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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Silan Micro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Feb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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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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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460 证券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 2023-008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 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方案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修订前: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修订后: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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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 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修订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 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 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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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 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决定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283,214,369 股(含 283,214,369 股),最终将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同时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 ,即不超过 283,214,369 股(含 283,214,369 股),最终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 上限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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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无修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 分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持股比例 共同分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 次发行进行调整。

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十)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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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36万片12英寸芯片生产线项目 390,000.00 300,000.00
2 SiC功率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50,000.00 75,000.00
3 汽车半导体封装项目(一期) 300,000.00 1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0 165,000.00
合计 1,005,000.00 65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0.00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36万片12英寸芯片生产线项目 390,000.00 300,000.00
2 SiC功率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50,000.00 75,000.00
3 汽车半导体封装项目(一期) 300,000.00 1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0 165,000.00
合计 1,005,000.00 65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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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事项 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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