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华菱汽车面临严峻考验,同时公司 部分股东自身也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为互相帮助,共渡难关,经华菱汽车各股 东之间的友好协商,进行股权转让。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方股东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折合人民币尚有1,000 万元,Top Crest Group Limited 折合人民币尚有 2,176.791 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176.791 万元注册资本未按增资协议约定时 间按时出资到位。经各股东协商,决定实施减资。

(2)减资及股权转让相关情况

2008 年11 月22 日,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菱马零件(现为菱马建 材)分别与鼎悦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菱马 零件分别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520 万股和480 万股以每股3 元人民币的价格 转让给鼎悦投资。

同日,马鞍山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富华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刘福康 与富华投资、郭金禄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马鞍山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5

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1,500 万股以每股3 元的价格转让予富华投资;刘福康 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1,000 万股股份以每股3元人民币的价格分别转让予富华投 资900 万股、郭金禄100 万股。

2008 年12 月8 日,华菱汽车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同意 华菱汽车股本由40,000 万股减至36,823.208874 万股,注册资本由40,000 万元 减至36,823.208874 万元。

2008 年12 月26 日,华菱汽车就上述减资事宜在《安徽日报》进行了公告。 2009 年2 月27 日,安徽省商务厅出具皖商资执字【2009】126 号《关于同 意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等事项的批复》,同意上述减资及股权转让事 宜。

根据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3 月16 日出具的永验字(2009)0302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 年3 月12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368,232,088.74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68,232,088.74 元。

2009 年3 月31 日,华菱汽车就上述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

经以上减资及股权转让后,华菱汽车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1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0.00 17.652
2 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6,000.00 16.294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00.00 14.936
4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13.578
5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900.00 10.591
6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8.147
7 苏州杭氏物流有限公司 1,950.00 5.296
8 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1,700.00 4.617
9 Top Crest Group Limited 2,823.208874 7.667
10 郭金禄(外籍) 450.00 1.222
合计 36,823.208874 100.00

10、股权转让及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的背景

2009 年10 月22 日,星马汽车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停牌,相关方就星马 汽车与华菱汽车重组事宜进行论证,发现华菱汽车股东及股权结构方面存在一些

166

问题,对本次重组可能构成障碍。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各方 商讨一致同意,对华菱汽车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首先,CPI、TCG 均为史正富先生在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其是否具备相关 规定所要求的非公开发行对象的条件,需相关各方长时间调查、论证,短期内无 法作出准确判断,将大大延长重组方案论证时间,可能导致《星马汽车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公告。鉴于此,CPI、TCG 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实际控制人史正富先生直接持有,以推动重组进程。

其次,初步尽职调查发现苏州杭氏物流注册资本金一直未能按时到位,其对 外投资存在瑕疵,故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权转让给股东之一杭玉夫先生直接持 有。

再次,郭金禄先生为外资股东,如果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权不变,那么华菱 汽车仍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之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 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 共同举办合营企业。因此,中方自然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而史正富 先生、杭玉夫先生均为中资自然人,不能持有华菱汽车的股权。鉴于史正富先生 和杭玉夫先生已确定受让华菱汽车股权,故与郭金禄先生协商后,郭金禄先生同 意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楼必和先生,华菱汽车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 业。

(2)股权转让相关情况

经2009 年11 月10 日华菱汽车股东大会同意,并经安徽省商务厅于2009 年11 月20 日出具的皖商资执字【2009】704 号《关于同意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将其持有 的华菱汽车6,000 万股股份以每股1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史正富;Top Crest Group Limited 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2,823.2088 万股以每股3 元的价格转 让给史正富;苏州杭氏物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1,950 万股以每股 3.53 的价格转让给杭玉夫;郭金禄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450 股以每股3.53 元的价格分别转让予富华投资100 万股,转让予楼必和350 万股。本次股权转让

167

完成后,华菱汽车由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转变为内资股份公司。

2009 年11 月20 日,华菱汽车就上述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菱汽车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股本总额比例(%)
1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 17.652
2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00.00 14.936
3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13.578
4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10.863
5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8.147
6 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1,700.00 4.617
7 杭玉夫 1,950.00 5.296
8 史正富 8,823. 208874 23.961
9 楼必和 350.00 0.95
合计 36,823.208874 100.00

上述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依据如下:

由于史正富先生为CPI 及TCG 实际控制人,其受让华菱汽车股份价格的确认 方式为其成本价。而杭玉夫及楼必和受让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为华菱汽车以 2009 年6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确定,即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09】第12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评估基准日2009 年6 月30 日,华菱汽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130,082.99 万元,每股价值为3.53 元,因此,杭玉夫及楼必和受让本次股权的 定价为每股3.53 元。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菱汽车2009 年11 月股权转让系为顺利推进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由股权出让方、受让方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该次股权转 让中,转让价格均得到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认可。该次股权转让中,同一实际控制 人下股权转让作价系根据其成本价确定,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股权转让作价系由 双方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华菱汽车2009 年11 月股权转让系为顺利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由股权出让方、受让方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转让价格均得 到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认可。

(3)本次股权转让评估作价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华菱汽车评估作价之间 差异的原因

168

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09】第 12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 年6 月30 日,华菱汽车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130,082.99 万元,每股价值为3.53 元。

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 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 年12 月31 日,华菱汽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178,536.15 万元。即华菱汽车每 股股份作价为4.85 元。两次评估价值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两次评估所选择 的评估基准日不同。具体原因如下:

评估基准日是资产评估的重要要素之一,对评估工作及评估结果会产生很大 影响。对同一评估对象,在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选择不同的评估基准日,一 方面由于评估所采用的财务基础数据、行业数据、预测基础等会存在差异,这会 使预期未来净现金流量及折现率存在差异,从而导致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不同; 另一方面评估时会计科目内容及其数值不同,会使得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非 经营性资产负债、有息负债等的评估价值不同。从而,最终导致评估价值存在差 异。

华菱汽车2009 年11 月股权转让时,选择的评估基准日是2009 年6 月3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选择的评估基准日是2009 年12 月31 日。 正是由于评估基准日不同使得两次评估的评估价值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①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差异

收益法评估时,经营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系通过预计资产在未来的净现金流 量之后以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而得出,而未来净现金流的预计源自对未 来销量、主营业务收入及各项费用的预测。在上述两个不同时点,评估人员对于 华菱汽车未来销量、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等的预测及折现率的取值不同,故 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不同。主要情况如下:

Ⅰ、销量及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存在差异

主营业务收入是由销量和单价确定,华菱汽车两次评估在汽车年销量预测上 的差异而造成主营业务收入在各预测期出现差异。两次销量预测出现差异是因为 开展预测工作时点所依据的预测基础存在差异所致。

预测销量时,评估师主要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华菱汽车的行

169

业地位及竞争力等因素,并重点依据华菱汽车历史上的实际销售量而对未来主营 收入进行预测。

2009 年11 月股权转让评估时,评估师以华菱汽车历史实际销售量为基础预 计了其2009 年下半年、2010 年至2014 年销售量,并据此预计了2009 年7-12 月、2010 年至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2009 年7-12 月至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销售量(台)
主营业务收入
2009 年1-6
月(实际)
2009 年
7-12 月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6,704 8,296 18,000 20,000 21,500 22,500 23,000
158,501.63 187,926.87 415,714.20 461,395.78 496,000.46 519,070.25 530,605.1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12 月31 日,由于2009 年华菱汽车实际销售量为16,187 台,比以2009 年6 月30 日股权转让评估时的 预测量高出1,187 台。针对华菱汽车在2009 年下半年超出预期的表现,并结合 当时宏观经济、汽车行业的发展情况,评估师重新对华菱汽车2010 年至2014 年的销量、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具体如下:

2010 年至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实际)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年销售量(台) 16,187 20,000 21,500 22,500 23,100 23,500
主营业务收入 372,264.07 461,053.05 495,919.50 521,083.30 536,809.70 547,089.95

由上述情况可知,开展评估预测时所依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情况及华 菱汽车的实际销量等不同而导致两次不同评估基准时点预测的未来销量出现差 异。

Ⅱ、营业利润和净利润有差异

因两次经济行为评估基准日预测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不同,以及成本、期间 费用数据不同,造成营业利润和净利润有差异,具体见下表:

2009 年7-12 月至2014 年主营业务成本和期间费用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7-12 月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主营成本 169,716.76 375,431.49
416,686.53
447,938.02 468,772.34 479,189.51
营业费用 6,405.00 11,861.60
13,095.90
13,939.60 14,549.27 14,750.60
管理费用 3,265.76 7,875.53
8,696.98
8,868.29 9,031.17 9,114.71
财务费用 2,172.56 4,077.12
4,077.12
4,077.12 4,077.12 4,077.12

170

2010 年至2014 年主营业务成本和期间费用预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主营成本 412,324.19 443,153.66 465,587.93 479,424.75 488,551.33
营业费用 13,292.89 14,211.88 14,771.36 15,126.04 15,350.18
管理费用 9,034.16 9,469.32 9,768.83 9,965.59 9,994.99
财务费用 4,463.25 4,463.25 4,463.25 4,463.25 4,463.25

主营业务成本和期间费用主要是依据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企业 预测来测算的。

2009 年7-12 月至2014 年营业利润和净利润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7-12 月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营业利润 8,116.74 18,147.17 20,413.67 22,672.85 24,083.08 24,889.61
净利润 6,899.23 15,425.09 17,351.62 19,271.92 20,470.62 21,156.17

2010 年至2014 年营业利润和净利润预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营业利润 23,465.62 26,140.45 28,005.60 29,338.71 30,257.71
净利润 19,931.29 22,202.54 23,787.07 24,919.67 25,700.48

Ⅲ、折现率略有差异

  • 在收益法评估中,两次评估采用的折现率均按照以下方法求得:

  • 根据评估对象的资本债务结构特点以及所选用的现金流模型等综合因素,采

  • 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资本加权平均成本(WACC)确定折现率R。

  • 资本加权平均成本(WACC)的计算公式为:

  • R=【E/(E+D)】×Re+【D/(E+D)】×Rd×(1-T)

  • 式中:E----权益的市场价值;

    • D----债务的市场价值;

    • Re----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 Rd----债务资本成本,按有息负债利率计算;

    •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为:

  • Re=Rf+ β (Rm–Rf)+Δ

式中:Rf----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171

β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m–Rf)----市场风险溢价;

Δ----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上述估算折现率的公式中,大部分参数均来源于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数 据。在分别以2009 年6 月30 日与2009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时,由于在 无风险利率、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 (杠杆 β 值)、债务资本成本及其参照企业的资 本结构等参数均发生了变化,故两次评估折现率估算结果会出现差异。

按照上述公式及不同时点相关数据计算,评估基准日2009 年6 月30 日的折 现率为12.15%,评估基准日2009 年12 月31 日的折现率为12.81%。

综上,华菱汽车2009 年6 月30 日折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187,843.18 万 元;2009 年12 月31 日折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220,426.12 万元;差异为 32,582.94 万元,占两次评估价值总差异的48,453.16 万元的67.25%。

②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存在差异

华菱汽车2009 年11 月股权转让评估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 中,评估基准日分别是2009 年6 月30 日和2009 年12 月31 日。在前述两个不 同时点,华菱汽车相应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存在较大差异,股东权益相差达 26,005.68 万元。具体如下:

华菱汽车的资产和负债汇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2010 年6
月30 日)
账面价值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2010 年6
月30 日)
账面价值
(2009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 272,425.11 273,358.16 流动负债 234,390.84 219,570.32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 2,977.43
固定资产 56,139.32 58,389.75 非流动负债 40,000.00 51,913.69
在建工程 1,107.42 962.84
无形资产 7,904.61 24,833.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1.31 24,833.96 负债总额 274,390.84 271,484.01
资产总额 340,377.77 363,476.62 净资产 65,986.93 91,992.61

资产、负债科目内容不同,造成在不同评估基准日华菱汽车的溢余资产、非 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也不相同,主要如下:

Ⅰ、土地使用权

在2009 年6 月30 日,华菱汽车账面有溢余土地2 宗,土地证号分别为:马

172

国用(2005)第31195 号、马国用(2004)第14354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 143,962.93 平方米、66,078.21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10,041.14 平方 米,两宗地土地用途均为瞻仰景观休闲用地,评估价值合计1,971.71 万元。

在2009 年12 月31 日,上述两宗土地用途由瞻仰景观休闲用地改为工业用 地,土地面积不变,土地证号变更为马国用(2009)第81806 号、马国用(2009) 第81805 号。由于土地用途改变,该两宗地的评估价值从1,971.71 万元变化为 8,653.69 万元,评估增值6,681.98 万元。此外,在2009 年6 月30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期间,华菱汽车新增面积为243,583.00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土地 证号为马国用(2009)第81830 号),其评估价值为10,035.62 万元。前述三宗 土地评估价值合计18,689.31 万元。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中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比2009 年 11 月股权转让评估时高16,792.66 万元。

Ⅱ、长期股权投资

在2009 年6 月30 日,华菱汽车账面长期股权投资仅有福马零件,其评估价 值为1,919.06 万元。

在2009 年12 月31 日,华菱汽车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有福马零件和凯马零件, 其评估价值分别为2,300.60 万元和1,071.62 万元,合计为3,372.22 万元。两 次评估差异1,453.16 万元。

福马零件在两次评估中评估结果差异额381.54 万元,主要是在不同评估基 准日,其资产规模和结构已发生变化,从而造成评估结果的差异。 Ⅲ、非经营性资产

在2009 年6 月30 日,华菱汽车账面有非经营性资产——其他应收款和其他 流动资产,评估价值分别为6,138.06 万元、210.98 万元,合计6,349.04 万元。 而在2009 年12 月31 日,华菱汽车账面无非经营性资产。

综上,华菱汽车2009 年11 月股权转让评估项目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评估价值合计为10,239.81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项目溢余 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合计为22,110.03 万元,差异11,870.22 万元,占总差异48,453.16 万元的24.50%。

③有息负债评估价值存在差异

173

在2009 年6 月30 日,华菱汽车有息负债(长、短期借款)的评估价值为 68,000.00 万元;在2009 年12 月31 日,华菱汽车有息负债(长、短期借款) 的评估价值为64,000.00 万元;差异为4,000 万元,占总差异48,453.16 万元的 8.25%。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在2009 年11 月股权转让时,该次股权转让作为作 价依据的评估值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作为作价依据的评估值之间存在差异系由 于两次评估中评估基准日选取的不同所造成的,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 法律障碍。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2009 年11 月股权转让时,评估价值与本次交 易作价之间存在差异系由于两次评估评估基准日选取不同,华菱汽车资产负债构 成不同,评估时市场环境、预测基础不同,从而对华菱汽车未来净现金流的预测、 折现率的取值等存在差异而形成的,差异原因能够合理解释,对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外资转内资补税问题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 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 号)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 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8 年后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菱汽车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为此华菱 汽车补缴了此前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所涉及的税款, 共计27,346,496.97 元,其中:2003 年和2004 年因为公司亏损,未享受所得税 优惠;2005 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93,385.03 元;2006 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6,452,073.32 元、2007 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0,101,038.62 元。同时,华菱汽 车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外资转内资后申请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 惠,按应纳所得税额的2.5%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共5,288,097.75 元,其中2008 年为2,582,505.59 元,2009 年为2,705,592.16 元。

2010 年2 月8 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了《关于安徽华 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发生变更及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涉及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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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纳税证明》,证明华菱汽车应补缴的税款已于2009 年度全部缴纳入库。

11、安徽省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华菱汽车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 情况的确认

2010 年6 月12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意见》(马政秘【2010】46 号),对华菱汽车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予以确认, 确认意见如下:“华菱汽车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设立、历次股 权变动及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合法 有效。”

经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星马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确认意见的函》(皖政秘【2010】244 号),同意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华菱汽车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的确认。

(三)华菱汽车委托持股及其清理情况

华菱汽车前身——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设立时,刘汉如、沈伟良、邱 卫人合计持有的4,500 万元出资系代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397 名职工持有。 1、实际出资情况

397 名职工均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出资。2003 年11 月,星马创投成立时,该 397 名职工以此出资转为对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实际出资情况请 详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星马创投 委托持股及其清理情况”

2、后续演变及委托持股清理情况

2003 年11 月,上述397 名职工以其实际持有但由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 代持的的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现为华菱汽车)4,500 万元股权作为一部 分出资,实际出资设立了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故刘汉如、沈伟良、邱卫 人将其持有的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现为华菱汽车)的出资转让给安徽星 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华菱汽车股权层面,不再存在委托持股问题。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对委托持股情况进行了彻底清理。 具体情况请详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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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马创投委托持股及其清理情况”。随着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富华投资 委托持股情况的彻底清理,华菱汽车的委托持股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3、安徽省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华菱汽车委托持股及其清理情况 的确认

2010 年6 月12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意见》(马政秘【2010】46 号),对华菱汽车委托持股及其清理情况予以确认, 确认意见如下:“华菱汽车前身—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设立时,刘汉如、 沈伟良、邱卫人3 人受出资职工委托,代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397 名出资职 工持有4,500 万元出资。该委托持股情况系由历史原因形成,委托持股经相关各 方一致同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纠纷及争议。 目前,华菱汽车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亦不存在权属纠纷及争议。”

经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星马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确认意见的函》(皖政秘【2010】244 号),同意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华菱汽车委托持股及其清理情况的确认。

经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核查:(1)华菱汽车的设立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 其各股东已按时足额出资,且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了证明,华菱汽 车在设立时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瑕疵。(2)华菱汽车整体改制 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履行了法定的变更、改制 程序。虽然华菱汽车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未作专项审计以确认公司净资产 值,导致存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形,但各股东已于2009 年11 月27 日补足了股份 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核验资,华菱汽车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且华菱汽车目前其他股东均承诺放 弃对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鉴于此,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认为华菱汽车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瑕疵不会导致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无效,亦 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3)华菱汽车的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履行 了法定的程序,其过程符合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瑕疵,不会对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障碍。华菱汽车在由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的股权 转让中,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履行了法定的程序,转让过程符合法律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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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规定。华菱汽车已按相关规定补缴了此前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 半”的税款。(4)华菱汽车在成立初期所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刘汉如、沈伟良、 邱卫人将其代持的华菱汽车4,500 万出资转让给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 华菱汽车股权层面,不再存在委托持股问题。华菱汽车历史上存在的委托持股行 为存在瑕疵,但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8 月对委托持股情况进行 了彻底清理,富华投资于2009 年6 月对委托持股情况进行了彻底清理。随着安 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富华投资委托持股情况的彻底清理,华菱汽车的委托 持股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已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华菱汽车股权权属清晰,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障碍。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1)除华菱汽车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未进行专项 审计外,华菱汽车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影 响华菱汽车存续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经本所律师核查, 华菱汽车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未进行专项审计的瑕疵已经安徽华菱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原股东(或权利义务承继人)有效弥补,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 性法律障碍。华菱汽车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行为存在瑕疵,但该等代持行为已 经华菱汽车、星马创投及富华投资有效清理,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法 律障碍。

在星马创投及富华投资委托持股问题得以有效清理后,华菱汽车亦不存在委 托持股情况。华菱汽车现有股东均为实际出资人,不存在委托持股等情况;所持 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地方政府所出具意见的合法合规性

2010 年6 月11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马政秘【2010】46 号《关于星马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 实际控制人的确认意见》(以下简称“《确认意见》”)。针对该《确认意见》,其合 法性合规性如下:

1、《确认意见》的出具主体合法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 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五)执行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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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 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资法》”)第四条规 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 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根据以上规定,华菱汽车作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内并由其实际控制 的企业,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在对其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有关事宜进行核查后, 有权出具《确认意见》;该行为有利于保障行政区域内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是 其管理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的具体表现,主体合法合规。

2、《确认意见》的发表未超出政府职责范围

《企业国资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 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第十四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履 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 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作为华菱汽车的实际 控制人,而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对华菱汽车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在对华菱汽车历 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有关事宜进行核查后,其出具《确认意见》是依法履行出资 人职责的体现,亦是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规范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 必要手段,并未干预华菱汽车依法自主经营,未超出其职责范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作为华菱汽车的实际 控制人,而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对华菱汽车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在对华菱汽车历 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有关事宜进行核查后,其出具《确认意见》是依法履行出资 人职责的体现,亦是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规范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 必要手段,并未干预华菱汽车依法自主经营,未超出其职责范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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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意见》出具在程序上合法合规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意见》履行了如下必要程序:

(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星马汽车上报的《关于请求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 确认的请示》十分重视,经我市政府研究并作出批示,由市金融办牵头,联合相 关部门对星马集团、华菱汽车、星马创投的设立、改制及历次股权变动;职工持 股会及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委托持股情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2)马鞍山市金融办按照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批示,会同市国资办、市经 信委、市工商局组成核查小组,通过回顾历史背景,调阅公司相关资料,对照市 政府有关原始文件和会议记录,当时市政府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及职工 访谈笔录,访问历史上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对请示事项逐一核实,确认 无误。

(3)马鞍山市金融办将核查的相关情况及核查结果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进 行了报告。

(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经研究后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意见》 (马政秘【2010】46 号)。

综上,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出具《确认意见》的主体、程序均合法合规,且《确认意见》的出具并未超出其 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交易标的产权或控制关系

本次交易前,华菱汽车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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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史正富
76.92%
23.08% 50%
星马创投 市工投公司 同华投资 省投资集团
19% 51% 10% 20%
台商李建兴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0% 50% 1% 99% 66.7%
菱马建材 华神建材 星马汽车 天津星马 湖南星马
30.7% 100%
富华投资 华威建材 杭玉夫 鼎悦投资 楼必和
17.652% 10.863% 8.147% 5.296% 4.617% 13.578% 0.950% 14.936% 23.961%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福马车桥 福马零件 凯马零件
51%
华菱客车
----- End of picture text -----

1、实际控制人

华菱汽车自成立以来,一直由星马集团控制,星马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市工投 公司,市工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所以华菱汽车的实际控制 人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

华菱汽车的实际控制人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认定依据如下:

