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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Silan Micro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Dec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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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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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460 证券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 2022-080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保证人名称: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集昕”)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 公司控股子公司士兰集昕本次 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额为人民币 3.00 亿元及 其利息、费用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士兰集昕为本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0 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与国家 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浙 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3.00 亿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士兰集昕于同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 同》和《抵押合同》,为上述本公司借款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保证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是否有
反担保
是否为关
联担保
杭州士兰
集昕微电
子有限公
杭州士兰
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
国家开
发银行
浙江省
分行
担保的债权额为
人民币3.00亿元
本金及其相应的
利息、费用等(以
下简称“被担保
债务”)
为被担保债务的40%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以编号为浙
(2020)杭州市不动
产权第0047806号的
不动产为被担保债务
的60%提供抵押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期
间为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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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士兰集昕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已于同日在杭州市钱塘区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办理完成上述不动产的抵押登记。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士兰集昕为本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 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士兰集昕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253933976Q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 1997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4号
法定代表人 陈向东
注册资本 1,416,071,845元
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电子零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经
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
主要股东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6.26%,为公司控股股东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9月末/20221-9
(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2021年末/2021年度
(合并报表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65,693 1,380,636
负债总额 788,472 669,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08,358 641,050
营业收入 624,444 719,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439 151,77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士兰集昕本次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有限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二)借款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担保的范围: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 3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贷款期限 2 年(即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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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13 日止)。

2、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以下债务(合称“被担保债务”)的 40%向贷款 人提供担保:

(1)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 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 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 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

(2)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四)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的担保范围内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 份额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期间: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 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3、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 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4、经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对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进行展期的,保 证期间至变更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认可展期无 需取得其同意,保证人仍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否

(七)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士兰集昕本次签署的《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人

抵押人: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二)借款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担保的范围: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向抵押权人借款人民币 3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贷款期限 2 年(即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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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13 日止)。

2、抵押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以下债务(合称“被担保债务”)的 60%向贷款 人提供担保: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 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抵押权人实现 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 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 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应由抵押权人承担的除外)等 以及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四)抵押物清单

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0047806 号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权利人: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有限公司单独所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士兰集昕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批准对外担保总额为 46.566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6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 34.1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38%;公司为参股公司厦门 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8.21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2.82%;公司为参股公司厦门士兰明镓化合物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 2.8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5%。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 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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