2007 年1 月,华菱汽车由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 设立以来,华菱汽车一直由星马集团控制,具体依据如下:

(1)华菱汽车股权结构分散,任一股东都无法通过其自身享有的股份表决 权控制华菱汽车。

华菱汽车股权结构一直较为分散,自成立以来,未出现过持股比例超过30% 的股东,并且前几大股东持股比例一直较为接近:2007 年1 月华菱汽车成立时, 前四大股东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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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投资集团、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在20%-30%之间;2007 年11 月华菱汽车总股本增加至2.8 亿股时,前四大股东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省投资集团、星马集团持股比例 均在17%-26%之间;2008 年7 月-12 月,华菱汽车总股本增加至4 亿股且之后减 少至3.68 亿股时,前四大股东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史正富先生(通过 CPI 及TCP 公司)、省投资集团、星马集团持股比例均在10%-30%之间。目前,华 菱汽车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有五名,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也仅持股23.961%。 所以,自成立以来,华菱汽车任一股东都无法通过其自身享有的股份表决权控制 华菱汽车。

(2)华菱汽车前四大股东一直未发生实际变更,除星马集团外的三大股东, 均未曾控制也不谋求控制华菱汽车。

自成立以来,华菱汽车前四大股东实际上一直为星马创投、史正富先生(通 过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及Top Crest Group Limited 间接持有 华菱汽车股权)、省投资集团、星马集团。星马创投、史正富先生、省投资集团 均未曾控制也不谋求控制华菱汽车。

星马创投为职工持股公司,不参与华菱汽车的日常经营管理。星马创投实际 出资人为星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职工,在2009 年6 月委托持股清理前,其实 际股东人数均在390 人以上,委托持股清理完成后,其股东人数为142 人,股权 结构分散,持股比例最高的刘汉如先生所持有的股权仅为7.85%。因此,任一股 东都无法通过实际控制星马创投股份表决权而实际控制星马创投,亦无法通过控 制星马创投而控制华菱汽车。

史正富先生对华菱汽车的投资为战略性投资,不谋求华菱汽车的实际控制 权。史正富先生为复旦大学教授、复旦大学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其投资 了多家创业投资企业,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Top Crest Group Limited 均为其中之一。史正富先生曾通过CPI、TCP 公司间接持有华菱汽车的 股权,但都仅限于战略性投资。2010 年6 月21 日,史正富先生出具《声明》, 声明如下:史正富先生对于华菱汽车的投资仅为战略性投资,在史正富先生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作为华菱汽车股东期间,史正富先生并未参与华菱汽车任何实际 性的生产经营管理,并未对华菱汽车形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有效实际控制;同时,

181

史正富先生承诺在未来继续作为华菱汽车股东的期间内,无意谋求对于华菱汽车 的实际控制。

省投资集团为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不参与华菱汽车日常经营管理,也未谋 求对华菱汽车的实际控制权。省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华菱汽车 的前身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设立时,由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牵头组建,由于 当时资金紧张,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了资金支持。作为安徽 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省投资集团出资参与了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的组建。2010 年6 月21 日,省投资集团出具《声明》,声明如下:省投资集团 对于华菱汽车的投资仅为战略性投资,在省投资集团作为华菱汽车股东期间,省 投资集团并未参与华菱汽车任何实际性的生产经营管理,并未对华菱汽车形成任 何直接或间接的有效实际控制;同时,省投资集团承诺在未来继续作为华菱汽车 股东的期间内,无意谋求对于华菱汽车的实际控制。

(3)星马集团在华菱汽车董事会中一直占居多数席位,控制华菱汽车日常 经营管理

根据公司章程,华菱汽车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华菱汽车设立时,召开创立大 会,选举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杜长棣、史正富5 人组成董事会,其中刘汉 如、沈伟良、邱卫人由星马集团推荐,杜长棣由省投资集团推荐,史正富由CPI 公司推荐,并选举刘汉如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华菱汽车历次增资、减资及股权变动,经股东大会决议,均未对公司董事会 进行调整。直至今日,华菱汽车董事会成员一直由上述五人担任,并由刘汉如担 任公司董事长,保持了公司董事会的稳定。可见,星马集团一直拥有华菱汽车董 事会五名董事中的三个席位,通过实际控制华菱汽车董事会决定华菱汽车日常经 营管理,对华菱汽车董事会形成有效控制。

(4)星马集团实际能够控制或影响的表决权达到30%以上

自华菱汽车成立以来,星马集团一直能够实际控制或者影响华菱汽车30%以 上的表决权,原因如下:

首先,星马集团直接持有的华菱汽车的股权一直在12%以上,且在华菱汽车 增资至4 亿元之前,星马集团一直持有华菱汽车20%左右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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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星马集团能够影响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史正富先生、省投资集团对华 菱汽车的表决权。史正富先生作为财务性投资者,从未有过经营重卡行业企业的 经验,并基于对星马集团及华菱汽车高管多年来经营重型汽车和专用汽车领域的 认可,在召开董事会或以其他方式行使股东权力时,与星马集团实施一致行动, 直接同意、认可或接受星马集团的关于华菱汽车具体经营决策(包括对外投资、 重大人事安排等)及分歧解决的各项意见、建议和要求。华菱汽车成立至今,史 正富先生在担任历届董事会董事期间,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中均与星马 集团表示了一致意见。省投资集团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参与了 华菱汽车前身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的组建,鉴于对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支 持和对星马集团多年来经营重型汽车和专用汽车领域的认可,且作为星马集团参 股股东,自华菱汽车成立至今,省投资集团在作为华菱汽车股东期间及其委派的 杜长棣先生在担任历届董事会董事期间,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中均与星 马集团表示了一致意见。

2010 年6 月21 日,省投资集团与史正富先生声明:“本公司(本人)对于 华菱汽车的投资仅为战略性投资,在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作为 华菱汽车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人)并未参与华菱汽车任何实际性的生产经营管 理,并未对华菱汽车形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有效实际控制;本公司(本人)在华 菱汽车历次股东会和董事会中均与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星马集团”) 及其关联董事保持了一致意见,直接同意、认可或接受了星马集团关于华菱汽车 具体开发经营(包括对外投资、重大人事安排等)及分歧解决的各项意见、建议 和要求。同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在未来继续作为华菱汽车股东的期间内,无 意谋求对于华菱汽车的实际控制,并将继续保持与星马集团的一致行动。”

从实质重于形式来看,自华菱汽车设立以来,星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其股权 以及史正富先生、省投资集团对星马集团的认可,能够实际控制或影响华菱汽车 30%以上的表决权。

综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 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 号》第二条的规 定:“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 行为的权力。”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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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或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 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则拥有上市公司控制 权。”可以认定:星马集团对华菱汽车虽未达到控股地位,但无论从历史渊源还 是企业现状来分析,星马集团都在各个方面参与及决定着华菱汽车的生产经营及 重大决策,自华菱汽车成立以来,星马集团一直对其形成实际控制。

(5)安徽省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华菱汽车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2010 年6 月12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发行对象及拟购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意见》(马政秘【2010】46 号),对华菱汽车实际控制人予以确认,确认意见如 下:“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马鞍山市属国有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 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所实际控制;华菱汽车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通过马鞍山市工 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星马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经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0 年7 月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星马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确认意见的函》(皖政秘【2010】244 号),同意马 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华菱汽车实际控制人的确认。

综上所述,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菱汽车自成立以来一直由星马集团 控制,星马集团的控股股东是市工投公司,市工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马鞍山市 人民政府,所以华菱汽车的实际控制人是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星马集团对华菱汽车虽未达到控股地位,但无论从 历史渊源还是企业现状来分析,星马集团都在各个方面参与及决定着华菱汽车的 生产经营及重大决策;同时,鉴于星马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本 所律师认为,华菱汽车实际控制人亦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华菱汽车章程不存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华菱汽车不存在 让渡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等相关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六)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1 、马鞍山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马鞍山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84

注册地址:当涂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6 年11 月28 日 法定代表人:陈先才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21000023885 税务登记证号码:3405217964051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专用装置研发、生产、销售。

(2)设立及股权变动情况

马鞍山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由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星马 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于2006 年11 月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人民币2,000 万元,首期出资400 万元,剩余出资于2008 年11 月22 日前缴 足。

2006 年11 月23 日,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永验字(2006)11211 号《验 资报告》,说明截至2003 年11 月23 日止,福马零件已收到安徽星马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00 万元整,占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总 额的比例为20%。

2006 年11 月28 日福马零件在当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经福马零件股东会决议,2008 年11 月12 日,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华菱汽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福马零件100%股权转让给华菱汽车。 福马零件第二期出资1,600 万元由华菱汽车缴足。

2008 年11 月20 日,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对福马零件第二期出资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永验字(2008)11134 号《验资报告》,说明截至2008 年11 月 19 日止,福马零件已收到华菱汽车的第2 期以货币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600 万元;连同第1 期出资,福马零件已收到股东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2008 年11 月25 日,福马零件就上述事宜在当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

(3)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185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0%

马鞍山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福马零件财务数据

福马零件2008 年、2009 年及2010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203,007,235.39 174,065,402.50 67,198,125.02
其中:流动资产 109,174,742.21 86,195,703.51 36,631,118.74
非流动资产 93,832,493.18 87,869,698.99 30,567,006.28
负债合计 178,941,560.75 144,147,011.82 47,720,229.45
其中:流动负债 178,941,560.75 144,147,011.82 47,720,229.45
非流动负债 - - -
股东权益合计 24,065,674.64 29,918,390.68 19,477,895.57
资产负债率 88.15% 82.81% 71.01%

②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213,052,433.42 29,781,438.68 -
营业成本 197,102,429.16 26,089,473.8 -
营业利润 -6,201,721.10 494,240.69 -509,542.24
利润总额 -5,811,638.80 919,240.69 -509,542.24
净利润 -5,852,716.04 640,495.11 -509,542.24

③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18,248.80 21,540,909.87 5,857,130.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98,489.26 -26,164,024.26 -21,947,694.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3,830.00 19,722,120.00 16,00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35,929.54 15,099,005.62 -90,563.79

(5)福马零件参股、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马零件除持有马鞍山华菱客车有限公司51%股权 外,无其他参控股公司。马鞍山华菱客车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马鞍山华菱客车有限公司

186

注册地址:当涂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8 月25 日 法定代表人:夏筱芳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21000032793 税务登记证号码:34052169284819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客车、客车底盘及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销售等。 ②历史沿革

马鞍山福马客车有限公司(马鞍山华菱客车有限公司前身)系由福马零件和 自然人王锡涛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 万元,其中福马零 件以货币出资1,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王锡涛以货币出资98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49%。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永验字(2009)08073 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 年8 月4 日,马鞍山福马客车 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 万元。2009 年8 月25 日,马鞍 山福马客车有限公司在当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

经马鞍山福马客车有限公司2009 年9 月8 日股东会决议,并经马鞍山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马工商)登记名预核变字【2009】第3560 号批准,马鞍山福马 客车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马鞍山华菱客车有限公司。2009 年9 月8 日,华菱客 车在当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③华菱客车财务数据

Ⅰ、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19,136,085.31 19,435,252.46
其中:流动资产 18,883,661.48 19,166,068.38
非流动资产 252,423.83 269,184.08
负债合计 -54,232.91 -447,184.42
其中:流动负债 -54,232.91 -447,184.42
非流动负债 - -
股东权益合计 19,190,318.22 19,882,436.88

Ⅱ、利润表主要数据

187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 14,570,786.20 762,222.25
营业成本 14,538,394.19 745,633.48
营业利润 -838,518.66 -117,563.12
利润总额 -692,118.66 -117,563.12
净利润 -692,118.66 -117,563.12

Ⅲ 、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5,556.22 -5,396,767.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424.14 -249,429.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0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97,132.08 14,353,802.99

2、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内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7 月17 日 法定代表人:孙红军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00000000769

税务登记证号码:34050666422684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服务、汽车零部件批发零售,汽车技术咨询服务。 (2)设立及股权变动情况

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马鞍山卡马斯汽车零部件服务 有限公司,由星马集团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安徽永涵会计师事 务所对前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2007 年7 月13 日出具了永验字(2007)07117 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 年7 月10 日,马鞍山卡马斯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已 收到星马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07 年7 月17 日,马鞍山卡马斯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

188

经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马工商)登记名预核变字【2007】第2684 号 批准,2007 年11 月,马鞍山卡马斯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马鞍山凯马 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2007 年11 月12 日,凯马零件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9 年11 月18 日,六合正旭出具了六合正旭评报字【2009】第134 号《评 估报告书》,凯马零件以2009 年10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13.62 万元。经星马集团股东会、华菱汽车股东大会决议,2009 年12 月25 日, 华菱汽车与星马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华菱汽车以马鞍山市产权交易所确 定的挂牌价722 万元受让星马集团持有的凯马零件100%股权。2009 年12 月29 日,凯马零件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华菱汽车持有凯马零件100%股权。

(3)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0% 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

(4)凯马零件财务数据 ①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195,473,087.31 134,164,123.26 136,163,635.21
其中:流动资产 188,732,290.31 127,659,672.60 130,550,263.63
非流动资产 6,740,797.00 6,504,450.66 5,613,371.58
负债合计 184,204,815.55 124,389,811.26 130,448,592.74
其中:流动负债 184,204,815.55 124,389,811.26 130,448,592.74
非流动负债 - - -
股东权益合计 11,268,271.76 9,774,312.00 5,715,042.47
资产负债率 94.24% 92.71% 95.80%

②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24,158,101.05 191,845,893.49 154,436,952.02
185,839,688.61 152,357,892.02 126,394,341.53
2,052,093.39
5,117,839.07
2,298,299.38

189

利润总额 2,055,339.14 5,446,699.91 2,289,125.17
净利润 1,493,959.76 4,059,269.53 1,524,097.66

③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63,211.60 19,562,919.86 26,075,863.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408.60 -393,989.91 -1,273,011.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721,620.20 19,168,929.95 24,802,851.91

3、安徽福马车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福马车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359 号3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1 月29 日 法定代表人:夏宏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0000008764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车桥、变速箱、齿轮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2)设立及股权变动情况

安徽华菱车桥有限公司(福马车桥前身)系由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华菱汽车持有其100%股 权。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对华菱车桥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2010 年1 月27 日出具了永验字(2010)01005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 年1 月27 日,华菱 车桥已收到华菱汽车缴纳的货币出资2,000 万元。2010 年1 月29 日,华菱车桥 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经2010 年8 月1 日安徽华菱车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安徽华菱车桥 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福马车桥有限公司;同意经营范围变更为车桥、变速箱、齿 轮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90

经2010 年11 月2 日安徽福马车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福马车桥经营 范围变更为车桥、变速箱、齿轮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3)与其控股股东的产权控制关系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0%

安徽福马车桥有限公司

(4)福马车桥财务数据

①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344,077,320.73
其中:流动资产 343,828,469.36
非流动资产 248,851.37
负债合计 300,897,504.54
其中:流动负债 300,897,504.54
非流动负债 -
股东权益合计 43,179,816.19
资产负债率 87.45%

②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479,390,062.65
营业成本 447,834,464.13
营业利润 30,548,157.85
利润总额 30,906,899.85
净利润 23,179,816.19

③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2010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22,669.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287.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0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678,957.21

4、安徽星凯马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91

公司名称:安徽星凯马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7 月29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359 号 办公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359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00000096215 税务登记证号码:皖地税马字340506559229439 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柴油发动机生产(此项目为筹建)。

一般经营项目:柴油发动机的研制、开发和销售;发电机及相关汽车零部件 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的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安徽星凯马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凯马动力”)系由安徽华菱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刘汉如等14 名自然人于 2010 年7 月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

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10 年7 月28 日出具的永验字(2010)07095 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 年7 月27 日止,星凯马动力已收到安徽华菱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 资。

星凯马动力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实收资本5,000 万元,股权结构 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认购股份
比例(%)
实缴出资
(万元)
1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50 5,000.00
2 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2,000.00 20 --
3 刘汉如 500.00 5 --
4 陆友林 200.00 2 --
5 金嵬 200.00 2 --

192

6 汪祥支 200.00 2 --
7 付艳丽 190.00 1.9 --
8 吕林 190.00 1.9 --
9 唐飞 190.00 1.9 --
10 江益群 190.00 1.9 --
11 胡珊 190.00 1.9 --
12 庞进军 190.00 1.9 --
13 俞奎 190.00 1.9 --
14 苏超 190.00 1.9 --
15 马明 190.00 1.9 --
16 丁志强 190.00 1.9 --
合计 10,000.00 100 5,000.00

2010年7月29日,安徽星凯马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实收资本变更

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8月6日出具的永验字(2010)08099号《验资 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8月5日止,星凯马动力已收到股东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 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

至此,星凯马动力实收资本变更为7,000万元,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认购股份比
例(%)
实缴出资
(万元)
1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50 5,000.00
2 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2,000.00 20 2,000.00
3 刘汉如 500.00 5 --
4 陆友林 200.00 2 --
5 金嵬 200.00 2 --
6 汪祥支 200.00 2 --
7 付艳丽 190.00 1.9 --
8 吕林 190.00 1.9 --
9 唐飞 190.00 1.9 --
10 江益群 190.00 1.9 --
11 胡珊 190.00 1.9 --
12 庞进军 190.00 1.9 --
13 俞奎 190.00 1.9 --
14 苏超 190.00 1.9 --
15 马明 190.00 1.9 --

193

16 丁志强 190.00 1.9 --
合计 10,000.00 100 7,000.00

2010 年8 月26 日,安徽星凯马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变更事宜在马鞍山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2011 年1 月4 日,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出具(马)登记企销字【2011】第3 号《准予注销通知书》,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安徽星凯马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程序已履行完毕。

(七)股权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持有的华菱汽车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亦无诉讼、仲裁等重大法律纠纷情形。交易对方 将该股权转让给星马汽车无法律障碍。

(八)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和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华菱汽车主要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取得合法有效,资产权属清晰,不存 在债权债务纠纷问题,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的情 况。

华菱汽车主要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交易标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九)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的具体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华菱汽车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是否关
联担保
担保种类 贷款金
融机构
担保金额(元) 担保期限
1 星马汽车 银行承兑汇
票敞口保证
交通银行马
鞍山分行
21,000,000.00 2009/12/29—2010/3/29
2 星马汽车 21,000,000.00 2009/12/29—2010/6/29
合计 42,000,0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担保均已解除。

华菱汽车与徽商银行马鞍山银泰支行和交通银行马鞍山分行分别签订协议, 为部分信誉良好、长年合作的经销商提供保兑仓业务,总授信额度为50,000.00 万元,截至2010 年12 月31 止,保兑仓业务经销商占用额度为30,989.00 万元。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华菱汽车部分产品对经选择、信誉良好的客户

194

采用按揭销售模式,按揭贷款合同规定客户支付三成货款后,将所购设备抵押给 银行作为按揭担保,期限最长为两年。按揭期内,客户如果无法按合同向银行支 付按揭款(合同条件为客户连续三个月拖欠银行贷款本息),华菱汽车承诺对所 售产品按回购日借款人拖欠银行的所有贷款本息及相关必要费用进行回购或按 借款人拖欠银行的所有贷款本息及相关必要费用进行付款。截至2010 年12 月 31 日止,华菱汽车为客户提供上述回购担保金额为20,757.27 万元,担保余额 为16,436.71 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华菱汽车对外未提供担保。

3、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0】3257 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 年12 月 31 日,华菱汽车负债总额为2,835,264,997.77 元,其中流动负债 2,316,128,098.29 元,非流动负债519,136,899.48 元。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 审字【2011】3650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华菱汽车负债总额为 3,037,409,334.66 元,其中流动负债2,565,133,473.21 元,非流动负债 472,275,861.45 元。华菱汽车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占总负
债比重
2009 年12
月31 日
占总负
债比重
2008 年12
月31 日
占总负
债比重
短期借款 9,419.73 3.10% 25,000.00 8.82% 47,000.00 20.75%
应付票据 55,485.46 18.27% 76,816.40 27.09% 54,285.80 23.97%
应付账款 153,837.39 50.65% 102,321.60 36.09% 74,625.89 32.95%
预收款项 31,305.13 10.31% 15,046.49 5.31% 10,201.78 4.50%
应付职工薪酬 178.44 0.06% 445.73 0.16% 551.32 0.24%
应交税费 -4,655.79 -1.53% 4,877.04 1.72% -5,354.34 -2.36%
应付利息 - - - - - -
其他应付款 5,137.59 1.69% 4,022.70 1.42% 1,658.31 0.73%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 - - 1,500.00 0.66%
其他流动负债 5,805.40 1.91% 3,082.85 1.09% 1,880.99 0.83%
流动负债合计 256,513.35 84.45% 231,612.81 81.69% 186,349.75 82.29%
长期借款 28,000.00 9.22% 40,000.00 14.11% 40,000.00 17.66%
长期应付款 6,817.59 2.24% - - - -
预计负债 - - 113.69 0.04% 113.69 0.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410.00 4.09% 11,800.00 4.1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227.59 15.55% 51,913.69 18.31% 40,113.69 17.71%
负债合计 303,740.93 100.00% 283,526.50 100.00% 226,463.44 100.00%

上述负债明细如下:

195

(1)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质押借款 - - 60,000,000.00
抵押借款 4,197,327.18 - 40,000,000.00
保证借款 90,000,000.00 250,000,000.00 370,000,000.00
合计 94,197,327.18 250,000,000.00 470,000,000.00

2009 年末,华菱汽车保证借款25,000 万元中有16,000.00 万元系由星马集 团提供保证,有6,000.00 万元系由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提供保证,有2,000.00 万元系由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提供保证,有1,000.00 万元系由华菱汽车为子公司 福马零件借款提供保证。

2010 年末,华菱汽车保证借款9,000 万元中有8,000.00 万元系由徽商银行 马鞍山分行提供保证,有1,000.00 万元系由华菱汽车为子公司福马零件借款提 供保证;质押借款4,197,327.18 系华菱汽车以出口销售货物的应收账款质押于 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取得的借款。

华菱汽车2010 年末短期借款较2009 年末下降62.32%,主要原因系本期归 还保证借款所致。华菱汽车2009 年末短期借款较2008 年末下降46.81%,主要 原因系本年归还质押借款及抵押借款所致。

(2)华菱汽车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种类 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466,854,554.07 708,164,025.27 502,858,008.00
商业承兑汇票 88,000,000.00 60,000,000.00 40,000,000.00
合计 554,854,554.07 768,164,025.27 542,858,008.00

(3)华菱汽车应付账款2010 年末余额较2009 年末增长50.35%,2009 年末 较2008 年末增长37.11%,主要原因系产销量逐年增加,为采购原材料形成的应 付账款相应增加所致。应付账款年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4)华菱汽车预收款项2010 年末余额较2009 年末增长108.06%,2009 年 末较2008 年末增长47.49%,主要原因系销售额逐年增长,向客户预收的购车款 相应增加所致。预收款项年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有公司5%以(含5%)上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5)华菱汽车2010 年末280,000,000 元长期借款系保证借款,由安徽省投

196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享有并可以出质的政府补贴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

(九)拟购买资产的认证、合规经营情况

1、立项文件

1、立项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出具部门 出具日期 文件编号 项目性质
1 关于确认安徽华菱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年产10000 辆重
型汽车项目备案的通知
安徽省发
改委
2005.6.23 发改工业函
〔2005〕344 号
新建项目
2 关于确认安徽华菱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年产3 万台重型
载货汽车项目备案的通知
安徽省发
改委
2008.10.14 发改工业函
〔2008〕698 号
扩能改造

2、认证情况

序号 认证项目 注册/证书编号 认证单位 获得时间 有效期限
1 ISO14001:2004 05508E10092ROL-2 中环联合(北京)认
证中心有限公司
2008.5.30 2011.5.29
2 ISO9001:2000 03209Q10010R1M 天津华诚认证中心 2009.2.18 2012.2.17
3 中国国家强制性
产品认证
2009011101368373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09.9.29 2014.9.29
4 中国国家强制性
产品认证
200901110136837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09.9.29 2014.9.29
5 转向力 e470/3111999/70456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1.26 长期
6 门锁及门铰链 e470/3872001/310193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4 长期
7 铭牌 e476/11487/3540309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1.15 长期
8 安全带的安装 e477/5412005/400371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0 长期
9 燃油箱 e470/2212006/200886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4 长期
10 轮胎 e492/232005/110385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1.15 长期
11 前防护 e42000/402000/400037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4 长期
12 喇叭安装 e470/38887/3540242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1.26 长期
13 EMC e472/2452009/192061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4 长期
14 拖钩 e477/38996/640277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1.01 长期

197

15 安全玻璃 e492/222001/920236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0.14 长期
16 座椅 e474/4082005/390464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4 长期
17 安全带安装固定
e476/1152005/410412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4 长期
18 WASTE WATER
TYPE
e42001/562006/1190233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4 长期
19 后防护 e470/2212006/200889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6 长期
20 后号牌板 e470/22270/2220297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5 长期
21 车速表 e475/44397/390235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5 长期
22 车速表 e475/44397/390236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5 长期
23 车速表 e475/44397/390237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5 长期
24 侧面防护 e489/29789/2970068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6 长期
25 限速装置 e492/242004/11011100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
2010.12.15 长期

3、环评批复文件

3、环评批复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出具部门 出具日期 文件编号
1 关于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年产3 万台重型载货汽车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安徽省环保局 2008 年9 月27 日 环评函〔2009〕
1017 号

4、高新技术企业

2008 年11 月19 日,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 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华菱汽车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证书编号:GR200834000069。华菱汽车将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十)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华菱汽车主要生产重型汽车、汽车底盘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自 2008 年以来,华菱汽车年产量分别为11,846 台、16,369 台及29,314 台,年产 量复合增长率为57.31%,年销量分别为11,079 台、16,187 台及27,148 台,复 合增长率为56.54%。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1,670.85 万元、382,208.59 万元及637,141.70 万元,实现复合增长率53.14%。

198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主营业
务收入
主营业
务成本
主营业
务收入
主营业
务成本
主营业
务收入
主营业
务成本
637,141.70 556,174.91 382,208.59 338,009.64 271,670.85 245,807.96

(十一)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0】3257 号及会审字【2011】3650 号审计报告,华菱汽车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计 4,411,297,426.73 3,763,225,197.02 2,943,700,607.15
其中:流动资产 3,373,101,017.67 2,797,440,744.06 2,285,390,087.56
非流动资产 1,038,196,409.06 965,784,452.96 658,310,519.59
负债合计 3,037,409,334.66 2,835,264,997.77 2,264,634,429.83
其中:流动负债 2,565,133,473.21 2,316,128,098.29 1,863,497,530.35
非流动负债 472,275,861.45 519,136,899.48 401,136,899.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3,888,092.07 927,960,199.25 679,066,177.32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
1,364,484,836.14 918,217,805.18 679,066,177.3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营业总收入
营业总成本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6,468,481,678.22 3,946,779,321.91 2,782,738,583.88
5,989,304,107.25 3,748,749,566.11 2,723,978,279.53
479,177,570.97 198,184,495.50 58,869,023.20
522,962,136.30 325,024,411.96 104,592,603.20
445,927,892.82 246,028,501.54 91,979,189.87
446,267,030.96 246,086,107.47 91,979,189.8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722,931.55 354,668,924.31 36,255,822.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306,498.22 -317,833,072.63 -90,257,179.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022,701.10 -224,356,206.39 614,997,969.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36,049.51 -190,230,490.72 562,563,785.71

199

4、交易标的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名称 2010 年度/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年度/2009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度/2008 年
12 月31 日
资产负债率 68.86% 75.34% 76.93%
流动比率 1.31 1.21 1.23
速动比率 0.69 0.86 0.81
应收账款周转率 42.70 16.72 10.8
利息保障倍数 15.83 8.59 3.2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占净资产的比例
1.15% 1.91% 3.32%
毛利率 13.39% 12.29% 9.98%
销售净利率 6.89% 6.23% 3.31%
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 32.71% 26.80% 13.54%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土地使用权账面价

值)/所有者权益合计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十二)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华菱汽车的权益在最近三年内未进行过资产评估,进行过的 改制、增资及交易情况如下:

1、改制情况

2007 年1 月8 日,商务部以商资批【2006】2434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安徽 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的批复》,同意安徽 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安徽华菱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1 月29 日,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司注册资本

200

1:1 折股整体变更为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华菱汽车在上述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未作专项审计以确认公司净资产 值。2009 年11 月25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原华普天 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5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复核审计。经复核审计,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95,285,520.39 元,少于整体变更后折成的 注册资本240,000,000.00 元,差额为44,714,479.61 元。

鉴于上述情况,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对欠缴的注册资本于 2009 年11 月进行了补足,同时,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史正富及 马鞍山菱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菱马建材前身)承诺将承担未来可能出现的因 本次出资不实导致的全部风险及赔偿责任。

2009 年11 月27 日,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复核审验 并出具会验字(2009)3967 号《关于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情况的复核报告》,说明截至2009 年11 月27 日,华菱汽车原股 东(或权利义务承继人)已于2009 年11 月27 日前将欠缴的注册资本补足,安 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与 当时《公司章程》所约定的出资额一致。

2、增资及减资情况

(1)注册资本由24,000 万元增加至28,000 万元

经华菱汽车2007 年5 月27 日股东大会同意,并经商务部于2007 年11 月9 日出具的【2007】1775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 批复》批准,华菱汽车新增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8,000 万元,其中马鞍山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500 万元认缴1,500 万股,富华投资出资1,500 万元认缴1,500 万股,加拿大籍华人刘福康出资1,000 万元认缴1,000 万股。

根据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07 年11 月26 日出具的永验字(2007)1117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 年11 月23 日止,华菱汽车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4,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2007 年11 月27 日,华菱汽车就上述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

(2)注册资本由28,000 万元增加至40,000 万元

经华菱汽车2007 年11 月28 日股东大会同意,并经商务部2008 年1 月16 日出具的商资批【2008】21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 资的批复》批准,华菱汽车注册资本由28,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40,000 万人民币, 新增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由原股东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和Top Crest Group Limited、新股东华威建材、苏州杭氏物流有限公司、鼎悦 投资、郭金禄等6 家境内外投资者以每3 元人民币认缴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 溢价所得24,000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根据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08 年4 月30 日和2008 年7 月24 日分别出具 的永验字(2008)04037 号《验资报告》和(2008)0605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08 年5 月21 日止,华菱汽车已收到全体股东累计出资368,232,088.74 元。2008 年12 月26 日,华菱汽车就上述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新增注册资本具体缴纳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本次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实缴出资(万元)
1 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1,000.00 --
2 Top Crest Group Limited 5,000.00 2,823.208874
3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4 苏州杭氏物流有限公司 1,950.00 1,950.00
5 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700.00
6 郭金禄(外籍) 350.00 350.00
合计 12,000.00 8,823.208874

(3)股权转让及注册资本由40,000 万元缩减至36,823.208874 万元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方股东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折合人民币尚有1000 万元,Top Crest Group Limited 折合人民币尚有2176.791 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176.791 万元注册资本未按增资协议约定时间按时出资 到位。

经华菱汽车2008 年12 月8 日股东大会同意,并经安徽省商务厅于2009 年 2 月27 日出具皖商资执字【2009】126 号《关于同意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等事项的批复》批准:星马创业、菱马零件将其分别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 520 万股和480 万股以每股3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鼎悦投资;马鞍山福泰投资

202

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1,500 万股以每股3元的价格转让予富华 投资;刘富康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1,000 万股中的900 万股和100 万股以每 股3 元人民币的价格分别转让予富华投资和郭金禄;华菱汽车股本由40,000 万 股减至36,823.208874 万股,注册资本由40,000 万元减至36,823.208874 万元。

根据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3 月16 日出具的永验字(2009)0302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 年3 月12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368,232,088.74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68,232,088.74 元。2009 年3 月31 日,华菱汽车就上述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股权转让及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2009 年11 月10 日华菱汽车股东大会同意,并经安徽省商务厅于2009 年11 月20 日出具的皖商资执字【2009】704 号《关于同意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Comway Pacific Industries Limited 将其持有 的华菱汽车6000 万股股份以每股1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史正富;Top Crest Group Limited 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2,823.2088 万股以每股3 元的价格转 让给史正富;苏州杭氏物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1,950 万股以每股 3.53 的价格转让给杭玉夫;郭金禄将其持有的华菱汽车股份450 股以每股3.53 元的价格分别转让予富华投资100 万股,转让予楼必和350 万股。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华菱汽车由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转变为内资股份公司。2009 年11 月20 日,华菱汽车就上述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股权及资产收购情况

除上述华菱汽车的权益在最近三年内进行的改制、增资及交易情况外,最近 三年内,华菱汽车所进行的主要的股权和资产收购情况如下:

(1)华菱汽车收购福马零件100%股权

2008 年11 月12 日,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福马零件100% 股权转让给华菱汽车。根据马鞍山永涵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永评 字(2008)第1105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8 年10 月31 日,福马零件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06.62 万元。交易双方以此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确定转 让价格为4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福马零件成为华菱汽车的全资子公司。 (2)华菱汽车收购凯马零件100%股权

203

经星马集团股东会、华菱汽车股东大会决议,2009 年12 月25 日,华菱汽 车与星马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凯马零件100%股权。根据六合正旭出具 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09】第134 号《评估报告书》,截至2009 年10 月31 日, 凯马零件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713.62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为马鞍山市产权 交易所确定的挂牌价722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凯马零件成为华菱汽车的 全资子公司。

(3)福马汽车收购菱马零件全部净资产

根据马鞍山永涵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永评字(2009)第 0903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9 年8 月31 日,马鞍山菱马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028.96 万元。2009 年9 月29 日,福马零件与菱马零 件(菱马建材前身)签署《资产收购协议》,菱马零件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整体 出售给福马零件,交易价格为2009 年8 月31 日菱马零件全部净资产的评估价值。 截至2010 年2 月9 日,上述净资产的交割已完成。前述收购行为完成后,菱马 零件将不再从事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相关业务。

二、拟置入资产评估结果、差异原因及评估方法的选择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星马汽车的委托,就星马汽车拟 向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 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华菱汽车100%股权 之事宜,对华菱汽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故 此,本次评估对象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华菱汽车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等。

本次评估遵照中国相关的资产评估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科学的工作原则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替代性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依 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资产的 历史成本,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计算 确定评估价值。

(一)以 200912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

204

根据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9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华菱汽车100%股权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 年12 月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 估,华菱汽车资产:账面价值363,476.62 万元,评估价值379,944.44 万元,增 值16,467.82 万元,增值率4.53%;负债:账面价值271,484.01 万元,评估价 值271,484.01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91,992.61 万元,评估 价值108,460.43 万元,增值16,467.82 万元,增值率17.90%。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9 年12 月31 日)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73,358.16 277,431.22 4,073.06 1.49
2 非流动资产 90,118.46 102,513.22 12,394.76 13.75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977.43 3,372.22 394.79 13.26
4 投资性房地产 - - - -
5 固定资产 58,389.75 65,398.85 7,009.10 12.00
6 在建工程 962.84 962.84 - -
7 固定资产清理 - - - -
8 无形资产 24,833.96 30,529.73 5,695.77 22.94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54.48 2,249.58 -704.90 -23.86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12 资产总计 363,476.62 379,944.44 16,467.82 4.53
13 流动负债 219,570.32 219,570.32 - -
14 非流动负债 51,913.69 51,913.69 - -
15 负债合计 271,484.01 271,484.01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1,992.61 108,460.43 16,467.82 17.90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8,460.43 万元。

2、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 年12 月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178,536.15 万元。 (1)评估模型与基本公式

205

本次评估基本公式为:

==> picture [345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P 为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评估价值;Ai 为公司未来第i 年的净现金流 -i 量;Ai0 为未来第N1 年以后永续等额净现金流量;R 为折现率;(1+R) 为第i 年 的折现系数。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由下列公式得出:

==> picture [378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其中: P 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 picture [275 x 1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 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借款利息(税后)-资本性支出-净 营运资金变动

根据华菱汽车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情况等,测算其未来预测期内 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其次,假定预测期后,华菱汽车仍可持续经营一个较长的 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其收益保持预测期内最后一年的等额自由现金流量。最后, 将两部分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加和,得到华菱汽车经营性资产价值。

(2)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对象的资本债务结构特点以及所选用的现金流模型等 综合因素,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资本加权平均成本( WACC )确定 折现率 R。

资本加权平均成本( WACC )的计算公式为:

R=[E/(E+D)]×Re+[D/(E+D)]×Rd×(1-T)

206

式中: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Re----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Rd----债务资本成本,按有息负债利率计算;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为:

Re=Rf+ β (Rm–Rf)+Δ

式中:Rf----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 β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m–Rf)----市场风险溢价;

Δ----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3)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①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政策、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 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②华菱汽车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③华菱汽车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尽责,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持续经营;

④华菱汽车未来的经营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不发生 较大变化;

⑤华菱汽车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执行会计政策的重要方面在预测期不发 生重大调整;

⑥在可预见时间内,未考虑公司经营可能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局 限于以下项目:重大坏账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支出;

⑦华菱汽车的经营期限自2007 年01 月29 日至无限期。本次评估的假定是 持续经营,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永续的方式对现金流进行预测,即预测期限为无限 期;

⑧本次是基于评估基准日企业现有的生产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不考虑华菱汽 车未来为扩大生产规模进行的资本性支出及形成的相应生产经营能力;

⑨与现有生产经营能力相适应,华菱汽车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贷款额度基本保

207

持不变,其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近几年 的变化趋势;

⑩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评估时 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11 假设华菱汽车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持续享 有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4)折现率的测算

①权益资本报酬率的确定

Ⅰ、无风险收益率Rf

通过wind 资讯查询,取自评估基准日至到期日五年期以上的国债的平均到 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Rf 取其平均到期收益率3.64%。

Ⅱ、市场风险溢价(Rm–Rf)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 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由于目前国内A 股市场是一个新兴而且相对封闭的市 场,一方面,历史数据较短,并且在市场建立的前几年中投机气氛较浓,投资者 结构、投资理念在不断发生变化,市场波动幅度很大;另一方面,目前国内对资 本项目下的外汇流动仍实行较严格的管制,再加上国内市场股权割裂的特有属 性,因此,直接通过历史数据得出的股权风险溢价包含有较多的异常因素,不具 有可信度。

本次评估,根据美国著名教授达蒙得理所著的《价值评估》,对于亚洲新 兴市场国家市场风险溢价(Rm–Rf)一般取7.5%。

Ⅲ、风险系数 β

i)通过wind 资讯查询,取沪深两市汽车制造行业板块中四家上市公司股票: 000951 中国重汽、600006 东风汽车、600166 福田汽车、600418 江淮汽车。以 2008 年1 月至2009 年12 月的市场价格测算有杠杆 β 值分别为1.1978、0.9161、 1.0005、0.9105。计算出的无杠杆 β 值算术平均值为0.8816。取0.8816 作为被 评估单位的无杠杆 β 值。

ii)计算被评估单位的有杠杆 β 值

四家上市公司与评估基准日最近期间的资本结构D/E 平均值为0.1712,取 0.1712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计算出的有杠杆 β 值为1.0099。

208

Ⅳ、公司特有风险报酬率Δ

根据目前重型卡车的市场现状,华菱汽车与国内排名靠前的重卡汽车制造 公司相比,无论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市场占有率,还是企业技术研发实力、 市场影响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距离,且考虑到再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 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其在未来经营中面临的经营风险 相对较大。因此,确定特有风险报酬率为3%。

Ⅴ、权益资本报酬率

Re=Rf+ β (Rm–Rf)+Δ=3.64%+1.0099×7.50%+3%=14.21%

②债务资本报酬率

债务资本报酬率根据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有息负债(长、短期借款)实际利 率加权平均计算,权数采用企业目前的债务构成。计算公式为:

Rd=∑[基准日每笔借款利率×(该笔借款本金余额/总借款本金余额)]

=5.41%

③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计算公式:R=[E/(E+D)]×Re+[D/(E+D)]×Rd×(1-T)则:折现 率 R=12.81%。

(5)华菱汽车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表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474,603.05 510,354.38 536,159.32 552,268.76 562,826.10
主营业务收入 461,053.05 495,919.50 521,083.30 536,809.70 547,089.95
其他业务收入 13,550.00 14,434.88 15,076.02 15,459.06 15,736.15
二、营业成本 421,656.15 453,186.37 476,127.60 490,273.95 499,613.73
主营业务成本 412,324.19 443,153.66 465,587.93 479,424.75 488,551.33
其他业务成本 9,331.96 10,032.71 10,539.67 10,849.20 11,062.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972.38 1,034.93 1,081.34 1,103.51 1,110.94
营业费用 13,292.89 14,211.88 14,771.36 15,126.04 15,350.18
管理费用 9,034.16 9,469.32 9,768.83 9,965.59 9,994.99
财务费用 4,463.25 4,463.25 4,463.25 4,463.25 4,463.25
资产减值损失 1,718.60 1,848.18 1,941.34 1,997.71 2,035.30
投资收益 - - - - -
三、营业利润 23,465.62 26,140.45 28,005.60 29,338.71 30,257.71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四、利润总额 23,465.62 26,140.45 28,005.60 29,338.71 30,257.71
减:所得税 3,534.33 3,937.91 4,218.53 4,419.03 4,557.23

209

五、净利润 19,931.29 22,202.54 23,787.07 24,919.67 25,700.48
加:固定资产折旧 5,412.70 5,997.30 5,986.58 5,908.41 5,842.74
加:无形资产摊销 899.69 902.45 902.45 902.45 513.82
加:借款利息(税后) 2,943.76 2,943.76 2,943.76 2,943.76 2,943.76
减:资本性支出 6,889.80 - - - 5,842.74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 1,187.78 5,876.76 3,845.25 1,849.47 717.87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1,109.87 26,169.30 29,774.61 32,824.82 28,440.18

(6)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算

①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和折现率代入式(1),即可得到华菱汽车的 经营性资产价值为220,426.12 万元。

②有息负债的确定

在评估基准日,华菱汽车的有息负债(长、短期借款)为64,000.00 万元。 ③溢余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确定

在评估基准日,华菱汽车的溢余性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闲置土地使 用权和部分在建工程,无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其评估价值合计为22,110.03 万元。 具体评估数据见下表:

溢余性资产评估数据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长期股权投资 在建工程 土地使用权 合计值
评估价值 3,372.22 48.50 18,689.31 22,110.03

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220,426.12 万元-64,000.00 万元+22,110.03 万元 =178,536.15 万元。

3、评估结果差异原因及评估方法的选择

经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结果的比较,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 价值相差70,075.72 万元,差异率为64.61%。从评估方法本身来看,收益法侧 重企业未来的收益,是结合企业高成长性,在评估假设前提的基础上做出的,而 资产基础法侧重企业形成的历史和现实状态,因方法侧重点的本质不同,造成评 估结论的差异性。从两种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结论来看,收益法比资产基础法更 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具体分析如下:

(1)资产基础法

210

①资产基础法是从静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没有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与现 金流量的折现值,包括其成长性与规模效益。

②资产基础法难以对华菱汽车所拥有的各种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营销网 络、管理技术以及良好的市场口碑等对企业盈利能力贡献程度进行单独量化估 值,所以资产基础法未能对上述非账面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导致对企业价值被低 估。

③资产基础法不能体现汽车生产许可及潜在价值。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对汽车 制造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和产品《公告》管理制度。随着我国汽车产品制造能 力和制造水平的不断提升,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出口形势的逐步向好, 具有比较优势的重卡制造企业必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潜在价值更大。

(2)收益法

①收益法是以企业未来预期获利能力为基础,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 折算为现值而得出评估结论。华菱汽车近几年销量快速增长,市场影响力逐步扩 大,企业盈利稳步提高。收益法评估值着眼于华菱汽车未来预期获利能力,评估 值中包含了各种无形资产价值。

②收益法评估值能反映华菱汽车所拥有的生产技术价值:在企业成长过程 中,华菱汽车每年投入了大量的科研经费专门进行技术攻关,成功开发了华菱 H08 新一代重卡,完成了牵引、自卸、搅拌和货车四种车型多种系列发动机的匹 配及设计、车架开发和第二横梁的设计开发、双前桥转向传动结构的设计和开发、 硬杆和软轴两种变速器操纵系统的开发、高顶双卧驾驶室和工程车驾驶室开发、 HLD 系列前桥、HLD2/E2 系列驱动桥的开发工作等,并不断对已有技术、产品和 工艺进行优化和改进。随着产品开发的推进及不断的技术攻关和创新,华菱汽车 形成了一大批技术成果,获得了多项国家专利,其中仅2009 年就申报41 项国家 技术专利(其中5 个发明专利),已获专利证书25 份,5 个发明专利已进入实审 阶段。凭借技术创新,华菱汽车还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此可见,华菱 汽车拥有的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包括一些生产工艺的关键控制点,这些技术 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华菱汽车的重要资产,可 以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这也是公司近年来迅速发展壮大的原因之一。华菱汽车 研发形成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投入,尚有大部分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并未形成账面 资产,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无法体现其价值。

211

③收益法评估值能反映华菱汽车所拥有的营销网络及企业品牌的价值:华菱 汽车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已在全国形成了经销商、服务站、售后服务公司三位 一体的营销网络。至2009 年年底,华菱汽车已有一级经销商154 家及多家二级 经销商和海外经销商,初步形成了覆盖除港、澳、台和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区、 直辖市及部分海外市场的营销网络体系。与此同时,华菱汽车通过全国性巡展、 上海国际汽车展、广交会和分区域多种多样的用户座谈会、产品推介会以及在中 央一台、二台、凤凰卫视及十五家国内知名的省级卫视进行了广告投放,向国内 外的用户和行业展示华菱的产品,这些广告及宣传活动有力的提高了华菱汽车品 牌的整体形象和实力,华菱汽车品牌在国内重卡行业已经拥有较高知名度,企业 品牌价值已经形成,企业逐年增长的销量、在重卡市场的地位及获得“省名牌产 品”、“用户满意产品”等足以反映客户和市场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肯定和企业品 牌的认可。

④收益法评估值能体现出华菱汽车已经拥有的人力资源团队、汽车生产许 可目录及商誉价值。华菱公司拥有一支熟悉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的员工队伍,在 企业管理和营销方面,已培养出较为稳定成熟的管理团队,企业员工队伍年轻化、 技术化,在人力成本及人力资源方面体现出较大的竞争优势。由于汽车生产属于 国家监管范围,华菱汽车自成立以来已经取得约200 多项各类型整车、底盘的生 产许可,并获得了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颁发的“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荣 誉。此外,华菱公司还拥有包括供应商体系、生产工艺流程、经营管理技巧、稳 定的客户群及其他无法确指无形资产所形成的商誉。

综上所述,收益法结果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形资 产、无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包含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的企业商标权、 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人力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形成的企业商 誉,及成长性、规模效益和潜在价值。采用收益法的结果,更能反映出安徽华菱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真实的企业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价值参考依据,即安徽华菱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78,536.15 万元。

4、关于上述评估事项的说明

(1)评估假设前提为华菱汽车税率无重大变化,目前华菱汽车作为高新企 业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华菱汽车在未来可以继续享受该待遇的可能性分

212

资产评估作为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资产评估准则—— 基本准则》第十七条及《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十条,评估师执行 评估业务时,可科学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本次评估(即星马汽车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项目,下同),收益 法中涉及企业所得税率,根据华菱汽车2008 年11 月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现实情况(有效期3 年)及评估人员对华菱汽车未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 能性,评估中假设华菱汽车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 持续享有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具有客观性和合理性。

首先,查阅了华菱汽车于2008 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全套材料及相关 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华菱汽车目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 件,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其次,对于华菱汽车未来可以继续享受该待遇的可能性,根据科技部、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 年4 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有关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属于《国家 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科技和研发人员占比符合要求、研发费 用占比符合要求、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符合要求),结合华菱汽车目前和未来发展 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判断:

一是企业主体资格。

华菱汽车前身为成立于2003 年5 月的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2003 年 10 月更名为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2005 年3 月更名为安徽华菱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2005 年12 月整体变更为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菱汽车属于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内资股份制企业,企业主体资格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二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首先,华菱汽车成立之初就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将科 技创新放在突出地位,引入科技人才,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根据市场需求选好技 术产品研发方向,注重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依靠科技创新的力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 量,2005-2009 年研究开发项目达200 个,先后取得了多项科技成果,其中120 个研究开发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包括HN3250P34C6MJ 搅拌车底盘、HN4250G38CLM3

213

牵引车、HN4250G38CLM 牵引车、HN3250P35C6M3J 自卸车底盘、HN4180PT28C4M3 压 缩 天 然 气 牵 引 汽 车 、 HN4253HP34B6M3 牵 引 汽 车 、 HN3310P34DLM3/HN3310P34DLM3J 自卸汽车/自卸汽车底盘、变截面边梁式梯形承 载车架、重型汽车的双前桥转向传动机、HLA 车桥、HLB 车桥、HLC 车桥、HLD 车桥、HLD1/E1 车桥、HLD3/E3 车桥、HLG1/F1 车桥、HLG2/F2 车桥等。

其次,华菱汽车十分重视自主知识产权建设。2004 年就建立了知识产权体 系,设置了知识产权主管和兼职人员岗位,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聘请专业人员 进行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等方面培训,通过多种活动提高全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 识。截至2010 年9 月底,企业已获专利47 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30 项,外 观设计专利16 项,发明专利1 项。目前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有13 项。

华菱汽车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如2009 年科技部国际科 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新一代节能环保大功率发动机联合研发、2009 年度 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新一代节能环保大功率发动机研发平台建 设、2007 年国家重点新产品——HN3250P34C6MJ 搅拌车底盘、2008 年国家重点 新产品——HN4180PT28C4M3 压缩天然气牵引汽车、2009 年安徽省三高项目—— 年产3 万辆重卡底盘扩能技改项目、2008 年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基于ERP 的协同管理及决策支持应用、2009 年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新一代 节能环保大功率发动机研发项目等。华菱汽车是首批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 业、科技部重点支持的自主创新企业,被中央媒体评为60 家“中国制造·行业 内最具成长力的自主品牌企业”之一,成为国家倡导发展自主品牌、坚持自主创 新的典范。2010 年8 月华菱汽车被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评为国家级创 新型试点企业(国科发政【2010】491 号),成为国家选定的81 家第四批创新型 试点企业之一。这些科研活动及获得的国家及省部级多项荣誉,充分证明了华菱 汽车已经拥有实施重大研发项目的技术人才储备和技术研发实力。

根据重型汽车行业的竞争态势,华菱汽车在今后的竞争策略中仍将坚持技术 创新策略,并制定了科技创新“十二五”规划(2010 年-2015 年)。华菱汽车的 “十二五”规划项目主要包括节能环保重型卡车发动机项目、新型大扭矩驱动桥 配套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新型大扭矩低噪声变速箱配套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新型 高速低噪音驱动桥研究开发项目、高承载车架CAE 分析、载重车辆快速定制设计

214

系统、底盘与车身电子控制系统研究开发、大扭矩转向制动器研究、多轴转向系 统研究开发、低附着路面制动安全性研究、制动系统台架及道路试验研究、发动 机热平衡系统试验研究、底盘及车身平顺性研究、右驾重卡操纵稳定性研究、车 身安全试验研究、新型驾驶室CAE 分析、整车降噪技术研究、整车动力系统优化 匹配、整车耐极限低温技术研究、整车耐极限高温技术研究、牵引车节油技术研 究、重型卡车底盘空气悬架;在新能源方面有混合动力重型搅拌车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混合动力港口牵引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天然气车整车动车系统匹配研究 项目。以上这些技术创新规划项目部分已经进入研发阶段,其余均将在2010 年 —2015 年这6 年的时间内完成。按照华菱汽车科技创新“十二五”规划,随着 这些技术创新规划项目的实施,华菱汽车将取得多项科研成果,届时华菱汽车将 开发出10 个系列200 多个新产品。在2010-2015 年“十二五”期间华菱汽车将 力争承担国家级项目3 项,省部级创新项目10 项,拥有发明专利10 项,实用新 型专利150 项,外观专利200 项,同时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一项。

在“十二五”期间,华菱汽车还将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中心建设,该项目 总投资将达24,975 万元,目前已完成了奠基。通过技术中心的建设,华菱汽车 将建立整车设计开发流程,掌握车身、底盘开发技术及整车、发动机、变速器的 匹配技术;突破重型商用车底盘集成关键技术,提高整车驾驶舒适性和操控稳定 性。在“十二五”期间华菱汽车技术中心将在软、硬件条件方面达到国家技术中 心的标准,并计划成功申报国家技术中心。

因此,鉴于目前在产品技术创新方面拥有的技术研发队伍、研发水平及华菱 汽车制定的科技创新未来规划和实施规划的条件和能力等情况,华菱汽车仍将对 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是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内容,华菱汽车产品属于其中 依靠“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范围,具体情况如下:(1)华菱汽车的重卡发 动机技术属于汽车行业相关技术——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技术范畴;(2)华菱汽车 的高顶驾驶室开发、窄体导流罩开发、重型卡车底盘空气悬架技术、重型汽车车 桥技术、载货汽车变速箱研发技术、橡胶悬挂系统技术属于汽车行业相关技术— —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范畴;(3)华菱汽车的重型卡车CAN 总线技术、燃油预热

215

系统开发技术、底盘与车身电子控制系统研发技术属于汽车行业相关技术——汽 车电子技术范畴;(4)华菱汽车的混合动力搅拌车技术、混合动力港口牵引车技 术、天然气动力车型开发技术属于汽车行业相关技术——汽车零部件前端技术范 畴。

四是科技和研发人员占比要求。

华菱汽车的科技创新策略依托于企业的人才战略,华菱汽车每年从安徽省内 外大专院校引入高学历人才,选派大批技术人员到国外培训,同时还邀请国内外 专家来华菱进行技术交流。目前,华菱汽车已与湖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国内 高校建立了人才培训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大批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和深造, 提升公司技术和管理水平。此外,华菱汽车还不断完善创新激励政策,营造创新 环境及氛围,并通过一系列制度、薪酬、福利的实施来吸引高级技术人才的加盟。 通过引进和培养,华菱汽车已组建了一支具有高端重型商用汽车的自主开发设计 能力的研发队伍和技术人力资源团队。

2009 年底,华菱汽车职工总数为1352 人,其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 员为459 人,占当年职工总数的34%。2009 年底,研发人员150 人,占当年职工 总数11%。华菱汽车拟实施的科技创新“十二五”规划更是离不开高技术人才的 支持。“十二五”期间,华菱汽车将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用人机制创新, 为科技人员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的舞台。拟通过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 各方面人才的积极性,进一步形成并完善吸引、留住和提升人才的机制。“十二 五”规划末期,华菱汽车科技活动人员数计划将从2009 年的400 余人增加到650 人,其中研究开发人数将从2009 年的150 人增加到440 人,博士人员数将从2009 年的2 人增加到5 人,硕士人数将从2009 年的26 人增加到65 人,届时华菱汽 车高级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及高级技师人数将从2009 年的237 人增加到500 人。

从上述情况看,华菱汽车已经拥有符合要求的学历人才和研发队伍,华菱汽 车未来发展趋势良好,通过不断构建和完善充满活力的人才机制,科技和研发人 员占比未来也能够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

五是研发费用占比符合要求。

华菱汽车每年都增加研发经费的投入。为使研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推 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华菱汽车设立了专门的帐户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

216

和核算,并保证每年的研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为了准确统计华菱汽车 研发费用,2010 年10 月经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资格的马鞍山成功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2008 年、2009 年、2010 年1-9 月华菱汽车研究开发费用分别为 9,176.71 万元、13,950.87 万元、12,860.95 万元,华菱汽车2008 年至2010 年 9 月份累计研发费用为35,988.53 万元,累计营业收入总额为1,158,425.28 万 元,2008 年度至2010 年9 月份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3.11%。因此华菱汽车在2008 年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到期后,从研发费用占 比来看华菱汽车仍能满足相关要求。按照华菱汽车科技创新“十二五”规划,在 未来经营期间,随着前述技术创新规划项目的实施,华菱汽车的研发费用仍将继 续加大投入,预计未来各年研发费用仍将不低于3%,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对研发费用占比的要求。

六是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符合要求。

华菱汽车主要从事重型汽车、汽车底盘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以星凯马 为代表的高端产品系列、以华菱重卡为代表的中高端产品系列和以华菱之星为代 表的轻量化产品系列,已拥有近两百个华菱重卡产品系列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 业及产品公告》。华菱汽车的这些产品大部分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规定的范围。2010 年10 月,经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资格的马鞍山成 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 年度1-9 月份华菱汽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395,348.32 万元,占企业2010 年1-9 月份累计收入的79.72%。按照华菱汽车科 技创新“十二五”规划,未来年份华菱汽车依托于技术创新形成的技术产品收入 均能占企业当年预计总收入的60%以上。

评估师的核查意见:依据华菱汽车目前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条件和能力,充分 考虑华菱汽车未来的技术创新趋势,结合其技术创新规划,根据目前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的逐项条件,华菱汽车未来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能性较大,在 此基础上假定华菱汽车未来仍享有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是科学的、合理的。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依据华菱汽车目前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条件和能 力,充分考虑华菱汽车未来的技术创新趋势,结合其技术创新规划,根据目前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逐项条件,华菱汽车未来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能性 较大,在此基础上假定华菱汽车未来仍享有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是科学的、

217

合理的。

(2)评估基准日为2010 年12 月31 日的收益法评估中,仅预测2010 年资 本性支出6890 元及2014 年5843 万元的充足性分析;溢余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 和部分闲置土地为企业带来收益分析

①资本性支出是否充足

收益法评估中,需要对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其中资本性支出作为现 金流出项需要单独测算。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超 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主要为经营规模变化所需的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以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Ⅰ、6890 万元资本性支出预测的充足性说明

华菱汽车2004 年到2007 年,分别增加资本性支出13,312.42 万元、 27,530.54 万元、17,362.39 万元,三年合计资本性支出58,205.35 万元,由此 基本形成了华菱汽车生产制造能力。2009 年华菱汽车单月最高产量为1834 辆, 2010 年1 月单月产量为2371 辆,如果按照单月最高产量估算全年的产能,则华 菱汽车现有设备设施能够满足年产近3 万辆重卡(或底盘)的要求。

在评估中,考虑到华菱汽车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汽车生产线的产能所 限,而新增产能在规模、时间进度、资金支出、市场竞争、配套能力等方面具有 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评估是基于评估基准日企业现有的产能范围内进行评估,不 考虑华菱汽车未来为扩大生产规模进行的资本性支出及形成的相应生产经营能 力,以此作为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这也是本次评估首先确定的预测基础,其他 预测数据均以此为基础展开预测。因此,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后的现场工作 阶段,根据企业提供的确实需要在2010 年投入的6,890 万元之外(详见下表), 基于评估基准日以现有产能为基础,不再考虑2011 年至2013 年华菱汽车为扩大 生产规模进行的资本性支出。

华菱汽车2010 年资本性支出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万
序号 资本性支出项目 资本性支出金额
1 星凯马H08 车型生产线部分模具 6,661.30
2 H08 车型改造项目 6.60
3 一万辆后期技改项目 29.10
4 销售管理系统 1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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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890.00

Ⅱ、2014 年5,843 万元预测的充足性说明

2014 年及以后的永续期资本性支出预计为5843 万元,主要是考虑到原先购 置的固定资产随着使用年份的增加,磨损或损耗将使得固定资产难以满足维持正 常的生产经营,因而这些固定资产将逐步更新,评估中一般采用当期折旧和预计 资本性支出保持一致,以此达到固定资产的使用与更新的平衡。

Ⅲ、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i、评估师意见

根据收入和支出相匹配的原则,本次评估是在企业现有产能基础上进行的, 未考虑扩大产能等因素,因此本次评估中预测的资本性支出是能够和收入预测相 匹配,资本性支出的预测是充足的。

ii、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收入和支出相匹配的原则,本次评 估是在企业现有产能基础上进行的,未考虑扩大产能等因素,因此本次评估中预 测的资本性支出是能够和收入预测相匹配,资本性支出的预测是充足的。

②溢余土地的用途及其为企业带来的收益

收益法中的溢余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未来收益预测中未曾考虑但确能给企 业带来相应权利或权益的资产。本次评估中,经评估师与企业沟通,获得华菱汽 车关于被评估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确认华菱汽车的溢余资产为长期 股权投资和部分闲置土地,且评估师已对被评估企业的溢余资产进行单独分析和 评估。本次溢余土地共包括三宗土地使用权:

Ⅰ、序号4 的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43,962.93 平方米,土地证号:马国 用(2009)第81806 号)拟用于华菱汽车新一代节能环保大功率发动机项目,该项 目已经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发改高技[2010]1377 号),总投资24,975 万元,建筑面积45,529 平方米,包括产品研发大楼、试验中心大楼、培训中心大 楼等,拟设立产品设计研究部、试验部和工艺研究部,增加相应的试验和试制设 备及检测仪器,购置产品开发、工艺开发的配套软件,完善技术中心研发平台的 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011 年至2012 年,预计2012 年底可以投入使用。该项目 竣工后可以进一步提高汽车产品的研究、设计及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可承担新产 品及变型产品的性能试验、可靠性试验、定型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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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序号5 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66,078.21平方米,土地证号:马国用(2009) 第81805 号),用作试车跑道和新产品试制车间等。试车跑道现已基本修建完毕, 预计2010 年11 月可投入使用。该试车跑道投入使用后,因专用试车跑道道路长、 安全性能高,利于提速,提高了试车安全,同时也便于进行制动试验;另外新修 建的试车跑道增加了淋雨试验设施,便于进行汽车密封性检测,进一步提高汽车 性能。截至到2010 年9 月底,新产品试制车间项目尚在规划设计中。

Ⅲ、序号6 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43,583.00 平方米,土地证号:马国用 (2009)第81830 号),将用于华菱汽车年产三万辆重型载货汽车项目(发改工 业函[2008]698 号)。目前,总装、冲压车间基础施工已结束,总装车间、冲 压车间钢结构厂房已开始安装。该项目规划总投资11.84 亿元,将建成国内领先 水平重型卡车生产工艺线,包括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总建筑面积 14 万平方米,达产后可实现单班年产3 万辆重型卡车的生产能力。

评估师核查的结论性意见:上述三宗溢余土地,华菱汽车已有明确的规划用 途,通过在这些宗地上建设新一代节能环保大功率发动机项目、新产品试制车间、 三万辆重型载货汽车等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些项目将在未来生产经营 期间为华菱汽车带来持续性收益。

(3)华菱汽车全部5 项商标将于2015-2016 年到期,相关专利也有期限, 评估中按永续期限考虑。上述无形资产到期后无法延续的情况及对标的资产估值 的影响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期满前六个 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因此,虽然华菱汽车全部5 项商标将于2015-2016 年到期,企业仍可通过续展的方式长期持续获得这些注册 商标的所有权。本次评估中,华菱汽车表示未来仍将在其产品上使用这些注册商 标,并出具了商标续展承诺函。通常情况下企业方面目前及相当长时间内也不存 在这些商标被撤销的法定理由和事项,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5 项注册商标到期后 无法延续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220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后不能延续。虽然如此,华菱汽车作为国 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卡生产企业,不论是出于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还是由于市 场竞争的需要,华菱汽车都将坚持技术创新战略,将继续在技术研发方面加大投 入。为此,华菱汽车还专门制定了技术创新“十二五”规划,在华菱汽车现有的 技术创新实施条件和实施能力基础上,随着规划实施及一些技术研发项目的逐步 开展,华菱汽车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力争承担国家级项目3 项,省部级创新项 目10 项,拥有发明专利10 项,实用新型专利150 项,外观专利200 项,同时申 报国家科技进步奖一项。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注册,本次评估未考虑 5 项注册商标到期后无法延续的情况。本次评估中已考虑专利到期后无法延续的 情况,但华菱汽车在未来年份仍能不断获得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华菱汽车 在评估基准日拥有的相关专利到期后无法延续并不会影响华菱汽车的未来发展, 也不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值造成影响。

(4)评估基准日为2010 年12 月31 日的收益法预测中,预计2010 年营业 收入较2009 年增长27%,2011-2014 年在此基础上稳步增长,理由为华菱汽车具 有各项技术优势。但华菱汽车虽然位居重卡领域的第八位,但其市场占有率不足 3%,前五名企业已占有市场份额的80%。评估中充分考虑未来华菱汽车市场开拓 的难度和竞争对手施压时带来的风险分析

本次评估中已充分考虑未来期间华菱汽车市场开拓的难度和竞争对手施压 时带来的风险。

①本次评估对华菱汽车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是在综合考虑了华菱汽车的历 史销售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客观、谨慎地进行的, 考虑了华菱汽车未来市场开拓风险及竞争风险。

本次评估对华菱汽车未来收入预测主要考虑了华菱汽车历史销量和历史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情况、我国重卡行业近年增长趋势、影响重卡市场需求量的宏观 经济环境、华菱汽车在重卡市场中竞争地位和优势,并结合企业评估时点的产能 情况,参考企业营销策略等因素,2010 年至2014 年销量及销售收入预测如下:

2010 年至2014 年销量及销售收入预测

年份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企业年销量 (辆) 20,000 21,500 22,500 23,100 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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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增长率 23.56% 7.50% 4.65% 2.67% 1.73%
主营收入(万元) 461,053.05 495,919.50 521,083.30 536,809.70 547,089.95

首先,从华菱汽车历史年份的销售情况看,华菱汽车2005 年到2009 年中, 除2008 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收入略有下降外,其余年份均呈现强劲的增长态势。 近五年主营收入算术平均增长率高达99.21%,几何平均增长率达37.75%,企业 销售量及销售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其次,从全国重卡行业来看,近几年我国重卡行业在宏观经济向好的背景下 不断得到发展。从2006 年到2009 年我国重卡销量逐年增速分别达到30.17%、 58.53%、10.88%、16.67%。全国重卡行业近五年销量几何平均增长率21.70%。 重卡销量从2002 年的24.5 万辆到2007 年的48 万辆,从2006 年的30.72 万辆 到2009 年的63 万辆,销量翻番的年期缩短,充分体现了我国重卡行业的良好发 展势头。与全行业发展速度比较,华菱汽车近五年销量几何平均增长率高出16 个百分点,表现出华菱汽车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高增长势头。

从上述华菱汽车和全国重卡行业近年的发展趋势看,在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发 展良好的背景下,若不考虑华菱汽车的产能限制及市场开拓的难度和竞争对手施 压时带来的风险,则华菱汽车未来几年销量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完全能达到 20%-30%。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华菱汽车市场开拓的难度和竞争对手施压时带来 的风险等未来发展的不利因素,以及随着华菱汽车销量基数逐年增大,由此大大 降低了对未来年份销量的预测,在2011 年至2014 年预测中,销量增长率仅为 7.50%、4.65%、2.67%、1.73%。

②华菱汽车未来营业收入的实现具有充分保障。

首先,从市场需求和市场占有率来看,从2005 年到2009 年,华菱汽车市场 占有率分别是1.33%、1.67%、2.30%、2.05%、2.57%,市场占有率总体上逐步提 高。虽然重卡领域前五名已占有市场份额的80%左右,但与市场占有率相近的包 头北方奔驰、上汽依维柯红岩、江淮汽车相比,华菱汽车除了巩固了重卡行业第 八的位置外,直逼列位靠前的包头北方奔驰和上汽依维柯红岩。在占据地域优势、 成本优势、产品研发优势、企业后发优势等有利条件下,华菱汽车的市场占有率 排名将处于优势地位。此外,即使华菱汽车的市场占有率仅仅保持目前的占比, 在全国重卡市场总体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华菱汽车的未来预计销量仍然具有 充分的保障。

222

其次,华菱汽车在重卡细分市场拥有一定影响力和话语权。产品细分市场上, 华菱汽车生产的工程专用车底盘、随车吊、油罐车、危险品运输车、天燃气运输 车、仓栅车等已经在相关细分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华菱汽车通过星凯马、 华菱重卡、华菱之星三个不同系列将产品布局到重卡高、中、低端市场,纵深的 产品线和丰富的产品系列可满足不同层次用户的需求。在区域细分市场上,华菱 汽车在广东和湖南自卸车市场、江西物流车市场、山西物流运输车市场等逐步占 据主导地位,品牌影响力日益突出。华菱汽车通过细分市场的战略布局,避免了 自身与其他重卡企业的直接竞争,能够确保未来销量增长的完成。在市场拓展和 应对竞争方面,除了在细分市场精耕细作,华菱汽车还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使华菱的重卡生产制造技术始终处于国内前沿,并不 断向市场推出新产品;二是实施产品差异化策略,扩大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距, 华菱汽车在安全性、舒适性、配套性等方面逐步树立自身的产品特点和优势;三 是坚持产品持续改进,即针对老产品不断进行细部改造升级,使“老产品不老, 新产品更新”;四是继续拓宽营销渠道,围绕“建设100 家有效经销商”的渠道 开发目标,加强二、三线城市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和完善大服务体系建设;五是 做足售后文章,充实售后服务网点,为经销商和终端用户提供细致周到的“保姆 式”服务。

截至2010 年9 月30 日,华菱汽车2010 年1 至9 月生产量是21,387 台,销 售量是20,700 台,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7,812.1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37%。 故预测的2010 年全年营业收入461,053.05 万元已提前3 个月完成。而根据对 2011 年到2014 年销量的预测,未来几年仅在上年基础上有很小幅度的增长,因 此华菱汽车实现预计销量和主营业务收入具有充分保障。

评估师核查的结论性意见:从华菱汽车历史销量的增长趋势及其在行业中的 竞争态势来看,华菱汽车仍处在较快发展阶段,本次评估在充分考虑未来华菱汽 车市场开拓的难度和竞争对手施压时带来的风险后,调整了未来预期,使本次评 估预测更趋合理。

(5)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12 月31 日的收益法测算中,无形资产摊销是否 包含对溢余土地的摊销分析

本次溢余土地共包括三宗土地使用权:①序号4 的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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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62.93 平方米,土地证号:马国用(2009)第81806 号);②序号5 宗地(土 地使用权面积66,078.21 平方米,土地证号:马国用(2009)第81805 号);③序 号6 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43,583.00 平方米,土地证号:马国用(2009)第 81830 号),收益法测算中无形资产摊销已包含了对溢余土地的摊销。

溢余土地使用权与本次评估的预期收益关系不大,但考虑到企业实际财务核 算中必须按会计制度要求逐年摊销,由此减少了利润总额,进而影响到应缴所得 税金额,也就形成了对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影响。本次评估为了合理测算所得税 费用,进而合理测算现金流,已将溢余土地纳入摊销范围。

上述对三宗溢余土地按照其原账面价值分50 年摊销,每年摊销额约365 万 元,由此每期减少企业所得税约55 万元。

上述土地使用权摊销虽然减少了当期净利润,但在测算现金流时,又在净利 润预测数基础上加回了溢余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因此从总体上讲,溢余土地摊 销本身并未对企业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

评估师核查的结论性意见:结合土地摊销对所得税、现金流的影响,本次收 益法测算中无形资产摊销已包含对溢余土地的摊销。

(二)以 20106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

根据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35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0 年6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华菱汽车100%股权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0 年6 月30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估, 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账面价值500,136.65 万元,评估价值 519,373.64 万元,增值19,236.99 万元,增值率3.85%;负债:账面价值 385,133.01 万元,评估价值385,133.01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 值115,003.64 万元,评估价值134,240.63 万元,增值19,236.99 万元,增值率 16.7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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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项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405,744.37 408,740.31 2,995.94 0.74
2 非流动资产 94,392.28 110,633.33 16,241.05 17.21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977.43 6,684.79 1,707.36 34.3
4 投资性房地产 - - - -
5 固定资产 57,786.42 66,630.26 8,843.84 15.3
6 在建工程 2,240.30 2,240.30 - -
7 无形资产 24,543.43 30,682.79 6,139.36 25.01
8 开发支出 1,883.33 1,883.33 - -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61.38 2,511.87 -449.51 -15.18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12 资产总计 500,136.65 519,373.64 19,236.99 3.85
13 流动负债 325,906.07 325,906.07 - -
14 非流动负债 59,226.95 59,226.95 - -
15 负债合计 385,133.01 385,133.01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5,003.64 134,240.63 19,236.99 16.73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4,240.63 万元。

2、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 年6 月30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安 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204,428.50 万元。具 体如下:

(1)折现率的测算

①权益资本报酬率的确定

Ⅰ、无风险收益率Rf

取自评估基准日至到期日五年期以上的国债的平均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 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Rf 取其平均到期收益率3.90%。

Ⅱ、市场风险溢价(Rm–Rf)

本次评估,根据美国著名教授达蒙得理所著的《价值评估》,对于亚洲新兴 市场国家市场风险溢价(Rm–Rf)一般取7.5%。

Ⅲ、风险系数 β

i)取沪深两市汽车制造行业板块中四家上市公司股票:000951 中国重汽、 600006 东风汽车、600166 福田汽车、600418 江淮汽车。以2008 年7 月至2010

225

年6 月的市场价格测算有杠杆 β 值分别为1.2655、0.9004、1.0820、0.8959。计 算出的无杠杆 β 值算术平均值为0.8728。取0.8728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无杠杆 β 值。

ii)计算被评估单位的有杠杆 β 值

  • 四家上市公司与评估基准日最近期间的资本结构D/E 平均值为0.2258,取

  • 0.2258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计算出的有杠杆 β 值为1.0403。

Ⅳ、公司特有风险报酬率Δ

根据目前重型卡车的市场现状,华菱汽车与国内排名靠前的重卡汽车制造公 司相比,无论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市场占有率,还是企业技术研发实力、 市场影响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距离,且考虑到再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 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其在未来经营中面临的经营风险 相对较大。因此,确定特有风险报酬率为3%。

Ⅴ、权益资本报酬率

Re=Rf+ β (Rm–Rf)+Δ=3.90%+1.0403×7.50%+3%=14.70%

②债务资本报酬率

债务资本报酬率Rd=∑[基准日每笔借款利率×(该笔借款本金余额/总借款 本金余额)]=5.72%

③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计算公式:R=[E/(E+D)]×Re+[D/(E+D)]×Rd×(1-T)=12.89%。 (2)华菱汽车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7-12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一、营业收入 299,901.83 631,139.18 641,974.92 650,370.86 656,183.75 659,189.20
主营业务收入 291,761.75 616,704.30 626,898.90 634,911.80 640,447.60 643,416.00
其他业务收入 8,140.08 14,434.88 15,076.02 15,459.06 15,736.15 15,773.20
二、营业成本 267,615.40 563,031.45 572,617.23 580,047.64 585,159.63 587,778.51
主营业务成本 261,651.94 552,998.74 562,077.56 569,198.44 574,097.23 576,693.76
其他业务成本 5,963.46 10,032.71 10,539.67 10,849.20 11,062.40 11,084.75
营业税金及附加 671.68 1,396.36 1,414.38 1,416.24 1,420.31 1,420.59
营业费用 7,412.88 15,082.73 15,291.26 15,453.66 15,572.64 15,630.63
管理费用 9,231.04 15,590.82 15,726.97 15,882.97 15,967.92 16,016.48
财务费用 2,226.80 4,453.60 4,453.60 4,453.60 4,453.60 4,453.60
资产减值损失 1,088.27 2,300.31 2,338.33 2,368.22 2,388.87 2,399.94
投资收益 - - - - - -

226

三、营业利润 11,655.76 29,283.90 30,133.14 30,748.53 31,220.78
31,489.44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四、利润总额 11,655.76 29,283.90 30,133.14 30,748.53 31,220.78
31,489.44
减:所得税 1,754.18 4,420.23 4,548.09 4,640.76 4,711.86
4,752.29
五、净利润 9,901.58 24,863.68 25,585.05 26,107.77 26,508.92
26,737.15
加:固定资产折旧 2,748.02 5,799.43 5,918.91 5,981.82 6,029.57
6,126.43
加:无形资产摊销 450.99 901.97 901.97 901.97 514.00
475.26
加:借款利息(税后) 1,467.78 2,935.56 2,935.56 2,935.56 2,935.56
2,935.56
减:资本性支出 3,509.86 1,512.00 1,512.00 1,512.00 1,512.00
6,126.43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 -3,700.73 4,342.83 1,584.23 1,088.23 584.95
294.91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14,759.24 28,645.81 32,245.26 33,326.89 33,891.11
29,853.06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算

股东权益价值估算方法与2009年12月31日计算方法相同,具体如下: ①经营性资产价值

==> picture [281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②有息负债

在评估基准日,华菱汽车的有息负债(长、短期借款)为60,426.95 万元。 ③溢余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确定

在评估基准日,华菱汽车无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其溢余性资产评估价值如下 表,合计为26,447.74 万元。

溢余性资产评估数据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
项目 长期股权投资 在建工程 土地使用权 合计值
评估价值 6,684.79 937.55 18,825.40 26,447.74

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238,407.71 万元-60,426.95 万元+26,447.74 万元 =204,428.50 万元

(三)补充评估不影响本次交易作价的说明

截至2010 年12 月30 日,以2009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 报告有效期限均已届满,为此,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以 2010 年6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补充评估。依据其出具的六

227

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350 号《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04,428.50 万。

鉴于标的资产自2009 年12 月31 日以来并未发生重大变化,补充评估值 与其原评估值差额不大,因此,本次交易的定价主要参考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 第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收益法的评估结果178,536.15 万元作为价值参 考依据。本次交易价格仍按照《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确定的 交易价格执行。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确定为178,536.15 万。

(四)安徽省国资委对本次重组补充评估的确认情况

安徽省国资委于2011年3月11日,出具了《关于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对星马汽车资产重组补充评估事宜确认如 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星马汽车委托了北京六合正旭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菱汽车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补充评估。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350号),截至2010 年6月30日,华菱汽车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04,428.50万元。经审核,北京六合正 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和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在评估报告中签字的有关评估人员具有注 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资产评估报告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评估报告 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次资产重组有效(星马汽车与华菱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 产的作价按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178,536.15万元确定)”。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华菱汽车本次补充评估履行了地方国资监管部门的 确认程序,确认评估结果合法有效;同时,地方国资监管部门已确认本次补充评 估结果并不作为本次重大资产的定价依据,星马汽车与华菱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 产的作价按评估基准日2009 年12 月31 日的评估值178,536.15 万元确定。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该次补充评估履行地方国资部门的确认程序,评 估结果真实有效,该次补充评估结果不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司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仍以评估机构以2009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所出具的评估 结论为依据。

(五)评估假设华菱汽车所得税率永续为 15% 的理由及依据

本次评估收益法中涉及企业所得税率,华菱汽车2008 年11 月已取得高新技

228

术企业认定的现实情况(有效期3 年)及评估人员对华菱汽车未来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的可能性,评估中假设华菱汽车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续加大研发投 入,并支付研发人员相对高额工资,以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持续享有 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具有客观性和合理性。

首先,从评估规范看,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价值评估,需在一定假设或 限制条件下进行。本次评估假定华菱汽车永续期间所得税率为15%,是基于正在 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发生重大 变化。目前,国家未明文规定废止或将要废止这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相关 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假定华菱汽车永续期所得税率15%具有法律法规支持基础。

其次,假设华菱汽车永续期所得税率为15%,是立足于华菱汽车截止评估基 准日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华菱汽车未来在技术创新 方面的发展趋势。2008 年11 月,华菱汽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 年, 目前华菱汽车正在履行延续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相关手续。在2011 年到期后, 根据华菱汽车目前实际情况,逐条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华菱汽车2011 年仍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从更长远看,在2014 年及从2015 年开始的 永续期,一方面重卡行业的竞争促使华菱汽车仍将继续依靠科技创新来争取有利 的市场地位,另一方面,华菱汽车自身也明确了长远的技术创新战略,制定了技 术创新规划,不仅在现有主导产品上寻求零部件技术发展、突破和局部技术革新, 而且正在积极开发具有更新和更高标技术准的高新技术产品。依据华菱汽车目前 拥有的技术创新条件和能力(包括技术储备、人才储备、物资基础等),华菱汽 车在较长时间内仍然具备一般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在不发生其他重大变化的情 况下,依据现实和未来发展趋势,评估人员假定华菱汽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适用所得税率为15%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评估师认为:依据华菱汽车目前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条 件和能力,充分考虑华菱汽车未来的技术创新趋势,结合其技术创新规划,根据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逐项条件,华菱汽车能够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可能性较大,在此基础上假定华菱汽车未来所得税率为15%是合理的。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标的公司华菱汽车的主营业务为重型汽车、汽车底盘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

229

产、销售。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华菱汽车主要产品为重型汽车、汽车底盘及汽车零部件。公司产品主要应 用在物流运输、工程建设、矿产品运输及城市市政运输等方面。

华菱汽车目前已形成以星凯马品牌为代表的高端产品系列、以华菱重卡品 牌为代表的中高端产品系列和以华菱之星品牌为代表的轻量化产品系列,能够 满足国内外不同层次用户的需求。其中华菱之星产品主要面向个体用户、规模 较小的物流企业及运输企业,是公司产销量的基础;华菱重卡和星凯马主要面 向大型物流、运输、工程等集团用户及海外市场,是华菱汽车的重要利润来源 及利润增长点,有着较好的增长潜力。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重型汽车的生产主要包括冲压、焊装、涂装和总装四大主要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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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下 冲 焊 涂 总 检 入
料 压 装 装 装 测 库
1、冲压工艺
剪 入
板 半
领 冲 检
机 成
料 压 查
下 品
料 库
2、焊装工艺
分 入

总 调 涂
下 成 检
成 整 装
料 焊 查
焊 线 车

装 间
----- End of picture text -----

3、涂装工艺

230

(1)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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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前 总
电 烘 涂 中 烘 面 烘
处 装
泳 干 胶 涂 干 涂 干
理 车

----- End of picture text -----

(2)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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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前 总
电 烘 检
处 装
泳 干 查
理 车

----- End of picture text -----

4、总装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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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配 车身内饰装配 发 驾
车 辅 轮
配 套 动 驶
车架预装 桥 料 胎 检 入
套 件 机 室
装 加 装 测 库
件 预 发动机预装 装 装
配 注 配
装 配 配
小件预装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主要产品的经营模式

华菱汽车坚持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坚持技术领先为主 导,走产品差异化的经营模式(即利基经营模式),满足市场需求多样性。采购 模式实行供应链管理,推行物资采购信息化,实行第三方物流和准时制采购;生 产模式实行精益化生产制造,由SAP 资源管理系统下达生产计划;销售模式以分 销为主,直销为辅,推行4S 店经销,鼓励经销商完善和加强售后服务及配件经 营,由DMS 经销商管理系统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和风险控制。具体如下:

1、采购模式

华菱汽车采购模式实行供应链管理模式,推行物资采购信息化,实施第三方 物流和准时制采购。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下达SAP 采购计划,采购部门负 责合同签订、订单下达、跟催、收货、入库、报账和申请付款等工作,物资管理 部门负责所有采购物资的管理、配送工作。

在采购价格上,华菱汽车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最大限

231

度为公司降低成本”的原则,通过招标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每年末召集供应商通 过招标方式确定下一年度的采购价格,同时对市场变化较大、价格不稳定的原材 料,适时调整采购价格。

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实行优胜劣汰管理机制,不定期实地考核供应商,逐步 淘汰规模小、产能不足、质量不稳定的供应商,择优选择供货能力强、质量稳定、 信誉度高的供货方,从而确保华菱汽车采购产品的质量。同时为了严格控制采购 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华菱汽车杜绝了独家供货行为,对采购入库的产品均进行 严格的检验。

在物资管理上,华菱汽车倡导“零库存”理念,引入第三方物流,由供应商 在第三方物流公司建立外库,从采购计划、物资入三方物流库、生产拉动计划、 物料配送、送检入库、上线使用等所有环节进行沟通和协调。在物资的信息流管 理上,通过SAP 系统来实现对整个物流过程的管控。同时为方便物资的及时配送, 还启用“条形码”系统对所有物资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目前华菱汽车已形成了一 个稳定、高效、可靠的物流体系。

2、生产模式

华菱汽车的生产紧紧围绕市场订单,采取以销定产模式,每年年初制定年度 生产计划,每月月初制定月度生产计划,按照提报订单的交货期合理排产,保证 及时交货。充分利用和完善SAP 系统来提高生产效率,在系统中通过销售订单促 发生产订单、生产订单拉动物料需求计划、第三方物流公司根据该计划配送物资 上生产线,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有序,车辆下线后通过SAP 系统进行报工、经质量 检验合格后入库。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推行精益化生产理念,重视现场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提高生产效率。按照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步骤,紧紧抓住每个细分 环节,“保安全、抓质量、降成本、增效益”,全面贯彻《6S 管理细则》,强化 ISO9001 体系建设,坚持持续改进,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3、销售模式

华菱汽车销售模式以分销为主、直销为辅,推行4S 店经销,鼓励经销商进 行配套售后服务和配件经营,通过DMS 经销商管理系统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和风险 控制。围绕“建设100 家有效经销商”的渠道开发目标,进一步完善销售体系建

232

设。同时,为了避免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通过网络实 行严格的区域化管理,促使整个销售系统在有序的环境中良性发展。对于优质经 销商和新进经销商,公司在商务政策、服务及备件政策、金融政策等各个方面给 了大力支持,帮助其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同时,不定期举办品牌经理培训 班,加强对经销商人员的产品知识、企业文化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使之更加深入 地了解华菱汽车的品牌和企业文化。在销售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汽车金融业务,以 金融手段促进销售,先后和徽商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开展合作,为客户提 供按揭、保兑仓服务,不仅有效解决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还加强了风险控制。

在海外市场的销售上,主要采取经销商销售模式,自营出口和代理出口相结 合。目前华菱汽车产品已销往海外63 个国家,抢占了北非、中东、俄罗斯、东 南亚、南美等海外市场。面对金融危机以来海外市场萎缩的不利影响,华菱汽车 积极应对,深入推广国际化战略,积极与国外客户、行业协会组织、经贸代表团 等接洽;维护巩固现有渠道和销售网络,利用上海国际车展、宝马展和广交会平 台寻求商机;设置专人维护的电子商务平台,广泛搜集合作和询盘信息,开拓发 展新客户新市场。目前正在进行海湾国家GCC 认证和欧盟认证工作,为后续开拓 目标市场扫除障碍创造条件。

在售后服务及配件销售上,通过服务站体系来实现。目前服务站共有一级网 络211 家,二级网络135 家,优化了服务网络的服务质量,对所有客户提供“保 姆式”服务,保证维修服务的及时性。与潍柴、上柴、康明斯、玉柴、法士特等 厂家的售后服务体系实现并网,提高了华菱汽车服务站为终端用户提供一站式服 务的能力。

(四)主要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1、最近三年产能及产量

华菱汽车目前已投产单班年产1 万辆重型载货汽车及底盘项目。同时,经安 徽省发改委2008 年10 月14 日发改工业函【2008】698 号备案确认,确认了华 菱汽车年产3 万台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华菱汽车最近三年产量情况如下:

产品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产量(辆) 产量(辆) 产量(辆)

233

整车 6,899 3,482 2,816
底盘 22,415 12,887 9,030

2、最近三年销量、销售价格及销售收入情况

华菱汽车最近三年销量、销售单价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产品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销量(辆) 销售单
销售收入 销量
(辆)
销售
单价
销售收入 销量
(辆)
销售
单价
销售收
整车及
底盘
27,148 22.82 619,586.84 16,187 23.00 372,264 11,079 24.04 266,301

注:1、上表中的数据未抵消华菱汽车与星马汽车之间的交易;

2、销售单价为平均销售单价。

3、最近三年向前5 名客户销售情况

(1)2010 年华菱汽车向前5 名客户销售情况

客户名称 本年金额 本年金额
营业收入(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403,382,066.68 37.16
高安市瑞辉汽贸有限公司 243,615,898.41 3.77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21,363,090.32 1.88
长沙市金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20,935,763.98 1.87
南昌金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13,574,474.82 1.76
合计 3,002,871,294.21 46.44

(2)2009 年华菱汽车向前5 名客户销售情况

客户名称 本年金额 本年金额
营业收入(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19,237,314.06 38.49
高安市瑞辉农机汽配经营部 154,684,695.38 3.92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93,514,865.25 2.37
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86,568,544.75 2.20
南昌金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84,947,349.77 2.15
合计 1,938,952,769.21 49.13

(3)2008 年华菱汽车向前5 名客户销售情况

客户名称 上年金额 上年金额
营业收入(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883,443,646.96 31.75

234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57,265,441.25 9.25
上海普力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40,426,409.12 5.05
俄罗斯汽车实业公司 114,167,791.50 4.10
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96,839,561.73 3.47
合计 1,492,142,850.56 53.62

华菱汽车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 客户的情况。

(五)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

华菱汽车主要原材料包括:车身钢板、大梁钢板、车桥、发动机、变速箱、 轮胎、空调等,其中钢材以宝钢、武钢为主;发动机以潍柴、康明斯、日野为主, 以三菱、卡特彼勒、杭发及玉柴等为辅;变速箱以法士特为主,ZF 为辅;车桥 基本自供;车身内饰、电气以江苏、浙江等地区为主要配套,其余以山东、湖北、 长春等地区零部件企业作为主要配套。

从中长期看,资源性基础原材料价格呈上涨趋势;钢材价格由于受成本上涨、 产能过剩及国家宏观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短期内会处于平稳态势,未来会有所 增长;轮胎价格因终端需求低迷,价格处于低位,但随着市场需求回升,价格会 有所上涨;发动机价格未来走势会较为平稳;变速箱、车桥及钢结构件价格未来 走势也将较为平稳。

近三年,华菱汽车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如下:

原材料 2010 年售价(元) 2009 年售价(元) 2008 年售价(元)
车身钢板 8,397 7,800 8,500
大梁钢板 5,726 5,300 5,600
发动机 73,250 75,000 77,000
变速箱 12,800 10,400 10,500
轮胎(台套) 15,770 12,500 13,500
空调 2,673 2,820 2,968

2、主要原材料占成本的比重

华菱汽车最近三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原材料 2010 年 2010 年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8 年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当期营业
成本比重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当期营业
成本比重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当期营业
成本比重
发动机 232,194.31 40.65% 116,853.00 33.76% 85,998.06 34.33%

235

变速箱 41,138.81 7.20% 22,420.98 6.48% 16,355.39 6.53%
轮胎 46,969.20 8.22% 21,360.00 6.17% 15,253.00 6.09%
大梁钢板 23,152.66 4.05% 10,300.00 2.98% 10,000.00 3.99%
车身钢板 12,927.34 2.26% 5,200.00 1.50% 8,000.00 3.19%
空调 7,200.00 1.26% 4,860.00 1.40% 3,375.00 1.35%
合计 363,582.32 63.66% 180,993.98 52.28% 138,981.44 55.48%
  • 3、最近三年前5 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2010 年华菱汽车向前5 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客户名称 本年金额 本年金额
采购额(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成本的比例(%)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817,137,658.00 31.81%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
公司
389,880,180.00 6.83%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
218,808,817.36 3.83%
上海日野发动机有限公司 246,437,018.40 4.31%
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
129,273,417.00 2.26%
合计 2,801,537,090.76 49.05%

(2)2009 年华菱汽车向前5 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客户名称 本年金额 本年金额
采购额(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成本的比例(%)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799,999,388.00 23.11%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224,209,800.00 6.48%
上海日野发动机有限公司 164,554,694.00 4.75%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04,371,768.00 3.02%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84,826,038.00 2.45%
合计 1,377,961,688.00 39.81%

(3)2008 年华菱汽车向前5 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客户名称 上年金额 上年金额
采购额(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成本的比例(%)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466,518,364.00 18.62%
湖北昌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91,766,327.00 7.65%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163,553,850.00 6.53%
上海日野发动机有限公司 136,440,067.00 5.45%
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81,998,441.00 3.27%
合计 1,040,277,049.00 41.53%

华菱汽车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 供应商的情况。

236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治理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华菱汽车坚持抓好安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每年年初,公司与各车 间(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车间安全生产第 一责任人分别与工段长,工段长与班组长,班组长与本班组每一位员工签订“安 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车间生产岗位做到“定 人、定岗、定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重点对违章作业和违规抽 烟进行重点查处,严格处罚。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 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开展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职业病检查; 准确掌握本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完善公司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对公司生产过程 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进行清理、运输和环保处理,建设企业良好生态环境;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机制,及时排查火灾隐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司防火安 全管理现状、对油化库、地下油库、涂装车间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和有 效监控,消除火灾隐患。加大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 和隐患及时解决,落实责任。

2010 年12 月31 日,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证明文件,证明 华菱汽车及其子公司福马零件、凯马零件及福马车桥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最近36 个月未有因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2、环境治理情况

华菱汽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和实行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环保措施如下: 实行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焊接烟尘净化系统,对焊接烟尘进行处理; 车间采用全面通风的措施;涂装车间喷漆室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帘喷漆室去除漆 雾;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采用直接燃烧装置处理;抛丸清理机产生的粉尘由 旋风除尘器、单机袋式收尘器净化处理等。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按标准要求, 规范设置各排气筒。项目设计时预留使用水性漆的建设条件。

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根据生产

237

废水的性质分别进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设置 中水系统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相应会用标准后,尽量用于 生产用水、绿化浇洒用水、冲厕等。全厂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采石河、锁溪河最终进入 长江。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达 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三类标准的要求;交 通干线一侧执行4 类标准的要求。

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弃物。对废金属材料、废弃包 装材料等进行回收再利用。废漆渣等危险废物送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 全处置;厂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须符合规范的要求。生活垃圾纳入市政环卫部门 统一清运处理。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事故废水收集池,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在 使用和贮运过程中的管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2010 年12 月31 日,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证明文件,证明华菱汽车 及其子公司福马零件、凯马零件、福马车桥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 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最近36 个月未有因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七)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管理体系控制

“持续改进,追求产品一流品质;追求卓越,实现客户最大价值”是华菱汽车 的质量方针,其质量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的质量方针,将华菱汽车质量工作真 正落到实处。华菱汽车质量管理以强化标准、加强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为 重点,从设计开发、工艺制造、工装设备、物资采购、产品生产、产品检验等各 个环节加以保证产品质量;采用中央监控系统对进入生产线全程跟踪监测,实现 产品质量全过程受控。公司还积极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精益生产模式和ERP 生产系统管理,促进产品质量稳定提升。

2、产品实物质量的控制

238

华菱汽车产品实物质量控制建立了自检、互检、终检三层次的质量保证体系; 采用了奥迪特(AUDIT)评审模式对整车的生产质量进行评估和判定;整车出厂 严格依照三菱质量标准执行。主要从细节方面入手,强调“自检、互检、专检” 相结合,并按照质量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严格考核,从操作者、各部门负责人到检 验员,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实行“质量末位淘汰”制和“技术熟练程度考评”制。 产品检验分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和AUDIT 评审层层把关。公司产品在 每年CCC 工厂监督检查现场指定式样中100%合格。

(1)外购物资质量的控制

华菱汽车始终以“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线”为目标,狠抓外 购物资质量。日常检验通过外观检查、关键尺寸检查和性能检测报告验证等加以 分析判定。对一些关键物资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做到有分析、有比较。

供应商管理主要从进货检验、产品装配、服务反馈及时处理、第二方审核等 加以保证。严格按照物资试装管理规定进行试装,控制物资试装的现场装配和后 续质量跟踪,试装合格同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规定质量责任。

(2)产品过程和最终检验

过程检验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三级检验制度,过程控制针对产品 质量特性设立质量控制点和交检点,对关键质量控制点均配备了检测设备和专职 检验人员。检验员按照检验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专检,专检做到严格首件检验和交 检管理,并对关键、特殊工序的工艺参数进行严格监控。检验员配合生产车间需 要全程跟班检验,并配合生产车间做好不合格品控制。专职检验充分行使“质量 一票否决权”,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予接收、不予转序和不准出厂。

3、质量信息管理

对于内部质量信息,由华菱汽车质量部每周在车间现场开展质量部内部会, 收集各种质量意见和建议,分析整理,拿出解决措施并跟踪验证。对于外部质量 信息,华菱汽车通过顶腾汽车售后和配件管理系统、DMS 系统进行收集,质量部 对反馈的质量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处理并下发至相关部门,从而使问题得以及时、 快速的解决,进一步改善了公司产品质量,也为华菱汽车产品品质日臻完善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

4、质量召回制度

239

华菱汽车建立缺陷车辆产品召回管理制度,经华菱汽车确认生产且已售出的 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立即实施主动召回。通过DMS、顶 腾系统发布产品召回信息,要求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所涉及的缺陷汽车产品;要 求生产部门立即停止缺陷车辆的生产,相关部门按照整改措施对公司内车辆和已 出售车辆进行召回整改,整改合格后加贴合格标识。召回整改完毕后,形成书面 报告主管部门,并对产品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八)生产技术情况

华菱汽车坚持技术领先战略,走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所 采用主要技术如下:

1、整车优化匹配集成技术

在整车匹配时,根据不同的用途和路况,选择不同的动力、变速箱和车桥。 利用发动机的外特曲线图,将整车的常用车速段对应的发动机转速控制在发动机 的经济转速以内,使得整车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2、安全高效吸能车身技术

驾驶室为全金属封闭式结构型式,它集隔温、减震、降噪、安全、环保功能 于一体,是在参考国内外成熟驾驶室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道路及人文环境,自 主研发达到当代国际水平驾驶室,是具有自主品牌的、国内最先进、最高档的新 一代驾驶室,驾驶室舒适性和抗人体疲劳指标被业内专家评价为目前国内最高水 平,并达到国际水准,其安全指标达到了全球最严格的瑞典安全法规要求,真正 体现追求用户利益最大化的企业经营理念,给驾乘者以最安全的关爱。

3、安全抗疲劳、高承载车架技术

结合国内外产品的技术特点,在国内率先开发的变截面大梁,由性能优越的 进口5000 吨自动化压机冲压成型,满足了各动力总成尤其是大功率动力总成的 安装要求,抗疲劳强度增加45%以上,承载能力提高25%以上,填补国内空白, 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深受国内外广大用户的青睐。

4、发动机匹配技术

发动机悬置系统的设计,综合运用了声学、动力学、热力学等多门科学,使 发动机产生的机械振动、噪声减少到最低极限,从而提高了驾驶的乘座舒适性、

240

减少环境污染。

5、高可靠性前桥技术

华菱汽车目前采用的7.5T 前轴系结合国内外前轴的先进技术,同时结合中 国国情设计制造。工字梁采用整体式锻造工艺,重量轻,外观质量好;转向节采 用进口滚针轴承,转向轻便,灵活;制动器凸轮几何形状设计为非对称的阿基米 德螺线式,保证了制动时领从蹄制动力矩相等,保证刹车片磨损均匀;制动鼓的 材料中适量加入了稀有金属,提高了制动鼓的耐热、耐磨、防龟裂性能。

(九)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的具体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华菱汽车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运输设 备等,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1】3650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华菱汽车主要固定资产情况见下表: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账面净值(元)
房屋及建筑物 267,337,058.23 33,849,182.83 233,487,875.40
专用设备 638,006,920.79 200,088,827.87 437,918,092.92
通用设备 11,468,298.08 5,418,826.26 6,049,471.82
运输设备 14,699,375.76 4,693,110.03 10,006,265.73
合计 931,511,652.86 244,049,946.99 687,461,705.87

(1)主要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华菱汽车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为153,564.41 平方米,主要房屋及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241

序号 房地产权证号 建筑物名称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2
m
使用权人 账面原值(元) 账面净值(元) 建成
年月
1



2009018831号
高知楼(宿舍) 开发区湖西南路
359号1-全部
11,442.73 华菱汽车 13,604,741.10 11,909,381.06 2006.12
2



2009018832号
办公楼 开发区湖西南路
359号2-全部
11,000.00 华菱汽车 19,722,747.71 17,264,989.93 2006.12
3



2009018833号
3.5 万平米厂房
(附属厂房)
开发区湖西南路
359号3-全部
33,863.68 华菱汽车 40,501,632.87 33,801,387.92 2005.12
4



2009018834号
5.5 万平米厂房
(联合厂房)
开发区湖西南路
359号4-全部
55,435.96 华菱汽车 92,445,616.28 76,203,037.69 2005.12
5 酸洗车间(含油
化库价值)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
发区华菱汽车厂区
4,905.00 华菱汽车 9,809,657.57 8,264,636.50 2005.12
6 油化库(价值含
在酸化车间)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
发区华菱汽车厂区
600.00 华菱汽车 2005.12
7 动力站房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
发区华菱汽车厂区
2,111.00 华菱汽车 1,061,410.50 894,238.34 2005.12
8 东大门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
发区华菱汽车厂区
360.00 华菱汽车 1,992,394.11 1,678,592.05 2005.12
9 南门卫室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
发区华菱汽车厂区
72.40 华菱汽车 115,479.58 97,291.53 2005.12

242

10 沪房地闵字
(2009)

063507号
办公用房 上海莘建东路
58/1/503
48.70 华菱汽车 1,432,247.03 1,387,348.06 2008.4
11 沪房地闵字
(2009)

064539号
办公用房 上海莘建东路
58/1/504
64.78 华菱汽车 2,054,024.47 1,989,927.54 2008.4
12 沪房地闵字
(2009)

064523号
办公用房 上海莘建东路
58/1/505
48.62 华菱汽车 1,427,480.41 1,382,728.62 2008.4
13 沪房地闵字
(2009)

064535号
办公用房 上海莘建东路
58/1/506
48.69 华菱汽车 1,427,503.55 1,382,751.04 2008.4
14 沪房地闵字
(2009)

062997号
办公用房 上海莘建东路
58/1/507
54.23 华菱汽车 1,559,198.70 1,510,379.98 2008.4
15 沪房地闵字
(2009)

063252号
办公用房 上海莘建东路
58/1/508
60.14 华菱汽车 1,772,308.13 1,716,909.46 2008.4
16 沪房地闵字
(2009)

064526号
办公用房 上海莘建东路
58/1/509
53.55 华菱汽车 1,547,224.31 1,498,775.31 2008.4
17 沪房地闵字
(2009)

064528号
办公用房 上海莘建东路
58/1/510
68.46 华菱汽车 1,990,485.00 1,928,349.92 2008.4
18 沪房地闵字
(2009)
办公用房 上海莘建东路
58/1/511
77.16 华菱汽车 2,216,140.40 2,146,767.20 2008.4

243

063005号
一万辆后期厂
华菱汽车 10,168,103.32 10,168,103.32 2010.12
19 华菱汽车构筑物 -- 华菱汽车 8,824,403.26 7,486,085.38 --
20 厂房 29,090.00 福马零件 47,519,694.22 46,466,899.98 2009.2
21 动力站房 494.76 福马零件 603,295.73 583,987.85 2008.6
22 综合楼 3,084.00 福马零件 3,746,267.15 3,626,371.67 2008.11
23 开关站 101.34 福马零件 408,280.50 395,213.94 2008.6
24 油化库 329.21 福马零件 500,000.00 483,998.00 2008.6
25 门卫房 150.00 福马零件 0 0 2008.6
26 福马零件构筑物 -- 福马零件 7,767,202.94 6633053.64 --
合计 274,217,538.84 240,901,205.93

24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房屋建筑物中,账面原值为 51,731,347.16 元的 福马零件厂房及综合楼等房屋建筑物,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 决算,未办妥产权证书;华菱汽车位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菱汽车厂区内, 账面原值为12,978,941.76 元的酸洗车间、油化库、动力站房、东大门、南门卫 室尚未办理产权证书。除前述情况外,其他房屋建筑物均已办理产权证。

本次交易的九名特定对象已作出承诺:“如华菱汽车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在 办理上述权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本公司(本人)支付;同时,如因未取 得上述权证而给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汽车”)或华菱汽 车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向星马汽车或华菱汽车予以全额补 偿;本公司(本人)具体支付费用或补偿的金额按照本公司(本人)持有华菱汽 车股权的比例计算。”

2009 年12 月9 日,华菱汽车为保证自2009 年11 月4 日起至2012 年11 月 4 日止期间内与徽商银行马鞍山银泰支行签订的全部《银行承兑协议》的履行, 开具最高金额不超过4,00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以位于马鞍山市开发区湖 西南路359 号,房产证号为2009018833 号的房产向银行抵押。上述用于抵押的 固定资产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的账面价值为3,380.14 万元。除前述情况外, 其他房屋建筑物无抵押情况。

(2)主要设备情况

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 第350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 年6 月30 日,华菱汽车评估价值在500 万元 以上的设备情况如下: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购置日期 数量
(台)
账面原值(元) 2010.6.30 账
面净值(元)
成新率
(%)
1 闭式多杆双动
四点压力机
A 线
LD4-1000/600A
2004-7-31 1 15,439,124.00 8,502,785.55 63
2 闭式多杆单动
四点压力机
A 线LS4-1000 2004-7-31 1 8,642,015.00 4,756,752.50 63
3 闭式四点单动
压力机
A 线JA39-800 2004-7-31 1 6,867,127.00 3,779,815.65 63
4 闭式四点单动
压力机
A 线JA39-800 2004-7-31 1 6,867,127.00 3,779,815.65 63
5 闭式四点单动
压力机
A 线JA39-800 2004-7-31 1 6,867,127.00 3,779,815.65 63

245

6 多杆四点单动
压力机
B 线LS4-1000A 2004-11-17 1 8,630,000.00 4,961,999.13 65
7 多杆四点单动
压力机
B 线LS4-800F 2004-11-17 1 7,600,000.00 4,369,779.03 65
8 四点单动压力
B 线JC39-500C 2004-11-17 1 5,270,000.00 3,030,096.84 65
9 四点单动压力
B 线JC39-500C 2004-11-17 1 5,270,000.00 3,030,096.84 65
10 四点单动压力
B 线JC39-500B 2004-11-17 1 5,270,000.00 3,030,096.84 65
11 5000T 油压机 C 线DP1-5000 2005-2-19 1 27,832,645.69 17,086,894.94 66
12 滑撬输送系统 1200mm 型 2004-12-21 1 9,405,102.56 5,995,373.97 63
13 前处理电泳涂
装生产线(车
身)(含电控系
统)
车身 2004-11-15 1 5,290,379.36 3,229,552.18 63
14 自动喷涂机 BRM415 2005-8-31 1 6,178,841.40 4,162,338.52 73
15 车身车架涂装
线(含电控系
统)
144000*21000 2005-1-31 1 4,746,014.90 2,812,352.47 64
16 主减速装配线 30m 2008-7-28 1 8,074,482.33 6,893,025.22 89
17 电路系统 非标 2005-12-31 1 7,096,986.30 4,667,421.84 70
18 模具(暂估货
款)
2005-10-31 1 28,337,095.38 18,520,586.83 61

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菱汽车会审字【2011】 3650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华菱汽车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见 下表:

下表:
无形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元) 累计摊销(元) 账面净值(元)
土地使用权 244,948,308.00 10,125,164.94 234,823,143.06
专有技术 19,431,881.75 7,772,752.70 11,659,129.05
软件及其他 8,948,348.72 4,818,854.76 4,129,493.96
合计 273,328,538.47 22,716,772.40 250,611,766.07

华菱汽车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商标

①目前华菱汽车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已拥有的商标 已拥有的商标
序号 注册商标 所有权人 注册号 类别 取得日期 到期日期
1 华菱汽车 第3747904 号 第12 类 2005 年9 月28 日 2015 年9 月27 日
2 华菱汽车 第4134824 号 第12 类 2006 年10 月7 日 2016 年10 月6 日

246

3 华菱汽车 第4134825 号 第12 类 2006 年10 月7 日 2016 年10 月6 日
4 华菱汽车 第4134826 号 第12 类 2006 年10 月7 日 2016 年10 月6 日
5 华菱汽车 第3747905 号 第12 类 2008 年11 月28 日 2018 年11 月27 日

2005 年9 月28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第

3747904 号核准,星马集团获得 商标使用权,有效期限从2005 年9 月28 日至2015 年9 月27 日;

2006 年10 月7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第 4134824 号核准,星马集团获得 商标使用权;有效期限从2006 年10 月7 日至2016 年10 月6 日;

2006 年10 月7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第 4134825 号核准,星马集团获得 商标使用权;有效期限从2006 年10 月 7 日至2016 年10 月6 日;

2006 年10 月7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第 4134826 号核准,星马集团获得 商标使用权;有效期限从2006 年10 月7 日至2016 年10 月6 日。

2008 年11 月28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第 3747905 号核准,星马集团获得 商标使用权;有效期限从2008 年11 月28 日至2015 年11 月27 日;

2009 年3 月2 日,星马集团与华菱汽车签订《商标无偿使用许可及转让协 议》将上述注册商标权依法转让给华菱汽车,2009 年10 月13 日,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出具《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②商标经国资部门批准的相关情况

星马集团已于2009 年3 月10 日召开董事会,就上述商标转让履行了相关内 部决策程序。

2010 年10 月19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无偿向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商标事宜的确认意见》,确认如下:“2009 年3 月,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集团”)经研究决定,将 其拥有的5 项商标无偿转让予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

247

车”),针对该等事宜,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经核查后认为:

“星马集团及华菱汽车均为本市国资委所实际控制的企业,而星马集团目前 已逐步转型为控股型企业,本身并不从事生产业务,继续保留上述商标并不能体 现其商业价值。通过将星马集团所拥有的相关商标转让予华菱汽车,有利于体现 上述商标的商业价值,有利于华菱汽车进一步开拓市场及发展壮大,并有利于国 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上述商标的首次注册时间为2005 年至2008 年之间。上述商标注册后,星马 集团即将上述商标无偿授权华菱汽车使用。授权使用前,上述商标的价值并未形 成;授权使用后,华菱汽车开始注重品牌的培育和投入。作为搅拌车行业的商标 不同于其他行业(如日用品行业和电子电器行业等),品牌价值的提升和投入并 不主要依赖于广告费用的投入和其他直接宣传等,而是体现为通过实际的生产经 营运作,使产品质量提高、服务优质,能够稳定并扩大客户群体等。华菱汽车对 上述商标的价值形成作出了主要贡献。

2002 年11 月19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马政秘【2002】60 号文《马鞍 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安徽星马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对星 马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根据上述批复,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星马集团经营国有资产。星马集团根 据上述授权,并根据华菱汽车对上述商标的价值形成作出的贡献,决定将上述商 标无偿转让予华菱汽车。

上述事宜未侵犯国有资产,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情形,符合国资 监管的相关规定。”

2010 年10 月20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无偿向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商标事宜的确认意见》,对上述5 项商标 转让事宜进行确认。

2011年3月17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对星马集团向华菱汽车无偿转让商标事宜确 认如下:“2005年至2008年,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集团’) 陆续注册了5项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第3747904号、3747905号、 4134824号、4134825号、4134826号核准)。注册完成后,星马集团将上述商标授 权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无偿使用。授权使用前,

248

上述商标的价值并未形成;授权使用后,华菱汽车开始注重品牌的培育和投入, 对于上述商标的价值形成作出了主要贡献。同时,星马集团和华菱汽车均为马鞍 山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企业,星马集团已经逐步转型为控股型企业,本身并不从 事具体生产经营业务。考虑到上述因素,2009年3月,星马集团董事会同意将上 述5项商标无偿转让予华菱汽车。2010年10月,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星马集团将 上述商标无偿转让给华菱汽车出具了确认意见。鉴于上述商标属星马集团的法人 财产以及国有资产分级管理的原则,星马集团将上述商标无偿转让给华菱汽车符 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1)星马集团与华菱汽车已于2009 年3 月2 日签订《商标无偿使 用许可及转让协议》,将上述5 项注册商标权依法转让给华菱汽车;(2)星马 集团已于2009 年3 月10 日召开董事会,就上述5 项商标转让履行了相关内部决 策程序,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于2009 年10 月13 日出具《核准商 标转让证明》。(3)2010 年10 月20 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具《安徽星马汽 车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向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商标事宜的确认意见》, 对上述5 项商标转让事宜进行确认。(4)2011 年3 月17 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 了《关于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对星 马集团向华菱汽车无偿转让商标事宜予以确认。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星马集团上述商标转让事宜已经地方国资监管部门 有效确认,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5 项商标转让事宜已经国资部门批准并履行 了必备程序,不存在权属争议。 (2)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菱汽车拥有及已取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专利 技术的情况如下:

已经拥有的专利 已经拥有的专利 已经拥有的专利 已经拥有的专利 已经拥有的专利 已经拥有的专利 已经拥有的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授权公告日 到期日期
1 汽车驾驶室 外观设计 33171831 华菱汽车 2004-04-14 2013-06-16
2 变截面边梁式梯形
承载车架
实用新型 2005200718757 华菱汽车 2006-07-12 2015-05-30
3 重型汽车用的带可
调机构的转向传动
实用新型 2005200718761 华菱汽车 2006-07-12 2015-05-30

249

装置
4 重型汽车的双前桥
转向传动机构
实用新型 2005200718776 华菱汽车 2006-08-09 2015-05-30
5 重型汽车平衡悬架
-平衡轴
实用新型 2005200718780 华菱汽车 2006-08-16 2015-05-30
6 汽车前桥主销与前
轴定位结构
实用新型 2009200380664 福马车桥 2009-01-16 2019-01-16
7 重型汽车用散热器
实用新型
2009200380679 华菱汽车 2009-11-04 2019-01-16
8 双面支撑平衡轴悬
实用新型 2009200380683 华菱汽车 2009-11-04 2019-01-16
9 汽车前桥轮毂与转
向节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2009201429273 福马车桥 2009-11-04 2019-01-23
10 重型卡车高顶驾驶
外观设计 2008302999400 华菱汽车 2009-11-11 2018-12-05
11 汽车前桥的转向节
与主销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2009201429911 福马车桥 2009-11-25 2019-02-10
12 内嵌LED 灯式遮阳
实用新型 2009201429930 华菱汽车 2009-11-25 2019-02-10
13 车用后翻式遮阳板
实用新型
2009201429907 华菱汽车 2009-11-25 2019-02-10
14 可调节滑动式车用
导流罩
实用新型 2009201429894 华菱汽车 2009-11-25 2019-02-10
15 载重汽车前桥制动
装置
实用新型 2009201429926 福马车桥 2009-11-25 2019-02-10
16 变截面边梁式梯形
承载车架
实用新型 2008202113343 华菱汽车 2009-12-09 2018-12-17
17 半挂车用可翻转扰
流板
实用新型 2009201432562 华菱汽车 2009-12-09 2019-03-03
18 重型卡车平顶驾驶
外观设计 2008302999415 华菱汽车 2009-12-16 2018-12-05
19 汽车点火锁 外观设计 200930179422X 华菱汽车 2009-12-16 2019-01-23
20 汽车组合尾灯 外观设计 2009301794253 华菱汽车 2009-12-16 2019-01-23
21 组合多功能天线 外观设计 2009301794179 华菱汽车 2009-12-16 2019-01-23
22 汽车室内荧光灯
外观设计
2009301794198 华菱汽车 2009-12-16 2019-01-23
23 汽车发动机后悬置
软垫
实用新型 2009201432577 华菱汽车 2009-12-23 2019-03-03
24 前雾灯 外观设计 2009301794200 华菱汽车 2010-01-06 2019-01-23
25 汽车翘板开关
外观设计
2009301794183 华菱汽车 2010-01-06 2019-01-23
26 汽车空调面板 外观设计 2009301794215 华菱汽车 2010-02-03 2019-01-23
27 汽车组合仪表
外观设计
2009301794272 华菱汽车 2010-02-03 2019-01-23
28 重型卡车用空气悬
实用新型 2009201432539 华菱汽车 2010-02-03 2019-03-09
29 仪表台 外观设计 2009301794268 华菱汽车 2010-02-10 2019-01-23
30 一种卡车顶置式行
李架
实用新型 2009201722692 华菱汽车 2010-02-17 2019-05-27
31 一种汽车组合仪表
的安装结构
实用新 200920172271X 华菱汽车 2010-02-17 2019-05-27
32 一种重型卡车的保
险杠总成
实用新型 2009201722688 华菱汽车 2010-02-17 2019-05-27
33 重型汽车双杆变速 实用新型 2009200380698 华菱汽车 2010-02-24 2019-01-16

250

操纵装置
34 重型卡车的前面板
总成
实用新型 2009201722673 华菱汽车 2010-02-24 2019-05-27
35 一种重型卡车用的
组合尾灯
实用新型 2009201722743 华菱汽车 2010-02-24 2019-05-27
36 一种重型卡车单杆
变速操纵系统
实用新型 2009201860917 华菱汽车 2010-02-24 2019-06-25
37 汽车组合开关 外观设计 2009301794249 华菱汽车 2010-03-03 2019-01-23
38 汽车后视镜 外观设计 2009302199768 华菱汽车 2010-03-03 2019-06-15
39 汽车多媒体 外观设计 2009301794234 华菱汽车 2010-03-24 2019-01-23
40 一种重型卡车上的
LED 显示屏
实用新型 2009201861604 华菱汽车 2010-03-24 2019-06-30
41 一种重型汽车的双
前桥转向传动机构
实用新型 2009201865357 华菱汽车 2010-03-31 2019-07-23
42 一种重型卡车组合
式前雾及转向灯
实用新型 2009201861591 华菱汽车 2010-05-19 2019-06-30
43 汽车前照灯
外观设计
2009301794164 华菱汽车 2010-05-19 2019-01-23
44 一种重型卡车CAN
总线控制系统
实用新型 2009201866519 华菱汽车 2010-05-19 2019-07-29
45 一种汽车转向传动
装置
实用新型 2009201866171 华菱汽车 2010-05-26 2019-07-27
46 重型油罐车的排气
消声器安装结构
实用新型 2009201867865 华菱汽车 2010-05-26 2019-08-03
47 一种车用电器组合
安装支架
发明 200910116887X 华菱汽车 2010-09-08 2029-05-27
48 下翻式外开手柄 外观设计 2010302038063 华菱汽车 2011-05-04 2020-06-07
49 一种多功能挡泥板
支撑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2159236 福马零件、华菱汽车 2011-01-12 2020-06-02
50 一架多用的汽车车
身涂装托架
实用新型 2010202477099 华菱汽车、福马零件 2011-01-26 2020-07-05
51 车门开启、锁止两
用内开手柄
实用新型 2010202476857 华菱汽车 2011-01-26 2020-07-05
52 一种重型汽车的前
照灯
发明 2009101168901 华菱汽车 2011-02-09 2029-05-27
53 一种重卡第四级踏
步总成
实用新型 2010202630084 福马零件、华菱汽车 2011-02-09 2020-07-15
54 一种重卡前保险杠
骨架总成
实用新型 201020263021X 福马零件、华菱汽车 2011-02-09 2020-07-15
55 车门用下翻式外开
手柄
实用新型 2010202476749 华菱汽车 2011-02-16 2020-07-05
56 汽车制动用从蹄摩
擦片
实用新型 2010205091451 华菱车桥 2011-03-16 2020-08-25
57 汽车前桥轮毂轴承
预紧力调节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5091432 华菱车桥 2011-03-16 2020-08-25
58 装有关节轴承的汽
车制动器
实用新型 2010205794673 福马车桥 2011-05-04 2020-10-26
59 汽车驱动桥轴间差
速器强制润滑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5794599 福马车桥 2011-05-04 2020-10-26
60 汽车驱动桥板簧可 实用新型 2010205794989 福马车桥 2011-05-25 2020-10-26

251

拆式的回字形限位
装置
61 汽车驱动桥悬浮式
制动气室支架
实用新型 2010205794705 福马车桥 2011-05-25 2020-10-26
62 重型汽车车轮轮毂
用止转式车轮螺栓
实用新型 2010205794851 福马车桥 2011-05-25 2020-10-26
63 直主销孔的重型卡
车前桥转向节
实用新型 2010205795144 福马车桥 2011-05-25 2020-10-26
已取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1 一种重型卡车用的
组合尾灯
发明 2009101168865 华菱汽车 2009-05-27
2 一种汽车组合仪表
的安装结构
发明 2009101168899 华菱汽车 2009-05-27
3 重型卡车上的LED
显示屏
发明 2009101171035 华菱汽车 2009-06-30
4 重型卡车组合式前
雾及转向灯
发明 200910117104X 华菱汽车 2009-06-30
5 重型卡车CAN 总线
控制系统
发明 2009101442817 华菱汽车 2009-08-03
6 下翻式外开手柄 外观设计 2010302038063 华菱汽车 2010-06-07
7 变截面梯形双层纵
梁式承载车架
实用新型 2010202477031 华菱汽车、福马零件 2010-07-05
8 商用车行车气制动
回路保护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2476607 华菱汽车 2010-07-05
9 商用车行车气制动
回路保护装置
发明 2010102177101 华菱汽车 2010-07-05
10 一种卡车轮罩支撑
架总成
实用新型 201020299777.X 福马零件、华菱汽车 2010-08-13
11 卡车前减震器悬置
总成
实用新型 201020299754.9 福马零件、华菱汽车 2010-08-13
12 一种汽车车桥涂装
工艺
发明 2010102618161 华菱汽车 2010-08-20
13 自卸车车厢举升与
回落导向安全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508558.8 福马零件、华菱汽车 2010-08-23
14 汽车前桥轮毂轴承
预紧力调节装置
发明 2010102660188 华菱汽车、福马车桥 2010-08-25
15 汽车驱动桥轴间差
速器强制润滑装置
发明 2010105219197 福马车桥 2010-10-26
16 汽车驱动桥板簧可
拆式的回字形限位
装置
发明 2010105219178 福马车桥 2010-10-26
17 镶套式差速器行星
齿轮
实用新型 2010205794527 福马车桥 2010-10-26
18 汽车驱动桥滚针轴
承装针隔圈
实用新型 2010206262734 福马车桥 2010-11-23
19 汽车轮毂总成吊具 实用新型 2010206262170 福马车桥 2010-11-23
20 汽车前桥内接式横
拉杆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6262043 福马车桥 2010-11-23

252

21 汽车轮毂组合油封 发明 2010105602305 福马车桥 2010-11-23
22 汽车贯通式驱动桥
带惰轮的齿轮传动
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6262255 福马车桥 2010-11-23
23 汽车驱动桥主减速
器壳轴承盖的定位
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6262749 福马车桥 2010-11-23
24 汽车前轴制动蹄总
实用新型 2010206262753 福马车桥 2010-11-23
25 汽车贯通式驱动桥
轴间差速器壳的连
接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6262217 福马车桥 2010-11-23
26 汽车驱动桥主减速
器壳的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6261750 福马车桥 2010-11-23
27 带键槽的汽车前桥
弯型直拉杆臂
发明 2011100000987 福马车桥 2011-01-04
28 汽车贯通桥壳的焊
接式后盖
发明 2011100001034 福马车桥 2011-01-04
29 汽车前桥横拉杆球
头连接装置
发明 2011100000991 福马车桥 2011-01-04
30 汽车前桥轮毂密封
装置
发明 2011100001392 福马车桥 2011-01-04
31 汽车驱动桥制动气
室和推力杆的组合
式支架
发明 2011100001602 福马车桥 2011-01-04
32 汽车前束的测量方
法(和汽车前束测
量用定位板双报)
发明(双报) 2011100001532 福马车桥 2011-01-04
33 带有连接盘的汽车
驱动桥贯通轴
发明 2011100001585 福马车桥 2011-01-04
34 带有双油封的汽车
驱动桥贯通轴的调
整螺母
发明 201110000102X 福马车桥 2011-01-04
35 汽车前桥转向直拉
杆臂
发明 2011100001015 福马车桥 2011-01-04
36 汽车贯通式轴间差
速器的强制润滑装
发明 2011100001087 福马车桥 2011-01-04
37 带有盘式制动器的
重型汽车前轴转向
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0001580 福马车桥 2011-01-04
38 汽车鼓式制动器的
整体式防尘罩
实用新型 2011200001843 福马车桥 2011-01-04
39 汽车前桥轮毂锁紧
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0001877 福马车桥 2011-01-04
40 汽车驱动桥输入凸
缘的固定和密封装
实用新型 201120000181X 福马车桥 2011-01-04
41 加强型汽车前轴工
字梁
实用新型 2011200002954 福马车桥 2011-01-04

253

42 汽车车桥ABS 传感
器的安装支架
实用新型 2011200001881 福马车桥 2011-01-04
43 汽车车桥鼓式制动
器凸轮轴的锁紧装
实用新型 2011200002244 福马车桥 2011-01-04
44 汽车轮边减速驱动
桥的轮边端盖
实用新型 2011200001097 福马车桥 2011-01-04
45 汽车前束测量用定
位板(和汽车前束
的测量方法双报)
实用新型 2011200002367 福马车桥 2011-01-04
46 汽车前轴制动器的
固定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0001133 福马车桥 2011-01-04
47 汽车驱动桥桥壳轴
头锁紧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0001311 福马车桥 2011-01-04
48 汽车主减速器总成
吊具
实用新型 2011200002259 福马车桥 2011-01-04
49 汽车前桥转向角量
发明 2011100094452 福马车桥 2011-01-13
50 矿用自卸车驾驶室 外观设计 201130020178X 华菱汽车 2011-02-01
51 汽车驾驶室仪表台 外观设计 2011300201760 华菱汽车 2011-02-01
52 带油道的汽车前轴
主销
发明 2011100411113 福马车桥、华菱汽车 2011-02-21
53 带油道的汽车驱动
桥轮边行星轮轴
发明 2011100410750 福马车桥、华菱汽车 2011-02-21
54 汽车前桥制动器与
转向节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0424621 福马车桥、华菱汽车 2011-02-21
55 汽车前桥轮毂 发明 2011100410746 福马车桥、华菱汽车 2011-02-21
56 一种车用管件滚动
支架
发明 2011100730674 华菱汽车 2011-03-22
57 汽车车身、驾驶室
用管线路防水密封
装置
发明 2011100953371 华菱汽车 2011-04-16
58 汽车驱动桥主减速
器壳的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6261750 福马车桥 2010-11-23
59 一种重卡踏板安装
骨架总成
实用新型 201020236873X 福马零部件、华菱汽
2010-06-23
60 汽车驱动桥滚针轴
承装针隔圈
实用新型 2010206262734 福马车桥 2010-11-23
61 汽车轮毂总成吊具 实用新型 2010206262170 福马车桥 2010-11-23
62 汽车前桥内接式横
拉杆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6262043 福马车桥 2010-11-23
63 重卡用轻触式车窗
玻璃升降控制器
实用新型 2011200818163 华菱汽车 2011-03-22
64 重型卡车用天然气
气瓶固定卡箍
实用新型 201120112623X 华菱汽车 2011-04-16
65 自卸车翻斗后门自
动锁紧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1119113 华菱汽车 2011-04-16
66 卡车用环形高效节
能灯
外观设计 2011300987133 华菱汽车 2011-04-29

254

67 卡车用电压式启动
机控制模块保护外
外观设计 2011300552131 华菱汽车 2011-03-22
68 一种卡车用储物盒 外观设计 2011300552288 华菱汽车 2011-03-22
69 一种室外型发动机
转速控制器
外观设计 2011300552269 华菱汽车 2011-03-22

255

(3)土地使用权

华菱汽车拥有的土地均为工业用地,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华菱汽车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如下:


土地证号 面积

2
m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取得方式 终止
日期
原始入账价
值(元)
20101231
日账面价值(元)
1 马国用
(2007)
80463
119,145.24 九华路南
路、湖南路
西、朱然路
工业用地 出让 2057 年
9月
16,811,140.00 14,631,599.82
2 马国用
(2007)
80495
48,703.89 朱然路东
侧、湖西南
路西侧
工业用地 出让 2057 年
1月
6,872,022.00 5,981,074.24
3 马国用
(2009)
81257
82,361.13 湖西南路与
南塘路交叉
口西南侧
工业用地 出让 2059 年
3月
31,067,992.00 29,504,483.22
4 马国用
(2009)
81805
66,078.21 马鞍山经济
技术开发区
工业用地 出让 2059 年
10月
24,929,021.02 24,028,316.41
5 马国用
(2009)
81806
143,962.93 湖西南路西
侧、西塘路
北侧
工业用地 出让 2059 年
10月
54,312,132.98 52,335,042.75
6 马国用
(2009)
第81830
243,583.00 黄山路与湖
西南路交叉
口东南角
工业用地 出让 2059 年
11月
103,636,000.00 101,217,826.62
合计 703,834.40 237,628,308.00 227,698,343.06

除上述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外,2006 年11 月1 日,福马零件与安徽

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约定福马零件基于在安徽当涂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投资项目需要,拟在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征用土地约200 亩(东至经二路;西至长江大堤;南至 纬二路;北至太白西路)。目前,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之中。

本次交易的九名特定对象已作出承诺:“如华菱汽车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在 办理上述权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本公司(本人)支付;同时,如因未取 得上述权证而给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汽车”)或华菱汽 车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向星马汽车或华菱汽车予以全额补 偿;本公司(本人)具体支付费用或补偿的金额按照本公司(本人)持有华菱汽 车股权的比例计算。”

2009 年12 月9 日,华菱汽车为保证自2009 年11 月4 日起至2012 年11 月

256

4 日止期间内与徽商银行马鞍山银泰支行签订的全部《银行承兑协议》的履行, 开具最高金额不超过4,00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以位于马鞍山市朱然路东 侧、湖西南路西侧,权证编号为马国用(2007)第80495 号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 抵押。上述抵押无形资产2010 年12 月31 日账面价值为598.11 万元。

(4)非专利技术及其他

华菱汽车拥有的非专利技术及其他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所有权人 取得日期 法定/预计
使用年限
尚可使
用年限
原始入账价值
(元)
20101231
日账面价值(元)
--
1 SAP软件 华菱汽车 2005.07.30 5年 -- 3,580,000.00
2 非专利技术(H08 车
型)
华菱汽车 2008.12.31 5年 35 个月 11,264,246.39 6,758,547.83
3 非专利技术(车桥开
发)
华菱汽车 2008.12.31 5年 35 个月 8,167,635.36 4,900,581.22
4 DMS软件 华菱汽车 2010.1.20 5年 48 个月 1,971,965.80 1,577,572.64
5 生产线条码扫描装配
信息系统
华菱汽车 2010.5.15 5年 52 个月 100,000.00 86,666.67
6 金蝶人力资源软件 华菱汽车 2010.7.16 5年 54 个月 170,940.18 153,846.18
7 生产线条码扫描装配
信息系统网络软件
华菱汽车 2010.7.16 5年 54 个月 29,914.52 26,923.04
8 金蝶K3财务软件 福马汽车 2009.10.30 34个月 21 个月 29,750.00 12,092.63
9 学思全自动下料软件 福马汽车 2010.4.22 5年 53 个月 162,222.22 143,296.29
10 上海顶腾软件 凯马零件 2007.10.1 10年 83 个月 2,191,556.00 1497563.19
11 合肥金蝶软件 凯马零件 2007.10.1 10年 83 个月 132,000.00 90200.00
12 福马车桥ERP 福马车桥 2010.9.27 5年 56 个月 580,000.00 541,333.32
合计 28,380,230.47 15,788,623.01

3 、特许经营权

国家对汽车行业企业及产品实行公告管理,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0 年 3 月 20 日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208 批)》公告显示,华菱汽车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具备汽车生产企业资格。

257

第五节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规 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星马汽车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20 个交易日(2009 年10 月22 日公司股票停牌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确定,即8.18 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若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 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相应调整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二、发行股份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三、发行股份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根据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12 号《评估报告书》对交易标的的评估结 果折算,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共发行218,259,347 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将达到 405,740,597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3.79%。

其中,拟向星马集团发行股份29,636,112 股,拟向省投资集团发行 32,599,723 股,拟向星马创投发行38,526,946 股,拟向富华投资发行23,708,889 股,拟向华威建材发行17,781,667 股,拟向鼎悦投资发行10,076,278 股,拟向 史正富发行52,297,122 股,拟向杭玉夫发行11,558,083 股,拟向楼必和发行 2,074,527 股。

交易标的华菱汽车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安徽省国资委核准,并经本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若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 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相应调整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四、增持股份的限售承诺

25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2009 年11 月27 日,星马汽车与九名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其中,发行对象星马集团、楼必和先生保证本次取得的星马汽车非 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上市交易;省投资集团、 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及杭玉夫先生保证本次 取得的星马汽车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上市交 易。并且九名发行对象就股票锁定事宜分别出具了承诺函。

2010 年6 月21 日,星马汽车与九名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补充协议二》,九名发行对象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 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均保证本次取 得的星马汽车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上市交 易。2010 年6 月21 日,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 资、史正富先生及杭玉夫先生就股票锁定事宜分别出具的《关于锁定股份的追加 承诺》,承诺:“本公司(本人)认购的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0 年6 月21 日,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 资、史正富先生及杭玉夫先生就股票锁定事宜分别出具的《关于锁定股份的追加 承诺》,承诺:“本公司(本人)认购的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认为,根据2010 年6 月21 日星马汽车与九名发行对象签 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2009 年11 月27 日星马集团、 楼必和先生就股票锁定事宜出具的承诺函以及2010 年6 月21 日省投资集团、星 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及杭玉夫先生出具的《关 于锁定股份的追加承诺》,九名发行对象均承诺本次取得的星马汽车非公开发行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上市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2010 年6 月21 日星马汽车与九名发行对象 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2009 年11 月27 日星马集

259

团、楼必和先生就股票锁定事宜出具的承诺函以及2010 年6 月21 日省投资集团、 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及杭玉夫先生出具的《关 于锁定股份的追加承诺》,九名发行对象均承诺本次取得的星马汽车非公开发行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上市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此外,为了进一步保证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九名交易对象和星马汽车于 2011 年3 月17 日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三)》,约定: 如在上市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前华菱汽车所得税优惠政策被取消,改 为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则对于本次评估中采用15%所得税税率预测的评估值 与按照25%所得税税率测算的评估值之间的差额计人民币20,040.26 万元,九名 交易对象将同意由甲方以人民币1.00 元的价格回购其各自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 认购的部分新增股份并予以注销,其中九名发行对象所涉及的具体股份数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1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324,559
2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59,242
3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3,326,584
4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61,267
5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995,951
6 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 1,131,039
7 杭玉夫 1,297,368
8 史正富 5,870,229
9 楼必和 232,861
合计 24,499,100

九名发行对象保证上述各自用于补足评估值差额的股份在星马汽车2014 年 年度报告公告之日前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五、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结束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星马汽车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将由星马汽车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比例共享。

七、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华菱汽车损益的归属

星马汽车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期间损益进行审计,并应根据审计

260

结果在交割日后的60 日内完成对标的资产期间损益的书面确认。拟购买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的盈利由星马汽车享有,亏损由星马集团、省投资 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 楼必和先生承担。具体承担方式为在亏损数额经审计确定后的30 日内且在星马 汽车就本次发行验资之前,由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 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按照各自持有华菱汽 车股权的比例向星马汽车以现金方式补足。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九、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对象是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 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 (二)认购方式

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 富先生、杭玉夫先生及楼必和先生以其持有的华菱汽车100%股权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

十、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的本公司备考会计报表 数据,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12 月31 日
(实际)
2009 年12 月31 日
(备考)
2010 年12 月31 日
(实际)
2010 年12 月31 日
(备考)
资产总计 173,797.50 527,111.53 205,284.68 617,532.30
负债合计 118,801.16 379,985.72 123,508.94 399,490.61
股东权益合计 54,996.34 147,125.81 81,775.74 218,041.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54,996.34 146,151.57 81,775.74 217,101.36
资产负债率 68.36% 72.09% 60.16% 64.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2.93 3.6 4.36 5.35

261

(元)
项目 2009 年度
(实际)
2009 年度
(备考)
2010 年度
(实际)
2010 年度
(备考)
营业收入 265,020.46 502,658.93 397,446.44 801,232.14
营业利润 10,356.89 29,839.38 31,149.12 78,643.65
利润总额 10,381.03 42,547.52 31,077.31 82,950.29
净利润 8,282.59 32,541.50 26,779.40 70,915.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8,282.59 32,547.26 26,779.40 70,949.7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4 0.80 1.43 1.7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
益率
15.06% 22.27% 32.75% 32.52%

十一、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华神建材 57,614,793 30.73% 57,614,793 14.20%
2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
11,215,956 5.98% 11,215,956 2.76%
3 星马集团 - - 29,636,112 7.30%
4 省投资集团 - - 32,599,723 8.03%
5 星马创投 - - 38,526,946 9.50%
6 富华投资 - - 23,708,889 5.84%
7 华威建材 - - 17,781,667 4.38%
8 鼎悦投资 - - 10,076,278 2.48%
9 史正富 - - 52,297,122 12.89%
10 杭玉夫 - - 11,558,083 2.85%
11 楼必和 - - 2,074,527 0.51%
12 其他流通股股东 118,650,501 63.29% 118,650,501 29.24%
合计 187,481,250 100.00% 405,740,597 100.00%

注:(1)上表根据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六合正旭对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测算,该评估结 果已经安徽省国资委核准;

(2)最终数字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值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本次发 行股份不会导致星马汽车控制权发生变化。

262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资产最近两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0】3257 及会审字【2011】3650 号审计报告,华菱汽车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货币资金 738,535,323.17 727,199,273.66 917,429,764.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00,000.00
应收票据 639,569,503.89 894,111,959.77 70,765,437.38
应收账款 151,481,600.09 236,021,831.51 257,683,538.07
预付款项 214,315,765.11 124,575,457.08 190,624,301.52
其他应收款 14,955,670.92 16,472,126.50 66,581,285.54
存货 1,614,243,154.49 798,560,095.54 779,205,760.67
其他流动资产 -- 500,000.00 3,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373,101,017.67 2,797,440,744.06 2,285,390,087.56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687,461,705.87 667,302,716.59 539,321,083.86
在建工程 66,270,294.75 10,021,606.54 30,567,006.28
无形资产 250,611,766.07 257,458,909.53 81,821,694.88
开发支出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852,642.37 31,001,220.30 6,600,734.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38,196,409.06 965,784,452.96 658,310,519.59
资产总计 4,411,297,426.73 3,763,225,197.02 2,943,700,607.15
短期借款 94,197,327.18 250,000,000.00 470,000,000.00
应付票据 554,854,554.07 768,164,025.27 542,858,008.00
应付账款 1,538,373,930.54 1,023,215,979.57 746,258,922.52
预收款项 313,051,285.92 150,464,868.81 102,017,847.65
应付职工薪酬 1,784,420.58 4,457,340.47 5,513,200.56
应交税费 -46,557,871.78 48,770,390.65 -53,543,440.96
应付利息 -- -- --
其他应付款 51,375,863.48 40,227,027.67 16,583,054.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 1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58,053,963.22 30,828,465.85 18,809,938.41
流动负债合计 2,565,133,473.21 2,316,128,098.29 1,863,497,530.35
长期借款 280,000,000.00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68,175,861.45 -- --

263

预计负债 1,136,899.48 1,136,899.4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4,100,000.00 118,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2,275,861.45 519,136,899.48 401,136,899.48
负债合计 3,037,409,334.66 2,835,264,997.77 2,264,634,429.83
股 本 368,232,088.74 368,232,088.74 368,232,088.74
资本公积 179,316,141.16 179,316,141.16 181,476,308.77
盈余公积 80,013,024.83 37,238,201.88 12,898,927.74
未分配利润 736,923,581.41 333,431,373.40 116,458,852.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1,364,484,836.14 918,217,805.18 679,066,177.32
少数股东权益 9,403,255.93 9,742,394.07 --
股东权益合计 1,373,888,092.07 927,960,199.25 679,066,177.3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411,297,426.73 3,763,225,197.02 2,943,700,607.15

(二)合并利润表

(二)合并利润表 (二)合并利润表 (二)合并利润表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一、营业总收入 6,468,481,678.22 3,946,779,321.91 2,782,738,583.88
其中:营业收入 6,468,481,678.22 3,946,779,321.91 2,782,738,583.88
二、营业总成本 5,989,304,107.25 3,748,749,566.11 2,723,978,279.53
其中:营业成本 5,602,457,019.42 3,461,738,132.10 2,505,157,196.65
营业税金及附加 9,349,137.36 1,791,209.62 728,916.60
销售费用 161,732,631.86 131,699,800.44 120,176,664.93
管理费用 166,957,548.27 83,200,846.40 60,564,843.52
财务费用 35,258,210.24 42,816,282.34 46,712,016.95
资产减值损失 13,549,560.10 27,503,295.21 -9,361,359.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4,739.70 108,718.8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479,177,570.97 198,184,495.50 58,869,023.20
加:营业外收入 44,799,111.03 127,485,904.75 47,359,872.92
减:营业外支出 1,014,545.70 645,988.29 1,636,292.9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522,962,136.30 325,024,411.96 104,592,603.20
减:所得税费用 77,034,243.48 78,995,910.42 12,613,413.3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445,927,892.82 246,028,501.54 91,979,189.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6,267,030.96 246,086,107.47 91,979,189.87
少数股东损益 -339,138.14 -57,605.93 --
六、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1.21 0.67 0.26
(二)稀释每股收益 1.21 0.67 0.26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445,927,892.82 246,028,501.54 91,979,189.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446,267,030.96 246,086,107.47 91,979,189.8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39,138.14 -57,605.93 --

26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24,098,561.57 3,715,674,953.39 3,401,052,897.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63,750.80 13,574,064.90 40,103,886.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400,160.46 274,320,851.82 74,267,465.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82,962,472.83 4,003,569,870.11 3,515,424,249.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78,311,336.00 3,312,445,026.31 3,213,216,582.6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3,608,543.18 76,401,988.00 52,117,984.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0,286,044.19 116,768,839.82 31,288,788.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033,617.91 143,285,091.67 182,545,070.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03,239,541.28 3,648,900,945.80 3,479,168,426.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722,931.55 354,668,924.31 36,255,822.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500,000.00 3,100,000.00 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0,000.00 154,739.70 108,718.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11,901.58 13,791,896.94 11,924,864.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431,901.58 17,046,636.64 14,033,583.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3,738,399.80 327,159,709.27 95,822,903.7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7,720,000.00 5,1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3,367,858.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3,738,399.80 334,879,709.27 104,290,762.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306,498.22 -317,833,072.63 -90,257,179.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00,000.00 90,196,266.2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 9,8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9,197,327.18 415,000,000.00 1,0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197,327.18 469,800,000.00 1,100,196,266.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6,824,138.55 650,000,000.00 42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32,395,889.73 44,156,206.39 63,198,296.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9,220,028.28 694,156,206.39 485,198,296.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022,701.10 -224,356,206.39 614,997,969.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2,057,682.72 -2,710,136.01 1,567,173.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36,049.51 -190,230,490.72 562,563,785.7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7,199,273.66 917,429,764.38 354,865,978.67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8,535,323.17 727,199,273.66 917,429,764.38

265

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简要备考财务数据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0】3281 号及【2011】3646 号备考审计报告,星马汽车最近三年的简要备考财务数据如 下:

(一)编制基础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本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相关的一系列协议之约定,并按照以下编制基础编制:

1、上述相关议案能够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核准。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华菱汽车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 京)有限公司审计的2009 年度、2010 年度财务报表(会审字[2011]3644 号、 3650 号)为基础,按照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 关规定,采用附注四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 行了相关调整和重新表述,并对两者之间于备考期间的交易及往来余额在编制本 备考财务报表时合并抵销。

3、由于本公司与华菱汽车同受星马集团控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华 菱汽车100.00%股权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参照《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合并》的规定编制。

4、本备考财务报表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仅供本公司为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目的使用。

5、在本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中,除非特别说明外,以下“公司”或“本公司” 指星马汽车和拟收购资产之合并主体。

(二)审计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认为,星马汽车备考财务报表已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披露的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

266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星马汽车2010 年12 月31 日、2009 年12 月31 日的备考财务 状况以及2010 年度、2009 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

(三)星马汽车最近三年简要备考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货币资金 1,330,022,038.69 1,218,780,733.89 1,239,753,090.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00,000.00
应收票据 570,335,306.86 773,684,400.79 96,385,067.38
应收账款 341,030,095.80 488,778,224.74 473,579,208.53
预付款项 214,734,483.85 141,816,929.42 258,617,703.25
其他应收款 16,841,622.73 18,759,448.40 69,870,957.13
存货 2,227,011,865.45 1,214,259,642.54 1,183,955,550.30
其他流动资产 - 1,500,000.00 4,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4,699,975,413.38 3,857,579,379.78 3,326,261,577.40
长期股权投资 -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00,000.00 2,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23,414,667.52 24,256,051.23 25,520,101.01
固定资产 1,060,801,924.92 1,051,468,445.20 905,170,027.11
在建工程 67,310,892.15 11,231,119.30 38,328,505.83
无形资产 280,491,963.34 288,021,949.30 113,026,310.64
开发支出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328,129.06 36,558,338.95 10,015,971.9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75,347,576.99 1,413,535,903.98 1,092,060,916.56
资产总计 6,175,322,990.37 5,271,115,283.76 4,418,322,493.96
短期借款 219,197,327.18 560,000,000.00 1,116,250,000.00
应付票据 1,074,854,554.07 1,133,164,025.27 732,858,008.00
应付账款 1,763,731,486.51 1,271,913,507.66 840,530,010.80
预收款项 351,010,281.44 163,364,590.37 112,439,327.47
应付职工薪酬 8,782,049.38 5,552,424.37 6,221,743.96
应交税费 -36,635,846.35 53,612,841.19 -60,676,147.70
其他应付款 65,098,606.58 62,164,028.34 33,800,871.55
其他流动负债 73,591,812.36 30,948,916.36 19,036,126.08
流动负债合计 3,519,630,271.17 3,280,720,333.56 2,855,459,940.16
长期借款 280,000,000.00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68,175,861.45 - -
预计负债 - 1,136,899.48 1,136,899.4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7,100,000.00 118,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5,275,861.45 519,136,899.48 401,136,899.48
负债合计 3,994,906,132.62 3,799,857,233.04 3,256,596,839.64

2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合计
2,171,013,601.82 1,461,515,656.65 1,161,725,654.32
少数股东权益 9,403,255.93 9,742,394.07 -
股东权益合计 2,180,416,857.75 1,471,258,050.72 1,161,725,654.3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175,322,990.37 5,271,115,283.76 4,418,322,493.96

2、合并利润表

2、合并利润表 2、合并利润表 2、合并利润表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一、营业总收入 8,012,321,407.37 5,026,589,285.52 3,705,027,326.93
其中:营业收入 8,012,321,407.37 5,026,589,285.52 3,705,027,326.93
二、营业总成本 7,225,884,897.72 4,728,350,193.54 3,608,027,135.27
其中:营业成本 6,672,928,136.69 4,273,575,768.70 3,234,551,935.5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114,907.59 8,451,496.66 1,864,434.10
销售费用 220,782,744.81 183,603,353.98 162,362,218.75
管理费用 237,189,838.77 145,675,908.57 122,975,944.64
财务费用 51,397,080.02 71,571,638.84 92,901,213.95
资产减值损失 27,472,189.84 45,472,026.79 -6,628,611.7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154,739.70 108,718.8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786,436,509.65 298,393,831.68 97,108,910.51
加:营业外收入 45,161,485.12 128,123,390.46 48,035,848.73
减:营业外支出 2,095,074.84 1,042,033.65 2,123,674.2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829,502,919.93 425,475,188.49 143,021,084.98
减:所得税费用 120,344,112.90 100,060,187.49 24,757,822.0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709,158,807.03 325,415,001.00 118,263,262.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709,497,945.17 325,472,606.93 118,263,262.92
少数股东损益 -339,138.14 -57,605.93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709,158,807.03 325,415,001.00 118,263,262.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709,158,807.03 325,472,606.93 118,263,262.9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339,138.14 -57,605.93 --

三、交易标的资产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0】3279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华菱汽车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情况如下:

(一)编制基础

268

1、根据星马汽车2009 年11 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以 及星马汽车、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 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楼必和先生2009 年11 月27 日共同签订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星马汽车向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 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楼必和先生发行股 份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华菱汽车100.00%股权。

2、华菱汽车2010 年度盈利预测是以华菱汽车2009 年度经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的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 素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预测期间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财务预 算等,本着谨慎的原则编制的,盈利预测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华 菱汽车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3、在本盈利预测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司”或“公司”指拟收购 资产主体。

(二)基本假设

本公司2010 年度盈利预测是基于下列基本假设编制的:

1、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 化;

2、本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 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和外汇汇率无重大改变;

  • 4、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 5、本公司计划经营项目能如期实现或完成;

  • 6、本公司主要产品经营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 7、盈利预测期间本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将顺利完成,本公司的各项业

  • 务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8、本公司对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已进行合理配置,无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9、本公司盈利预测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预计不会有较大

  • 的呆账、坏账发生;

269

10、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华菱汽车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

(三)华菱汽车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 (三)华菱汽车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 (三)华菱汽车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度已审实际数 2010 年度预测数
一、营业收入 394,677.93 503,281.02
减:营业成本 346,173.81 445,768.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9.12 1,024.74
销售费用 13,169.98 15,580.08
管理费用 8,320.08 10,698.32
财务费用 4,281.63 4,500.52
资产减值损失 2,750.33 1,718.6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4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19,818.45 23,990.41
加:营业外收入 12,748.59 -
减:营业外支出 64.6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502.44 23,990.41
减:所得税费用 7,899.59 3,672.1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602.85 20,318.2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4,608.61 20,307.41
少数股东损益 -5.76 10.86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602.85 20,318.2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4,608.61 20,307.4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76 10.86

四、上市公司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0】3280 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星马汽车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情况如下:

(一)编制基础

1、根据本公司2009 年11 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以及 本公司、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 公司、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史正富先生、杭玉夫先生、楼必和先生2009 年 11 月27 日共同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公司向星马集团、 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 先生、楼必和先生定向发行股份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70

100%股权。

2、本备考盈利预测报告是假设本公司、华菱汽车的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 次资产重组方案,且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了相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批准。 即假设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已经获得批准和实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 并》的规定,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星马汽车与华菱汽车自成立起同属 一个经营实体并持续经营编制的。

3、本公司以2009 年度备考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的经营能 力、市场需求等因素及本报告书所述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2010 年度的 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财务预算等,本着谨慎性的原则编制2010 年度备考盈利 预测,预测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星马汽车、华菱汽车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

其中拟收购资产2010 年度的预测经营业绩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 京)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会审字【2010】3279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4、在本备考盈利预测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外,拟收购资产指星马集团、 省投资集团、星马创投、富华投资、华威建材、鼎悦投资、史正富先生、杭玉夫 先生、楼必和先生共同持有的华菱汽车100%股权,“本公司”或“公司”指星 马汽车和拟收购资产之合并主体。

(二)基本假设

本公司2010 年度盈利预测是基于下列基本假设编制的:

1、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

2、本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 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和外汇汇率无重大改变;

  • 4、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 5、本公司计划经营项目能如期实现或完成;

  • 6、本公司主要产品经营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 7、盈利预测期间本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将顺利完成,本公司的各项业

务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271

  • 8、本公司对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已进行合理配置,无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9、本公司盈利预测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预计不会有较大

  • 的呆账、坏账发生;

  • 10、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星马汽车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

单位:万元

单位:万
项目 2010 年备考预测数 2009 年备考数
一、营业收入 626,249.44 502,658.93
减:营业成本 542,756.33 427,357.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88.07 845.15
销售费用 20,354.87 18,360.34
管理费用 16,990.50 14,567.59
财务费用 7,261.52 7,157.16
资产减值损失 2,341.60 4,547.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956.55 29,839.38
加:营业外收入 - 12,812.34
减:营业外支出 - 104.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0.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956.55 42,547.52
减:所得税费用 5,277.14 10,006.0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679.41 32,541.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679.41 32,547.26
少数股东损益 10.86 -5.76

272

第七节 本公司董事声明

273

本公司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交易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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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沈伟良 段超飞 邵 键
陈祥斌 唐月红 杨新潮
管 欣 王 曦 席彦群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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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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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星马汽车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 2、星马汽车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 3、星马汽车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会决议

  • 4、星马汽车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5、星马汽车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 6、星马汽车与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非公开发行

  •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三》

  • 7、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函

  • 8、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承诺函

  • 9、关于与星马汽车独立性的承诺函

  • 10、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0】3257 号、【2010】3950 号及【2011】

  • 3012 号华菱汽车审计报告

11、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0】3279 号华菱汽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12、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0】3281 号、【2010】3950 号及【2011】 3013 号星马汽车备考审计报告

13、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0】3280 号星马汽车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

14、六合正旭出具的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12 号及【2010】第350 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

15、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补充法律意见书

16、平安证券出具的《关于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相关补充意见

17、星马汽车和相关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 人买卖星马汽车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核查报告

二、备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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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报纸或网址查阅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一)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方放

地 址: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 话:(0555)8323038 传 真:(0555)8323038

(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励伟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8 号 电话:(021)62078519 传真:(021)62078900 (三)报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网址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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